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外贸”模式下河北省跨境电商产业发展研究
2019-09-10张越强王晓华魏丛
张越强 王晓华 魏丛
摘 要:“互联网+外贸”是利用互联网促进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新模式,跨境电商成为促进我国外贸转型升级、实现优进优出,推动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有效手段。我国跨境电商产业发展迅速,互联网对我国外贸行业发展意义重大。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阶段以来,河北省外贸行业发展呈现新的态势,跨境电商产业发展面临技术、政策和市场机遇。河北省跨境电商产业在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园区功能、公共服务、物流结算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应积极培育跨境电商示范企业,大力打造交易平台和示范园区,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和公共海外仓。
关键词:“互联网+外贸”;河北省;跨境电商;产业发展
“互联网+外贸”(Internet+Foreign Trade)指利用互联网覆盖面广、传播速度快、使用便捷的优势,简化传统外贸交易环节,创新外贸交易模式,促进传统外贸实现转型升级。跨境电商(Cross-Border Electronic Commerce)则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运送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务活动[1]。“互联网+外贸”是互联网同实体经济相结合的一种形式,是跨境电商产生、发展的前提和基础。跨境电商是“互联网+外贸”的具体创新形式,为各种产品和服务提供交易平台,并提供跨境支付结算和跨境物流配送服务,可提高中小企业的出口能力,满足消费者对高质量进口品的消费需求。“互联网+外贸”使得跨境电商、跨境支付、跨境物流等行业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引擎。
一、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特征
(一)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迅速
2013年是我国跨境电商发展元年,适逢习近平主席提出“一带一路”的伟大战略构想,跨境电商产业发展与国家宏观战略契合一致。跨境电商将在促进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全球资源高效配置、消除贸易壁垒、建立世界开放型经济方面发挥促进作用[2]。国务院、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等出台多项鼓励跨境电商发展的政策,在平台建设、货物通关、税费征缴上实施便利措施,传统外贸企业纷纷转型从事跨境电商业务,跨境支付、跨境物流等配套产业链逐步完善。2010-2017年,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迅速,交易规模从1.3万亿元增长至8.0万亿元,占进出口贸易额的比例从6.3%上升至23.1%(见表1)。
(二)B2B交易所占比重大,B2C交易增长较快
B2B(Business to Business),是指企业之间进行的跨境电子商务活动。如敦煌网(DHgate),成立于2004年,是我国第一家提供在线交易和供应链服务的出口平台。由于B2B交易规模大,订单较为稳定,因此B2B交易所占比重大。2010-2017年,B2B交易所占份额一直高达90%左右(见表2)。B2C(Business to Customer),是指企业与消费者之间进行的跨境电子商务活动。如亚马逊(Amazon),成立于1995年,是跨境电商中实力最强、人气最高的平台,可覆盖全球185个国家和地区的消费者。由于跨境电商主体中个人卖家、买家逐步增加,订单数量多、额度小,导致B2C交易额逐步增加。2010-2017年,B2C交易所占比例由2.3%增加至11.1%(见表2)。
(三)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结构不平衡
跨境电商出口是指通过互联网平台向其他国家和地区输出商品,包括批发零售、自产自销(M2C)、代运营TP(Third Partner)、贴牌生产(OEM、ODM)、代发货DS(Drop Shipping)等类型。跨境出口是我国跨境电商的传统业务,在跨境电商交易中一直占据主导地位。2010—2017年,所占比重在83%至95%之间(见表3)。跨境电商进口是指通过互联网平台从其他国家和地区输入商品,包括完税直销、海淘及转运、海外代购(海代)、海外直邮、垂直自营等类型。尽管我国跨境进口起步晚,但由于中产阶级收入提高、消费升级,国内高端产品有效供给不足,跨境进口份额逐步上升。2010—2017年,所占比重由6.5%上升为16.2%(见表3)。
(四)跨境出口市场以发达国家为主,新兴市场国家为辅
