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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集群的创新之道

2019-09-25王缉慈

中国工业和信息化 2019年8期
关键词:集群企业

王缉慈

创新集群是由创新型企业、科研机构、大学等创新主体所构成的地方合作网络,是有利于企业自主创新的地方环境。创新集群是新的区域治理模式,通过产业集聚、知识外溢和集体行动,促进相关企业和支持性机构紧密互动而加速创新,在特定的技术发展方向上引领世界潮流,维系持久的国家竞争力。创新集群需要制度创新,创造公平透明的环境,建立有效的市场机制,让企业真正成为创新主体。创新集群需要长远目标并兼顾社会责任。

新一轮的产业集群(以下简称集群)热正在各地兴起。尽管政府在推动集群发展上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雾里看花或“穿新鞋走老路”的可能性仍然存在。本文试图从集群的要义、产业集聚和集群理论的渊源,以及集群兴起的技术和组织背景出发,来观照我国产业集群的几个基本问题,冀望对制定集群政策、战略和规划并实施提供一点参考。

促进产业创新是集群发展的要义

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康奈尔大学、欧洲工商管理学院共同发布的2018年《全球创新指数》中,我国“产业集群发展”排名第26;“融合创新”排名第58;“产学合作研发”排名第27。可见,集群发展是国家创新的重要标志,而融合创新和产学合作研发的水平与集群发展水平密切相关。

集群应是相关企业和机构近距离协同作用的社会网络,是促进创新的产业社区。产业创新既取决于创新型的企业家和科技人才,也取决于知识学习过程中企业之间、产学研之间关系的质量、强度及其网络结构。全球竞争的复杂形势、技术的飞速发展,以及国家和地方制度创新的调整,或刺激集群升级,或迫使其消亡。创新是集群发展的第一要义。

美国战略管理学家波特认为,产业集群可以提高企业、区域和国家的竞争力;经济学家克鲁格曼认为,产业集聚可以产生规模报酬递增;意大利社会学家别卡提尼认为,产业区内创新环境可以促进企业创新;世界银行国际投资报告认为,国际投资向集群区位而不是低成本生产要素区位转移。国际分工深化,国际认同的管理知识、编码化的专业技术知识,以及可替代的或可模仿的硬件生产正在向全球扩展,国家和区域独有的竞争优势却蕴藏和粘结在地方创新集群之中。集群促进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的功效,使其受到各国决策者的青睐和国际机构的提倡。

虽然产业集聚可以促进外部经济快速成长,从而降低成本,产业集聚的企业在相互信任和合作的学习氛围中可以促进技术创新,然而,产业集聚和集群促進创新的功效不是自动产生的。在发展中国家的低端集群(又称为“准集群”)中,相互学习、技术溢出和促进创新的效应可能产生,也可能不产生。

产业集聚与创新集群的理论渊源不同

学者对产业集聚进行研究已有百余年,相关词语如产业综合体、地域生产综合体等,都可以归于增长极的理论范畴。这类集聚理论假定只要一种产业(通常指大企业为主的重化工业)落到一地,就会通过投入产出,像滚雪球一样引起连锁的积累效应,促进当地经济增长,并将增长效应扩展到邻近地区,如钢铁、煤炭、石油化工、重型机械等集中型产业就是这样的例子。增长极概念是20世纪50年代法国的佩鲁和他的弟子发明的。二战后经济复苏,该理论为政府强势介入经济活动提供了依据,但在推广过程中失去了其初始含义和知识严谨性。20世纪80年代,大多数增长极项目未能达到初衷而被遗弃,至今,将不切实际的期望作为政策设计目标的现象仍然存在。

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西方学者将技术进步和创新、产业组织、制度等纳入产业集聚的理论探讨,突出了内生增长,出现了以创新为要义的集群理论。

