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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荣禄大夫郝彬墓志考释

2019-09-16刘昱枫

安阳师范学院学报 2019年4期

刘昱枫

(河北大学 宋史研究中心 河北 保定 071002)

《元荣禄大夫司农卿郝公墓志铭》(下文称《郝公墓志铭》)由大学士马祖常撰文,时间约为延祐七年(1320)。郝彬墓碑已不存,但其志文见于民国23年(1934)所刊刻的《霸县新志》卷七《金石志》中,同时收录于马祖常的文集《石田文集》中,《全元文》也有收录。在《霸县新志》中还收录了其从兄郝从的墓志,即《元河间清盐使郝君墓志铭》(下文称《郝君墓志铭》),该墓志为袁桷撰文,撰文时间约为延祐五年(1318),该志文收录于《全元文》和《袁桷集校注》中。

一、墓志录文

该录文内容出自《霸县新志》[1](P743)第七卷《金石志》,现将志文进行点校,并转录如下:

二、郝彬的家世族源以及家族成员

郝彬,又名元良,字景文,霸州信安人。对于郝彬的家族起源,志文中也有相关记载,“郝氏出太原郝乡,所谓以乡为氏者也。”据郑樵《通志》记载,“郝氏出於赫胥氏,太昊氏之佐也。”[2](P458)《名贤氏族言行类稿》中也有记载,言郝氏出自子姓,殷商帝王帝乙将其子子期封于太原郝乡,遂因地为氏。

在《郝公墓志铭》中,并未记载其祖父名讳,只记载了“公祖赠资德大夫,尚书右丞,谥康靖,......追封蓟国”。但根据其从兄《郝君墓志铭》推断,郝彬与郝从为同一祖父,即为宛平君,以参政赠资德大夫,尚书右丞,追封蓟国公,谥康靖,故其祖父名讳为政,即郝政。其祖母贾氏,追封为蓟国夫人。

郝彬堂兄之父名讳为郝德仁,其妻为李氏。郝从有一子,名为郝志善。志善初为北郊署丞,后任监察御史一职。据《元史》记载,“御史台臣言燕南道康访司事不顔忽都、王士元、郝志善宪纲不振”[3](P795),遂因此而被免官。郝从与妻子刘氏育有两女,长女嫁给杨居义。据《延祐四明志》记载,杨居义于至大元年(1308)十二月充任昌国州定海县(即今浙江舟山定海)主簿。次女嫁给了集贤殿照磨李忠。在《新元史》的《百官志》中记载,照磨一职,为正八品,掌管磨勘左右司中的钱谷出纳、营缮料例诸事,“凡数计、簿籍之事皆领之。”[4](P45)集贤殿作为我国古代收藏典籍之所,最早设立于唐代,唐玄宗李隆基于开元五年(717)设立乾元院使,于次年(718)改名为丽正修书院。开元十三年(725)更名为集贤院书院,此后便称作集贤院。根据《新唐书》中的《百官志》记载,集贤院分别设有学士、直学士、侍读学士、修撰官等官员,分别负责掌管刊辑经籍,“凡图书遗逸、贤才隐滞,则承旨以求之”,[5](P1212)宋代则沿设了此机构。太平兴国三年(978),皇帝下令设昭文馆、集贤院以及史馆三所书院,并钦赐其名为崇文院,依旧沿袭唐例,管理图书典籍之事务。到了元代,集贤院“掌提调学校、征求隐逸、召集贤良,凡国子监、玄门道教、阴阳祭祀、占卜祭遁之事。”[3](P2192)由此可以看到,元代的集贤院不仅管理图书典籍,还增加了管理道教、祭祀以及占卜等事。郝彬兄长次女所嫁的李忠任集贤殿照磨一职,虽不是高官显贵,但与其姐一般,所嫁依旧是官宦之家。从两姐妹所嫁的都是五品之下的普通官吏来看,这也与其父郝从的官职有关系,元代官员的婚姻嫁娶依旧与其官品家族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

