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产业化视角下我国种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对策
2019-09-16张良悦
张良悦,张 宁
(安阳师范学院,河南 安阳 455000)
党的十九大提出了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为推动我国经济由资源要素驱动向质量创新驱动的变革指明了方向。农业的高质量发展必须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构建现代农业的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推动农业技术进步,提高农业的全要素生产率。现代农业技术进步的物化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农业动力的机械化及其延伸,包括农产品物流及与之相连的农业物联网;二是农业生产资料投入的极大丰富,化肥、农药、薄膜等相关方面的投入品;三是种子产品的加速发展,动植物种子产品的高效培育及其快速的产业转化。这三个方面,除了农业生产资料投入较多之外,农业的机械化动力和现代种子技术两个方面都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农业机械化动力主要受制于农业生产组织微小和产业组织体系薄弱的瓶颈约束,而现代种子技术则更多与现代种子产业发展滞后有关。尽管2000年我国颁布了《种子法》,旨在促使我国种子产品的市场化和产业化发展,之后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全国现代农作物发展规划(2012-2020)》等均旨在尽快提高我国农作物种业的发展水平。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种子产业的发展仍处于产业发展不规范、产业综合竞争力弱、产业组织模式不成熟以及推动农业提质增效不显著等突出问题,与现代农业的高质量发展需要极不适应。因此,推动现代农业的高质量发展,实施农业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必须从根源上重视种子产业的发展。
一、种子的产业化及其产业特性
种子是农业生产最基本的资源投入,种子产业化是农业产业化的基础。作为生产的起点,当先进的农业技术将优良的种子培育出来之后,种子就作为产品进行交易;在现代生物技术大力发展背景下,当规模化高质量培育制作优质种子成为现实之后,作为交易的种子已不仅仅是一种简单的产品交易,而是一个复杂的供给和需求体系。从交易主体上看,不仅包括供需双方,还包括相关的公益性组织机构与政府监督;从交易的内容看,既包括商品的品质属性与交易过程,还包括交易之后的延展服务,由此形成一个内容丰富的产业体系[1]。简单地说,现代种子产业就是以种子为基本交易对象的产业组织体系和产业竞争体系,是一个集科研、生产、营销于一体的产业经营行为,包括种子的研发、制作与使用三个基本的生产与服务环节。种子的研发是基础,研发目标在于通过现代遗传工程和生物技术,研制出高产、稳产、优质、适应机械化耕作要求的作物品种;种子生产是按照标准和程序进行专业化生产,确保种子的质量与效能;种子的使用是种子销售与农艺技术和生产环节的结合,以及为充分发挥种子优势所提供的其他技术服务。三个环节或者通过企业间的分工协作,或者通过企业内部产品间的分工,形成有效的育繁推一体化产业链组织经营模式。
种子产业是一个基础性、高风险、长周期的产业,除了一般产业所具有的产业组织特征与产业竞争政策之外,还具有公共产品的特性。可以说,种子产业是一种具有公共产品特性与竞争性产品特性的产业。竞争性产品特性表现为产业的组织特征、核心竞争力及其竞争策略,公共产品特性是指政府对产业的规范管制及其基础支持。规范性管制是指政府专门立法规制行业发展,因为种子产品是一种基础性的资源、战略性资源,且具有伦理的本质约束,必须在各个环节确保种子的质量,预防严重投机与无序竞争带给整个产业的冲击。基础性支持是政府在基础研究领域的公益性投资,主要是育种前的基础理论研究,通过基础研究对企业发展进行公益性支持。种子产品在一开始是作为准公共产品由政府(免费)供给的,这主要是由于技术的不成熟、产业的高风险以及种子产品的战略性所决定。当技术逐渐成熟并呈加速发展且有丰厚的行业利润之后,种子产业的供给便逐渐由准公共产品转换为竞争性产品。即使如此,政府在种子的基础性研究领域仍进行大规模投资并以公益性研究作为支撑。例如,在现代种子的根基——种质资源方面,各国政府都将其作为公共资源进行库存。美国在1958年建成全球第一座现代化种质库,中国于1986年建成。截至2010年,全球建成1400座种质库,保存的种质资源达740万份。其中,美国保存50万份、中国39万份,印度36万份,俄罗斯32万份,日本24万份。[2]
