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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培育实证研究

2019-09-24周勋章郗悦平路剑

安徽农业科学 2019年15期
关键词: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

周勋章 郗悦平 路剑

摘要 以家庭农场加入农民合作社的影响因素作为两者融合发展的统计指标,利用相关调研数据建立二元选择Logit模型对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找出影响家庭农场与农民合作社融合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及其参数,进而为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提供政策建议。

关键词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

中图分类号 S-9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17-6611(2019)15-0224-05

doi:10.3969/j.issn.0517-6611.2019.15.062

开放科学(资源服务)标识码(OSID):

Abstract Taking the influence factors of family farms joining farmer cooperatives as the statistical index for the integr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the two,a binary choice Logit model was established to analyze the influence factors based on relevant research data. It tried to find the decisive factors and parameters that affect the integr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family farms and farmer cooperatives thus providing policy suggestions for the cultivation of agricultural industrialization consortium

Key words Agricultural industrialization consortium;Family farm;Farmer cooperative

基金项目 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委托课题“中部地区促进家庭农场形成发展研究”(041821301122441005);河北省教育厅2015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河北省现代畜牧业发展研究”(ZD201516);河北省生猪创新团队产业经济岗位项目(HBCT2018110301)。

作者簡介 周勋章(1978—),男,河北石家庄人,副教授,从事农业经济与政策、农业经营体系研究。*通信作者,教授,博士生导师,从事农业经济管理、产业经济研究。

收稿日期 2019-03-06

2017年10月农业部联合发改委、财政部等6部门印发了《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1]。《意见》指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是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济主体,以分工协作为前提、以规模经营为依托、以利益联合为纽带的一体化农业经营组织联盟。这是我国政府在总结安徽、河北、宁夏等省份实践经验基础上提出的指导我国农业发展的新战略,是促进农业适度规模化经营和提升农业竞争力的新举措[2]。“以企业为龙头,以合作社为纽带,以家庭农场为基础” 是安徽等省份在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时贯彻的基本方针。根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11月,安徽省宿州市共发展组建联合体203个,涉及龙头企业210家、农民合作社700个、家庭农场1 286家,产值超过2 000亿元[3]。河北省在2016年认定首批省级示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102家,河北省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意见》计划在3年内全省新培育发展800个左右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到2020年全省各类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达到3 000个以上,覆盖全省80%以上农户[4]。

在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过程中家庭农场发挥着基础性作用。家庭农场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目前所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最具有生命力和活力的主体,但当在市场竞争中面对生产企业等其他经济主体时家庭农场仍然是弱势群体[5]。为了提高家庭农场竞争力,需要把家庭农场组织起来抱团发展[6]。以农民合作社为纽带,把家庭农场组织起来与龙头企业合作,一方面可以减少龙头企业的交易成本,另一方面可以提升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的谈判地位和能力,因此家庭农场与农民合作社融合发展是一条多赢道路。

从目前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发展情况来看,由于各主体性质不同也存在着由龙头企业领办演化为龙头企业控制,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被逐步弱化,甚至有沦为工商资本附庸的可能[7]。这不但有悖于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初衷,而且不利于联合体长久发展。因此在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过程中应着眼于培养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的发展能力、参与能力,支持家庭农场与合作社联合以提高全产业链经营能力和抵御市场风险能力[8]。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家庭农场与农民合作社的融合将成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关键。因此,研究家庭农场与农民合作社融合发展影响因素既有理论意义又有现实意义。笔者以家庭农场加入农民合作社的影响因素作为两者融合发展的统计指标,利用相关调研数据建立二元选择Logit模型对具体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找出影响家庭农场与农民合作社融合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及其参数,进而为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提供政策建议。

1 数据来源与模型选择

1.1 数据描述性统计 笔者利用2018年12月河北省家庭农场联合会年会契机,对参会的近200个家庭农场进行问卷调查,获得样本数据。此次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190份,回收有效问卷173份,样本数据覆盖河北省28个县市区,样本有效率达91.01%。样本总体描述见表1。

1.1.1 家庭农场主的个人特征。性别方面,男性农场主143人,占总样本数的82.65%,女性农场主30人,占总样本数的17.34%;年龄方面,农场主的年龄分布如表2所示,30~50岁占总数的71.1%,说明农场主们年富力强,正处于干事创业的黄金期,但是也应看到近25%的农场主已步入老年,最大的农场主已经68岁,因此农场代际传承问题是下一步应关注的焦点。文化程度方面,高中及以下学历占到了75.14%,大专及以上只占到24.86%,所以在培养新型职业农民过程中要采取多种措施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尤其是农业院校毕业大学生去农村就业创业,改善农业农村的人力资源结构,这将最终决定农业现代化的走向。从业经历方面,在调查的样本数据中农场主的从业经历均值达到1.75,最少1种,最多达4种,通过数据分析可看出,有过合作社负责人和个体工商投资者人数较多,这说明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现象突出,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可能是在现有政策导向下,新型经营主体跟随政策调整经营性质来享受国家优惠,对这个问题政府部门在制定政策时要多加考虑,防止出现“僵尸型经营主体”。