较为奇怪的是,在两方墓志铭及相关史料中并没有记载郝彬父亲的名讳,只记载“因公贵”。其父被追赠为荣禄大夫、司徒,谥号为孝懿,同其祖父一样,追封为蓟国公,郝彬之母弭氏也因被追封为蓟国夫人。在墓志铭中并未记载郝彬的兄弟姐妹,故其父究竟有多少子嗣并未得知。但在《元赵孟頫书仇锷墓碑铭》中记载“先夫人郝氏,赠荣禄大夫、大司徒兾、蓟国公,谥孝懿,讳德义女”,这与在《郝公墓志铭》中记载其父“考赠荣禄大夫、司徒,謚孝懿,并追封蓟国”一致。在《郝公墓志铭》记载其父只有一位夫人弭氏,由此推论得知,仇锷第一任妻子郝氏即是郝彬同父同母的胞妹或是胞姐,故可得知郝彬父名讳为郝德义。遗憾的是,《元赵孟頫书仇锷墓碑铭》原本已经被毁,现完整拓本藏于日本阳明文库。在碑铭中,记载郝氏的内容较少,尚无法推测郝氏与郝彬的长幼之序,只得存疑,期望以后会有新史料来解开这一谜题。

墓志记载,郝彬至情至孝,推爱亲党,亦曾“抚摩其孤者”,体现了他的仁爱之心。《新元史》的人物列传《仇濬传》中记载,“濬早孤,从舅氏户部尚书郝彬还京师。”[6](P14063)仇濬于至顺元年(1030)“复除江北淮东道廉访司副使,再迁吏部侍郎,命参议枢密院事。”[6](P14063)至顺二年(1331)“拜陕西行台治书侍御史”,[6](P14063)但还未就职,便因疾归家,后因病去世,年五十二。据此推断,仇濬约为至元十六年(1279)出生,其少年时期大致在至元十六年到至元二十六年间(1279-1289),《元史》记载,郝彬年十六便充任太子宿卫。墓志记载,郝彬于延祐七年(1320)三月十一日终于所居,享年六十有二,可以推断郝彬生于蒙古宪宗八年(1258),逝世于延祐七年(1320)。至元二十年(1283),郝彬因才能卓著被擢升为扬州路治中,故可知郝彬于至元十一年(1274)到至元二十年 (1283)间充太子宿卫,守卫东宫。由此推断,《新元史》中记载的郝彬与墓志中的郝彬即为同一人,墓志中记载他抚育的孤儿应当是其外甥仇濬。陈菁在《元赵孟頫楷书<仇锷墓碑铭>卷考》一文中,考证仇濬为仇锷的第三子,也印证了郝彬为仇锷妻舅。在《仇锷墓碑铭》中记载,仇锷于“大德四年八月十日卒,年五十一”[8](P29),又载其夫人郝氏“先十一年卒”,故推断郝彬之妹约于至元二十六年(1289)去世,但出生年月不详,只能大致推测。郝彬在其妹去世后,抚育年幼的外甥,也体现出他照顾家人,爱护亲属,关心幼子的仁爱之心。

郝彬与其妻李氏育有二子二女,但不幸的是,长子郝升、次子郝谦皆早逝,二女年幼,也未有史料记载。

根据郝彬及其从兄墓志铭以及相关史料记载,可得知其四代世系,如下表:

