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古树名木现状与保护对策
2019-09-17冯怡朱培蒋敏褚旭东
冯怡 朱培 蒋敏 褚旭东
长兴县古树名木现状与保护对策
冯怡 朱培 蒋敏 褚旭东
(浙江省长兴县林业局 313100)
通过对长兴县古树名木资源的种类和数量、生长状况、分布状况等的全面调查,比较分析了前、后间隔期内古树名木的动态变化,指出了当前古树名木保护中存在的问题,探讨了新形势下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建议与对策。
古树名木;保护;对策
古树名木是自然界和前人留下来的珍贵遗产,是森林资源中的活化石,也是独特的旅游资源和文化资源,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生态和科研价值。加强古树名木的保护,对于普及科学知识、增强保护意识、弘扬民族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长兴县地处浙江省北端、杭嘉湖平原西北边缘、苏浙皖三省交界处,历史文化悠久,自然条件优越,植物种类丰富。全县古树名木数量众多,主要以银杏为主,近年来,随着长兴县经济的迅速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深入,古树名木在人们的生态和文化意识里越来越重要,但是古树的生存空间和生存竞争力越来越差。因此,对长兴县现有古树名木资源情况有综合性的认知,赋予生态保护内涵,有助于古树名木保护全方位的发展。
1 长兴县古树名木现状
1.1 种类和数量
据调查统计,全县共有古树4313株,没有名木,其中散生古树591株,古树群10个共3722株,隶属于17个科28个属34个种。其中一级保护古树63株,占总株数的1.46%;二级保护古树209株,占总株数的4.85%;三级保护古树4041株,占总株数的93.69%(见表1)。数量上以银杏居首,有4047株,占总数的93.83%;榉树位列第二,有57株,占总数1.32%;枫香位列第三,有45株,占总数1.04%。
表1 古树分类型、保护级别统计表
1.2 生长状况
1.2.1树高和冠幅结构特点
由表2可知,全县古树的平均冠幅(冠径)主要集中在5~15米间,共3914株,占总数的90.75%。冠幅最大的古树是林城镇太傅村的樟树,冠幅33米。全县古树的树高主要集中在6~25米区段,共4191株,占总株数的97.17%。全县最高的古树是煤山镇五通山村和水口乡顾渚村的银杏,树高35米。
表2 古树树高和冠幅结构表
1.2.2年龄和胸围结构特点
由表3可知,全县的古树年龄主要集中在100~199年区段,共3212株,占总数的74.47%;1000年以上的古树有15株,占总数的0.35%。全县最古老的古树为小浦镇方岩村的银杏,有1515年。古树的胸围主要集中在100~199和200~299厘米区段,两者共计4114株,占总数的95.39%。胸围最大的古树是林城镇太傅村的樟树,达800厘米。全县古树生长正常株数4221,占总数的97.87%;生长衰弱64株,占1.48%;生长濒危28株,占0.65%,由此可见,全县的古树总体长势还是良好的。
表3 古树年龄和胸围结构表
1.3 分布状况
1.3.1水平分布
全县的古树分布区域集中在乡村,数量上以群状分布占优势,种类上以散生分布占优势。散生古树种类数34种、个体数量共591株,占全县种类总数的94.12%、占个体总数的13.70%;集群(古树群)种个数15种、个体数量3722株,占全县种类总数的44.12%、占个体总数的86.30%。从水平分布来看,分布在11个乡镇、4个街道、1个林场。就种类而言,以煤山镇最丰富,有19种;其次是泗安镇、和平镇,分别有18种、15种。就数量而言,小浦镇居首,共3645株;煤山镇位列第二,有383株;泗安镇位列第三,有87株。
1.3.2垂直分布
从数量垂直分布情况看,全县古树个体主要分布在海拔高度200米以下区域,合计4157株,占总数96.38%。而海拔高度300~399米的地区,则仅有1株,占总数0.02%。从物种的垂直分布情况看,100米以下区域的物种最丰富,达30种,占物种总数的88.24%,古树种类则随着海拔的升高呈现十分明显的递减趋势。
2 古树名木动态分析
古树名木资源的动态变化是反映一定时期内古树名木资源受人为、自然及其内在因素的影响,而导致古树种类、数量、质量及分布等发生变化的状况。本次古树名木动态变化分析以2002年与2017年二次调查成果数据为基础,对前、后间隔期内变化动态作比较分析。
2.1 古树的总体变化
全县2002年古树名木调查建档在册古树有3366株,隶属于17科30属36种(含变种)。2017年度调查结果为古树4313株,隶属于17科28属34种(含变种)。2017年与2002年两期调查结果相比,间隔期(15年)内,古树个体数量净增947株。科级数量无变化;属级数量减少4个,增加2个,净减2个,新增为润楠属、乌柏属,减少为檵木属、皂荚属、松属、柏木属;种数量减少6个,新增加4个,净减2个,新增为大叶冬青、红楠、乌桕、杭州榆,减少为檵木、马尾松、甜槠、榆、皂荚、柏木(见表4)。
