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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70年来的外贸体制变迁:回顾与展望

2019-09-24黄汉民孔令乾鲁彦秋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19年5期
关键词:外贸改革经济

黄汉民 孔令乾 鲁彦秋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工商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3)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来,我国贸易体制的演变历程呈现出一条清晰的历史轨迹。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部分,贸易制度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发挥了独特作用。改革开放之前,与我国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一致,我国实行外贸统制,由国家集中经营,外贸主要起到调剂余缺的作用,对外贸易在国民经济发展中一直处于附属地位;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走上了改革开放的道路。通过多年的不断努力,我国逐步建立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贸易体制,对外经贸作为连接国内经济和世界经济的纽带,我国的贸易依存度以及占世界贸易额的比重都大幅上升,对外贸易逐渐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对外贸易体制的转变,促进了商品市场和要素市场的繁荣,提升了资源配置效率以及社会的生产水平,加强了中国与世界的融合,对外贸易实现了历史性跨越。当前,我国外贸面临着复杂的发展环境,尤其是面对中美贸易摩擦加剧、世界经济发展不确定性增大等问题,我国将继续坚持扩大对外开放,加快体制机制改革,朝着建设中国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方向发展。本文旨在系统梳理我国贸易体制的变迁历程,总结贸易体制改革的经验,以更好地服务于我国未来的经济发展。

一、改革开放前中国外贸体制的确立与发展

自鸦片战争以来,中国在外贸领域一直受到西方列强的压制,严重破坏了中国的主权独立,再加上官僚资本的压榨,严重制约了我国外贸的发展。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面临着复杂的政治经济环境。从内部环境来看,多年的战争以及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外贸体制严重制约了国民经济发展;就外部环境而言,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势力对我国实施经济封锁。面对这种内外交困的局面,我国政府并没有退缩,而是果断采取措施,废除了西方列强在华的各种特权,维护了我国主权的独立;没收了官僚资本的外贸企业;并对私营企业进行了限制与改造。受当时国际政治局势的制约,中国积极发展与社会主义国家间的经济联系,并效仿苏联的外贸制度,建立了国家统一领导和实行计划管理的外贸体制。此后,我国陆续对外贸体制进行了适当调整,但总体上仍然维持高度集中的行政计划外贸管理体制。

(一)国民经济恢复与“一五”计划时期(1949~1957年)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为完成国民经济恢复任务,初步确立了新中国的对外贸易体制,保证了对外贸易的通畅运行,促进了外贸的发展。在具体的实践中,我国逐步建立了统一的外贸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在外贸管理机构方面,我国于1949年10月成立中央贸易部,专门负责对外贸易事务,整顿当时混乱的外贸局面,相应的在地方也建立了外贸机构,此后,又设立了专门负责外贸事务的国营外贸公司。1952年,我国对外贸机构进行了调整,撤销了原中央贸易部,新设立对外贸易部,相应地在地方上也对外贸机构进行了调整,且受对外贸易部和地方政府的双重领导。此后,我国撤销了各大行政区,在地方成立对外贸易局,至此,我国逐步建立起“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集中统一的对外经济贸易管理体系,并逐渐形成了国家统负盈亏的外贸财务制度。在国营专业外贸公司方面,自1950年起,根据业务需要,我国先后组建专门负责与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以及西方国家进行贸易的公司。1953年,根据我国经济发展需要,发挥外贸调剂余缺的功能,我国组建了14个专业外贸公司以及2个负责海陆运输的专业外贸公司。此后,各个专业外贸公司又进行了多次调整,在各地方设立了分支公司。在外贸管理制度方面,我国于1950年先后颁布《对外经济贸易管理暂行条例》《暂行海关法》等法律法规,逐步完善了我国外贸管理制度,改善了新中国成立初期混乱的管理局面,以立法的形式保证了中央在外贸领域的统一领导,逐步确立了全国统一的对外贸易管理制度。在此期间,我国通过建立进出口许可证制度加强了对外贸的直接管理;指定中国银行为外汇交易机构,出口所获外汇都要存入中国银行,强化了对外汇的经营管理;通过在国有企业实行指令性计划,在私营和外资企业实行指导性计划,强化了计划管理体制。

外贸体制的初步确立,为“一五”计划的顺利实施打下了坚实基础。总体来看,“一五”计划时期,我国的外贸体制并没有发生太大变化,而是朝着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方向迈进。1953年6月,我国颁布《全国对外贸易计划工作程序办法》,进一步完善了我国外贸计划体制。借鉴苏联经验,实行“统一计划,分级管理”的制度,强化外贸专业总公司的作用,由对外贸易部制定全国的外贸计划,且国营外贸公司的进出口业务要严格按照计划进行,不得随意更改。从1953年下半年起,我国对私营外贸公司的进出口业务进行限制,采取公私合营等一些过渡性的经营方式对其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进出口经营权逐步收归到对外贸易部所属的国营进出口总公司及分公司。随着三大改造的基本完成,进出口业务都要按照国家主管部门的指令性计划实施,且主要集中在少数国营外贸公司,由国家统负盈亏。经过三年国民经济恢复期以及“一五”计划的顺利实施,我国高度集中的外贸体制得以完全确立。

