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风险管理策略探析
2019-09-10刘徐飞
刘徐飞
摘要:投资银行作为金融市场发展的必然产物,随着我国经济的大发展,在国内金融市场中迅速崛起。為顺应未来发展趋势,国内各类商业银行也不同程度地开展了投资银行业务。但是在业务开展的同时不可避免的出现了业务风险,因此如何应对业务风险成为当下商业银行投资银行急需解决的问题。基于此,本文对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风险管理作出相关研究。
关键词:投资银行;业务风险管理;策略
1商业银行开展投行业务风险来源分析
从投资银行业务自身风险分析方面来讲,投资银行的业务对象主要是较高风险性的金融资产。投资银行的风险就是指由于种种不确定性的因素使得投资银行的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偏离,从而蒙受损失或减少获取收益的可能性。其风险较高的原因有以下几点:第一,负债率整体偏高。投资银行的自有资金相对比较薄弱,一般是通过期限错配、短期借贷、挪用客户保证金来进行杠杆作用。第二,竞争压力大,当前国球金融一体化逐渐形成,投资银行不仅要面对国内的竞争压力,同时还要应对国外的竞争压力。为了争取客户,投资银行放低条件吸收资金,同时不断开展新的市场和业务,这些行为无疑是增加了投资银行的经营风险。第三,奖惩制度方面的因素,对于管理者来说,当管理者的风险性决策取得成功时,会获得极大的物质奖励;但是如果失败了,最大的惩罚也就是失去这份工作而已,这种经营业绩所获得的奖惩及其不匹配。基于此,从所有者的角度看,投资银行的资产选择有很大的外部原因。
2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2.1机制体制传统化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的业务虽然已经达到一定的规模,但是从商业银行的总体经营上来看,传统的信贷业务仍然说其最重要的业务。在前台,在支行层面投行业务均属于公司业务部的业务范围;在中台,分行没有单独的投资银行业务审批部门;在后台,分行也没有单独的风险管理部门等。因此,随着投行业务的快速发展,以及一些成熟投行产品的批量化运作,就会产生风险管理问题。例如,前台部门在营销和尽职调查阶段对投行项目的风险辨别能力不强,中台部门在项目风险审查阶段,对投行项目的风险把控方面可能存在经验不足,后台部门在项目完成投资的后续管理方面也可能不尽专业等。
2.2业务管理信贷化
商业银行投资银行的业务要想成熟发展,必须有配套的管理制度。目前我国有些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经过长期发展,在规章制度方面已经比较健全,从产品营销到尽职调查到项目审批再到贷后管理都有全面的风险评价机制。但是投行业务作为一项新兴业务,其配套的规章管理制度尚处于建设阶段。虽然总行已经就投行业务的相关管理制度制定了一些相应的办法,但是分行在这些制度的实施细则上还需要研究其适用性,以便能更有利于投行业务的管理。
2.3风险处置经验少
商业银行办理的信贷业务出现风险后,处置的方法、流程和手段都是标准化和成熟化的,即使贷款出现了损失也是可以按照规定进行核销的。但投行业务一旦出现风险,其处置就要复杂的多,除了需要向融资人进行起诉追索,处置抵质押物之外,如果出现损失还能引发声誉风险。因此,需要前中后台一起努力,业务主管部门、业务管理部门、法律部门以及资金募集部门等等通力合作,才能妥善处理。
3商业投资银行业务风险管理对策分析
3.1加强内部风险控制机制
首先,建立内部风险传递隔离机制。很多金融控股公司都采取“中间墙、防火墙”制度,目的是为了防止内部风险积累。这种方法的本质是把金融机构分成多个独立部分,以避免敏感信息在各部门间相流动。因此,在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的经营过程中,要加强控制内部的风险,通过不同业务部门、传统信贷和投行业务之间建立“防火墙”制度,使得传统商业银行业务和投行业务的不同部门之间的资金、人员和信息上的流动得到控制或隔离,防止出现利益冲突和内幕交易,隔离风险,避免因违规操作造成银行资金自身的风险。其次,建立执行针对性强的内控制度。在现行体系下,对于顾问类业务和融资类业务,需制定相应的具有针对性的内部风险防控制度,在考虑操作风险的基础上,进一步保证投行业务的良性发展。最后,提高投资银行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职业操守。好内部风险控制,必然离不开从业人员的风险识别和风险把控。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严格履行业务操作规程,并对从业人员进行充分的风险管理培训,加强服务意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办事,避免投资银行业务和传统商业银行业务的捆绑,并实行严格的信息披露,由此减少利益冲突的发生。
3.2完善外部风险监管力度
第一,完善法律法规。从目前情况来看,投资银行业在我国尚没有准确的定位,投资银行业缺乏应有的法律保障措施,监管部门对违规行为制裁不严。因此,法律规范的空缺对于投资银行的业务发展和合理竞争产生了制度障碍。随着商业银行投行业务的迅速发展,需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的配套建设,出台有关金融衍生工具及其交易的专门法规。第二,提高政府监管效率。我国的金融监管尚处于初级阶段,监管体系必须得到适当的调整,以更好地适应形势的发展。通过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借鉴,我国应建立起以“机构监管为主,功能监管为辅”为核心的监管模式。建立相对公平的竞争环境,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金融业的资源利用率。
4结束语
在资本市场不断发展的今天,投行业务在商业银行中的开展是必然趋势,也是我国资本市场不断发展的产物。在利率市场化进程基本完成的背景下,存贷利差受到大幅挤压,而投资银行业务对于商业银行利用以及开发客户资源,对于规模效益的发挥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同时,我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的风险控制也在不断地探索与实践中,一步步得到完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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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东超.我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发展问题分析[J]. 北方经贸,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