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铁路项目估算编制
2019-09-25董骁张云
董骁,张云
(1.中交铁道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北京 100088;2.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北京 100007)
虽然我国在铁路工程建设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但是合理估算国外铁路项目造价,还是一个难题。特别是近年来我国实施的国外铁路项目多采用EPC模式,在项目前期确定出合理的估算金额,对项目的成功与否至关重要。
1 境外铁路项目估算编制现状
1.1 估算采用的模式
境外工程建设常采用的估算编制办法有定额法和数据库法,这2种办法都是利用过去的数据推算现在的数据,本质上无优劣之分[1]。目前,在境外铁路项目估算上,通常有以下3 种模式。
1.1.1 模式1
模式1以施工组织设计为依托,确定出人工消耗、施工机械配置型号及数量,采用定额法测算项目材料消耗量,根据市场调查确定材料、设备单价,采用经验系数确定施工措施费、间接费等费用,最终形成估算。在方案研究阶段,施工组织对人工、机械在实际实施过程中不同工点、不同工序的资源调配调节很难全面考虑,往往造成估算值偏高。此模式对设计院要求较高,施工组织设计深度、精度对估算影响很大,方案不合理就会造成估算忽高忽低。
1.1.2 模式2
模式2遵循国内估算模式,在计算过程中进行适当调整。根据中外用工比、工效比,计算出人工费单价,根据项目工期对机械台班折旧进行修正,通过市场调查确定的材料、设备单价,施工措施费、间接费等也要做相应修正(考虑其中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所占比例及其不同变化幅度)。由于我国铁路定额的人工消耗量还存在以量补价的客观情况,此模式在人工费修正的同时还需要考虑消耗量的修正,人工成本才能符合实际。该模式的优点是贴近国内的估算习惯、效率较高,便于同国内类似项目做造价对比分析。
1.1.3 模式3
模式3依据集群操作方式,对上述2种模式进行有机结合,由甲团队(设计院)参照模式2进行估算;同时乙团队(施工方)按照模式1结合施工组织设计按照成本法估算人工、材料、设备、施工机械、施工措施费、间接费等费用;项目跟踪方对项目所在国的市场是最了解的,按照市场分包价进行核算,并对商务费用据实测算。设计方案稳定后,上述3方背靠背同时估算项目成本,然后进行相互对比分析、互相印证,最后由项目跟踪方形成最终报价。该模式的优点是估算精度较高,可有效降低商务风险,缺点是前期人力、物力投入较大。
1.2 工程量清单
国际铁路工程报价一般是清单报价、总价合同[2],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有利于对建设项目全过程的工程造价控制和管理[3]。目前,国内铁路项目工程量清单与英国土木工程师协会的第3版土木工程标准计量方法(CESMM3)可以作为海外项目估算的借鉴,实际项目中往往将两者进行结合。国内铁路项目工程量清单见表1。
表1 国内铁路项目工程量清单[4]
在国际土木工程领域应用较广的是土木工程标准计量方法(CESMM),由英国土木工程师协会编写,第1版于1976年开始编写,第3版出版于1991年,在世界其他很多地方得到广泛应用,特别是在非洲、亚洲、拉美等国家和地区其影响力很大,境外铁路项目也不可避免的受到CESMM3的影响。英国已经开始使用CESMM4,但是很多境外项目还是习惯基于CESMM3[5](见表 2)。
上述2种清单格式差别很大,CESMM3是针对所有土木工程项目的,而非专门针对铁路工程的[6],我国企业到境外去跟踪、实施铁路项目,不能简单照搬国内的铁路工程量清单,全盘采用CESMM3对于铁路项目也不尽合理,需要尽可能的把上述2种格式进行融合。以在非洲某国实施的铁路项目为例,其工程清单架构见表3。
表2 CESMM3的分部工程表
表3 某国铁路项目工程量清单
1.3 估算参数的选取
境外铁路项目估算编制需要确定大量的参数,如人工费单价与中外用工比、工效比等因素有关[7]。以蒙内铁路项目工效比的确定为例介绍估算参数的选取方法。
1.3.1 工效比分析步骤
(1)分析收集到的当地类似工程(如公路工程)的单价,明确其工作内容及施工方法。
(2)根据单价分析的工作内容,套用国内铁路预算定额,其工作内容及施工方法要一致。
(3)定额工天统计,与相应的单价分析对比人工消耗,实物工作量都采用基本单位,每工天都按8 h计算,保证对比口径统一。
(4)计算工效比。
1.3.2 工效比分析
土方压实(含4 km运输)、浆砌片石护坡M7.5(含人力挖基坑)、涵洞基础浇筑(采用成品混凝土)3种工序的定额工天对比见表4。
表4 不同工序的定额工天对比
对比分析,在土方压实工序,中方工人的工效为当地工人的1.23倍;在浆砌片石护坡工序,中方工人的工效为当地工人的1.73倍;在涵洞基础浇筑工序,中方工人的工效为当地工人的1.45倍。可以发现,不同的工作内容,工效比是不一样的,其原因为不同的工种工效比不同,技术工与普工的工效比也不同,现场组合后会出现不同的工效比结果。
1.3.3 工效比的确定
通过理论计算,结合商务部对对外援助成套项目的相关管理办法,最终确定工效比。
