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资源保护管理探讨
2019-09-22李小华陈丹
李小华 陈丹
摘 要 湿地是位于陆地生态系统和水生生态系统之间的过渡性地带,备受各个国家和管理部门的关注。为此,荔浦县林业局对于湿地资源保护问题进行了研究,并且为此提出了应对问题的相应管理对策,并且进行有效的保护与管理。
关键词 湿地资源;保护;管理
中图分类号:X37 文献标志码:B DOI:10.19415/j.cnki.1673-890x.2019.15.083
湿地是位于陆生生态系统和水生生态系统之间的过渡地帶,占地表面积的6%,由于湿地的土壤比较湿润,所以湿地生长的植物以水生植物为主。湿地拥有众多野生动植物资源,是重要的生态系统,因为许多稀有的飞禽都在湿地进行繁殖和迁徙,所以湿地被称为“鸟类的乐园”。除此之外,湿地具有强大的生态净化作用,因而又有“地球之肾”的美名。为保护湿地,以及湿地中的丰富物种,各国在1971年2月2日建立了全球政府间的保护湿地公约。截至2014年1月,已有168个缔约国、
2 170块湿地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湿地是地球上重要的重要的组成部分,有保护环境、调节气候、保护生态多样性的作用[1-2]。为了保护湿地资源,荔浦县林业局针对此问题进行了研究与探讨,希望能对湿地保护有所帮助。
1 影响湿地环境的因素
1.1 严重污染的水资源
湿地是陆地生态系统与水生生态系统中间的过渡地带,当水资源受到污染以后,湿地就会受到一定的影响。而现在水污染的现象很严重,比如,废弃液通过工厂里的排水管直接排放到河流里面,不经过处理的生活污水排放到河流里,工厂里面用水来吸收有害气体然后直接排放到河流里面;这些行为都会直接对水资源造成影响。
1.2 疯狂的改造开发湿地
从20世纪中叶开始,湿地就已经被一些唯利是图的商人所盲目改造。有些商家在利益的诱惑下大肆的开发湿地,不合理地利用湿地,使湿地失去了其原本的作用。或者是因为社会快速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人们的目光放在了开发湿地上面。例如,开发湿地为湖泊、养鱼场,或者是开发湿地为商业、工业的基地,改变了湿地的用途,使其自其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价值,所以湿地在逐渐减少,生态环境因此也受到了影响。
1.3 水资源过度浪费
现在的人们缺乏节约水、珍惜水资源的意识,没有节制地浪费水资源,使水资源大大减少。从一开始挖井只需挖上几米就会有甘甜的水,到现在挖井需要挖上几十米才会有水,而且水已经不再甘甜。由此可以看出水资源也在变质。人们对水资源的不合理利用,和对水资源粗放的开发模式使水资源缺乏,导致水生生态系统不平衡。除此之外,当代社会人类对小乡生活的体验,人们对淡水湖泊中的水生物的过度捕捞,使水资源和水生物的数量不断的减少,水生生态系统的不平衡导致湿地生态系统平衡失调。
1.4 资金投入不全面
湿地环境的保护需要大量资金的支持,但是国家政府在部分保护湿地机构投入的资金不足以更好地管理当地湿地环境,湿地资源的保护设备不齐全,导致工作效率下降。资金投入不全面无法使地方的管理机构进一步完善,规划过程中所提出的要求无法满足,使部分地区的湿地机构缺少高质量的监测器监测工作的发展和质量。
1.5 泥沙堆积导致湿地生态系统不平衡
泥沙的堆积其中的一个原因是由于人们对湿地不合理的开垦和利用造成的。对湿地不合理的开垦使湿地中的泥沙和水分布不均匀,个别地方的泥沙较多,较干燥;而有些地方较湿润,如此就形成了泥沙堆积。除此之外,因为自然缓慢的演替和退化,形成了水域的沼泽化和河滩湿地。而在长江下流的湖泊水流流速较慢,湿地环境也会受到泥沙堆积的影响。
2 湿地资源保护管理的缺陷
2.1 人们湿地资源保护意识较差
针对于湿地资源保护管理方面的法律条文还没有出台,而且各行业在生产过程中都会忽视对湿地资源的保护,人们对于湿地保护还没有形成一个较为成熟的意识。
2.2 湿地资源保护机构不完善
湿地资源保护机构不够完善,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出现在宪法中,湿地资源保护机构没有足够的人员去管理协调关于保护湿地的工作;在专业知识这一方面的内容还需要普及。在管理方面,各行业应当分工合作,例如:水利部门应负责水资源,环境问题应由环保部门负责,而林业部门则负责林业问题。而由于国家没有出台相应的湿地资源管理的法律条文,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也因为没有法律依据而无法执法,阻碍了湿地保护工作。
3 解决湿地资源问题
3.1 出台关于湿地资源保护的法律条文
国家应该针对湿地资源保护问题出台相应的法律条文,在广大群众首先就可以先具有起来对于保护湿地资源的意识,执法部门在执法时也有相应的法律条文的依据和保护。
3.2 管理部门资金的合理应用
在保护湿地资源的管理上,国家应直接把资金投入到设备上去,省去中间不必要人员之手,这样一来就会减少资金的浪费。由于湿地资源较为脆弱,可以考虑建立湿地资源保护区,保护湿地中濒临灭绝的生物,保护湿地动物不仅保护了湿地资源物种的多样性,还维持了湿地资源生态系统的平衡。
3.3 湿地开发和利用
湿地资源对地球及人类具有生态效益、经济利益、社会效益等。在对湿地资源进行开发和利用的过程中,不能以盈利为目的的开发享用,应该以湿地资源的生态平衡为主。使湿地在开发后可以尽其所能,重点就在于在开发和利用湿地资源的过程中,有专业人员的研究与指导,并且在开发之前应做好预期工作,开发过程应满足预期要求。并且对与开发的湿地要定期的观察与监测。
参考文献:
[1] 谭光明,许辉,李彦华,等.山西省湿地资源保护管理现状与对策探讨[J].林业资源管理,2017(5):1-4.
[2] 董得红.青海湿地资源现状及保护管理对策探讨[J].青海环境2016,24(4):158-160,182.
(责任编辑:刘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