二、当前全球种子产业发展的特征与趋势
(一)种子产业的规范化发展
1.种子管理法制化。种子作为一种特殊的农资商品,必须对其依法实施管理与监督,否则,一旦出现质量及伦理问题将会造成严重后果。发达市场国家大都建立了包括种质资源及种子研究、开发、生产、加工、储运、营销等环节在内的各种法律法规。例如,英国和瑞士法律规定,禁止生产和出售掺杂种子,禁止出售丧失生命力的种子。美国《联邦种子法》更为全面系统,不仅对种质资源保护、新品种培育、种子质量的检验等实质性内容进行监督与管理,甚至对农场主之间的种子交换、种子广告、种子标签与颜色等都做出规定。
2.种子生产与投放程序化。在种子的制作方面,为了有效控制种子质量,政府建立了规范的种子生产标准。发达国家的种子生产基本上是由大型种子公司和经过审定的种子生产专业性农场主共同承担,有严格的合同规范与约束。事实上,为了保持公司的竞争力,绝大多数公司都会围绕种子纯度和发芽率进行严格把关,达不到规定标准不能上市。种子上市投放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实行认证和审定制度。
(二)种子产业的规模化、全球化与多元化发展
1. 规模化经营。规模化经营是产业化发展的要求和结果,其主要的方式是企业间的兼并重组。大型跨国企业或者有竞争力的企业都是经过多轮兼并重组之后发展起来的,都采取了育繁推一体化的成熟行业模式,并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取得了相应的规模经济效益。例如,美国种业自1970年以来经历了4次兼并浪潮,分别以横向兼并重组、纵向兼并重组、混合兼并重组和跨国兼并重组为特征。中国自2013年以来,也进入了第一次兼并重组浪潮,企业数量减少一半[3]。
2. 全球化经营。发达国家的种子企业经过近百年的发展之后,已经具备了雄厚的资本与技术实力,其市场已经远远超出国内范围,形成了全球竞争格局。孟山都、先锋、拜耳、先正达、陶氏、巴斯夫曾被称之为全球六大公司,占据了全球种子市场的一半的份额。据种子联盟统计, 2011年世界10强种业公司的销售额占全球市场份额的54.2%。另一方面,种业跨国公司还通过对外直接投资的方式控制发展中国家市场,巴西、阿根廷、印度、中国成为其主要的投资市场。
3.多元化经营。多元化经营也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在种子产业方面的多元化经营,每个公司都会主打一种产品,但同时也会参与其他产品的经营。例如,美国先锋公司以玉米和大豆为主,同时兼营小麦、油菜和甜菜等。多元化经营既可以保持其在某一品种上的垄断优势和核心竞争力,又能通过相关基础研究保持开发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大型跨国种子公司之间为了获得新的市场和扩大在转基因种子市场上的份额,一个重要的策略就是对种质、基因的知识产权进行交叉授权。例如,原孟山都公司声称其营业额占据美国玉米市场64%,其中40%为直接销售种子的收益,24%则来自技术授权收益[4]。多元化经营的另一方面的内容是农业资料方面的混合经营。种子公司与化工、农药等其他企业之间通过兼并、收购、控股等方式进行混合经营,一方面促进了相关产业之间的资本、技术、人才的流动和产业融合,另一方面又可使种子产品与其他农业资源组合销售,产生更好的协同效果。
(三)种子产业的产业链组织模式
产业链与价值链是现代市场竞争的主要平台和模式,跨国种业公司在全球中的优势正是来源于对整个产业链的高度垄断和强大控制。种子产业链主要包括研发、生产和销售等关键环节,其中,研发包括了基础研究与育种开发,生产包括种子繁育与生产加工,销售包括市场营销和技术服务[5]。从全球范围来看,种子产业已经形成了“育繁推一体化”的产业链组织模式,但在具体的运作模式上,各个国家又因为发展的程度不同而表现出不同的差异性(参见表1)。总体上看,发达国家种子产业链一体化程度高,价值链的驱动力主要来自于企业,因此,在全球市场上表现出较强的竞争力;发展中国家一体化程度低,更多的是科研、生产和销售相分离的模式,价值链的驱动力不明显,因此,在全球市场上的竞争力较弱[6]。
表1 部分国家种子产业的产业链组织模式
资料来源:李万君,李艳军:《典型国家种子产业链模式比较分析及启示》,《中国科技论坛》2011年第6期,第131—137页。
(四)种子产业的竞争策略偏向于农业实际
