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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长期股权投资新旧制度核算差异

2019-09-12赵海侠

中国农业会计 2019年6期
关键词:权益法银行存款股利

赵海侠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事业单位按照规定取得的,持有时间超过1年(不含1年)的股权性质的投资。在《政府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下,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发生很大变化,本文通过新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旧制度)的比较,来诠释新政府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特点。

总体而言,新制度要求长期股权投资核算采用平行记账方法,在涉及纳入预算内资金管理的业务,既在财务会计中做账又在预算会计中做账。而旧制度下,涉及长期股权投资的取得、核销和转让时,采用“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账户,进行双分录核算。

一、新旧制度下账户设置比较

旧制度下,设置“长期投资”账户,本科目按照长期投资的种类和被投资单位等进行明细核算。将股权投资作为二级明细科目,即“长期投资——股权投资——××公司”,而在《政府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下,设置一级科目“长期股权投资”,此科目根据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和被投资单位等进行明细核算。在采用权益法进行长期股权投资明细核算时,还应当设置明细科目“成本”、“损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

二、长期股权投资取得的核算

(一)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

旧制度下,事业单位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取得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以货币资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固定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无形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制度规定事业单位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以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现金以外的其他资产置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未入账的无形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接受捐赠的长期股权投资;无偿调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不管采用哪种方式取得,入账时,都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作为投资成本。

从取得的方式比较看,新制度规定的取得方式虽然包含了旧制度下的取得方式,但措辞和内容不同,前者是以现金取得,后者却是以货币资金取得;前者是以现金以外的其他资产置换取得,后者却是以固定资产取得;前者是以未入账的无形资产取得,后者却分以未入账的无形资产和以已入账的无形资产两种情况取得。另外新制度还包括接受捐赠和无偿调入两种方式取得长期股权投资。

(二)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核算

1.长期股权投资若以现金取得时,则根据确定的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或本科目(成本),若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包含于支付的价款中,此时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根据全部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预算会计做账,借记“投资支出”(实际支付的价款)科目,贷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

购买长期股权投资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若收到时,“银行存款”科目借方金额增加,“应收股利”科目的贷方金额减少。同时,预算会计做账,借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贷记“投资预算收益”科目。

旧制度规定,“以货币资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购买价款以及税金、手续费等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按照投资成本金额,借记“事业基金”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

现举例说明之。

【例1】甲事业单位20×8年1月1日以500000元的价格购入丁有限责任公司2%的股权,并支付12500元相关税费。该单位在取得丁公司的股权后,未以任何方式参与丁公司的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该单位在取得股权投资后,丁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及利润分配情况如表5-1所示。

表5-1 甲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及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元

政府会计制度下甲事业单位的账务处理如下:

20×8年取得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丁公司 482500

应收股利 30000

贷:银行存款 512500

借:投资支出 512500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512500

实际收到20×8年从丁公司分得的利润时,

借:银行存款 30000

贷:应收股利 30000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30000

贷:投资预算收益 30000

20×9年从丁公司分得利润时,

借:应收股利 42000

贷:投资收益 42000

实际收到20×9年从丁公司分得的利润时,

借:银行存款 42000

贷:应收股利 42000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42000

贷:投资预算收益 42000

旧制度下此业务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长期投资—股权投资—丁公司 512500

贷:银行存款 512500

同时,

借:事业基金 512500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 512500

从这笔业务新旧制度下会计处理的不同看出,新制度在以支付现金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因为涉及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故预算会计要做账,而旧制度下做双分录。

2.若置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是以现金以外的其他资产为代价的,其成本可以用一个等式列示,该等式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换出资产的评估价+支付的补价+换入长期股权投资发生的其他相关支出”或“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换出资产的评估价-收到的补价+换入长期股权投资发生的其他相关支出”。具体是采用哪个等式,要看在置换过程中是支付补价还是收到补价,若在置换过程中出现借方差的,应记入“资产处置费用”科目,若在置换过程中出现贷方差的,应记入“其他收入”科目。若涉及到纳入预算内资金管理的,预算会计做账,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

【例2】某事业单位2×20年5月1日将一台使用过的机器设备用于对外投资,双方协商1800000元,购入被投资单位70%的股权。该机器设备为2×19年6月购入,原始价值为2000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同时该机器设备的运费40000元由该事业单位承担,用银行存款支付。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1840000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400000

