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弓之力(上)

2019-09-10张怡丹

科幻世界·译文版 2019年4期
关键词:亚历克

张怡丹

那个中士拉扯着他的袖子。“快出去,大人,”他急迫地说,声音几乎被四周的叫喊和武器相击声盖了过去,“他们来了,您不赶快离开的话会被杀掉的。”

卡纳迪博士盯着他,一把抓住他的手腕。触感足够真实。“这不对,”他低声说,“我不该在这里。”

“快出去!”中士大喊道,挣脱了卡纳迪,顺着走廊跌跌撞撞地逃走了,中途还撞倒了书柜,书卷散落一地。从另一个方向传来叫喊声,越来越近,听起来像是一个筋疲力尽的军官正在发号施令,但他听不清命令的内容,也不知道它来自敌人还是己方。

“这不对,”卡纳迪轻声重复,“我根本不在这里。我在这一切发生前就离开了。”

离他几码远的一扇窗板被猛地推开,一个男人的脑袋出现在窗外,被橘红的光从身后照亮。那张脸像是噩梦的产物,陌生而危险,卡纳迪本能地退缩躲避。最符合逻辑的举动应该是拔腿就跑。勉强排得上第二位的选择是抓起地上散落的武器,抢在这个入侵者爬进窗户之前杀了他。卡纳迪哪一样都做不到。在脑海边缘,大脑记录着极度的恐惧对他这种惯于闲坐的和平主义者的影响:肢体瘫痪,膀胱失控,对眼前这一刻的感受无限延长,仿佛时间停止或者不复存在。

“这不对啊,”他提高声音,但声带不管用了,“城市陷落之前我就逃离了。我根本不在这里。”

“那就到法官面前说去吧。”敌军士兵一边把左肩挤进窗框一边嘟囔,“你是不是还要把妈妈写的请假条拿出来?”

敌军士兵说话不该带着明显的城市口音,或者使用城里的惯用语。但另一方面,佩里美狄亚难民、此刻居住在沙斯特的卡纳迪博士也不该身在此处听他说话。这不公平,有人破坏了规则,他想。但如果他被杀掉,谁还会知道呢?

尿液顺着腿流下的肮脏不适感,从窗户透进来的燃烧的骨头的气味——这一切还能更真实一点吗?我真的在这里,该死。

“求你了。”他说。敌军士兵又嘟囔了一声,一条腿跨过窗框,踩上地面。

“继续啊,”他说。“跑啊,怎么啦?”

“对不起,”卡纳迪回答,“我做不到。我好像没法动弹了。”

敌军士兵耸耸肩,伸手到背后取箭。我不在乎,他的眼神像是在说。怎样都行。你爱跑就跑吧,不然我直接杀了你也可以。反正你活不成。卡纳迪闭上双眼。眼睁睁看着箭射向自己实在是太可怕了。在这种时间被无限拉长的时候,他确信自己能看到它在空中飞行的样子,也能亲眼观察到传说中名叫弓箭手悖论的现象——在放箭的一瞬间,箭身会向弓弯曲。一位真正的科学家会想见证那一幕的。

我做不到,他大声说,但是话语失去了作用。我不明白,除非这是元理的运行过程中的糟糕错误,意味着我没有向未来前进,反而被扯回了过去,也许是回到了我本该待的地方。是这样的吗?我们本以为能够找出元理中的裂隙,在未来重大事件发生的时间点撬开它们,插入我们的干涉行为。但万一这一切是双向的,而裂隙正在朝我合拢呢?如果真是如此,那就全是亚历克修斯的错,我则是错在根本不该插足。也许——

不知是什么促使他睁开了眼睛。他看见那个敌军士兵正盯着他,和他相似的恐惧扭曲了他的面庞,他的胸口插着一支先前不在那里的箭。

“洛雷登,”他转过身。拱门下站着一个男人,手持一把黑色短弓。让人恼火的是,他的脸藏在阴影中。没错,这人是洛雷登。但是是哪一个呢?现在没危险了,这倒不怎么重要。他知道洛雷登有两兄弟,一好一坏。年长的那个高大些,并且是个光头,眼前的这个却无法辨认。

洛雷登向前走了一步,嘟囔了一句什么,大概是某种警告。来得太迟了,因为卡纳迪已经看见了向他射来的箭,在空气中优雅地绕着箭身的轴线旋转——

这么说我最终还是死在这儿了,多讽刺啊。

有人碰了碰他的胳膊,他猛然惊醒。那是个女孩,他的学生之一,虽然潜力不算最大,但学习热情却很高。她一脸微笑,似乎很高兴看到一个老人坐在椅子上宁静地打瞌睡。

“卡纳迪博士,”她说,“我来接受单独辅导。日子是今天,不是吗?”

他仍然满脑子睡意,晕头转向地回答,“大概是吧。刚才都变成过去了,这会儿又变回了现在。”

“卡纳迪博士?”她用迷惑又担心的眼神打量着他,看起来挺漂亮。

“我很抱歉,”他叹了口气,伸展开双腿,感到一阵针扎般的刺痛。也许正因为如此他才梦到那支箭。“都怪这可恨的椅子太舒服。每次一坐上去我就会马上睡着,想不睡都没办法。”他的头也疼得要命。

“如果您想的话,我可以晚些时候再来。”噢,她神情多失望啊,面对挫折还想努力表现得勇敢一点——他这辈子有对什么东西这么热切过吗?

“没事,”他说。“不用的,你可以留下。我现在清醒了。请坐吧。”

她坐姿尴尬,只挨着椅子的边缘保持平衡,好像生怕把椅子坐坏,或者椅子真正的主人随时会出现似的。她叫——他觉得自己不可能在刚醒来的状态下记起她的名字——玛基拉。

竟然记起来了。

“提醒我一下,”他说,“这周你在练习什么?”

她的背挺得更直了,简直像静止的铅垂。“投影练习,”她说,“照着您给我们演示的那样。”

(哈!太讽刺了。你最好少碰投影练习,小姑娘。它们可不安全。事实上,它们可能会要了你的命。)

“我明白了,”他十指合拢,做成宝塔形状,想显得胸有成竹。真相是,他教给学生的那些著名的佩里美狄亚秘密投影练习,只不过是对于之前歪打正着的拙劣模仿。但他之所以得到这份好工作,靠的就是这个。城市还没陷落的时候,他和亚历克修斯成功地进行过数次投影。虽然意外成功,但影响却是灾难性的。他现在教的这些投影练习的唯一好处就是它们毫无作用。至少,他真心希望它们没用。不然的话,他们的麻烦可就大了。

“我可以开始了吗……?”她小声问,看起来很窘迫,像不得不在医生面前脱下衣服的病人。卡纳迪點点头,“你准备好了就行。”

“好的,”她在椅子里缩起身体,双眼紧闭,好像在下雨天没穿雨衣似的。他简直可以感觉到她精神上付出的极大努力。当然,过分努力只能起到反作用——这再好不过了。

不过他还是开口指导:“放松,尽量——”要怎么描述呢?他毫无头绪,“尽量让一切尽可能正常。说到底,你要做的只不过是在房间里或者街上安静站着,这是再平凡不过的事。唯一的区别是你会进入过去,而不是此刻。你很可能根本不会察觉到任何区别。这不是魔法,记得吗?只是完全自然的正常现象,就像做梦一样。”

她放松了——放松得相当用力——卡纳迪差点没忍住笑出声。“啊,”她说,“噢,我看见了。是的,我觉得起作用了。”

肯定不可能。“你确定?”他强迫自己保持冷静,“看看四周,告诉我你看见了什么。”

“我不确定,”她喃喃自语,“我从没来过这儿。我能想到的和这里最相似的地方就是图书馆了。这儿有——”她抬起頭,紧闭的双眼正对上他的眼睛(但他在她闭眼之后挪动过位置,她怎么知道他在哪里呢?),“卡纳迪博士,您在——”

她突然尖叫起来,痛苦又尖锐的可怕声音似乎和脑袋里搅得他头疼的神经产生了共振。他跳起身,抓住她像溺水的猫一样在空中胡乱挥舞的双手。但她抽出手来,朝卡纳迪脸上用力一推,他一屁股摔倒在地,咒骂出声。

“卡纳迪博士!”她盯着他,眼睛里带着恐惧和羞耻,瞪得像投石机的石弹一样大,“我都做了什么?”

他爬起来,幽默地假装拍了拍身上的灰土。“没事,”他说,“重要部位都没摔坏。告诉我你看见了什么。”

“可是,卡纳迪博士——”

他坐回椅子上,看着她。“告诉我,”他轻声说,“你看见了什么。”

她从袖子里拿出一条手帕,在手里拧来拧去。“卡纳迪博士,”恐惧的神情中渗出一丝骄傲,几不可见,“我好像看见了城市的陷落。您知道的,我是说佩里美狄亚。而且——”她咽了口唾沫,深吸一口气,仿佛准备从高崖上往下跳,“我觉得我看到您被杀掉了。”

卡纳迪点点头。“我明白了,”他说。“告诉我,你的脑袋有什么感觉?”

她摸了摸后脑。“您是觉得我撞到了头才看到那些东西吗?我很确定——”

“你的脑袋有什么感觉?”

“还好。不过,”她低头看着双手补充道,“我觉得有点头疼,但除此之外——”

“我是怎么死的?”卡纳迪问。他平静地坐着,声音波澜不惊,只有紧握的手心在冒汗。“没事,”他说,“我不会被冒犯的。”

“您被射中了。”她小声回答,“一支箭射中了您的脸,直接穿了过去——”她停下话头,发出一长串令人心惊的呜咽。卡纳迪匆忙跑去找了一只平常用来装水果的铜碗,又及时赶了回来。

“没事,”他说,“压力使然,人有时候会有这种反应。我本该提醒你的。”

她抬起头,下半张脸埋在手帕里。“您真的相信我?”她说,“噢,我真高兴——噢,说什么傻话,我的意思是——”

“我懂。如果能让你好受点,”他撒谎道,“我第一次成功后也吐了,而且我甚至没看到什么可怕的东西。”

“卡纳迪博士——”她站了起来,然后坐下,又重新站起身,“我——拜托您,让我帮您把碗洗干净吧,我真的很抱歉——”

及不上我一半的抱歉。终于把她赶走以后,卡纳迪想道。灾难就像香肠匠的狗,一直跟着我转……这个天赋者可以随心所欲侵入元理。如果我是个明智的人,就该跟到她的寝室,割断她的喉咙。可惜我不是。

“该死,”他喃喃着翻身上床,把腿蜷起来。闭上眼睛的时候,他想到了以前的同僚亚历克修斯。大概是某种奇迹在起作用吧,他仍然活着,待在远离战场的一座岛上,应该是安全的。有好一会儿,他考虑着用投影的方法联络他——你是疯了吗?给木材场灭火的方法可不是点燃你邻居的油库。虽然心神不宁,他还是很快睡着了。他做了一些栩栩如生的梦,醒来时却什么都不记得了。

第二天晚上,他们在一座被毁弃的农舍旁找到一棵长得笔直的白蜡树。

“不理想,”他说,“凑合能用。”

巴达斯·洛雷登任由缰绳从手中滑出去,盯着废墟看了一会儿。石材从薄薄的积雪下露出来,像从磨损的袖管中露出的手肘。看样子这里是被大火烧毁的,大概发生在五六十年前。就算过了这么久,火烧的痕迹还是看得出来。在这样的深山里,一贯以掩盖人类的错误为己任的苔藓和常春藤等植被似乎无法完全覆盖砖石建筑。只有几撮细草从砂浆的裂缝中钻出来,两棵山梨树苗倔强地在硬土和残垣断壁中生长,还有就是这棵他准备砍伐的优质成熟白蜡树,高高伫立在本该是房间中央的位置。如果他是个迷信的、沉湎于过往荣辱的人,他大概会在房舍的倒塌和树木的生长之间找到某种联系。但他不是那样的人,而这棵树是他两天来看见的唯一笔直的木材。

运货马车厢里,男孩不耐烦地挪了一下身子。

“这不是白蜡树吗?”他说,“我们不是在找紫杉木或者桑橙树吗?”

“凑合能用。”洛雷登重复道。

男孩跳下马车去照应马匹,洛雷登在树底下转着圈,打量它的枝干,嘴里低声计算着。男孩歪头看着他。

“你不是说这种玩意是垃圾吗?”他评论道,“吃力不讨好,你之前就是这么和我说的。”

洛雷登皱起眉头。“我可能说得比较夸张。”他回答,“去生火吧,然后来给我搭把手。”

他从车厢里拿出那把大斧子,用拇指试了试斧刃。摸上去有些钝,他用磨石磨了几下,然后脱下外套,挺直脊背,准备砍第一下。

“我生不了火,”男孩抱怨道,“所有东西都潮乎乎的。”

洛雷登叹了口气。“别管了,”他说,“伐倒树之后我来生火。拿了你的斧子吗?好,你到对面去,试着一下一下跟着我砍,用力要均匀。看在老天的份上,拿着斧子的时候小心一点,要稳住气,别乱挥。”

他调整了一下双手的位置,左手在斧柄底部,右手握着斧头下方,然后把目光集中在落斧的位置,砍了下去。冲击力震得他肩膀生疼,背部也传来一阵刺痛,警告着他减轻力度。

“别傻站着,”他低声说,“该你了。”

男孩挥斧砍了下去,明显是想显示自己有多强壮,和所有拿到了大斧子的男孩一样。他动作野蛮,不受控制,斧头错过了目标,斧柄击打在树干上。不用说,斧头飞了出去,以令人不安的近距离擦过洛雷登的手肘,掉進一丛荨麻中。

“白痴。”洛雷登这么说着,语气却很宽容。他想起自己小时候也做过一模一样的事。当然,那时他比这男孩更小。长到男孩这个年纪时,他已经掌握了跟砍树有关的所有知识,而不只是自以为什么都懂。

“把斧头找回来。”

“它掉进荨麻丛里了。”男孩回答。

“我知道。”

他继续砍着,以缓慢而简洁的韵律挥动斧子,让斧头本身的重量带动自己。砍了二十下左右之后,他绕到树的另一边重复动作,然后继续换边。最后,三面的切口都砍到了树干中心。他停了下来,倚着斧柄休息。

“找到了吗?”

“没。”

“众神啊。你真磨蹭,天都要黑了。”他说,“好了,先别管那个,把绳子拿过来。”

他们一起在树枝上系上绳索,把另一头紧紧绑在留存在废墟中的门框上。“往后站,”洛雷登警告道,“别挡着我。”

他完成了最后的工作。最后一点还没有砍透,但树本身的重量扯断了残余的心材,树干向一侧倾倒,被绳索拉住,从断桩上滑下去,倒在洛雷登计划好的位置。

“这样,”他向后退了一步,“就是砍树的正确方法。如果你用了心,说不定能学到点有用的东西。”

“你叫我去找斧头了啊。”男孩回答,“再说砍树有什么大不了的?一直砍,砍倒就完事了。”

洛雷登慢慢呼出一口气。“对极了,”他说,“把锯子拿来。趁天光再干点活。”

男孩打了个哈欠,拿出那把两人用的弓形锯。他们一起把木材上斧头砍过的地方锯下来,留下一个能看清年轮的平滑圆切面。

“今天就这样吧,”洛雷登说,“我们明天继续下一步,那才是重要部分。趁我生火的时候,你去把斧头找回来。”

“我的胳膊都被扎伤了。”男孩垂头丧气地说。

“用镰刀把荨麻丛割掉,”洛雷登耐心地说,“然后你就能找斧头了,也不会扎着自己。”

男孩嘟哝着。“你早点告诉我啊。”他说。

洛雷登在柴火堆旁抬头微笑起来。“我本来希望你能自己琢磨出来。”他回答,“快动手吧,我们没那么多时间。”

日落后一小时,他们来了。五艘放低了帆的黑船,从海湾口的两块岩石间穿过时几乎没发出任何声音。五艘战船在暮光中驶进一个狭窄入口,显示出高超的航行技术。船员的动作也十分熟练,胸有成竹。

他们迅速而安静地靠岸,各司其职。军官们将他们分为两队,带领他们登上海滩。没有盔甲和武器的碰撞声,没有皮带的拉扯声,没有对话和粗心大意的脚步声。从高戈斯埋伏的地方数不清人数,但他估计至少有两百人,可能多达两百五。对于一次简单的回收抵押物行动①来说未免过于兴师动众。但如今,回收抵押物不再是简单的事了。

“比我们预料的多。”旁边的人悄声说,听上去吓坏了,这很自然。

“我们对付得了,”高戈斯轻声回答,“闭上嘴别动。”

话说得倒是笃定,他心想。一打三的局面可不妙啊。他抬眼向山坡上的农舍望去,按照他的命令,那儿的塔楼上点着灯火。一条路从海滩一直延伸到农舍前门。按照一般逻辑,这帮人会顺着小路前进到离栅栏大概一百码外的地方,然后兵分两路,一队人在前,另一队绕到后面。换成他,他就会那么做。对他们来说很自然,而且没有其他选择。

小路两旁全是岩石,突袭者的身影很难辨认。多亏高戈斯锁定了目标,才能勉强看见。借着岩石的掩护,在这里干掉他们。这种打法很简单,问题在于对方的战线拉得太长,他的人无法攻击对方全体。如果对方殿后的人保持冷静,没有逃窜,他就有麻烦了。另外,这地方实在太适合伏击,他们肯定会提高警觉。

第一队人的首领越过了高戈斯先前测量过的离自己五十码的标记。现在他可以清楚地看见他们的脑袋和四肢,而不再是一团团模糊的深色人影。他意识到,这很像他小时候在森林里潜伏猎鹿。技巧就是耐心,起身放箭之前等的时间越长越好,但也要知道埋伏的时间越长,不小心挪动或者发出声音暴露自己的可能性就越大。从前他一直没有耐性,猎物刚进入射击距离就立刻放箭。幸好他已经得到了教训。

这队人走出岩石密布的区域,步伐仍然从容流畅,丝毫没有察觉到危险。如果他们有战斗经验,走出适合伏击的岩石群后应该都松了一口气。现在,离目的地只隔着一块平坦开阔的空地。他们大概觉得自己和到了家一样安全吧。

高戈斯站起身,大喊:“放箭!”

他选的伏击点很好。小路位于一条低矮得几乎让人意识不到的山脊,他的人则藏在两边的低矮处。向上射击的角度刚刚好,还能避免流矢误伤另一边的自己人。距离只有五十码,即便光线昏暗,也没有理由射不中,而他已经把手下的箭术训练得很出色了。第一轮齐射的效果让人相当满意。

敌方首领倒下了,于是没有人立即下达可能会扭转局面的命令。大多数突袭者僵在原地没了主意,这给了他们足够时间发起第二轮齐射。高戈斯意识到自己刚才搭的箭还留在弦上,于是随意选了一个敌人,右手拉弓,左手向前推,顺着箭杆瞄准。感觉到右手食指触到嘴角后,他松开手,不过没有花时间去看箭的去向。敌方的军官正在叫喊:向左转,向后转,全体收紧队形!他想一鼓作气解决敌人,所以一刻也不能浪费。抢先放了两轮箭,这大概有助于抹平人数的悬殊差异。他叫道:“上!”

在黑暗中搏斗挺尴尬的。眼前这人大概误以为他是己方士兵,压低了盾牌开始说话。他没机会说完了。高戈斯在四码之外射中了他,听见箭杆在巨大的冲击力下折断。那人一声不吭地倒了,高戈斯快速打量四周。他也分不清周围人是敌是友,这令他感到不安。他迅速搭上另一支箭,开始拉弓,准备好在下一个目标出现时立刻放箭。这次他没等太久。有人向他冲过来,应该是敌人。这么近的距离不能冒险。他应着弓的拉力扩张胸口,然后感到有什么东西断了。

有那么一秒钟,他不确定发生了什么。有个东西同时重重击中了他的脸和腹部,惊恐之中他觉得敌人击中了他,他马上就要完蛋了。但他本来瞄准的那个人和他擦身而过,跑出几步,猛地倒在地上。然后高戈斯意识到拉满的弓折断了,那两记狠击来自弓臂。他激动地骂了句粗话。没丢掉性命当然值得高兴,但拉断了最爱的弓又让他气愤不已。这么多年都过来了,它今天是干什么?他恼火地想着,扔下断弓去摸索自己的刀。怎么这么不走运……

面前一尺远的地方站着一个人。高戈斯拔出刀——该死的东西勾住了刀鞘,差点没拔出来——狠狠刺了过去。那人发出一声低号,蜷起身体倒下,刀刃随之从他身上抽出。对方滑到地上时,高戈斯才看清他确实是个敌人。

他再次环顾时,发现一切都结束了。有人拿着火把从栅栏的那儿跑下山坡——那是他的后备部队,来得太晚,没了用处。他猛地反应过来,赶紧抢在手下人误伤战友之前下达命令,停止作战。这种事今晚大概已经发生了几次了,跨过刚刚杀死的那个人时,他意识到,总会发生的,黑暗中没人会知道,也没必要因此忧心。

火光照亮了的景象让他很满意。大概七十名敌人扔下武器坐在地上,刚中埋伏就放弃了抵抗。剩下的都死了,大多数是在两轮齐射中被解决的。他自己损失了七个人,另有二十来个伤员,伤势严重的只有五六个。有个人肺部中了一箭,看样子活不成了。真是不幸,因为敌人中间没有谁带着弓箭。他看到另一个人的脸从颧骨到嘴唇被割了个大口子,脸颊的肉向外翻出来,露出牙齿和下颌骨。敌人中也有受伤的,但上面对此有明确规定,给他省去了做决策的麻烦。

“好了,”他大声说,“看来可以收工了。大家睡一觉,明天早晨埋掉尸体。”他环视一周,找到那个开始时埋伏在他身边的年轻的银行职员。“把伤员转移到农场去,弄点干净的水和绷带。最好把他们安排到主屋,剩下的人去谷仓。”

年轻人点点头,匆忙跑走了。他看起来吓得不轻,这是他这种孩子第一次亲历战斗后的正常反应,给他分派任务有助于转移注意力。高戈斯跪下来,捡起被一条蜡线连在一起的两根木棍。

“那是你的弓啊。”头顶上有个声音说。他点了点头。

“没错,”他说,“这婊子打到一半时断在我手里了。真可惜,用了这么多年。”

先前说话的人,是替他工作的高级职员,在他旁边的地上坐下来。“行动挺顺利。”

“还好,”高戈斯回答,“不过还有一件头疼事。我最好现在就去和那农夫谈谈,毕竟我们来这儿就是为了他。”

他站起来,拿着断掉的弓走开了。出于某种原因,他怎么也做不到狠心扔掉它。

农夫和他的家人都在主屋里。他在往火里添柴,妻子忙着照顾着一个头皮受了点小伤、但血流不止的伤员。几个孩子拿着水罐、毛毯和做绷带用的亚麻布条跑来跑去。高戈斯突然间没了接受赞美和感谢的心情。但这次行动的目的就是向这些人证明,他有能力保护他们,所以他必须做做样子,说些套话:这是不值一提的小事,我的荣幸,我们的责任就是这个,是时候让那些混蛋知道厉害了。他平时很擅长说这些,今晚却只想尽快洗澡睡觉,明天一早回自己的房子,回到家人身边。

“这一切多亏你们,”农夫的妻子说,“都是你们的功劳。我们一辈子都不会忘掉你们冒着生命危险——”

“这没什么,”他稍微有点敷衍地回答,“就像之前说的那样,这是我们的职责。把这个告诉你的邻居们就行了。”他又想起一件事,“现在需要一块地来埋尸体。如果你们不介意的话,我们就直接在交战的地方挖坑了。我的手下想尽早离开,不想明天一大早忙活着搬运死人。”

农夫显然不喜欢这个点子,高戈斯也能理解。现在是农闲时间,但交战地点是块平坦的好土地,作物产量应该很不错,就这么浪费掉实在可惜。他设想了一下自己的父亲听说有人想在他的田地里埋下两百具尸体,差点笑出声来。“就这么定了,”他说,“我们明早动手,不麻烦你了。”

农夫一言不发地看着他。高戈斯猜得出他在想什么。重新挖开两百座坟墓,把腐败的尸体搬进船里再驶到海上抛尸可不是易事。要花上几天甚至几周的功夫才能把那片地清理出来再犁好,还会害他们推迟耙地播种冬季大麦的时间。他想得没错,这不公平。“我又想了一下,”他说,“我们还是把它们用推车运到海边吧,这也不是什么大事。”

农夫高兴起来,点了点头,明显是个不善言辞的人。他的妻子正好相反,又滔滔不绝地表达了一番感激之情。高戈斯忍着没打哈欠,转身向谷仓走去。

也许他们习惯这种事情了,他走过前院时想。这地方确实是典型的农场,每一寸空间都有各自的用处,没有装饰,全是实用的东西,但和他从小住的那种又不一样。这儿的栅栏是十二尺高的木桩,墙壁和大门十分厚重,本该是农舍的地方建着坚固的塔楼,好像每日劳作还不够辛苦似的。为什么人们要彼此攻击、彼此防备呢?这问题没什么意义,因为这里一直都是这样。“他们大概乐意这样生活吧。”他对那个职员朋友说。

“我不这么认为,”高级职员回答,“他们只是习惯了而已。你从小这么长大的话,压根不会注意到有什么不对——这才是让人惊奇的地方。我们家的农场和这里没什么不同。当然,比这儿大得多,”他很快补充道,“修得很体面,但大体格局是一样的。只不过建筑用的是石材,既有门楼又有塔楼。有一次,在我曾曾祖父的那个时代,我们被围困了整整六天。”他听起来很为此骄傲,高戈斯没有过问。

“这种生活方式真蠢,”高戈斯回答,一头倒在一堆稻草上,“反正不对我的胃口。”

“你说哪种,打仗还是务农?”银行职员微笑起来,“肯定不是说打仗,毕竟那是你的工作。你不是告诉过我,你是在农场长大的吗?”

高戈斯打了个哈欠。“两者分开是没问题的,”他回答,“但合在一起就受不了了。你想想,要是庄稼在收割之前很可能被一帮混蛋放火烧掉,你还能每年一次次犁田耙地播种吗?想想就让人发疯。”

銀行职员耸耸肩。“害虫总会有的,”他心平气和地回答,“庄稼总会被田鼠、兔子、乌鸦和鸽子糟蹋,还有士兵。你收割的永远是剩下的东西。如果这一年你损失大,下一年就多借点钱,从头来过。”他皱起眉头,看向别处。“就是这么开始的,”他轻轻说,“也会一直这么持续下去。幸好有我们这样准备改变这一切的人。”

“沒错。”高戈斯翻了个身,回答道,“现在,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准备睡觉了。”

职员笑了起来。“你是因为那把好弓折断了觉得难受吧。”他说,“很正常,”他补充道,“我懂的。”

高戈斯想了想。“你说对了,”他说,“确实是这样。我说过,它跟了我很多年,从小用的就是它。事实上,这是我弟弟给我做的。”

“哪个弟弟?你有好几个。”

高戈斯露出微笑。“我用这把弓射中过不少目标,”他说,“记不清它帮我逃过多少麻烦了。当然,也让我惹上了不少。但那不怪弓,完全是我的错。”他拿起断掉的弓臂,靠近油灯的黄色火光。“弓腹裂了,真不敢相信。”他说,“就在这儿,角片层里,裂缝就是从这里出现的,一直穿过木材,裂到弓背的筋丝里。”

“真的吗,”职员兴趣缺缺地回答,“唉,那可真是……”他没费心把话说完。高戈斯把弓的残骸在自己身边放好,双手垫在脑后。

“我得让他给我做一把新的。”他说。

“董事很快就会接见您。”那个男人朝一张看起来冰冷坚硬的石凳点头示意,然后走开了。

亚历克修斯想到自己的痔疮,心里一阵抱怨,在凳子上坐了下来——和他想象的一样冷硬。也许站起来还好些,但他又想起了自己的风湿病,决定不那么做。他思考了一番,认为总体来说,这把年纪已经不适合待在办公室外光秃秃的倒霉候客室里,准备面见董事之类的人物了。话说回来,不论在哪个年纪,他都不适合做这档子事。

这地方其实还不错,颇有点气势恢宏。前厅开阔,天花板很高,屋顶是悬臂托梁式的,粗大的石柱用的是表面粗糙的粉色花岗岩。室内没有装饰,连白石灰都没涂,但从建造方式可以看出,这一切背后的势力拥有充足的金钱和资源——这种感觉也是符合事实的。那位他根本不认识的董事轻而易举就把他从岛民手中买了下来,用一艘气派的快船将他运到这里。而他在岛上有钱有势的朋友甚至什么都没来得及做。至于这些人究竟是谁,拿他有什么用处,他毫无头绪。这地方的主人看上去也不像是喜好收集哲学家的。

时间流逝,石凳却并没有变得更舒服。亚历克修斯吃力地站起来,不顾双腿的抗议,一瘸一拐地走到他刚来时穿过的大门。这门倒有点眼熟,属于对佩里美狄亚大气风格的拙劣模仿,显然出自从来没去过佩里美狄亚城、也没亲眼见过佩里美狄亚建筑的工匠之手,看起来颇为怪异,几乎有点可笑。

他意识到,这地方最让他感到不安和被冒犯的,就是一切都太新了。他不是这方面的专家,但从那些利落、整洁、锋利的石料边角以及鲜艳的色彩来看,整座建筑最多不过落成了五年。空气里甚至萦绕着新灰泥潮湿的霉味,以及石粉独特的气味。看样子,他心想,这儿的人不仅有钱,还是个暴发户。这让他恼火。他试图平复心情,但成效甚微。作为佩里美狄亚公民,他受不了新建筑。从前,城里的露天厕所都有四百年历史,还是用抛光过的玄武岩建造的。

好吧,暴发户也有做正经生意的。诸如发现一条银矿脉,找到通往南边的新海路,等等。或者他的钱来自海盗勾当、革命或内战。也有可能这是一个新王朝,屋里坐的是篡权成功的军阀。但这样的话,他现在等着见的就是一位君主,而不是董事了。董事这词和某种生意相关。想到要见的是富商巨贾,他稍微安心了一点。但一般发家的商人,肯定会把自己的大宅装饰得豪华俗气,乱炖一般摆满从五块大陆搜刮来的珍宝,以及各种题材混在一起的雕塑和画作。眼前这种苦修般冷峻的风格给人的感觉完全不同,他觉得有那么一丝眼熟——看着像个注重冥思的修会,或者成功从教会分裂出来的异端。空旷简洁的装潢,让人不适的家具,以及挥金如土的建筑风格,加在一起,让他想到了他过去的学会。另一方面,装饰性物品的缺席也可能意味着某种针对图像的宗教禁忌,要不就是极度贫乏的想象力。总之肯定离不开学术或宗教影响。

远端的门开了,一个男人走了出来。不是先前带他进来的那位,但样子差不多。不等亚历克修斯有机会清嗓子,他就消失在视野中。看来是个忙人,也就是说,做的是经商或者行政方面的工作,但他没有文职人员标志性的华丽袍子和发福的肚子。他就是董事吗?那男人看起来更像士兵,脊背笔直,行动敏捷,朴素的深褐色衣服像战场上穿在盔甲底下的那种。亚历克修斯摇摇头,再次坐了下去。他觉得又冷又饿,困惑不解,小便的欲望越来越强烈了。他不太喜欢这个地方。

我是个哲学家,应该在这儿好好沉思一番,而不是满脑子想着屁股疼。要是有本书看就好了。这地方唯一可读的就是董事的门上用古怪的字母刻成的一行字,就算他不是什么语言学家,也明白上面写的是非要事请勿入内。他交叠双手,闭上眼睛,希望自己能够睡着。

让人惊奇的是,他做到了,因为他发现周边的环境变了样,自己正站在某个作坊里,盯着一个男人的后脑勺。他所处的地方光线昏暗,但光线从敞开的门射进来,罩住了那个男人。他站在工作台前,正在刨一块细长的木料。空气中充满了漂浮的灰尘,在光柱里清晰可见。

这是巴达斯·洛雷登上校,那个法庭剑士。他在这里干什么?