不同国家和地区消费者的收入水平、消费偏好、社会特征和电商发展程度具有显著差异。欧美、日韩等高收入国家,对品牌和质量要求高,B2C交易活跃,用户体验性强,移动化程度高,市场发展成熟、消费能力强,中国出口商品价格优势明显;东盟、“金砖”集团成员等中等收入国家,关注品牌和质量,以小批发为主,用户移动化水平偏弱,属新兴市场经济国家,是中国出口跨境电商卖家的新蓝海;拉美等其他低收入国家对品牌无要求,注重低价格,电商化程度低,但发展前景广阔,是全球B2C业务增长最快的地区。2015年,出口市场中美国、欧盟占比15%以上,日本、韩国在3%-7%之间,东盟占比11%以上,俄罗斯、巴西在2%-5%之间,其他国家合计接近40%(见表4)。
二、“互联网+”战略对我国外贸行业发展的意义
(一)“互联网+外贸”有利于重塑全球要素价值供应链
在传统外贸模式下,商品从生产环节到销售环节,需要经过生产商、出口商、进口商、零售商等多个当事人,交易流程复杂,成本费用高,价格缺乏优势。传统外贸一般以大宗商品交易为主,产品同质化现象突出,服务缺乏特色。市场交易主体一般为大型生产企业或外贸企业,且大多处于垄断地位,中小企业由于资金少、实力弱,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困难。
在“互联网+外贸”模式下,跨境电商可有效推动全球要素价值供应链重组。生产商可以通过交易平台直接面对国外消费者,使得外贸供应链扁平化,从而简化交易流程,降低成本费用,提升价格优势。企业可将节省的资金用于增加企业的研发投入、提升质量、创建品牌、完善售后服务。由于跨境电商交易具有“小批量、多品類、高频次、碎片化”的特点,企业可根据国际市场需求和消费者需要,实现柔性化、智能化生产,对商品和服务进行定制。网络交易平台的出现使得国际贸易的进入门槛降低,一些中小企业甚至是个体工商户也可以参与到国际贸易中来,使得跨境电商的主体日益多样化。
(二)“互联网+外贸”有利于促进我国产业转型升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依靠自然资源丰富、劳动力价格低廉的优势,创造了经济增长奇迹,成为全球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经济体。1978—2008年30年间,在我国的进出口产品结构中,出口商品以资源和劳动力密集型产品为主,进口商品以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品为主。在产业结构中,在中西部内陆地区,农业、传统制造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较大,新兴工业、服务业所占比重较小。
2013年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阶段后,经济发展由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经济发展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为创新驱动。人民币汇率上升、劳动力成本增加、资源环境约束性增强[3]。传统外贸行业的成本、价格优势不复存在,品质低劣、缺乏品牌和售后保障的产品将逐步被市场所淘汰。跨境电商直接针对线上消费者需求,对产品进行升级换代,结合线下物流和售后服务实施精准营销。进出口商品结构的变化要求国内产业结构升级,农业和传统制造业要转型发展,新兴产业和服务业将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动能。
(三)“互联网+外贸”有利于推动国际贸易便利化
在传统外贸模式下,外贸交易涉及函电往来、商务谈判、交易磋商、签订合同、缮制单证、履行合同等环节,进出口商需要和银行、保险公司、货运代理、商检局、海关等多个部门打交道,贸易程序繁琐,交易周期长。外贸交易由政府多个部分实施监管,数据报送和传递也以纸质单据为主。多部门分头管理给外贸商品流通带来不便,纸质单据也给单据伪造、篡改带来可趁之机。
贸易便利化(Trade Facilitation)是指使用新技术和其他措施,简化和协调与贸易有关的程序和行政障碍,降低成本,推动货物和服务更好地流通。如“单一窗口”(Single Window),即指政府贸易监管机构在进出口流程中建立一站式服务系统,让进出口商可以方便地一次性提交所有的贸易数据。“电子数据交换”(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则是将贸易、运输、保险、银行和海关等行业信息,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传输,以完成整个外贸业务流程,也称“无纸贸易”。如中国电子口岸(China E-port)依托互联网,将进出口贸易信息流、资金流、货物流存放于公共数据平台,为我国实现单一窗口、通关一体化等提供服务。
三、河北省外贸行业发展的现状
(一)外贸政策效应逐步显现,进出口降幅减缓
2016年下半年以来,河北省政府各部门推出了一系列促进外贸发展的政策,如加快推进外贸一站式服务建设,提高外贸配套服务效率;加大出口退税力度,提高企业盈利能力;制定出口信用保险政策,严格兑现奖惩措施等。2017年全省外贸进出口总额为3074.7亿元,比上年下降3.7%,降幅比上年收窄9.7个百分点。其中出口2014.5亿元,下降1.3%,比上年收窄5.7个百分点;进口1060.2亿元,下降8%,比上年收窄14.8个百分点[4]。
(二)传统商品出口增长较快,进口商品结构优化
河北省的进出口商品结构和产业结构关联性强,出口商品以传统资本和劳动密集型商品为主,进口商品以技术密集型产品为主。从出口商品看,高附加值和传统商品所占比重大,并继续保持增长。其中,机电产品出口545.3亿元,微增0.02%;服装及衣着附件出口242.8亿元,增长2.3%;纺织纱线、织物及其制品出口110.4亿元,增长9.4%。从进口商品看,高新技术产品所占比重提高,且增幅较大。其中,机电产品进口196.2亿元,增长14.6%,占全省进口的18.5%;高新技术产品进口71.2亿元,增长24.0%,占全省进口的6.7%。
