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发布
2019-09-10
文萃报·周五版 2019年37期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正式发布《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制作、发布、传播侵害儿童个人信息安全的信息,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转移、披露儿童个人信息的,应征得儿童监护人的同意。《规定》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据中国传媒大学法律系副主任郑宁介紹,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儿童个人信息保护的部门规章。截至2018年7月31日,我国未成年网民(不包括6岁以下群体和非学生)规模达1.69亿,未成年人的互联网普及率达到93.7%,超过同期全国人口的互联网普及率36个百分点。郑宁说:“儿童的判断力和控制力较弱,所以对儿童的网络信息保护有一定的特殊性。并且在实践中,侵犯儿童个人信息的行为屡见不鲜,《规定》出台恰逢其时。”
(摘自《法制日报》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