亚历克修斯试图开口说话,但他的声音似乎在这里不起作用。天啊,肯定又是未来。我还以为这档子事已经结束了呢。他注意到洛雷登耳朵上方的头发中有了几抹灰色。距离上次见面已经过了两年,而亚历克修斯对自己两年来的衰老十分清楚。他试图去看洛雷登的脸,但是挪不了位置,只能尽力伸长脖子。仍然没用。四周弥漫着一股糟糕的气味,他闻出那是在烧骨头。身后的炭火上煨着一口铁锅,烟雾缓慢上升,从茅草屋顶的一个洞飘了出去。

一个男孩出现在门口,短暂地挡住了日光,洛雷登叫他让开。

“对不起,”男孩回答,“但你不是说……”

“好吧,”洛雷登嘟囔,“放在台子上就行。”

男孩走过去,放下手里拿的东西,那是一个托盘,上面放满挽成小团的细丝,每一束都只有手指大小。“我做的还对吧?”男孩怀着希望问。

“挺好。”洛雷登头也不抬地低声说,“现在把它们摆开,摆在我能拿到的地方。我得趁胶水冷却之前把活干完。”

男孩听话地沿着工作台边缘排好细丝。洛雷登放下刨子,用手指抚摸木料表面,然后转过身。亚历克修斯看见了他的脸——

——然后觉得脑袋猛地往下一沉,原来是他靠着的那个肩膀挪开了。他睁开眼睛,嘟哝了一声。

“对不起,”身旁的人说,“我不是故意惊吓你的。”

并排坐在冷石凳上的是一个女人,也就是刚才被他当成枕头的肩膀的主人。她观察了一会儿亚历克修斯窘迫的神情,然后笑起来。

“我诚心道歉。”亚历克修斯说,他仍然因为睡意和头疼而头昏脑涨,大概是刚才睡觉时的姿势不对,“我没意识到——”

“没关系,真的。”女人说,仍然面带微笑。她的个子应该比看起来还要高,体形丰满,一张圆脸上长着光滑的胖脸颊和小巧的下巴。头发是灰白色的,这个发色似乎早来了五年左右,梳著一个整洁的圆发髻,上面插着一把没有多余装饰的鲸骨梳。发髻把头发拉得很紧,看起来就像犯人的双手被捆到了背后。她穿着一条简单的灰色罩裙,右侧肩膀上有个衣蛾蛀洞,被一双巧手缝补得很好。“我的祖父和你一样,他傍晚总是打瞌睡,和他一起坐在高背凳子上的人就得一动不动等他醒来。”她打量了他一下,微微皱眉,“说真的,你看上去很疲惫。”她说,“你还好吗?”

“还好。”亚历克修斯回答,稍微挺了挺腰背。

“不需要解手?”

“不,谢谢你。”亚历克修斯坚决地说,“原谅我,”他继续道,“你知道董事有没有在办公室吗?我坐了很久,已经不大相信里面有人了。”

女人点了点头。“我刚从那里出来,”她说,“里面没人。”

亚历克修斯叹了口气。“那你觉得我现在离开不要紧吧?”他问,“天应该已经晚了,我还得找个地方过夜。把我带到这里来的士兵没透露多少,但我猜那位董事召我来并没打算提供住宿,”他继续道,“或者可能会给我一间客房,或者把我关进牢里。”

“你是来这里见董事的。”女人的语气有些奇怪,既不是问题,也不是陈述,“没错,已经挺晚了,看起来你应该上床休息。”她站了起来,走到对面,在办公室门口停下。“你想吃点或者喝点东西吗?”

亚历克修斯考虑了一下。“想啊,”他说,“如果不麻烦你的话,我想喝点水。”

“一点也不麻烦,”女人说,“要吃点什么吗?”

“一会儿再说吧,看我还要在这儿坐多久。”

女人耸了耸肩。“没问题,”她说,“这样的话,我们最好快点开始。我们进办公室吧,里面更舒服点。”

“你就是董事?”亚历克修斯问了个愚蠢的问题。女人没有立刻回答,她推开门,走到一张巨大结实的桌子后面,一屁股坐进一张巨大结实的椅子里——就算房顶塌下来,这些家具肯定也毫发无伤——挪动身体找到最舒服的姿势。亚历克修斯跟着进了屋,在桌子对面一张同样厚重但块头稍小、造型更端正的椅子上落座。屋里光线很暗,女人摸索着用火绒盒给一只简朴的陶土油灯点火。

“这样好多了。”她说。宽敞空荡的房间里只有这盏孤灯,光线散射开来。亚历克修斯从前见过的走廊、储物间和档案室的照明都比这里强。“好啦,”她微笑着,脸颊上出现了两个酒窝,让人想起雪地里鸟类的足迹。“欢迎来到思科纳岛。”

“谢谢你,”亚历克修斯回答。他的头现在疼极了,就连油灯微弱的黄色光芒也刺得他难受。“我很抱歉,”他继续道,心里也知道话说得越多越难堪,“我之前不知道你就是董事。我还以为……”

“不要紧,”女人轻快地说,“我叫尼莎·洛雷登。我是这座银行的所有者。”

亚历克修斯点点头,想不出怎么聪明地接话。他注意到她的耳垂上有小小的瘢痕,是以前的耳洞重新愈合留下的。“我应该认识你弟弟,”他说,“巴达斯·洛雷登。”

她表情不变,点了点头。“我想你也见过我的另一个弟弟,高戈斯。”她说,“他提起过你。”

“是的,”亚历克修斯说,“没错,我和他见过一次。时间很短。”

她若有所思地注视着他,仿佛亚历克修斯是她为晚宴购买的一块昂贵的肉,而她正在考虑拿他做成什么菜。“当然了,我还有另外两个弟弟住在中邦,你不认识他们。噢,”她补充道,“我都给忘了,你的水。”

没等亚历克修斯开口,她就离开座位,拿起一个木制水杯,从一只浮雕装饰的巨大黄铜水罐里接水。水罐看着像是一件战利品,或者是邻国君主赠送的国礼。水杯却像是自家做的,不是车床上的产品,而是用凿子费心费力掏挖而成。杯沿上有个小小的裂缝。亚历克修斯接过杯子握在左手里,不确定接下来该做什么。在她对自己说话时大口喝水会显得很无礼吗?但不赶快喝掉她亲手倒的水会不会冒犯她?他突然注意到,这房间太干净、太整洁了。她的表现就像刚租下这里,对所有家具都小心翼翼,以免弄坏了什么东西之后赔钱。那水罐是南边出产的,应该有配套的陶瓷杯子,不知她是不是只肯拿给贵宾用?他脑子里浮现出女人忙碌地收拾打扫房间的场面,这可真是够古怪的。以前家里每次来客人之前,他母亲就会这么做。说不定她就是趁刚才那会儿才把这地方收拾出来的,所以才会让他坐在外面那张冷硬的石凳上可怜巴巴地等着。亚历克修斯举杯抿了一小口。“好吧,”他问,“我能帮你做什么吗?”

她又微笑起来,脸蛋活像烹饪用的那种苹果。“你是想问,”她说,“为什么我让人把你从半个世界之外硬拽到这个你可能只听说过两三次的地方,还把你扔在候见室那么长时间,是不是?这个问题合情合理。后半部分的答案是,我很忙。你要是饿了的话一定告诉我,好吗?”

亚历克修斯点点头,深吸一口气。他不知道自己究竟该不该怕她。她比他年轻三十岁左右,却让他想到自己的祖母。“前半部分呢?”

“噢,我以为你已经猜出来了。”她边回答边目不斜视地从一只陶土浅碟里拿出一把葡萄干来吃,“我想让你帮我施点魔法,拜托。”

亚历克修斯再次深呼吸。不久之前,他还有一套针对这种场合的演说,可以简洁地阐明抽象哲学家与魔法师之间的区别。但那是专门为学生和达官显贵的太太编写的。这位董事并不是这两种人,他决定即兴发挥。

“很抱歉,”他说,“但我不是魔法师,就算想施魔法也没有那样的能力。事实上,我认为没人能做到。我研究的是一种半科学、半形而上学的概念,叫作元理,和时间的結构密切相关。这些年来,我们的研究偶尔会产生不受控制的奇怪副作用,而这些副作用让人误以为是魔法。但因为我们谁也不知道这种现象究竟是——”

“当然了,”尼莎·洛雷登有些不耐烦地说。“这就是最让人恼火的地方。你们对它一无所知。”她把胖乎乎的手指交织在一起,透过这个动作,亚历克修斯意识到这女人确实是个在银行业做成巨头的能人。“你不理解魔法,但能够施法。我理解它,但不能施法——至少不能达到我想要的效果。我想和你做个交易:我教你,你帮助我。怎么样?”

很久以前,亚历克修斯曾有个开锯木厂的叔叔。叔叔锯木头是一把好手,其他方面却不怎么样,但他的妻子(第二任妻子,比他小十四岁)却有着出色的生意头脑。她教了年轻的亚历克修斯一些谈判的窍门。第一:如果对方滔滔不绝,一定要简单地总结他们的意思。第二:最好开门见山,尽快切入正题,讨论交易本身。第三:让对方知道一些你的弱点。第四:让对方觉得你已经摸清了他们的底细。第五:永远不要尝试让对方无利可图的生意。巧合的是,他那位姑姑也是矮胖身材。

“你说你理解魔法,”他说,“这很有趣。我们——我所属的学会和学者们——承认世上有天生就能理解甚至操纵元理的运行的人。我们叫他们‘天赋者’。一般来说,他们似乎不会意识到自己的能力。你是说你也是天赋者吗?”

尼莎·洛雷登弹了弹舌头。“我的话你也听到了,是吧?”她责怪地说,“你们口中的‘天赋者’并不理解魔法,但是能够使用它。我正好相反。你我二人之中,天赋者并不是我,教长大人,而是你。”

亚历克修斯刚想回应,但紧接着,他明白了她的意思。他安静下来。

“你说得没错,”尼莎·洛雷登继续说,“你从来都没有意识到你自己的能力。拜托,仔细想想。关于我女儿和我弟弟巴达斯的那件事,你可是用了挺强的魔法。我打赌你没法告诉我你具体是怎么做到的,对不对?”

亚历克修斯犹豫片刻,这才开口。“对,”他说,“我确实不能。好吧,我能够非常笼统地解释,但是没法描述每个步骤是怎样的。”他皱眉说道,“你是说你能解释?”

尼莎忍住一个哈欠。“哦,当然,”她说,“道理又简单又复杂。打个比方,举起一块巨石的方法非常简单,但只有力气极大的人才能做到。我知道怎么举起东西,但没有那份力气,没法到处举石头玩。魔法也是一样的道理。”她盯着他的眼睛看了一会儿,继续道,“我看得出你对我的用词很不舒服,但我想不出更合适的词了。我想你大概可以管它叫‘与元理操纵相关的异常物理现象’,但我觉得太拗口了。你拿定主意了吗?想还是不想学?”

亚历克修斯想起了他叔叔的妻子。“你是想让我买我没看见过的货物。”

“不。”尼莎回答,“我提出的交易是:我们互相同意对方的条件,然后你得到货品,之后你再付钱。毕竟,在你学会我要教给你的东西之前,你是做不成我想让你做的事的。”

“好吧,”亚历克修斯谨慎地说,“先告诉我你想让我做什么。”

回答之前,尼莎再次瞪视他。这应该是为了让他不自在。效果立竿见影。“并不比你为我女儿做的事更难。”她说。

亚历克修斯摇摇头。“虽然我不太确定,也不太明白,但我认为佩里美狄亚城之所以被攻陷,部分原因正是我为你女儿做的事。至少,它引起了一系列麻烦,还让我大病了一场。我不想再被卷进那种事了,就算这意味着我无法学到你想教给我的东西。反正,”他以一种他姑姑准会欣赏的方式耸了耸肩,补充道,“我对此也没什么兴趣。”

“很好。”尼莎说,“我告诉你一些我家族里的事吧。你已经知道,还住在中邦的时候,我弟弟高戈斯想让两个城里来的有钱年轻人强奸我,事情败露后,为了掩人耳目,他又杀了我的父亲和丈夫,还试图杀掉我和巴达斯。高戈斯逃走后,几个弟弟把这一切都怪到了我的头上——没错,我确实曾和那两个小伙子眉来眼去,想让他们把我带去佩里美狄亚。高戈斯把他们也杀了,也就是说他杀了我女儿的生父。尽管如此,”她轻轻摇头,“高戈斯和我现在关系仍然很不错,至少,我们是彼此仅有的家人了。克利法斯和佐纳拉斯因为巴达斯的原因,拒绝和我们俩和解。

“说到高戈斯,他真的很相信家人这个概念。我不怎么在意,有没有都无所谓。我把女儿锁进了牢里,因为她脑子出了毛病,一直不停地发起威胁,嚷嚷各种可怕的事。高戈斯觉得我这么做很糟糕。但她的威胁大多是针对巴达斯的——高戈斯很宠巴达斯,一直如此——他只能承认我做了正确的选择。你看,高戈斯和我都是有生意头脑的人,我们知道怎么减轻损失,怎么抛弃过去,也知道齐心协力才能开创一番事业。我们也做到了。”

尼莎停顿了片刻,让亚历克修斯消化她的话。“我想,我们两人最重要的特质,就是一心一意和讲求实际。我们对生死、爱恨和对错都很理智。对待那个被你冠以冗长名字,被我们叫作魔法的东西也一样。我们就是这样的人。如果你觉得自己还能选择帮不帮的话,”她微微一笑,“那我只能说,作为一个老人,你很天真。”

亚历克修斯点点头。“你是想让我为你杀人吧,杀很多人。”他说,“只杀一个人没必要用魔法。”

“噢,不是,”尼莎说。“你又没好好听了。仔细点,动动脑子。我们不是想让你杀人,实际上正好相反。想杀巴达斯的人,是之前的你,记得吗?是我们阻止了你。至于现在,”她愉快地继续说,“我们想请你让巴达斯重新爱上我们。这其实是为了高戈斯,而不是我,但我也会高兴的。是时候让我们这些活下来的人重新成为家人了。而且,”她补充,“我们的生意也用得上他。你是巴达斯的朋友,你就不想看到他和他最亲近的家人重归于好吗?”

亚历克修斯用手心摸了摸胡子。“我明白了,”他说,“你想让我把你弟弟送给另一个弟弟当生日礼物。”

尼莎笑了。“为什么不呢?”她说,“毕竟,这是他想要的。”

男孩抬起头,脸被火光照得通红。

“为什么要在又冷又黑的时候干这种活?”他问,“放在夏天,我们一天就能做完。”

洛雷登凝视着火焰,没有转头。“要在树汁少的时候动手,”他说,“这样木材更容易干燥。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都要等到地上积雪有一尺深才砍树。”

男孩看着他。“你不是城里人吧?”他问,“我是说,不是城里长大的。”

洛雷登摇摇头。“我的老家是个你没听说过的地方,”他面无表情地说,“那里会下大雪,春天的气候和现在差不多。”

男孩打了个哆嗦。“听上去真可怕。这里已经够糟了。我想我要过很久才会习惯。”他可怜兮兮地说。洛雷登微笑起来。

“必要的话,你能习惯的事情多着呢。”他说,“你现在该做的就是多加点衣服,都这么大的人了,不该需要我提醒你这个了吧。”

男孩盯着火,似乎想知道洛雷登在看什么。“你以前就是做这个的吗,”他问,“在你来城里之前?”

“不,也不算。我们都是农夫,普通人。但做农夫必须懂很多事。我们从来没有买过任何能自己做出来的东西。除此之外,我还学了很多其他手艺,也没觉得有什么。我是说,”他笑着补充,“这也不难,是吧?”

男孩拉长了脸。“我觉得很难。”他说。

“你当然会这么觉得。”洛雷登愉快地说,“我猜你也不会钉马掌,建房子,打铁钉,铸锅,或者编绳索。我都会。当然,技术不是特别好,但也够用了。不过我承认,我摆弄木材的手艺比大多数人强一些。这活儿很轻松,也不枯燥,能赚不少钱。这里的人们手都特别笨。”

“笨得就像一帮农夫。”男孩说,“噢,抱歉,无意冒犯你。”

洛雷登摇摇头。“不是农夫,”他说,“是平民。两者是不同的。我以前不觉得,但事实如此。不过,这不关我们的事。我得说,幸好这儿有军队,让我们源源不断地有活干,而且交了货就能拿钱。”

男孩舔着牙齿。“他们不是要求要用紫杉木或者桑橙树的木料吗,”他说,“为什么我们要砍白蜡树?”

洛雷登低声笑了起来。“小伙子,”他说,“那帮人连紫杉树和芹菜杆都分不清。他们要紫杉木和桑橙树,也是在某本书里看来的。只要我们用生牛皮加固,白蜡树完全没问题。”

他往火堆里扔了一块木头,然后躺下来,双手垫在脑后。山谷里远远地传来狼嚎。男孩猛地坐起身。

“镇定点。”洛雷登笑道。

男孩紧张地看着他。“那是狼啊。”

“当然了。赶快睡吧。”

“但是肯定……”男孩环顾四周,好像火光边缘随时会出现发光的狼眼一样。“我们不该爬到树上吗?”

洛雷登打了个哈欠。“你想爬树就去爬,”他说,“如果还能找到树的话。我们今天应该已经把最后一棵给砍掉了。不管你睡哪儿,都该尽早睡下,明早还有很多活要干呢。”

男孩明显没有被说服。“好吧,至少应该有一个人守夜。”他说,“以防万一,对吧?”

“你自便,”洛雷登坐起来拿过工具包,垫在脑袋下面,闭上双眼,“晚安。”

他几乎立刻便睡着了。意识到这一点,是因为他发现自己正站在(已经不存在的)佩里美狄亚城门楼的防御墙上,目光越过城外草原人的帐篷,望向东边那条似乎一直延伸到天上的河流。一旁的走道上站着哥哥高戈斯,他们关系和平,差不多算得上友好。高戈斯正在给他讲思科纳的战事,可他并没有认真听。别人讲的战争故事一般都很无聊。

“你应该来思科纳。”高戈斯在说,“这座城市大限已到,他们终究会赢,待在这里没好处。我在思科纳需要你这样有经验的人。”

洛雷登看着自己摇了摇头。“谢谢,不用了,”他说,“我为什么要奔波大半个世界去替你卖命?眼前不就有一场战争吗?我又不是雇佣兵。”

高戈斯冲他皱了皱眉头,似乎被冒犯了。“不是那样的,”他说,“你是我的家人。我們应该待在一起。”

“我要是你的话,就会避开这个话题。”另一个洛雷登回答,“就算离开城市,我也会去一个能靠正当劳动吃饭,没有人老想要我命的地方。”他耸耸肩,“我甚至可以做回农夫。”他停了停,“我说了什么好笑的吗?”

高戈斯咧嘴笑起来。“抱歉,”他说,“我不是故意没礼貌的,只是想到你要回农场就忍不住。连猫都会笑的。”

“好吧,”洛雷登说,“我可以靠一门手艺吃饭。我能干的可多了。”

“说三个看看?”

洛雷登想了想。“我可以当制轮工,”他说,“或者修桶匠。记得吗,以前家里的桶都是我修的。”

“修完还是漏水,”高戈斯说,“你从来都没法让新桶板严丝合缝。记得那年受潮的玉米种吗,盖子一打开,发现它们都在桶里发芽了。”

“好,不当修桶匠,还有很多其他选择。我可以当铜匠,那个我拿手。”

高戈斯咬了咬下唇,微笑起来。“想想你背着工具包,在村里走来走去修补锅子的样子。承认吧,弟弟,只要不是见血的营生,你就做不好。你应该继续做你擅长的事,和我一样。归根结底,什么工具干什么活。我生来是挣钱的,你生来是杀人的。这和对错无关。”

“见鬼去吧,”另一个洛雷登厌恶地说。旁观这一切的洛雷登全心感激这场对话从来没有发生过。现在城市已经毁灭,也再也不会发生了。“你这话真讨人厌,而且根本不对。你说得好像我是一辆收尸人的马车一样,周围永远有一群石头砸不中的乌鸦。而且,不知道你中了什么邪,觉得自己是个生意人。”他恼火地说,“要说家里有谁靠杀人出人头地的话,那应该是你。”

高戈斯用手肘撑着护墙,看着远方的帐篷。“这一点我不否认。”他说,“这些年来,我做了很多后悔的事。但每次都是为了解决问题,我从来没有以此为生。如果摊开来说,”他慢慢转过身,看着弟弟的眼睛,“那我得强调,至少我出人头地了。你却一辈子都在狼狈挣扎,每天要面对新的血战。当然,你总是赢,另一个倒霉蛋总是会死。但你又得到了什么呢?至少我每次杀人都有目的,都面临无法避免的情况。”他叹了口气,转开眼神。“我和你说实话,”他说,“如果我是你的话,晚上肯定睡不安稳。”

——而这显然是某种信号,因为巴达斯醒了过来,看见了第一缕天光,一轮冰冷虚弱的太阳正在灰色的云层中游走。男孩在几尺远之外睡熟了。巴达斯微笑起来,用脚尖戳了戳他的肩膀。

“醒醒,”他说,“好消息,狼没把你吃掉。”

男孩哼哼着翻了个身,拽着毯子。洛雷登把它扯了过来。男孩嘟囔着坐起来,用指关节揉着眼睛。

“把楔子拿出来,”洛雷登说,“去呀,我们有很多活要干。你最好认真点,今天的活很关键。”

男孩咕哝一声,从地上爬起来。洛雷登没听清他在说什么,但大概猜得到。他在木材截断的一端坐下来,查看上面的年轮。

“我现在做什么?”男孩问。

“拿把锯子,”洛雷登回答,“我们得先把树枝修掉才能做其他的。”

修整完原木的时候,太阳已经高挂在空中了。四周无风,甚至还有一点暖意。“我们可以从这里削出四条木料。”他说,“如果谨慎一点的话,五条也有可能,取决于它断得干不干脆。好,你坐到原木上,我把第一个楔子敲进去。”

他把楔子的前端压在画好的一条线上,单手拿着斧子,轻柔稳健地用斧背敲击,直到确定楔子已经嵌入木头。然后后退一步,右手握住斧柄,左手扶着斧柄末端的圆头。他集中精神,目不斜视,挥起斧子向下砸去。斧背不偏不倚地击中了楔子,一条裂缝沿着他画出的线开始延伸。

“看明白了吗?”他直起背问。

“没,”男孩回答,“从我这儿啥都看不清。”

洛雷登叹了口气。“到这儿来看,”他回答,“看到这儿裂开了吗?”

又敲了十一二下之后,裂缝增加了五寸左右,可加塞一个楔子了。洛雷登从裂口上方小心翼翼地把它敲进去,每次敲击的力道都和斧头从手中自然落下差不多。“这很重要,”他停下来。挥几下斧子就累成这样,大概是懒了,或者老了。他趁着喘气的空当继续说:“别忘了我教你的,让斧子本身的重量来完成工作。”

“没忘。”

又敲了两下,裂缝已经很宽了。第一个楔子掉了出来,洛雷登捡起来,将边缘压进裂缝最上端几寸的位置。“就这样继续敲。你在认真看吗?”

“当然了,”男孩底气不足地回答,“我在看呢,不骗人。”

洛雷登哼了一声。“你得仔细,”他责备道,“这比你想的复杂多了。不是劈开就完事,必须劈得利落笔直,不然我们的时间和这棵好树就都白费了。说起来,你弄丢的斧头找回来没有?”

“我一会儿会去找的,我保证。你继续吧,我在看呢。”

“你最好看仔细点,下一次就轮到你来了。”

洛雷登对工作进度感到很满意。每一个楔子都把裂缝撑得更开了一点,让木材沿着他选择的方向渐渐分开,也让一个个楔子逐渐松动,直到可以毫不费力地取出来。太神奇了,他想,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在享受机械带来的便利。换成其他人,很容易产生错觉,觉得自己要什么有什么。最后一个沿着对角线敲入的楔子切开了木材剩下的几寸。两半原木各自翻到一边,像代数命题一样整洁而协调。他点点头,把斧头交给男孩。“该你了,”他说,“把这两半各自劈开,搞砸的话,我让你走路回家。”

男孩气愤地看着他,弯腰去捡楔子。“我打赌你第一次的时候搞砸了。”他说。

洛雷登笑出了声。“事实上,我第一次做得很成功,”他说。男孩跪下去研究木料,“第二次却把木材毁了,砸烂了楔子,还弄坏了斧头。那之后我足足两天没敢在家里露面。”

“哈。”

男孩显示出年轻人特有的无法坚持太久的高度专注,认真查看着木纹,脸上褪去了笑容。洛雷登似乎在以局外人的视角观察曾经的自己,跟梦中一样。他还记得那种令人抓狂的犹豫,以及不允许自己寻求帮助而产生的挫败感。要找瑕疵,每块木坯里都有个弱点,重要的是找到它。但是他沒有说出口。让男孩自己摸索,才永远都忘不掉。

“好了,”男孩抬起头,看见了树桩,然后把木料推过去,抵在上面。洛雷登赞许地点点头,但男孩没朝他看。这是个好现象。

“这一次,”他说,“看在老天的份上,别把斧子又砍坏了。如果我们得重新做斧柄的话,这一周都得耗在这里了。”

“知道啦,”男孩不耐烦地说,“别打搅我。”

“对不起,”洛雷登和善地说,“你继续。”

男孩深吸一口气,开始敲打楔子。斧头对他来说太大太重,单手用起来很不方便,楔子敲不进去。第三次尝试的时候,他敲到了自己的指关节,痛得骂了句粗话。

“要我帮你敲进去吗?”洛雷登问。

“没事,”男孩恼火地说,“我能行。”

洛雷登不说话了。在脑海深处,他能看到父亲演示的劈开裂缝的另一种方法:站直身子用一只脚固定楔子,一只手握着斧柄末端,让斧头像钟摆一样自然落下,这样微小而谨慎的力度刚好能把楔子敲进木头。他记得自己试了无数次仍然以失败告终,指节破皮出血,满脸通红,眼泪就要夺眶而出,还被父亲支到一边让他别挡路。的确,活是要干下去的,没时间让他做学术研究。“站直了,用脚把楔子固定住,”他说,“这样会轻松一点。”

男孩挺起身。洛雷登看向别处,接着又把目光集中到自己的手上。他看到了手掌边缘和前三根手指第一和第二关节之间的茧子,以及左手手腕内侧的那块紫色瘀血处没有汗毛的皮肤。这些都是这门手艺留下的特有而不可避免的伤痕。在过去的两年里,逐渐变成了他身体的一部分。世上每一份职业都会在身体上留下特定的损伤,茧子和瘀血已经算好的了。一个擅长观察的人能根据这些印记得知他曾经的身份和营生,或者至少能猜出他现在的工作。

斧头敲击楔子的脆响让他抬起头来。“它进去了。”男孩骄傲地说。洛雷登点点头。“稳着点,”他回应道,“别乱来。”男孩没有回答,他正专心致志地干活,不需要额外的提点。洛雷登转过身,从敲击声中辨别男孩做得是否正确。听起来不坏。

“好啦,成了,”男孩说,“你帮我看看合不合格。”

洛雷登严肃地察看着他的成果,就像一位上校在检阅军队。“不坏,”他说,“现在你可以敲另一个了。我去准备剥树皮。”

“噢。”男孩再次拿起斧子,这次不怎么兴奋了。洛雷登走到马车旁,从车厢里拿出刮刀。天上的云已经开始聚集,如果不想在瓢泼大雨中干活的话,最好现在就动手。他用拇指检查了一下刀刃,锋利得足够刮下大片树皮。其实对于这个用途来说,刀刃稍微钝一点更好。他转身往回走的时候,听见了斧头敲进楔子的声音。

“这就对了,”他大声说,“谁知道呢,说不定能把你磨炼成一个好弓匠。”

高戈斯·洛雷登的船在思科纳海湾落锚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他决定拖到明天再去做报告。毕竟这不是什么急事,死掉的敌人等到明天依旧是死的,后天也一样。没有理由现在就辛辛苦苦去爬那个陡峭的斜坡,然后在董事办公室外百无聊赖地等一个小时,直到他姐姐屈尊召见。他更想回家脱掉靴子,把脚搁到脚凳上,拿着一杯热香料红酒欣赏夕阳朝沙斯特的方向缓缓落下。

他下了船,沿着贸易码头一路踱步,暗自记下自己离开这段时间里靠岸的船舶,然后和脑子里的信息对照:两艘科里昂来的矿石货船(为什么铜料生意这么火?有人想垄断市场吗?);一艘从南海岸来的大货船,载着三十根堆成金字塔形状、和船身几乎一样长的杉木;还有五六条从群岛那边来的轻盈独桅快艇,其中有三条他从来没有见过。码头这么繁忙是好事,意味着商人们有信心。

和平常一样,傍晚在码头溜达的人都是想在晚餐前散个步的,这似乎是思科纳岛居民生活的核心。开店摆摊的商贩每天这时候生意最好,商人们也会在这会儿聚在酒馆的白色雨篷下谈生意,或者一起哀叹谴责最近让他们赔了钱的事。手艺人和店铺老板在家人的簇拥下沿着码头边弧形的海堤漫步;夫妻挽着手臂,直视远方,免得无意间和不喜欢的人对上眼神,不得不停下來寒暄;孩子们则在银行仓库外摆放的木桶和草捆之间相互偷袭打闹。愉快的谈话声弥漫在一起,变成低沉的嗡嗡声。这声音总是让高戈斯想到天气炎热时慵懒的蜜蜂,以及以前家里果园中的那七个蜂巢。那是他小时候怕极了的东西,也许正因为这个联想,傍晚的码头才让他觉得不舒服。他更喜欢去广场散步,让孩子们围着雕有三头愁眉苦脸的狮子的喷泉周围玩耍。

他离开码头,顺着海滨步道一路上坡走到广场,路过左侧的新银行办公建筑。建筑的正面还被脚手架遮挡着,像是覆盖了有三百年岁数的藤蔓一样。他一直不知道拆掉脚手架后是什么样子。由于它过于高大壮观,反而不怎么引人瞩目,不知情者可能从旁边经过也不会瞄上一眼。这部分是因为整座建筑都建在俯视着城镇的那座岩山中,只有山侧一面临街,就像采石坑垂直的陡壁一样。但最主要的原因是,它没有浮夸的立柱和柱廊,也没有建筑师特别喜欢的各种乱七八糟的装饰。没必要向思科纳的居民强调这座建筑的重要性。这点他们早已知道了。

思科纳银行的董事如此不屑于炫耀,几乎到了傲慢的程度,一心要证明自己没什么需要证明的。高戈斯在脑海中品味着这句话,微笑起来。这话出自沙斯特学院那位自负的院长之笔,他们一个月前在截获的信件中看到的。总体来说,他承认,比起他姐姐挑的这种平坦的墙壁加一张屋顶完事的风格,他还是更喜欢沙斯特那边俗气的、乱糟糟的复杂建筑。但他并不确定自己的品位是否靠得住。他姐姐常常说,沙斯特的每一块檐板、每一根楣梁都沾着血,是强迫劳役的压榨成果。每到这时他都选择闭上嘴。经过喷泉时,他脸上的微笑变成了苦笑,向左拐进了三狮街。他的住处就在那里。

刚转过街角,一个速度极快的小东西就猛冲过来,叫着:“爸爸!爸爸!”撞进他的怀里,把肺里的空气都撞了出去。他后退一步,放下行囊,将那东西抱起来,平视着她。

“你好呀。”他说。

“我脑袋撞到你的皮带扣上了,”他的女儿用责备的语气说,“撞得很痛。”

高戈斯郑重地察看她太阳穴处浅浅的红印。“这算得上是光荣负伤,”他说,“我们去问问妈妈该不该给你发奖章。”

小姑娘笑起来,眼神狡黠。“拜托了,给我发块奖章好吗?”她说,“我真的很想要一块。勇敢的人都能得奖章。”

“没错,”高戈斯一边回答一边把她放下,牵住她的手。“所以你要勇敢,不能因为撞到了脑袋就哭。”

“好的。这样就能得到奖章了吗?”