种子产业的发展不仅需要注重研发投入开发出性能和效益更高的新产品,而且需要注重农业生产的实际需求,包括满足种植户对优质品种的实物需求、技术需求、信息服务及农产品销售服务需求。基于此,跨国种子企业在经营理念与营销策略上朝着农业实际需求的方向努力,重视加大售后延展服务。例如,在育种理念上,杜邦先锋并不是仅仅单纯地追求品种的增产性状指标,而是更加注重强化品种的抗病虫、抗旱、抗倒伏等抗逆性状,以提高品种稳产性。在种子的使用上,注重农艺措施的改进,使农作物新品种及其育种目标更符合消费者实际生产的需要。其商业化育种模式包括田间测试评价系统、中试品种系列系统和生产与市场反馈系统等重要环节。基于一体化的农资产业链与价值链,其构建了以“种业+农药”“种业+农机”为核心,集农资、信息、服务一体化的种业科技创新体系:(1)以种子为中心,提供与种子种植相互协调的农药、除草剂等多元化农资产品;(2)从上游研发环节入手,延伸到中游品种繁育生产和下游品种推广销售,形成育繁推、产供销的全产业链;(3)借助大公司优势,通过农业生产技术、农作物种植等开发应用程序,构建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数据处理平台,为农户提供种植规划、农业种植技术咨询、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信息和天气预警等服务[7]。再如,孟山都在对消费者提供服务时不仅推出“种子+除草剂”模式,而且还打造了数字农业平台,分析海量的土壤、病虫害、气象数据,帮助农户根据土壤条件进行播种、差异化灌溉、精准施肥、选择农业保险、选择出售时间等免费服务。日本种子企业以控品质为核心,建立了现代化的种植、服务、储藏、加工等产业链条,推动种子产业与其他农业产业链之间的融合[8]。
三、我国种子产业发展的主要问题
(一)产业发展与中国的市场容量不相称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常年耕地面积约20亿亩,年种子需求量为1250万吨,种子市场规模居世界第二,占全球种子市场总规模的30%。尽管在国内市场上,中国的种植业主要使用中国的种子,但在全球市场上,中国的种子产业发展没有表现出农业种植大国应有的地位,存在着较大的发展差距和空间。一方面,中国的种子产业国际竞争力总体不强,在国际贸易中处于较弱地位,不仅进出口规模小,而且近年来进口呈整体上升趋势,出口呈总体下降趋势(参见表2);另一方面,在企业规模上,尽管在2017年全球20强中有3家中国企业进入,但2家是刚刚通过并购进入,还需要一个整合期(参见表3)。
表2 2012年到2016年中国种子进出口规模 单位:百万
资料来源:根据国际种子联盟(ISF)网站数据统计年报整理得到,其中该数据不包含中国香港和中国台湾相关数据。
(二)产业发展仍处于初期阶段
总体来看,中国的种子企业仍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育种创新能力、企业竞争能力、种子生产加工能力、市场监管能力都处于相对较低的水平。其中,最根本的问题是企业的基础地位较差,突出表现为企业数量多、规模小、竞争力弱。而且,中国的种子企业多数不具备研发能力与制种能力,仅仅是销售企业,为了获得行业初期发展的市场红利,出现了无序竞争、恶性竞争、掺假造假行为。自2013年中国种子企业并购浪潮以来,种子企业的数量由原有的8000多家减少到3700多家,前50强市场份额占到35%以上。截至2017年,全国种子企业资产总额达到1867.55亿元,资产总额1亿元以上的373家,10亿元以上的18家,5-10亿元的27家,市场集中度略有提升[9]。
表3 2017年全球种子企业销售额20强 单位:百万美元
资料来源:《Seed Special》,2018年第6期,第13-15页,www.agropages.com
(三)育繁推产业经营模式不成熟
种子产业成熟的产业链模式是研发、制种与销售三个环节的有机衔接。然而,中国的种子产业在产业链的组织模式上并不成熟,主要表现在如下三个方面:首先,在种子研发的基础环节,企业的研发能力弱,研究机构的能力相对较强,从而使得产业链条的驱动能力分散或者不足。研究机构虽然具备很强的基础研究能力,但是在面向实际需要方面不如企业,所以,在品种的研发上存在不适合实际的情况和为了基础研究而授权的情况。其次,在制种方面,存在管理混乱、法律规范不严格的现象。一是知识产权保护不力,制造假种、劣种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制种基地、制种企业操作不规范,不具备制种资格的农户生产者仍大量存在;三是销售领域欺诈现象时有发生,套牌销售、盗牌销售并不鲜见。第三,在推广使用方面,企业的主要目标仍放在新品种的研发上,缺少对农民的技术辅导,更缺少与农艺相结合的技术开发与辅导。
(四)跨国公司直接投资的技术锁定不容忽视