三、 仕宦经历

郝彬一生为官任职多地,仕宦近四十载。虽并非科举出身,但其少年聪慧,才华出众,为官地方时政绩颇丰,深受地方百姓赞誉。

(一)宿卫入仕

志载郝彬“弱冠起家,给事裕皇邸”。根据《元史》记载,郝彬年十六岁便充任太子宿卫,以才能出名。据史料得知,“裕皇”便是文慧明孝皇帝,即为孛儿只斤·真金,为世祖忽必烈嫡长子,其母为昭睿顺圣皇后弘吉烈氏。中统三年(1262),初封为燕王,“守中书令”,[3](P2888)后于至元十年(1273)被封为皇太子。至元十年(1273)三月,颁布立后建诸诏,“盖闻自古帝王之治天下也。莫不立后以正家,建储以定国。朕自篡承大统之后,即命皇后弘吉剌氏正位中宫……乃立蒙嫡燕王真金为皇太子,积有日矣……已于今年三月十三日授皇后以玉册宝章,授皇太子以玉册金宝,从典礼也。”[7](P8)但他并未登基成为皇帝,却于至元二十二年(1285)不幸病逝,年仅四十三岁。元世祖赐谥号明孝太子。至元三十一年(1294),元朝第二位皇帝元成宗铁穆耳登基,追尊其父真金为皇帝,庙号裕宗,“追谥曰文惠明孝皇帝,祔于太庙”[3](P2893)。

郝彬少年时期,便有幸充任太子宿卫,于东宫任职,其才能也得以显露。后因才能擢扬州路治中,郝彬因此正式开始了其仕宦之路,但墓志中并未明确记载郝彬是否因科举进士及第而为官的。根据陈德洋的《元朝选官制度研究》一文对元代的选任官制度的论述来看,元朝选官大致有四种途径,即“科举入仕,恩荫入仕,宿卫入仕和荐举入仕,或是通过纳补官来获得官位。”[9](P36)宿卫出职也就是所谓的怯薛入仕,他们在宫廷任职,为皇族侍卫,经过一段时期可以由皇帝任命,出任中央和地方的各种官职。“亲近莫若禁卫之臣,所谓怯薛者。然而任使有亲疏,职事有繁易,历时有久远,门第有贵贱,才器有大小,故其得官也,或大而宰辅,或小而冗散,不可齐也。”[10](P1530)在郝彬的墓志中记载“给事裕皇邸,以才知名”,故可以推断,郝彬后被擢为扬州路治中,是因曾宿卫东宫,又因其才能卓著才入仕的。

(二) 平定贼乱,安抚民心

郝彬少年宿卫东宫,文武双全。郝彬生逢乱世,初入仕时正值宋元交替之时。《元史》载“宋末,鄞县贼顾闰聚衆海岛,时出攻剽。宋覊縻以官,内附后益横侵扬州境,彬讨禽之。”[3](P4001)宋朝末年,鄞县有贼顾闰曾聚众反宋,后被宋朝收复。顾闰也因此依附宋朝统治者,侵扰扬州。时郝彬正出任扬州路治中,曾率兵征讨顾闰,大获全胜并抓获顾闰,这也体现了其出众的军事能力。正史中虽未详细记载,但在地方志中记载颇为详细。《大清一统志》中记载郝彬于世祖初年“擢扬州路治中。鄞县贼顾闰聚众海岛,侵扬州境,彬讨擒之”[11](P406),郝彬此举,也得到了当地人民的爱戴。郝彬在断案这一方面也颇令人赞叹。《明一统志》记载,“泰兴人有被贼杀,二年而贼不获。吏诬平人,狱已具。彬疑其诬谳之,果得真贼。”[12](P61)泰兴有人被杀害已有两年之久,但一直都未曾捕获凶手,当地的官员便诬陷无辜的平民,谎称已经找到凶手结案。但郝彬不为强权,质疑案件缘由,最后凭借自己的智慧抓获真凶,还被诬陷的平民一个公道,得到当地百姓的赞扬,充分表明了其仁爱百姓,秉公执法的优秀品格。

(三) 审核户籍,整理屯田

郝彬因在扬州政绩卓著,于至元二十二年(1285)迁同知淮西道宣慰司事,管理当地审理户籍整理屯田等事务。郝彬到任后,“覈户版、理屯田、诸废修举。”[13](P12157)后又于江淮等处掌管财政事宜,掌管东宫田赋。但当地察司因着当地官员“皆从詹事院,不隶中书”,[3](P4001)常常私下里谋取奸利,即便有不法行为也不敢揭发检举,“往往为奸利诛求无厌”。[13](P12157)但郝彬为当地总管,不畏强权,上奏皇帝恳请依法律弹劾。“彬为总管,入见请受宪司纠察,以革私弊,罢所隶六提举司,以苏民瘼”,[13](P12157)皇帝下旨令郝彬受命整顿当地官员,并“罢所隶六提举司”,[3](P4001)此举得到百姓爱戴,当地风气焕然一新。