“还要把晚饭吃光。”

“噢,”小姑娘若有所思地皱起眉头。“其实我不是真的想要奖章,”她说,“我不太饿。”

“真的吗?”高戈斯假装生气,“这就是说,你一下午都在吃坚果和蜂巢蜜,根本没给正经食物留肚子。我太了解你了,我的姑娘。现在快回去告诉妈妈我到家了。”

他看着她一路跑进家门,心里不知第几次后悔当初同意用她姑姑的名字,给她取名叫尼莎。依他看来,这不是个好兆头,远不如用她母亲的名字合适,或者随便选一个别的也行。我不介意她拥有她姑姑的那份头脑,他对自己说。或者她的意志力,甚至她那种容易让人误认成冷漠和残酷的清晰思维。但其他的就算了。只能希望她这些方面随母亲吧。

以他的身家和地位来说,高戈斯的房子算比较低调。但以思科纳的标准来看,它仍然很大,并且将主人的品位和阅历展露无遗。房子中心的天井和环绕四周的回廊是按照本地风格修建的,但和思科纳岛上其他造型封闭、有着四面冷峻的墙壁和狭窄窗孔的房屋不同,高戈斯在房子向海那一面修建了岛民风格的露台,可以眺望海峡对面的沙斯特和内陆的山脉。按照他的设想建造露台时,工人们很费解,坚持管它叫瞭望台,误以为这和他在银行的工作有关。也许在他们的想象里,他会拿着蜡版和笔坐在那里,记录驶进码头的船只,或者一边看着地图和军事教科书沉思,一边计划战争的下一个阶段。幸好露台够高,几乎无法被人俯视。于是,银行经理慵懒地坐在巨大杉木椅里的场景——身边是倚在一堆靠垫上的妻子,脚边是玩积木的孩子们——只有零星几个邻居看到过。

这还不是最让人非议的。室内装潢透出一股奢靡的佩里美狄亚风格。墙上是湿壁画;回廊边缘排列着长势繁盛又无法食用的盆栽植物;天井中央立着一座喷泉,以一眼自然温泉供水,据传一家人常常在其中洗浴。让邻居们十分恼火的是,高戈斯的仆人都是外邦人,而且极不情愿谈论主人家的怪癖。由于他们同时也是高戈斯的私人保镖,逼供是公认的不明智的做法。这样引人遐想的信息空白导致的后果之一就是,围绕着高戈斯产生了大量让人迷惑不解的谣言和猜测。有一则怪异传言称他曾经给自己的姐姐拉皮条,谋杀了父亲和一半的家人之后逃离了故土。不用说,没人真的相信这个天马行空的说法。但有不少比较理智的人认为无风不起浪,为了大家着想,最好让高戈斯过去的某些秘密继续长眠。

他在门房扔下行囊,径直走向天井。每天傍晚,妻子都在那里。她把书桌搬到了回廊的荫蔽下,刚好在喷泉溅水的范围之外。他在阴凉中站了一分钟左右,看着她用心抄写一份法律档案,每写完一行都停下来仔细阅读,逐词对照检查。一缕长长的黑发从她脑后扎紧的发髻中松下来,在离墨水瓶很近的地方危险地荡着。

“小心点,赫丽斯,”他轻声说,“你要把墨水弄到纸上了。”

她手抖了一下,差点弄翻墨水瓶。“笨蛋,”她微笑着回应,“别这么吓我。看来你还没死。”

“如你所见,确实没有。”他穿过天井,轻柔地在她的脸颊上落下一吻,“一切都好吗?”

她点点头。“有几个人来找过你。昨天是个商人模样的中年人,今早是个老头。他们都说不是什么要紧事,可以等你回来再来见你。维多把北海岸的文件送来了,我正在誊写。卢哈在学校和人打架,被打发回来了。”她皱起眉头,“已经好几次了。噢,还有,她想让我们明天过去吃晚餐。”

他們两人之间,不需要明确说出“她”是谁。总体来说,赫丽斯已经出色地适应了她这位姑姐渗透一切的强烈存在感。早在与高戈斯结婚之前,她就知道自己无论在哪个方面都无法和尼莎·洛雷登竞争。尼莎一旦开口,高戈斯就会言听计从,而她只要下达命令,他一定从令如流。赫丽斯隐约知道,这和过去发生的一些不愉快的事情有关系,而她足够明事理,并没有追根究底。事实上,她就是靠明事理这一点立足的。如果她是童话故事里那个被禁止进入城堡中上锁密室的公主,那么她永远、永远都不会乱闯,而幸福快乐的结局会来得比计划早很多。制造事端和插足高戈斯与尼莎之间的关系不是她会做的事,正相反,对她而言重要的事情都属于尼莎没有参与或缺乏兴趣的领域。

这样的妥协既简单又有效,只有在高戈斯因为公务出远门时才暂时失去效力——更具体地说,是那种必须在外衣下穿上锁子甲、在背包里放上三天口粮的公务。以前她还能够不去想这些事,但自从他上次好不容易从被草原人攻陷的佩里美狄亚逃出来,她就无法继续保持完全超然的态度了。除此之外,她代表的是他在这栋房子里的那部分生活,所有不愉快的事物都不能进门。他在外界的一切行为,不论是工作,和姐姐的关系,甚至是偶尔的不忠(极少发生,至少没有给她怀疑的理由)都可以被看作另一个恰巧与他同名同姓的人所做之事。既不会引起她的兴趣,也和她毫不相干,就像他对持家和采购晚餐的蔬菜没有兴趣一样。

“明天。”高戈斯重复了一遍,在她身旁的椅子上坐了下来,越过她的肩膀瞧着正在誊写的抵押契据。“真烦人,本来想明天把我离开这阵子积攒下来的工作解决掉的。你知道吗,有时候我希望她能为别人考虑考虑。”

赫丽斯看着纸页,没有回应。很久之前她就弄明白了,尽管高戈斯经常说他姐姐的坏话,但这种特权是他独有的。好在她感觉尼莎喜欢自己,至少是认可。就像一位象棋棋手认可一颗乖乖待在原位、不在棋盘上乱窜的棋子一样。

“要誊写的还有很多吗?”高戈斯问,“我想在晚饭前绕着广场散散步。”

赫丽斯摇摇头。“今天是写不完了,实在长得要命,光是土地描述就有两页纸。”她犹豫了一下,皱起鼻子。“那块地很大,我们的客户里什么时候有这种地主乡绅了?”

高戈斯笑了起来。“你真该亲眼看看。”他说,“三平方里的岩石和灌木,半棵有用的树都没有,就算忙活一辈子也种不出庄稼。那对兄弟——两个人都快七十了——早就放弃务农了,只靠织鱼梁在西边那个小采石坑里捕鲑鱼过活。他俩死之前,我们别想看到半个子儿。但那两个自力更生的老头管这叫长期投资。”

“好吧,”赫丽斯说,“我相信你懂自己在干什么。好啦。”她在刚抄完的条款下面用乌木尺子画了一条直线,然后把墨水瓶的塞子塞好。“今天就到此为止吧。你帮我把桌子抬回去,我去叫卢哈和尼莎准备出门。”

他们走到广场上的时候,天已经差不多黑下来了,其他居民基本结束了晚间散步。围绕着喷泉的摊贩正在逐渐收摊。幸运的是,他们都认出了高戈斯·洛雷登,于是很快展开桌架,铺好台布,重新把货品摆出来。赫丽斯给尼莎和卢哈各买了一块蜂蜜蛋糕,为晚餐购置了奶酪和香肠,还买了一块钱的肉桂给红酒调味。高戈斯则忙着和一位老朋友讨价还价取乐,练习自己的砍价能力。最后由于砍得太成功,不得不买下了本来不想要的一支削笔刀和一块写字板。

“赫丽斯,”他冲广场另一边喊,“我出门没带钱,你身上有七块钱吗?”

摊主笑着说他的信用很好,可以赊账。高戈斯一脸羞愧地保证第二天一早就派儿子过来送钱。摊主执意把货品用一块上了蜡的方形丝绸仔细裹好,系上一根红线,然后很快收了摊,扛起桌台和打包好的货品,吹着快活的口哨离开了。

“又买了一支笔刀。”赫丽斯叹了口气,“家里有一整盒你看都不看一眼。从我认识你到现在,你从来都只用那把锅柄做的旧笔刀。”

高戈斯耸耸肩。“我怕把好的那些带出门就弄丢了。你知道我的德行。要是弄丢旧笔刀,或者衣兜破了洞掉出去了,反正是我自己做的,也不可惜。而且,”他补充,“它也够用了。拿它削笔是没问题的。对笔刀还能有什么要求呢?”

“胡说,”他的妻子回答,“你就是乐意用又破又旧的东西。”

“又破又旧又好用的东西。”高戈斯一本正经地说。赫丽斯笑了起来,笑声有点尖锐——这就是为什么你还和我在一起,而不是和出远门勾搭上的那些女孩……她转而招呼孩子。“来呀,我们该回去了。”

不用说,尼莎抗议起来,提出想去喷泉里踩水,还有模有样地为此辩护了一番。她的父母明智地无视了她。卢哈咽下最后一点蜂蜜蛋糕,把手指上的蜂蜜和杏仁碎舔得干干净净。大家刚准备往回走,高戈斯却停了下来。

“我去去就来。”他说,“你们先走,我会赶上的。我看到了一个很久没见面的熟人。”

赫丽斯点点头,带着孩子走了。高戈斯在喷泉投下的阴影中站了一会儿,在阳光照不到的地方打量着唯一一个还没有收摊的摊位,有个老人正在那里买面包。距离高戈斯上次看见他已经过了两年,那是在佩里美狄亚,城市被草原人攻陷之前那晚。后来他听说老人逃出来了,仍然活着。但据谣言说,他住在岛上,靠一位年轻商人和他妹妹的资助生活。高戈斯皱起了眉头。他虽然不明白缘由,但知道前任教长亚历克修斯是位非常重要的人物,足够引起他姐姐的注意。既然他出现在思科纳,说明是她让人把他带过来的。如果是这样的话,他为什么要在广场上买打折的陈面包呢?

他安静而迅速地穿过广场,下意识地找到可供躲藏的阴影。但他还没来得及开口,老人就看见了他,并认了出来。

“高戈斯·洛雷登。”他说。

“教长,”高戈斯回应,礼貌地点了点头。“您看起来气色很好。”

亚历克修斯微笑起来。“你也一样,”他说,“不过这话由我说出来才是实话。”他犹豫了一下,想起学院里他房间中的那次交谈,没法继续寒暄了。

“您愿意和我们共进晚餐吗?”高戈斯问,“我家今天有扁豆汤和羊腿,刚才我妻子还买了一些挺好的香肠。我家离这里不远,就在拐角。”

亚历克修斯看着他。高戈斯想起了刚才和文具摊主讨价还价时对方的眼神。这是一笔交易,以妥协换妥协。“你真是太好心了,”他说,低头看了一眼手中那块硬邦邦的大麦面包,“但我想你妻子肯定不愿意招待我这个不速之客。”

“完全不是这样,”高戈斯回答,“我们喜欢招待客人,而且食物也足够吃。我家厨子总是多做一个人份的食物,最后都进了他的肚子。他真该减肥了,不然不知哪天就会被餐具室的门给卡住。”

“既然如此,”亚历克修斯说,“那我就叨扰了。”

来到思科纳的短短时日里,亚历克修斯见到的都是高大的官方建筑,以及他用自己第二好的外套和鞋子做抵押才住下的那座便宜旅馆。到目前为止,他还没进过这里的普通房屋。他不得不承认自己有些好奇。至于为什么,他并不知道。自从离家加入学会,他的大半辈子都是在宿舍和单人寝室里度过的,真正见过的普通住所只有他自己的家,以及把他救出佩里美狄亚的商人——文纳德和他妹妹维特里丝的家。两者差异巨大,根本无法据此推断出一般房屋的内部构造。他想看看高戈斯·洛雷登的房子,仅此而已。

高格斯的家和先前两个住宅完全不同。这屋子就像他自己的家被切开之后像翻兔子皮似的从内部翻出来一样,院子并不是环绕着房子外侧,而是建在房子中央。以他看来,再没有比这更不方便的设计了。如果想去对面的房间,要么得挨个儿经过许多房间,要么就得走过一片草地。如果碰上天黑或者下雨,就更麻烦了。而且,由于这一小块空地四面都被高墙围绕,所以不论什么时候采光都不好,显然无法种植蔬菜水果,这样一来,院子还有什么用呢。他猜想之所以产生这样的建筑风格,是出于这些人对防御和安全的需求。正因为如此,房子才会修得像一座被高墙防护的小镇。真是奇怪的生活方式,他想。一点也不合他的品位。

但另一方面,这里比他住的旅馆要好多了。尽管这也不是多高的赞美——任何带屋顶的建筑物都比那座旅馆强。洛雷登的妻子是个不到四十岁,容貌和善的女人,看起来真心因为来了客人而感到愉快。他们的小女儿以孩子特有的敏锐察觉到亚历克修斯是个没怎么和孩子接触过、对她的魅力毫无抵抗力的老人。总的来说,看起来是个优秀家庭的样板,适合带着正在学习人类关系的学生来实地考察参观。它几乎像是被特意设计出来的一样,每一个家庭附属成员都经过精挑细选。这么想是因为了解高戈斯曾经的生活、于是产生了偏见吗?很有可能。毕竟,他对家庭生活的了解程度和对住宅一样,实际上高戈斯的家完全有可能和外表看起来一样正常。

对于正常的家庭生活,有一点他倒是很确定:不幸福的家庭里,食物一般都很糟糕,幸福的则刚好相反。据此看来,高戈斯·洛雷登和他的家人确实是表里如一。由于下一顿饱饭还没有着落,亚历克修斯本着学术生涯中磨炼出的精打细算的精神大吃了一顿,而洛雷登夫妻看起来既没有觉得受冒犯,也没有嘲笑的意思。如果高戈斯是有意想制造正常人的表象的话,那他确实做得很好,完全是个和身份相符、殷勤好客的好主人。

最后一个盘子撤下餐桌后,按照这里的传统,高戈斯的妻子带着孩子们安静地离开了,只留下他们两人。壁炉里火焰旺盛,水壶里烧着用来热香料红酒的水,座椅深而舒适,一边的红木台上便利地摆着一块精美的棋盘,不过亚历克修斯隐约觉得它从来没被使用过。通常,饱餐一顿又被火烤得遍体温暖之后,他会直接陷入梦乡,现在却一点困意都感受不到。高戈斯递给他一只杯子,他点头致谢,然后谨慎地啜了一口。杯中的酒很烫,颜色红得发黑,浓香馥郁,味道极甜。

“欢迎来到思科纳。”高戈斯笑道。

“谢谢你,”亚历克修斯又喝了一小口,回味起来,似乎有点年头了,“你是第二个对我这么说的人。也许你是我来到思科纳的原因。”

“我?抱歉,我不知道。”

“噢,好吧。因为把我带到这里的人是你姐姐,我还以为——”

高戈斯的嘴角维持着微笑的弧度。“我姐姐做的事,恐怕有一半我都不怎么清楚。我只能说,她把你带到这里肯定有很好的理由。当然,‘很好’是对她和银行而言。我会尽我所能确保你在这里住得舒心。说到这个,你现在住哪里?尼莎把你安排到银行那边的住所了吗,还是说她让你自己找地方落脚?如果是后者的话,倒是个好兆头,你懂吧?从你的角度而言是件好事。”

亚历克修斯的嘴角抽了一下。“我拜托了那兒的一个文员给我推荐一家便宜实惠的旅馆。说公道话,他推荐的地方确实很便宜。”

高戈斯大笑起来。“如果是猫街的野猫旅馆的话,倒是便宜又实惠。但你住的是老猫旅馆吧?那么,我希望你能在我们这儿住下。不要客气,”亚历克修斯正要说些表示礼貌推拒的话,他便补充道,“老猫旅馆是银行的资产,你不会想住那里的。我明天就让我儿子把你的行李拿过来。”

亚历克修斯决定不再拒绝。不知为什么,这座房子让他觉得不太舒服,但旅馆里让他不舒服的东西更多,比如跳蚤,还有这周过后的住宿费。精神上的不舒服虽然难受,但和思科纳一半的虫子同床更令人痛苦。相比之下,后者的威胁更具体一些。“谢谢你,”他说,“你真是太好心了。”

“这没什么,”高戈斯一边用一柄尖头小勺子仔细地往杯中洒肉桂粉,一边说,“遗憾的是,我没法说我弟弟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尽管这份心我是有的。火还旺不旺?你暖和起来了吗?”

“我没事,真的,”亚历克修斯回答。好得很,他心里说。谢谢你没有指出我一直在打寒战,那不是因为我身上觉得冷,要解释起来可够难为情的。“原谅我无礼的问题,但是自从上次见面以来,你是不是稍微发福了一点?”

高戈斯佯装出不快之色。“您真是眼尖,教长。”他叹了口气,“事实上,我已经到了心宽体胖的年纪,听说这毛病无药可治。至于您,显然是被智慧腌透了,永远不会变质走形。大家都说学者只有两种体型,一种是又矮又胖,一种是又瘦又长,后者看起来常常很像长途旅行时带的干牛肉条。”

亚历克修斯假笑了一声。“你姐姐不久前才让我来了一次长途旅行,”他愉快地说,“我希望她不是想吃了我。”

“不是你想的那种吃法。”高戈斯一本正经地回答,然后身体前倾,将手肘撑在膝盖上,用手托着下巴。这人的手是我见过的最大的,亚历克修斯注意到。“要说你为什么被带到这里,我的猜测是,你那两位商人朋友——文纳德和另外一个叫什么的姑娘——一个劲儿散播他们那个了不起的法师朋友的事迹,最后传到了我姐姐耳中。她非常喜欢收集她觉得未来某个时候会有用处的东西,我想你就属于这类事物。”

亚历克修斯表情没有变化。“但我不是法师,”他说,“世界上根本没有法师。像你姐姐这样的……生意人,肯定会明白——”

高戈斯耸了耸肩。“尼莎懂很多神秘晦涩的东西。”他说,“无意冒犯,她很可能对你的了解比你自己还深,知道你究竟是什么、不是什么。又或者,她只是需要一个被广泛认为是法师的人。从实用角度来讲,这样的人的用处和真的法师一样大。不管怎么样,”他用手指尖揉搓着宽阔的脸颊,“据我对尼莎的了解,最坏情况不过是她把你留在这儿,或者拖欠你几周的生活费。毕竟,她是个银行家,不是什么女魔头。”

亚历克修斯点点头。“谢谢你的安慰,”他说,“先前我还有些担心。现在请给我讲讲思科纳和你们的银行吧,我对此几乎还一无所知呢——我一向觉得承认自己无知没什么。你姐姐之前和我提起了战争,我不知道原来银行也可以参战。”

高戈斯靠回椅子里,双手交叠垫在脑后。“那个啊,”他说,“说来话长了。我很乐意现在讲给你听,但如果你想的话,等到明天早晨也行。”

“现在就行,”亚历克修斯回答,“如果不麻烦的话。”

“我的荣幸。”高戈斯露出微笑。“但首先,我猜你非常想知道我有没有我弟弟的消息,但不愿意问出口,以免——我说的对吗?”

亚历克修斯低下了头。“你说得对,我很想知道他怎么样了。我和他相识的时间不长,但是——”他犹豫了一下,闭上了嘴。高戈斯点了点头。

“确实,”他说,“好吧,听到这个应该会让你高兴。我弟弟还活着,健康得让人厌烦。而且据我所知,正从事着让他心满意足的新职业。你相信吗,居然是制弓这一行。”

“制弓?”亚历克修斯重复道。

“对。你知道的,弓箭的弓。显然他对此十分擅长,赚的钱也不少,现在正在思科纳的山里忙活得身上手上全是刨花胶水,不愿意和姐姐还有我扯上关系。非常高傲。不过我想他应该愿意见你,所以我会派人给他传个消息。或者,还有个更好的办法,你可以亲自给他写一封信。不然他可能会认为我想耍什么花招。”

“谢谢你,”亚历克修斯说,“你不介意帮我传信的话,我十分感激。”

“我的荣幸。现在,我要开始讲历史课了。开课前要再喝一杯吗?这是个好选择,我也一样。好啦,我想最好还是从一切的开始讲起。”

起初,有一块很大的三角形半岛,它从大陆突出,伸入海洋。三角形底边的路程,骑马跑上十天才能跑完。那里的地势较为平缓,但整个半岛就只有这一块平原。其余的地方都布满山峦。有的山上一片荒芜,有的稍好一些。但凡是精神正常的人,都不想在那里定居。不幸的是,沙斯特住民的祖先被逼无奈,没有选择。某个野蛮而原始的部落——算是你们那儿草原人部族的表亲——把他们赶出了祖国。他们只好在山里住了下来,因为部落骑手上不了山。等到部落人离开,已经过去了一个世纪,所以他们就留在了沙斯特。

不得不说,世界的规律就是这样,有些人就是比其他人更有本事。几代之后,定居者中有几个家族过上了好生活,大多数人却没那么幸运。这也没什么不寻常的。但沙斯特的定居者与众不同的一点是,他们慢慢变得——该怎么形容呢?不能说是迷信。虔诚?不,这词会让人产生错误联想。也许可以说是有信仰吧。至少,他们都是道德感非常强的人,非常看重对错之分。辛苦劳作之外的时间,他们会一心思考精神层面的问题。不管怎样,那些过上了好生活的家族最后达成共识,认为他们生活殷实而其他同胞却捉襟见肘,这实在是大错特错。这不仅是糟糕、邪恶,还和他们最根本的哲学理念——平和均衡——相悖。啊,我怎么给你讲起这个了,你显然比我更懂。在你们的哲学体系里,这不就是对元理的研究的起源吗?总之,这些事我不大了解。他们的解决方法是,将富余资源集中起来,建立了一个杰出的基金会。他们想让它永远存在,用于他们最看重的两件事:救济穷人、编写一套自洽的伦理道德法则。

基金会被命名为伟大的慈善与哲思基金会,由沙斯特的二十个主要家族永久承担管理运营之责。他们在沙斯特山脚下的谷地修建了一处宏伟的安居所,足够安置五千个需要帮助的家庭和五千个学者。还有,它向所有人开放。没法填饱肚子的人和想投身学术的人可以径直走進大门,什么都不用做就能获得免费食宿,想住多久住多久。

“听起来是个好主意。”亚历克修斯嘟囔道。

“确实是个好极了的主意。”高戈斯回答,“这类主意一向如此。”

总之,基金会的慈善事业如日中天。富有家族继续向其中注入资源,很快,沙斯特就没有需要接受救济的贫困无助者了。但安居所里的居民却因为整日只能和学者做伴,开始躁动不安。他们对基金会的援助表示感激,但他们想要的不是慈善,而是工作和出人头地的机会。所有人都认为,这听起来也是个好主意。

所以,基金会决定,最明智的做法是借给这些穷人足够的物资和工具,以便让他们回到高墙之外,自力更生。大家普遍认为,如果一个家庭被给予了足够养活他们五年的食物和基本的工具设备,他们就完全有可能通过开垦梯田、砍伐森林、排干沼泽、挖渠引水等方式把一片荒野变成肥沃多产的农耕地。毕竟,一开始他们就是这样怀着希望和善意,通过辛勤劳作在这片半岛上定居下来的。这个主意很不错,于是他们就这么办了。基金会变成了银行,把拓荒者需要的一切贷给他们——大家都认为直接赠送是不可取的。毕竟,如果把基金会的物资都给了这一代的穷人,谁来救济下一代和下下一代呢?于是,贷出的物资都以分配给各个拓荒者的土地作为抵押品。

当然,人们从一开始就知道,拓荒者要过很久才有能力偿还本金。但这不是什么急事,因为基金会仍然有足够的物资继续进行慈善事业,支持哲学研究。因此,他们无限推迟了偿还本金的限期,拓荒者需要支付的就只有利息而已了。为了让这一切更显公平,利息不是像普通情况下那样以资本的一定比例计算的,那样的话拓荒者仍然可能无法负担。取而代之的方案是,在最初的五年之后——被开垦的土地这时应该可以开始产出作物了——拓荒者需要向基金会支付一定比例的作物,比如一定量的谷子、红酒、羊毛,诸如之类。最终,支付的比例被确定为收获作物的七分之一,因为只要是稍微经营得当的土地就应该能产生这么多盈余作物。所有人都认为这是个好主意,很可能是世上最好的主意。

高戈斯停住话头,喝了一大口酒,然后擦了擦嘴,接着讲下去。

当然了,一百年之后,大家都意识到了这是个多么灾难性的决定。就算历经了三代人的劳作,还是没有一个拓荒者家族能够偿还哪怕是一丁点当初借贷的资本。不管作物有多少盈余,都被支付给基金会银行的那七分之一给抵消掉了。无论他们如何卖命劳作,所得的成果都只够维持生活而已,毫无任何改善自己处境的可能。与此同时,大量物资源源不断地流入安居所,不能任由它们被放置起来腐烂生霉,所以必须贷给穷人,否则基金会的初衷就没有意义了。于是,他们确实那么做了。所有不想借贷的人都被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直到他们屈服为止。毕竟基金会的账本必须做平,善事也必须要做。新的借贷现象也影响到了那些本来不是基金会债务人,收成不好的年月只能自掏腰包购买种子、耗费自己财力物力置办农具、垦梯田、挖水渠的沙斯特人。没过多久,半岛上几乎所有的土地都成了基金会银行的抵押品,而每年都有越来越多的资金流入银行,继续被用于慈善事业。

第一次债务人起义就是在这时候发生的。基金会的管理者对此全然无法理解,于是他们转而求助于那些有大把时间思考这些问题的学者和道德哲学家们,后者给出了答案:人类天性卑劣,不知感激,狭隘善妒,充满单纯而抽象的恶意。所以受到的帮助越多,越是满心怨恨和忘恩负义。哲学家说,发生了这种情况的话,该做的就是把这些人当成被宠坏了的坏孩子。为了他们好,理应痛打一顿。如果不这么做的话,哲学家们认为,基金会作为收养了这些人、该为他们的福祉负责的家长,就是彻底失职了。

这些债务人(那时他们被叫作希普特莫尔,在旧语言中是“七分者”的意思)数量众多,颇具理想主义特质,但手头没有发起战争所必需的武器和物资。当他们来到安居所的大门外时,发现基金会——这时候已经改名叫伟大的贫穷与学识基金会,简称伟大基金会——不知通过什么途径获得了大量武器和军备物资。原来高层学者们已经预料到了这样的事,所以早早做好了准备。他们购买并制作了数量可观的武器和盔甲——尤其是盔甲,全都按照科学改良的形制打造——并且将“贫贱者”(也就是仍然住在安居所里的那些人,足有五千个家庭)训练成了一支常备军。所以,当七分者们拒绝就地解散、安静回家后,基金会本着为了他们好的目的,痛打了他们一顿。根据可信的情报,当时被杀的七分者有一千人左右,还有三千人负伤或被俘,而基金会一方的死伤可以忽略不计。看起来,硬要压制一个好主意是行不通的,尤其是当它已经生根发芽之后。

在那之后,有些事情当然得略做一些改变。旧安居所被拆除了,原先的石料被运到沙斯特山顶,建了一座庞大的城堡,足够驻扎一万守军,安置基金会的金库。这样的工程自然耗资巨大,所以基金会将从债务人那里收取的利息从七分之一提高到了六分之一。他们的绰号于是从希普特莫尔,变成了希克特莫尔,意思是“六分者”。念起来还真顺口了些。当然了,这些做法也一举解决了未来收入过剩的问题,因为现在基金会需要喂饱一支军队,并且向他们支付薪水、提供住宿。这成了基金会运转过程中一项合情合理的支出。于是也没有必要找来穷人向他们放贷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这支军队毫无疑问是世界上最好的军队,不论是训练还是装备都极为先进,由从小培训出来为基金会效劳的士兵组成。直到(高戈斯·洛雷登的脸上浮现出一个大大的热烈的笑容)我姐姐来到思科纳,改变了这一切。

亚历克修斯惊讶地坐了起来。

“你姐姐?”他问。

“我姐姐,”高戈斯回答。“一开始是孤身一人,然后我也加入了她的事业,我们就一路干了下去。但她是这一切的发起者,功劳都是她的。”

“我明白了。”亚历克修斯说,“她做了什么?”

“很简单,”高戈斯忍住一个哈欠,“她建立了另一座银行。”

“另一座银行?”

高戈斯点了点头。“洛雷登银行。她十五年前在思科纳岛上建的,那时候这儿还是一片荒无人烟的岛屿,只有一些农场的废墟,是基金会在处理一场小型叛乱后留下的。她的做法很聪明,这座岛是她向基金会买下的,同时还买了一份经商特许权,尽管她从没想使用它。这样表面上她就有了待在这里的理由,可以一面准备建立银行,一面派人混入六分者之中,向他们传播一些想法。接着,到了时机成熟的时候,她成功预料到了基金会的攻击,并和一些恰巧身为海盗的贸易伙伴结成了商业同盟,以阻止基金会的军队渡过海峡为条件,向他们提供思科纳岛作为安全港。他们做得好极了,毕竟是以正经战船迎战基金会的驳船和供给船。我记得那天大概有七百个沙斯特最好的士兵沉到了海底。谁叫他们穿着重甲呢。之后他们再也没有尝试过那一套。而尼莎集结起了自己的军队之后,立刻就除掉了那些海盗——”

“你姐姐有支军队?”亚历克修斯平和地问。

“确实有。不过,”高戈斯说,“负责管理军队的是我,我的主要工作就是这个。但军队还是属于她的,就像银行属于她一样。也可以说是家庭财产吧。”

亚历克修斯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呼了出来。“那她到底做了什么呢?我是说,你们的这座银行究竟是怎么运行的?”

“这个其实很简单。”高戈斯回答,“六分者从我们这里贷款,支付他们欠基金会的借贷资本,然后再偿还我们这里的贷款。但我们只收取七分之一,就像他们当初的安排一样。而且,我们从来不像基金会一样,在沙斯特半岛由我们管理的那片区域耀武扬威。当然,”他继续道,“基金会没有平静地接受这一切。每当有人把抵押的房产在我们这里进行再次抵押的时候,他们就会派出突袭部队去烧毁房子,杀掉那些人。而我们也会派出突袭部队去阻止他们杀人放火。或者,如果我们没能及時赶到的话,至少杜绝了他们再次行凶的机会。六分者自然很拥护我们,我们的领地也在逐渐扩大,让越来越多的人加入我们。他们总是会选择我们这边。”他露出一个苦笑,“你可以说我们是一所慈善机构,就像当初的基金会一样。”

“我明白了,”亚历克修斯说,“听起来是个好主意。”

“噢,当然。”高戈斯说,“听起来总是很好的。”

在晴朗的日子里,透过沙斯特山城堡东翼十四层的房间窗户,玛基拉可以看到环礁湖对面那座小小的、布满岩石的思科纳岛。它看起来不怎么引人注目。视野最好的时候,也只是天际线上一个模糊的褐色小丘。一旦天空灰暗下来,布满雪云,它就几乎完全隐没,只有颜色和质感与背景略有不同。但她经常在窗前一坐就是几个小时,一边远眺一边思考,为什么思科纳岛上的人如此憎恨她和她的家人,以及美妙的、让自己为之努力一生的基金会。

这天午后,海上下了一阵小雪,思科纳岛与青灰色的环礁湖完全融为一体,无法辨识。这让她难以集中精神向那里传送自己的思想。她用手肘撑着石质窗台,眼皮低垂——闭上双眼,打开心灵的时候,她能看得更清楚(这是尼拉博士文集里提到过的悖论)。几片雪花飘进敞开的窗户,沾湿了她的脸颊,就像眼泪。

作为毕生致力于研习元理的学生,玛基拉学过多种有助于集中精神的技巧。其中的大多数都只能算是骗自己小的把戏,让她相信自己进入了更高的精神境界,对元理的感受比平常更敏锐。她讨厌这些技巧,因为自欺欺人显然是件蠢事。但其中有一种——简单的精神练习——有时候能起到作用。它其实只是一种清除杂思的方法,类似于整理房间的精神大扫除。尽管本质上平凡乏味,它仍然有效。

她用力闭上眼睛,像拧湿毛巾一样,想用合紧的眼皮把刚才看到的景象挤出去,将光线挡在外面,然后放松脸部肌肉。这个步骤总能让她感到宁静,对成功和失败也没那么在意了。她做了几次深呼吸,然后把精神集中到各个身体部位,逐一放松它们。几分钟后,她打了个哈欠,这意味着她这项练习做得很好。

她开始一件一件检查堆放在心里的想法和记忆。她想象自己身处一座图书馆中,周围的地面和桌子上都摊放着被遗弃的卷轴,而自己将它们挨个拿起,掸落灰尘,卷好之后放回各自的管筒中,然后插回书架上的正确位置。举例来说,这里放着的就是“琐碎杂事之书”:一双需要从鞋匠那里取回的凉鞋,手肘上被井口残缺处擦伤的皮肤,下雪天总会发作的轻微头痛,等等。她庄重地把它卷起来放到一边,然后拿起扰乱思维的“心事之书”。

(在把它卷起来之前随机阅读一段内容:战争,敌人。为什么要有一场战争出现在我的人生里?为什么是现在?这真不公平。青春转瞬即逝,我有很多事情要做,很多东西要学习。为什么战争要降临在我身上,就像想一个人待着的时候偏偏有烦人的亲戚前来拜访,还拒绝离开?因为战争,很多事情都变得不再现实,不可能做到:无法旅行,无法去参观伟大的图书馆和其他的城市,无法学习。马泽亚斯参军服役去了,不在这里,我读到或者想到什么需要探讨的东西也没法和他交谈。把这书卷起来吧,它太让人分心了。)

她挨个把它们卷好,放回书架,就连极度诱人的“推测之书”也是一样——那里面写满了她对于各项理论和阐述的想法,还有她心目中的真理(特别是那一卷,快点收好放到架子最顶上去)。最后,桌面上干干净净,而她的内心也做好了接受新书的准备。她想象着它躺在面前光滑的木质桌面上,想象出锃亮的、贴着标识的黄铜管,以及自己用食指和中指打开它,取出书来,一只手握住细长的、粘着书卷一端的木棒,另一只手轻轻展开书卷,用沉重的木尺压好以防它重新卷曲,然后开始读第一节。它总是不变的——

元理独一,遍及万物。其概念朦胧隐晦,足以让一切决心不坚者望而却步。元理之道,有时极其宽广明晰,以至于看似显而易见,世俗平凡,使人不屑研习;有时则涓滴如细流,使人误以为是自己过度痴心求知所致的妄想。在陈词滥调与泛泛之谈、疑行无成与自拟证据之间,存在着折衷的危险诱惑,使人倾向于认为真理一定是所有選项的平均值。这就像是依据一众历史学家的投票结果来决定历史,认为真理就是多数人的意见。但在对元理的追求途中,并没有常识与民主制度的位置。元理无法被修正、简化或改进。元理即是元理本身。

这段干巴巴的生硬文字所有学生都必须熟记于心。并不是需要他们相信——因为相信这个行为本身就暗示了怀疑的存在——而是需要接受,一如接受像死亡这样不需要被相信的事实。前言就到此为止吧。她想象出自己向一座拱门前的石像尴尬地屈膝行礼的样子,不安地等了片刻,然后得到了继续下去的许可。

她穿过大门,进入一片空旷。四周没有拥挤的墙壁,头上也没有房顶。在她的想象中,对于元理的冥想就像是一座花园(外邦人多么喜欢嘲笑沙斯特人对整齐的小块自然景观的迷恋啊,那是无数棵青草和训练有素的花朵组成的军队,仿佛只要一声令下就会绽放),她可以随心在其中闲坐、漫步、打理花草,或者随心所欲地剪下她喜欢的花,丝毫不用担心影响花园的整体外观。有时她来这里,除掉杂草般的谬误与错误结论,或者挖土、堆肥、清理石块、割草、修建灌木、剪去冗余问题的枯萎残花。其他时候,她挎着篮子来摘取想带回去的花草,尽管实行起来并不是那么简单——花园给予她的只是它想让她拥有的东西……

她睁开双眼,看见了一间作坊。它让她想起父亲曾经工作过的铜器作坊。这里有边上夹着沉重木头台钳的长工作桌,墙上挂满了眼熟的工具:刮刀、辐刨、黄杨木刨、工形弓锯、大锉刀、插入磨石片的木块、成捆的问荆草、凿子、圆凿、山核桃木槌和小铜锤。地面上铺满了打着卷的白色刨花。抵着椽木的房梁上放着一块块粗略锯开的新鲜木料,让空气中柔和的新锯杉木气息中又添了一份树汁的甜香。光线从一扇小窗里斜射进作坊,打横落在一个男人的背上,他正拿着一只大木刨,俯身在一块被台钳夹住的木料上忙活,肩膀和手臂以划桨般的韵律移动着。她只能看见他的后脑勺,但那个坐在光线之外的老人却正对着她,面容隐藏在阴影之中。

“之后发生了什么?”他问。

另一个人停下手中的工作,挺直身子,不舒服地低哼一声。“噢,之后就一点都不刺激了。”他说,“原来那条船是我那个讨厌的姐姐派来接我的。事先知道的话,我宁肯自己游泳。但我什么都不知道,他们像送包裹似的把我送到了这里,货到付款。然后我被押着上了山坡,去向我姐姐问安并且表示感激。”男人拿起木刨,拨弄了一会儿它的刀口。“还让我在那间该死的候客室里等了差不多一个小时,这当然没有改善我的想法。”

“是吗?”老人问,“我是说,你真的感激吗?”

