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豫东地区在夏商交替进程中的地位与作用
2019-09-24马军民
□马军民
今天的豫东地区主要是指河南省的开封、商丘以及周口的东北部,考古学上的豫东地区是个广义上的概念,主要包括河南省的商丘、开封、周口东北部,山东省的西南部以及安徽省西北部的广大地区。
根据文献记载,豫东地区地理位置十分重要,是各方文化的交汇地带,在解决中国文明起源及商族起源等重大问题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同时也是历史和考古研究中的敏感区域。豫东地区地理条件特殊,地处黄泛区,历史上多次被洪水淹没,泥沙淤积较厚,遗址保存较差,古代遗址多被掩埋在地下数米甚至数十米深处,开展考古工作的难度较大,以往学术界多认为该地区“无古可考”。这一地区现存的古文化遗址受自然环境变迁的影响,大多呈零星状分布在一些较高的台岗上,多以“堌堆”“岗”“台”“丘”等命名,各自孤立,很难建立起系统、完整的考古学文化序列。
一、豫东地区的考古历程
在1949年以前,豫东地区的考古工作开展得极为有限。1936年秋,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的李景聃为了寻找殷墟文化的源头以及先商和南亳的踪迹,根据史料的记载,在豫东商丘、永城一带进行了考古调查和发掘,主要在永城发掘了造律台、黑堌堆、曹桥三处遗址,出土了一批龙山时期的器物,但未取得更大进展[1]。
20世纪70年代,随着学术界对探索夏文化、汤都亳以及先商文化等问题的关注,越来越多的学者把目光投向了豫东地区。1976年年底至1977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河南二队及商丘地区文物管理委员会先后三次在商丘地区各县进行了古文化遗址调查,并对永城王油坊和黑堌堆、柘城孟庄、商丘坞墙、睢县周龙岗等遗址进行了试掘或发掘,在豫东地区普遍发现了河南龙山文化造律台类型、二里岗上层文化和晚商文化遗存[2]。
20世纪80年代,北京大学考古系对鲁西南菏泽安丘堌堆遗址进行发掘,在该遗址发现岳石文化、早商文化及晚商文化遗存[3]。随后又对商丘地区柘城山台寺和王马寺、虞城杜集、商丘潘庙等遗址进行调查,在这些遗址中均发现有岳石文化遗存[4]。1988年,北京大学考古系等单位在商丘夏邑清凉山遗址进行发掘,在该遗址发现大汶口文化、河南龙山文化、岳石文化及殷商文化遗存[5]。此外,考古工作者在毗邻商丘的周口、开封等地也普遍发现了岳石文化等遗存[6]。
20世纪90年代,中外考古学者采取多学科结合的方式在豫东地区相继进行了一系列考古调查活动。1994年,中美联合考古队成立,陆续对商丘潘庙、虞城马庄和老南关外等地进行雷达探测及考古钻探,并依据诸遗址地层关系建立起仰韶—龙山—岳石—殷墟的考古学文化序列[7]。
进入21世纪后,郑州大学考古系又陆续对豫东地区古遗址进行了考古调查活动,于2007年发掘了民权牛牧岗遗址,先后获得了一批仰韶文化、龙山文化、先商文化、岳石文化和商文化的遗物[8]。
以上在豫东地区进行的历次考古调查与发掘取得的一定成果,基本建立起该地区的考古学文化序列,更是开启了豫东考古研究的大门。(图1)
二、豫东地区在夏商交替进程中的作用
图1 豫东地区夏商时期遗址分布图
夏商交替时期是一个重要的历史时间节点,在中国文明化进程中也占有重要的位置。本文中所说的夏商交替时期是指从夏代末年到商代建立这一段时间。根据文献记载,夏代始建于公元前21世纪,夏文化主要分布于河南省西部的伊河、洛河、颍河、汝河流域和山西省南部的汾河下游及涑水流域,与文献记载的夏族活动中心恰相一致。先商文化分布范围主要是北至河北省中部,南到开封、郑州和商丘西部等地区,与古籍记载的商族先族活动范围亦相吻合。以偃师二里头遗址一、二、三、四期遗存为代表的二里头文化是夏文化,而以郑州二里岗遗址为代表的二里岗文化是早商文化,偃师商城的始建可以作为夏、商分界的界标,这一观点在学术界已经基本达成共识。文献中记载的夏商时期的东夷族文化也是夏商交替时期的一支重要的文化,在夏商交替这一历史进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东夷族文化在考古学文化上的主要体现是岳石文化,岳石文化主要分布于黄河下游地区,其分布范围是山东泰山周围及半岛地区,向西达到了鲁西南、豫东、皖北、苏北等地区,其与中原地区二里头文化的分界线大约位于今河南杞县—鹿邑一线[9]。
