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和减少交警在事故处置现场的伤亡美国有哪些经验可借鉴
2019-09-26高龙伟张伟
高龙伟 张伟
美国对交通事故现场安全防护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管理体系,该管理体系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分别对安全防护措施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规定。
事前举措:在法律法规、防护装备等方面做好预防工作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警察执法安全亦是同理。为预防和减少警察在事故处置现场的伤亡,美国把对警察执法相关的安全防护工作做到了前头,从法律法规、科学预警、防护装备以及技能培训等方面做了全面细致的规定。
运用严格的法律手段保障事故处置现场人员的安全
在美国,有一项很严格的法律规定,即:“Move Over and Slow Down”,这句话的意思是“途经开启警示灯的警车、救护车、消防车、施救车等应急车辆所在区域时,应变更车道或减速行驶”,该项法律最早由美国南卡罗来纳州制定。截至目前,美国所有50个州均已制定了与此相关的法律法规。
通过研究发现,美国各州制定的与“Move Over Law”相关的法律规定中,虽然关于处罚类型、罚款额度等具体细节方面稍有不同,但无一例外地均对“Move Over or Slow Down”进行了详细的划分和明晰的解释,多数州还配备了通俗易懂的图例、部分州配有教学视频、少数州甚至还发布了多个语种的版本。如佛罗里达州规定:驾驶人在天气、道路和交通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遇有应急车辆时需将车速减至安全速度,比如在限速25mph以上的高速公路上,驾驶人必须将车速至少减到20mph,如果车速限制为20mph或更小,驾驶人必须减速至5mph,否则会被罚款、记分。德克萨斯州则针对机动车驾驶人不遵守该项法律所造成的不同后果,制定了不同的处罚细则,如驾驶人不遵守该法律可能会被处以200美元的罚款,造成财产损失的罚款增加至500美元,造成人身伤害的则将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上升至B级轻罪、罚款2000美元,并可能会被指控、入狱。
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第54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进行作业时,……过往车辆和人员应当注意避让。”《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84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施工作业路段时,应当注意警示标志,减速行驶。”但“让行、避让、减速行驶”等词语的表述模糊,相关的配套释义条款也没有及时出台,因此,在现实中执行力不够。
科学合理的划分事故现场的安全防护等级
美国联邦公路管理局(FHWA)制定的《统一交通控制设施手册》(MUTCD)第6I章节——“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区域的交通控制”(control of traffic through traffic incident management areas)中规定,按照现场处置耗时的长短将交通事故划分为重大、中等和轻微(Major、Intermediate、Minor)三个等级:重大交通事故一般是危化品泄漏、多车碰撞或者伤亡类事故,通常情况下会导致道路全部封闭或部分封闭2小时以上;中等交通事故一般是指对道路交通的影响时间在30分钟至2小时之间的事故;轻微交通事故一般是指车辆无法移动的轻微刮碰事故,对道路交通的影响时间小于30分钟。
重大和中等交通事故在耗时较多的情况下,通常需要设置专门的绕行改道、道路封闭指示、警告提示等交通标志来提醒道路使用者提前采取措施;轻微交通事故在通常情况下则不需要设置专门的交通标志和设施。对事故现场的交通管控一般由培训合格的安全员或者着制服的警察人工实施。