(三)民营企业进出口规模大,国有和外资企业下降
随着外贸企业转型升级,民营中小企业成为外贸行业的主体,进出口规模保持领先地位。国有和外资企业进出口规模降低,市场地位下降明显。从出口看,民营企业1326.9亿元,占全省出口的65.9%,增长6.0%;国有、外资企业为288.8亿元和298.9亿元,占全省出口的14.3%和19.8%,下降8.0%和16.2%。从进口看,民营企业466.3亿元,占全省进口的44.0%,下降10.3%;国有企业255.4亿元,占全省进口的24.1%,增长5.9%;外资企业338.5亿元,占全省进口的31.9%,下降13.3%。
四、“互联网+外贸”模式下河北省跨境电商发展机遇
(一)互联网的普及和应用为跨境电商提供技术保障
2017年度《河北省互联网发展报告》显示,截止2017年底,河北省网民数量达到4183万人,普及率达56%,超过全国55.8%的平均水平,全国排名第12位。根据中国网络空间研究院发布的数据,2017年河北省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指数排名全国第4位,超过上海、广东等沿海发达省份,为互联网产业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2018年4月4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推动互联网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要促进“互联网+先进制造业”模式的应用,围绕工业转型升级,聚焦先进制造业,重点推动网络化供应链、服务化延伸等模式的应用,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跨境电商作为“互联网+外贸”模式下的新业态,成为推动外贸转型升级、引领外贸创新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5]。
(二)政府出台政策措施鼓励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
2015年11月23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2015年12月31日,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印发《河北省“十三五”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分析了河北省电子商务的现有基础和发展机遇,提出了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在政府政策的扶持下,河北省跨境电商行业从业者积极性大幅提高,各转型外贸企业、生产工厂、小微“草根”企业、個体网商纷纷入市参与竞争。各类资本由于政策利好大量涌入跨境交易平台建设,交易平台运营状况良好、服务质量不断提升。跨境交易面临的支付、物流、通关、报检等障碍在逐步消除,各个供应链服务商借助自身优势,为跨境交易提供配套服务,全行业进入快速发展的通道。
(三)消费者对高端进口产品和服务需求不断升级
经济学的需求理论强调需求是决定价格的重要因素,消费、投资、进出口、政府支出是拉动经济发展的四个驱动力量之一[6]。我国企业对传统中低端产品的生产能力巨大,商品同质化、模仿化现象严重,而高端消费品受技术、能力限制有效供给不足,导致高端商品需求涌向海外进口品。2017年,河北省人均GDP为7433美元,接近世界银行规定的8000美元的中等收入国家标准。随着收入水平提高和消费结构升级,中产阶级人群将成为消费的中坚力量,质优物美、价格适中的国际化品牌商品将逐步成为市场的主流。消费者通过海淘、海代等方式可购买到种类齐全、品质优良的商品,小批量、个性化的定制产品可有效满足多元化小众市场的消费需求。河北省会和东部沿海等一、二线城市,接受过高等教育、注重消费品质的80、90后人群成为跨境进口的主导力量。
五、河北省跨境电商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跨境电商交易主体发展落后
跨境电商交易主体是指从事跨境电商进出口贸易的企业或个人,可分为生产型企业、流通型企业和个人企业。与沿海发达省份相比,河北省跨境电商企业规模小、实力弱,对跨境电商交易的带动能力不强。企业多由生产企业和传统外贸公司转型发展而来,从事跨境电商交易的时间短,经验不足。尤其是部分农村乡镇的家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仍然沿袭原有的贸易模式,转型发展意识薄弱,资金投入不足,专业人才匮乏,使跨境电商发展受到一定限制。
(二)跨境电商交易平台发展滞后
跨境电商交易平台是指网络上不同国家和地区卖家和买家之间交易的平台,它实现了市场交易主体之间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之间的整合[7]。国外著名交易平台如eBay、Amazon、Aliexpress,国内交易平台如敦煌网、淘宝、京东、天猫等。河北省的外贸交易停留在线上宣传、线下交易的初级阶段,企业门户网站功能以宣传推广、交易磋商为主,付款结算、物流配送、售后服务仍需要实体部门配合完成。企业需采用第三方跨境交易平台开展进出口业务,河北省内自营跨境电商交易平台发展滞后。
(三)跨境电子商务园区功能不完善
跨境电子商务园区指国家或地方政府划出的专门从事跨境电商交易的区域。