豫东、鲁西南地区的考古发现表明,这里是夷、夏、商三种文化交汇地带[10],这种现象以杞县最为典型,杞县境内的夏代三种考古学文化之间的相同因素是非本质性的,而差别也是本质性的。由于三者的主体文化因素分别与山东腹地的岳石文化、伊洛地区的二里头文化、冀南地区的漳河型先商文化大同小异,证明它们分属这三种考古学文化[11]。根据文献关于夷、夏、商三族活动地域的记载,杞县境内的岳石文化、二里头文化、先商文化,应分别为夏代的夷、夏、商三个不同民族所创造的。杞县夏代的考古学文化还显示出,至迟自二里头文化三期晚段开始至该文化的第四期之末,这三种文化便在杞县境内共存。根据目前的发现,二里头文化的分布仅限于该县西部,岳石文化和先商文化则可能在该县东部共存[12]。另外,杞县鹿台岗遗址的先商文化与岳石文化第二期,共同显示了这两种文化的初步融合,在此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两种文化不断进行交流,融合逐步加深,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豫东先商文化及岳石文化。
从对鲁西南、豫东的岳石文化以及对豫东、豫北的先商文化进行文化因素比较分析可以看出,二者之间相互影响,文化交流频繁。尤其是豫东地区的先商文化和岳石文化遗址呈交错分布状态,我们从这一现象可以推测,二者关系如此密切,或已结成了某种联盟。
两种性质不同的考古学文化共存于一个遗址,这在考古发现中是少见的。说明这两种考古学文化,既有密切的关系,又能保持各自的文化特性。这样的关系,只能是不同族属之间的联盟关系,而绝非敌对关系[11]。由此现象我们可以推断,既然二里头文化、先商文化、岳石文化共存于豫东地区,即夏、商、夷三族共存于豫东地区,如果商、夷两族结成了联盟,那只能是为了共同对付夏族。在豫东地区,先商文化-岳石文化大约以惠济河为界,以东为岳石文化分布区,以西为二里头文化分布区,这一对峙现象,也为商夷联盟共同对付夏的推断提供了证据。
在一些文献记载上,也有很多证据能够反映出商夷联盟这一历史事实。《吕氏春秋》曰:“夏桀无道,暴虐万民,侵削诸侯,不用轨度,天下患之。”《史记·夏本纪》亦云:“桀不务德而武伤百姓,百姓弗堪。”从文献上看,夏代后期的统治非常腐败,国内民怨沸腾,而与此同时,北方的商族却已逐渐兴起。《史记·殷本纪》载:“汤出,见野张网四面,祝曰:‘自天下四方皆入吾网。’汤曰:‘嘻,尽之矣!’乃去其三面,祝曰:‘欲左,左。欲右,右。不用命,乃入吾网。’诸侯闻之,曰:‘汤德至矣,及禽兽。’”从中可以得见,当时的商族已经取得了周围部族的拥护和支持。而当时夏王朝则处于内忧外患之中,与东夷各族的关系逐渐恶化。《左传·昭公四年》曰:“夏桀为仍之会,有缗叛之。”《史记·夏本纪》云:“帝桀之时,自孔甲以来而诸侯多畔夏。”《后汉书·东夷列传》载:“桀为暴虐,诸侯内侵。”不但夏王朝与东夷各族关系恶化,而且与北方的商族也积怨很深。《史记·夏本纪》曰:“夏桀‘乃召汤而囚之夏台’。”这一行为更加激化了夏王朝与商族的矛盾。《尚书·汤誓》曰:“有夏多罪,天命殛之……夏氏有罪……不敢不正。”可见,夏王朝与商族之间的矛盾已经不可调和,形成了对立的局面。