为简化计算,通过测算后技术工工效比统一按2.0,普工的工效比按1.2,当地技术工人与普通工人的比例按1∶2进行估算,综合工效比为(1×2.0+2×1.2)/(1+2)≈1.47。
商务部针对对外援助成套项目的相关管理办法建议工效比控制幅度为1∶1.5~1∶2.0。
最终,该境外铁路项目工效比确定为1∶1.5。
2 相关研究观点和规定
2.1 定额法
刘武成提议采用定额法编制,其定额选用现行铁路定额,编制原则参照现行估算、概算编制办法[8]。提出以下观点:
(1)针对项目所在国的地理环境条件及当地法律和宗教信仰,结合工程特点、国内外用工比例等,区分援建工程项目和非援建工程项目,综合确定其人工单价。
(2)材料设备区分项目所在国采购、中国采购、第三国采购,根据市场调查价格、供货条件、运输方式等确定其综合单价。
(3)机械使用费须考虑折旧费、大修理费和经常修理费等因素,确定其综合单价(区分项目所在国采购、中国采购、第三国采购)。
(4)按估算习惯可将国外铁路工程施工措施费分为8类(见表5)。
表5 施工措施费分类
(5)在间接费中,其他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维持国内水平,只调整现场管理费。
(6)分析归纳了国外工程可能会遇到的一些其他费用(见表6)。
表6 国外工程其他费用
2.2 行业管理规定
早期,基于《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6〕113号文,已失效)依托中老铁路、泰国铁路、哈萨克高铁、雅万高铁等项目实践,做出了一系列有益的探索。《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国铁科法〔2017〕30号,TZJ 1001—2017)发布实施后,还未有基于此项规定在海外项目应用或适用性的研究成果。
2.3 对外援助成套项目管理规定
商务部先后制定了对外援助成套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08年第18号)、对外援助成套项目概算编制管理规定(商援发〔2008〕533号印发的8个规范性文件之一)、援外成套项目投资控制指导原则(商援外司函〔2012〕1269号)等一系列文件。境外铁路项目基本都不属于对外援助成套项目,上述文件规定并不具有强制性,但其中的一些规定具有借鉴意义。
(1)设计概算采用定额法编制。
(2)当地工人人工费包括人身保险、劳动和失业保险等附加费。
(3)出国人员国外医疗卫生费、外事活动费、办理履约担保函费纳入间接费。
(4)预备费包括不可预见费和价格预涨费2个部分。考虑国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和物价上涨风险,估算时应预留足够的项目预备费用。价格预涨系数应根据项目所在国和我国的生产资料价格波动情况确定。对于项目工期18个月以内的项目,物价上涨费率可为编制期国内上一年度PPI指数的1.5倍。对于项目工期18个月(含)以上的项目,物价上涨费率可为编制期国内上一年度PPI指数的2.0倍。上一年度PPI指数为负值时,物价上涨费率原则上不低于5%[9]。
(5)考察费、工程保险费、防恐措施费列入独立费用。
3 估算的注意要点
3.1 贷款利率
目前,境外铁路项目贷款主要有优惠贷款和商业贷款2类,优惠贷款利率低于商业贷款利率,但是优惠贷款额度有限。这2种贷款利率都与国内基本建设贷款利率不同,不可随意采用国内利率估算,须结合项目融资方案,确定合理的贷款利率。
3.2 工程造价增涨预留费
计投资〔1999〕1340号文发布以来,编制和核定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时,投资价格指数按0计算[10],国内铁路项目除川藏铁路外都未计该费用。但是境外项目通常都需要面对物价波动较大和当地货币贬值的风险,估算时应充分预估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价格和汇率变动风险,计列工程造价增涨预留费。
3.3 汇率
项目估算可按编制估算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卖出价计算人民币与美元的汇率,当地货币与美元的汇率按受援国中央银行的美元对当地货币的美元买入价计算[3]。
4 建议
我国铁路境外项目呈现快速增长,与此同时,我国铁路标准国际化进程也在加快,但是在项目估算编制方面,一直没有统一做法,为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急需制定统一的编制原则,编制原则应考虑以下方面:
(1)可以区分不同国家和地区,对施工机械的折旧原则以及措施费、间接费的计取原则予以明确。
(2)统一其他费用的取费基础,费率确定出合理的取值范围,使用单位可根据项目所在国的国情灵活选用。
(3)规定不宜过细,使用单位可以提供更加灵活和经济的估算方案,改变以往简单照搬本国规定的局面。
随着我国铁路境外项目的增多,各国对我国铁路技术标准的理解和认可度也会逐步增加,应抓住“一带一路”倡议的历史机遇,快速推进我国铁路技术标准的“国际化”,促使其成为国际上具有影响力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