新中国建立起了高度集中的社会主义计划外贸体制,改变了我国在外贸领域长期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状态,恢复了国家主权,开创了一个新时代。这种高度集中的外贸体制适应了当时经济发展的需要,通过从苏联以及东欧进口用于发展经济的物资,对促进国民经济恢复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这种高度集中的计划外贸体制也存在明显的缺陷:重计划而轻市场的外贸发展模式,忽视了供求关系,对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认识不足,不利于资源配置效率提高;实行指令性计划,使经济缺乏灵活性;统负盈亏的财务制度,导致企业缺乏积极性;而国营外贸企业占据绝对统治地位,导致市场竞争严重缺乏,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

(二)国民经济调整时期(1958~1965年)

总体来看,前一阶段建立起的外贸国家统制,规范了我国外贸业务,保障了外贸工作有序展开,为后来我国外贸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但随后便开始了“大跃进”运动,对我国的外贸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冲击。1958年2月,外贸部门为了响应“大跃进”运动,提出了“大进大出”的政策,在此背景下,我国在外贸领域走了一些弯路,造成了巨大损失。为了完成高额的计划指标,我国下放了一些外贸经营管理权限,但负面影响很快便出现,各地区为了竞争,大打价格战,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面对这种负面影响,1958年中央做出对外贸易必须对外统一的决定,要求除了对外贸易部所属的总公司及分公司外,其他任何机构不得从事外贸业务。同时,也加强了对外汇的统一管理,这实际上强化了中央对外贸的集中领导。随后,我国对虚高的外贸计划进行了一定的调整,纠正了冒进的、脱离实际的“大进大出”政策。但1959年庐山会议之后,根据“对外贸易必须积极地为国民经济继续跃进服务”的指导原则,我国在外贸领域再一次出现冒进的现象,过高的计划指标在当时的生产条件下很难完成,再加上中苏关系恶化,这无疑加重了经济发展的困难。从1961年开始,我国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在外贸领域制定了“一吃饭、二市场、三基建”的政策,调整了进出口商品结构以及对外贸易对象,加强了与西方国家的外贸联系,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中苏关系恶化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对外贸易有了复苏的迹象。此后,我国为了克服下放企业经营权所造成的分散问题,1964年又对外贸企业管理权限进行了调整,并重组外贸各专业总公司,重新加强了国家集中统一领导。

此阶段,我国的对外贸易体制并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动,只是对个别方面进行了适当调整,性质并没有发生改变。总体来看,此时期的对外贸易经历了严重的倒退,并没有按照“二五”计划制定的方向前行,这主要受外贸政策的失误以及国民经济发展的大环境所致。虽然此时期也对企业经营权进行了适当地下放,但由于管理经验不足,导致了市场混乱局面。这种对下放外贸企业经营权的探索,虽然没有成功,但也为后续的改革提供了经验和教训。从此阶段我国外贸发展状况可以看出,高度集中的计划外贸体制存在严重的弊端,受“大跃进”的影响,我国制定的外贸计划严重脱离了实际,违背了实事求是的优良传统,给外贸发展造成了严重的困难。经过国民经济的调整,我国外贸重新出现复苏迹象。

(三)国民经济整顿时期(1966~1977年)

在国民经济调整收到成效之际,“文革”的爆发,给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带来了较大干扰。尤其在“文革”的前期,经济生产受到了严重的冲击,外贸发展几乎陷于停滞。进入20世纪70年代以来,我国在外交领域迎来了春天,重返联合国、实现中美关系正常化,国际上掀起了与中国建交的热潮,为中国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国际环境。为适应国际经济环境的变化和促进外贸发展,我国对外贸体制进行改革的尝试,适当下放了一些企业的经营权,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外贸企业的积极性,进出口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为了继续强化外贸对经济发展的作用,1975年我国新增了江苏、河北和广西为新的外贸口岸;授权河南、湖北等省份可以直接出口到港澳地区,同时允许其他部门成立出口供应公司,负责对外业务。这些调整很快收到了效果,对外贸易呈现快速发展之势,这些有益的尝试为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提出提供了良好经验。但总体来看,上述调整并没有改变我国高度集中的行政计划外贸体制。

尽管此阶段受到了“文革”初期的冲击,但经过整顿之后,我国的进出口贸易发展迅速,创出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史新高。通过引进成套先进技术设备,有力地支援了国民经济建设。此阶段,增加新的外贸口岸,扩大了对外贸易的范围;通过下放企业经营权,调动了企业的积极性,这些积极调整促进了外贸的复苏,也为改革开放积累了经验。

二、对改革开放前我国外贸发展的总结

(一)对外贸易的总体规模与地位

随着我国外贸体制的逐步建立,我国的对外贸易也逐渐步入正轨,在1950~1978年间整体上呈现波动上升趋势(见表1),年均增长率为11%。作为国民经济的一部分,我国外贸发展受到整个经济发展局势的影响,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呈现出不同的特点。新中国成立初期,面对几乎崩溃的国民经济,我国积极从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进口了大批原材料和设备,有力地支援了我国经济建设,摆脱了西方列强的经济封锁。“一五”计划时期,随着三大改造的完成,外贸国家统制经营得以形成。我国以苏联援建的156个建设项目为中心发展国民经济,并进口了我国生产和建设所需要的机器、工业器材、原料以及其他物资。到1957年,我国进出口总额达31.03亿美元,创历史新高。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的对外贸易伙伴主要以苏联和东欧为主,且贸易主体为单一的国有企业。

