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互联网元年始于微信?
2019-09-21包政
马化腾说:“要想颠覆现在的互联网技术,那是25年之后的事了。”他的意思是,基于连接器的互联网竞争,已经告一段落。除了产业应用之外,别无选择。下一轮竞争一定是内容为主,即实体经济的内容与互联网技术手段的融合。这可不是“互联网+”或“+ 互联网”的简单叠加。一定是赢的道理与互联网技术的融合,即用互联网手段,在传统赢家的“赢的道理”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互联网公司及其商务模式。
互联网技术手段,只有真正地与实体经济以及经济实体靠拢,才能发挥出现实而巨大的威力,才能进一步引发未来共创、共享经济的态势。那些脱离实体经济以及经济实体的想法,缺乏实体经济向互联网融合过程的意识,不能算作是一种互联网思维。
从周鸿祎“杀毒”开始谈起
只有当我们弄清楚互联网是什么工具的时候,我们才知道应该怎么去应用互联网,我们才有了互联网思维,一种应用互联网工具的思维,也因此才有应用工具的价值立场。任何工具的应用,都必须有合乎天道的价值立场。否则菜刀就会变成凶器。
周鸿祎是IT 领域的产品经理,他脑子里的产品,就是一款款IT 软件产品,一款杀毒软件,一款功能强大的杀毒软件。他比别人聪明的地方,就是知道如何让人来用他的产品,让更多的人来用他的产品。所以他想出了一个绝招:免费。
这并非他的独创。他比别人更聪明的地方,是提高IT 软件产品的黏性,这是打造极致产品的重要途径。只要初始的产品能黏住人,持续地圈住人,他就赢得了时间和空间,就能想出更多的办法,去迎合资本市场的概念,吸引投资人的眼球。只要有了钱,就有机会迭代更多功能强大的软件产品,圈住更多的人。
这是一种谋略,用一款刚需、痛点、高频的软件产品,死死咬住用户不放。由此,完成向盈利模式的转变。转变的中间环节就是扩大流量,吸引资本,超越对手。其中最为关键的一环,就是让用户习惯成自然。正所谓,你的产品在适应用户需求的时候,用户的需求也被改造得更适合于你的产品。可以说360 已经不再是一款软件产品了,它已经变成了一种业务经营模式。
今天我们再来看周鸿祎的讲话,已不能局限在痛点、刚需、高频产品概念上了,而是要着眼于打造商业经营模式。换言之,当你在进行互联网创新的时候,一开始就要着眼于在未来某个时刻,能够实现当期收支平衡。当你在推出一种连接器,或一款产品、一种服务的时候,你就要思考落脚点在哪里,能不能在思维中形成一种逻辑,这款产品究竟能不能演绎出一个商业模式来。现如今,产品只是切入点,关键是你能不能演绎出一个业务经营模式。如果不能,我劝你还是多看看、多想想,不要盲目投入。逻辑上想不通的事情,在现实中一定走不通。当然,逻辑上能通的事情,现实中也未必走得通。
微信才是移动互联网上把人与人连接起来的超级连接器。
我一直认为360 的周氏经验有局限性。用一款产品去圈用户不是目的,目的是要打造业务经营模式。要用落脚点去思考问题,思考并选择你现在做的事情或推出的产品。按照孔子的说法,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尤其是“事有终始”这句话,不是“事有始终”。意思是,要用最终的结果、落脚点,或目标,来引导你现在做的事情。
这样,你面对资本市场也能说得清楚。资本市场也能知道你想干什么,你为什么要烧我们的钱,以及大概要烧多少钱。否则,你只能靠路演、编故事自欺欺人,或者走捷径找些大V 站台,忽悠投资人。
我们没必要把这种思维称作互联网思维,更不要把这种思维当成什么高大上的思维。有一个著名的渔网推销员的故事,这个推销员从渔网生产厂里拿到渔网后,一点价也不加就卖给渔民。渔民觉得非常便宜,便都从他那儿进货,于是这个渔网推销员手里掌握了一大批订单。有了这些订单,这位推销员就去和上游的生产厂商谈判,要求压低进价,由于他要货的数量很大,市场竞争又很激烈,生产厂商只好同意按他要求的价给货。
这就是新型商家崛起的思维。只是在不同的商业环境下,多了一个似曾相识、旧瓶新酒的故事。
我们不能把周鸿祎的思维,当作互联网思维,尤其不能当作未来互联网创新的思维。不要认为360 活下来了,周鸿祎讲的话就是互联网创新的故事。这是误会。互联网本质的规定性是互联互通,是人与人之间的信息直接交流。360 只是互联网平台上的一项支持和服务性的职能。它的主要业务是免费的360 杀毒软件、带杀毒功能的浏览器、挣钱的游戏业务和广告业务,当然还有流量分成上的收益。它的本行是杀毒,借助于浏览器技术,转向互联网服务。如果不出意外,它未来的方向,一定是针对DT 与云计算,提供安全保障。
互联网创新:《微信的力量》+《参与感》
尽管人们喜欢用BAT 代表互联网公司,但是我的看法是,百度与360 没有本质区别,都是互联网平台上的一种服务和支持性功能。不是交互网络的连接器,不是人与人之间信息交流的平台。它们与阿里巴巴,还有腾讯,有着本质的区别。