1.1.2 家庭农场经营情况。经营时间方面,从调查数据看经营时间最短1年,最长10年。10年这个时间正好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时间一致,从另外一方角度说明了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相互交叉的现实。 经营类型方面,从调查数据看种植业119家,占总数的68.79%;养殖业1家,占总数的0.58%;种养结合53家,占总数的30.64%,这说明河北省家庭农场的经营结构是以种植业为主,其中种养结合比例较大,说明农场主对于生态家庭农场建设和循环农业发展的认识也在逐渐加深,经营类型详见表3。经营面积和租金方面,目前家庭农场土地经营面积大小不一,最大的有333.333 hm2,最小的只有3.33 hm2。这与家庭农场的经营项目有很大关系,种植业土地经营面积一般都比较大,养殖业土地经营面积相对较小,平均经营面积是42.613 hm2,经营面积6.667~66.667 hm2占调查总数的73.41%,这也反映了河北省农业土地适度规模化的发展情况,土地面积情况详见表6。是否是示范家庭农场方面,统计调查对象中是省级或者市级认定的示范家庭农场占总数的80.35%,此次调查对象都是河北省家庭农场联合会的会员单位,这说明家庭农场联合会的会员层次较高,代表了河北省家庭农场的发展层次和水平。

1.1.3 家庭农场与合作社融合情况。关于加入合作社的情况,调查数据显示已经加入合作社的家庭农场是74家,占总数的42.77%。在经营中遇到的困难数量最少的1项,最多的7项,平均遇到困难3.02项(表4)。把遇到的困难按照难易程度排序,由大到小依次为贷款难、获得市场信息难、生产性基础设施(道路、水利、仓储)落后、农业保险不健全、土地流转难、获得技术难、缺乏劳动力,这为下一步政府部门制定政策指明了方向。

家庭农场得到和期望得到的合作社服务情况。家庭农场目前得到的服务最少1项,最多5项,期望得到的服务最少1项,最多9项。把已经得到的服务和期望得到的服务进行对比,结果见表5。从表5可以看出,目前家庭农场享受到最多的是农业生产技术指导服务,最少的是贷款服务。从家庭农场期望得到的服务来看,目前合作社提供的服务基本符合家庭农场需求,但也有需要提升的地方。例如,提升融资服务能力,减少普通农机服务数量,提高烘干、深加工、新式农业机具服务能力,增加政策解读、法律维权、教育培训、举办展销会等服务。

1.2 模型选择 通过引入二元选择Logit回归分析模型,把家庭农场是否选择加入合作社作为被解释变量,把家庭农场主个人特征、家庭农场经营情况、家庭农场与合作社融合情况的相应指标作为解释变量构建Logit模型,采用被解释变量个别值的总体回归函数形式进行分析。具体模型如下:

2 结果与分析

采用Eviews 8.0对调查数据进行Logit建模,分析回归结果如下。首先,回归模型的McFadden Rsquared值为035,说明模型总体拟合度较好,LR statistic值为82.32,其伴随概率为0.000 0,说明该模型系数不同时为0。其次,对Logit回归模型进行预测检验,预测结果见表6。结果显示模型对“未加入” 的预测值准确率为80.81%;对“加入” 的预测准确率为74.32%;该回归模型总的预测准确率为7803%,说明所建模型总的预测效果较好[4]。综上所述,该模型能够很好地解释问题,回归结果详见表7。

从计量结果的统计学角度看,除了年龄(X2)、土地面积(X7)、是否为示范家庭农场(X9)、合作社提供服务种类(X11)对家庭农场加入农民合作社的影响显著外,其余变量影响都不显著。如果按照统计学原理这些不显著因素应该从模型中剔除,但是在研究项目时除了考虑统计学意义外,更要考虑经济学意义。因此把统计学意义和经济学意义相结合在家庭农场主个人特征中选取年龄和文化程度;在家庭农场经营情况中选取经营类型和土地面积;在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合作情况中选取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合作社所提供的服务种类、希望合作社提供的服务种类这7个指标进行分析。

第一,从家庭农场主个人特征因素看。年龄(X2)和文化程度(X3)因素与家庭农场加入农民合作社的意愿呈正相关,即随着年龄增加和教育程度提升家庭农场加入农民合作社的意愿增加。首先,随着农场主年龄增加,人生阅历越来越丰富,更懂得如何去规避风险增加收益,加入农民合作社可以更好地规避经营风险。其次,随着农场主学历层次提升,各种专业知识更加丰富,经营风险意识增强,合作共赢思想能更好地贯彻于经营管理之中。因此,随着农场主年龄增加和学历层次提升,加入农民合作社的意愿就越强烈。

