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清水县森林防灭火工作经验及对策
2019-09-17杨鸿
杨鸿
摘要:森林火灾是森林最危险的敌人,也是林业最可怕的灾害,它会给森林带来最有害、最具有毁灭性的后果。森林火灾不但烧毁成片的森林,伤害林内的动物,而且还降低森林的繁殖能力,引起土壤的贫瘠并破坏森林涵养水源,甚至会导致生态环境失去平衡。近年来,甘肃省清水县高度重视森林防灭火工作,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紧紧围绕“抓落实、保平安、促发展”这一主题,从抓宣传、建组織、查隐患、堵源头入手,管造并举,标本兼治,积极开展了依法治林、依法护林工作,有效巩固和扩大了造林绿化成果,确保了森林资源安全,取得了连续32年未发生森林火灾的好成绩。
关键词:森林资源;防火灭火;经验对策
1 森林资源概况
清水县位于甘肃省东南部,总面积2012公顷,林业用地面积82794.5公顷,森林覆盖率34.81%。从林种结构来看,生态林多,生态经济兼用林少;从树种组成上分析,纯林多,混交林少;而且林业整体经营水平低,综合效益较差,森林资源管护难度大。
2 经验及对策
2.1 加强领导,靠实联防责任
加强领导,靠实责任是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保证。一是国家重点公益林管护项目实施以来,全县对所有林地实行封禁保护,并在全县范围内招聘专职护林员600名,从事全县森林资源管护工作。二是各乡镇明确权属和管护责任,安排专兼职护林员,使造林和护林双管齐下,提高了造林的成活率和保存率。三是县护林防火指挥部与各乡镇、国有林场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护林联防责任和奖惩办法等。各国有林场与所在乡、村、组按照“谁受益,谁负责,加强协作,综合治理”的原则,签订森林防灭火协议书。四是县防火办等各级防火机构、制度健全,责任明确,内部管理井然有序。五是坚持实行森林防灭火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制,县长、乡镇长、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下管一级,层层落实责任,有力保证了护林防火工作依章依规有序进行。
2.2 强化宣传,提高护防意识
宣传教育是做好护林防火工作的前提。根据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安排,清水县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措施,深入持久地开展了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一是每年进入防火期,在县境内各主要交通要道悬挂横幅,在林区主要路口、路边及重点防火区域,天保工程、退耕还林、德援项目、荒山造林区修建、刷新永久性宣传碑,设立了醒目的宣传牌,提高群众防火意识。二是组织宣传车辆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在林区、林缘区乡镇、村庄、集市采用张贴宣传标语,播放录音磁带,召开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防护宣传。三是县森林公安干警、护林员坚持在各自辖区内进村入户,面对面搞宣传。四是在每年的森林防火期由县政府主要领导安排,县里组成联合执法组,深入全县18乡镇和6个国有林场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教育,有效遏制了各类林业案件和火警火灾事故的发生。
2.3 突出火源管理,落实防范措施
火源管理是森林防灭火工作的中心。一是进入防火期坚持清林、清山制度,组织森林民警和林政执法人员全面清除林区闲散人员。二是对在林区从事开矿、采矿及其他林副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并和他们签订森林防灭火合同,明确责任。三是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对林区痴、呆、傻人的监管工作,县林业局、教育局联合在全县中小学校普遍开展爱林护林和安全防火教育。四是在干旱、高温、高火险期严禁一切非生产性野外用火,严禁烧荒、烧灰积肥。五是在重点林区、重点季节重点设防,昼夜巡逻,严防死守,并严格执行入山登记、出山检查制度。六是加强火情监控工作,经常保持上下联系,及时反馈信息,确保做到一有火情能及时发现,及时扑救。七是组织国有林场干部职工深入邻县区国有林业单位学习借鉴他们的先进经验,并结合实际,实行一场一策的护林防火措施,不断完善了护林防火运行机制和制度措施。
2.4 完善基础设施,提高联防战斗力
完善设施是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基础。近年来,县政府加大对护林防火的投入力度,维修和新建林场林区道路、场部和护林点房。林区、林缘区乡镇非公有制林业经营者也先后建起了护林房,确保了护林工作有阵地,护林员有住所。每年购置防火服、风力灭火机、往复式灭火水枪、手投式干粉灭火弹、扑火二号工具等防灭火设备和工具,保证一有火情,能及时投入使用。同时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防护战斗力。县里每年组织防火办工作人员、森林公安分局干警、国有林场半专业扑火队伍、重点公益林护林人员进行专业扑火技能培训,使他们能够熟练使用各类灭火机具,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2.5 依法治林,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依法治林是森林防灭火工作的保障。随着天保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项目的相继实施,林木管护任务越来越大。为此,全县坚持“严格执法,强化教育,重点惩处,打防并举”的林政执法经验,积极组织森林公安、林政执法人员通过定期、不定期深入林区林缘区村组,把普遍护林与专项整治有机结合起来,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不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