表1 1950~1978年我国对外贸易情况 (单位:亿美元)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 http://www.stats.gov.cn,本文数据未经特殊说明的,所有图表中的数据均来源于此。

1959~1962年我国进出口额出现了一定的下滑,经过调整,又有了短暂的提升。但随后“文革”又对经济贸易产生了冲击。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际局势朝着有利于我国的方向转变。我国政府适时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在外贸领域也采取适当措施,如制定“四三方案”①,大力引进西方国家先进的技术设备,适当扩大开放口岸,下放外贸企业部分经营权,这些有力措施,快速地推进了我国外贸领域的发展,进出口额呈现快速增长之势。随着中苏关系恶化,我国调整对外贸易的主要对象,开始加强与西方国家的经贸合作,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中苏关系恶化的负面影响。

图1显示,1952~1978年我国对外贸易依存度基本在6%上下波动,得益于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与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的良好关系,我国积极开展与社会主义国家的经贸往来,进口了一大批用于生产的物资、设备等,1952~1960年贸易依存度高于6%;受“大跃进”、中苏关系恶化以及“文革”的冲击,在这一特殊的历史时期,我国对外贸易受到了严重的影响,对外贸易依存度在1961~1972年有所降低;而20世纪70年代以后,得益于我国对经济的调整,外贸领域呈现较快发展势头,对外贸易依存度明显高于6%。整体而言,此阶段我国外贸依存度比较低,贸易只起到调剂余缺的作用,并没有成为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

图2显示,改革开放前,我国贸易总额占世界贸易总额的比重一直维持在1%左右。1950~1959年所占比重在波动中呈现上升趋势,而1960年之后所占比重呈现下滑趋势,尤其是1967年以后所占比重都低于1%。可以看出,改革开放前我国高度集中的计划外贸体制,一定程度上压制了贸易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该时期我国外贸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不高,占世界贸易的比重也很低。

图1 1950~1978年中国对外贸易依存度

图2 1950~1978年中国进出口贸易总额占世界贸易总额的比重

(二)进出口商品结构

表2显示,我国的出口商品结构在不同的时期呈现出不同的特点,1950~1970年农副产品出口占重要地位,这与当时我国工业基础薄弱有很大的关系。20世纪70年代以后,随着我国对经济的调整以及在外贸领域采取有力措施,我国的出口商品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农副产品的出口比重开始下降,而轻工业产品和重工业产品出口比重上升明显。

表2 1953~1978年我国出口商品结构情况 (单位:%)

资料来源:1952~1983年《中国贸易物价统计资料》

与此同时,我国的进口商品在不同时期也呈现出不同特点。表3显示,在进口机械设备方面,由于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工业基础比较薄弱,为了迅速建立我国的工业体系,在国民经济恢复期以及“一五”计划时期,我国从苏联和东欧国家进口了大批机械设备,这种状态直到中苏关系恶化才被改变,这有力地推动了我国工业体系的建立。受三年自然灾害以及“文革”的冲击,在1958~1970年间我国进口机械设备的比重下降较快。进入20世纪70年代后,我国在外贸领域进行了调整,从西方国家引进了一批机械设备,包括化肥设备、化纤设备、采煤机组等,有力地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在进口工业原料方面,主要表现为未经加工的生产要素,从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直占据较高的比重,到20世纪70年代,几乎占据我国总进口的一半。这说明工业原料的进口并没有受到冲击,从另一方面也说明,我国的工业生产并没有间断,但提供工业原料的能力还比较弱[1]。在进口农业物资方面,进口的比例一直不是很高,这与我国长期坚持优先发展工业的政策有关。在进口消费品方面,在1962年以前,进口消费品的比重一直比较低,这与我国居民收入水平较低以及消费结构比较单一有很大关系,随着国民经济调整以及我国居民生活水平改善,我国消费品的进口在1963~1966年达到了36%,此后一直维持在20%左右。由此可见,进出口商品结构与国际国内政治经济环境以及生产能力息息相关。