美国波特的集群理论认为,没有一个国家能在所有部门都获得成功,各国只能在本国有特色的产业中获得国家竞争优势。竞争优势产业的企业群聚在个别城市或地区。2009年,波特和科特尔斯在《产业区手册》一书中强调,集群是专业化的知识、技能、基础设施和支持性产业在提高生产率方面作用的自然表现,而不是由某种途径在给定区位的活动之间创建相互依存关系所定义的。集群是由供应商关系、共同的劳动力市场、竞争、知识溢出和学习效果的组合所驱动的。集群有三个维度,即地理维度、活动维度和商业环境维度。集群的健康关系到企业的健康。

集群理论的另一个主要渊源是新产业区。20世纪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意大利学者别卡提尼用马歇尔在1898年的产业区概念,挖掘中小企业的集群效率,强调地方创新氛围、居民社区和生产系统的相互渗透。技艺知识隐含于日常生产和生活中,通过在干中学而传承;任何技艺的改进都需要他人的合作和响应。知识和信息资源会向创新环境优越的地方汇集,形成创新的势能,这对于时尚产业的设计和高技术产业的研发活动尤为重要。

集群理论兴起于第三次工业革命时期

在以电子信息技术与互联网的应用为标志的第三次工业革命时期,产业集聚在发达国家重新被强调,即集群理论兴起。20世纪70年代末,发达国家从大批量标准化生产的福特制转向小批量多批次为客户定制的所谓后福特制。大型企业垂直一体化的组织发生分离,而专业化中小企业分工协作的灵活的地方生产系统——集群的竞争优势凸显。美国的好莱坞电影产业集群就是在电影产业组织变革的条件下形成的,而意大利的艾米利亚-罗马涅大区、德国的巴登-符腾堡州,以及日本东京大田区都是中小企业集群成功的典型案例。

当下,第四次工业革命已经悄然到来。创新活动日益复杂,创新的速度加快。大数据、人工智能(AI)、物联网、虚拟现实/增强现实(VR/AR)、可穿戴设备、3D打印、无人驾驶汽车、石墨烯应用、基因测序(精准医疗)、量子通信、高端机器人、云服务等一批前沿科技成果已经在一些国家走出实验室,步入产业化阶段。一些看起来完全不相关的产业也开始跨界融合,很多新技术运用到传统产业中,创新往往在产业的边界上出现。看起来,信息交流和生产过程受距离的限制减弱了,但由于需要隐含经验类知识的交流,距离对创新的影响反而增强,复杂和大技术系统的创新尤其如此。例如,面积只有1平方千米的荷兰埃因霍温高技术园吸引了来自85个国家150多个全球领先的科研机构和快速成长的高技术公司,在健康、能源和智能环境领域服务于全球,被评选为每平方米知识专利数居世界首位的智能社区。

发达国家的创新街区所呈现给世界的,则是开放式创新背景下的创新空间图景,以用户为中心,在真实的实验环境下开发新技术,将新技术落实至社区。在波士顿、巴塞罗那、埃因霍温、赫尔辛基、首尔等城市,建设创新街区正在成为发达国家城市的新战略,大城市成为汇集年轻科技精英和孵化独角兽之地。

我国的产业集聚是非常普遍的现象

发展中国家的产业集聚现象也非常普遍,研究发现,集群中近距离的产业联系并不能保证促进技术创新,产业集聚机制是经济外部性而非技术外部性(技术溢出)。例如肯尼亚、加纳和南非的六个集群有利于接近市场,即使企业家在很近的地理范围内一起生活和工作,也很少共享信息和知识溢出。

在我国,历史上依赖工匠技能而出现产业集聚的地方很多,如以制造瓷器闻名世界的景德镇等,以及“二五”期间建设的以钢铁、煤炭、石油、化工、电力、制糖、建材等产业集中的工业区和工业城镇。前苏联援建的156个工业项目,例如哈尔滨与电站设备相关的工厂(电机厂、汽轮机厂、锅炉厂等)等都是按产业集聚原理近距离建设的。然而,模仿前苏联建立现代化工业体系、自上而下的工业化不能面对开放环境下竞争的挑战。