“我觉得我们的老朋友总督大人不会认可我的态度,”工匠回答,“我没法说自己当时表现得好。而且,不,我不感激她。不过我离开那里之前倒是一个人都没揍。幸好没有。那里不仅有文员,还有不少佣兵。如果我当时没控制住脾气的话,可能会被装在麻袋里抬出去。”

“我也觉得那里不是个特别友好的地方,”老人说。“之后你做了什么?”

“我漫无目的地走到港口,就是那个所有人晚上都去散步的地方,卖掉了我的锁子甲。价钱还不错,足够用来买一些工具,再用剩下的钱喝到第二天早晨。我醒来之后就一直往前走,走到累了为止。等到我停下来的时候,就到了这里。”

老人点点头,把一只木制杯子举到唇边。他放下杯子后,工匠拿起陶土罐,帮他再次添满。陶土罐泡在地上的一个水桶里,保持清凉。“那个男孩,”老人接着说,“他是怎么回事?”

工匠笑了起来。“我和你说实话,”他说,“抵达思科纳、礼节性地拜访了我姐姐之后,我差不多把他给忘掉了。宠物、孤儿、流浪猫狗、需要帮助的可怜人,那一类东西我从来没空理会。我很愿意把零钱扔进某个可怜乞丐的帽子里,但我的个人准则是博爱止于家门①。如果流浪狗跟上了我的话,那是自找麻烦。我把那孩子从大火里救出来,我觉得已经仁至义尽了,剩下的就不能靠我了。”他叹了口气,“没那么好的事。”

“没有吗?”

他摇了摇头。“有天早晨他突然出现在这儿,一副可怜巴巴的迷茫样子,恰好我正在安装一根门柱,这活儿单手做起来很不方便,所以我没过脑子就对他说,‘帮我把这个扶着。’他就在我把门柱砸进地里的时候帮我扶住了它,然后,我给另一根门柱挖坑的时候,他帮我扶了撬杆,接着帮我把过梁抬上去,又在我衔接楔形榫的时候帮我固定了过梁的另外一头。等到活儿干完了,我意识到他一直在帮我,但除了‘这样吗?’和‘你想把这个放在哪?’之类的话之外什么都没说。我不忍心叫他走开,所以他就留下来了。我正在教他这门手艺。总体来讲,他帮的忙比碍的事要多一些。挺有趣的。”工匠轻笑了一声,“有时候我想教他做一些事,但不知为什么他就是学不会。我会停下来审视一下自己,一开始说话既耐心又讲理,最后却开始发脾气,冲那可怜的孩子大喊大叫——就像听到我父亲在谷仓里骂我一样。总而言之,一想到这个,我就不再吼他了。那种情形我现在还记得很清楚。”

“啊,”老人大笑,“他就像你凭空冒出来的儿子。”

“我可不想要儿子。”工匠哼了一声,“只是不介意身边有人陪着,但从来没觉得我需要这个。不像有些人,离了别人就不能活。给这小子说句公道话,他干活很卖力,总是全力以赴,尽管整天说起话就停不了嘴。管他呢,我没什么可抱怨的。”

“看得出来。”老人微笑道,“要我说的话,你这是棱角慢慢磨平了。”

“我倒更愿意管这过程叫作风干,就像那上面放的木头一样。其实,我的行为举止开始符合年龄了。之前靠杀人过活的日子让我没法变成中年人。现在这种生活方式就完全不同了。”

“这样更好吗?”

工匠在回答前认真想了想。“这是苦活儿,”他说,“但比之前好多了。就算他们让我当皇帝,把整个上城都给我住,我也不愿意回去。这也许是我一直想过的生活,真是这样的话,下次见到小特姆莱的时候,我一定得请他喝一大杯。”

老人大笑起来。“我猜他一直都在为你的幸福生活着想。”

“朋友之间,只要能开心,烧座城市算得了什么?”工匠拿起刨子,推过木料表面,发出利落的切割声,“我一般尽量不去想那方面的事。如果你能做到不思考的话,生活会变得更好,好得让人吃惊。”

老人喝了几口,放下杯子,用帽子盖住杯口以防锯末飞进去。“生意好嗎?”他问。

“挺好的。”工匠说,“这些人对制弓的知识少得惊人。我可以给你解释技术,让你听得无聊透顶,但那样太不友好了。所以这么说吧,对于一群据说全靠箭术才得以生存的家伙来说,这些思科纳人对他们的武器一无所知。现在他们知道了弓不仅仅是一根弯棍子系上绳子,简直像得到了神的启示一样。”他停下手,用手臂擦了擦额头,补充道,“实话说,生意有点太好了。你只要在周围走一圈,看看能不能找到一颗稍微直一点的白蜡树,就能猜出来了。压根儿找不到,因为它们都在这里了。”他指了指缘木之间堆放的木料,“这些也撑不了多长时间。军队又向我订了六打牛筋背的反曲弓,真去想这事儿的话,我准会失眠。如果你知道有谁收到医嘱,要过六个星期完全无聊的生活,就让他到我这儿来,帮我把牛筋撕成细丝。”

老人露出微笑。“这是个好现象。”他说,“你这么抱怨,肯定是因为日子过得不错。你听起来就像抱怨雨水太丰沛的农夫。”

“应该叫作回归老本行。好啦,”他把刨子放到一边,拿起一把卡钳,“看起来不坏。让我们瞧瞧它有没有……”他站了起来,转过身,就在玛基拉要看到他的脸的时候,她猛一抬头,眨了眨眼,然后看见了环礁湖对面的思科纳岛,和雪中盘旋的银鸥,还有一艘蓝色的帆船,正迎着风慢慢驶向思科纳港。

刚才是怎么回事?她极力重新想象出图书馆里的桌面,做到之后却只能看到堆得乱七八糟的铜管。有些是空的,有些塞着胡乱卷起来的卷轴。她闭紧双眼努力思考,但一阵猛烈的头痛在眼窝后面一寸的位置发作了,思考变得像试图看穿浓雾和雨幕一样困难。哪个人才是我应该关注的?是那个老人,还是和他对话的男人?她努力回想刚才的场景,但残留在记忆里的内容太少,不够重新唤起。按理说应该是那个老人。看到他的双眼时,她仿佛在其中认出了什么,如同见到朋友的祖父之后意识到,啊,原来他的鼻子遗传自这里。她猜,她看到的是注视元理后留下的疤痕或者印记,就像直视太阳太久之后眼前的光斑,一闭眼就浮现出来。但老人没说什么,只是一直在提问而已,所以重要的肯定是她有幸看到的另一个人。但他只是个手工匠人,和她父亲一样。一个木匠。这样的人怎么可能与元理或者沙斯特与基金会的存亡有关呢?一个强大的战士可能会起到一些作用,或者一个伟大的工程师,命中注定造出某种可以于弹指之间击败敌人的神奇武器。但他只是个小手艺人,就连六打弓的订单都让他伤脑筋。六打,七十二把弓,基金会的武器厂一天之内就能造那么多。如果她不懂事的话,可能会觉得元理在戏弄她。

记住,卡纳迪博士去年在书面考试之前告诉他们,别去寻找你想看的东西,或者你觉得自己应该看到的东西,或者你预料将会看到的东西。要去看本来就在那里的,并且牢牢记住。你看到的永远是真相,错误和曲解在你去思考的时候才会发生。

她皱起眉头。这个世界上没人比卡纳迪博士更了解元理。毕竟,他是唯一一个存活下来的佩里美狄亚学会成员。如果城市没有陷落,他本来是应该接替教长职位的。他来到沙斯特这件事对基金会士气的帮助远胜于打一百场胜仗。是卡纳迪博士识别出了她的特殊天赋,把她带到了只有十分之一的见习生可以进入的隐修所,也是他教给了她刚刚使用的技法。她意识到,明智的做法应该是停止擅自猜测——她只会把脑中的景象给弄混浊,甚至破坏掉——去找卡纳迪博士,让他来解读。这样才能好好利用这份重要的情报,也许还能帮助他们赢得战争……

也许这么想太夸张了。她毕竟什么也不知道。两人的对话中可能隐藏着某些关键细节,可以帮助他们理解重要的情报:侵略计划、采购原料的问题、有机会雇佣一个可能探取到机密的间谍,或者她无法想象的其他事情。历史上充满琐事决定成败的先例。码头酒馆里无意中听到的醉话,爱人熟睡时的梦话,都曾经导致伟大帝国的灭亡和成千上万人丧命。可以确定的是,如果她不把这情报告诉他人,试图自己解谜,历史就可能发生重大转折:沙斯特没能及时得到关键线索,错过了从不可见的紧迫危险中拯救自己的机会……她跳了起来,用力关上窗板,尽量克制才没有一路狂奔過走廊和螺旋楼梯。当她赶到卡纳迪博士的办公室时,发现里面空无一人。

“显然,”中士低声嘟囔,“她是董事的外甥女。”

下士停住脚步,从门上的小孔朝里面偷看了一眼。“我听说她是董事的女儿。”他回应道。

“你不该相信那种传言,”中士说,“听信谣言会影响你升迁。”他用手在喉咙口比画了一下,“只是个亲戚。也就是说这不关我们的事。你给她送饭的时候要小心一点,她只能用左手抓人,但踢人倒是很厉害。”

下士郑重地点了点头。牢房里的那个女孩看起来确实不像能伤人的样子,一只手残缺不全,吃饭和换衣服都很勉强。但她尖声咒骂起来就是另外一回事了,那些话啤酒听了都会变质,隔着两寸厚的橡木门也一样。由于据说她是董事的家人,没有谁敢让她闭嘴。谁也不知道她是不是第二天就会被释放出来,坐在办公桌前在调令上盖章,让某个可怜的士兵去送死。最好还是不要冒险,能躲多远就躲多远。

“让人心里犯嘀咕。”中士又说,“伤成那副样子,关在牢房里,这还是他们自家人呢。天知道他们会怎么对待敌人。”

走廊里远远传来钥匙在锁孔里转动的声音,还有发号施令的声音。中士把窥视孔的盖子放回去,示意下士赶快回到自己的岗位。等来人走到最末端的牢房时,中士立正敬礼,像阅兵典礼一样精准地并拢靴跟。那个人没有注意到他。

“她在里面。”跟他来的卫队长说。这可是极少出现在地牢里的稀罕人物。“按照您的命令,我们把她和其他犯人分开关押。”

另一位来访者是个大个子的光头男人,身穿一件深色外套,不是军队制服。他哼了一声。“她不是犯人,只是拘留在这儿。你得知道两者的区别。好了,把门打开。我要出来时会用力敲门。”

中士像是机械钟里的发条人一样动了起来,用钥匙开门,然后退到离门很远的地方,仿佛怕被什么东西感染。卫队长恼火地瞪了他一眼,然后在他的椅子上坐下来。

“高戈斯舅舅。”女孩说。

“别来这一套。”高戈斯·洛雷登叹了口气。他一屁股坐在床上,把手肘撑在膝盖上,显得没精打采。

“你看起来累坏了。”伊苏斯说着,在他脚边的地上坐下。他往旁边挪了几寸。

“我很累,”高戈斯说,“而且心情不怎么样。要我看,你就该待在这儿,直到学会好好表现为止。但是你母亲——”伊苏斯冷哼一声,像一只被激怒的猫。高戈斯又叹了口气,“你母亲,”他重复道,“一直坚持让我和你讲道理。她说得倒是轻松,她又不用亲自到这个鬼地方来忍受你的表演。显然,她认为我没有正经事要做。”

“好吧,”伊苏斯嘟囔道,“你有吗?”

高戈斯冲她皱起眉毛。“当然有,谢谢关心。”他说,“我有几个星期都见不了一面的妻子和孩子,把我当跑腿使唤的姐姐,住在山里和我装腔作势的弟弟,剩下的时间还有一场仗要打。当然,还有你。众神啊,无聊的人生肯定不错。我真想体验一下无聊是什么感觉,哪怕一次也好。”

伊苏斯盯着他。“省省吧,”她说,“你为什么不干脆走掉?待在这儿只会浪费你的宝贵时间。”

高戈斯打了个哈欠,在床上伸了个懒腰,十指交叠在脑后。“别人家的外甥女,”他说,“都很乐意见到舅舅,会要求晚点上床睡觉,好和舅舅多待一会儿。讨人喜欢的外甥女还会得到很多小礼物。”

“别人家也不会谋杀亲兄弟。”伊苏斯甜甜地回答,“如果你没有把大半家人杀掉的话,本来可以有很多外甥女的。”

高戈斯从鼻子里呼出粗重的气来。“说得没错。”他说,“不过,要论事实的话,我一个兄弟都没杀,只杀了父亲和姐夫。总之,我得随遇而安,充分利用现有的东西。看在众神的份上,你这么折腾自己有什么意义?这个家里的殉道者还不够多吗?”

伊苏斯对他微笑。“你知道答案,高戈斯舅舅。另外,我没有折腾自己,把我拖到这里锁住的可不是我。”

“但你也清楚,只要你不摆这幅荒唐的姿态,就会在一分钟内被放出去。如果说我们家的人受了什么诅咒,那就是都喜欢无病呻吟。”

她略微向一侧偏着头,仔细打量着他。“你确定吗,舅舅?”她说,“我还以为这个家的诅咒就是你。”

高戈斯叹了口气。“好吧,”他说,“我再说一遍。我年轻的时候做了一些可怕的事,你母亲也一样,行为非常恶劣。我们当时很坏,但现在不同了。我们在尽力弥补当年的错误,努力帮助一群不幸的人,努力补偿几个弟弟。在你反驳之前,请记住你才是那个发誓要杀了你舅舅巴达斯的人,而他可能是我们家唯一一个稍微像样点的人了。”

“稍微像样?”伊苏斯抗议道,“他以杀人为生。杀的还都是他根本不认识的人。”

“没错,”高戈斯回答,“但比起我们……”

女孩刚要说话,突然咯咯地笑了起来。“你知道吗,”她把胳膊肘撑在床脚上说,“仔细一想,我们都挺恶心的。这应该就是我恨母亲多过恨你,甚至多过巴达斯舅舅的原因。我无法原谅她让我变成这样。”

“噢,你爱怎样就怎样吧。”高戈斯说着下了床,站了起来。“也许你这么想是对的,但这不是我的看法。我不相信邪恶的人只能邪恶,永远不变。我是说,如果真是这样,这种指责不仅限于个人,得连坐整个国家了。如果我们的祖先屠杀了一个部落或者城市,那我们永远都是恶棍,世上就没有好人了。而且,想想吧,这不是双向的吗?就说特姆莱和草原人吧。他们攻陷了佩里美狄亚城,杀了所有人,好吧,他们都是混蛋。但是之所以那么做,是因为城里人以前经常屠杀他们——”

“——巴达斯舅舅以前经常屠杀他们。”

高戈斯第一次露出了类似恼火的表情。“是的,”他说,“他也救了你的命。在你尽一切努力杀他的时候,他放了你一马。然后他在明明应该自顾自逃命的时候救你出了城。可你还是觉得,不行,他必须去死。那好,假如你杀了他,你又成了什么呢?”

她想了想。“应该是成了和你们一样的人吧。”她说,举起那只被切掉了手指的手,“你瞧我这样子。我和你们一样糟糕,而且还无能。我是个连杀人都不成功的杀人犯。你想象不到又坏又没用多么让人骄傲。”

高戈斯举起拳头,在门上砸了两下。“无病呻吟,”他重復道,“高雅的悲剧,家庭诅咒,被污染的血统和众神的衰落……你玩够了记得告诉我一声,也许我可以带你看看现实世界是什么样的。在那之前,你尽可以待在这里编你的台词。我会确保没人听见它们。”

锁孔中响起钥匙转动的声音。他一把推开门,将中士搡到一边。门立刻关上了。

“好了,”高戈斯说,“带我出去。还有,看在老天的份上把牢房给我打扫干净,那里面脏得连猪都住不下去。我不管那房间是怎么变成这样的,你们没有理由不去清理。”

一回到地面上,他立刻感觉好多了。等到他远离了牢房、走到空气新鲜的天井时,挫败感和愤怒已经减弱到可以控制的范围。谢天谢地。高戈斯·洛雷登一生都坚信,积极的思考方式是成功的关键。他无法理解磐石般不可动摇的负面想法,总是能设法绕过去。他最喜欢的故事之一就是两个将军打围城战,对付一座坚不可摧的要塞。他们坐在帐篷里,伤感地盯着厚重的城墙,老将军叹口气说:“我们永远没法攻陷。”年轻的将军微微一笑,说:“所以得想一个用不着攻城的办法。”接着,他提议带领大军绕过城市,出其不意攻击敌人缺乏防护的领土,赢得战争,让无法攻克的障碍变得无关紧要。眼下他还想不出如何用这个道理来对付他那固执的外甥女,但他知道办法肯定是有的,因为一向如此。

这些年来对他帮助极大的另一个天赋,就是把困难置于脑后,全心处理可以解决的问题。他发现,一般来说,成功解决后者会为他赢得足够的信心和冲劲来战胜前者。幸运的是,下一个任务是完全可以完成的,他对此颇为期待。

他脚步轻快地走下山坡,到码头坐上小船,前往海港入口处的那座小岛。岛上有大片以木架和帆布建成的帐篷般的小棚屋,用来暂时安置沙斯特难民。要不是高戈斯对解决问题持乐观态度,难民营原本会十分凄惨,充满让人不适的破败感。毕竟,这里的人之所以成为难民,都是因为银行没能遵守诺言,保护他们免受基金会的报复。挤在这里的一个个家庭都亲眼看见了自己的家宅被烧毁,家畜被驱散,庄稼被践踏。他们来到这里,是因为实在无处可去。那些声称不会发生这些事情的人辜负了他们,现在不得不负担起照顾他们、安排新居住地的责任。

但在高戈斯·洛雷登眼里,这些人是天赐的礼物。最初,他来这里是为了征召士兵,因为那时他最需要的是兵力。但是难民中也有女人、孩子和老人,他们同样是不可浪费的资源。忽视他们,就像以不想犁田和没有种子为由而放弃一块上好的闲田。因此他承担起了管理难民营的责任,把一切可用的资源都列成清单,并找到了最好的利用之道。

他思路清晰,干活努力。现在的难民营已经成了一个激励人心的地方。他穿过大门(永久敞开,因为现在不需要操心安全问题,非得把满腹牢骚的饥民关起来了),走过左侧的训练场——他亲自挑选的几个教官正在把难民中的成年男子训练成纪律严明的优秀弓箭手——然后顺着工棚之间的窄路往前走。两侧长长的工棚里,女人和孩子正在制作银行的急需品。每片区域负责的东西不同。首先是衣物作坊,依照最高规格生产军装和军靴。接着是锁子甲作坊,几百个女人坐在桌前的长凳上,把千万个小钢环套在一起,拼接出不同样式的锁子甲。每个工人都有两把钳子,用来夹拧钢环。搬运工提着编织细密的柳条篮,整日往返于作坊与钢丝铸造厂,给她们运送材料。在铸造厂,一百台铁砧以巨大的火炉为中心排成圆形。每一台面前有两个工人,一个负责锻打烧红的钢条,拉成钢丝;另一个将钢丝绕着圆柱形心轴缠好,然后切断钢丝卷,做成一个个钢环。

铸造厂旁边是箭羽作坊。四百个女人和孩子正忙着按照尺寸大小分拣羽毛,用利刃将它们从中间割开,分成两半,修剪均匀,再用蘸了胶的牛筋丝将它们系在已经加工完毕的箭杆上。箭杆作坊就在旁边,工人坐在刻有三尺长的沟槽的桌子前,把用于制造箭杆的山茱萸苗和青篱竹苗放进槽中,每刨平一侧就略微转动一点,直到刨出完全平直圆润的箭杆,每一根的长度和直径都完全一样。难民营里总共有六十座作坊,以远低于市价的加工成本为银行提供必要的军备物资。工人则能免于饥饿和无所事事,食物、衣物和工作一样不少。高戈斯不得不说这是一项了不起的成就,全靠他从难题中看到了机会。

他今天要和箭尾工厂的主管见面。每支箭要配上一个手工雕刻的骨质箭尾,一头钻洞用于插入箭杆,另一头锯出沟槽用以夹住弓弦,而这次需要解决的是原材料问题。箭尾的原料来自小岛另一端的屠宰场。工人们在那里取出牲畜的骨头,漂白之后装上马车(箭尾厂每天要用掉六车骨头),运到工厂,按照种类和尺寸分拣,然后用锯床切成合适的大小。锯骨头的恶臭弥漫在整个难民营。最近几次的原材料据说没有清理干净,因此,箭尾厂主管投诉了屠宰场主。后者大受冒犯,反过来指控工厂的车夫不按时取货,还扯出了一些和他毫无关系的工厂事务。后果就是,两人的关系完全闹僵,运往工厂的材料大量减少,导致箭尾的生产几乎停滞,也影响到了另外四个作坊的生产效率。在高戈斯看来,这又是一起无病呻吟和乱使性子把事情搞砸的实例。不过,这次的麻烦必须处理好,不然他就要他们好看。

事实证明,高戈斯要来亲自处理的消息对两人产生了不可思议的影响。在他抵达之前,他们已经通过一场颇有成效会议解决了所有问题。此时三辆马车装满仔细漂白过的骨头,正在前来难民营的路上。主管和场主已经彻底撤回了各自的控诉,互相感谢这次合作,十分夸张地表达友爱之情。高戈斯非常愉快,向所有人的出色表现表示了祝贺,并且借着这次机会进行了一次临时巡视检查。箭尾厂主管仓促地声称这是一份意料之外的荣幸。

“不过,产量还是会下降。”高戈斯从成排的长桌之间穿过,两边各坐着二十几个孩子,正在勤奋地给半成品箭尾磨出沟槽。“顺便一说,我们不能改善一下采光吗?在这里做精细活有点太暗了。”

主管立刻命令他的文书记录下来:着手研究改善棚屋采光的方法。文书用摊开的左手托着蜡板匆忙书写。看到指尖上的老茧和不停屈伸手指的习惯,高戈斯一眼就看出他确实是书写员。

“我想,我们需要通过民间承包商来补上数目。”高戈斯继续说道,“向常用的供应商订货,让人把账单送到我的办公室,由我来处理。”他不需要回头就知道主管的脸上是什么表情。向外界订货一向是他少有的赚外快机会,但账单必须要内部处理才行得通。这个要求是一种惩罚,而高戈斯的语气明确暗示了主管,这已经是从轻处理了。“以后再遇到原料供应问题,直接告诉我就行,没有必要走程序。毕竟,我们是同一阵营的人。”

主管礼貌地向他道谢,高戈斯让他千万别客气。“对了,”他转过身面对主管,“还有一件事。你下订单的时候,可以顺便再向一个叫巴达斯·洛雷登的人订一批箭吗?十二打,就这么多。他住在山里。我手下的人会告诉你怎么找到他。他是我弟弟。”

主管点了两次头,把命令传给了文书,而后者已经写了下来。“当然可以,”他说,“完全不是问题。需要我把他加入常用供货商的名单吗?”

高戈斯思考了片刻。“先看看质量再说。帮助家人是好事,但也不等于做慈善。不过我觉得质量应该没问题,他是个好工匠。”

主管对于银行经理的弟弟(也就是说,董事的弟弟)在山里靠双手干活这件事感到十分好奇,但没有表现出来。他是不久之前才坐着漏水的小船来到思科纳的,全身上下的财产只剩衣服和鞋子。在他看来,经理就是世界的中心。多亏高戈斯·洛雷登亲自签下一纸契据,让他得以付清自己对基金会的欠款。他踉跄着从小船登上码头时,高戈斯手下的一名文员已经等在那里,把他们一家从前往难民营的混乱人群中拉了出来,带他们走上山坡。高戈斯在自己的办公室里亲自接待了他们,宣布已经有一份好工作在等待着他。总管完全不明白为什么高戈斯选择了自己,或者是否需要在某一天報答这份恩情,他只知道自己有幸得到了经理的救济。而当错误出现时,经理责怪自己疏忽,反而感到自己也有一份责任。他被选中的原因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可以每天坐在桌前办公,而和他一样、甚至比他更出色的人却忍受着粉尘和恶臭,痛苦咳嗽着在锯床前干活。

“好了,”高戈斯说,“就这样吧。如果还有其他问题,你可以来找我。”他停顿了一下,目光越过一行行长桌,倾听着四处传来的切割打磨骨头的声音。“你知道吗,”他说,“这里看起来很不错。你做得好极了。”

“谢谢您。”主管说。

“让我们思考一下构成所谓‘元理’的两个对立面。”卡纳迪说,“我们可以把它们称之为——”他略作停顿,增添戏剧效果,“可以称之为同与异。对于同,没有什么需要解释的——它总是相同的,只有一种性质。人力无法使它改变,增强,或恶化。你们可能觉得这很不现实,比如一堵花岗石悬崖,哪怕看似一成不变,但早晚会出现海浪侵蚀或者人为开采、用推车运走的情景。又比如死亡,看似稳定,但它只是一个周期中的一环。已经死去的事物,曾经一定是活过的。同非常难以想象,所以你们必须信任它,将它看作它本身:两个对立面之一。”

他停住话头,环顾大厅,高兴地发现还有一百多名年轻人在认真听他这套如同日出一般千篇一律的老话。“现在来想一想异。”他继续说,“异很容易理解。正因为它太常见了,所以人们常常觉得它比同更重要,更真实。这是个愚蠢的想法,因为同即是世界,而异是元理。这些能听懂吗?还是说我讲得太快了?”

他象征性地停了停。不用说,没人能听懂,目前还没有。“我解释一下。”他说,“请大家想一想产物这个概念。就拿热量来说吧,热是燃料与火的产物。如果放火烧掉一棵树,火就会把木头变成灰烬和烟雾。我们很容易看见其中的异,因为曾经的树现在变成了焦炭和一股烧焦的气味。这就是异的表现。但再让我们多想一想,试着观察另一个对立面。树消失了吗?不,它还在那里,就在焦炭、烟雾和火的热量之中。换句话说,这其中也有同的表现,但它是通过产物为媒介达成的。同与异产生了冲突,发起了战争。异来了,又离开,而同留了下来,存在于行为的产物之中。烧树这个行为的产物就是灰烬、烟雾与热量。

“当然,这是个非常简单的例子,但它可能有助于你们认识到,异并不像原先想的那么重要。你们也许还会问自己,同是否永远相同,异是否永远不同。糊涂了吗?现在你们已经比刚才懂得多一点了。再试着想想,每次烧掉一棵树,都会得到灰烬、烟雾和热量——变化永远是相同的。现在你们可以问问自己,异是否真的存在?还是说,它只是另一种形式的同?树变成灰烬,是否和生变成死、夜晚变成白昼是一个道理?你们可以烧掉一棵树,然后得到花朵与牛奶吗?那才真的叫异呢。”

不出意料,大厅里的每一个人都露出极度困惑的表情。卡纳迪知道,他们正在拼命思考讲话的究竟是个了不起的智者,还是满嘴胡话的疯子。好极了。

“好了,”他继续说,“看你们的样子,今天不能吸收更多知识了。我最后留一个问题给大家思考吧。假设同永远相同,异永远不同,破解这个谜题的关键一定和产物这个难以捉摸的第三要素有关。只要有产物,那一定就有过程。在树的例子中,过程就是燃烧。我们已经知道,产物可以同时是同和异的表现。灰烬、烟雾和热量都不同于树本身,但它们仍然是那棵树,是燃烧这个过程的产物。这可能会让人相信,导致异的是过程。但燃烧过程所得的产物永远相同。所以,现在不是两个难以理解的概念,而是四个。它们本质上是一样的,还是相互独立的?我希望你们在下次上课之前思考一下。如果到时候有谁能回答,请到讲台上来,这课就归你讲了。不过要解开这道题,你首先得弄清燃烧的木头是怎么变成奶和蜜的,这里面有一点帽子戏法①。”他露出一个坏笑,“下课。”

走回住处的路上,他感到有些内疚,像是做了什么亏心事——为了使学生们信服某种深奥晦涩的学说,他变了个戏法,而且还成功了。我故意让它听起来像魔法,他在心里承认,当然,它不是。只是偶尔事情出错的时候,会产生魔法一样的效果。说这是魔法,就好像是在說一袋面粉是一把剑,因为它从阁楼上掉下来的时候可能会出人命。不知为什么,他为此感到担忧。也许是负罪感吧——为了让这个课题变得有趣,他做了一些等同于骗人的事。

“卡纳迪博士!”那个声音。喔,该死!

“你叫玛基拉,是吗?”他边转身边问,尽力装出一副又虚弱又困惑的样子,“啊,对,当然是你。有什么可以帮到你吗?”

那个可怕的小姑娘冲他灿烂地笑着,椭圆形的小脸简直是一张以谦逊与热忱为主题的画作。蠢蛋,他努力控制着打寒战的欲望,这孩子的能力比我强二十倍,她真的是个魔法师。正因为如此她才该被立刻处决,这是为了大家好。

“我可以占用您几分钟吗?”她问,同时还轻快地倒退着走路,好在跟上他脚步的同时和他面对面说话。他真的不想被一场哲学辩论困在天井中间——这女孩可能确实是个天才,但她年龄太小,还根本无法理解“风湿病”这个词到底意味着什么。他知道,逃跑是不可能了,但能回到住处的话,他至少可以坐下。那样甚至还有可能用装作打瞌睡来摆脱她。

“当然,当然,”卡纳迪回答,“跟我来吧。”这不是他第一次嫉妒老友兼同僚亚历克修斯的年纪和身体了,人们总会因此对他多加体贴。卡纳迪比他年轻不少,看起来又明显身体健旺,自然享受不到这种特权。“不过我时间不多,”他带着渺茫的希望补充,“我有一堆文书之类的东西要做。”

平心而论,玛基拉有了点进步。她这次足足等到他坐下来,脱掉了一只靴子,才开始喋喋不休。

“我觉得您在课上说得太精彩了,”她说,“而且非常实在。除了一点,”她的眼神飘忽起来,“我好像一直觉得它就像一棵倒下的大树。如果你找到裂痕,敲进去一个楔子,它就会突然裂开。”

“抱歉,”卡纳迪打断了她,“你觉得什么?”