贷:固定资产 2000000

银行存款 40000

其他收入 200000

借:其他支出 40000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40000

按照旧制度的规定,此笔业务账务处理如下:

借:长期投资—股权投资 1840000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 1840000

借:其他支出 40000

贷:银行存款 40000

同时,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 1600000

累计折旧 400000

贷:固定资产 2000000

通过新旧制度对比,可以看出在以固定资产置换长期股权投资业务中,新制度淘汰了“非流动资产基金”账户,以“长期股权投资”取代了“长期投资”账户,旧制度中“股权投资”只是作为“长期投资”的二级明细账户,而新制度中上升为一级会计科目,另外,新制度还以“固定资产累计折旧”账户取代了“累计折旧”账户。

这笔业务中,按照新旧制度规定的账务处理都出现了“其他支出”这个账户,但包括的内容和所含意义不同。旧制度规定,其他支出主要包括接收捐赠(调入)非流动资产发生的税费支出、资产处置损失、现金盘亏损失、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是属于经营支出、上缴上级支出、事业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以外的各项支出。而新制度规定,“其他支出”属于预算会计体系中的会计科目,是指除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投资支出、债务还本支出以外的各项现金流出,包括利息支出、对外捐赠现金支出、现金盘亏损失、接收捐赠(调入)和对外捐赠(调出)非流现金资产发生的税费支出、资产置换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支出、罚没支出等。通过比较,可以看出,新旧制度对“其他支出”所含内容使用措辞不同,总体而言,新制度下的“其他支出”账户比旧制度下的“其他支出”账户涵盖内容要多。

【例3】某事业单位20×9年1月1日经批准以账面余额为250000元、评估价值为200000元的戊材料置换取得H有限责任公司5%的股权。另外,通过银行存款向F公司支付补价款25000元,以现金支付运杂费400元。新制度下该事业单位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H公司 225400

资产处置费用 50000

贷:库存物品—戊材料250000

银行存款 25000

库存现金 400

借:其他支出 25400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25400

旧制度规定,存货主要包括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用具、装具、动植物,各种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属于在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中事业单位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但随买随用的零星办公用品则不包括存货管理范畴之内的,而新制度已剔除“存货”这个账户,取而代之的是“在途物品”、“库存物品”和“加工物品”三个科目。但旧制度并未规定以存货置换长期股权投资业务的账务处理。

3.若无形资产尚未入账,以其为代价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此种情况下,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可以用一个等式列示,此等式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无形资产评估价+相关税费”,并记入“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借方,且将关联的相关税费,分别记入“银行存款”科目的贷方和“其他应交税费”科目的贷方,若有差额,记入“其他收入”科目的贷方。

【例4】某事业单位20×9年1月1日以未入账的专利权对A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投资。该专利权的评估价值为200000元,支付评估费5000元。该事业单位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A公司 200000

贷:银行存款 5000

其他收入 195000

借:其他支出 5000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5000

旧制度规定,不仅可以以未入账无形资产取得长期股权投资,而且也可以以已入账无形资产取得。长期股权投资若以已入账无形资产为代价取得的,其成本可以用一个等式列示,此等式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已入账无形资产评估价值+相关税费”,并记入本科目的借方,同时,记入“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的贷方,在此过程中如有相关税费的发生,分别记入“其他支出”科目的借方和“银行存款”、“应缴税费”等科目的贷方;依据投出无形资产涉及的非流动资产基金,记入“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的借方,投出的无形资产若已计提摊销,记入“累计摊销”科目的借方,投出的无形资产若标明账面余额的,记入“无形资产”科目的贷方。

此笔业务关于长期股权投资是以未入账无形资产为代价取得,代入公式,“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未入账无形资产评估价+相关税费”,并记入“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借方,按照涉及的非流动资产基金金额,记入“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的贷方,在此过程中若有相关税费发生的,记入“其他支出”科目借方,同时按情况分别记入“银行存款”、“应缴税费”等科目的贷方。因此,本笔业务账务处理如下:

借:长期投资—股权投资 205000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 205000

借:其他支出 5000

贷:银行存款 5000

4.长期股权投资若是属于别的单位或个人捐赠的,其成本可以用一个等式计算出来,该等式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有关捐赠凭据注明的金额+相关税费”;在接收捐赠过程中若没有取得相关凭据,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可以采用一个等式列示,此等式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评估价+相关税费”;若在接收捐赠过程中,没有取得相关凭据、该资产也未经过评估,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可以参照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加上相关税费计算得出。