表3 1953~1979年中国进口商品结构

资料来源:《1988年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年鉴》[1]。

(三)外资引进与技术交流

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资金匮乏,我国主要从苏联和东欧等社会主义国家引进外资,为新中国的建设服务。1950~1956年间,新中国共举借外债51.47亿元,有效地缓解了资金压力。为了迅速建立起我国战略性支柱产业,我国与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共同组建合资公司,主要分布在石油、航空、轮船、金属等重工业领域,推动了我国航空运输业的较快发展,也是新中国在利用外资领域的尝试。由于新中国的工业基础薄弱,技术水平落后,我国有计划地引进技术,在1950~1959年间,我国从苏联以及东欧国家实际引进成套设备326项,单项设备122项。通过消化吸收,我国的技术水平有了明显的提升,大大缩小了与发达国家的技术差距。此外,我国还积极引进大批科技人才,聘请外国专家对我国进行技术指导,并向苏联和东欧国家选派留学生,学习先进技术。通过引进外资、举借外债以及引进设备等形式,有效地缓解了我国资金缺乏问题,提升了我国的技术水平,有力地推动了中国工业体系的建立以及经济社会的发展。受中苏关系恶化的影响,我国过度强调独立自主地发展经济,外资引进工作一度处于停滞状态,直到20世纪70年代这种状况才有所改善,但此时期外资引进工作依然较慢,处于半封闭状态。在举借外债方面,由于中苏关系破裂,打乱了我国建设步伐,我国痛定思痛,强调自力更生,在举借外债方面走向了另外一个极端,在1959~1977年间,中国没有举借任何外债。而技术引进也呈现曲折的发展过程,中苏关系破裂后,我国开始把技术引进的重点转移到西方国家,因受到历史条件限制,技术引进的整体规模也不大。直到1973年以后,我国通过整顿国民经济,在外贸领域实施“四三方案”,才在一定程度上恢复了技术引进工作。

改革开放前我国外资引进和技术交流分为两个阶段,前期主要以苏联和东欧等社会主义国家为主,中苏关系破裂后,逐渐转向西方发达国家。总体来看,外资引进和技术引进在推动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作用是巨大的,但限于当时的情况,外资引进规模不大,尤其受中苏关系恶化以及政治运动的冲击,导致我国在利用外援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在独立自主、自力更生政策的指引下,我国并没有充分利用外部资源来发展经济,延缓了国民经济发展的步伐,这也成为改革开放后我国重点关注的领域。

(四)对改革开放前中国外贸体制的评价

考察改革开放前我国贸易体制的变迁过程,作为经济体制的一部分,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此阶段的外贸体制具有单一的公有制、统负盈亏的财务管理、对外贸易统制经营等特点。在新中国成立初期,该外贸体制对于恢复国民经济以及“一五”计划实施起到重要作用,有利于集中统一对外,打破西方国家的封锁,捍卫国家的政治和经济独立,基本保持国际收支和财政收支平衡,促进了国民经济的稳定与发展。但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变化,这种高度集中的计划外贸体制的弊端开始显现,难以适应中国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尤其是在外贸经营权方面,企业缺乏自主权,政策缺少灵活性,不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国家统负盈亏,导致外贸企业没有经营压力,缺乏激励机制,不利于调动企业发展的积极性。这种高度集中的行政性外贸统制经营,容易导致产销脱节,忽视了市场供求关系,造成社会资源配置效率低下;此外,外贸领域的单一国有所有制形式,致使企业之间缺乏竞争,不利于培育企业的国际竞争优势。

三、改革开放后我国外贸体制的变革与发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将国家工作的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拉开了我国经济对内改革、对外开放的序幕。1978年邓小平指出:“当前我国经济管理体制中的权力过分集中,应当有计划地大胆下放,否则不利于充分发挥国家、地方、企业和劳动者个人的积极性”,在外贸体制改革方面,他提出:“有必要在经济计划和财政外贸等方面给予更多的自主权”[2](P135)。进入新时代以来,在充分继承和发扬开放型经济思想的同时,习近平总书记结合新时代新特点,提出构建我国经济全面开放的新战略。在开放型经济发展思想的指导下,我国的外贸体制经历了一系列变革,有力促进了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对外贸易成为推动我国经济长期发展的重要引擎。

(一)改革初始探索阶段:放开搞活和下放外贸经营权(1978~1986年)

在此阶段,我国在“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政策指导下,进行了一系列下放外贸经营权的改革。国家批准各部委和各省市地方政府组建对外贸易公司,加速与外界接洽,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国务院下属19个部委组建了一批工贸结合的外贸公司。科教、文化和体育等部门组建了专营某种商品的外贸公司,相关协会和团体组建了开展广告、展览等服务业外贸公司。同时大幅度缩小外贸商品的指令性计划管理范围,实施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制度,取消外贸出口收购和调拨计划。中央政府在下放外贸经营权时,对广东、福建等部分沿海省份给予特殊优惠政策;北京、天津和上海等省市的外贸公司负责出口本地生产的产品,并负责本地生产和建设所需的物资及技术的进口。1979~1987年间,全国组建了2200多家外贸公司,是1979年的11倍。在下放外贸经营权的同时,适度下放了部分商品经营权,改变了1978年之前的国家统一经营的局面,开展了补偿贸易及来料加工等外贸经营方式。在外贸管理机构的改革方面,加强了海关、商检和外汇管理等机构对外贸的管理,实行政企职责划分,中央和省市政府两级管理体制。同时,还设立经济特区,引进外资,批准外商独资企业,组建中外合资企业。实行工贸结合、技贸结合,开始推动外贸代理制。在外汇改革方面,运用汇率、外汇留成和出口补贴等措施提高出口积极性[3]。

此阶段我国外贸体制改革取得了一定成绩,并为后续改革积累了经验。首先,1978~1986年的外贸体制改革为我国发展开放型经济奠定了良好基础,我国的外贸管理手段与国际惯例正式接轨。其次,我国改变了外贸专业总公司垄断外贸经营的局面,允许中央各部委、部分沿海省市及部分团体组建外贸公司,调动了从事外贸经营的积极性,有利于我国发挥比较优势,打破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长期分割的状况[4]。