现场处置耗时的长短是决定临时设置交通控制设施数量和类型的一个最重要的依据,设置这种分级执行理念的初衷是应急处置人员可以在事前对不同类型的事故管控要求有较为明确的认识的基础上,在到达现场进行形势评估后,针对不同事故类型选择对应的管控方案和装备即可。同时,将现场处置的程序与时间、危险程度、处置成本挂钩,实现了精准评估。以轻微交通事故为例,预警标志的设置属“可选项目”,图4中红色框内“option”字样,意为“可选”。
当前,我国各类交通事故现场处置流程差异性不明显,分级界限模糊,警察在现场没有可参照的标准,加之预防次生事故的指挥压力,小事故大防护现象突出,看似通过增设现场防护装备和延长示警距离提升了防护等级,实则延长了现场处置时间,增加了次生事故发生的机率及执法安全风险。
研发和应用简易、轻便的安全防护装备
提到事故现场安全防护装备,最常见的就是反光锥筒,但受到警用车辆储物空间的限制,反光锥筒的携带数量往往不能满足处置现场的实际需要,而且布设、回收反光锥筒的时间成本较高,所以风险也较大。因此,美国相关机构在开展了大量的研发工作基础上,推出了许多简易、便携、有效的替代设备,比如,事故现场大量使用的road flare(燃烧时长5、10、15、30分钟)、预警提示装置MPH Ranger EZ、拦截违法车辆装置Stop Stick Tire Deflation Devices及Stinger Spike Systems、肩部易脱式反光背心、便携反光柱、摩托车便携反光牌等。针对road flare警示设备,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专门对其效能进行了测试,结果显示road flare警示设备在事故现场安全防护中的优势非常明显:可扩大现场安全区域,途经车辆的行驶速度明显降低;辨识性和可见性强,road flare的红色闪光亮度高,属于普遍易懂的应急信号,照明范围广,1~2km内可见;环境适应性强,可在大风、雨中燃烧,基本满足所有的气象条件;环保性能好,符合环保标准要求。同时,上述警示装备已被正式列入《统一交通控制设施手册》中,警察在日常执法过程中使用无追责风险。
开展实用的岗前警务技能培训
欧美等国的警察系统比较重视警员的警务技能培训,具体体现在警员从业终身培训考核制度、实战课程的研发、教官队伍的培养。一名警员接受的第一次培训即岗前培训,需实现的目标包括保证其能够正确理解、掌握常用法律法规、设备操作技术、执法指引等。随后的培训则与其岗位息息相关,轮岗、换岗、职务晋升都要具备相应培训合格证明。培训的课程是实时更新的,与法律的完善、社会形势变化、犯罪动向同步更新,且注重社会效益。美国关于路面执法的安全防护培训不仅覆盖面广,几乎囊括所有的应急力量,如警察、消防员、医疗救护、施救人员等,而且安全防护培训内容注重宏观与微观的结合,宏观方面涉及现场指挥、多部门联动等管理知识,微观方面包括情绪、语言、动作、设备控制等技能。以坎伯兰谷志愿消防员协会的提供的“8小时应急安全防护课程”为例,内容翔实、丰富,主要包括:应急人员路面执法伤亡事件数据分析、执法伤亡及侥幸逃脱案例研究、个人防护装备类型及使用、道路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交通标志和警示装备的使用、多部门应急事件处置预案。由于美国警察的资历评价体系比较认同培训经历,所以,培训需求很大,对应的教官队伍也很庞大,除了专门的官方培训机构外,还有大量私营性质的培训机构,这其中有专职从事教研的警察或专业人士,也有兼职的退役警察及士兵,或私营培训机构雇佣的教研队伍。被认证的教官,在警界地位很高,很多涉警的诉讼,法官会采信教官的证言。
事中举措:多部门联动处置保证高效沟通并合理运用技战术
中等或重大交通事故现场往往需要多部门联动处置,美国建立了统一的协调指挥系统,即交通事故管理系统(Traffic Incident Management, TIM)和突发事件指挥系统(Incident command system,ICS),保证在统一指挥下,各部门能够高效沟通、协同作战。为强化部门间协作沟通,美國政府提出了“3C”原则,即:
√ 沟通(Communication)—— 在整个事件保持顺畅的交流和沟通;
√ 合作(Cooperation)—— 而不是竞争;
√ 协调(Coordination)—— 在事故处置期间进行协作。
此外,还有一点需要强调的是,现场所有部门的处置均需运用基本的安全防护技战术。
多部门快速反应、联动处置