(四) 打击盐吏,改革盐法

郝彬在江淮等处任职期间,因母丧辞官,回乡安葬其母,并为其守孝,超越常制。有大臣将此上报皇帝,皇帝为之动容,赐予郝彬许多食品,并令使者亲自前往探望,大臣们羡慕不已。据《元明事类钞》记载,世祖时期“朝廷经费盐利居十之八,而两淮盐商独当天下之半。法日以坏,以郝彬行户部尚书省经理之。”[14](P194)当时两淮官员违反法纪,私下与盐贩盐商相互勾机,破坏盐法,赚取大量暴利,有官员呈报皇帝,皇帝遂下旨令郝彬守孝期满后,代行户部尚书,治理此事,并督淮南转运司漕运事宜。郝彬到任后,令当地主管财政、运输以及管理盐务事宜的官员各司其职,不得与商贩勾结。并请旨下令只要舟船所通的道、里、所全部建立六仓,并在盐场煮盐,积聚颇丰。还与当地官员以及商人在“转运司探仓筹定其所乃买券”,[3](P4001)将以前不适宜的法令修改,又定“河商江商市易之不如法者”[3](P4001)令其遵守法度,违法者严厉打击,并与当地百姓共分盐利,使百姓受益。《明一统志》卷一中亦记载“尝以天下转输商旅市易之不如法者,着为定制请,行便益天下”,[12](P61)后世皆称赞郝彬所为是为天下万民计。郝彬因改革盐法有功,先令其为工部尚书,又迁户部尚书。因其政绩斐然,后拜中书省参知政事,位列副相,执掌中枢。文宗天历二年(1329),“行省复请令商贾入粟中盐”,[12](P61)后元代盐法沿承此制。

(五) 鞠躬尽瘁,急流勇退

《元史》记载,郝彬拜中书省参知政事后,不久便“俄免归”,[3](P4001)后又立拜尚书省参知政事。至大二年(1309)八月癸酉,朝廷下令“以江西等处行中书省参知政事郝彬为尚书省参知政事”,但郝彬坚决推辞,不愿就官。皇帝不准,但次年(1310)四月,《蒙兀儿史记》记载“尙书参知政事郝彬乞疾罢”[15](P30)。郝彬因病辞官,从此在家赋闲,近乎八年未曾入朝。郝彬因病致仕,但仍旧忧国忧民,言行不曾有半分是为私事。在郝彬任参知政事时,“同列务生事要功杀无罪之人,彬积诚开引,横不可制,遂称疾,坚卧至数月。尚书省臣皆得罪,彬不与焉。”[16](P3319)有尚书省大臣因擅杀无罪之人,后罪行败露被杀。当时郝彬也曾劝说,后因无人听从,只得避开,不曾参与其中。大臣有以重金贿赂,但郝彬依旧坚守自我,不为所动。后闲居在家,不忘上书于皇帝,希望其重用儒臣,以仁爱之法治理百姓。皇帝念及其才能,令其出任大司农卿,但不久便因病辞官,于延祐七年(1320)三月于家中辞世。

其为官历程如下表所示:

时间任职史料来源至元十一年(1274)-至元二十年 (1283)充太子宿卫《元史》卷170,列传57至元二十年(1283)擢扬州路治中至元二十二年(1285)迁同知淮西道宣慰司事又迁江淮等处财政总管墓志、《元史》卷170,列传57均有记载。服除,行户部尚书,督淮南转运司漕輓大德八年(1304)正授工部尚书改户部尚书至大元年(1308)拜中书参知政事至大二年(1309)迁尚书参知政事,阶荣禄大夫,于同年致仕归家,后又出为江西行省墓志、正史均有记载《元史本证》卷三十六证遗十三中记载“至大二年八月,以江西等处行中书省参知政事郝彬爲尙书省参知政事。是免归后尙出爲江西行省也。”[17](P633)至大八年(1315)命中书即家起为大司农卿,后因病免墓志、《元史》卷170,列传57记载。

