设立桐城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思考
2019-10-06张金龙
张金龙
摘 要:文化生态保护区作为中国特色的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实践,对地域文化保护有重要意义。桐城作为桐城派故里、黄梅戏之乡,自古“文章甲天下,冠盖满京华”,是中国特色文化的地域代表。近年来,桐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面临着诸多困难和问题,亟需更高规格的保护。
关键词:桐城;文化生态保护区;文化遗产
文化生态保护区是指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对历史文化积淀深厚、存续状态良好,具有重要价值和鲜明地域特色的文化形态进行整体性保护,并经政府文化部门批准设立的特定区域。
桐城文化底蕴深厚,是安徽省重要的优秀传统文化资源。桐城作为桐城派故里、黄梅戏之乡,素有“文都”之美誉,是科举文化的样本地域,也是全国有名的院士之乡,具有独特的文化内涵。2019年3月,安徽省代表团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加强桐城文化保护传承的建议。在此之前,中国桐城文学小镇入选安徽省第二批特色小镇名录,桐城市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工作已由安徽省政府行文向国务院报批。2019年5月,中国社会科学网以独家报道的方式,专题报道“地域学术文化系列·桐城派”。
1 设立桐城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资源优势
一是桐城历史文化资源丰富。桐城作为安徽省历史文化名城,有国保单位2处,中国传统古村落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1处,安徽省历史文化名镇1处,省级历史文化街区3处。枞阳亦有国保单位1处,省保单位17处,中国传统古村落1处。二是核心区的非遗资源相对丰富,桐城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名录2项、省级5项、市级7项、县级37项;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国家级1人、省级5人、市级14人、县级114人;安徽省非遗传习基地2处。枞阳亦有省级非遗1项,省级传承人1人,尤以《桐城歌》为著。《桐城歌》可远溯唐宋,明代著名文学家冯梦龙的《山歌》辟专卷“桐城时兴歌”,录《桐城歌》24首,并谓之“乡俚传诵”。《桐城歌》内容丰富,体裁多样,以七字句为主,风格含蓄,乡土气息浓厚。桐城先賢姚兴泉在《龙眠杂忆》中言《桐城歌》“调最高而音极响,扬抑疾徐,自然合节”“实非寻常吟咏”。三是桐城文化特质明显。大多学者认为,安徽文化可分为三个部分,即皖文化、徽文化、淮文化。从文化内涵来说,淮文化和徽文化内容相对繁复,门类更多。桐城文化作为皖文化中坚,以桐城派最为著名,其渊源文统,精深文论,丰厚著述,雅正文风,享誉海内外。郭绍虞先生在《中国文学批评史》中说:“清代文论以古文家为中坚,而古文家之文论又以桐城派为中坚。有清一代的古文,前前后后殆无不与桐城派发生关系。”除此之外,尚有桐城学派、桐城诗派、枞阳诗派和桐城书画派等。
2 设立桐城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基础
2.1 老桐城的地域文化认同
桐城文化作为一种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地域文化,虽行政区划几经调整,现为一市一县两区格局,但老桐城地域形成了以儒家为主、释家普及、道家兼济的精神结构,且不局限于本地居民,桐城移民依然保留着鲜明的地域文化。宗族文化作为桐城文化的鲜明特色之一,在桐城文化建构和传承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自古有张、姚、马、左、方五大家族,还有刘家、吴家、钱家等中坚力量。宗族、士族、学术等文化在此落地生根,贯穿于日常与文化生活中,老桐城地域文化认同感普遍高于周边地区,成为设立桐城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基础。
2.2 优秀历史文化传承有序
现有安徽省桐城派研究会编辑有《桐城派研究》期刊,编辑出版了《桐城派大辞典》,同时出版《桐城派名家文集》《桐城历史文化丛书》《枞阳文化丛书》等书籍。举办桐城文化节、中国传统文化讲座暨名人名家书画展等,开设“非遗课堂”“文都讲坛”,落实黄梅戏进校园、非遗进校园等项目,利用博物馆日、文化和遗产日等时机,积极普及桐城文化遗产知识,扩大桐城文化的影响力。
2.3 历史文化载体谱系健全
近年来,推进文化遗产保护成果普惠于民,推动历史文化载体建设,启动六尺巷历史文化片区恢复与修缮项目,推进桐城文学小镇建设,建成桐城派陈列馆、桐城派文化数字资源库、桐城歌非遗展厅、左光斗陈列馆、姚鼐陈列馆、吴汝纶陈列馆、枞阳方园、桃文化馆、枞阳家谱馆等,形成了相对完整的桐城文化载体谱系。
3 设立桐城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几点思考
3.1 明确桐城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范围
作为地域特色的桐城文化,始于先秦,萌芽于秦汉,发展于唐宋,崛起于明,鼎盛于清,延续至今。民国以来,伴随新文化的冲击,渐成衰落之势,加之建国以来行政区划调整,又遭“文革”劫难,同时受经济发展和城镇化建设影响,已遭一定程度的破坏。如若设立桐城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议参照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模式,实现跨市合作,范围包括安庆市桐城市、宜秀区部分区域及铜陵市枞阳县、郊区部分区域,推动桐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入新时代。
3.2 桐城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方针及意义
桐城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建设应坚持以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传承发展为基本方针,掌握并尊重桐城文化独特的发展规律,保护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多样性。将文化遗产保护的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实施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做好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认定,全面挖掘整理并重现桐城特有的民俗文化活动。通过保护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生态区内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为当地居民和游客增添更多别样体验,助力乡村振兴。
3.3 建立桐城文化传承与保护的专项基金
虽然桐城、枞阳等地都已设立文化发展基金,但受制于地方财政,总体规模有限。宜由省财政统筹安排,在所在市、县政府每年根据本级财政状况划拨相应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再设立省级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桐城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与发展,还可广泛吸纳社会力量参与桐城文化传承保护中,如企业、协会、个人等,设立桐城文化传承保护专项基金,全面推进桐城文化传承和保护发展工作。
3.4 加强桐城文化遗产研究
一是加强对桐城派的研究。宜在安徽大学桐城派研究中心和安徽省桐城派研究会等基础上,建设国家级研究机构,进一步挖掘桐城派这一富矿。二是加强桐城文化生态保护区研究。对区域内文化资源等进行进一步勘探,围绕桐城文化传承保护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为实验区的建设提供理论依据和决策参考。三是加强科研力量。借助省、市、社科研研究机构、地方高等院校力量,发挥本土文化学者的作用,鼓励对桐城文化遗产的历史与现状、文化价值及其开发利用开展深入研究,并通过举办学术会议、文化节等方式,加强国内外交流,进一步扩大桐城文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5 完善桐城文化整体保护联动机制
成立省级的桐城文化保护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安徽省实施〈中華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组织各方力量,把桐城文化散在的“点”状和区域性的“片”状结构整合成“网”状结构,实现桐城文化的整体保护。同时补足短板,加强对《桐城歌》、黄梅戏、东乡武术等挖掘、加大保护和申报力度,推进桐城文化资源开发性保护,建成遗产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的桐城文化生态实验区。以地方立法的方式,为建设桐城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提供法律保障。完善激励奖励机制,推进传承基地建设,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非遗传承人地位,遵循让文化遗产“活”起来的理念,科学制订《桐城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规划》。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传承、传播和管理工作,并做好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现全社会共知、共建、共享。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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