第二,從家庭农场的经营情况看。经营类型(X6)与家庭农场加入农民合作社的意愿呈负相关,即不同经营类型家庭农场加入农民合作社的意愿由强到弱是种植业、养殖业、种养结合。因为从经营规模看由大到小一般是种植业、种养结合、养殖业,种植业面对的自然风险和社会风险最大,所以其加入合作社的愿望更加强烈。另外种植业尤其大田种植可以大规模种植单一作物,参与合作的形式比较简单这也促使其更愿意加入合作社。养殖业和种养结合,其经营规模相对较小,经营风险也就小一些,其中种养结合可以发展成为循环农业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经营风险。因此家庭农场经营类型与其加入农民合作社的意愿负相关。土地面积越大,加入农民合作社的意愿就越强烈,即土地面积大小与加入农民合作社的意愿正相关。但从回归结果看,其相关系数非常小,也就是虽然土地面积对家庭农场加入合作社的影响呈正相关,但影响力度较小。

第三,从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合作情况看。家庭农场在经营中遇到的困难(X10)、合作社提供服务的种类(X11)、期望合作社提供服务的种类(X12)3个因素与其加入农民合作社意愿呈正相关。即家庭农场在日常经营中遇到困难越多,其加入农民合作社的意愿就越强烈,反之,结果相反。因为农民专业合作有专门的合作组织为会员提供各种服务支持,农场主希望在遇到困难时能得到帮助,所以就更愿意加入农民合作社。合作社提供服务的种类和期望合作社提供服务的种类与家庭农场加入农民合作社呈正相关,即合作社提供的服务种类越多,越能满足家庭农场需要其加入合作社的愿望就越强。但是期望合作社提供服务的种类这个因素的相关系数非常小且不显著,从表5可以看出,目前合作社所提供的服务与家庭农场所期望得到的主要服务基本一致,只是家庭农场期望的服务更加多元化,这也为合作社完善其服务项目指明了方向。

3 政策建议

结合上述分析,就如何促进家庭农场与农民合作社融合发展,更好地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从政府部门、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3个方面提出政策建议。

3.1 进一步发挥政府职能,做到既不缺位也不越位 为了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政府职能部门要加强职业农民、家庭农场主、合作社负责人培训力度,培训大量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新型职业农民经理人,引导农业科技工作者深入农村,鼓励大中专毕生去农村创业就业,鼓励工商业资本合理进入农业生产领域参与新农村建设,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9]。政府部门要继续在架桥修路、兴修水利、建设仓储设施等方面加强农业基础设施投资力度,在农业科技方面要加大投资力度提升农业机械化、科学化、技术化,为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创造环境、打造平台[10]。但政府也要充分认识到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是一项长期事业,家庭农场与农民合作社融合发展是一个渐进过程,政府不能乱指挥,更不能搞强迫命令式融合,该政府部门发挥作用的地方要充分发挥,该市场发挥作用的地方政府要坚决退出,做到既不缺位也不越位。

3.2 农民合作社要进一步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 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需要以合作社为纽带,因此合作社要发挥好组织、协调、沟通作用。在继续做好产销对接、技术指导、农资采购等工作外,要在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一是要拓宽服务项目增加政策咨询、法律维权、教育培训、举办展销会等服务项目。二是要提升融资服务能力,提高农机服务水平,尤其是在新技术推广和应用方面[11]。

3.3 家庭农场主要主动提升素质积极合作 农场主要积极提升经营管理能力和文化层次,学会用科学技术指导农业生产经营,通过加入农民合作社规避经营风险。农场主要拓展经营范围走种养结合的循环农业道路,通过加入农民合作社打通生产上下游界限,打造全产业链,提高经营效益,降低经营风险。

参考文献

[1]农业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人民银行  税务总局.《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农经发〔2017〕9号[A].2017.

[2]杨杰.安徽宿州 构建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J].农村工作通讯,2018(13):57.

[3]芦千文,张益.对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调查与思考:以安徽省宿州市为例[J].农业经济与管理,2017(2):24-31.

[4]张润清,张卫彪.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N].河北日报,2017-04-19(007).

[5]杜志雄.家庭農场处于农业产业振兴核心地位[J].农村经营管理,2018(5):22-23.

[6]孔祥智.联合与合作是家庭农场发展的必然趋势[J].中国农民合作社,2014(5):32.

[7]周冲,黎红梅.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三产融合视角——来自GS粮食产业化联合体的案例分析[J].安徽行政学院学报,2019(1):17-22.

[8]王勇.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合作关系问题研究[J].中国农村观察,2014(2):39-48.

[9]寇兰云.试析“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的建构[D].北京: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8.

[10]李静,张德元.家庭农场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影响因素分析:基于安徽、河南西省278份调查数据[J].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5(6):17-19.

[11]王胜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模式研究[D].合肥:安徽大学,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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