美国联邦公路局(FHWA)创建了最初的国家指引政策,并使用摄像头监测州际公路上的交通事故。2007年,美国建立了全国范围的交通事故管理系统(Traffic Incident Management, TIM),将警察、交通、消防、医疗服务、施救、环境保护等部门资源整合起来,通过建立各个机构之间的合作关系来解决一系列诸如地理环境、季节性天气、人员、装备和成员水平差异、危化品处置等问题。比如处置油罐车侧翻事故,TIM系统指挥机构第一时间获知相关事故信息时即可定性该事件为重大事故,根据TIM流程,快速反应的力量包括大型消防车辆,如果消防人员第一时间能与警察一起被派往现场,那么,警察就能提供更好的掩体防护和灯光照明,现场处置人员就会更加安全。
多部门在统一指挥下 高效沟通协作
为了加强多部门在事故现场的沟通协作、提高处置效率,美国建立了突发事件指挥系统(Incident command system,ICS),根据指挥系统规定,包括普通操作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在内的所有应急人员,在事故现场仅向一位被指派的监督人员报告,这个原则使参与应急工作的多个单位(即使在地理上属于不同的区域或者在功能上属于不同的部门)在共同应急目标的指引下,在统一的指挥下,报告层级关系更简洁,减少了多头指挥带来的冲突和混乱,消除重复、无序行动。同时,虽然现场多部门的职能各有侧重,但是在相互间平行沟通顺畅的情况下,可以极大提升事故处置效率。
此外,突发事件指挥系统中整合了涉及应急响应所有部门的通讯方式,包括使用共同的频率、术语、通讯计划和标准操作程序等,这样可以消除沟通壁垒,提高信息交互效率,缩短事故现场处置耗时,降低现场人员被撞击风险。
合理运用技战术
TIM系统推荐各应急响应部门应遵循统一的安全防护技战术,包括:
评估(Size-up):应急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刻对现场情况进行初步评估,并及时向指挥中心反馈信息,包括现场警力配置、事故准确地点、事故车辆数量、伤亡或受损情况、道路封闭情况、现场危险等级、指挥体系建立情况。随后,一般每间隔15分钟,还需持续评估如下信息:现场安全情况(危险源、视距、危险物质形态)、交通状况(排队长度、交通管控需求、绕行方案)、伤者情况以及其他情况(拖车施救、直升机EMS服务、事故调查/重建、医疗救治);
阻隔(Block):阻隔是先期抵达现场的人员将应急车辆停放在事故现场上游的安全区域内,在来车方向与工作区域间构筑起一道或多道物理掩体,这是现场安全防护中最为关键的一环,在《统一交通控制设施手册》 6I.01 General也有相关规定。掩体区域的覆盖范围可等待其他应急车辆到达后再适当扩大,这样做的目的不仅仅是保护现场人员安全,也为了保证过往车辆通行安全。阻断的方向依据事故占用车道情况向左或向右均可,但通常体积大、质量重、警示效果好的应急车辆优先用作初始掩体车辆,以便紧急情况下更好抵御外来车辆的冲击,提升现场安全防护等级。当事故需占用多车道进行处置时,警戒区上游的应急车辆宜考虑采用错位停放的方式停在不同车道内,以对现场工作区域形成合围之势,提升核心区域内的防护能力,确保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美国警方在现场处置中提倡 “Guard the scene, guard the crew”(保护现场、保护人员),设置掩体就是对此倡议的一个很好应用。
此外,美国警察安全防护的危险“+1”理念也应用到阻隔领域(危险“+1”理念是指警察在执法工作中,务必把面临的危险和处置的难度提高到一个更高的层次加以考虑),有时为了更好地开展伤者救护、转运、事故调查、现场清理等工作,也将临近车道封闭;
分段停放(Position):多部门联动处置的事故,到达现场的车辆较多,为避免车辆进出警戒区域时或者停放过程中相互干扰,防止车辆破坏现场痕迹物证等,根据各种车辆的使用性质划分停放区间,一般推荐的做法是:警车、消防车尽量停放在事故现场上游区,医疗、施救、新闻采访车辆停放在下游区,其中,医疗车辆应临近事故现场核心区域,以方便救治转运伤员;
面向来车(facing):人员在设置反光锥筒等需要回收的警示设备过程中,要始终关注来车方向,尽可能的保持身体少暴露于车道内,当身体必须处于车道内时,应尽量减少停留的时间,优先选用10:1布设法进行设置(10:1布设法就是面向来车方向,以倒退十步、横跨一步的方式定位、放置锥筒等警示设备);现场勘查等其他环节也要保持足够的警惕,必要时应设置安全员(spotter)。