表4 古树物种、个体年度统计表
2.2 古树分级动态变化
由表5可知,在2002年与2017年调查间隔期内,全县古树分级变化动态为各等级古树均增加。一级古树净增7株,二级古树净增75株,三级古树净增865株。其中散生古树净增加6株,散生一、二级古树分别增长4株与9株,散生三级古树净减少7株。群生古树净增数为941株,其中一、二、三级古树分别增长3株、66株、872株。群生古树数量的增加主要在于小浦镇的古银杏群数量的增加。散生古树相对群生古树群,受人为干扰较大。
表5 古树按级别动态变化分析表
3 古树名木保护存在的问题
3.1 保护意识不强
由于宣传力度和方式不够深入,很多人保护古树的意识只停留在不直接人为砍伐破坏上,对古树的生长环境没有很好的保护,在古树下堆放杂物、捆绑树干、挤占硬化生境等现象较普遍,这对古树的生长带来严重影响。
3.2 保护职责不全
许多古树名木未签定管护合同,管护单位不确定,人员没落实,有不少古树名木的管护处于真空状态,致使古树名木病虫害的防治、老树复壮措施的实施、濒危树木的抢救等管理活动难以落到实处。
3.3 保护资金不足
目前长兴县主要针对濒危的古树进行抢救性保护,大多数古树的日常养护管理没有固定的资金来源,如施肥、除虫、修剪、围栏等保护措施不能及时实施,从而影响古树的正常生长。
3.4 保护手段不强
古树名木普遍存在树龄大、树身高、病虫害多、生长老化等生理现象,养护管理需要采取许多特殊措施,目前普遍存在缺技术、缺设备、缺手段等状况。
4 保护管理建议与措施
4.1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保护意识
古树名木保护是社会公益事业,为了不断提高公众的保护意识,就要依托多种平台强化古树保护宣传教育。宣传手段要以宣传教育与历史文化传统教育、政策法规宣传与典型案例、保护知识与科普知识相结合,通过出版古树名木科普宣传书籍与画册、举办知识讲座、播放公益广告、设立古树名木网站、举办中小学夏令营等方式,进行全方位的宣传,让公众了解古树名木的科学价值和文化价值,增强全民的保护意识,在全社会形成热爱自然、热爱古树名木、保护环境的良好文明风尚。
4.2 强化管护责任,实行动态监测
古树名木保护涉及面广,按照属地管理、政府主导的原则,应由县政府牵头,各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制定保护方案,完善管护机制,齐抓共管,落实好每一棵古树名木的管护单位和管护人员。同时规范政府的管理行为,自觉减少政府本身对古树名木的侵害,凡发现破坏古树名木事件,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古树名木动态监测体系,利用数字化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古树名木生长环境变化、病虫害、自然灾害等方面的长期观测和预测,并记录其生长状况,实施科学、规范的管理。
4.3 采用科学技术,积极复壮保护
通过与大专院校开展技术合作,根据古树名木的生物学特性、立地条件和生长状况等因素,加强古树名木养护与复壮技术的研究,制定科学的复壮技术规范,建立古树抢救性措施、病虫害防治、生理性衰弱诊断、日常养护等一系列完善的保护管理机制,指导管护单位和个人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按照古树名木生长的客观需求,分别实施相应的科学复壮和管护措施,如设置保护性栅栏、支架支撑、避雷针;树干堵洞、防腐、修枝;生存空间扩充;立地环境培土、施肥等;对人为在古树下搭建筑物、堆放杂物、捆绑树干等现象应定期检查与清理。
4.4 广泛筹集资金,加强开发利用
古树名木保护工作需要长期的投入资金,各级政府要将古树名木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古树名木保护管理专项资金;同时要多渠道筹集资金,接受来自非责任单位的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的资助、捐赠等,积极吸纳社会资金,建立古树名木保护补偿机制,以确保各项保护措施和管理工作得到落实。古树名木具有独特的观赏性和文化性,在保护古树名木的前提下,应充分结合新农村、古村落及乡村旅游等建设项目,挖掘古树名木的文化、生态、旅游功能,以古树公园为主题,因地制宜,打造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休闲场所,以多渠道、多样化、多层次的方式,实现古树的经济、生态、文化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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