“什么?”

“你说的那个它,”卡纳迪小心翼翼地说,“你觉得像是一棵树的东西,是指什么?”

“什么?噢,我明白了。我想应该是同吧,或者那个不是元理的东西——这一部分我不太懂。但元理就像是楔子,只要你找到裂痕,剩下的就简单了。那个专业词叫什么来着?对了,叫机械效益。”

找到裂缝,原来是这么回事。“确实可以这么说,”他警惕地回答,“事实上,这个类比不坏。但这和课上的内容关系有点远。”

女孩看起来迷惑不解。“没有呀,”她说,“课上的重点不就是说可以用元理把同变成异吗。我是说,当它不想变的时候。”

你说的很可能是对的,但我怎么知道?“某种意义上是这样,”他说,“但这就把事情过分简化了,如果你不介意我这么说的话。”他诚恳地、热切地希望她走开,这个甜美的小生物一谈起元理的使用,就无比欢快,就像一只老鼠叽叽喳喳地讲着如何把几只猫套上缰绳,让它们去拉运奶酪的马车。不过不同的是,他知道她真的做得到。你问怎么把世界掰成两半?他可以想象她说,噢,简单得很。只要按住这里,然后用大拇指的指甲摁住这儿,像这样……

“抱歉,”她说,“我又夸夸其谈了,是吗?就像没学会走路就想跑步一样。我以前从没想到过您说的那些,但显然那才是正确的思路——当然,您都知道,”她自嘲地笑了笑,“我其实是想和您讲讲,我用您教我的方法做了一次投影。”

天哪,又来吗。我们俩还没把命玩掉真是个奇迹。“你又成功了吗?”他说,“那真是太——呃,我很吃惊。它是不是——?”

她对他笑了,“要不我直接展示给您看?”

——紧接着,没等他有机会说话,他突然和她并肩出现在一间像是木工作坊的地方,旁边是一张夹着沉重的木头台钳的长桌,墙上挂着许多奇形怪状的工具(不过,因为她在一旁,所以他知道自己目前是清醒的,可以认出挂着的是刮刀、锛子和木刨,而那些一节一节的绿色植物是问荆草。这种质地粗糙的东西经常用于磨掉木头上的工具加工痕迹)。光线从一扇小窗里斜射进作坊,打横落在一个男人的背上,他正拿着一只大木刨,俯身在一块被台钳夹住的木料上忙活——老天啊,那是巴达斯·洛雷登上校,那个法庭剑士——有个老人坐在一旁和他交谈,是卡纳迪再熟悉不过的人。

“亚历克修斯?”

教长抬起头,看见了他。“失陪一下,”他对洛雷登说。后者点了点头,继续干活。“你好,卡纳迪,”他说,“我前不久还在想你呢,都不知道你是不是还活着。”

“我也是。我是说,”卡纳迪更正道,“不知道你怎么样了。我听过一些谣言,但都不怎么可信。天啊,见到你真是太好了。”

亚历克修斯亲切地笑起来。“我同意,”他说,“虽然眼下的环境——”

“我知道,”卡纳迪匆忙表示同意,“不怎么理想。抱歉,这个问题可能很蠢:这是现在、未来,还是其他什么时候?”

亚历克修斯想了想。“我觉得这不是现在,我是说,现实中的我还没见到巴达斯,甚至还没弄清楚他住在哪儿,只是模糊听说他‘住在山里’——也就是说哪儿都有可能。我认为这是未来。”

“我明白了。”卡纳迪说,“好吧,从某些角度来看,这是好事。至少我们是有未来的。你觉得呢?”

亚历克修斯点了点头。“我同意。我似乎总是碰上不确定、不舒服的事,要不就是被人烦着,没一刻安宁。如果我知道这是什么时候的话,肯定会轻松不少。你呢?

“唔,还不坏,大概凑合吧。当然,”他补充,“除了眼下这个问题。”

“是吗?什么问题?”

天呐,他还没意识到。“这个嘛,”卡纳迪不安地说,“这种事情不太适合——呃——当着这位小姐讨论。我们另寻时间吧。”

“什么?噢,也是。那我们得尽量选在这个时间点之后,不然可就听不懂你在说什么了。”

“亚历克修斯!”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乱开玩笑。只不过,确实有点好笑,对吧?正常人都是互相写信。抱歉,我要去——”

——卡纳迪伸出双手,握住他的座椅扶手。他头疼得厉害,仿佛有人把他的脑袋当成了栅栏柱,往上面钉了一根横杆似的。“我得说,”他咕哝道,“刚才做得真不错。你是靠自己摸索出来的吗?”

玛基拉愉快地点了点头。“就是灵光一闪。”她说,“不过,我这次弄错了。”她突然记起了什么,沮丧起来,“也许是因为这次您也在——”

“我明白了,”卡纳迪努力保持冷静,“第一次的时候,对话内容不一样。”

“是的,是那个老人和另一个人在说话。”玛基拉简略地说了说对话内容,“对不起,这是不是意味着我……改变了一些事情?”

“肯定不是什么重要的事,”卡纳迪很清楚自己在撒谎,“刚刚和我说话的人叫亚历克修斯,他是我在佩里美狄亚时的朋友兼上司,也是佩里美狄亚学会的教长。”女孩露出了意料之中的敬畏神情。不知为何,卡纳迪又补充了一句,“而且,他应该是世上首屈一指的——呃——投影大师。我们曾经一起在这个领域做过很多研究。”

(而且差点害得我们丧命,可能还以某种无法理解的恐怖方式导致了佩里美狄亚的陷落,天知道还有什么其他影响……)

“真是太棒了,”女孩说,“噢,您觉得如果我和他说话,他会介意吗?我可以自己去找他,问他一些问题。”

卡纳迪觉得好像肚子被踢了一脚。“也许还是别去尝试为好,”他勉强辩驳,“他这个人,嗯,很内敛,而且——”

“我明白。我本来不该提出这种要求的,”女孩低头看着自己的鞋子,“我有时候会有点忘乎所以。这很不对,是吧?”

“这么说吧,对这类事情应该怀着尊重。”卡纳迪听到自己说,“当然,也应该谨慎。我不想吓着你,这个不用说,但这么做可能——好吧,我和你说实话,这么做可能很危险。如果行动仓促,不知道正式步骤之类的,可能对你不利。”

“我懂了。”女孩说,“噢,我真抱歉。我做事不过脑子,这是我的坏毛病。”

卡纳迪深呼吸了一次。他是看到了一丝曙光吗?还是说,那是天上的一个洞,而灾难马上就要倾泻而下?“没事,”他说,“你在学术方面进展不错,非常不错。既然已经这么超前了,也许你应该停止一个人的投影练习,你觉得呢?”

“噢,这是当然,”玛基拉很快回答,就像一个孩子,听到自己最喜欢的玩具马上要被没收,但又发现还有争取的机会,“我肯定不会做任性的事。不知道您介不介意帮帮忙,在我做投影的时候监督我?当然,前提是您方便,如果不行的话——”

卡纳迪勉强挤出个微笑。“这是我分内的事,不是吗?”他说。

但愿我今天别死掉。朱弗雷兹院士在登陆驳船上坐下,喃喃自语。他看了看船上其他人——基金会第五连的五十名斧枪手——暗暗疑惑有多少人此刻心里想着差不多的事。一个紧张、瘦削的年轻下士紧紧抱着第五连的旗帜,上面写着:俭朴与勤勉。算不上人们愿意为之卖命的那种激励人心的口号,但大概也是件好事。朱弗雷兹院士不想让麾下的士兵为了任何事情去死。

为了转移注意力,不再被令人抑郁的思绪困扰,他解开了背包上的系带,打开那个装着三天份食物配给的亚麻布包裹。他不禁微笑起来。阿丽西娅在里面放了一大块他最喜欢的奶酪,一些加了胡椒的香肠(坚硬鲜红,他就爱吃这种),一块熟成黑麦面包,六个洋葱,一只冷鸡腿。他抬起头,发现士兵们都盯着他。他把亚麻布折好,然后重新系上背包。

他想说点什么——你们都带了什么吃的?——但这当然不行。他祖上十二代都是贫贱者,自己更是基金会的院士,拥有形而上学博士学位和文献学硕士学位,不应该问自己的士兵他们的妻子都往午餐盒里放了什么。这肯定是不对的,虽然不知道到底为什么。他露出一丝微笑,士兵们挪开了目光。真奇怪,他想。我们马上就要并肩作战,可能还会一起死去,但我和他们似乎完全没有共同点。不过再仔细一想,其实也没什么奇怪的。普通人平常都会聊什么呢?肯定不是马兹亚《顿悟》早期手抄本的文本差异、道德两面性之谬误、长期围困战中反向坑道战技术的最新发展、外邦国土持久战役中的粮草运输线、迪欧?科兹玛早期的纯器乐音乐、岛民聯邦银行利率下降的可能性,或者接替比耶翰院士成为公众健康与水路航道部门的总行政官的人选。剔除了这些话题,那还有什么可聊的呢?天气吗?

波涛像个粗鲁的赶路人,猛地推动驳船,朱弗雷兹一把抓住头盔。它差点从脑袋上掉下来,落入海中。他突然想起,普通人会聊运动项目,以及他们在工作场所,也就是“工坊”的共同经历。但他对集体运动项目几乎一无所知,只知道理论上那是被禁止的,而且他觉得士兵们也不想和自己的指挥官聊工坊的事。至于天气——今天在下小雨。是啊,确实在下。他苦着脸,开始玩弄斧枪柄上一根松脱的缠线。真是不幸,士兵们似乎无法在他面前自在地聊天——大概是因为他们想聊聊这次任务多么荒唐,再议论一下指挥官的判断力。不过他也只能猜测。他和他们唯一稍稍相似的经历发生在多年以前,那时他还是个年轻新生,和六七个同学与导师共乘一艘渡船。学生们自然全部噤声,从沙斯特码头到思科纳岬,全程没有人说一句话。不过,那是因为他们都很害怕阴沉、乏味又闷闷不乐的尼哈尔博士……朱弗雷兹皱起眉头,不太喜欢接下来的想法。我是个阴沉、乏味又闷闷不乐的人吗?也许尼哈尔博士不是那样的,只不过因为他是另一个世界的人,我们全都先入为主了。我也变成另一个世界的了吗?是什么时候发生的?

没过多久,恶劣的海况和恼人的风浪就帮他清理了思绪,唯一留下的想法是:我恨坐船。就在下个不停的雨让他开始觉得上了四层羊毛脂的军用斗篷也不防水的时候,领航员叫道:“洛哈岬!”他才猛的回过神来,重新进入军官的角色。

他望了望身后,但雨幕和海上的雾实在太厚,完全看不到其他两艘驳船。不过这不能说明什么。能见度顶多只有二十码。他眯起眼睛,试图眨出眼里的雨水,然后观察前方。还是没用。这家伙是怎么知道这里是洛哈岬的?明明哪里都有可能。朱弗雷兹院士意识到航海是自己最缺乏了解的领域之一。在大雾中确认方位的方法肯定是有的,不然海上交通就不存在了。

他听到船锚入水的声音,于是站起身来,身体无助地摇晃着,直到抓住船舷才稳住自己。根据传统规矩和军队礼仪,他应该第一个跳进隔在他们和海滩之间、深度未知的海水里。他笨手笨脚地越过长凳,骑到船舷上,然后把另一条腿也跨了出去,结果失去平衡,一屁股坐进了九寸深的水中。棒极了。他一边撑着斧枪站起来一边小声嘟囔。完美的示范。在他身后,士兵们正在有条不紊地以更合适的姿势下船(他们受过这方面的训练,而我没有。毕竟我只是个指挥官)。他举起左臂,挥手让他们快些,并给出列队集合的号令。士兵们后面,可以看见另外两群差不多的人,隐约的深色人影正在构成模模糊糊的队列。全体到齐,是时候前进了。

爬上山。在沙斯特相对温暖舒适的第五连营房里,侦察兵们是这么告诉他的:爬上山,顺着小路,走到一片废弃的建筑物,那是被弃置的锡矿矿场,叫维尔伊雷克。从那里向北行军一个小时,一路上坡,来到山脊,然后顺着山脊向东转,直到抵达一处陡峭的深谷,看起来像是地面被折起来了一样。那个村子就在谷底。

路线不难记。朱弗雷兹院士领着队伍前进,靴子发出恶心的呱唧声,雨水流入头盔卷边中间的接缝,变成一条小小的排水沟,浇在他的后颈上。这里总是下雨吗?地面完全湿透了,大团稀泥黏在他的脚上,重得难以抬腿。越是往山上爬,头顶低垂的云层就越是厚重。等到他被废弃矿场的仓库掉下来的石材绊倒、摔了一跤时,他已经确信自己走错了路,差点下令全体原路返回。

还真找对了,真不敢相信。他下令停下休息,看着士兵们散开,坐在矿场废墟上,个个满身泥泞,阴郁得像栖息在光秃秃的树枝上的一群乌鸦。有人在倒靴子里灌进的水,或者拧干兜帽和斗篷,但大多数都筋疲力尽,士气低落,一动不动地坐着。他体会了一会儿被雨淋透的布料有多么沉重,心里想着到底有没有可能让这些凄惨沮丧的士兵在最终遇上敌人的时候表现出哪怕是一点攻击性。如果敌人有脑子的话,就该请我们进去坐在炉边喝杯热饮料,绝对不用担心安全问题。

他感到蜷缩在斗篷里睡过去的欲望越来越强烈。必须上路了。再拖下去,士兵们就调动不起来了。他站起来挥手下令,一群梦游一样的人排好队列,连抱怨声都没有。这样子和“突袭部队”的名字是如此的不协调,几乎有些可笑。突袭者应该雷厉风行,而不是像挖泥工一样消沉地拖着脚走路。也许他应该演说一番,振奋一下军心。他读过这类文章,但是决定不去尝试。这么多年来,基金会的军队从未发生过兵变,但要是此时来一篇演讲就难说了。

从维尔伊雷克向北行军,走上山脊。朱弗雷兹院士四下张望,寻找地标。真蠢,他连来的方向都不记得了。他知道往北是上坡,但面前能上的坡实在太多,现在该往哪里走呢?靠太阳辨别方向是绝无可能了(太阳是什么?)。一百五十多个以士兵为职业的成年男人竟然因为天阴下雨就在半山腰迷了路,简直荒唐。他集中精神,尽力回想最开始看到的锡矿废墟的样子。

好吧,只要一路上山,迟早会找到山脊,到那时再右转就行了。就这么简单,想迷路都不成。他下令前进,拖着僵硬的双腿深一脚浅一脚在可怕的泥浆里蹒跚前行。他无数次感到,为了争夺这讨厌的地方而让人丧命,这实在太可笑了。一路走来,他没看到任何庄稼和牛羊,也不知道有什么人会对这片泥泞湿滑的鬼地方感兴趣。犁地和种植都行不通,农作物只会腐烂。家畜在这里待不了一个季度就会因为腐蹄病和饥荒大批死去。除了一座废弃干涸的矿场,什么都没有。只有疯子才想要这个地方。

抵达山脊的时候他们几乎没有意识到。前一刻,他们还在努力用斧枪柄当作支撑,拖拽着身体攀爬一座陡峭度逐渐增加的山坡。下一刻,地面似乎从他们的脚下流失了,朱弗雷兹只能踉跄着挥舞双臂保持平衡。他示意全体停止行军,再次抹掉眼睛里的雨水,然后试图看懂地形。

他们确实到了山脊。他能看见西边的山势陡降,形成了一个和侦察兵的描述相同的山谷。这让人无比困惑,因为村庄所在的山谷明明在东边,大概三里远的位置。这要么是另外一座山谷,要么就是他们斜着爬上了山,无意中越过了目的地,从另一侧爬了上来。云雾填满了谷底,从山脊溢出来,就像啤酒杯上的泡沫。他再次感到了荒唐,但已经到了这一步,必须做点什么。可以派侦察兵去看看下面是否真的有个村子,但这个主意不太好。这些满身泥泞、神情沮丧的士兵几乎不可能安静地爬下陡坡而不被发现。能做的只有下令前進,带着他们往下走,祈祷他们来对了地方。太荒唐了。啊,该死……

他举起斧枪,指向云雾。眼下的问题不是他们能不能在敌人做好迎击准备之前快速下谷底,而是能不能在肮脏滑腻的烂泥中及时停下。他脑中出现了一幅画面:一百五十名重甲步兵屁股着地,滑雪橇一般滑入战场,发疯般撑着斧枪,试图用枪柄末端调整方向。他不禁抽搐了一下。俭朴与勤勉,他小声念叨,胜利与死亡。如果敌人因为笑得太厉害而没法反击,算不算胜利?

带着极度的担忧与走错路的感觉,他领头前行。最好的,或者说唯一的办法,就是以之字形路线缓慢下坡。若是中途被发现的危险太大,就只能一路冲下去,把一切交给运气。如果这里有两处长得差不多的山谷,侦察兵应该会告诉他吧?也许他们说了,但他没认真听。另外,如果村子真的在底下,他们又该做什么?烧了它?在这种雨天?

也许他们已经在等我们了,张弓搭箭,只等号令。也许我们马上就要死了,死在雨水和泥巴里。当然,没法知道到底会怎样。但愿我今天别死掉。

下到谷底花了很久。也许距离并不远,难走的路让时间放慢了。周围没有生命的迹象,倒也合情合理。要么是走错了地方,这里根本没有村子,要么就是村里人都待在温暖安全的室内——在这种天气,脑子正常的人都会这么做。只有愚蠢的突袭部队才会在雨水和稀泥里趟来趟去。一群白痴,把自己搞得晕头转向……

朱弗雷兹猛地停下,直起身来,靴跟陷进了土里。透过一缕云雾,他看见了下方的茅草屋顶,就在一百码之外。该死,他举起手臂示意全体停止。他站了片刻,观察动静,倾听除了雨声之外的声音。雨水打在他的头盔上,如同一个百无聊赖的孩子在用手指敲课桌。士兵们站在他的周围,轮廓因为雨雾而显得模糊。他曾经见过一群野生小矮马,也是这么茫然地站着。区别只在于这会儿下着雨,大家浑身都在滴水。凑合试试吧,他自言自语,然后给出了快速前进的信号。

下一秒,他要顾及的事情就太多了。所谓的快速前进,只不过是跑得够快、少摔倒几次就行了,摔跤的危险就像一头紧跟在屁股后面的猛兽。第五连的三个排(俭朴与勤勉)像鲁莽又过度兴奋的孩子一样奔下山坡,跌跌撞撞,推推搡搡,一路滑行,同时所有人都保持着诡异的、令人不安的沉默。他们面对的危险是实实在在的。如果一个人突然停下(假设他停得下来),身后的人肯定会撞上去,手中的斧枪会把他戳个对穿。意识到了这一点,所有人都极力跑得更快,所以整个连都在不断加速,像山体滑坡的落石一样向前冲去。一百五十个人全都怕得要死,拼命逃离己方士兵,向敌人跑去。等到脚下的地面变得平缓,房舍出现在眼前时,他们已经达到了大多数运动员永远无法企及的速度,如同打水漂的石子一般跃过泥地。荒唐,朱弗雷兹心里想,太荒唐了……

有个东西在他面前拔地而起,让人想起带着敌意的野兽—— 一间木屋,几乎只能算个窝棚,而他正朝着它直冲过去。他努力避开,最后撞在了屋角上,冲击力遍及整个身体。他的双脚向前打滑,整个人背朝下摔在地上。脑袋撞到地面时他想大叫,肺里却根本没有足够的空气。前方的水雾里响起一个女人的尖叫,他看到他的士兵成群涌过来,从他身边经过,斧枪平举,脚下失控。更多的尖叫声传来,还有碰撞声,似乎是有人扔下大堆金属废料。然后他听到了第一声出于疼痛而不是恐惧的叫喊。可能是出了意外,某个斧枪手撞到人了,就像两驾马车在大雾弥漫的街角相撞。他努力呼吸的时候,能听见手下一名中士吼着指令——全体列队,全体整队,举起武器。又是一声尖叫,离他很近。看来是成功找到了敌人,打起来了。

他拖着身体坐起来,强迫自己呼吸。刚才一撞之下,呼吸的本能好像没了,得命令自己的身体吸气才行。斧枪不知道哪去了——啊,在这儿。沾满泥水的斧枪拿在手里,让人很不舒服,就像拿着河里捞上来的死鱼。他把斧枪拽到身边,撑着自己站起来。他膝盖发软,仍然喘不过气,暂时还没感到疼痛,但这只是因为惊吓过度,还没回过神来。正在专心呼吸的时候,一个人影突然从水雾中冲了出来。是个高个子男人,不是士兵,不是第五连的成员。他忘记了呼吸的本能,放平斧枪,冲了上去。那人站着没动。枪头直接刺了进去,直到斧刃阻碍了它继续刺入。

他看起来很惊讶,为什么?他不知道在打仗吗?

那人用双手环住斧枪柄,张开嘴正要说话,就断气了。他倒了下去,身体利索地滑下枪头。这时朱弗雷兹才发现,他似乎没拿武器。脑中出现了一个想法:会不会搞错地方了……间谍口中驻扎了一个排的思科纳弓箭手、准备进攻布莱泽斯的村庄并不是这里。噢,这也太……

一个女人从他身边跑过。却没看见他。朱弗雷兹伸手抓住她的手臂,把她扯得转过身,撞到自己的肩膀上。她表情困惑。

“这个村庄,”他问,“叫什么名字?”

她看着他,好像他是什么传说中的什么怪兽。“普利门,”她说,“这是普利门。”

朱弗雷兹的脸抽搐了一下。“你确定?”

“我当然确定,我就住在这儿。”

“该死。”朱弗雷兹放了手,她逃得比兔子还快。

见鬼,他低声自言自语,找错村子了。这些是我们的人,基金会的忠诚属民。这怎么办。他花了片刻让自己镇定下来,确保自己呼吸正常,站得够稳,然后深吸一口气,准备喊出停止进攻的命令。这时,雾中冲出来一个人,将一把凳子砸在他脑袋上。

他苏醒的时候听到了很多声音。尖叫,呼喊,咒骂,但和先前不一样。这是交战时的声音。这不对,我们攻击了错误的村庄,他对自己说。然后他认出了一个低沉卷舌的思科纳口音,有人在努力压过噪声发号施令。他们没有走错吗?他问自己。不,不可能。他用了好几秒才想明白发生了什么:有人不知怎么跑去了邻村,叫了那里的思科纳弓箭手来帮忙。好极了,朱弗雷兹院士哀叹着,难以置信地摇头,现在我不仅屠错了村,还让他们投靠了敌人。回去之后该怎么解释?

有人向这边来了。朱弗雷兹院士忙像螃蟹似的侧着爬了两步,躲在被他杀掉的那个人的尸体下面,躲过了十几个从水雾里走出来的人。他只能从死人的胳膊底下偷看,所以看不清,但他认出了他们穿着锁子甲,戴着头盔,还有拿着弓。在这种情况下,知道这些信息就够了。他一动不动地趴着,祈祷自己不会打喷嚏。

“……藏着,”其中一个人说,带着纯正的思科纳口音。“他们的人比我们多,四对一,而且我们看不清楚,没法放箭。老天,我们根本不该来这儿,趁早离开吧。”

“他妈的什么都看不清,”另一个人说,“完全是浪费时间。说起来,你怎么知道是四对一?”

“听人说的,”第一个声音回答,“他们说有四个排的重甲步兵,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的。人数对等的仗我不介意打,但是四个排——”

“打不打由不得我们,”第三个人打断了他,“该做的显然是拉开距离,包围村子,等他们出来的时候再挨个放倒。”

“就让他们把村子烧了?”

“他们看起来像是要烧村子的样子吗?放清醒点。”

人声渐渐远去。确定他们走远之后,朱弗雷兹推开尸体,搖摇晃晃爬起来。他抽筋了,两腿像针刺一样又麻又痛,快速行动是不可能的了。如果因为抽筋跑不动而被杀掉,那就太可笑了。

他单腿站着,靠在木屋的门框上,意识到是时候振作起来了。毕竟他是指挥官,本该控制住局面的。就算做不到,也该和对手斗智斗勇,与敌方军官争夺控制权。他们冲到谷底之后,他做的只有撞在墙上、杀掉一位忠诚的平民、被人砸傻,以及躲避敌人。对于自己的狼狈,他倒不是很介意,但他确实有责任指挥一百五十个人。是时候做点什么了。

当然,还得找到手下才行。水雾比先前更浓了。他试图找回理智,但脑子里仿佛有个乱哄哄的议会,大声吵个不停。他想到的唯一能做的就是走进雾里,去找他的士兵。这几乎肯定会送命,但也想不出其他主意了。趴在地上一番摸索之后,他终于找到斧枪,撑着身体站了起来,嘟囔了一句,然后走进浓雾。

不知道是幸运眷顾勇者,还是傻瓜撞大运,总之是个天大的巧合。他一来就遇到一打斧枪手。他们面朝外站成一个有点走形的椭圆,组成了一个松散又移动不便的刺猬阵,一边的人只能倒着走。由于没人看路,雾又太浓,他们像一帮醉汉一样摇摇晃晃。阵型就像没经验的桨手逆流划动的小艇,一个不稳就撞到了旁边的谷仓上,末端的三个人几乎被压死在墙上,幸好其他士兵踉踉跄跄地退了一步。更麻烦的是,他们都戴着头盔,扣紧了护颊片,因此基本上什么声音都听不见。

不管怎么说,总是个开端。朱弗雷兹挥着手臂朝他们快步赶了过去。阵型立刻乱哄哄地停了下来,像一辆撞到树上的破马车似的哐啷作响。有人在冲他叫喊叫,应该是“走开”之类的话。“是我,”他叫道,“朱弗雷兹院长。停下别动。停下!”

他觉得这些人并不怎么乐意见到他。他们在原地站住了,但仍然坚决地举着斧枪对着他,好像把他当成了正在收紧包围圈的一队骑兵。“是谁?”其中一个紧张地叫道,“过来,亮明身份。”

“噢,看在……”朱弗雷兹说,“是我,朱弗雷兹院士,你们认不出我吗?”

“长官!”那个先前发问的人猛然立正,然后竟然敬了个礼。

“这就免了,给我让个地方。”朱弗雷兹气恼地说,然后挤进阵型的前部,“好了,”他吼道,“跟着我往前走。看在老天的份上,跟紧点。”

事实证明,他基本上只是帮了倒忙。长官一出现,士兵们立刻停止了寻找方向的努力。根据他们受到的训练以及他们学到的规矩,这当然是对的。问题是朱弗雷兹并不能比其他人看得更远。还有,阵型中有一半人都面朝其他方向,同时对所有人下达清晰的命令明显是不可能的。他突然想到,我们真的需要这样挤在一起吗?明明没人攻击我们,为什么不排成一队从这里走出去?

另一群人从雾中走了出来,双方还没反应过来就差点撞到了一起。相遇得太突然,大家都来不及举起斧枪。幸好如此,因为两拨人的武器都是斧枪……是自己人,朱弗雷兹意识到。“没事了,”他赶在有人被误伤之前喊,“是我们,沙斯特的。没事了。”

对面人群中传出一个他认识的声音,高声发号施令。是他手下的一个中士。“康诺特,”他叫道,“是我,朱弗雷兹。”

“长官!”士官回喊道。

朱弗雷兹短暂地闭上了眼睛。一种奇怪的感觉传遍他全身。他吃惊地意识到,竟然是长期恐惧结束后的宽慰。我吓坏了。他先前一直不允许自己害怕,但现在有了更多的士兵和一位经验丰富的士官,显然,一切都会没事的。“中士,让所有人列队。你那里有多少人?”

原来康诺特已经集合了第二排的大部分士兵,加上他这边,一共有五十余人,应该足够应对任何可能的情况。“好,”朱弗雷兹说,“现在要做的是找到我们剩下的人,然后一起离开这里。中士,让所有人排成并列纵队。我们要像赶鹧鸪一样搜索这个村庄。”

康诺特中士有史以来第一次明白了长官在说什么——他是个农夫的儿子,经常用长网抓鹧鸪。他咧嘴一笑表示收到了命令,然后用几句轻快的口令就让士兵们排好了二路纵队(为什么我就做不到?朱弗雷兹问自己)。他们要按照渐渐收紧的螺旋形路线穿过村子,一路上收集己方士兵,并把敌人和村民赶到自己前面,直到将他们困到村子中央。如果他们聪明的话,就会直接投降,这样大家就都能回家了。

其实这个点子还挺棒的,队伍前进时,朱弗雷兹心想。也许我没那么差劲。队伍一路缓慢平稳地向前推进,情况很不错。中士每隔一会儿就喊出口令,确保队伍紧凑笔直。队列最后的士兵则高声回应。这和赶鹧鸪一模一样,不过,由于危险依然存在,也许更像围猎野猪。对,这个类比更好。在密林中驱赶野猪会有一种可控的紧张感。只要把该做的做好就不会受伤,这一点也能帮士兵们加倍集中精神,而不是惊慌失措(因为你肯定清楚自己要干什么,糊涂蛋是没法加入狩猎队的。随便什么蠢蛋都能当兵,但猎野猪可是正经事)。

只要有人出现在队列前方,中士就大声喝问,“谁在那里?亮明身份!”己方士兵会报上姓名、军衔和编号,而敌人有足够的时间跑走。这也是朱弗雷兹想要的——先把敌人赶进围猎圈,然后再对付他们。没过多久,他们就集结了三分之二的兵力。只要保持队形,沉着冷静,这个计划就能成功。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下一刻,一队人出现在前方的水雾中。有人喊了句什么。朱弗雷兹皱起眉头——他没听清——然后一支箭射中了身旁的士兵。他立刻停住脚步。另一支箭射中了他的右胸,就在锁骨和腋下之间的位置。他感觉到了冲击力,像是被人狠推了一把,却不觉得痛,只觉得身体像破了洞的水桶,力量在迅速流失。康诺特中士吼叫着指令——前排举起武器,准备迎敌——突然间没声了。朱弗雷兹意识到面前三十码外有两个排的弓箭手,正在全力进攻。噢,该死,现在该做什么?找掩护?没有掩体,不能待在原地,只有一处可去了。“前排举起武器,全体跑步走!”他喊道。两旁的士兵向前冲去,有人推着他的后背,迫使他前进。最好跟着一起跑。但我不该这么做的,我负伤了。是的,这是个正当理由。不知道伤得有多重?不怎么痛,但我总觉得马上就要摔到地上了——最好还是不要,现在不行。他拖着身体向前面那排模糊的人影靠近,看见他们正在后退。箭雨仍在落下。不管怎样,距离只有五六码了,他们不会待着不动,肯定会跑的。他又邁了一步,然后看见土地朝他扑了过来,有人的靴子踢到了他的肋骨。倒在地上时,那根箭在伤口里移了位置,带来一阵剧痛。有个沉重的东西落在他身上,把他肺里的空气都压了出来。那东西在抽搐挣扎(大概是个垂死的人),但他动弹不得,无法推开。他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大概也没关系了。这么说我要死了。好吧。

他觉得自己一直没有失去意识,只是一动不动躺着,双眼紧闭,不去听其他声音,任由思绪飘飞。这是哲学上的实用主义。似乎只要他不集中精神,让一切模糊远去,伤口就不会疼了。当然,疼痛没有消失。他把它想象成一张钉床,只要放松身体,纹丝不动地躺着,钉子就不会刺痛他。一开始,他还能努力呼吸,有意识地将空气灌入肺部再努力排空。但渐渐的,他开始觉得不值得费力去那么做了。死亡,他糊里糊涂地想,是一件非常自然的事情。没什么可怕的。如果你接受的话,应该会对你大有好处。

接着,有个东西落到了他的胸口。他和疼痛之间脆弱的休战协议瞬间破裂。他痛不欲生,一点都不喜欢这样。有个混蛋踩到我身上了,他想,这让他第一次感到了愤怒。他睁开眼,看见两个人俯身看着他,恐惧的神情几乎有点好笑。接着他们抓住了他,把他拉了起来(操,好痛,放开我),像拖一大袋羊毛一样把他拖走了。他试图抗议,但身体完全不听使唤,所以他闭上双眼顺其自然,集中精力对付疼痛。他能感到双脚拖在地上,每次颠簸碰撞都震得生疼。拖拽持续了很长时间,直到时间不复存在。

他们似乎一度停下了脚步。他睁开眼睛,让脑袋借着重力转向一边,直到脸离他右边的人只有几寸远。他不认识那人。

“我们全错了。”他说。那人张嘴回答,但他什么都没听清。他合上眼皮,疼痛像海潮一般涌了上来。嘿,他听见自己在想,如果能觉得痛,那我肯定还活着,这是好事。然后剧痛填满了他的脑子,再也塞不进其他东西了。

“你指望他们多能打呢,”高戈斯·洛雷登一边跪下来,拔出一具尸体上依然完好的箭,一边笑着说,“这支军队的指挥官可是通过考试当上军官的。”

“考试是啥?”他的同僚问道。

“就是坐在一间放了几张长桌子的大厅里,”高戈斯回答,“他们会给你一张上面写了问题的纸,你再把答案写在另一张纸上。谁写的答案最好,谁就赢。”

同僚皱起眉头。“他们肯定有很多纸。”他说。

“都是用芦苇木浆做的。”高戈斯说,“从萨利纳卢斯三角洲进口的芦苇,这在沙斯特是桩大生意。我们有机会也该考虑一下。”

“可我们又不需要。”同僚说,“我的意思是,除了他们,谁还用纸啊?”