今后在互联网平台上,这种支持性和服务性的共享功能还会增加。因此创新的机会还存在,但创业机会不会太多。除非又有新的发现,或有互联网技术的发明,促进现有的互联网升级换代。按照小马哥的见地,这需要25年时间。我觉得应该差不多。
有一本书叫《科学的终结》,说的是人类窥视上帝秘密的智力已经趋向于极限。作者打了个比方,说我们可以让老鼠学会走迷宫,但绝不可能让它成为数学家,除非换上人的脑子。如今的商界要是真的智力超凡,且有无限潜力,就不会发生种种野蛮和粗暴的食利行为,那些推销大王的故事也不会被一用再用,且总是能够显灵。
互联网一定是人与人之间的连接,与这种连接相关的一定是场景。从这个意义上说,阿里巴巴与腾讯有本质的区别。阿里巴巴是商业应用,因此它是一个渠道(注:马云后来强调阿里巴巴不是电子商务公司,是帮助每个中小企业成为电子商务公司)。唯有腾讯的微信平台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互联网络。
我认为要想进行互联网创新,必须关注微信这种社交平台。必须关注《微信力量》这本书。该书是腾讯微信团队亲自撰写的,历时5 个月,深入探访了9 大微信业务模块、90 个创新企业,精选42个经典案例。
最好再看看《参与感》。这本书是由小米联合创始人黎万强亲自撰写的。揭开小米4年600 亿奇迹背后的理念、方法和案例,并和盘托出了他所独创的“参与感三三法则”。
这两本书的区别在哪里?腾讯这本书告诉我们,微信不仅仅是社交平台。我们千万不要被“社交”这个词给局限了思维,微信具有直接的连接力。腾讯公司不敢直接说的,我在这里可以把它直接说出来 它才是移动互联网上把人与人连接起来的超级连接器。它真正的应用价值,在于构建供求一体化关系,可应用于数字化生存人群的消费者社区建设。
还记得2017年春晚亿万观众微信抢红包吧?这意味什么?这么多的人,在同一时间里,同时在某一平台上启动某种功能,峰值应该超过一个亿,而系统没有崩溃!这意味着联网基础设施已经建成,互联网超级连接器已经建成,而且功能非常强大。
而黎万强的这本书告诉我们,小米是怎么构建消费者社区的。尽管那个时候主要靠PC 互联网及其社交工具,诸如博客、微博和网站频道,依靠各种各样消费者有兴趣的话题,把企业与消费者连接起来。加上线下的各种各样有温度的活动,形成了共同感兴趣的话题和事情,形成了志趣相投的社区即共同体。(可以读读滕尼斯写的《共同体与社会》,费孝通翻译,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小米实际上早就意识到,PC 互联网的社交工具太费劲,需要一个能把人与人之间关系一直连在一起的互联网平台,当然最好是能装在手机里的那种简单平台。无论你是走开了,还是在潜水,大家都知道,你始终都在那里。有没有话题、要不要交流,不重要。只要你在那里,守望相助,就够了。所以小米他们搞了一个与QQ 相仿的东西,叫米聊。结果被微信干掉了。阿里巴巴一直耿耿于怀的就是,它没有微信,腾讯却有微信红包。
我们现在习惯上喜欢把微信当做社交平台,这其实是误读。实际上它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互联网连接器。它真正的力量还没有显现出来。我斗胆说一句话:“用微信平台去构建消费者社区,才是互联网时代的元年。”
回过头我们再来看阿里巴巴,我觉得它很难。阿里巴巴似乎只有两条路可以走,而且都很不容易。第一条路是,把自己变成公共资源,成为电子商务平台的管理者。再往下,这条路怎么走?凭我的脑子是想不出来的,这需要高端思维。在我看来,它迈不过去两个坎,第一个是传统运营商,第二个是银联。你是懂的,我不再赘言。
第二条路,成为电子化的商业渠道。随着需求链上互联网创新的兴起,从B to C 到C to B,加上微信平台基础上消费者社区的形成,还有产业链上的B to B 互联网平台的形成,传统产业的工业技术基础,及其专业化的职业队伍的力量,就会在互联网时代释放出来。阿里巴巴这种平台化的商业渠道(他们自诩为生态化的互联网平台),逐渐会被产业主力军边缘化。
也就是说,当产业主力军登上互联网舞台的时候,或者说,当产业主力军直接与消费者社区建立联系的时候,他们就有能力像卡特彼勒、GE、米其林公司那样,彻底摆脱降价促销的恶性竞争,从容地把现有的工业技术基础的力量释放出来,提高产品的品质和功能。届时,那些本来已经苟延残喘的A 货制造商,以及偷工减料的供应商,将彻底陷入灭顶之灾。伴随着这个过程,平台化的电商渠道,也会逐渐回到它应有的位置上,这就是拾遗补缺。当然这个过程会很漫长,也许需要5 到10年时间。
像京东这样的垂直电商渠道,是可以活下来的。活下来的关键是,构建消费者社区,把商务活动的触角,继续延伸到需求链,延伸到消费者的生活方式中去。具体的方法就是,借助于微信平台,不断深化消费者数字化生存方式及其内涵,形成C to B的供求一体化的关系体系。这个道理同样适合于苏宁、国美等商家,也适合于海尔这样的厂家。
当然,理论的判断是基于逻辑基础的,但现实常常很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