事后举措:对警察执法伤亡事件开展深度调查 公开部分伤亡警察案例信息
预防胜于追责。警察执法牺牲事件发生后,世界各国通常的做法都是分析伤亡原因、剖析存在的问题、查漏补缺,并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除此之外,欧美等国还通过公开伤亡警察信息的方式,让其他警察吸取教训,同时也让社会公众知晓警察这个特殊群体为社会做出的巨大牺牲,公众也可以通过个人捐助或留言的方式缅怀逝去的警察,寄托哀思,激励后人。
设有专门机构对警察牺牲事件开展深度调查
在美國,有一个专门负责研究分析与职业伤害和疾病问题相关的国家机构,即:国家职业安全和健康研究所(NOISH),该机构对不同职业伤害等问题进行相关研究后,会针对相应的问题提出预防措施。根据美国联邦跨部门协定,在国家司法机构的资助下,NOISH发起了一个针对执法人员职业安全防护行动的计划,该计划旨在调查执法人员在处置路面应急事件或拦停查处车辆等执法过程中,遇交通事故或被车辆撞击而死亡的原因。所有参与调查的对象(包含机构和个人)都是自愿的,调查结果旨在预防职业风险,不用于诉讼、裁定和判决等用途。
NOISH对警察伤亡案例开展的深度调查工作,不仅调查对象广泛、查询的资料全面翔实,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也具有很强的针对性。NOISH最终形成的深度调查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落实安全防护相关规定的情况;
√ 派警记录、工作日志、事故现场照片及音视频采集数据、相关警察部门的调查及事故重建报告、证人证言等;
√ 伤亡警察身体状况、家庭状况等可能影响安全驾驶的因素;
√ 伤亡警察的个人信息、工作经历;
√ 伤亡警察所属部门制定的相关执法标准及操作程序规范等;
√ 走访调查案发前后参与现场处置的执法部门、消防部门、医疗急救部门的人员,调查现场应急救援及日常演练情况;
√ 事故现场进行复勘情况;
√ 事故涉及警用车辆及其他装备的,还应查明车辆等装备的维修保养情况;
√ 牺牲民警所在部门制定的培训大纲、培训计划及民警培训经历及培训档案;
√ 牺牲民警所在部门勤务安排情况;
√ 涉及队伍管理、安防管理漏洞等情况;
√ 提出意见建议或针对性措施。
公开部分伤亡警察案例信息 引导社会关注
在美国有很多专门的网站详细公开警察伤亡的案例信息,比如ODMP(officer down memorial page),ODMP由Chris Cosgriff于1996年建立,该网站公布的案件信息都是来自相关警方的档案,除了公布美国警察伤亡的案例外,还有加拿大、中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殉职执法人员和警察,公开的内容有警察档案,一般附带照片、年龄、警龄、警衔、编号、工作经历、伤亡事件的发生经过以及事故地点地图等信息,此外,还有一些其他的少数网站还配有事件发生视频。ODMP通常不会公开发布造成警察伤亡的嫌犯名字,但会发布嫌犯是否被逮捕,如果已逮捕,可能还会发布审判的细节。网站发布的每个警察伤亡案例信息下面都有一个评论区,侮辱性评价将被移除。
如何提升我国交警在事故处置现场的安全防护水平
借鉴美国关于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安全防护的相关规定和措施,结合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安全防护情况和涉警伤亡事件调查发现的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升我国交警在事故现场的安全防护水平:
进一步完善与执法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
《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在修订中,我们应该充分利用这个契机,进一步完善与交通警察职业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法律法规的合理性、清晰性。比如:当通行车辆视线范围内出现警用车灯时该如何降速避让、简易警用警示装备是否可以在事故现场使用、闯入警戒区车辆的法律责任如何划分等,这些问题都需要在法律法规中明示,让警察执勤执法时无后顾之忧。
探索实行分道路、分场景的防护等级架构设计