夏代末年,夏王朝与东夷各族及北方的商族关系恶化,这也就为商族与东夷各族结成联盟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当时商族与东夷各族也就有了一个共同的敌人——夏王朝。为了共同对付夏王朝,商族和东夷各族开始接触并结成了政治和军事上的同盟。《史记·夏本纪》有明确的记载:“汤修德,诸侯皆归汤,汤遂率兵以伐夏桀。”《史记·殷本纪》亦载:“汤乃兴师率诸侯,伊尹从汤……遂伐桀。”“既绌夏命,还亳,作《汤诰》……告诸侯群后。”商夷联盟达成后,便开始了伐夏的活动。《诗经·商颂·长发》写汤伐桀之进军路线是“九有九截,韦、顾既伐,昆吾、夏桀”。《后汉书·东夷列传》曰:“桀为暴虐,诸侯内侵,殷汤革命,伐而定之。”由此可见,商夷联盟的形成对伐夏战争的胜利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从考古学中反映的先商文化的分布范围看,先商文化主要分布在冀南、豫北地区,北达河北省中部,向南沿河北、山东、河南的省界线,到开封、郑州地区,西以太行山为界,西南以沁河为界的广大区域,商丘地区最西部可能也是先商文化的活动地区。我们从这一范围可以看出,豫东地区的先商文化似乎是豫北地区的先商文化沿河北、山东、河南三省的省界线这一狭长地带过来的,而且目的性很强。随后先商文化在豫东地区的发展,范围也逐步扩大,这一点也在考古发现与研究中得到了证实。考古调查结果表明,卫河以东的濮阳—滑县东部—长垣—杞县—鹿邑一线,均发现有漳河型先商文化的遗址和遗物。在这一线的黄河以北地区,东西分别与岳石文化和先商文化辉卫型为邻,黄河以南其东西则分别为岳石文化和二里头文化的分布范围[13]。另外,在郑州、扶沟、许昌等地也都曾发现了漳河型先商文化的典型遗址。因此,我们可以推测,在先商文化漳河型族群从冀南豫北地区到达杞县附近后,曾向西全线推进。
在夏代早期,岳石文化已经在豫东地区存在,与西方的二里头文化为邻;而到了夏代晚期,先商文化才从冀南豫北一带进驻豫东西部的惠济河流域,逐步形成了先商文化一个新的地方类型——鹿台岗类型[10]。从中我们可以推测,在商族与东夷各族形成政治联盟后,商族势力从冀南豫北南下至豫东杞县附近,在当地与东夷各族相互融合,并逐步形成了军事上的联盟,共同与西方的夏王朝对峙,而因为商族是在夏代晚期顺着濮阳—浚县—滑县—长垣—杞县这一处于夏王朝和东夷势力之间的狭长地带来到豫东的,而且漳河型先商文化在豫东地区的遗址又呈点状分布,所以豫东地区有可能是作为商族的军事据点,这也是与东夷各族形成军事联盟的一个体现。
至于为什么商夷联盟要通过商族势力来到豫东地区,而不是由东夷势力到冀南豫北地区完成的,正如《史记·夏本纪》云:“汤修德,诸侯皆归汤,汤遂率兵以伐夏桀。”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在商夷联盟中,商族是处于主导地位的。
商族南下至豫东杞县一带,可能是出于三个方面的原因:第一,这样可以在商夷联盟灭夏过程中占据主动,使东夷各族成为附从者,而且又有利于监视东夷各族,防止其在灭夏过程中倒戈,以便于更好地利用东夷各族的势力;第二,可以扩充自己的势力范围,使自己的势力范围很容易地扩大到黄河以南,有利于在灭夏后更好地扩张自己的势力,还可以限制东夷各族势力向西发展;第三,这样可以不让灭夏战争波及商族的传统势力范围——冀南豫北地区,从而消除了后顾之忧,即使灭夏战争没有成功,商族的传统势力范围也不会受到破坏,也不会对自己的实力造成太大的影响。另外,豫北地区的先商文化由漳河型文化和辉卫型文化组成,辉卫型文化位于漳河型文化的南部,处于漳河型文化和夏王朝之间。由于豫东地区的先商文化遗存是漳河型一类文化,所以与东夷各族联盟进行灭夏活动的应该是商族的另一支文化载体——漳河型先商文化,那么也有可能是这一支商族势力碍于与夏王朝之间的辉卫型先商文化的势力,也只有选择南下与东夷各族联盟,从而在豫东地区建立自己的据点,然后逐步向西推进,最终在郑州一带形成了另一个独具特色的先商文化类型——南关外型,并以此为据点向西继续推进,最终取代了夏王朝。
三、结语
综上所述,豫东地区在夏代是夷、夏、商三种考古学文化的交汇地域,而商夷联盟也是在这一地区完成的,可以说豫东地区是商灭夏的主要酝酿地。如果说冀南豫北地区是商族的后方基地的话,豫东地区就是商族灭夏的前沿阵地。商族势力在豫东地区的发展和渗透,使得商夷联盟更加稳固,灭夏活动进展更加顺利。总之,豫东地区在商灭夏战争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夏商交替这一历史进程中占有重要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