长期股权投资在接受捐赠时,会计做账如下:按照上述确定的投资成本,记入长期股权投资或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科目的借方,若在接收捐赠时发生相关税费的,记入“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贷方,若有差额存在,记入“捐赠收入”科目的贷方。

【例5】某事业单位20×9年6月1日接受B有限责任公司捐赠的2%的股权,该股权的市场价值为600000元。若相关税费不在考虑之内,该事业单位做如下账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 600000

贷:捐赠收入 600000

此笔经济业务只是新制度才规定的,旧制度并未规定接受捐赠的长期股权投资业务账务处理。

5.长期股权投资若属于无偿调入的,其成本可用一个等式列示,此等式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调出方账面价值+相关税费”。

长期股权投资若属于无偿调入的,按照上述等式计算的投资成本,记入长期股权投资或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科目的借方,若在无偿调入长期股权投资过程中发生相关税费的,记入“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贷方,若存在差额,记入“无偿调拨净资产”科目贷方。

【例6】某事业单位20×9年8月1日无偿调入某兄弟单位所拥有的N有限责任公司2%的股权,该股权在N公司的账面价值为150000元。假设不考虑相关税费,该事业单位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N公司 150000

贷:无偿调拨净资产 150000

此笔经济业务只是新制度才规定的,旧制度并未规定接受捐赠的长期股权投资业务账务处理。

三、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核算方法

新制度规定,在持有长期股权投资期间,按照相关规定,可以采用权益法或成本法进行核算。而旧制度规定,在持有长期股权投资期间,待收到投资收益(比如利润)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记入“银行存款”等科目借方,并记入“其他收入—投资收益”科目贷方,采用的只是成本法,而无权益法。

(一)采用成本法核算

在投资时按照投资成本计量的方法即为成本法。事业单位在投资后若无权决定或无权参与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此情况下的核算可以采用成本法。

事业单位在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其账面余额一般是定值,但若追加或收回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应当作出调整。若事业单位在持有长期股权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此时,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事业单位应享有的份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若有现金股利或利润被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时,按照应收的金额,记入“应收股利”科目的借方,同时记入“投资收益”科目的贷方。若现金股利或利润收到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记入“银行存款”等科目的借方,同时记入“应收股利”科目的贷方。同时,预算会计做账,借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贷记“投资预算收益”科目。

【例7】丙事业单位持有C公司2%的股权,20×9年从C公司分得利润20000元存入银行。按照新制度规定,该事业单位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20000

贷:投资收益 20000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20000

贷:投资预算收益 20000

按照旧制度规定,该事业单位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20000

贷:其他收入—投资收益 20000

(二)采用权益法核算

投资开始时以投资成本计量,以后期间,在被投资单位所享有的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时对投资的账面余额进行调整的方法即为权益法。若事业单位有权决定或参与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此种情况下,其核算应该采用权益法。

事业单位在核算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时,注意其账务处理遵守以下原则:

一是事业单位持有长期股权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若有变动的,依照以下原则处理:首先,按照持股比例乘以被投资单位所实现的总的净损益,计算出事业单位所享有或应负担的所占被投资单位总净收益中的份额,按此份额确定为投资损益,并使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作出调整;然后,按照持股比例乘以被投资单位所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计算出事业单位应享有的份额,应收股利按此份额得以确认,同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被减少;最后,如果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变动是属于除净损益和利润分配以外,事业单位按其享有的份额,确认为净资产,同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得以调整。

二是若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了净亏损,事业单位应当调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直至减记零为限,但若属于事业单位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若被投资单位出现净亏损,且以后年度改善了经营状况又出现净利润,此种情况下,事业单位应当恢复确认投资收益,但必须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等后发生。

