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2019-09-10王晴垣
摘要:党的十九大报告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首要战略任务,科学阐明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内在关系,揭示了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本质属性,本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阐明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的辩证关系,三者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伟大实践。
关键词: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的领导;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人民当家作主;唯物主义辩证法;无产阶级
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没有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江河万里总有源,树高千尺也有根。”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必然要求。”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三者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伟大实践。其中,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十八届四中全会在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时,以“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基本原则,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回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关系这个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明确了基本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在长期实践中,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建立起了适合我国国情、植根于我国土壤的政治制度。
党的领导是有效维护人民法治利益,充分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实现人民幸福生活,这是党治国理政的内在要求,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本质特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要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使法律及其实施充分体现人民意志。新时代我国法治建设之所以能迅速开创新局面、谱写新篇章,最根本的就是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导。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只有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才能确保制度设计行得通、真管用,才能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强大功能。
人民当家做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質要求
早在19世纪40年代,马克思恩格斯就在《神圣家族》一书中明确指出,“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决定历史发展的是“行动着的群众”,从而确立了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主体地位,实现了历史观上的伟大变革。从毛泽东同志的“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到习近平总书记的“人民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政治立场,人民是历史进步的真正动力,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人民利益是我们党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在推进国家民主政治建设过程中,深刻把握“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个基本结论,使党的一切执政活动、国家的一切治理活动都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有效凝聚起最广大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发展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是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坚实基础。习主席指出:“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始终高举的旗帜。”只有坚持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才会更加拥护和支持党的领导,才会更加自觉地在党的领导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聚合起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磅礴伟力。人民当家作主是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实基础。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历史和实践证明,只要人民在国家和社会政治生活中真正享有当家作主的地位,能够切实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人民就会真心拥护和支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是坚持依法治国的坚实基础。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只有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才能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立法、执法和司法活动,监督法律的实施,确保良法善治落到实处,全面依法治国方略才能扎实推进。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党的十九大报告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对“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作出新部署,必须严格落实,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人权法治化保障水平;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人民权利和自由;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以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让法治真正成为我们的生活方式。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坚持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的坚强保障。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内在地要求依法治国,实现民主政治运行的法治化。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把法治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来考虑、来谋划、来推进,为坚持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提供了坚强的保障。依法治国为坚持党的领导提供坚强法治保障。我国宪法以根本法的形式反映了党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取得的成果,确立了在历史和人民选择中形成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基本方式,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执政使命,为坚持党的领导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依法治国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实践证明,要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仅有良好的愿望是不够的,还必须有制度化、法律化的手段为保障。社会主义法治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障人民依法享有平等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从而真正实现社会主义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
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基本要素,三者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构成内在统一、不可分割的整体,这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深刻理解和把握的重大政治判断。坚持三者有机统一,是我国政治制度区别于资本主义国家政治制度的本质特征,集中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越性;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证国家政治生活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的关键;是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程序化的根本。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长期坚持、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长期坚持、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坚实政治制度保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参考文献:
[1]党的十九大报告。
[2]习近平同志于2015年年初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
[3]党的十八大报告。
作者简介:王晴垣,女,1985年,江苏省泰州市,汉,在职研究生,研究方向:国际政治,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