(二)外贸承包经营责任制的第一轮推行阶段(1987~1990年)

为了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我国对经济体制进行了全面改革,其中在外贸体制改革方面,开始了外贸承包经营责任制的推行。1986年7月11日,中国向关贸总协定总干事提出要求恢复中国的合法席位,从此开始了艰难的复关之路。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提出:“为了更好地扩大对外贸易,必须按照有利于促进外贸企业自负盈亏、放开经营、工贸结合、推行代理制的方向,坚决地有步骤地改革外贸体制”[5]。1988年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和深化对外贸易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开始全面推行外贸承包经营责任制,由各省、市、自治区向国家承包经营。具体措施有:实行财政包干,省级以下大部分外贸公司财务关系下放并与地方财政挂钩;对外贸公司全面实行财政出口补贴、出口收汇和上缴外汇包干的承包责任制,同时取消轻工、工艺和服装行业外贸公司的出口补贴,实行自负盈亏的改革试点;在外汇改革方面,取消之前的对外汇使用的控制,增加外汇留成比例,开放外汇交易市场。

第一轮外贸承包责任制改革是我国外贸体制改革的重要转折点,但同时具有一定的局限性。首先,企业未能完全实现自负盈亏,在过渡阶段,我国保留了一定额度的企业出口补贴;其次,造成我国区域间外贸的不平等竞争,因为为了各区域都能达到一定的出口额度,实行了地区差异化的补贴标准和外汇留成比例。

(三)实行自负盈亏的第二轮外贸承包责任制改革(1991~1993年)

为了弥补第一轮外贸承包责任制改革的不足,国务院于1990年12月发布《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对外贸易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展开新一轮外贸体制改革。1992年10月,党的第十四次代表大会提出:“深化外贸体制改革,尽快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符合国际贸易规范的新型外贸体制”[6]。在第一轮外贸承包责任制改革的基础上,全面实行外贸出口企业自负盈亏,取消国家财政对出口的补贴。对外汇留成比例进行改革,在全国范围按商品大类实行统一留成比例,改变区域间不平等竞争的局面。加强对出口商品的分类管理,但同时调整出口商品的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范围,缩小配额和许可证管理商品的范围,使外贸出口企业的经营权大大加强,促进了对外贸易的进一步发展。

为了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实行贸易自由化,我国在实施外贸承包责任制的同时,对关税结构和进口管理制度进行了一系列调整,从1992年1月1日起降低225种税目商品进口关税;从1992年12月31日起下调3371种税目商品的进口关税,使关税总水平下降了7.3个百分点;1993年12月31日下调了2998种税目商品的进口关税;1993年减少了53种实行许可证管理的商品。此外,我国在更大范围上鼓励外商来中国投资,设立外商独资和中外合资企业,先后出台了“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等法律和政策。

外贸承包责任制改革标志着我国从长期实行贸易保护政策向实施自由贸易政策转变。经过本轮改革,我国外贸企业实现了自负盈亏,使中央和地方在外汇留成、使用和管理上更加规范。外贸体制更加符合关贸总协定的要求,为我国之后开展广泛的国际经济交流与合作打下良好基础,也为之后加入WTO做了必要的准备。另外,取消出口补贴,实行全行业自负盈亏,打破“吃大锅饭”的局面,调动了企业出口积极性,提高了企业生产率和国际竞争力。

(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时期的外贸体制改革(1994~2001年)

1992年党的十四大确立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并进行了一系列围绕建设市场经济的体制改革。1994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新一轮外贸体制改革的起点,从此我国的外贸管理进入法治化阶段,以法律形式规定具备条件的国企、科研单位等拥有外贸经营权。废除对外贸公司的指令性计划,对少数实行数量限制的商品按配额招标、拍卖和规则化分配。取消外贸公司承担的外汇上缴任务,外贸公司出口商品的外汇留成全部改为由银行统一结售汇。进口管理体制改革方面,从1995年12月31日起,取消176个税目商品的进口许可证和进口配额制度,同时,我国进口关税总水平从35.9%降至23%。1995年我国开始申请加入WTO,为适应WTO的要求以及进一步融入国际市场,我国加快了外贸体制改革,进一步放开外贸经营权,1997年对5个经济特区的进出口企业实行登记制,1998年对1000家重点企业实行进出口经营权登记备案制,这些措施调动了企业从事进出口贸易的积极性。从1999年1月1日起,国家开始允许非公有制经济从事进出口贸易,标志着外贸企业成为市场化主体,这是我国外贸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

此阶段改革有两方面的作用:一方面,取消外贸财政补贴使外贸企业拥有更大的外贸自主权,外贸企业能够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体制下改善经营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经营和生产效率,增强国际竞争力;另一方面,政府对外贸的行政干预大幅度降低,进出口商品的价格逐渐由市场决定,并逐渐向用经济和法律手段进行宏观调控过渡。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逐渐得到世界认可,并于2001年12月11日正式加入WTO。

(五)以WTO规则为基础的开放型经济体制改革(2002~2012年)