高戈斯用死人袖子的一角裹住箭头,擦干净上面的血,然后把它放进箭筒。“我说了,”他说,“应该考虑一下。”他站了起来,因为膝盖发僵闷哼了一声,“估计我们已经解决了大部分人。”他说,“我还是没搞懂刚才是怎么回事,但结果还不坏。”

“他们帮的忙,”同僚咧嘴苦笑,“帮了大忙。”

“没他们还真不行。”高戈斯表示同意,“你知道吗,我也会对这场战争产生疑虑,不知道是不是揽上了超出了我们能力范围的事。每到这时,我就会想想敌人层出不穷、令人愉悦的愚蠢表现,然后我就安心了。我是说,”他一边缓步穿过满地尸体和垂死者一边说,“我真希望我能在某一天真正打赢一仗,体验一下那是什么感觉,而不是站在原地,看着他们自己一败涂地。但我没什么可抱怨的,这样已经很好了。”

他们结束了巡视,回到村子中央的长屋,勤务兵正在里面给伤员包扎。高戈斯注意到受伤的大多都是平民,再一次疑惑那些白痴到底为什么会在他的远征队刚到达、准备与村民交涉的时候冲出大雾,攻击忠于他们的村庄,杀了十六个自己人,还导致了两倍于此的人受伤。毫无疑问,这下全村都归顺思科纳了。但敌人这种无可救药的愚蠢让他觉得受了冒犯。局面很混乱,而他讨厌混乱。

“瞧瞧我们找到了什么。”哈兹欧中士揮着手叫他过去,他嘟囔了一声。此刻他正在往长屋走,准备与村子的重要人物愉快谈话,讨论转让条款,但他不太想那么做。“马上就来,”他说,然后转向他的同僚,“你不介意替我做动员演讲吧?”他问,“我没有那个心情,反正这一套你都懂。”

他的同僚点了点头。“我不介意被人奉承一下,”他说,“回头再聊。”

高戈斯走到哈兹欧所在的位置。脚边有三个人背靠谷仓坐着,双手双脚都被捆住了。其中一个完全失去了意识,脑袋垂在胸口。“你找到了什么,中士?”他问。

“他们的长官,”哈兹欧笑着回答,“叫朱弗雷兹·波瓦特院士。你认得吗?”

高戈斯抬起眉毛。波瓦特是贫贱者中的重要家族。“你找到好货了,中士,”他说,“哪一个是他?”

中士指向其中一个。“他会活下来的。”他说,“箭斜着穿过了肌肉,流了点血,但不是什么重伤。我们发现他们在那边摇摇晃晃地乱走,就像误入了关着的羊圈,不知道怎么走出来了。”他脸上笑开了花,“你觉得他值多少钱?”

高戈斯耸了耸肩。“现在还不清楚,”他回答,“毕竟是稀有货,不是每天都有的。不过,价格至少有四位数。”

哈兹欧吹了声口哨。“不赖呀,”他说,“小伙子们肯定高兴。这么看来,跑这一趟还是值当的。”

“不一定要拿他换赎金。”高戈斯说,中士的脸色立刻一沉。“噢,别担心,如果我们决定留下他,肯定不会让你受委屈。小伙子们也不会吃亏。其实那样对你更好。我会确保这一点的。”

中士开心地笑了。“和你做生意总是很愉快,经理。”他说,“你想让我们拿他干什么?我们已经止住血了,看样子不会有事。不过,既然他值大钱……”

高戈斯点了点头。“我明天一早派人把他运出去,”他在朱弗雷兹瘫软的身体旁边跪了下来,亲自检查了一番。“睡着了,”他说,“这是好事。他会活下来的。给他盖张毯子,搬到能遮雨的地方。安排一个卫兵以防万一。”

他站起来,打了个哈欠。现在要是能上床睡觉就太好了,但他没那么好的运气,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他转身朝长屋走去,后面有人拉了拉他的袖子。

“伤亡报告,”那个士兵说,“我们尽量准确地做了统计。他们死了一百一十七人,被俘三十一人。我们损失了四人,重伤两人。”高戈斯问了死伤者的名字,没有他认识的,但仍然是场不幸。这场战斗本来没必要发生。虽然结果不坏,但杀了一百一十七个敌人的战果没有让他感到满意,恰恰相反。这样的大败仗会让基金会脸面尽失,这意味着他们会发起报复,很可能直接针对思科纳。那样对任何人来说都不是好事。他叹了口气,再次希望人们别来干扰他的正事。这个区域现在确实会归顺思科纳,但他们本来可以按部就班地做到这一点,因为思科纳银行的利率更低,作风也不那么专制强横。派人数较少的远征队前来就是为了避免冲突。现在他不得不派更多兵力驻守这里,以免基金会杀掉这片地区的所有活物以儆效尤。这不是他喜欢的办事方式。推开长屋的门时,有种让人不快的预感告诉他,他姐姐也会这么觉得。

“魔法?”亚历克修斯说。

尼莎·洛雷登轻快地点了点头。“不是哲学,”她头也不抬地回答,“不是以形而上的方式加强的非语言交流。不是用药物引发、让参与者以卓越但完全自然的潜意识洞察力分析已知的材料,并伪装成神秘体验的幻觉状态。我说的是魔法。”她打了个哈欠,伸手去拿一只青铜小剪刀,“魔法只是我们还不理解的科学,说不定从前还有人觉得弓箭是魔法呢,因为它们能制造出乎意料的战果,而且没多少人知道怎么操作。但弓箭是真实的,箭确实会从空中飞过,射中目标。同理,魔法也是真的。”

亚历克修斯等着她抬起头,但她没有。她正在制作的东西似乎占据了她全部的注意力。看起来像一条拼布被子。

“我没说它不是,”他说,“我只是想说,我研究这东西有六十个年头了,从来没看到过任何直接证据——”

“啊。”这次她抬头了,还傲慢地对他笑了笑,“你这么多年来研究的是科学、哲学和数学之类的东西,而不是魔法。你至多只是在研究其他学科的时候沾了魔法的边,就像铅管工需要懂一点木匠活,但是不需要知道怎么制作榫眼和榫头一样。你相当于在说,你觉得榫眼和榫头根本不起作用,因为你从小学的是做铅管,从来没用上过它们。

亚历克修斯思考了片刻,那位董事咬断了一截线,将它穿过骨针的针眼。他最后开口:“告诉我,你总是这么喜欢与真理较劲吗?当你遇上一个事实,一个明明白白直截了当的事实,你是不是习惯于打压它,或者把它歪曲到妥协让步为止?”

尼莎抬起脸对他微笑。“一直都是,”她说。“我最初到佩里美狄亚的时候,那里的人有句谚语:只要每天都吃得起鲜鱼,你觉得什么是真理,什么就是真理。现在,”她低头看着手里的活计,“我买得起想要的所有东西,也买得起我还没来得及去想的。我觉得什么是真理,什么就是真理,其他一切都是可以谈的。”

亚历克修斯笑了起来。“很久没听到那个说法了。只不过在我们那儿,说法变了一点:如果你坐前三排,你觉得什么是真理,什么就是真理。”

“学术基金会参议的前三排,”尼莎接过他的话,“意味着你是四级或以上的成员。我讨厌那种地方。”亚历克修斯和她对上了眼神,在她的眼中看见了先前没有的怒火,“你知道吗,我讨厌基金会,因为他们觉得自己知道得多,高我们一等。其实他们非常无知。噢,佩里美狄亚城里的人个个都有各种各样有用的知识:制作机械,从尿液里提取硝石,不拔牙就治愈牙痛,给钢材淬火,制作透明的彩色玻璃,不用算筹就解出长除法算式……不管是什么,肯定有人知道怎么做,并且因此获得尊重。至于基金会——要是没有一本说明书,三篇评注和一张比例图,他们连怎么把瓶塞从瓶子里拔出来都不会。我这么说吧,教长。我对魔法的了解,就算你再活一辈子也比不上,理论和实践方面都是。但我不是在佩里美狄亚学的,也不是在这里学的。除非你按照我说的做,否则你什么也学不到。别指望我为了打消你的疑虑,就事先让你学一点。”她吸了吸鼻子,然后用左手背揉了揉,“不過这个算盘打得不错,”她说,“你是我见过的唯一一个有点生意头脑的学者。”

亚历克修斯点了点头,接受她的称赞,但心里还在疑惑——她有几句是真话?又有哪些是为了谈判而瞎编的?这个女人可以进入任何角色,只要能让交易对她有利。瞧她现在这副模样,煞费苦心地把碎布料缝成拼布被,看起来完全是个朴素精明又务实的农妇,而这全是为了让我这种养尊处优的城里学者觉得底气不足。明天她就是银行董事,向平民代表解释为什么抵押贷款税又上涨了,后天她又会是另外的面貌。她有无数种样子,但其中没有哪个是真实形象。不过,已经对峙了一个半小时,我仍然没有做她想让我做的事。日程表排得满满的那个人是她。我这个不问世事的老书虫做得还不坏。“而你是我见过的唯一能在一句话里引用三次阿卡狄乌斯假说的银行家,”他说。“不过,你说的‘以形而上方式加强的非语言交流’是不是过度简化了《公理》第二册的内容?”

尼莎耸了耸肩,目光集中在手里的针线活上。“反正第二册也是建立在错误的假设之上,”她回答,“你对此应该很清楚。莫米塔斯早在一百年前就证明了这一点。而且,”她对着光检查缝线接口,漫不经心地补充道,“他的驳议根本就是个循环论证,所以整件事都是浪费时间。”

亚历克修斯没料到她会这么说,他忍不住请她详加阐述。

“噢,很简单,”尼莎回答,“他提出了彩虹光线折射的类比,又以它只是个类比为理由,把刚刚建立的假设推翻了。他的表述当然很有说服力,但其中的问题仍然像鸡舍里的公牛一样显而易见。如果他做布料生意的话,肯定会饿死的。”

她是对的,亚历克修斯恼火地想。她要不就是读过我们从来没读过的著作,要不就是自己想出来的。众神啊,如果我再年轻三十岁,肯定会放弃哲学,去给织麻布袋的工匠当学徒。“你的理论很有趣,”他听见自己说,“但不是还有贝伦尼亚斯和无规律变化理论吗?过去的五十年里,莫米塔斯定理一直被当作一个出发点,而不是结论。”

“管他呢。”尼莎·洛雷登挥了挥手里的针,就此终止了这个话题。他们二人都心知肚明,她没有继续辩论下去的必要,因为这一轮是她赢了。“你对这个领域的了解肯定比我多。说实话,如果你懂的还没我多,那才出奇呢。至于现在,”她仔细叠好拼花被子,放在膝盖上。“我们来谈正事吧。是时候施点魔法了。”

“怎么样?”男孩焦虑地问。

巴达斯·洛雷登抿紧了嘴唇。这很尴尬。

一方面,他父亲和他说话从来没体贴过。当初学这门手艺时,父亲指出他错误的方式是把半成品从台钳里扯出来,在膝盖上折成两半,同时用严厉的语言指责他浪费了上好的木材(有句俗语是这么说的:又不是树上长出来的,哪儿有那么容易找到。在巴达斯记忆里,父亲从没用这句俗语形容木料之珍贵。但好几次只差一点就闹出了这种笑话)。另一方面,巴达斯·洛雷登不是他父亲。

“糟透了,”他说,“重做一遍。”

男孩的眼神好像他刚刚徒手捏死了自己的宠物麻雀。“噢,”他说,“我有哪里做错了吗?”

巴达斯叹了一口气。“你真的需要我告诉你?”他说,“我就知道你之前没听。好,那我再说一次。第一,弓腹应该是平滑的,你没做到。第二,修整弓背的时候应该顺着年轮的弧度,不然等于浪费时间。你看,”他指了指木料上被男孩削掉足足三层年轮的地方,“简直一团糟。第三,节疤要留着不能修掉,否则它们会成为脆弱点,弓就会断。而你直接把它们刨平了。第四——”

“好吧,”男孩说,“抱歉。”

巴达斯粗重地吐了口气。“不用抱歉,”他疲倦地说,“你又没有做什么坏事。只是没做对,仅此而已。虽然你确实糟蹋了一块上好的木材,但我们都会经历这种事。你……”他再次叹了口气,“到一边去重做一遍,这次要做对。你觉得能做到吗?还是说你想看我再做一次,这次——”

“我再做一次,”男孩立刻打断,“这次我会做对的,我保证。”

“好,”巴达斯说,“总之,尽你所能吧。做完后记得把这里打扫干净,刨花都快淹到膝盖了。”

男孩离开了,巴达斯在凳子上坐下来,左手托着下巴。他面前的台钳里是另一件做糟了的成品——可以说是失败品、差劲的活计、怪胎、垃圾、渣滓、废物等等。它也是他几个星期的劳动成果,光是购买材料就花了二十块钱。他已经咒骂过了,但没什么用。

“全因为我犯蠢听了他的瞎话,”他抱怨着,松开台钳,拿出那东西。这一切的起因是那个偶尔来向他兜售南海岸稀有木料的人。他的货物全部产自巴达斯见都没见过、也不知道名字的树木。有一次,他提起一件事,说他见过一把水牛肋骨做的弓——

“你是说牛角,”巴达斯打断了他,“水牛角。你把它切成薄片,然后粘到——”

“是肋骨,”那人坚定地说,“真是件漂亮东西,不到一码长,弓柄有拇指宽,弓稍只有指尖那么粗。给我看弓的家伙说它拉力有五十磅,射程两百二十码。”

“他说的肯定不是肋骨,”巴达斯坚持道,“他是在说牛角。”

“肋骨,”那人重复,“水牛肋骨。”

事情到这里本该就结束了,但他由于他愚蠢的自尊心,以及恰好遇上了一个同意卖给他肋骨的皮革商……一个月后,他收到了油腻腻臭烘烘的昂贵骨头,既然付了那么多钱,他不得不继续下去。

“真蠢,”他转动着那糟糕的东西低声嘟囔,“这把年纪了还做这种事。”

他花了大量时间用刮刀和辐刀把骨头削成平整均匀的长条,每削几下就用卡钳测量,确保骨条每隔四寸就契合在一起,宽度、厚度和轮廓都一模一样。等到骨条的厚度全部削到不多不少十六分之三寸,他把它们放到一边,用精心挑选的一块进口红杉木料做成弓胚。他小心翼翼地把弓胚放在大锅上熏蒸,还用厚皮革罩在上面以免蒸汽外泄,直到木料软化,两端可以被弯成反曲的波浪形,看起来像一条爬行的蛇,或者微笑的女孩的上唇。接下来,他煮了一锅粘性格外强的胶水,将小块皮革洒进锅里,一边搅拌一边加入开水,直到浓度变得和一年陈的蜂蜜一样。将骨片夹到弓胚上的过程完全是个噩梦,他用上了作坊里所有的夹钳,还不得不临时用木料和生牛皮又做了十几个才够用。胶水从连接处溢了出来,流得到处都是,让他根本没法碰那东西。胶水似乎永远也干不了——雨期的潮气渗入了胶里,让它无法硬化。虽然做其他活儿也需要夹钳,但他还是不敢把夹钳从胶滴未干的弓上取下来,唯恐承压的骨片剥落。

等到胶水终于变硬,夹钳可以取下来了。骨片和弓胚完全结合在一起,没有像葡萄皮一样剥落。他准备了一整锅胶水和大量最好的鹿腿筋,花了一整天时间给弓背涂胶,用木勺子柄把铺上的筋丝压平,确保每一束筋丝末端都互相重合,铺垫的筋层厚度均匀。这也花了很长时间才干。但最后,胶水变得和玻璃一样硬脆的那一天终于到来。他削掉多余的部分,将弓背修整光滑,用粗糙的芦苇打磨了整把弓。然后,他第一次拉弯了它,刚好到足够上弦的程度。那是他今天早晨做的第一件事。

“没用的、该死的废物。”他低声骂,手指抚摸着弓臂中段的弧度,感到弓腹和弓背都被打磨得极度光滑。它看上去无比赏心悦目,可能是他这辈子做过和见过的最优美讲究的弓。弓身的比例完美无缺,上弦之后呈现出反曲弓经典的双S形。问题是,它没法用。

把弓放在驯弓器上,试探性地撐开一寸的时候,那种混合了阻力和拉伸感,只有筋腱、木材和牛角相结合才能产生的感觉美妙极了。但这不是牛角做的,而是骨头,而骨头(他现在很清楚了)只能弯曲到一定程度,就不能继续弯了。按照这张弓的试验来看,弯曲的极限是十七寸,之后它就完全卡住,拒绝被拉得更开。木头和鹿筋使它免于折断,但无论他做什么,都无法将它再撑开哪怕一寸。于是,他得到了一把拉距只有十七寸的四十二磅弓,用来射三十寸长的箭显然没什么用处。噢,箭倒是能射出去——但你得把手臂和肩膀紧紧扭起来,好像要去钻一个比脑袋大不了多少的洞一样。瞄准目标是完全不可能的。从实用角度来看,它一点用处都没有,除非哪天他遇到一个手臂奇短、身材矮小、想买一把轻磅数的弓来猎松鼠的富翁。还得专挑双耳全聋的松鼠——拉弓会发出可怕的嘎吱声,足够把一平方里内所有的生物都吓跑。

他最后看了它一眼,把它放回了桌上,然后继续揉搓左侧手腕上被弓弦打出的那块黄色瘀血。不仅没用,他想,还咬人。好吧,大家都会犯错。我只是讨厌犯错的感觉。

外面又开始下雨了,他走到作坊另一头,关上了窗板。如果天色再暗一点的话就得点灯了,虽然现在还是午后。雨点落在茅草屋顶上,像往常一样让他的心情平和了些。雨声让他想起以前没法在外面干活的日子,父亲总会将他们都带进谷仓,到木工台前学一门新的手艺。那时候他觉得父亲什么都会做。只要雨下得够久,几兄弟又能说服他的话,世上就没有他做不出来或者修不好的东西。有时他会感到气恼,因为时间总是不够,外面总有累人的活儿在等着他,而父亲又要放慢速度,好让对制作东西不如他热衷、学起来也不如他快的兄弟跟上。他总是没耐心的那一个,在老爹努力教会高戈斯或者克利法斯的时候,已经自己琢磨出了下一步。他记得克利法斯学得最慢;高戈斯的理解能力没问题,只是懒得去学;尼莎可以本能地明白某些事情,但却完全弄不懂接着该怎么办。至于佐纳拉斯——老爹在佐纳拉斯十岁的时候就放弃在他身上浪费时间和耐心了。毫无疑问,巴达斯总是最擅长制作东西,而高戈斯总是最擅长使用别人做的东西。没人扎树篱比高戈斯扎得好,就连老爹也不行。没人像他那样擅长撒网或者下捕兽套子,或者在河堰扎鱼,或者拉弓射箭……

巴达斯想了很久,然后微笑起来。奇怪的是,在兄弟姐妹中,他才是那个靠敏捷灵巧谋生的人。他——而非高戈斯——曾是佩里美狄亚史上最成功的法庭剑士之一,而他用以战斗和杀人的是一把非常难使的剑。这一点众人皆知。真奇怪,以杀人为生的人是他,而不是高戈斯。这只能说明人们不常使用他们与生俱来的天赋。

他谨慎地将关于哥哥高戈斯的思绪推到一边,把没用的骨弓收到桌子底下,然后环视四周,寻找可干的活。要做的事从来不缺。他们在山里砍伐了白蜡树,最好赶在男孩把木材都用来练手、最后只能当柴火之前锯成木条。他爬到桌上,从房椽之间叠放的木料中取下一根,然后下了桌子,拿起刮刀,用拇指试了试刀刃。当然是钝的——他勤奋的年轻学徒用过它,然后像往常一样忘了把它磨利。巴达斯轻轻抱怨了一声,四处张望寻找磨刀石。

“我好像把磨刀石落在后门口了,”巴达斯说,“就在我们砍黑莓灌木的地方。你去看看它在不在,行吗?”

“外面在下雨。”男孩指出。

“又如何?你又不是盐做的。”

男孩嘟囔了几句关于劳动分配不公的话,然后垂头丧气地慢慢走向门口。“你确定它不在桌子底下?”他一边伸手拉门闩一边问。

“确定,”巴达斯回答,我刚才找过了。”

“也有可能在其他地方啊。”

“说得没错。快去门口把它拿回来。”

男孩走后,巴达斯收拾了早晨用过的一些工具,在那堆东西底下,他找到了磨刀石。该死,他心想,然后开始磨刮刀。快磨好的时候,男孩冲了进来,头发像贴在礁石上的海草。

“对不起,”巴达斯说,“它其实一直在——”

“底下的小海湾里有两条船。”男孩打断了他,一口气说出来。

巴达斯皱起眉头。“奇怪,”他说,“得有多蠢才会在这种天气出海捕鱼?”

“不是渔船,”男孩的神情又害怕又兴奋,“是驳船。刚驶过牛角岩。”

“驳船。”巴达斯·洛雷登重复道,好像这个词没有意义一样。

“有两艘,里面坐满了人。我觉得是士兵,沙斯特来的。”

驳船……沙斯特来的士兵。这说不通。“你确定吗?”他说,“该死,我问你干嘛!”他直起身,犹豫了一下。“你确定?”他又问了一遍。

“我当然确定,”男孩恼火地说,“真的,有两艘驳船,我停下来仔细看了。他们没看见我,因为我一看到就马上藏到一块大石头后面。但我确实看清了,里面坐满了人。看不清他们的样子,他们都戴着兜帽挡雨,不过,两艘坐满了人的驳船,不可能是别的什么。”

说得有理。“好,”巴达斯说,“你帮我做一件事。跑到下面的村子里,能跑多快就多快,到铁匠铺告诉利卓你看到了突袭队。他会告诉你怎么做的。”

“好的,”男孩说,“那你呢?你也来吗?”

巴达斯摇了摇头。“我过一会儿就去找你,但是得先出去看一看。拿着,”他补充,“带上我们昨天做完的四张平板弓和那捆穿甲箭。你拿得动吗?”

“当然了,”男孩回答,“这么说,我们要大战一场了?”

“别犯傻,”巴达斯说,“我们要尽量避免。打仗是军队的事。走吧,动作快点。你最好从矮树林穿过去,以防万一。小心点。”

他帮着男孩把弓和箭放到怀里,看着他跑走,接着关上作坊的门,快步走进主屋。他双膝跪地趴下来,总算够到了它——一个长条形的油布包裹,先前被他收到了床底下,眼不见为净。该死,他再次想,抖开包裹,拿出哥哥高戈斯在佩里美狄亚陷落之前送给他的古朗阔剑。剑的肩带有点发霉,柄头上有一抹轻微的锈迹,就像往玻璃上呵气之后留下的薄雾。他背上肩带,然后从墙上的钩子上取下他的弓和箭筒。绝对不是舍不得,他一边关房门一边对自己说,我只是觉得把剑留在那里太蠢了而已,它太值钱了。而且我也不想失去这张弓。他回头看了看房子,然后看向另一边的作坊,仿佛马上要踏上长途旅行,然后才迈着轻快的步子朝山坡上走去。

从山坡小径尽头的门栏处眺望,视线越过海崖上狭窄的放牧草场,就能将小海湾一览无余。巴达斯穿过草场,钻进了湾口正上方崖顶上的灌木丛。这是个不会被人发现的观察点。

下面碎石海灘上的士兵看起来不慌不忙。他们已经把又长又重的驳船拖上了岸,正在卸下装备:盔甲、斧枪、背袋和行囊,都用上了蜡的棉布罩住,但依然被淋得湿透了,泛着水光。他们看起来筋疲力尽。这很正常。在这种天气里,就算乘上好的船从沙斯特到思科纳岛,也会把人折腾得够呛,更别提沙斯特人造的那种劣质又落后的浅平底船了。我无论如何也不会坐那种东西,彻头彻尾的内陆人巴达斯打了个寒颤,向自己保证,只有白痴才会主动选择被水包围。

他点清了人数:七十五名重甲步兵,大名鼎鼎的沙斯特斧枪手。他之前从未亲眼见过,而现在,他不得不承认,他们看起来和任何士兵一样:局促,蛮横,陌生,无论出现在哪里都显得格格不入。也许雨里的士兵都是一个样,他想。行军时总会下雨,迟早都会。幸好我已经不是他们的一员了。这是份糟糕的工作,而且永远有更好的选择。

一名士官开始高声发号施令,士兵们脚步沉重地列成纵队,脚下的碎石咯吱作响。一个看起来像军官的人正在研究一张被雨水淋得越来越湿、逐渐失去作用的羊皮地图。从他反复低头又抬头、观察四周岩壁的样子来看,地图要么拿错了,要么拿反了,要不就是不怎么准确。最后,军官像对待一张旧抹布似的胡乱把它塞进背袋,迈着笨重的步子走过碎石滩,脚底下直打滑。他真像一只母鸭,洛雷登看着他想。一只领着小鸭子摇摇晃晃往河边走的母鸭。他向四周最后看了一圈,好像想看到什么激发灵感的东西一样,然后领着队伍走向悬崖侧面的小路。那条路通往洛雷登住处附近的村庄。

啊,我的房子,洛雷登沮丧地想,好吧,至少它被淋湿了,火烧不旺。为了消磨时间,他考虑了一下战术方位。从海滩上山只有一条易守难攻的小路,只要有五个人把守,无论什么军队都打不上来,但前提是能在短时间内找到五个不要命的疯子。如果现实点的话,十几个训练有素的佩里美狄亚弓箭手也可以困住这些士兵,固守通往海边高地的小路。如果带着两打枪兵绕到草场后面,从另一边那条羊踩出来的小径下到海滩的话——但他根本没什么手下,这大概也是件好事。毕竟,这本来就跟他无关。士兵们可能会打砸他的房子,除非任务是烧掉村子。重要的是他不属于这里,所以不必参与进去。四处漂泊的最大好处就是这一点。

他保持安静,一动不动地等待士兵们离开。从逻辑上讲,如果他们的目标是村庄,那就没理由靠近他住的地方。毁掉他的房子只会浪费时间,还会让人趁机跑到村里甚至最近的哨所传话(巴达斯知道村里人已经接到了警告,而最近的哨所就在思科纳镇)。就算他们真的去了他的住处,又能造成多大损失呢?湿透的茅草烧不起来,也犯不着花时间用绳子和铁棍拆毁房子。再说哪个正常人会洗劫木工作坊?刨子、刮刀和辐刀对于掠夺者来说没什么诱惑力。只要确认了屋里没人,他们就会离开,去干正事。

确信他们走远之后,他仍然待在原地不动——既然走远了,再等一刻钟也无妨。他在外套里蜷起身体,躺在一丛挡雨效果出乎意料很不错的大灌木下。雨越下越大,海上刮起了风。其实,在这里待一整天也是没问题的,可能还是眼下最明智的做法。只不过,待在这里实在太无聊了。他站起来,扯下扎在腿上胳膊上的黑莓枝叶,小心翼翼地钻出树丛。

他一眼就看到住所的方向没有冒烟,这令他满意。啤酒桶,他突然想起来了。主屋里放着他们两天前才过滤装桶完毕、质量很不错的新啤酒。士兵们隔着老远就能闻到味道,就算逆着风也一样。事实上,他们做到这一点大概用的不是嗅觉,而是某种更深奥的方式,类似他的老朋友亚历克修斯倾心研究的那种形而上学。很可能得和他的啤酒说再见了。不过,如果他们忙着喝酒,至少没时间破坏其他的东西。

在雨水、泥浆和军靴的共同作用下,士兵们留下的足迹就连瞎子也能找到。巴达斯从悬崖小路上跟着它一路来到他的住所门口,发现它没有拐弯,而是一路下了山坡、向村庄方向延伸。也许那个军官终于看懂了地图,或者他们根本没意识到这里有什么建筑物。现在想来,他的房子被露出地表的岩石和他上个月就打算清理掉的荨麻丛挡得相当严实。还好没有清理,真应该庆幸他持家不力。

该回家了,他想,他们大概一会儿就会原路返回,那时候他们已经完成了任务,急着想走,不太可能中途停下。我应该回家,甚至干点活。我没有打扰任何人,又有誰会来打扰我呢?

他没有回家,而是抄近道从岩石边上那条危险难行的崎岖小路朝村庄方向走去。他已经很久没走这条路了,不得不踩过或者钻过一个季度没有修剪的荆棘和树枝。该死的大自然,你就不能让这些东西规矩点吗?他一边爬过一棵倒在路中间的山梨树,一边恶狠狠地想(山梨树?做不了弓,压根就不该长出来浪费砍树人的时间)。至少可以确定,今天除了他没人走过这里,而且由于小路位于山脊顶端,从主路上看不到它。逃到这里不如待在家里明智,不过好歹躲过了军队。

村子靠海一侧的正上方,有一块像教堂一样拔地而起的高大岩石。小路在岩石下陡然转弯。他刚走到拐角处,就发现了一具尸体。死者是个斧枪手,面朝下躺在一摊泥里,一支箭从耳朵射进了脑袋。是我做的箭,他意识到,是那批低价卖给村里人的劣质白鹅毛箭。死者的斧枪不见了,背上还被捅了好几次,但是没有出血。攻击者大概想确保他死透了,或者是在尸体上泄愤。后者意味着发生了什么值得愤怒的事。头盔也不见了,这倒不奇怪,如果他戴着头盔,就不会被射死了。

这么看来,村里有人组织了反抗。巴达斯皱起眉头。以他的经验,他们并不好战,更不可能喜欢和强盗搏斗、到海滩上伏击海盗。那样的人其实很少。他参军的那段日子曾经为了保护城市袭击过草原人,在他们的营地纵火。他充分了解人们在这种情况下会做出什么反应。一般来说是逃跑,偶尔会逃掉,但更多时候是绕着圈来回跑,就像鸭舍里进了狐狸之后惊慌失措的鸭子。没有跑的人会躲起来,但这个办法不一定管用。有的人只是站在那里瞪着眼睛,有的会大喊大叫,还有的会极力和你讲道理,说服你离开。但有件事他们很少做,那就是反抗。这大概是因为人类总算没有愚蠢到那种程度——就算反抗,某种生存本能也会让他们在弄死敌人之前停手。如果说有什么事能包管一支突袭队对你怒不可遏,那就是杀掉他们的战友了。

也许这些人根本不懂这些,洛雷登想。不论如何,现在最明智的做法就是回家,打包一些食物和干衣服,然后去山里那些他以前见过的废弃农舍,躲上一两天。

但他没有那么做。正相反,他走过转角,沿着小路走向村庄。那里一团糟。他看到了几具尸体,但破坏基本上只是普通程度——洪水和暴风雨做起这种事来比人类擅长得多。也许是出于不久前的航行经历,突袭者们冲着村里那些不畏风浪的白蜡木皮革小船发泄了许多怒火。这倒不难理解。不幸的是,袭击发生前,大多船只被拖到了广场,以便重新涂抹新羊毛制成的那种气味恶臭的厚重防水油。油经历了一个夏天的熟化,现在已经是最后阶段。每年到了这个时候,绵羊油和鞣革液的气味都像一群蚊蠓一样浮在思科纳岛上方。现在的广场上已经没有一条完整无损的船只了。木材和皮革碎片散落得到处都是,像落叶一样被踏入烂泥。

五六个渔民以活人绝对做不到的姿势垂挂在被毁的船上、倒在地上。洛雷登看到了散落在地上的箭。大概是有人发了火,跑回家里,拿出弓箭从窗口向外射击。这儿趴着个中年女人,身下压着半袋面粉,背上插着一支箭,旁边是个脑袋像核桃一样被砸开的老人。那里有个身上插着斧枪的年轻胖女人,几尺外还有一只从肘部断开的男人的胳膊——它被砍了大概两三次才彻底断掉。洛雷登想象得出胳膊的主人用自己身体上可以牺牲的一部分抵挡攻击,直到攻击者砍够了,决定任由他逃跑的情景。还有一只几乎被砍成两半的死鸡、一只肚子被撕裂开的狗,以及一只身体一侧被割开的羊,伤口顺着肋骨线条从肩部延伸到背部。洛雷登走近的时候,它抬了抬头,然后继续反刍。他还看到一个死掉的斧枪手——死得很彻底——看起来有两三个人用小刀和切肉刀攻击了他,躺在大泥水洼里的大概也是攻击者中的一个,手里拿着一把小斧头,胸前凝结着一片手掌大的血迹。比起战斗,看起来更像是街头斗殴,洛雷登暗暗摇头。失控到这个程度是军官的错。我们当年做这种事情做得好多了,不过草原人已经习惯被突袭,和我们一样清楚流程。

这儿有他们试图点火的痕迹,看起来试了好几次,而屡次失败让他们恼怒起来。一个己方士兵被一箭射死,这没能改善他们的情绪,因为他们把没有点燃的房子毁得一塌糊涂。房子里的两个人也一样。顺着街道走了一段,他发现了一个活人,不过也只剩一口气了。洛雷登根据头盔顶上一圈华丽的金边认出,这是在海滩上发布命令的那个士官。他已经背靠着一面墙壁把自己撑了起来,拔出了胸口的箭。看起来有人试过把他的喉咙割开,没怎么成功,之后弃他而去。在洛雷登打量着他、断定他已经没救的时候,他还想开口说话。洛雷登摇了摇头,像路过一个毫无说服力的街角乞丐一样走开了。他走到了村中主路的尽头。四周除了落雨声之外什么也听不见。他的鞋浸透了水,不禁厌恶地动了动湿漉漉的脚趾。现在该做的是回家换上干衣服,免得死于肺炎。

相反,他跟着突袭者留下的足迹,向山下的另一个村庄走去。

从沙斯特到思科纳的航程很短,但是颠簸得厉害,尤其是这样的天气。从小帆船蝴蝶号的跳板上走下来,满怀感激地踏上贸易码头时,一直是个好水手的高戈斯·洛雷登不得不承认自己有些脚步不稳,恶心反胃。

高戈斯·洛雷登一向很高兴回家,但只有这一次,他感到轻松感涌向全身,仿佛血液重新流入睡觉时被压得麻木的腿。他在七分者的土地上比以往多待了一段日子,打了一场意料之外的仗,还带回来了几个他估计会很棘手的问题。

这些问题中的一个昨晚还试图死在他手上。朱弗雷兹院士本来比较简单的伤势突然恶化了,倒霉的家伙矫情地发起了高烧,尽管野外手术、烈酒和面包霉保住了他的性命,但他对于生存的兴趣好像和高戈斯对于科里昂宗教诗歌的兴趣差不多。从某个层面上说,高戈斯能够理解他——一个把自己的人生和国家事务统统搞砸的人,想就此结束一切也是可以原谅的。但是没有哪个生意人乐意让自己的货物砸在手上,所以蝴蝶号一靠岸,他马上派了个传令兵去找医生。思科纳银行的囚犯无法拥有死亡这种奢侈品。

医生的助手们用门板抬着伤员离开了,高戈斯把背囊甩到肩上,向海滨步道走去。没走多远,一个信使就奔到他身边,拉住他的袖子。

“紧急消息,”那男孩气喘吁吁地说,“突袭队到了牛角岬附近的山里。他们已经烧了一座村子,杀了所有的人。董事让你赶快过去,越快越——”

“牛角岬,”高戈斯重复道,“你确定?”