2010年出版的拙著《超越集群》描述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产业集聚区分布,有以大型企业为核心的重化工业集聚,也有主要为中小企业的消费品产业集聚。参与集聚的企业往往不拘泥于特定的行政边界,还常常突破部门分类标准,这给我国计划经济“条块分割”的管理体系造成冲击,给经济管理部门提出新的课题。从全国、省区,以及城镇的不同地理尺度都可以观察到产业集聚现象,而以区县或乡镇为单位则可能看到更细的产业集聚和地理分工格局。

发展中国家的很多专业化区域是发达国家跨国生产重组的产物,可能会受到少数高度专业化的制造过程的限制。因此,即使高技术产业,也要将依靠内力的高技术创新集群和内外力结合的高技术生产集群区分开来。认识集群不应该只关注企业在一个地方共生和集聚的好处,而要知道集群会转移、衰退甚至消亡。我国东南沿海的基于低成本的集群中,一些工厂转移到了北方和中西部地区,甚至到了国外,这提醒我们要设法帮助中小企业解决生存发展的困难,促进集群转型升级。

外贸导向的集群需要向内需导向的集群演变

外贸加工集群的形成是全球和地方张力的结果,离不开融入全球生产网络的大背景。我国集群的发展与发达国家应对衰退的努力是在同时期内发生的。发达国家制造业分散化并轉移到我国,我国改革开放抓住了机遇,外贸导向的集群(专业化产业区或专业乡镇)在自下而上的工业化浪潮中应运而生,其供应链为国内外大企业的采购和生产提供了降低成本和提高灵活性的绝佳环境。根据形成的年代,这些外贸导向的集群可以分为两类。20世纪70-80年代,发达国家企业将处于产品生命周期末端的生产活动外包出去,充分利用了劳动力、土地和环境的低成本,以及优惠政策,促使了我国服装、鞋类、玩具,以及廉价的电子产品等低技术集群的形成。90年代初,发达国家软件服务业和生物制药业等研发外包延伸到海外,充分利用了我国廉价和充足的白领工人,甚至临床试验条件,并开拓了中国市场,服务外包活动促使我国软件、制药、动漫等高新技术和创意产业的集群形成。

外贸加工导向的集群制造了大量廉价的工业产品,其中出口“世界第一”的上千种之多。这类集群有降低成本的功能,有利于跨国采购商和合同制造商,但它对建立国家和区域竞争优势的作用却是有限的。它们还处于降低成本而非促进创新的阶段。

考察集群的实际作用及其动态关系应进入研究视野。我国的集群优势越来越多地被跨国公司认识、利用和控制。我国的集群作为发展制造业的重要基地,面临的一些突出问题如果得不到有效解决,将成为国家经济安全的隐患。当下,我国既要摆脱出口依赖,又要保护传统制造业的就业机会、保持社会稳定,因此,外贸导向的集群向内需导向的集群转型迫在眉睫。

集群治理体现为众多主体的合作行动

集群政策的意义在于:一是知识溢出。企业之间的合作和产学研之间的联系是产生知识溢出效应,提高知识创造、扩散和吸收能力的关键。二是促进创新。重要的创新信息来源于企业外部,如供应商、客户和竞争对手。企业之间的信任、共享的规则和互惠,能够有效地促进知识的流动,促进集群内企业的创新。三是激发共同需求。集群为决策者提供了激发集体商业需求的可能性,确保以最低成本的方式来获取公共利益。

常见的集群行动计划包括:一是构建关系。促进网络、建立联盟、加强包容性、拓展集群外部的联系。二是加强技能培训和人才培养。创建研发中心或技术中心、构建培训网络、寻找并招募高端人才、深化技术诀窍。三是打开全球通道。四是激发创新。投资于创新中心,设立集群研发的基金,鼓励研发的网络,实施强调设计的创新战略。五是刺激创业精神。支持创业家网络、设立专业化的孵化器、进行创业培训等。

任何公共政策要想获得成功,必须使企业及机构取得理解和共识,而不是停留在自上而下的号召或者通过公共部门权威来推进。地方行为主体(政府、企业、公共机构和城市居民)要共同参与设计和支持集群政策,促进不同行政管理部门的合作,将治理目标定在真正发展具有竞争力的集群上。根据国际经验,集群政策的制定者可以是政府机构,或私人团体和协会,或准市场组织。一般来说,真正的创新集群是地方要素协同作用的产物,是长期自发形成的,主要由市场推动。集群的发展要靠自下而上的内生动力。政府主要作为促进者发挥作用。