经过一系列外贸体制改革,我国在体制上基本符合了WTO的多边贸易体制的规则要求,但我国开放型经济体制依然存在改善的空间,对此,我国继续对外贸体制进行完善。首先,废除和修订一系列外贸法律法规,并相继颁布《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反倾销条例》《反补贴条例》等与WTO规则相契合的外贸法规。其次,将进出口经营资格统一划分为外贸流通和自营进出口,其中外贸流通由商务部核准,自营进出口由省级外贸主管部门实行登记制。从2001年开始,我国进一步放宽进出口经营资格的准入企业注册资金要求。最后,进一步降低多达5300种商品的进口关税,取消多种产品进口数量限制,并于2005年取消了所有机电产品进口数量限制。2008年,我国开启从中央到地方的政府机构的大部制改革,对职能相近的部门重新整合[7]。

此阶段的外贸体制改革和调整使得我国经济体制更加完善,更加符合WTO规则,成为我国经济加速增长的催化剂。经过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使得我国进出口贸易和国际经贸磋商均有法可依。经过改革,政府对经济的干预逐渐减少,外贸经营权全面放开,外贸经营主体实现多元化,汇率、商品价格、利率等制度逐渐市场化,进一步加强了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我国的国际竞争力在这一阶段得到大幅提升。

(六)新时期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建立(2013年以后)

2013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将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三个方面提高我国经济开放水平[8]。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坚决贯彻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方针,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提出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初步框架。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9]。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最重要的是通过开放促进我国加快制度及法规建设”[10]。国务院在关于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意见中提出了10项46条具体措施,包括建立新型外商投资管理机制,建立促进走出去战略的新体制,构建外贸可持续发展新机制,优化对外开放区域布局,加快实施“一带一路”倡议,拓展国际经济合作新空间,构建开放安全的金融体系,建设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加强保障机制建设和建立健全开放型经济安全保障体系[11]。

自贸区战略和“一带一路”倡议,是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两大举措。2013年,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成立,并颁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这部《条例》是我国外贸管理体制的巨大进步:建立了以负面清单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投资管理制度,实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以贸易便利化为重点的贸易监管制度有效运行,以资本项目可兑换和金融服务业开放为目标的金融创新制度有序推进,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初步形成。在较短时间内,上海自贸区就取得了良好的成效,这也为我国扩大自贸区的范围提供了参考。截至2019年8月,我国共设立18个自贸试验区、35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中国—东盟以及中国与冰岛、瑞士、韩国、澳大利亚等国的自贸区目前已处在实施阶段。在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要求下,中国自贸区建设一直朝着改善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放宽外商投资准入、加强产权保护、促进国际公平竞争等高标准方向持续努力[12]。“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同样是在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要求下,为应对全球贸易环境的变化,为中国争取更大的国际舞台而设计。我国要依托“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平台,对内要不断完善自身体制建设,对外要加强合作,以推动全球的共同繁荣与稳定。

四、改革开放后我国外贸体制改革的巨大成就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外贸体制的变革与完善,我国对外贸易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我国已发展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②、第一大货物贸易国③和第一大外汇储备国,我国外贸的发展为本国和世界经济的增长做出了巨大贡献,使我国成为最具活力和潜力的新兴市场。我国综合国力与日俱增,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大幅提升,国际地位和影响力显著增强。

(一)对外贸易地位和规模提升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进出口商品总额从1978年的206.4亿美元逐年增加到2018年的46200亿美元,增速快,增长幅度大,表明我国改革开放取得了巨大的成功。随着对外开放程度不断提高,对外贸易逐渐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图3可以看出,我国外贸依存度从1978年的10%左右持续上升到2006年的最高点64%,我国对贸易的依赖逐渐加强,2006年之后,我国贸易依存度逐渐下降,但仍维持在30%以上。可见,改革开放后,贸易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从改革开放前的附属地位转为改革开放后的主导地位。近年来,我国进行了一系列体制改革,使得经济结构、进出口结构和需求结构都在不断优化,虽然外贸依存度有所下降,但外贸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不断强化,资源配置效率不断提升,贸易的地位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

图3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外贸依存度的变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积极实施出口导向型战略,为扩大出口打下了良好基础。在改革开放初期,受经济活力较差、体制机制不健全、企业发展积极性不高等因素影响,1978~1993年,我国贸易顺差和逆差交替出现,从1994年开始,我国再无贸易逆差出现。1992年我国确定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1994年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1995年为加入WTO开始新一轮的贸易体制改革,从此我国进一步融入国际市场,参与国际分工合作,发挥比较优势,使我国成为贸易大国。从表4中可以看出,从1995年开始,我国进出口贸易顺差逐渐增加,从167亿美元增加到2015年的5939亿美元,年均增长19.6%。2015~2018年,我国贸易顺差额逐年减少,在努力寻求进一步加大改革开放力度的同时,我国的去产能、供给侧改革等举措初见成效,国内市场越来越受到重视。

表4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进出口贸易差额 (单位:亿美元)