男孩点了点头。“我表亲住在那里。”他说,仿佛那是什么决定性的证据一样,“他们袭击的村子应该是布利欧拉,就在海岬那边,牛角岩下面。我猜他们肯定是在小海湾那里登陆的。”

高戈斯皱起眉头。“我从没有去过那儿。”他说,“这消息是谁告诉你的?”

“有个孩子从那边跑过来报信,是他亲眼看到的。我来这儿之前和他说过话。他们本来要叫其他人过去,但是看到了你的船。”

“真是好运。那孩子说了敌人有多少吗?”

信使摇了摇头。“他只说有很多人,可能有一百个以上。”他伸手抹了抹从湿刘海上流进眼睛的雨水,“他说,都是真正的士兵,穿着盔甲。有些村民想反抗,他们就狂性大发,开始毁坏看到的一切东西。”

高戈斯深深吸了一口气。“好,”他说,“你照我说的做,去银行传个口信,让人告诉董事我这就带着第十连在码头营房的五个排赶过去。让她尽快召回第七连,派他们跟上我。你传完信后到码头营房的后门来找我。找得到吗?”男孩点了点头,“我需要一个向导,而你听起来对地形很熟悉。你愿不愿意?”

“那还用说。”男孩开心地笑了。

“那就好。你快去,别说错了。”

幸运的是,高戈斯手下和他一起坐蝴蝶号回来的人大多还在码头附近。他找到一个传令兵,派他去把大家召集回来,又让另一个传令兵去营房下动员令,告诉士兵们他马上就到。

布利欧拉村,牛角岬附近。他一边从码头走向营房,一边尽力不要胡思乱想。我就知道,不该放任他到处乱跑。如果他出什么事的话……理智告诉他,这么想完全是犯傻。牛角岬附近的山地从来不是什么危险的地方。再说巴达斯·洛雷登既然能从陷落的佩里美狄亚全身而退,沙斯特突袭军就更不成问题了。把巴达斯监禁在思科纳镇是行不通的——他不是囚犯,那么做只会让他躁动不安,乱惹麻烦。他已经为这个人做了他能做到的所有事。责怪自己是毫无意义的。但说是这么说,当家人遇险时,你没法不责怪自己。

卫队长在大门口和他碰面。“我们一个小时后就能出发。”他手忙脚乱地扣着锁子甲上的挂钩,头发没梳,护甲底下穿着袖口磨破了的旧衬衫——接到命令时他大概正在吃晚饭,高戈斯微笑着想,食物,神啊,我还记得食物,那是一种只有别人有时间吃的东西。“但我们没有船。你回来时坐的那条能用吗?”

“蝴蝶号,”高戈斯说,“好主意。派一个传令兵去找船长,让他召集船员,做好在一小时内起航的准备。船上勉强能装三个连,选一个人负责另外两个连,让他自己去找艘船。”他抬头看了看天。对于绕岛航行来说,天气实在太恶劣了。他不知道牛角岬的具体情况,但单桅帆船应该很难在那儿靠岸。不过,蝴蝶号的船长一向靠得住。“好了,”他说,“顺便给我拿一张那个区域的地图,再看看你手下有没有人熟悉地形。我们不知道对方到底有多少人,不能浪费时间摸索着找路。”

该死的弟弟,他一边默念,一边在门口坐下平复呼吸,给自己腾出珍贵的几分钟以便清理思绪,为什么麻烦总是跟着你,就像猫跟着农夫的妻子?但是,他不得不承认,在脑子里某个隐蔽而不体面的角落,赶去拯救弟弟的想法让他兴奋,几乎到了愉快的程度。在良心受到谴责的时刻,他总是会想:什么人才会做下他这些年做过——不得不做——的那些事。为了摆脱这种想法,他会提醒自己,关心家人的人不可能真的坏到哪里去。从佩里美狄亚的混乱中救出巴达斯是件好事,现在他又在做同样的事了。这肯定是有意义的。拯救自己的兄弟差不多等于做平账目。

巴达斯可以自己照顾自己,他的理智坚持道,记得吗,他之前是个士兵,更别提还有那么多年的斗剑生涯。你应该希望他把敌人给你留下几个。这才是合理的,他承认。然后他想到了那个男孩的话:一些村民想反抗,事态才因此升级。他们会打什么仗,他苦涩地想,搞不定又来求救。噢,为什么人们就不能待在自己的位置上,好好听话呢?

要快,要准,要狠。俗务院院长是这么说的。一次快速行动,趁敌人毫无防备,从后面袭击,然后不等他们反应过来就撤退回家。听起来可行性很强,至少院长解释的时候是这样的,但是实行起来时好像哪里出了错。

思科纳特遣部队的指挥官伦瓦特院士坐在一棵倒在地上的樹上,用斧枪刃刮掉鞋底干结的厚厚泥浆。也许问题出在恶劣的天气,也许是因为普利门灾难性的失败一传到基金会,他们就被仓促派了出去,连准备和计划的时间都没有。也许这一切都是他的错。这也无所谓了。现在唯一重要的是,在情况变得更糟前尽快脱身,以免把朱弗雷兹·波瓦特衬托得像个战术天才。

“九人死亡。”护旗士官向他报告,声音不带一丝起伏,“四人受伤,有一个人伤得很重,但另外三个不碍事。”

伦瓦特点了点头。伤亡情况比他预想的要好,他手下还有六十五个完好的士兵,可以继续行动。“让他们列队,”他说着站起身,疼得嘟囔了一声,“我受够了。我们撤退。”

雨已经停了,天上甚至露出了零星的几抹蓝色,像暴风雨后海滩上留下的漂流物。只需要一点暖意就可以烘干他们身上湿透的衣服,也许还能烘干地上的稀泥,让他们走起路来不那么艰难。只要一点点暖和的阳光,一切都会变好。他们仍然有可能从这个爛摊子中全身而退,明天这个时候回到沙斯特的家里。

当然,前提是他们的船还在原处,并且返途中不会沉到海底。唉,但人的生命不就是痛苦地栖息在由种种前提所构成的脆弱床榻上,像蒙在船架上的皮革一样置身于希望和恐惧之间吗?至少在隐修所的时候,他们是这么告诉他的。在这里,这句话听起来油滑讨厌,又准确得令人沮丧。一流教育的好处大概就是这样吧。

原路返回?他不喜欢这个主意。他十分清楚,由于这场雨,以及村民们出人意料的反抗,此刻他们已经落后于预定计划,而思科纳的武装力量主要由轻步兵和弓箭手构成,调动和行动起来速度很快。理论上说,这不是个问题,因为两个装备精良的重甲步兵连应该可以直接突破敌人的围堵。但今天不是个适合战斗的日子。出身于贫贱者中上层家庭、受过良好教育的他并不迷信运气。他学习过元理的基本运行方式,在他看来,那只不过是披上了花哨外壳的运气而已。也就是说,今天的元理不站在他这一边。从另一条路——地图上标注着“备用路线”的红线——回去是个更明智的选择。再说,拖着沉重的脚步穿过那些凄凉可怕的村庄,想起来就让人抑郁到极点。他在被雨水淋湿的挎包里摸索着地图,摸出一团湿冷粘手、已经开始发胀的皮革。趁着士兵们慢吞吞列队的功夫,他把地图在倒地的树干上铺开,努力辨认起来。

多亏了他的运气(或者元理),地图上的红墨水比黑墨水稍微更防水一点,他用指尖沿着备用路线描下去。如果此刻身处的位置和他的猜想一样的话(又加了一个前提),那么备用路线就在他们来时那条路的上方,山脊之下,绕着另一座微不足道的小村庄转了个圈,一直延伸到小海湾的滩头。他点了点头,面甲卷起的边缘处积攒的雨水落了下来,滴在地图上,洇出几片红色墨迹。幸好他也不迷信预兆这回事。

他的脚很疼,湿透的长袜把脚跟磨出了恼人的水泡。左边靴子的缝线绽开了,右侧面甲中了一箭,冲力让金属变了形,每次一转头,耳后的皮肤就会被刮到。雨水把木质的斧枪柄泡胀了,一根木刺扎进了他的指甲底下。他身上没有一处称心如意的地方。不该是这样的。他下令队伍前进。一只疯疯癫癫的老狗足足跟了他们二十分钟,一路狂吠,时而沿着队伍跑动,时而两耳平贴着逃开,似乎在躲避攻击,但没人有力气或者心情去踢它。最后它在一摊泥水里趴了下来,伸着舌头,拼命地摇动尾巴,好像看见了什么极其有趣的东西。

第二个村庄看起来和前一个很像,只是没有被破坏的船只。主路上散落的是被砸碎的柳编栅栏,一辆老旧的双轮马车的残骸,几个被扯破的装满玉米种子的麻袋,一些打碎的储物罐,还有更多的尸体。袭击者想毁掉一架犁,但它太结实了,框架和扶手上只留下了一些刀砍的痕迹。一辆装满海运煤的马车被掀翻了,几码之外躺着一个死掉的士兵,没戴头盔,头顶上有斧子或者鹤嘴锄留下的伤痕。

至少现在没下雨了。巴达斯把兜帽放下来,折叠到肩膀上,把打湿的袖子挽到肘部。继续跟踪足迹已经没意义了。他在一辆掀翻的马车上坐下,伸手从衣兜里拿出一个在路上捡的苹果。

没找到男孩的踪迹,但至少没看到他的尸体。洛雷登皱起眉头。他派男孩去村里报信,让他们避开敌人,但那些人显然没有那么做。好吧,既然他不是死人中的一员,那么就可以合理地猜测他还活着。他咬了几口那个又小又酸的苹果,把剩下的部分从一堵围墙上方扔了过去。

附近有什么东西在动。他静静地听了一会儿,从马车上跳了下来,走开几步,转回马车后面,弯腰往底下一抓。

“我正在想你去哪儿了。”他说。男孩认出了他,停止了挣扎。“显然,我这辈子的职责就是把你从屠杀现场的马车底下拉出来。”

“我还以为你是那些士兵。”男孩说着站了起来,浑身沾满了泥浆,“我和村民们讲了,但没人想躲起来。”

巴达斯·洛雷登摇了摇头。“好吧,”他说,“反正我待在这里也没什么好处。我们可以回家,也可以到山里去,以防万一。你怎么想?”

“我?”男孩耸了耸肩,“我不知道。”

“你还真会帮忙。好,我们回家。最好走大路到布利欧拉,再从那里抄近道,免得他们赶时间原路返回,跟我们碰上。说起来,你没事吧?”

“没事,”男孩回答,“我按你说的把弓和箭都给了他们——”

洛雷登皱起眉头。“我不该那么说,”他说,“坏主意。事态是在他们开始射箭之后才变糟的吧。”

“差不多。我是说,士兵们本来在砸东西和揍人,但村里人朝他们射箭之后,他们就发火了,开始杀人。有些村里的男人跑掉了,其他人试图阻止士兵,然后他们抓住一个小女孩,把她扔进了布利欧拉的井里。有个女人拉扯他们,他们把她的手砍断了,像修剪嫩枝一样。之后她就站在那儿,他们也走开了,似乎他们害怕她多过她害怕他们。”

“快走吧,”洛雷登说,“我刚才说了,我们最好不要在大路上多待。”

“我觉得军队马上就要来了,”他们踩着泥水走了半里路,男孩说,“然后就会好好打一仗。”

洛雷登耸了耸肩。“也许吧,”他说,“更可能的情况是,军队及时赶到,包围敌人,迫使他们投降。如果敌人是坐船来的,军队就会凿穿他们的驳船,让他们没法逃跑。”他微笑起来,“他们在布利欧拉砸毁那些渔船,相当于断了自己的退路。”

“如果他们投降,军队会对他们做什么?吊死他们吗?换我的话我就会那么干。”

洛雷登摇摇头。“应该不会。如果你把俘虏杀光,敌人就不会再投降了。那样你每次都得和他们死战到底。愚蠢极了。战争不是为了杀人,而是为了赢。”

男孩点了点头。“你当兵的时候,杀了很多人吗?”他问。

“不多。”

“那你赢了吗?”

“如你所见,没有。”

男孩沉思了一会儿。“城市陷落的那天晚上,你和那些人战斗的时候是赢了的。”他说,“我看到了。”

“没错,但我的职责是保卫城市,记得吗?所以我输得没法再输了。”

男孩又沉吟了片刻。“如果你手下有更多的人,城門又没有被人从里面打开,你肯定会赢。”他宣布,“所以当时根本不公平。”

“谢谢你,”洛雷登说,“你这么说真是让我如释重负。”

转过弯道走向布利欧拉村的时候,雨又下了起来。男孩没有兜帽,所以他们停了下来,找到了一顶合适的。“这是偷窃,”男孩一边把带子系在下巴底下,一边指出,“不是吗?”

“算掠夺吧,”洛雷登回答,“不过掠夺一般指黄金和宝石。如果只拿走有用的东西,我们以前管这叫征用。”

“噢。征用不是坏事吧?”

“只要没人看见就不是。哎,如果你受不了的话,把那倒霉玩意扔了就行。”

“但那样我会淋湿的。”男孩抗议道。

他们沿着村子外围走上了小路。那个死掉的斧枪手还在原位。雨水把山坡上的泥浆冲了下来,略微盖住了他的头发,好像群山急着要埋葬他似的。男孩一言不发地跨过尸体。

这条路分外难走,因为一路都是上坡,小径被雨淋了几个小时,变得更加湿滑了。走了一里路后,他们停下来休息。

“他们找到我们的房子了吗?”男孩问。

“从旁边过去了,”洛雷登回答。“算我们走运。”

男孩点点头。“如果他们要砸房子的话,你会和他们打起来吗?”他问。

“绝对不会。”巴达斯·洛雷登回答,“七十五个人对我一个啊。”

“噢。你是因为这个才没有去帮助村民吗?你本来可以去告诉他们该怎么做的。”

洛雷登皱起眉头。“他们那么做是犯傻。”他说,“应该离开村子,等到突袭军走了之后再回去。说话回来,这些人和这场战争都不关我们的事。只有蠢蛋才插手别人的争斗。”

男孩看着他。“你以前就会插手。”他说,“在城里当律师的时候,你会为了别人的争端在法庭上打架。”

“那不一样,”洛雷登说,“那是我的工作。而且,那时候也不是七十五对一。”

“我明白了。”男孩满腹疑惑地说,“就是说,如果有报酬,又有胜算的话,就可以插手。”

“如果我是你的话,就不会继续谈这个话题。”洛雷登说,“事实上,你要是聪明就该乖乖闭嘴。”

“好吧,”男孩说。“我不是有意冒犯你。”

“继续走吧,”洛雷登说,“再走一会儿就到家了,没必要坐在这里淋雨。”

两人艰难地爬上坡顶,到了牛角岬上布满岩石的地方,草地没有延伸到这里。洛雷登让男孩待在原地,自己去前面探路。他一路小心地走到悬崖边的灌木丛,然后钻了进去,望向底下的海滩。

小海湾里有一条船,像是军队的单桅帆船,已经尽量驶到了离海滩较近的地方。水上有两艘坐满了人的大艇,正在划向海滩。军队到了。

洛雷登一动不动地向下看着。大艇里是思科纳的兵,他们背的不是斧枪,而是弓套和箭筒,或者盾牌和粗短的矛枪,头盔也是另一种样式。离岸较近的大艇的前端站着一个人,没戴头盔,雨水在他的光头上闪闪发亮。洛雷登皱紧了眉头,从灌木丛爬了出来,快步走回男孩那里。

“军队来了,”他说,“正在登陆,应该会顺着这条路上来去追击敌人。我们现在该到山里去,等一切结束了再出来。”

“可是……不下去汇报一下我们看见了什么吗?”男孩问,“我是说,我们知道敌人去过哪儿,这可能对他们有帮助。”

“不关我们的事。”洛雷登坚决地说,“别插手,让他们自己想办法。”

“因为那是他们的工作。”男孩说。

“对。我们最好一路上山,到上次赶马车经过的那些废弃农舍去。从今天待到明天早上,他们应该就完事了。”

“好吧,”男孩说,“不过,我还是想看他们打仗。”

“那是因为你是个残忍的小坏蛋。”洛雷登说,“不过,你这个年龄的孩子都这样。不管怎样,这次你没眼福了。我们快点动身吧,免得再出什么意外。”

通向深山的马车道在距离牛角岬两里地的位置从临海小路分岔出来,弯弯折折地一路攀上主山崖,偶尔隐入较小的岩群后面。一开始,山坡很陡,有了泥浆之后更是难以行走。但到了山坡上后,地面干燥了一些,坡度也平缓了。他们经过了一些树林(白蜡木和红豆杉只剩树桩了)、一些岔路,以及因为降雨而分外湍急的小溪。低垂的云层遮盖着上方的高地,但他们并不准备到那么高的地方去。他们在一座面向海边的农舍塔楼前停下。不同寻常的是,塔楼还保留着圆锥形的板岩尖顶,但农舍建筑的石材已经被拆走很久了。

“这里就行,”巴达斯宣布。“可以一眼看到山坡底下。砍一点金雀花挡住大门,从小路那边看过来,这地方就完全被植物覆盖了。“

坐在房子中央,看了一个小时残破的墙壁和楼梯之后,男孩彻底无聊透了。“我很冷,”他说,“我们不能生火吗?”

“别犯傻了。”洛雷登回答。

“我饿了,”男孩补充道,“可以出去下套子捉野兔吗?”

洛雷登皱起眉。“我们没带铁丝。”

“把你的弓弦解下来不行吗?我们可以拿它下套子。”

洛雷登很不高兴。“这条弓弦,”他冷冰冰地说,“是用二十四缕质量最好的亚麻线编成三股,两头绕成三叉套子,再缠三股护舷的丝线做成的。花了我四个小时,还不算纺线的时间。你一边去行吗?”

“好吧,”男孩说,“那我们干嘛不拿弓箭出去打点东西吃呢?”

“因为我们应该好好藏着,”洛雷登烦躁地回答,“你只能饿一会儿了,不会太长时间的。”

“我好无聊。”

“你当然觉得无聊了,我们被卷入战争了。不论什么战争,其中五分之四的时间都是非常无聊的。剩下的五分之一会让你意识到无聊是多么美妙的事。还有,你说话小声点行不行?待在这里并不意味着没人听见我们。”

男孩想了一会儿。“你编绳子很拿手吗?”

“那是弓匠必须会的手艺。我在你这个年纪的时候,家里农场上用的绳子和线都是我们自己做的。只要是有纤维的东西,基本都可以用来编绳子。”

男孩点了点头。“你会编绳子的话,可以从外衣上扯一些线下来,编成绳子拿去下套。”

洛雷登叹了一口气。“我再说最后一次,我们不能出去下套。如果敌人看见四处都是新下的套子,就会知道附近有人。我们就待在这里,别的什么都不做,明白吗?”

“好吧。”男孩打了个哈欠,“你会教我编绳子吗?”

“以后会的。我说过,这是你必须学的。”

“你为什么不能现在教我?”

“没有为什么。”

废弃的塔楼房顶基本上不漏水,但水还是从少数地方渗了进来。雨水流淌滴落的声音让洛雷登想起了他刚到佩里美狄亚时租的便宜公寓。像大多数被叫作“岛屿”的巨大建筑群一样,它属于某个手工艺行会,租金收入会补助给年老或生病的行会成员,以及他们的家人。这个值得称赞的计划的实行者,同时也是城里最臭名昭著的贫民窟房东,这一点总是让他费解。不过,在建筑密集繁复的佩里美狄亚,没人弄得懂复杂又古旧的地产法,而由于法庭剑士的剑是解决所有纠纷的办法,也没人需要弄懂。一个月十二块钱,这个地方不愁找不到租客,他仰头看着房顶破洞中的天空,想着,想租的人肯定会排成长队。

“他们为什么要修这种塔?”男孩问,“这里以前不是农舍吗?”

“确实是,”洛雷登回答,“但是从前的日子很不好过,成群的士兵四处转悠。所以人们都在旷野里而不是村里安家,每座农场外面都修了高墙和塔。如果局势再这样下去的话,也许一切又会变得和从前一样。”

男孩想了一会儿,“那我们是不是也该修一座?以防万一嘛。”

洛雷登摇摇头。“如果情况恶化,我们就离开。我一点都不想跟别人的战争挨得这么近。”

“别人的?”男孩看着他,“我不明白。”

洛雷登没有回答。

多亏了熟悉当地情况的信使,高戈斯·洛雷登对山顶小路有了充分了解。他决定兵分两路,人数较多的那部分顺着主路前行,他自己则带着四十个士兵沿着山顶小路迎击突袭队,阻止他们继续前进。如果幸运的话,他就能拖住敌人,直到另一队人马从后方绕过来完成包围圈。这样可以更省力地控制住敌人,等待思科纳的大部队从陆路赶来增援。

他带头越过湿泥和岩石向上攀登,心里知道这么快的前进速度无法保持太久。运气好的话,也没有保持的必要——这取决于敌方突袭队行进了多远。据信使说,这是条捷径。主路向西通往布利欧拉,从那里向北边延伸向下一个村庄佩纳,拐一个直角,又从佩纳转个急弯下了山坡,一直通向思科纳镇。连接两个村庄的山顶小路,就是这个直角三角形的斜边。

猝不及防遭遇迎面而来的敌人时,双方都吃了一惊。他意识到麻烦大了。对于半个连的弓箭手来说,和重甲步兵离得如此之近相当危险。后撤已经来不及了,敌人平举斧枪准备冲锋时,他不知道该做何反应。留给他思考的时间只有几秒,不过,这大概是一种幸运。

带领斧枪手的军官下令冲锋,但小径狭窄湿滑,又位于陡坡之上,这命令毫无意义。斧枪手们只能小心地向前挪动。战斗本身则像一场闹剧,让人想起集市上两个人踩着涂了油的木板,用塞满羽毛的布口袋打闹。小径窄得仅容一人,由于地形原因,无法从上方或者下方绕过去包抄。双方都在向前推进,高戈斯和他的对手挤在一起,两人都完全没有动用武器的空间。冲突变成了推搡比赛,人数众多的突袭者反而因为地势险恶吃了亏。让人极其不舒服的十五秒过去了,高戈斯面前的斧枪手脚下打滑向前扑去,试图抓住他的手保持平衡,导致他的双臂被按在身体两侧动弹不得。高戈斯拼命阻止自己被拉倒,因为此刻最大的危险显然是倒地后被涌过来的人踩扁。最后,他向后仰倒,却被身后的人抓住他的后颈,就像捉一個在果园里撒野的坏孩子一样。士兵们前进的势头把他推得重新站了起来,但是他仍然摆脱不了双臂的钳制,只能和几寸之外那个充满恐惧、圆睁着双眼的斧枪手对视。这是他一生中离自己试图伤害的人距离最近的一次。

接着,推搡比赛唐突地停下了。敌人不再试图前进,而是开始后退,高戈斯向前扑了过去,压着那个斧枪手,和他一起倒在地上。对手倒下时脑袋磕到了一块石头,松开了高戈斯的手臂。高戈斯想站起身来,但身后的人将他向前推去。这次他跪倒时膝盖压上了斧枪手的脸,那人的鼻骨发出清脆的断裂声。高戈斯想抓腰间的匕首,但够不到。

那个斧枪手不知怎么地带着他翻过身来,仓促地站起来,转头就跑。高戈斯想抓住他,但却脸朝下摔在了泥地里,被一块石头划破了前额。他听见身后某处响起开弓的声音,但箭射偏了。

有人抓住他的胳膊,一把将他拉起来。他这么做大概是出于好心,但成功地拉伤了高戈斯右肩的肌肉。他疼得喊了出来。

“放开我,你这蠢蛋。”他叫道,“你以为你在干什么?”

由于他已经知道答案,所以没有等待对方回答,而是有些徒劳地下令全员止步,观察敌人的动向。

敌人已经消失在转角后面了。他们准是有什么计划,高戈斯意识到,我能猜到就好了。他挥手让士兵前进,小心翼翼地走过小径的转角,这才看见斧枪手们在做什么。他们正沿着一条溪流连爬带走地向山崖上攀登。这个举动很奇怪,但高戈斯没有浪费时间猜测他们的动机,而是下令放箭。

但这一天并不适合射箭。雨水浸透了弓弦和弓身的木料,削减了弓箭的射程。第一轮箭不达目标就落了下去。弓箭手们试图加大射程,让第二轮箭大多越过了敌人。两个沙斯特士兵倒了下去,但又重新爬了起来。向陡坡上仰射也让弓箭手对距离的估算失了准头。等到他们搭上第三轮箭,斧枪手们已经到达了陡坡中段分布的巨岩之间,双方拉开了一百二十码以上的距离,四十张弓射出的箭无法有效覆盖敌人所在的区域。高戈斯恼火地带着手下追在他们后面向山崖上攀登,但沙斯特的士兵行动迅速,他们只能勉强跟上,没有时间排开阵型再进行一轮齐射。他们逃不掉的,他告诉自己,然后减慢了追赶的步伐。其实更糟糕的是真的追上了敌人。四十名弓箭手对六十五名重甲步兵,对方还占据着有利地形,这等于是邀请敌人向他们发动进攻。他派了两个人回去找大部队告知情况。运气好的话,思科纳镇来的主力部队可以绕到山崖的另一面,包围敌人。不管他们跑到哪里,都无处可逃,他提醒自己。如果他是敌方指挥官的话,此刻除了等待思科纳的增援人数达到可以光荣投降的地步之外,其他什么也做不了。

他们肯定把船毁了。这肯定是他们做的第一件事。而我们在一座海岛上。

在队伍的最前方(逃跑的时候,一定要以身作则),伦瓦特拖着身体努力爬上山脊顶端,却发现那不是真正的山顶,眼前是一片刚才由于角度问题无法看见的盲区——一片洼地,另一侧连接着一面不那么陡峭的坡地,一直延伸到大约四分之一里外真正的山顶。他示意全体止步。洼地中有一样东西也许能够解决他的问题,至少暂时解决。

又一座凄凉的小村庄。不过却很有看头。第一,整座村庄都被七尺高的石墙包围着,两扇厚重的大门还配有门楼。第二,没有河流或者溪流穿过村庄,这意味着村里一定有无法轻易从外界分流或者阻断的水源。第三,它看起来似乎被仓促地遗弃了。

“佩纳?”士官问。

“什么?”

“地图上说的,”士官说,“附近有座叫佩纳的村子。”

“嗯,但佩纳离我们应该有几里远,在那边的某个地方。”伦瓦特向他们来时的方向模糊地指了指,“也可能是佩纳吧,或者我们以前破坏的村庄之一?这不重要。带一支先遣队进去看看。”

但佩纳这个名字唤起了他的回忆。他想起了基金会早期建造的佩纳隐修院,大概在七十年前被遗弃,后来改造成了一座村莊,像是顶着笠贝壳子的寄居蟹。这就解释了这里的石墙和门楼,还有墙内目力所及的几座很不错的石质房舍。这就更好了。防守一直是基金会建筑师优先考虑的功能。在最需要保护的时候,他们碰巧找到了一座为防守而建的要塞。运气还真是好过了头,他想。

“村里没人,”士官不久后向他报告。“但是有水、面粉和熏咸肉,四处都是乱跑的鹅和鸡,甚至还有两座鲤鱼池和一座鸽舍。我们要做什么?”

好问题。他们可以带上补给,继续向海岸艰难跋涉,也可以掘壕固守,等着被敌人围困。富有军人精神的勇敢选择应该是继续前进,充分利用他们领先敌人的这一段路程,同时相信驳船仍在原处等着他们。在属于敌方的海岛,藏身这座村庄有可能让他们获得一两天的安全,但长远来看,这等于自杀。进去之后,他们就再也没有办法自己出来了,唯一的希望只有沙斯特来的援军。作为一个忠诚信赖基金会的人,伦瓦特真诚地希望他们不会做那种蠢事。

“我们要做什么?”士官又问了一次,“不论怎样,都得抓紧时间。”

伦瓦特深吸了一口气。总有一天,整个沙斯特都可能沦落成这副模样,而基金会也会灭亡消失。

“我们待在这里,固守据点。”伦瓦特说。

“我好像有个毛病,”年轻的商人嘟囔道,“总是不小心搅进别人的战争。这是个坏习惯,应该改正它。”

他妹妹在一卷绳子上坐下,打开写字板。“换我的话就不会改。”她头也不抬地说,“战争一向是做生意的好机会。你可以把自己看成一头擅长嗅探松露的猪。”

“这一点都不——注意,他回来了。”看到士兵踏着沉重的脚步沿着码头向他走来,名叫文纳德的商人挺直了脊背,装出一副百无聊赖的表情。“结束了?”他问,“我们还有事要做呢,你知道的。我们还得卸货,而且——”

士兵看了他一眼,他闭嘴了。“看起来没问题。”士兵不情不愿地说。他打开手中的小木盒,拿出一根包在两层湿布里保持湿润、上面印了三行小字的粘土条,然后从挎包里拿出一只系在亚麻绳上的印章戒指,戳在粘土上,接着盖上盒子,把粘土条递给文纳德。“这是你的停泊许可和经商执照。”他说,“如果银行官员要求,你必须把它交出来接受检查。如果要换钱,或者和思科纳居民交接账单和档案,也需要出示它。必须在这上面盖上表明一切关税已经付清的税务印章,你才能离开思科纳。明白了吗?”

文纳德疲乏地点点头。“完全明白。”他说,“请问现在我们能开始卸货了吗?”