具体核算如下:①被投资单位若实现净利润的,分别记入“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借方和“投资收益”科目贷方。金额是通过持股比例乘以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计算出的,也即按照应享有的份额,被投资单位若发生净亏损的,分别记入“投资收益”科目借方和“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贷方,且金额减至限度是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为零。若被投资单位出现净亏损,且以后年度改善了经营状况又出现净利润,此种情况下,事业单位应当恢复确认投资收益,但这必须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等后发生,分别记入“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借方和“投资收益”科目贷方。其金额是根据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等后的差额确定的。②若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的,按照持股比例乘以被投资单位所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计算出事业单位应享有的份额,分别记入“应收股利”科目借方和“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贷方。③如果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变动是属于除净损益和利润分配以外,事业单位按其享有的份额,确认为净资产,分别记入“权益法调整”科目借方或贷方和“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科目的贷方或借方。④被投资单位若发放现金股利,事业单位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应分别记入“银行存款”科目借方,“应收股利”科目贷方,预算会计做账,借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贷记“投资预算收益”科目。

【例8】承【例2】,2×20年12月31日,被投资单位实现利润600000元,其所有者权益变动金额为200000元,且所有者权益变动是除净损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按照新制度规定,账务处理如下:

1.按照对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享有的份额:600000×70%=420000(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420000

贷:投资收益 420000

2.若所有者权益变动属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和利润分配外的,该事业单位应计算所有者权益变动享有的份额:

200000×70%=140000(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140000

贷:权益法调整 140000

【例9】某事业单位拥有W有限责任公司60%的股权,能够对W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决策施加重大影响。20×6年12月31日其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为1000000元,包括投资成本以及因W公司以前年度实现净利润而确认的投资收益。W公司20×7年实现净利润500000元,向股东分配利润250000元。20×8年5月收到W公司分配的20×7年利润150000元。该事业单位的账务处理如下:

按照20×7年净利润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应享有的份额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300000

贷:投资收益 300000

按照20×7年分配的净利润确认应收股利时,

借:应收股利 15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150000

20×8年5月收到分配的20×7年利润时,

借:银行存款 150000

贷:应收股利 150000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150000

贷:投资预算收益 150000

新制度规定,持有长期股权投资期间,可以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方法,这与旧制度是不同的,旧制度规定持有长期股权投资期间用成本法核算,而无权益法核算方法。

(三)成本法与权益法的转换

1.由于事业单位通过出售、置换等方式处置部分长期股权投资,或因为其他原因,使得事业单位没有权利再决定或者参与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此种情况下,事业单位应当对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终止权益法核算,改按成本法核算,且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成本)应根据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入账。

其后,若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按照持股比例乘以被投资单位所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计算出事业单位应享有的份额,分别记入“应收股利”科目借方和“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贷方。

【例10】某事业单位原来拥有丁有限责任公司60%的股权,账面余额为4500000元,按照丁公司的章程规定,该单位参与丙公司的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20×7年1月2日该单位将其持有的丁公司的40%股权出售给某企业,取得价款3250000元。在出售40%股权后,该单位对丁公司的持股比例为20%,无法决定对丁公司的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转为成本法核算。自取得丁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至出售投资前,丁公司实现净利润2500000元。假定丁公司一直未进行利润分配,该事业单位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丁公司 15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丁公司—成本 1000000

—损益调整 500000

借:银行存款 325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丁公司—成本 2000000

—损益调整 1000000

投资收益 250000

借:投资收益 1500000

贷:权益法调整 1500000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3250000

贷:资本支出 3000000

投资预算收益 250000

2.事业单位在持有长期股权投资期间追加投资或有其他原因,使得所占份额扩大,有权决定或者参与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此种情况下,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应从成本法改为权益法,且初始投资成本根据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加上追加投资的成本计算,按其初始投资成本数,记入“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科目,并按照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记入“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贷方,按照追加投资的成本,记入“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贷方。同时,预算会计做账,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投资支出”科目,贷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

【例11】某事业单位20×8年4月2日取得丙有限责任公司15%的股权,账面余额为525000元,取得丙公司的股权后,由于该单位未以任何方式参与丙公司的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故对其采用成本法核算。20×9年4月2日该事业单位又以2500000元取得丙公司40%的股权,取得股权后按照丙公司的章程规定,该单位参与丙公司的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转为权益法核算。该事业单位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丙公司—成本 3025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丙公司 525000

银行存款 2500000

借:投资支出 2500000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2500000

新制度首次提出采用权益法核算持有长期股权投资期间发生的业务,并且规定了成本法和权益法的转换内容。而旧制度就不存在这个问题。

四、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核算

旧制度规定,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方式包括出售和核销,而新制度规定,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方式包括出售、核销、置换等,以下针对新制度规定的每种方式账务处理作介绍,必要时,与旧制度对比分析。

