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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新常态下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思考

2019-09-10赵宁宁

广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19年4期
关键词:经济新常态发展对策

[关键词]经济新常态;粮食产业经济;发展对策

[中图分类号]F326.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656(2019)04-0094-03

经济新常态下,我国要进一步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大力發展粮食产业经济。

一、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总体思路和目标

我国要建成适应实际的现代粮食产业体系,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国内外优质粮食产品有效供给稳定增加,能较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和不断升级提高的优质粮油消费需求。粮油精深加工和以粮为基的地方特色食品有较快发展,争取粮食加工业、粮食转化与精深加工业、饲料工业、粮食机械装备制造业总产值年均递增15%,培育产值20亿元以上大型粮食产业龙头企业和年产值超10亿元的粮食企业,推进建设物流产业园,形成具有特色的新时代粮食产业经济。

二、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途径

(一)优化发展基础产业

1.稳步发展粮食种植业。坚持藏粮于地,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和管护,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坚决守住耕地红线。推动粮食种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种植结构,与粮食加工转化企业对接,大力发展适销对路的优质高产、功能性、专用性粮食品种。加大科技投入和新技术、新设备、新模式推广力度,进一步推进粮食生产和收购全程机械化。以系列产品为重点,鼓励开展粮食优质优价试点,建立优质粮源基地,引导种植户根据市场需求进行规模化、标准化、订单化生产,推进粮食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1]。

2.完善粮食仓储设施建设。按照“仓廪现代化、储粮生态化、信息智慧化、管理精细化”的要求,化零为整,有机整合,加快向“四化粮仓”的跨越,进一步优化布局、调整结构、增强功能,全面提升粮库建设和管理水平,确保粮食收储能力保持在合理水平。大力推广应用综合控温、充氮气调、仓顶光伏发电等绿色生态储粮新技术,实现储粮生态化,确保粮食储得好、调得动、用得上。

3.发展粮食物流业。统筹粮食仓储设施、物流节点、产业园区、销售终端的布局和建设,形成产销有机衔接、产业链深度融合、节点布局合理的粮食物流体系。鼓励企业通过合资、重组等方式组成联合体,提高粮食物流组织化水平。加强粮食物流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快粮食物流与信息化融合发展,提高粮食物流效率,减少粮食运输损耗。支持重点粮食批发市场提升改造、拓展功能。支持进口粮食指定口岸及港口防疫能力建设。依托进口粮食指定口岸资质,大力发展国外优质粮食资源进口产业。合理规划进口粮食指定口岸建设,鼓励企业积极引进国外优质粮食资源,培育进口粮食加工、储备龙头企业。

(二)大力发展粮食加工和传统特色产业

1.发展粮食加工与饲料工业。鼓励粮食加工企业增加安全绿色、优质营养、适口方便、种类丰富的粮食产品供给,增加个性化、多元化的特色产品和中高端产品供给,鼓励发展糙米、发芽糙米和胚芽米的加工。加快推进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适度加工,积极发展全谷物食品,提高出品率,更大限度保留粮食中的营养成分。以市场为导向发展饲料工业。鼓励企业加大研发力度,根据养殖业需求,提供适应不同层次养殖需求的中高端饲料产品;鼓励企业向种植业上游与养殖业下游延长产业链。

2.培育发展传统酿造企业。坚持以质量为先,品牌建设为重,科技创新为要,发展具有当地特色的传统酿造产品,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品牌。坚持以科技进步为驱动,大力推动啤酒行业快速健康发展,成为粮食产业经济领军行业[2]。加快酿造业绿色化改造,推动黄酒等本地制酒企业的优化升级,在质量和规模上更上一个层次。

3.推进主食产业与传统食品工业。支持推进米面、玉米、杂粮及薯类主食制品的工业化生产、社会化供应等产业化经营方式,大力发展方便食品、速冻食品。保护并挖掘传统主食产品,加快推进传统米面主食制品的工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引导主食产品与其他食品的融合创新,鼓励和支持开发个性化功能性主食产品。积极发展传统食品工业,提升发展传统特色产业,推动传统食品集群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成为传统食品行业的领军企业。

(三)创新粮食产业发展方式

1.促进全产业链发展。打造优质粮油公共品牌,支持粮食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产销对接和协作,发展“产购储加销”一体化模式,共同参与粮食生产功能区、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和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拓展物流营销和服务网络,着力打造绿色、有机的优质粮食供应链。加快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和支持年服务能力一万吨以上经营性的专业化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为种粮农民提供“代清理、代干燥、代储存、代加工、代销售”等“五代”服务,促进粮食生产提质增效和农民增收。

2.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充分利用区位优势和多式联运交通便利条件,以“一带一路”建设综合试验区为平台,吸引优质企业、先进技术、高端人才,加快推进融现代仓储、物流、加工、贸易于一体的粮油物流产业园区建设;支持粮食企业到主产区投资建设粮源基地和仓储物流设施,鼓励主产区企业到本地建立营销网络,拓展市场,加强产销区产业合作。

3.发展粮食绿色经济。鼓励支持粮食企业探索多途径实现粮油副产品综合利用,提高综合效率。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等促进粮食企业向化工、医药、保健等精深加工领域延伸,构建粮食精深加工转化产业体系和产业链。支持粮食加工转化企业加强对米糠、稻壳、碎米、玉米胚、麦麸等副产业资源的深度开发利用,提高粮食产品综合效益;加强对专用米、专用粉、专用油、功能性淀粉糖、功能性蛋白等食品以及保健、化工、医药等方面的开发,补齐产业发展短板;强化食品质量安全、环保、能耗、安全生产等约束,促进粮食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倒逼落后加工产能退出[3]。

