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科技大学:搅动一池春水
2019-09-19
南方周末记者 程涵
发自深圳
南方科技大学(以下简称南科大)的筹建始于2007年。那年初夏,南方科技大学筹备办公室(注:以下简称筹备办)在深圳市民中心地下室里开始工作。韩蔚还记得三间办公室崭新而又空荡的样子以及那天兴奋的心情。她从深圳大学工作岗位上抽调到筹备办,任教学科研筹备工作组组长。之后的十二年间,她全程参与、见证了这所大学的建设,是筹备办首批六位成员中唯一仍在南科大的成员。
2007年,深圳GDP位列全国大中城市第四,却仅有一所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即创立于特区设立之初的深圳大学。进入21世纪,深圳开始从政策推动、模仿创新向自主创新城市转型。这座需要人才、技术和文化支撑的城市,从 2004年起便开始酝酿增设本科院校。
2007年3月,深圳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正式启动南方科技大学筹建工作。当时无论是全国还是广东省内,高校数量充足。深圳筹建新校的申请,自2007年呈报后,三年间两次未获教育部通过。直到2010年年底,教育部才发文同意筹建南科大。
“在国家高等教育的总体数量基本饱和的情况下,南科大存在的价值就在于能直面中国高等教育和中国高校面临的问题。”韩蔚记得教育部前副部长吴启迪来深圳考察时说过这样一句话。
韩蔚认为,南科大的筹建有两个背景——探索现代大学制度、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
南科大筹建获批前夕,国务院通过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其中指出要完善现代大学制度和治理结构。2012年,南科大去“筹”转正、正式建校时,教育部明确要求其“不断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探索创新人才的培养模式”。
2007年,深圳推行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倡导事业单位建立理事会治理制度。在这样的背景下,南科大在治理体制、人事管理、科研制度以及招生、培养模式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有开创意义的尝试。
“南科大在高等教育界是一条鲶鱼,搅动了一池春水。”韩蔚这样形容建校不到十年的南科大的影响力。
在理事会,局长们只是理事
2011年是南科大校史中特别值得纪念的一年。这一年,南科大最重要的三份文件初步形成。《南方科技大学管理暂行办法》《南方科技大学章程》《南方科技大学理事会章程》共同规定了由理事会、党委、校长办公会、学术委员会、教授会和顾问委员会等组成的学校治理结构,形成了学校决策、执行的制度框架。
“我们的基本观念是,先‘立法,后办学。”韩蔚说道。南科大的这些制度化探索也与国家相呼应。同一年,教育部发布了《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后来围绕现代大学制度建设问题又颁布了《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普通高等学校理事会规程(试行)》等规章。
2011年5月,深圳市政府以政府令的形式专门为南科大制定了《南方科技大学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这是我国第一部专为一所学校制定的规章,被誉为中国高校改革的第一部“基本法”。
《管理办法》的第一条写明其目的是“创新和规范南方科技大学的管理和运作,保障大学办学自主权”。韩蔚记得当时大家为“规范”和“创新”到底孰先孰后斟酌了很久,最后还是把“创新”放在前面。“它还是为了充分地支持(学校)发展。”
南科大第一任校长朱清时曾在采访时表示,《管理办法》是南科大的“立校根本”,使学校“在治理结构、薪酬标准、人员聘任、决策机制等方面的创新及改革措施都有了政府认可的政策依据”。
在这套《管理办法》的框架下,学校进行了一系列改革试验和制度创新,其中最突出的是理事会制度。
根据《管理办法》,南科大以理事会作为学校决策机构、以校长为学校法定代表人,校长执行理事会决议,对理事会负责。理事会的成员包括深圳市市长及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南科大教职工和教授、教育界工商界的社会知名人士,三类成员各占三分之一。
国内公立高校的理事会主要起顾问、筹款的作用,而南科大的理事会却拥有实际上的决策权。南科大理事会的主要职能包括聘任或解聘校长,审定学校章程及财务预、决算报告等学校重大制度,审批学校行政、学术单位的废立及学校其他重大事项等,开中国公办高校理事会治理的先河。
理事会为与学校相关的利益主体参与决策提供了平台,试图构建学校、政府、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这也符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的倡导。
在计划经济时期,公立高校是政府机关下属的事业单位,学校具有行政级别,主要领导由政府直接任命,政府既是举办者又是管理者。随着改革开放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开始扩大高校的办学自主权。1990年代颁布的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赋予大学独立法人的地位。
在全面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和完善现代大学制度的背景下,政府与大学的关系需要重新定位。韩蔚观察到理事会会议上一个有趣的细节:担任理事的市政府的局长们有时“不知不觉地就到了局长的身份了”,过会儿又反应过来自己只是一个理事。
南科大理事会的理事长是深圳市市长,但开理事会时,韩蔚总以“理事长”而非“市长”相称。“他说,你是要提醒我的角色。”
从“自主招生、 自授学位”到“631”模式
2007年南科大选址落地南山区塘朗片区时,那里还是三个村庄。五年后,新的教学楼已经落成。校区建设搬迁了三个村庄、七百多家企业和5万多人,是深圳特区史上最大的单体拆迁项目。如今南科大第一教学楼附近仍根据村民意愿保留了一棵大榕树和树下的一座小庙,村民每逢节日还会回来举行祭祀仪式。
相比硬件建设,作为一所新大学,南科大的创新更多体现在体制上。
2011年3月,南科大首届教改实验班45名学生开学,6月,这批学生未参加高考。《科学》杂志在回顾当年影响全球科研的重大新闻时,将这一事件列入其中,称南科大是中国第一所绕开高考招生的学校。
这批学生在南科大尚未获教育部同意成立时入学,又在学校获得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前毕业。南科大时任校长朱清时推行的“自主招生、自授学位”引起社会强烈反响,围绕其合理性、合法性的讨论褒贬不一。
从2012年起,经教育部批准,南科大开始采取基于高考的综合评价录取模式招收本科生,即高考成绩、南科大自主测试成绩和高中学业成绩分别占60%、30%、10%。韩蔚曾在采访中表示:“南科大从实验班拒绝高考走向后来的‘631招生模式,是大学、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在共同探讨之后形成的最实事求是、最能保护改革,同时也是最符合现实条件的做法。”
早在2001年,东南大学等三所学校向教育部提出自主招生试点的申请,获得了在江苏省内自主确定同批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调档比例和要求的权力。2003年,教育部发布通知,北京大学等22所高校开始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拉开了全国较大范围内自主招生的序幕。
“631”模式则在克服一考定终身的弊端以及形成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探索。“631招生的这个‘3到底怎样发挥作用,也是我们每年都要认真去讨论的问题。但从政策的标志性上来说,这一点是特别重要的。”韩蔚对南方周末记者说。
“南科大是幸运的。”韩蔚认为,南科大创建时期,从深圳到中央都为南科大的改革与探索提供了条件。“有时候,历史的时间窗实际上是很小的。一个时代的一个节点,刚好有那么好的一个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