跨境电商园区具有完备的商贸、金融、物流设施,可吸引大量跨境电商企业入驻,形成行业集聚和规模经济效应。[8]河北省跨境电商起步较晚,目前各地多以电子商务园区为主,业务类型多为国内贸易。各地园区数量较多,但规模较小,级别较低,仅有7家省级以上示范园区。电子商务园区多位于各个行业的产业聚集区,与对外贸易出口加工区、综合保税区距离遥远,跨境电商所需的配套设施如仓储、物流、金融、通关、商检等线下服务功能不完善。
(四)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不健全
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是指由政府管理部门提供的,在跨境电商交易中涉及的支付、仓储、通关、报检、结汇、退税等公共服务。在传统外贸交易中,银行、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管理、税务等部门的业务自成系统,信息沟通不畅,进出口企业需要多次申报、多次审批,业务办理时间长、环节多,降低了外贸商品流通效率。河北省跨境电商贸易便利化水平低,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发展滞后,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推进缓慢,通过电子数据交换传递信息的领域有限,某些部门仍采用纸质单据办理业务,无纸化、电子化程度低。
(五)跨境物流配送、支付结算不到位
跨境物流是指跨越国境的货物流动,即通过海、陆、空各种方式把货物从一个国家或地区运到另一个国家或地区。跨境配送是指货物当运达国外客户所在地后,对货物进行拣选、包装、贴唛头等环节作业,并按时送达指定地点的物流活动。跨境电商要求到货速度快、费用低,大宗货物运输方式无法适应跨境电商发展需要。跨境支付是指借助各种结算工具,通过银行或第三方机构的网络支付系统,实现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资金跨境转移的行为。传统外贸支付方式如汇付、托收、信用证等流程复杂、收付时间长,无法满足跨境支付结算需要。
六、河北省跨境电商产业发展的对策
(一)培育跨境电商示范企业,加强与知名电商企业合作
依托河北省外贸产业示范基地,鼓励企业在原有外贸业务基础上,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如唐山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在全渠道营销实施“互联网+”,开创全网营销新模式。除采用实体专卖店销售外,还在天猫、京东网上商城建立旗舰店,通过店面体验、平台购买、实体配送的方式,实现“线上+线下+物流”的营销模式。借助“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建设契机,鼓励知名电商企业在河北省设立区域总部、研发中心,加强与国内外互联网巨头的合作。
(二)依托县域电子商务网,打造跨境电商交易平台
发挥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的产业优势,依托一批知名度较高的县域电子商务网,通过系统优化升级,打造跨境电商交易平台。如河北辰邦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的“Tobuys”自营式跨境贸易服务平台,对国外采购商实行信用评级,进行资金授信;对国内供应商实行认证评级,如瑞士SGS、德国莱茵TUV认证,以保证产品质量;建立外贸资信数据库,为企业提供世界各国的采购商数据分析报告、信用管理方案和商账追缴服务。
(三)完善电商园区功能,打造跨境电商示范园区
依托和道国际、大营裘皮、清河羊绒等7个省级电商园区,拓展国际贸易服务功能,形成具有跨境电商功能的综合园区。如石家庄乐城跨贸小镇项目,由石家庄国际贸易城投資兴建,打造进口商品直销中心、跨境运营、云仓存储、通关通检等一站式服务平台。该项目还将建设保税展示交易中心、跨境出口商品集散中心、分布式云仓、保税仓、海外仓等服务模块,全力打造集交易、仓储、物流、配送为一体的等全产业链配套服务。
(四)依托电子口岸,建设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
依托石家庄海关下属的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石家庄分中心,拓展报关申报、电子税费支付等项目功能,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加快中国(河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发挥其在货物报关、货物报检、运单处理方面业务覆盖率高的优势,拓展舱单申报、信用保险、资信调查方面的功能。通过中国(河北)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的运营,实现信息流、资金流和货物流的有机整合,为外贸主管部门和企业提供业务数据,提高监管便利化水平。
(五)建设公共海外仓,开展跨境支付结算业务
公共海外仓是指由进出口企业在其他国家和地区设立的,提供公共存储、包装、配送等综合服务的仓储设施。河北省鼓励外贸示范基地和跨境电商龙头企业到欧美、日韩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立公共海外仓。如石家庄双剑工具有限公司和沧州市新丝路进出口服务有限公司分别在美国和印度设立公共海外仓。河北省的跨境支付结算业务正处于起步阶段,应支持金融服务公司与银行合作,开展应收(付)账款、仓单质押等在线供应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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