集群政策既涉及中央政府,又涉及地方政府。一般来说,政府充当中介的作用主要在集群形成的初期,不能长期以政府的介入为主。当集群发展到一定规模,就要发挥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政府尤其要重视行业协会,使行业协会建立起政府和企业之间沟通的桥梁,并为企业提供广泛的交流机会。

由地方政府、行业协会、大企业或官产学研合作设立的技术服务组织,能够为中小企业提供外部创新资源,是集群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作用如下:一是促进企业之间,企业和大学科研机构、政府之间的联系与合作;二是促进知识和技术的产生、传播和转移;三是使企业间接获取其他企业创造的知识和能力;四是改进工艺,提高生产效率。德国、意大利和日本等国的技术服务组织为创新集群创造了很好的经验,我国的广东等省,集群(如广东的专业镇)中的技术服务组织已经有二十来年的历史,为当地集群的升级发挥了明显的作用。

从整体来看,我国并不缺乏产业配套的制造工厂和车间,而是缺乏研究和开发的关键人才、关键技术,缺乏创新型企业,缺乏企业之间的合作,缺乏创新的环境。

集群治理体现为集群内众多主体的合作行动,例如保护知识产权,加强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建立技术创新中心,促进产学研合作;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制定行业标准,规范市场行为;促进产业联系,提高公共部门的服务效率;投资环保,以及加强企业的社会责任等。其中,要充分重视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

通过建园区发展创新集群并非易事

所谓创新集群,其企业之间不但在产业价值链环节上直接或间接相关,而且具有在企业诚信和合作愿望基础上的社会联系。而那些僅仅存在空间共享而没有产业联系的现象(例如很多产业园区)不能称为集群,更不是创新集群。创新集群应该是促进企业繁衍及其互动和创新的发动机,能够促进内生发展,使产业根留本地。这种“粘力”会不断自我强化,使区域获得可持续发展。

有些地方把经济的发展问题简单地归结为“产业链条短,延伸不足”,缺乏终端产品或缺乏原材料市场。实际上,企业间和产学研机构之间错综复杂的产业联系很难通过事先的规划实现,往往需要频繁的正式交易和非正式交流,并发生于一定的法规(如知识产权保护)和制度背景之下,以及约定俗成的社会网络之中,而诚信是结成合作伙伴的关键。

无论是新区新城建设,还是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很多地方政府都提出了推进产业集聚的口号。工业园区、科技园区和创意园区等是通过规划而使企业共栖的载体。“筑巢引凤”式的开发区发展模式逐渐显现出过度依赖土地财政、园区分散、面积过大、企业联系和分工缺乏、专业化服务不足、停留在低增值环节等问题。尽管有事实表明,集群可能在园区的基础上发展,但这需要较长的时间和不懈的努力。例如,斯坦福研究园和新竹科技工业园就实现了从产业园区到产业集群的演进;而法国索菲亚—安蒂波利斯科技城则从地理邻近转化为组织邻近,实现了从卫星平台到技术城的转变。

国内外市场环境瞬息万变,如果园区不能有效营造健康的创新环境,就有可能落入企业之间不合作的“集聚陷阱”。为此,在城市的开发区内,以及在成熟的甚至“老破旧”的城区内,营造创新创业氛围至关重要,而强调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创新,探索“政-产-学-研”协同发展的机制,培育跨界融合的创新集群是远期的目标。

从严格意义上说,我国大多数园区都不是集群,将传统的园区转化为创新集群并非易事。一些相对落后而没有足够企业的地方,企图用建园区的手段来发展创新集群是有风险的。

制造业集群的创新之路是跨界融合

我国发展集群的任务是孵育创新集群,而不是继续打造追逐低成本的集群。那些依赖海外市场的外贸加工集群,企业之间往往争夺定单,缺少本地联系,需要在产学研结合、学科交叉和产业融合方面进行深刻变革。现在,为出口“中国制造”产品做出大贡献的外贸加工集群失去了其神秘感,而建设先进制造业集群和新兴产业集群的战略正在实施。例如,最近宁波市提出建设“246”产业集群的口号,即2个万亿级产业集群,4个五千亿级产业集群和6个千亿级产业集群。但是,如果只是降低成本、招商引资和规模扩张,追求GDP、出口创汇等短期收益,是远远不够的。

