隶体(上)
2019-09-10辛尘
[关键词]隶变;秦隶;隶草;汉隶
[中图分类号]J292.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5-6009(2019)21-0027-04
[作者简介]辛尘,本名胡新群,南京艺术学院(南京,210013)教授,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西泠印社社员,江苏省教育书法协会副秘书长,江苏省篆刻研究会副会长。
与先秦篆體书艺相比,隶体书艺可谓出身“草根”。
“隶书”最早出现于战国时代。与篆体正书(尤其是钟鼎铭文)出自当时的高级书手不同,最早的“隶书”书写者都是各诸侯国社会下层的差役皂隶。自春秋时期私学形成发展以来,当时社会较为重要的六种才能“礼、乐、射、御、书、数”不再仅仅为贵族子弟所垄断,越来越多的庶民也掌握了这些技能并以此为谋生手段。其中,掌握了“书”的技能,即能够做文字记录、擅长文字书写者,至少可以谋到文书之类的工作。社会下层事务繁杂,日常文字书写量非常大,不可能像有闲的贵族阶层那样讲究文字书写的规范与美观,忙碌的差役皂隶们必须在保证清晰易认的前提下尽可能提高书写速度,他们相互影响,从减省字形到合并笔画,以方折代替圆转、以斜势代替平正,逐渐形成了一种仍属篆体但书写便捷、风行于社会下层的日常书写方式——各诸侯国的篆体行草书,亦即文字学家们所谓的“隶变”——隶体书艺由此萌生。可见,原始的“隶体”不是一种字体,甚至还没有形成为一种形态相对稳定、统一的书体,而是社会下层习以为常的文字书写风气。当时也还没有出现“隶体”的概念(这个概念正式产生于秦代),我们只是借用后来形成的概念来描述战国时代社会下层的篆体行草书,由此揭明“隶体”的渊源及其特性。
战国时代各诸侯国的篆体正书主要见于青铜器铭文,比商周金文更讲究华丽巧饰;相形之下,当时主要见于简帛的篆体行草书作为原始的“隶体”,更显得质朴简易(见图1)。金文需要精心修饰,隶体则必须一笔成形。因而,金文的笔画精致、结构匀称、体势平正、布局工稳,以竭尽人为的精研之法来传达永享富贵的奢华之意;而原始“隶书”的笔画潦草、结构粗疏、体势倾侧、布局分明,以熟能生巧的简练之法来传达匆匆无暇的致用之意,成为比殷商甲骨文更见流动性的篆体行草书。换言之,无论是从使用的阶层、适用的场合来看,还是就其法的形态呈现与意的所能传达而言,原始“隶书”都是地地道道的“草根”。这是我们从法与意的角度理解“隶体”的关键所在。
“隶体”作为上古中原文字的一“体”,正式形成于秦代。东汉许慎《说文解字叙》云:“秦书有八体……八曰隶书。”也就是说,“隶书”是秦朝确认的一种“体”,也是排列在最末的一种“体”。只要了解一下这种“体”的来历、创建者及其适用范围,便不难理解它为什么会被命名为“隶书”,又为什么被排列于八体之末。当秦兼并六国统一天下之际,施行“书同文”政策,命丞相李斯、中车府赵高、太史令胡母敬省改大篆,创制小篆(此处的“大、小”有“繁、简”或“老、新”的含义,旨在说明小篆从大篆而来),亦称秦篆,作为秦代通行的篆体正书。小篆的创制者是朝廷大臣,其适用范围是朝廷正式文书和学生识字课本,在秦书八体中仅次于大篆、位列第二,可见其地位尊贵。秦朝奉行法治,社会上层正式场合的文字须规范,社会下层日用场合的文字也必须规范,也需要有人对当时流行的简便快捷写法加以整理。西晋卫恒《四体书势》有云:“秦既用篆,奏事繁多,篆字难成,即令隶人佐书,日‘隶字’。”即是说,这种书写便捷的文字是“隶人”(社会下层人)创制的,其功能是小篆的“佐书”(辅助性而非正式的书写)。卫恒说,当时有位名叫程邈的衙吏,因为得罪秦始皇被关押在云阳监狱十年,程邈“从狱中改大篆,少者增益,多者损减,方者使圆,圆者使方”,他将编创的这套文字方案上报给秦始皇,得到皇帝的赏识,出狱当了“御史”,奉命编定这套文字,“或曰,邈所定,乃‘隶字’也”。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第一,“隶字”是由一名衙吏在狱中编创的,是秦代自下而上编定的一种书体(而非字体);第二,“隶字”不是像人们通常所说的那样从小篆省改而来,而是和小篆一样都从大篆省改而来;第三,从“隶字”的省改方式看,它已经偏离篆体文字“象形”的思维,向着便利书写的“符号化”方向发展。这就是说,秦隶从战国时代各诸侯国(尤其是秦国)社会下层的篆体行草书发展而来,是篆体文字中完全以致用为目的的、规范化的简易书体。