参照国外的分级防护理念,探索制定分道路、分场景的道路交通事故安全防护等级架构设计。例如,根据不同道路类型、不同程度的执勤执法风险隐患,细化不同执法场景下的防护等级要求,使执法安全防护的科学性与灵活性、可操作性相结合。
完善我国的事故倒查、责任认定机制
参照国外执勤执法伤亡事故深度调查模式,结合我国近年来交通事故深度调查的经验,积极完善我国的事故倒查、责任认定机制,以科学厘清责任、严格责任追究,改变交通警察单打独斗的现状,实现交通突发事件群防群治的社会效果,唤起社会对交通警察等第一响应人员职业安全的关注。
加快技术装备和处置流程类APP的研发
基层实战单位往往需要一些灵巧型、实用型的警用装备,因此,公安工作应关注社会当前的一些新技术、新设备。譬如:国内某款手机在今年6月推出的 “无网络通信技术”,能在没有蜂窝网络、Wi-Fi、蓝牙的情况下,实现3000米内手机之间的文字、语音传输乃至语音通话;同时,不仅能支持多台设备自由组网,实现多人群聊,还可以通过中继模式,拓展设备之间的通信距离,只要处于信号搜索范围,即可实现局域网通讯。这款手机的技术具备“去中心化”与“低功耗、远距离”的优势,其点对点、端到端的通信方式也可确保信息传输的安全。因此,该技术在极端环境、应急通讯或部分特殊户外环境作业中,将有机会实现更丰富的应用,可以应用于事故现场多部门信息联动沟通环节,替代目前现场使用的对讲机功能。
针对现场处置需要的知识点多、流程繁琐、民警记不住、不愿记的难题,借鉴美国的做法,我們可以将程式类、公式化的内容尽量移动化,例如美国近年来开发的应急人员危化品处置指导手册APP、 TC(traffic control)交通管控APP,警察利用手机安装后即可方便查询,参照执行,具有很强的指导实战的作用。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发布的“道路安全隐患危险点段排查”计算公式也同样是一个很好的尝试。
充分挖掘和利用执法记录仪大数据
通过近年来执法记录仪在执法全流程的应用,因此产生了大量的执法现场音视频,遗憾的是对该类大数据的使用、分析度不足。从研究交通警察执法安全防护目的出发,我们可以使用一些视频解析技术对这些执法类大数据进行归类分析,例如:通过开发视频解析软件,分析警察在处置现场时是否存在掩体车辆停放距离不足、警灯未开启、反光锥筒摆放数量不足等安全隐患,还可分析警察个体在执法时是否存在距离、戒备、掩体、执法言行方面的安全隐患。通过分析警察现场执法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改进和完善的方法和策略,提升执法安全防护水平。
组建专兼结合的调研、教学团队
丰富培训内容及培训方式
近年来,在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的大力推广下,各地交警警务实战教官队伍蓬勃发展,但各地对“实战”的理解各不相同,以至于普遍将“实战”简单理解为武力控制,实战教官等同于武力控制教官,进而人为地缩窄了实战教学的范畴。“实战教学”的准确定义应为:在法律法规指导下的,配套实际执法过程的针对性解决方案,实现控制执法现场形势的目的,主要内容包括对现场人、物、环境控制的工程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通过分析“实战教学”的定义可知,当前我们亟需一个专职对警察执法伤亡事件进行深度调查的部门,针对调查发现的问题,做针对性解决方案课题的立项,同步研发教学内容;同时,需组建一支专业、权威的实战教学团队,团队成员主要包括专职事故调查人员及基层执法警察。这样,通过深度调查、研究分析,最终研发出的教学成果等内容,通过一定范围的测试,不断完善后,进行推广应用。
同时,警务教学还需积极拥抱新技术、跨界新领域,不断改进目前传统的教学模式,增强知识接收率。例如:美国开发的Convergence Training危化品处置培训软件、Virtual Incident Management Training培训软件,通过虚拟现实技术高仿真出警情形,多维度高度还原枪击、车辆撞击等伤害发生过程,真正实现人机交互,这种深度沉浸感可以让警察在操作过程中从视觉、听觉、触觉深刻体验伤害给人的冲击感,产生持久震慑力;还可以在虚拟世界完成现场从安全员到指挥员不同角色的分工训练,通过失败操作加深对知识点的理解和记忆,从而为今后的实战应用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