新一轮的“产业集群热”特别注重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先进制造业集群。集群是跨行业的概念,拙著《超越集群》以深圳的数字电视集群为例已经做了说明。对于先进制造业的重点方向——新一代信息通信,轨道交通、航空、船舶及海工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工程机械及农机装备,人工智能,软件和信息服务,绿色化工,新材料,集成电路,能源装备,新型显示和智能家电,智能网联汽车,生物医药,现代纺织服装等产业来说,假定各个产业都存在集群的话,都是跨行业或交叉融合发展的。

深圳的制造业集群是走创新之路的典型。深圳的创新集群是在出口导向型的国家战略基础上,介入全球价值链之后发展起来的,得益于政府的改革不断深化,以及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营造出公平、制度化的营商环境。先进的行业协会、发达的跨界合作知识网络等,使深圳不断衍生出创新的产品,吸引到高端的人才。

深圳的无人机、LED、机器人、VR/AR、新型可穿戴设备等很多产品都得益于跨界创新。例如,无人机产业需要高强度碳纤维,而深圳传统产业中的渔具和高档自行车带动了高强度碳纤维等新材料行业的兴起;无人机生产所需要的高精度铝加工、高密度电池与多功能集成电路等是由深圳手机厂商的制造能力所支持的。深圳市政府则引入了占无人机的成本不到2%的某种必需的磁性材料生产线。

深圳医疗器械创新集群也是在与电子产业的交叉上发展起来的。由电子产业中的电池配套发展起来的新能源产业,使深圳的镍镉、镍氢、锂离子电池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包括电池、电机、电控、整车等生产和服务企业。

同时,深圳的传统产业集群正在向高端升级。

制度创新是集群竞争力之本

我国的集群已经培养而且正在孵化出大量创新型企业家和创新型企业,但是,在产学研合作、学科交叉和产业融合等方面还有大量问题。因此,克服创新障碍的制度创新是关键。一些集群在制度创新方面开始了有益的尝试,并取得了良好的效益。上海市松江区与启迪控股有限公司合作打造上海G60分析技术产业集群的过程就是制度创新的过程。

2018年3月,松江区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G60科创走廊分析技术产业集群发展的若干意见》专项政策。4月,上海G60分析技术产业集群的核心机构——上海分析技术产业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成立。同时,松江区已聚集了分析技术领域的企业40余家,涵盖了高端分析仪器、检测技术与生物分析、分析仪器核心零部件、试剂耗材以及新材料等领域。研究院创造性地实施服务资源换股权方案,解决初创团队场地租金、仪器采购和使用等方面的资金投入难题,使创业企业把有限的资金投入到研发和产业化方向,同时配套创投基金,为企业提供后续融资支持。

综上,我国迫切需要的是促进产业创新的集群。在地理上邻近而在产业领域上相关的企业、科研机构、大学和其他支撑服务机构紧密地联系和互动,尤其是跨界合作,并不断吸收集群以外知识,可以实现技术创新。

创新集群是由创新型企业、科研机构、大学等创新主体所构成的地方合作网络,是有利于企业自主创新的地方环境。

创新集群是新的区域治理模式,通过产业集聚、知识外溢和集体行动,促进相关企业和支持性机构紧密互动而加速创新,在特定的技术发展方向上引领世界潮流,维系持久的国家竞争力。

创新集群需要制度创新,创造公平透明的环境,建立有效的市场机制,让企业真正成为创新主体。

创新集群需要长远目标。集群内的利益相关主体对地方长期发展目标要达成共识。

创新集群需要兼顾社会责任。集群发展不仅关注短期的经济收益,还要兼顾地方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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