(二)进出口商品结构优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进出口商品结构逐步优化。表5显示,我国初级产品进口占比在1986~2010年间一直维持在较低水平,但2010年之后维持在30%左右,说明在金融危机之后,我国初级产品进口增多,更多地从国外进口原材料和初级加工产品来满足我国国内大规模生产的需要。工业制成品的进口比例在1986~2004年间基本维持在80%以上的高水平,说明这一时间段我国工业化水平较低,需要大量进口工业制成品来满足国内生产和生活需要,但2010年之后我国工业制成品进口比例下降到70%以下,体现出我国工业生产能力逐渐提高,产业链逐步完备。从出口商品结构来看,1980~2010年,初级产品出口占比从50%降到5%,而工业制成品的出口占比从50%上升到95%;2010~2018年,初级产品出口占比维持在5%左右,工业制成品的出口占比维持在95%左右。这表明,伴随着我国贸易体制改革,我国的工业化水平快速提高。

表5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进出口商品结构

由表6可以看出,我国高技术产品出口额从1990年的27亿美元持续增长到2018年的7469亿美元,年均增长21.4%,高技术产品出口额占比从1990年的4.3%增长到2018年的30%。可见,我国为适应WTO规则进行的外贸体制改革、实施科技兴贸战略以及加入WTO之后进行的外贸体制改革,对我国企业技术水平的提升起到了巨大促进作用。

表6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技术产品出口额及占比

(三)外贸企业经营权强化,积极性与效率提高

外贸企业经营权的扩大是改革开放后我国外贸体制改革的重要特点之一。在改革初始探索阶段,国家、地方和相关团体组建了一批外贸公司,国家大幅度缩小了外贸公司的指令性计划管理范围,下放经营权,推行外贸代理制,并给予部分沿海地区特殊政策,市场调节作用加大,使得效率大大提高。1986年,我国开启复关之路,目的是融入世界经济,分享全球经济增长的红利。但我国企业的生产水平和管理水平相对较低,很难与国际接轨。因此,我国推行了两轮外贸承包责任制改革,通过放开经营、取消出口补贴、企业自负盈亏等措施,使得外贸企业自主经营权进一步加强,激发了企业的积极性,提升了企业生产率和管理水平。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实施,大规模放开了进出口商品经营权,废除对外贸公司指令性计划,并于1999年开始允许非公有制经济从事外贸活动,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市场在经济发展中的调节作用得以充分发挥,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竞争力。加入WTO后,我国全面放开外贸经营权,商品价格和利率等逐渐市场化,促进了民营企业的成长。2008年金融危机对我国外贸造成了严重冲击,为了应对全球经济危机以及国内经济发展矛盾,我国对内加大改革的力度,对外扩大开放水平,进一步强化了我国外贸企业经营权。综上可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外贸企业经营权不断强化,一直朝着更加促进企业发展的方向迈进。

(四)吸引外商投资,促进技术进步,形成了“引进来”和“走出去”齐头并进的新格局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外贸体制改革,我国颁布实施了一系列利用外资、引进技术的法律法规,对外商投资和引进技术给予优惠政策。伴随着管理体制逐渐完善,企业和市场活力逐渐提高,营商环境逐渐优化,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来中国投资,通过外溢效应,极大地促进了中国企业的技术进步和管理水平提升。1979年我国颁布第一部外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开始在引入外资的同时鼓励引进先进技术。1986年颁布《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随后发布了一些法规,对外资进入做了技术引入的要求。从1987年开始,我国发布了一系列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外资政策,并进一步扩大了对外商投资企业技术研发的优惠政策。这些政策和发展理念为我国企业技术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做了良好铺垫。1995年颁布的《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扩大了外商投资行业范围,并对外商向中国企业转让技术、与中国企业合作技术开发等给予不同形式的税费减免[13]。加入WTO后,我国政策体系和营商环境进一步改善,强化了对高技术水平外资的引进。近年来,我国领导人多次向国际社会承诺中国未来将进一步开放市场,并欢迎全球资本来中国投资④。随着上海等自贸区的建立,众多跨国公司已经入驻,他们带来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为我国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学习机会。2002年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走出去”战略,我国对外开放进入“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的新阶段,对外投资步伐加快,截至2018年底,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达1.9万亿美元,由2002年的全球第25位跃升至2018年的第3位。

五、总结与展望

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成功实现从封闭半封闭到全方位开放的伟大转折,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全面开放新格局。总体而言,新中国成立70年来的外贸体制变迁,实际上是中国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缩影。作为整体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外贸体制的变迁更为充分地体现了中国经济体制从资源配置的集中决策到逐步分散决策的变迁过程。新中国成立70年的外贸体制变迁表明,外贸体制的改革必须适应不同时期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才能更好地推动经济持续发展。无论是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国家外贸统制的建立,或是计划外贸体制内中央与地方的分权,还是外贸领域的市场化方向改革,均是为了适应不同时期国民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与时俱进、不断改革是中国外贸体制变迁的重要特征。而对内放权让利、激发民营经济活力,对外开放市场、推动经济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则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外贸体制变迁轨迹的主线。新中国成立70年的外贸发展,给我们留下了宝贵的经验:国家保持政治经济稳定,才能有利于经济的持续发展;不断深化对外开放,积极融入全球国际分工体系之中,才能为本国发展创造更多机会;而自身体制的不断改革则是推动国民经济长期稳定发展的持续动力。在此需要强调的是,为行文的方便,我们把70年外贸发展分为改革开放前后两个时期,这是两个相互联系又有重大区别的时期,两者绝不是彼此割裂的,更不是根本对立的,从本质上来说,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探索。