西晋成公绥《隶书体》有云:“虫篆既繁,草藁近伪。适之中庸,莫尚于隶。规矩有则,用之简易。”这段话言简意赅,道出了秦代确立“隶书”为八体之一的真正原因,即:篆体正书太繁,不便书写;篆体行草书(即前述战国时代原始“隶体”)虽然书写便捷,但太杂乱不可取。相对而言,隶书既有规则、又容易书写,所以能够大行其道。如果我们将秦代里耶简、云梦泽睡虎地简(即典型的“秦隶”标本),与之前战国时期的天水放马滩秦简、青川秦简(即“秦隶”的前身)作比照,与西汉初马王堆简帛及其他大量的西汉初简(即“秦隶”的后嗣)作比照,便不难发现“秦隶”的进化过程以及这种书体在实用领域的优越性了:其笔法从“倒薤”演变而来,但更见饱满健壮、简直流畅,体现出改良后的秦笔给文字书写带来的便利;其结体从此前的篆体行草书演变而来,但更见严谨规范、质实简约,体现出统一之后作为法定书体所应有的严肃;其体势基本保留了由快速书写所自然形成的篆体行草书倾侧特征,或左倾右扬、或右倾左扬,但已经具有了以中轴求平衡的趋向;其布局基本采用垂直行轴贯穿、上下字间拉开间距的简式分布形式,即使是多行简、木牍或帛书,也都采取类似的布置方法,确保清晰以适应当时人们的阅读习惯(见图2)。现当代秦简的大量出土,使今人有幸目睹两千二百年前社会下层皂隶们的墨迹,透过那些细长的竹签及其上细小的字迹,衙吏差役们挥运毛笔左拨右刷地记录事务的情境仿佛重现:在他们的书写中没有任何花哨、也不刻意求美,有的就是大量书写磨砺出来的熟练与利落、直接与灵巧,法简而意质,最能体现秦代社会下层役吏务实、干练的精神风貌。
西汉政权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由农民起义建立起来的政权,汉高祖刘邦本人出身草民,他的文武重臣几乎都是从社会下层起家的。这个政权对文字书写显然没有以往的贵族那么重视,这些“草莽”新贵对“秦隶”(亦称“古隶”)更为熟悉、更感亲切。因而,汉初“因秦制”,虽仍保留篆体文字的尊贵地位,但实际应用却是以隶书为主,不仅用于社会下层、边疆军旅,而且用于朝堂之上、显贵之间。卫恒记载:“王莽时,使司空甄丰校文字部,改定古文,复有六书:一日古文,即孔子壁中书也;二日奇字,即古文而异者也;三日篆书,即秦篆书也;四日佐书,即隶书也;五日缪篆,所以摹印也;六日鸟书,所以书幡信也。”此处的“古文”“奇字”虽分为两种,其实都是指春秋战国时期的诸侯国文字,属于大篆范畴,已经完全脱离日常书写领域;秦篆虽排列第二,尚属当时社会通行文字,但从遗存下来的西汉书迹看,很少有小篆出现。而隶书不仅从秦书八体之末提升到实际的第三位,而且名称也改“隶”为“佐”,即不再仅仅是社会下层才使用的文字了。正是因为适用范围的变化,西汉隶书的法与意也逐渐发生变化,在西汉中后期与古隸拉开了距离。
古隶作为篆体文字体系中适合于速记的书体,其笔画基本不加修饰,其体势基本为斜画纵势——这是篆体行草书的基本特征,也是后来的隶体行草书、真体行草书的基本特征。当它在西汉时期被广泛应用,越来越多地用作正式书写时,古隶不但要求书写速度,而且需要讲究笔画的修饰、结构的均匀和体势的平正,一句话,要求“楷化”而能登大雅之堂。从现今出土的西汉简帛书迹看,当时朝野上下的书手们或是将古隶进一步草化,形成了笔画连带、字形减省、书写快捷的“隶草”(或称“草隶”,即章草的原始形态);或将古隶进一步楷化,形成了笔画分明、波磔修饰、平画横势的“汉隶”(或称“隶书”,即八分书的初期形态,见图3)。由古隶分化为隶草与汉隶,标志着“隶体”由篆体文字中的简易书体提升为一种新型的字体,其中,汉隶是其正书形态,隶草是其行草书形态。了解了“隶体”的这一演进过程,再回过头来看西汉中后期的趋于楷化的汉隶简书,便不难理解成公绥对隶书体地描述了:“随便适宜,亦有弛张。操笔假墨,抵押毫芒。彪焕磲硌,形体抑扬。芬葩连属,分间罗行。烂若天文之布曜,蔚若锦绣之有章。或轻拂徐振,缓按急挑;挽横引纵,左牵右绕;长波郁拂,微势缥缈……”人们在精心梳理其法,也在细致品味其意,原本属于“草根”随便适宜、简易书写的“隶体”,越来越成为正式的字体之际,其拂振、按挑、挽引、牵绕乃至长波与微势都获得了独特的法的价值,并且具有了无限美好的韵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