四、补史之误及其他相关问题研究

(一) 关于其就任于淮南道宣慰司

据《元史》的《郝彬传》以及马祖常的《石田文集》记载,至元二十二年,郝彬出任“淮西道宣慰司事”,[3](P4001)但《霸县新志》记载均为“淮南道宣慰司事。”[1](P743)查证史料,何紹基所撰的《安徽通志》中也记载其为“同知淮西道宣慰使事”[18](P7)。《元史》中的《百官志》记载,宣慰司是掌管军民要务,更偏重于军事的地方机构,分道以总郡县,“行省有致令则布于下,郡县有请则为达于省”[3](P2308),起到了上通下达的作用。元灭南宋后,江淮地区便只设立了两道宣慰司,即淮西道宣慰司和淮东道宣慰司,并无淮南道宣慰司。

淮西道宣慰司设立于至元十三年(即公元1276年)四月,初名“宣抚司”,[19](P854)次年改为“宣慰司”,[19](P854)治所在庐州(即今合肥)。大德三年(即公元1299年),淮西道宣慰司与淮东道宣慰司并作“淮东淮西道宣慰司,徒治扬州路”[19](P854)(即今江苏省扬州市)。故根据相关史料证明,《霸县新志》中对郝彬墓志记载有误, “淮南道宣慰司”应为“淮西道宣慰司”。

(二) 关于其安葬地点

郝公墓志记载“葬公于都城西山之麓之原”,而郝君墓志记载“将十有二月某日葬宛平君墓左”,由此可知郝彬并没有葬于其祖父宛平君郝政墓之侧,而是葬在了都城西山。元代都城即北京,经考证,元代的西山地区即为今北京西郊群山的总称,属太行山脉,“南起拒马河,北至南口附近的关沟,西北接军都山,为北京市最高峰”,[20](P11)亦是北京的风景名胜之地,有著名的“西山八大处”,分别是长安寺、灵光寺、三山庵、大悲寺、龙王堂、香界寺、宝珠洞、证果寺。马祖常不仅为郝彬撰写了墓志铭,而且还为郝彬作诗一首,名为《卢师山下过郝景文参政墓》,原诗为:

“故相声名远,荒阡松柏长。地能终不夜,天暮借飞光。旧客驱车过,新诗洒泪伤。千年此山下,樵牧禁牛羊。”[21](P214)

根据马祖常为郝彬所写之诗文,可以得知郝彬葬于卢师山下。郝彬之所以选择在此处安葬,是因为元代皇族寺院大天源延圣寺就坐落在此处附近。《元史》记载,泰定三年(即公元1326年),“建显宗神御殿于卢师寺,赐额曰大天源延圣寺。”[3](P668)最初为隋唐时所建的卢师寺,元时重修并将其改名为大天源延圣寺。元代帝王们的画像供奉于此,此处也自然成为了元代神圣尊贵之处,故大臣们也以葬于此处为荣耀。郝彬位列副相,当然也有资格葬于此处。

五、结论

通过对《郝彬墓志》的考释,可以得知郝彬少年有为,以宿卫入仕历任数职,官至副相政绩斐然,平定贼乱,改革盐法,一生鞠躬尽瘁,为百姓谋求福祉,是为元代初期名臣。通过将墓志与其他史料进行比较研究,可以补史之误,更正史书中所记载的错误,对以后学界对郝彬的研究略尽一份绵薄之力。本文通过对墓志的研究,对霸州郝氏家族的世系以及元代官员婚姻和入仕途径等研究也提供了相关史实,体现了其墓志宝贵的史料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