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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审计质量与社会信任

2019-09-24潘卫阳

现代营销·学苑版 2019年9期
关键词:审计工作信任政府

潘卫阳

摘要:社会信任是决定审计质量的基本因素之一,并会对社会经济发展效率以及市场经济体系的公平性与信用基础产生十分重要的影响。同时审计信息质量低下,将会对相关投资者形成一定误导,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市场对企业价值的评估。本文的研究目的是通过对社会信任与政府审计质量关系的分析,以现阶段我国政府审计质量控制的实际情况,从经济、道德等多方面出发,进一步研究影响审计质量的主要因素。寻求增强社会信任,提高审计质量的策略。

关键词:社会信任审计质量

对市场规律失灵现象的研究,需要充分考虑社会信任因素,而对市场主体各项行为的监督与管理,更需要综合考虑信用监管方面。所以,立足社会信任的角度来对审计质量相关内容进行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构建完善的审计质量控制体系,是世界经济一体化大背景下,审计市场竞争不断加剧的大形势中,不断增强国内注册会计师行业竞争能力的必然要求。与此同时,基本社会信任的角度来研究审计质量,有利于进一步创新审计监管理论、创建适应国内政府审计具体情况的审计操作模式,并对国内资本市场发展环境优化,以及资本市场信息监督与管理政策的制定等方面,有着非常重要的指导价值。

一、文献回顾

社会信任不仅是文化传统的主要元素,还是影响社会资本的重要因素之一。同时社会信任一般会通过宗教、道德与社会背景等方面体现出来,并且社会信任环境的变化过程较为漫长。Guiso,L.等(2008)认为社会信任是经济交换活动正常开展的前提条件,对各种经济活动契约的签订和落实起着关键性作用,同时在高社会信任地区,社会信任可以减轻审计质量对交易的影响。一般情况下,社会信任被视为市场交易活动中产生欺骗行为的主观性几率,这就表明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交易一方对另一方能够切实履行合同义务的信任程度与社会信任度呈正相关。国外学者在研究社会信任相关问题的过程中,还发现存在一个隐性逻辑,即在进行交易活动之前,如果参与方无法充分掌握交易方的具体信息,并难以有效预测交易结果的情况下,通常会将社会信任看作具有契约关系性质的基本保障。国外学者还认为,建立在以社会信任为基础上的审计独立性作为审计质量的构成要素之一,也时刻影响着审计质量。

张敦力,李四海(2012)在研究中认为,在社会信任资本中,蕴含着以信誉为基础的信任连坐机制,区域社会信任度在很大程度上被视为衡量个人与企业交易行为的基本标准之一,社会信任环境的不同会充分影响到一个区域内个人与企业的交易行为。而从我国的社会信任度在一定程度上还无法满足实际信任需求,不同区域之间的社会信任度也各不相同。

针对国内审计质量相对低下的问题,我國学者一般从审计过程、审计主体以及审计环境等方面着手,开展了较为深入的研究;或者是从国内注册会计师协会提供的会计师信息着手,深入剖析了审计质量的组成要件及影响因素,同时分析了审计质量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并进一步探讨了提高审计质量的措施。

二、社会信任与政府审计质量的理论分析

(一)社会信任

社会信任主要是指社会大众在日常交往中相互之间的信任程度,其属于社会资本的构成要素。同时社会信任还可以视为相互之间对对方实施合理行为的长期性意愿。立足经济学角度来讲,社会信任是市场经济得以运转的根本基础所在,其本质属于信息方面的问题,各种交换活动都离不开社会信任(张维迎,柯荣住,2002)。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分工越来越细致,信息不对称已经是当前经济活动的重要特征之一,并相应加大了经济活动的不确定性。基于此,若没有形成较为良好的社会信任环境,此类不确定性将会大大增强,进而致使相关风险的不断加大。

较高的风险系数意味着较大的不确定性,面对这种情况,经济活动中的各个主体通常会尽可能减少消费活动与投资活动,从而会在很大程度上降低经济运行效率。而若社会信任环境良好,就算经济活动中始终存在信息不对称现象,基于普遍存在的社会信任,社会大众也几乎不会通过信息不对称来谋取私利,这就使得经济活动的不确定性大大降低。在这种情况下,经济活动中的各个主体就会积极地进行投资、消费等各种交易活动,最终促进经济体系优质、高效运行。同时。较高的社会信任度还可促使经济活动中各个主体间交易成本的下降,例如,信息采集与整合、产品质量查验以及价格协商等各种行为相关成本的下降。

(二)政府审计质量

西方经济学专家认为:审计质量实质上是审计人员发现被审计对象违反会计制度行为的几率与揭露此类不当行为的几率的综合。他们还认为审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及其独立性决定了最终的审计质量。我国专家将审计质量划分成专业胜任能力与独立性两个方面,并且认为这两方面的内容是相对独立的关系。同时国内专家还给出了研究审计质量两个维度,即审计师监督强度及其声誉,两者共同组成审计质量的供给方驱动因素。由以上国内外专家对审计质量的定义能够得知,审计报告供需双方以及审计市场环境三者对审计质量的影响是决定审计质量的主要因素。我们将审计工作的好坏程度看作审计质量,即审计结果与目的的一致程度。审计质量通过审计工作质量与审计过程质量反映出来,并最终通过审计报告质量体现出来。在审计工作对经济活动的影响进一步加深的情况下,政府审计部门以及各个行业领域对审计质量的关注程度不断提高,审计质量在审计行业发展过程中的作用越来越重大。