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的内外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从内部环境来看,我国的经济发展进入“三期叠加”的阶段。经济发展模式面临着综合转型:由于受资源约束,经济的数量型增长模式,必须逐步向质量型增长模式转变;由于最终需求不足,主要依靠投资拉动的经济增长,必须逐步向依靠消费需求拉动的增长方式转变;由于市场约束和国际间经贸摩擦加剧,以往依赖外需拉动的经济增长,必须逐步向内外结合、以内需拉动为主的增长方式转变。而从外部环境来看,世界经济结构严重失衡、全球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加大,贸易保护主义重新兴起,全球多边贸易体制受到了严重挑战。面对当今世界复杂的政治经济形势,我国要构建开放经济新体制,实现对外贸易的高质量发展,需在以下方面加快改革:

第一,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培育外贸企业竞争新优势,走内生型外贸增长道路。传统粗放型外贸增长方式具有不可持续性,我国要重塑以比较优势为基础的国际分工,推动我国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同时,积极培育以竞争优势为主导的发展模式,走创新引领发展道路,创造良好的环境,推动企业创新,增强我国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在鼓励我国企业自主创新的同时,也要大力引进国外先进技术,通过综合利用国内外有利资源,推动我国的企业创新。走外贸内生型增长之路,不断增强外贸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才会有助于我国企业在全球价值链中地位的攀升,实现贸易强国的目标。

第二,发挥大国市场优势,走内外贸融合发展之路。我国要积极破除各地发展的藩篱,在体制机制等方面进行改革,完善全国的统一大市场,发挥我国的大国市场优势。大国市场为我国产业发展提供了肥沃的土壤,有利于培育产业竞争优势。此外,我国内需规模大,具有多层级内需的典型特征,因此,企业要充分利用我国的市场优势,加强创新能力建设,打造自己的品牌,培育自身的竞争优势,立足国内,走向国际。此外,我国也要建设开放融合的流通体系,积极搭建内外贸融合发展平台,促进内外贸规则体系的衔接,为实现内外贸融合发展提供有利环境。

第三,建设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深化外贸体制改革,构建对外贸易开放新体制。我国要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构建适应新时代发展需要的对外贸易新体制。具体来看,我国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方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要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强化政府的服务功能,优化我国营商环境,推动贸易投资便利化,完善我国政府监管制度与涉外法律体系;逐步完善符合国际规则的贸易体制机制,构建互利共赢的开放格局,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建设。

第四,面对现阶段的中美贸易摩擦及世界经济发展不确定性,要深化市场开放和加强对外经济联盟。即进一步深化市场开放,降低市场准入条件,营造企业有效竞争环境,严格遵守国际经济规则;与东盟和日本、韩国加速推进东亚经济一体化进程,形成深度融合的周边地区产业分工体系,避免与国际产业价值链脱钩。积极推进和落实“一带一路”倡议,拓展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空间,使贸易伙伴日益多元化,市场布局更趋平衡。由于中国自身的产业体系完整,国内市场容量巨大,经济发展韧性较好,加上与东亚地区经济及其他区域的国际经济合作规模较大,我们理应可以承受现阶段中美贸易冲突的负面效应或冲击,保持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巩固经贸大国地位。

注释:

①“四三方案”是指1973年1月5日国家计委向国务院提交《关于增加设备进口、扩大经济交流的请示报告》,建议今后3~5年内进口价值43亿美元的成套设备,后简称为“四三方案”。

②1986年,我国经济总量突破1万亿元,2000年突破10万亿元大关,2010年达到412119亿元,超过日本并连年稳居世界第二位。

③2004年,我国货物进出口规模突破1万亿美元,2007年和2011年分别突破2万亿美元和3万亿美元,2013年再突破4万亿美元。2018年我国货物进出口规模超过4.6万亿美元,以人民币计价首次突破30万亿元大关。2009年,我国成为全球货物贸易第一大出口国和第二大进口国。2013年,我国超越美国成为全球货物贸易第一大国,2014~2018年间,除2016年外,我国继续保持全球货物贸易第一大国地位。参见国家统计局贸经司.对外经贸开启新征程 全面开放构建新格局——新中国成立70周年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之二十二[EB/OL]http://www.stats.gov.cn/tjsj/zxfb/201908/t20190827_1693665.html.

④1983~1991年,我国实际使用外资由22.6亿美元增长至116亿美元,主要以对外借款为主,期间外商直接投资从9.2亿美元增长至43.7亿美元。1992~1997年,我国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由110亿美元增长至453亿美元,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开始稳居发展中国家首位。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积极营造更加公平透明便利、更有吸引力的投资环境,利用外资进入高速发展时期。2018年,我国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1383亿美元,规模为1983年的150倍。我国已连续27年成为外资流入最多的发展中经济体。参见国家统计局贸经司. 对外经贸开启新征程 全面开放构建新格局——新中国成立70周年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之二十二[EB/OL]http://www.stats.gov.cn/tjsj/zxfb/201908/t20190827_16936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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