(一)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出售(转让)长期股权投资时,应当区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分别进行处理。

1.处置的长期股权投资若是以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取得的价款,记入“银行存款”等科目借方,按照被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记入“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贷方,按照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记入“应收股利”科目的贷方,按照发生的相关税费等支出,记入“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贷方,按照借贷方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例12】某事业单位拥有M有限责任公司2%的股权,该投资于20×7年1月1日以支付银行存款取得。该事业单位取得投资后,未以任何方式参与M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决策。20×8年12月31日经批准将拥有M公司2%的股权转让,实际取得价款500000元,发生相关税费5000元,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为400000元。按照新制度规定,该事业单位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5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400000

银行存款 5000

投资收益 95000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495000

贷:投资支出 400000

投资预算收益 95000

按照旧制度规定,其账务处理如下:

先将股权投资转入待处置资产损溢

借:待处置资产损溢 400000

贷:长期投资—股权投资 400000

实际转让股权投资时,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 400000

贷:待处置资产损溢 400000

收到的转入价款时,

借:银行存款 500000

贷:待处置资产损溢 500000

支付相关税费时,

借:待处置资产损溢 5000

贷:银行存款 5000

处置净收入时,

借:待处置资产损溢 495000

贷:应缴国库款 495000

通过本笔业务账务处理新旧制度比较,可以看出,在出售以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时,新制度淘汰了“待处置资产损溢”、“非流动资产基金”和“应缴国库款”账户,直接按照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账户,按照出售过程发生的相关费用贷记相关科目,按照出售时实际收到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照借、贷方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账户科目。按照预算会计项目,借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贷记“投资支出”、“投资支出”、“投资预算收益”科目。

2.若处置的长期股权投资是以现金以外的其他资产取得的,按照被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分别记入“资产处置费用”科目借方和“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贷方;同时,按照实际取得的价款,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借方,按照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记入“应收股利”科目贷方,按照发生的相关税费等支出,记入“银行存款”等科目贷方,按照贷方差额,记入“应缴财政款”科目贷方。按照规定,将处置该项资产过程中取得投资收益并纳入本单位预算管理的,需根据等式确立的余额,记入“投资收益”科目贷方,此等式为“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所取得价款-(被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应收股利账面余额+相关税费)”。

【例13】承【例8】,某事业单位2×21年2月5日对外出售被投资单位35%的股权,获得收入1440000元。其中被投资单位已宣告未发放的2×20年现金股利70000元。按照规定该投资收益纳入本单位预算管理,不考虑相关税费。本笔业务处理如下:

出售的被投资单位35%占购入70%股权的一半:

被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账面余额为:1840000÷2=920000(元)

被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的账面余额为:(420000-140000)÷2=140000(元)

被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的账面余额为:140000÷2=70000(元)

借:资产处置费用 113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920000

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140000

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 70000

借:银行存款 1440000

贷:应收股利 70000

投资收益 240000

应缴财政款 1130000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155000

贷:投资预算收益 155000

处置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时,除进行上述账务处理外,还应结转原直接计入净资产的相关金额,分别记入“权益法调整”科目借方或贷方和“投资收益”科目贷方或借方。

因此,还需做以下分录:

借:投资收益 240000

贷:权益法调整 240000

(二)因被投资单位破产清算等原因,有确凿证据表明长期股权投资发生损失,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时,按照予以核销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借记“资产处置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报经批准置换转出长期股权投资时,按照换出长期股权投资评估价值加上其他相关支出之和,借记“库存物品”、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等账户,按照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账户,如有其他相关支出,贷记“银行存款”账户,在整个置换过程中,若出现借差,应借记“资产处置费用”账户,若出现贷差,应贷记“其他收入”账户。按照实际支付的其他相关支出,预算会计做账,借记“其他支出”账户,贷记“资金结存”账户。

从以上对事业单位长期股权投资新旧制度的对比中发现,政府会计制度对长期股权投资的内容和账务处理规定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采用了平行记账,分别在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中同时做账,同时,持有长期股权投资期间新增了权益法方法,通过比较能够让读者更好的弄懂并掌握长期股权投资在政府会计制度下的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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