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谱写新时代鄂尔多斯民族团结进步新篇章
2019-09-16鄂尔多斯市委统战部高占胜
◇ 文/鄂尔多斯市委统战部 高占胜
民族团结是全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关乎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幸福安康。鄂尔多斯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关于扎实推进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固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践行守望相助理念,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让民族团结之花常开长盛,不断开创鄂尔多斯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一、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鄂尔多斯市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加强民族团结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维护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成果,促进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一是守望相助、团结奋斗,促进地区经济社会繁荣进步。改革开放之初,鄂尔多斯是内蒙古贫困落后的地区之一,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均居自治区后列。2018年,全市完成地区生产总值3763.2亿元,增长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5.3%;公共财政收入433.5亿元,较上年增长21.5%,远高于全区平均水平,超额完成全年预期目标,其中税收收入增长16.3%。自治区贫困旗杭锦旗实现脱贫摘帽,全市基本消除绝对贫困。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3 8 5 2 1元和18289元,均位列全区第3位,分别增长7.5%和9.3%。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全市各族干部群众共同团结奋斗,得益于全市经济社会的共同繁荣发展。二是改善民生,共享发展,民族团结进步基础不断夯实。深入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战略,结合地区发展实际,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采取一系列差别化支持政策,全面贯彻实施草原生态补偿政策,农牧民人均年收入增加1000元以上;优先重点发展民族教育,2005年以来,累计投入资金2 2.5亿元,新建、改扩建各类民族学校41所,设立并落实民族教育专项补助资金近8000万元;推行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少数民族农牧民参合率达到100%。2018年落实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210万元,全市所有行政嘎查村均实现通电、通水、通网络、通电视电话、通油路,有力改善了少数民族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在广大农村牧区形成了生产发展、生活改善、生态恢复、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多赢局面,各族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三是和谐共处,相互交融,各民族大团结局面不断巩固。大力发展民族教育,扶持民族医药事业,出台少数民族进城人员就业培训长效机制,满足少数民族就学、就医、就业需求,切实保障合法权益,促进了民族关系和谐发展。加大民族工作财政支持力度,2006年以来,全市累计落实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9 亿余元,集中扶持民族特色产业项目,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水平得到显著改善;按照全市少数民族贫困人口每人每年100元标准设立少数民族贫困救助金,全面推进少数民族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程。2018年落实民族教育专项补助资金6 9 1 万元,实施民族特色教育项目24个;落实蒙古族在校大学生就学补助金2 9 4 5.7万元,奖励蒙古语授课高考文理科状元23万元。四是创新载体,搭建平台,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亮点纷呈。始终坚持把宣传教育贯穿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全过程,主动适应新形势,注重创新载体和方式,深入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1 2 3 4”工程。大力发展民族文化体育事业,成功举办了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鄂尔多斯国际那达慕大会和全国少数民族书画精品展等大型民族文体活动;在全区率先开发使用了“蒙汉文牌匾网上审核系统”和“党政机关公文蒙译传输系统”,探索实现党政机关公文和社会市面用文的法制化、网络化、规范化管理。经过长期不懈努力,全市各族人民对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越来越高,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
二、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好民族工作,最关键是搞好团结,最管用是争取人心”。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创建活动,是新的历史时期全面推进“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的一项重要工作机制。鄂尔多斯坚持把宣传教育贯穿于民族团结事业的各项工作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一是创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坚持因地制宜、分层分类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了迎接党的十九大和庆祝自治区成立7 0周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主题宣讲、民族法律知识有奖竞答、“民族团结一家亲”等系列文体活动,每年召开全市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会议,召开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暨学习使用蒙古语文表彰大会。二是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先后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鄂尔多斯市命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召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动员大会,大力培育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典型,准格尔旗、鄂托克旗成功创建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全市共有24个单位被命名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154个单位被命名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城川民族干部学院被命名为全国和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三是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宣传教育作用。在电视台、广播、报纸等主流新闻媒体开设民族政策专栏,播放或刊载民族团结进步的生动事例,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法规,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舆论氛围。坚持不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宣传月等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少数民族群众“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的思想意识,使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不断巩固,各民族大团结大联合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夯实。四是加强未成年人教育。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开展“爱我鄂尔多斯”“我的中国梦”“知礼明责,勇于担当,争做文明鄂尔多斯人”等各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形。把公民教育与课堂教学、实践活动、日常生活以及校园文化建设结合起来,培养学生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开展“美德少年”“新时代好少年”“三好标兵”“校园之星”评选活动,推动形成在未成年人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氛围。这些举措,进一步促进了全市各族干部群众相互了解、相互学习和相互欣赏,促进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增进了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形成了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牢固精神纽带和共有精神家园。
三、传承弘扬优秀民族文化,铸就各民族团结奋斗的精神动力。鄂尔多斯文化底蕴深厚,长期致力于民族文化事业发展,不断加大民族文化传承保护资金投入力度,从2015年起,每年安排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保护经费500万元,重点用于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的维修和保护。一是加强民族文化保护。组织实施了成吉思汗祭祀、阿尔寨石窟、苏力德祭祀、鄂尔多斯古籍文献丛书等一批民族文化遗产抢救和保护工程。扎实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鄂尔多斯成为自治区首家整体列为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地区,全市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6项,自治区级名录项目75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处于全区前列。二是打造民族文化品牌。依托被誉为“草原文艺轻骑兵”的乌兰牧骑,打响鄂尔多斯民族文化品牌,创作了《鄂尔多斯婚礼》《森吉德玛》《永远的成吉思汗祭》《石榴红了》等一批体现民族特色的文化精品,《鄂尔多斯婚礼》获得全区“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奖,舞剧《森吉德玛》全国巡演,《八百年不熄的神灯》全国巡展。三是推进文化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文化交流与合作,启动实施了“一带一路上的乌兰牧骑”巡演活动,受到文化部和驻外使馆高度赞誉。举办了“首届鄂尔多斯国际艺术展”“深圳鄂尔多斯民族文化交流周”“北方草原古代壁画艺术保护与研究国际研讨会”等特色文化交流合作活动,打造了鄂尔多斯国际那达慕等体育活动和节庆文化品牌,把长期以来各民族形成的积极向上向善的思想文化充分继承和弘扬起来,使之成为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重要思想基础。
新时代,新使命,新征程,鄂尔多斯将始终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守望相助、团结奋斗、一往无前,共同谱写“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