4.积极发展新业态。大力推广“互联网+粮店”等新型粮食产品零售业态,挖掘粮食生产、加工、转化过程中的文化内涵,鼓励发展粮食产业观光、体验式消费等新业态,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根据微观经济学经典理论——市场均衡理论和消费者行为理论,要鼓励推进农村粮食网店发展,支持粮食文化陈列馆等爱粮节粮宣传教育基地和粮食文化展示基地建设。

5.发挥品牌引领作用。突出地方特色,主打地域特色、品种特色、品牌特色,走特色产业发展之路。加强粮食品牌建设顶层设计,通过质量提升、自主创新、品牌创建、特色产品认定等,培育一批具有较高文化内涵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粮食名牌产品。通过创建国家地理标志商标,鼓励企业推行更高质量标准,紧盯行业标杆,巩固一批质量好、美誉度高、有地方特色的优质品牌。大力发展“三品一标”和个性定制标准粮食产品,培育发展自主品牌。重点培育区域品牌,进一步打响产业化品牌。充分运用中国食品博览会、农业博览会等展示展销信息平台,加强绿色优质粮食品牌宣传,开展丰富多彩的品牌创建和产销对接推介活动,提升品牌美誉度和社会影响力。

(四)培育壮大粮食产业主体

1.增强现有粮食企业发展活力。继续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集中力量做强做优骨干国有企业,增强市场化经营能力和产业经济发展活力。以资本为纽带,构建跨区域、跨行业“产购储加销”协作机制,提高国有资本运行效率,延长产业链条,主动适应和引领粮食产业转型升级,有效发挥稳市场、保供应、促发展、保安全的重要载体作用[4]。鼓励有条件的国有粮食企业利用现有仓储设施为粮食加工企业提供便利服务。

2.加快培育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积极推广全产业链发展模式,集成一批粮食生产、仓储、物流、加工贸易一体的综合性集团企业,提升粮食市场竞争力、影响力,引导支持粮食龙头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构建稳固的利益联结机制,引导优質粮食品种种植,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在确保区域粮食安全的前提下,支持具备条件的骨干企业参与地方储备粮代储、轮换等相关业务。

3.支持多元主体协同发展。要发挥骨干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鼓励多元主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融合,大力培育和发展粮食产业化联合体,支持符合条件的多元主体积极参与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等。

三、加大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政策扶持力度

(一)加大财税扶持力度

统筹利用现有粮食风险基金和粮食安全调控资金及其他相关资金,专项用于粮食产业扶持发展,重点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新产品研发、品牌培育、产销合作、粮源基地建设和优质粮食工程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置仓储、烘干设备,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农机具购置补贴。落实粮食加工企业从事农产品初加工所得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政策,以及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发费用按规定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国家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对其取得的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对接受中央、省、市、县四级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承担粮食储备或应急成品粮储备任务的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其承担粮食储备业务自用的房产、土地,按规定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其资金账簿和承担粮食储备业务过程中书立的购销合同按规定免征印花税。

(二)加强金融支持服务

农业发展银行、农信联社等金融机构要结合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对粮食产业发展和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农业发展基金将粮食产业化项目作为投资重点之一,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加大对粮食产业的投入。支持粮食企业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筹集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粮食企业上市融资,以及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和并购重组等。在做好风险防范的前提下,积极开展企业厂房抵押和存单、订单、应收账款质押等融资业务,创新“信贷+保险”、产业链金融等多种服务模式。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为粮食企业开展对外贸易和“走出去”提供保险服务。

(三)落实用地用电等优惠政策

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对粮食产业发展重点项目用地予以统筹安排和重点支持。支持国有粮食企业依法依规将划拨用地转变为出让用地,增强企业融资功能。全面落实粮食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政策。

(四)改善进口粮食指定口岸硬件

加大码头硬件建设投入,充分利用滚装码头泊位,配备粮食接卸传送带等硬件设施,今后在规划新开设码头泊位时充分考虑进口粮食从大船直接输送到小船的过驳分卸操作,有效提升进口粮食装卸效率。加大对口岸粮食检疫监督及检测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投入力度,有效做好进口粮食疫情防控工作。

(五)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方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加大粮食产业经济发展实绩在粮食安全区县(市)长责任制及乡村振兴考核中的权重。各地粮食安全办公室要加强对粮食产业发展的统筹协调、指导服务。各级粮食部门负责具体协调推进粮食产业发展有关工作,推动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会同统计等部门加强粮食产业经济运行监测。各级发展与改革、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的支持。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抓紧完善配套措施和协作机制,发挥好粮食等相关行业协会的作用,合力推进粮食产业经济发展[5]。

[参考文献]

[1]董伟.农村商业银行金融管理体制创新研究[J].内蒙古统计,2018(5).

[2]翟利竹.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发展的思考[J]. 商场现代化,2017(10).

[3]刘红琴.关于农村人力资源转移就业支持脱贫攻坚的思考[J].农村实用技术,2017(11).

[4]李保芹.经济新常态下加快发展农业经济的思考[J].中国农业会计,2018(3).

[5]刘劲哲,康涛,蔡玉美,侯迎威.郑州市都市农业的发展思路和政策建议[J].中国农业会计,2018(3).

[作者简介]赵宁宁(1988-),女,河南南乐人,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督查局办公室农经师,研究方向:农业经济。

[责任编辑 毛汉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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