(三)社会信任与政府审计质量之间的关系

社会信任与政府审计质量的关系主要体现在审计信用方面,审计信用就是审计师能够严格按照审计合同开展审计工作,并受到审计委托方的信任。现阶段,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的重要时期,诸多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能力与保护能力还相对不足,法律运用成本非常高。由此国内学者通过研究得出,在国内大环境下相关地区的企业认为国际四大与非国际四大的审计质量差异并不明显。这就表明现阶段在国内制度环境中,信息使用方依旧对声誉良好的审计师所提供的审计服务持有怀疑态度,这导致审计师的声誉效应无法得到充分运用,减弱了声誉性信任对审计合同执行的重大作用。

三、现阶段我国政府审计质量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审计环境不完善导致对高质量审计需求的限制

审计需求由资本市场自行产生,在一个健康的、自行产生需求的资本市场中,通常都对审计服务质量有非常高的要求,这一般是针对注册会计师审计而言。同时在政府审计需求中,也具有相似的市场。政府受托责任的認定、落实、解除等,都会对政府审计需求的出现与增加有非常大的影响,而高质量的政府审计需要相应的政府监管措施。

刘峰,张立民,雷科罗(202)从现阶段我国政府审计的实际状况来看,政府部门在社会管理过程中属于主导方,政府自身监管与问责方面力度不足,造成政府部门难以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尤其是部分政府部门的自我保护倾向较为严重,这些情况都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其他相关权力部分及社会各界对政府行为的监督机制还有待健全,尤其是审计体制的不完善,导致高质量政府审计需求难以有效产生。

(二)会计信息失真,审计问责不到位

国内审计中往往会出现会计信息真实性不足的情况,这不仅会给审计工作带来较大困难,还会在很大程度上增加审计风险。按照相关理论,审计人员可通过扩大审计测试范围的方式将审计风险降至允许范围。但因审计成本既定,在某些情况下,审计人员无法抽出足够时间先为被审计对象梳理各种会计账目,然后在开展审计工作,因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难以得到充分保证,从而对审计质量产生直接性影响,最终进一步加大审计风险。

同时,因为现阶段我国政府审计问责制度不够完善,被审计对象无法感受到审计压力,从而不能主动配合审计工作的开展,最终对审计质量产生不良影响。而从审计主体角度来讲,其审计过失责任追究机制不健全,导致诸多审计工作效果不佳,对于存在的相关问题,难以做到有力查处,自然无法充分保证审计质量。

(三)忽视政府审计质量控制中的社会责任

在过去几十年,我国审计人员始终将审计准则作为衡量审计质量的唯一尺度,但从实际情况来看,社会各界对审计准则的权威性,以及审计准则对审计质量控制功能等方面,一直存在较大疑虑。实质来讲,审计准则仅仅可视为控制审计质量的最基本标准,一味地将审计准则作为审计质量的控制手段,既无法实现控制目标,还会常常将审计人员的社会责任忽略掉。也就是说,审计人员在开展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常常只根据审计准备来确定审计质量的达标程度,而几乎不考虑审计报告使用者的情况,这是未能有效履行审计社会责任的表现(曾越君,2014)。

四、增强社会信任,提高政府审计质量的策略

加强审计体制改革,不断增强审计的独立性。

(一)理清政府审计部门与被监督部门的关系

政府机关要对当前的审计经费预算编报制度进行不断完善。政府审计以监督国家财政收支为主要目标,审计机关负责监督财政部门。但现阶段审计机关所需各项经费却主要来自于同等级别财政部门的审批,如果二者之间的关系不够协调,将会严重影响到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还会对政府审计监督功能的发挥形成较大阻碍。

(二)调整中央审计与地方审计的关系

可合理借鉴司法机关的垂直领导机制,通过立法实现省级一下审计机关直接垂直接受上级审计部门的领导,相应的经费、人事等方面也都有上级审计部门主导,以防止审计工作遭受同级行政领导的干扰。一些地方行政领导为个人私利,怕因审计问题暴露太多而担责,或对自身政绩产生不良影响,常常不顾相关规定,对审计机关依法依规揭露与处理相关问题进行行政干预,从而严重影响到审计质量。面对这种情况,可采取特殊情况绕开同级政府而直接汇报至上级审计部门,以确保审计的独立性本质特征(陈婧,2017)。

(三)处理好政府审计部门与其他行政部门之间的关系

政府审计属于国家监督体系的主要构成部分之一,不能完全等同于整个监督体系,因而审计部门一定要与监察部门、人事部门以及司法部门等积极联系,以协调与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确保各部门在自身职权范围之内有效配合,确保政府审计监督职能的实现。

参考文献:

[1]张维迎,柯荣住.信任及其解释:来自中国的跨省调查分析[J].经济研究,2002(10):59-70.

[2]凌启生.国家审计诚信建设刍议[J].南方论刊,2003(08):24-25.

[3]曾越君.浅议会计诚信建设[J].审计与理财,2014(07):44-46.

[4]叶雪芳.政府审计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商业研究,2005(07):137-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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