我国巨大的农业生产规模和农产品潜在市场,成为跨国种子企业竞争的焦点。改革开放以来,拜尔、巴斯夫、孟山都、杜邦先锋、陶氏益农、先正达、住友株式会社等跨国公司到中国直接投资,申请专利,建立分支机构,成立地区公司。一方面对中国种子质量的提升、种子产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通过实施核心技术内部转移、强化东道国的技术依赖,减少技术产品的效益外溢,对中国的企业技术进步和种子产业的健康发展也起到了抑制作用。跨国公司利用专利等独占性技术操控产业技术体系和产业链,实施其封杀竞争对手技术发展轨道、实施技术封锁的竞争策略。所以,这些跨国种子巨头一进入中国,就通过建立从技术研发到产品开发的完整产业链,将技术转移锁定在公司内部,防止对本土企业和单位的技术输出的溢出效应[10]。本来,通过外商直接投资,以市场换技术,促使我国企业技术管理水平提升、产业组织结构优化,是我国对外开放的一个主要目的。如果外资企业进入之后,形成对本地企业技术升级的压抑或者替代,就应当认真反思。种子产业在这一方面表现得尤为突出,多家知名跨国企业在中国建立分支机构,能否起到促进中国本地企业技术进步和中国种子产业健康发展的作用,应当引起高度重视。
四、我国种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高度重视种子公共技术推广到产业化发展路径的理念转变
现代农业发展与技术进步的贡献不可分割,种子资源是农机、农艺、化肥、农药、人力资本等多种技术相结合的体现。种子产业已经成为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体现,成为农业全要素生产率提升的重要载体,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任何对种子产业的轻视都将会造成对农业发展的重大影响。在“绿色革命”期间,种子技术的推广依靠的是国家主导的公共技术服务体系,是免费服务。20世纪70年代之后,种子技术的推广是商业化的私人技术服务。我国在2000年《种子法》颁布之前,依靠的是公共技术推广服务。这种技术推广服务理念至今仍然在主导、影响农业生产,造成国家公共技术推广的缺位(最后一公里问题)以及私人服务不到位(企业种子推广技术服务短缺)的困境。所以,在种子技术推广发展上必须转变理念,走商业化的种业发展路径,走产业化的强农之路,集种子的供给、推广、技术服务、效益提升于一体。
(二)种子产业发展必须有合理的组织结构与有竞争力的龙头企业
种子行业属于技术、资本密集行业,具有行业寡占的市场特征:行业集中度足够高才能形成“垄断利润—研发投入—技术升级—市场垄断”的良性循环,保证产品创新。当然,这并不否认产业内区域、品种差异性的存在(粮食生产和土地资源具有天然的差异性),部分小企业的存在能够起到“拾遗补缺”的作用。全球种子产业发展表明,产业之间的重组并购一直在进行,逐步形成寡占市场结构,直至最近,强强企业之间的合并与购买,形成了全球拜耳—孟山都、中化—先正达、陶氏—杜邦三寡头的格局。所以,从中国目前种业的发展现状来看,也首先应该通过兼并重组形成龙头企业,逐步形成寡占行业局面,提升研发与竞争能力;其次注意地域与稀缺品种的开发,满足农业生产多样化的需求。
(三)激活产业的竞争因素与做好政府的监管作用
种业属于资本与技术密集性行业、高风险行业和长周期行业,产业本身具有竞争性产品和公共产品的特征。所以,产业发展既需要良好的企业竞争性成长环境,又需要良好的法律规范环境。行业整合必须充分发挥资本的作用,重视研发队伍的建设,做好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的衔接。同时,技术具有共享性,必须通过引进来与走出去,才能更好地跟踪、保持技术的领先性。当然,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开发与推广的质量保障、市场环境等各个方面也是种业发展不可或缺的因素,需要政府在制度建设上给予保证。
(四)加大种子利用的售后服务
种子是农业生产的核心要素,培育高效优质的品种是种子公司的基本目标,然而,在实际使用过程中要使种子的优良性状发挥出来,还需要与其他农业生产要素、生产与管理过程相结合,才能发挥出最佳的协同效应。试想,当优良的种子由于没有其他因素的优化协同而未达到其产出性状目标时,种植户可能会认为是种子的原因而放弃对该种子的选用。一般来说,特定品种的种子对灌溉、施肥、用药等农资要素有特定需求,对生产过程和气候环境有调试幅度和状态差异。在种子选育、推出的过程中,这些因素都已经成为基本的生产条件,问题是种子企业应该如何让种植户能够完全掌握这些信息并正确操作。种子公司如果能够提供好这些售后服务,就能稳定和扩大客户,否则就可能丧失市场。所以,大型国际种子企业都十分注重种子使用过程中的技术服务。中国种子产业还处于发展初期,其重心在于技术进步和开发优良的品种,但是,如果不在种子使用环节上提升售后延展服务,将不利于对市场的占有和整个产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