“可以。”士兵回答。他对手下的三个人下了一句命令,然后领着他们从步桥下船。

“你有没有发现,”商人的妹妹维特里丝说,“如果你对那人稍微礼貌点,他们就不会又戳麻袋又开木桶地查我们了。说真的,你为什么老是一副帝国使节的样子?”

“我没有,”文纳德似乎被戳到了痛处,“我只是讨厌穿着军装的粗人——”

“当然啦,”维特里丝用安抚的语气说,“你不明白这些恶棍为什么要对你这种诚实的生意人颐指气使。难怪我们得在码头上耗这么久,等着货物被彻底搜查。你是个商人呀,理当在他们面前畏畏缩缩,巴结讨好,亲吻他们的臭靴子。做生意就是这样,你没听说过吗?”

文纳德叹了口气。“我不喜欢这个地方,”他说。“从来就没喜欢过。这里有点——”他停了下来,仔细搜索词汇,“有点诡异。”他继续道,“这岛有种不好的感觉,我不知道到底是什么。”

“你不知道?你的洞察力真是太差劲了。来,咱们快点吧,不然拖到天黑才能结束。”

维特里丝站了起来,轻快地走开了,她哥哥一路小跑跟了上来。“那好,”他说,“你要是真聪明,就告诉我这地方到底有什么不对。”

“你觉得一个由前任奴隶贩子统治的国家能好到哪去?”维特里丝漫不经心地说,“噢,别说你不知道,每个人都知道的。”

“我不知道。”

“好吧,那你现在知道了。银行的董事就是靠那个行当在佩里美狄亚发家的。她曾经经营过好几座妓院。”她停了停,露出一个甜美的微笑,“妓院是什么你总知道吧?”

“别这样讨人嫌,”文纳德恼火地说。“她是不是和我们见过的那个人有血缘关系?那个靠杀人为生的?”

“没错,”维特里丝回答,“她叫尼莎·洛雷登。总之,她从南海岸的海盗手里买女人和小孩,再在城里发卖或者出租,靠这个赚了大钱。至少一开始是这样。现在她管理着思科纳,这儿不是个特别好的地方,原因应该和她脱不了关系。”

文纳德沉思了一会儿。“唔,反正不管怎样,她是出人头地了。”他说,“你去把海运提货单的事情处理好,我去找管货仓的人。”

他们的货物大部分是装在木桶和麻袋里的葡萄干、胡椒和丁香,再让雨淋下去就不妙了。仓库管理员不在他的办公室,文纳德最后在港务长办公室里找到了他,发现他正在和三个文员一起抓羊拐玩。他看起来不怎么情愿离开游戏,但文纳德最终还是说服他打开了仓库门,并收下了钱。

“还有搬运工的酬金。”仓库管理员补充道。

“那个就不用了,”文纳德回答。“我们自己卸货。”

“在思科纳你可不能这么干,”仓库管理员笑道,“除非你想让自己的货物被人从仓库里拖出来扔进海里。”

“简直是骇人听闻。”文纳德抗议,“你们不能这样。”

“本地的风俗习惯嘛,”仓库管理员耸耸肩,“又不是我规定的。”

“根本不是什么风俗习惯,”文纳德坚持道,“三年前我来这里时还没有这种规矩。”

“这是个新的风俗,”仓库管理员说,“风俗总得有个开始啊。只要六十块钱,你就不会遇上麻烦了。”

文纳德瞪着他的眼睛。“我去和港务长说说这事如何?”他严肃地问。

“想去就去,”仓库管理员厌倦地说。“不过他是个大忙人,等你见到他,你的货估计都漂到沙斯特了。你自己选吧。”.

文纳德付了他六十块钱,回到了船上。搬运工连影子都没有一个,但这完全在他的意料之内。他让自己的工人动手卸货。

“我按照提货单检查了一遍,一切都没问题。”维特里丝在他旁边的防波堤上坐下,“噢,顺便一提,记得别让他们骗你付搬运费。他们会要求初来乍到的外地人付钱,其实是诈骗。”

“我看起来像那么天真的人吗?”她哥哥回答,“我让马林和奥拉斯守着货物,我们去找个能躲雨吃饭的地方吧。”

“独角兽酒馆,离生人码头不远,”维特里丝说,“对于思科纳的消费水平来说不算贵。如果运气好的话,还可能活着从里面出来,不被割断喉咙。”

没必要问她到底是怎么得到的这些信息——有些事维特里丝就是知道。文纳德猜大概是因为她不介意问人吧。

“明早再开始,”他一边把背囊扔在房间角落,一边宣布,“我想这儿没人会在傍晚做生意。”

“其实,做生意的最佳时机正是在傍晚,就在海滨步道上。”维特里丝纠正,“食品批发商一般在码头另一边的三四家酒馆里聚会,我们需要带样品过去,而且按照慣例,喝了两杯酒之后才能谈正事。告诉他们我们有什么货之后,就要等他们内部进行非正式竞价。总而言之,我们不能主动报价,那会被人看作软弱的表现。应该由他们出价,而我们要么接受要么拒绝。他们不怎么讨价还价。”

“这种事情你到底是怎么知道的?算了,”文纳德摇摇头,“你带路吧。”

“我不知道怎么走,”维特里丝回答,“我根本没来过这里啊。”

结果,批发商聚集的地方并不难找。他们探头查看的第五家酒馆里弥漫着强烈的豆蔻和茴香的气味,十一二个人垫着软垫席地而坐,传递着一只白镴酒罐,周围堆放着打开的包裹和麻袋,里面装满优质的货物。刚加入他们,两位岛民就收到了批发商们愉快而好奇的目光。有人呼叫店家拿来更多的软垫和杯子,并给他们腾出空位。两个男孩急匆匆地带来了软垫、杯子、另一只酒罐,以及两个装满了葡萄干、枣子和无花果干的大铜盘。文纳德惊讶地发现这一圈人中有三个是女性,和男人们一样穿着厚重的织锦外衣和长裤,绣花拖鞋,戴着软塌塌的大毛毡帽子。

略微寒暄过后,围坐成一圈的商人开始谈生意。文纳德拿出他的样品交给坐在身边的男人,由他传递给其他人看。他脸上挂着友善的笑容,决心一言不发,一旁饿着肚子的维特里丝则忙着吃盘子里的干果。正如预料的那样,批发商开始争执议价,仿佛两个陌生人根本不存在似的。一通挥手和怒气冲冲的言语之后,一个男人退出了谈判,向他们倾过身子,露出一个亲切友好的微笑:“欢迎来到思科纳。”

“很荣幸来到这里。”文纳德不诚恳地说。

批发商略微颔首回应他的客套话。他是个上了年纪的男人,有着圆胖的脸,浅褐色的眼睛和四层没有胡子的下巴。“看得出来,你很熟悉我们做生意的方式。”他说,“所以,这应该不是你第一次来吧。”

“确实不是,”文纳德说,“但我妹妹以前没来过,她正在跟我学习经商。”

批发商点了几次头。“对于初来乍到的人来说,这里可能是个讨厌的地方。”他说,“等到习惯了这里,对码头装卸工的骗局和收税官的恐吓免疫之后,你就会发现这儿和其他地方的集市没什么不同。如果人们有意买你的货品,一切都很简单。但如果货品不是人们所需的那种,你就得多努力一把了。”

“那战争呢?”文纳德问,“战争会造成什么影响吗?”

批发商像条疲惫的狗一样咧嘴对他笑了笑。“战争?”他说,“什么战争?喔,我懂了,我们有个不成文的规矩,不那么称呼它。你应该说‘我方和基金会之间的紧张局势’,或者‘思科纳银行和本地竞争对手的激烈对抗’。”

维特里丝皱起眉头。“无意冒犯,”她说,“但干嘛不管战争叫战争呢?这听起来——唔,有点傻。”

文纳德对她怒目而视,但维特里丝和批发商都没理会他。“这个问题非常有道理,但我恐怕不知道答案,”批发商说,“我们只是决定了这么做而已。举例来说吧,我们的军队最近在基金会的领地中心击溃了一股很大的武装力量,获得了那一片地区的控制权。接下来会发生的就是,思科纳在沙斯特的官方代表会联络基金会的责任机关,交给他们一份信用证。不用说,当然是在思科纳开出的。上面保证会向基金会付清贷款,抵押物正是我们刚刚占领的地区。而基金会则会交还抵押契据,承认所有到期的贷款已经付清。然后,只要他们一有机会,就会派出军队再次把我们赶走。如果他们成功了,基金会在思科纳的代理人就会交给我们一份信用证(不用说,当然是在沙斯特开出的),而我们则会再次把抵押契据交给基金会,就这样周而复始。不用说,双方都无法用对方的信用证提款。但据我所知,我们会郑重地将它们作为固定资产记入账上。如果他们那边也这么做的话,我一点都不觉得意外。”

维特里丝咬着嘴唇。“我明白了,”她说,“但这种做生意的方式看起来还是很怪。”

批发商耸了耸肩,“确实奇怪,但是,用我们最喜欢的话来说,这是风俗习惯嘛。而且,从某些角度看,这么做也不无道理——我们将战争看成贸易的诸多形式之一。要我说,同时经营生意和战争并不比一边打仗一边外交更愚蠢,而后者是所有的政府都在做的事。”

周围的人已经停止了争论,重新开始友好地互相交谈。文纳德注意到,除了谈判的时候,这些人说话都轻言细语。对面的一个中年女子起身走到他旁边坐下,开始和他谈生意。维特里丝在旁边听了一会儿,发觉内容不怎么有趣。尽管她决心学习经商,但还是无法对质量担保之类的东西燃起兴趣。她转向先前和他们说话的那个男人。

“我想问问,”她说,“你认识一个叫巴达斯·洛雷登的人吗?他应该是董事的弟弟。”

批发商挑起了两条眉毛。“我不认识他,”他说,“但当然听说过。为什么这么问?”

“噢,我在佩里美狄亚见过他,”她用有些夸张的漫不经心的语调说,“我们在城市陷落之前和他做过生意。”

“是吗。”批发商轻声说。

“是的。我们从他那儿买了很多绳子。”

批发商缓慢地点了点头。“这样啊。”他说,“说实话,洛雷登上校——他的军衔是这个,对吧?——对我们来说是个谜团。城市陷落之后他就来了这里,但据我们所知,他不想和董事或者他哥哥有牵连——”

“他哥哥,”维特里丝重复道,“高戈斯·洛雷登?”

“没错。我们的银行经理。我猜你也认识他?”

“我们见过面,”维特里丝回答,她没有直视他,而是看向他身后。“我猜,他是在他姐姐手下工作?”

“高戈斯·洛雷登在思科纳是个极其重要的人物。”批发商一本正经地说,“如果你认识他的话,对于你在这里的生意大有帮助,因为军方的一切采购都由他负责。”

“哦,我想他大概已经不记得我了。”维特里丝很快地说,“有人知道为什么巴——为什么洛雷登上校和他哥哥的关系不好吗?”

批发商摇摇头,“谣言和推测有很多,”他说,“各式各样的说法都有。不过,兄弟阋墙并不是稀奇事。”他停了停,显然是在思考,然后继续说了下去,“你在佩里美狄亚被围困的时候认识了上校,那你认不认识一个叫亚历克修斯,身份是教長的人?”

维特里丝眨了几下眼睛,然后点了点头。“我确实认识他,我们也和他做过生意。事实上,城市陷落的时候,他是坐我们的船逃离的,之后他也和我们在岛上待了一段时间。”

“有意思。我问这个是因为他此刻也在思科纳,不久之前来的。我听说他也在打听洛雷登上校的住址。如果你想见上校的话,也许该问问他。”

“我明白了,”维特里丝说,“不过,我们时间太紧,可能来不及找老朋友叙旧。有空的话我会去的。你不会知道教长住在哪里吧?”

批发商微微一笑。“我还真的知道。他暂居在高戈斯·洛雷登家,我可以带你去。”

“噢,我真的不愿意麻烦你。”维特里丝立刻说。

“一点也不麻烦。”批发商坚持道。如果他有什么不良企图的话,他隐藏得很好。“刚好我回家顺路。今天晚上看样子没什么生意可做了,不如陪你走过去吧。”

“可我得等着哥哥,”维特里丝有点着急地说,“我压根不知道他要在这里耗多久。”

“我没什么急事,”批发商说,“不介意等你们。”

维特里丝在她的软垫上略微挪了一下。“你太客气了,”他说,“我真的不想耽误你的时间。”

“没有的事。”那人坚决地说,“趁我们等待的这段时间,也许你可以满足一下我的好奇心。你看,我对于佩里美狄亚最后那段日子非常感兴趣,而你是个亲历者——希望你不要介意我的问题。”

“噢,不介意,一点都不,”维特里丝兴致缺缺地说,“但是,我们其实没看到什么,而且城市陷落时我并不在场,是我哥哥——”

“传言说,城市陷落的真实原因是有人打开了城门,”批发商打断了她,“把草原人放了进去。我觉得这个说法不可信,不知道你对此有没有了解。”

维特里丝摇摇头,“我想我也只是听过谣言。”她说,“没错,这个说法我也知道,要我看,这更像是在努力找一个合理的解释——佩里美狄亚不可能落入草原人手中,除非有人背叛了城市。这样的逻辑变成了推测,推测又变成了谣言……”

“有道理,”批发商表示赞同,“谣言就是这么传开的,我父亲以前经常这么说。但我从几个不同的地方听说了这个说法,而他们似乎都提到了一些相同的细节,也许这其中有什么隐情也说不定。”他微笑着略微放松了一点,如同发现眼前的猎物太瘦小而不值得费力,于是缓慢放回弓弦的猎人。“那么,当时究竟是怎样的?我以前有段时间常去佩里美狄亚,但那是,唔,大概十年前的事了。我完全不知道城市最后一段时间是怎样的。特姆莱族长是真的凭着他对军工厂的记忆,从头建造了几十上百座攻城机械吗?如果是真的,那我觉得我们真是在太长时间里低估草原人了。和他们做生意的可能性——”

维特里丝一边努力寻找机智的回答,一边清楚地感觉到自己被放了一马——不,也不算,更像是被储存起来以便日后享用,就像一炉最好的蜂蜜蛋糕一样。不知为什么,文纳德做成生意之后,批发商没有坚持一起离开,他们得以脱身。

“真不赖,”他们刚走到外面,文纳德就说,“我以百分之二十五的利润脱手了所有的葡萄干,她还要买我们一半的丁香,利润是百分之三十。不过,他们似乎对胡椒不怎么感兴趣。她开的价是十五块一夸脱,我拒绝了。如果坚定一点的话,我猜把利润抬到百分之十七也是有可能的。我是说,他们对那玩意的需求量肯定很大。我不信科里昂来的货船卖的胡椒比我们便宜。”

维特里丝装作认真地听着哥哥絮叨,心里想的却是别的事。亚历克修斯在思科纳这个消息让人有点担心,也令人十分困惑。如果那人说他在沙斯特的话,那还稍微合理些。毕竟沙斯特人对亚历克修斯熟知的那些神秘兮兮的魔法非常感兴趣。他们和佩里美狄亚的‘魔法师’不是一个派别,但也喜欢谈论那个叫元理的古怪东西。所以,邀请还在世的元理权威去他们那里合情合理。可是,他却来到了他们的敌人的领地——

如果雙方正计划着打一场法师战,准备让亚历克修斯和沙斯特学者隔着思科纳海峡互相发射咒语,那还能勉强解释眼下的情况。但事实上亚历克修斯根本不会魔法(世界上没人有那种能力),而且,就算他可以,他也不会像个摘棉花雇工一样去给别人干活。她想得太入神了,忘了每隔一会儿就回应“真不错”。文纳德停止了滔滔不绝,转而盯着她看。

“怎么了?”他问,“你好像走神了。”

“什么?噢,没事,你继续说。”

“那你得先重复一下我刚才在讲什么。那个商人和你说了什么事情吗?”

维特里丝点点头。“他问我认不认识亚历克修斯教长。据说他现在就在思科纳岛上。”

文纳德抬了抬一边的眉毛。“人总得有个去处嘛。也许他在这儿找到工作了。别那么瞧着我,现实点看,他现在就是个佩里美狄亚难民,要和其他人一样挣钱填肚子。”

维特里丝没耐心地看了他一眼。“他那种行业的人不会这么做的。”她说,“毕竟,我从来没听说过为抽象哲学家办的年度招揽会,你也没有吧?我觉得……”

“你觉得什么?”

“我不知道,”维特里丝承认。“我就是有种感觉,仅此而已。你别在意。”

文纳德叹了口气。“上次你‘有种感觉’的时候,我不得不把他从陷落的佩里美狄亚城里救出来。能不能拜托你,这次别对那种艰苦又刺激的事有感觉了?要不然,对能赚钱的事情有感觉也好啊。你以为我们还在过家家啊。”

“哈,”维特里丝把头发撩到耳朵后面,“如果没有我,你的生活肯定无聊得要命。你该感激我才对。”

“我敢肯定在哪儿见过你,”那个男人第三次这么说道。他提高了嗓门,以便压过旅店里的噪音。在房间的另一头,十几个士兵正在热火朝天地讨论给箭粘上羽毛的手艺。“你是佩里美狄亚人,对吧?”

亚历克修斯缓慢地点了点头。“其实我是在马塞拉出生的,但基本上一辈子都住在佩里美狄亚。”他微笑起来,像是讲了个只有自己懂的笑话。

“你看,”那人说着,又给自己倒了一杯苹果酒,“我以前在沙斯特读过书。当然,那是很多年前了,银行都还没建立呢。我上学的时候,作为拉德尔博士的侍从随他一起去过佩里美狄亚。你应该听过他的名字吧。”

控制住脾气,亚历克修斯命令自己,记住,你以前面对过比这个麻烦精难搞得多的人,那种情形下都能保持文明礼貌。再说他还请你吃了顿饭呢。

“拉德尔·波瓦特博士,我记得,见过好几次面。”亚历克修斯略微偏头,注视着积满烟垢的房椽,“他这人比较自负,特别固执,和基金会的大多数学者一样。杰出的见解他倒是有一些,但实际上完全没弄懂。因为他的行事作风太过令人反感,学院里没人愿意理会他。说实话,基金会学者多少都跟他一样。”

那人不太确定该做何反应。“不论如何,”他说,“现在我知道你是谁了。你是佩里美狄亚学会的人,级别很高。”

“事实上,我是教长,”亚历克修斯漫不经心地说。“当然,是最后一个,我死后就再也不会有了。”他皱起眉头。“说真的,不算什么损失。”他补充道,既是对自己,也是对那个人说,“虽然有过那么多人才和资源,但我们那点成就实在是……不过这样也好。不然的话,随着我的死亡,许多有价值的知识也会随我消失,那样就更遗憾了。”

“哦,我不觉得。”那人说。他仍然有些恼火,因为拉德尔博士被对方随随便便地带过了。但是,有机会和世上最伟大的元理权威谈话,这点烦恼值得忍受。亚历克修斯可以想象他日后一次次向朋友们复述今晚经历时的表情。“不论如何,”他继续说,“先说正经的,要不要再来杯酒?”他转头叫道,“喂,说你呢!醒醒,我们都要渴死了。”

亚历克修斯压根不想再来一杯。就在刚才,那人几乎是给他强灌了两杯烈性苹果酒,他已经头昏脑涨了。但要拒绝这种一意孤行的殷勤,简直比独自与特姆莱的大军对峙还困难。幸运的是,又喝下半杯后,他打起了瞌睡——

——紧接着,他坐在了一间旅店房间的床上。房间和他眼下住的颇为相似。文纳德脱掉了靴子,仰面躺在另一张床上。这是他在佩里美狄亚见过的那个年轻岛民商人。他已经睡着了,正轻轻打着呼噜,床边地上是从他手里落下去的厚厚的账本。世界真小,亚历克修斯想。门开了,维特里丝走了进来,动作小心,甚至有点鬼鬼祟祟,怀里抱着个帆布包裹。她小心地关上门,走到小桌前,打开包裹,里面是一卷看起来很昂贵的布料。确认了她哥哥仍然在熟睡后,维特里丝展开了布卷,裹在身上,伸长脖子低头观赏自己。大概是花了大价钱买了布料,不想让哥哥知道,亚历克修斯想,对于向一位不久于人世的智者来说,这幻象似乎太平凡了,完全看不出什么启示,我还以为幻象展示的都是决定未来的关键性转折、巨大暗涌改变方向之前的平衡点。女装的流行式样竟然如此重要吗?

摆了好几个姿势、想方设法看了效果之后,维特里丝重新卷起布料,放到床下,就在亚历克修斯脚下的位置。她离得很近,近得能看清她的每根发丝,以及长发和好看的刘海之间那条白色的头皮分界。这幻象比以前任何一次都更加清晰、真实,他突然意识到他是真的身在此处——

太荒唐了,我当然不在这儿。要是真的就好了。可我还在那家糟糕的旅店,被一个无聊的家伙纠缠得痛不欲生。太让人恼火了。

门又开了,一个男人走了进来,倚着一根拐杖,动作迟缓、吃力。那是我,这说不通,我已经在这里了呀。他开口想要抗议,却什么声音都发不出来。另一个亚历克修斯步履蹒跚地走到床前,在他旁边坐下。与此同时,维特里丝关上了房门,狠狠推醒了她哥哥。

“醒醒,”她说,“看看是谁来了。亚历克修斯教长,这真是——”

“拜托了,”另一个亚历克修斯打断她的话,“我想请你帮个忙。当然,你没理由帮我,而且如果你出手,可能自己也会被卷进来。你能让我坐你的船离开这座岛吗?是这样的——”

——他睁开了双眼,看着那个殷勤的麻烦精的圆脸。对方眨巴著眼睛,正在问他身体如何。他试图回答,但困意又涌了上来,所以他闭上眼睛,又再次睁开——

——床上坐着另一个人,一个陌生人,是个年轻女孩,穿着一条粗糙的深褐色羊毛长袍,头发在颈后梳成一个紧紧的发髻。她看起来十八岁左右,漂亮的脸上有种局促尴尬的表情。

“你好,”她说,“我叫玛基拉。你能看见我吗?”

亚历克修斯点点头,“你在这儿吗?”他轻声问。女孩皱起眉头。

“我不确定,”她说,“感觉像是真的在这儿一样。但我很确定我正在宿舍寝室里做投影。你是谁?”

“我叫亚历克修斯。投影的意思,是不是用某种潜在的精神能力驾驭元理,用它制造这个幻象?说到这个,你能听懂我在说什么吗,还是完全不明白?”

“噢,我知道元理,”女孩回答,“显然你也知道。顺便一说,你脸色很差。”

“你真会说话。看你不以为意的样子,我猜你不是第一次做这种——怎么说的来着——这种投影了。对吗?”

“没错,已经做过很多次了。”哦,看在老天的份上,又是一个天赋者。我到底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要受到这种惩罚?“但这是我第一次能在幻象里和其他人说话。我一般只是站在一旁倾听。”

亚历克修斯努力积攒起残留的力气。“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有好几个。我们可能共享了同一个幻象——以前遇到过几次,不过和现在完全不同。我能和你对话也可能是因为我对,呃,对投影有一定的经验。这也可能是我发烧产生的幻觉,而你是我想象出来的。”

“我确实在这儿啊,”女孩伸手去触碰亚历克修斯的手。不知为什么,她摸不到,尽管两人距离很近,“唉,好吧。我觉得我在这里,你也觉得你在,这不算证明吗?”

“不一定。”亚历克修斯摇摇头,然后意识到自己用的是以前辅导学生时的语气。“你看,你有可能是我的幻觉,我也有可能是你的幻觉。你所说的一切都有可能是我想象出来的。”

女孩看起来很失望。“所以你觉得我根本不存在?”她问,“说真的,我觉得我就在这里,但我的话什么也证明不了,是吗?”

“我相信你的话,”亚历克修斯说,“你在这里,大概是因为这是历史的轨迹中两条曲线交汇的——”

“抱歉,请继续吧。”

“不,你刚刚好像有话要说,我想听。”

女孩犹豫了一下。“好吧。‘交汇’这个词我导师经常使用,他叫卡纳迪博士。他总说——”

“卡纳迪!”

“他是我的导师。”女孩说,“怎么了,你听说过他吗?”

“卡纳迪。”亚历克修斯重复了一遍,“他是不是矮个子,圆脸,颜色非常浅的蓝眼睛,六十出头,头发是深棕色,刚开始谢顶?他以前是佩里美狄亚城邦学院的掌院。”

“没错,”女孩说,“你认识他?”

“他是你的导师,那这是在哪里?”他感觉脑袋一下子明朗了,“是沙斯特。你是基金会成员,卡纳迪在那里工作。我说对了吗?”

女孩点点头。“他是应用形而上学的高级导师。就是他教我做这个的——如何正确地投影。你也是佩里美狄亚人吗?”

亚历克修斯微笑起来。“为什么所有人都在这么问?我确实是。听我说,你能不能立刻去找卡纳迪,把你看见的一切告诉他?拜托你了,这可能很重要。”

“当然可以。”女孩说,“原谅我,但是,你是亚历克修斯教长吗?卡纳迪博士总是谈起你。他说你是最杰出的——”

“他说错了。这人特别容易轻信别人。现在,拜托了,你能按我说的做吗?”

“我会尽力的,我保证。”女孩说,“不过,你不该那么说卡纳迪博士,他在基金会内部很受尊敬。”

“真的吗?那可太好了。好吧,我很抱歉这么失礼,但如果你现在立刻去找卡纳迪,我会很感激的。能和你说话非常……有趣,但我只是想——”

——有人向他俯下身来,是那个该死的蠢蛋,手里拿着一陶罐苹果酒,一张脸又肥又大。“走之前再喝一杯?”他愉快地问,“要我倒多少?”

亚历克修斯回头去看那个女孩。“拜托。”他说,她点点头。殷勤的麻烦精没看见她,把目光转回亚历克修斯身上,茫然地摇了摇头。“我没有产生幻觉,”亚历克修斯说,“她不在这里,她是……”

“你当然没有。”那人说着,放下了酒罐,“你就是说梦话了而已。唔,也许再喝一杯不是个好主意。”他站了起来,动作快得有点可疑,“好了,和你说话真愉快,但是时间不早了,我得走了。再见,教长。”

亚历克修斯一动不动地坐了几分钟,确保那个麻烦精彻底离开了,心里(有点过度乐观地)盼望着头疼消失——并没有。当他艰难地起身离开,快走出门口时,旅店老板叫住了他,告诉他那位急匆匆离开的朋友忘记付他们的酒钱了。

“你看见了什么?”男孩叫道。

“一些士兵在走动,”巴达斯·洛雷登回答,“看不清到底是哪边的。”他小心地挪动位置,把体重压在肘部。他在靠近屋顶破洞的房椽间找了一个栖身处,不过他很清楚,这个地方极不稳当。如果房梁有知觉,意识到他在那里,肯定有十足的理由坍塌下来,让他摔到地上。“似乎在往那片洼地里的废墟前进。雨太大了,我看不清楚。”

“我溜出去凑近些看看,行吗?”

“闭嘴。”洛雷登回答。

男孩嘟囔了一句,然后继续削一根木棍。洛雷登又挪了一点,试图避开一直滴在他后颈上的雨水。他的左手已经压麻了。

“如果是我们的人,”男孩说,“就该下去把我们看见的东西告诉他们。我们提供的情报说不定有用。”

“我觉得你就算提供了也用不上。现在闭嘴,让我集中精神。”

男孩扔下已经被削成细条的棍子,开始用口袋里翻出来的一块油石打磨箭头。不用说,钢铁缓慢刮擦石头的响动是世界上最让人烦躁的噪音之一。

“消停点,”洛雷登厉声说,“它们已经够锋利了,再磨只会把刃给磨坏。”

“我好无聊。”

“那你该觉得自己非常幸运。看在众神的面上安静别动,不然我就要发火了。”

“我还是觉得——”

“安静!”洛雷登仔细向下看,想让目光越过挡住视线的房椽末端。他瞥见两个人绕过山坡侧面,向石塔底部走来。“躲到那边的阴影里去,”他轻声说,“我马上下来。如果这次能全身而退的话——”

他扭动身体,撞到了脑袋,滑倒之前在墙上找到的可以立足的位置,但擦破了手掌上的皮肤。他姿势尴尬地落到地上,拖着脚步走到房间另一边男孩藏身的地方,顺便捡起了自己的剑。他左腿麻木刺痛得厉害,偏偏这是随时都可能战斗的时候。“弓哪去了?”他悄声问。

“我还以为在你那里。”

“噢,看在——算了,只能凑合一下了。现在闭上嘴别动,祈祷他们走开。”

门口传来脚步声和踩泥浆的声音,接着,有什么东西挡住了照进来的稀薄光线。“喂,”有人叫道,“有人在這里吗?洛雷登上校?”

巴达斯·洛雷登屏住了呼吸,但男孩一下站起来,喊道:“在这儿!”他补充道,“没事,是我们的人,都是弓箭手。”两个还没有适应光线的陌生人眯着眼睛环视四周,他重复了一遍,“在这儿,后墙这里。”

洛雷登疲乏地想站起身,但双腿拒绝合作。“您受伤了吗?”一个陌生人看见他摇晃了一下又坐回去,说道,“有个医生随同支援部队来了,他马上就到。”

“没事的,”洛雷登回答,“只是有点抽筋。你们是来找我的?”

两个人走近了一点。其中一个在窗边停下,拉开了窗板。“奉洛雷登经理的命令,”另一个说,“我们找了您好几个小时。”

“好吧,现在找到了。”洛雷登说,“现在是什么情况?”

“我们已经包围了突袭部队,”那个士兵说,他是个士官,看起来资历挺老,“就在山冈那边的佩纳。您知道那里吧?他们跑不掉了。您能行动吗?”

洛雷登摇摇头。“我们没事,”他说,“别担心我们。回去找你们的大部队吧,我们能照顾自己。”

士官摇了摇头。“奉洛雷登经理的命令,”他重复道,“他想确保您平安无事。”

“那好,你可以叫他放心了。谢谢你费心,但我们现在要回家了。不会有事的。”

士官深吸了一口气。洛雷登为他感到抱歉,他是个好兵,努力用得体的方式应对麻烦的平民,“请跟我们来,”他说,“我们是奉了洛雷登经理的命令。”

洛雷登闭眼片刻。这是个可笑的局面。他们来救他,而他拒绝被拯救。他明确感觉到,他们不会接受“不”这个答案。他一点也不想见他哥哥,现在的问题是值不值得为此和两个人动手。他思考了一会儿。

“我真的很抱歉,”他说,“但我不能和你们走。”

男孩看着他,好像他发了疯。洛雷登向前一步,站在士兵和男孩之间。他意识到自己手里拿着还插在剑鞘中的宽剑,这可能会被看作带有敌意。

“我很抱歉,”士官说,“但您必须跟我们来。”

“噢,那好吧,”洛雷登说。他小心地放下了剑,快速挥出一拳,正中士官脸部,然后跨过他倒下的身体,一脚踢中另一个士兵的裆部,在他倒下时狠击他的下颌。他感到那人头盔上锋利的边缘割破了他指关节的皮肤。

“你他妈的在干什么?”男孩问。

“别说脏话,”洛雷登回答。“来吧,我们回家。”

思科纳外交代办被召到了基金会办事处,后者礼貌地询问他思科纳银行到底在耍什么花招。代办回答,据他所知(他声称自己只听过沙斯特的官方说法),思科纳人只是在保护自己,防备无缘无故的进攻,和先前那一队银行顾问在沙斯特的村庄被基金会的武装无故袭击后所做的一样。他说,事实上,他本来想说的是,银行对于最近的事态进展持严肃看法。沙斯特的发言人回答,基金会对目前局势也持严肃看法,并且对最近的暴力事件和生命损失予以强烈谴责。代办回答,银行也一向对暴力和生命损失表示强烈谴责,不论客观环境为何。

就基本原则达成一致之后,双方开始交流具体事宜。思科纳代办表示,银行是一个纯粹的营利性机构,并没有任何军事或政治目的,其唯一诉求就是能够在雇员和客户不受到暴力对待的情况下正常进行业务活动,即以农业资产为抵押提供贷款。基金会发言人回答,他们虽然看起来不像是个营利性组织,但仍然要保护自己的债务人免受掠夺者、强盗、海盗及其他非法因素的困扰,并对此怀有强烈金钱上的兴趣。正因为此,基金会认为永久拥有武装力量是必要的。这一点银行方面一定比任何人都能够理解。

代办思考片刻,然后表示,尽管双方显然无法在短期内就某些问题达成共识,但可以肯定的是,武装冲突对于哪一方都没有好处,而眼下的第一要务应该是立刻停止双方的敌意活动,接着进行一段时间的重建与常规谈判,借此使双方在主要问题上达成和解。

“换句话说,”基金会发言人向他的上级报告,“他们想利用手头的人质狠狠敲诈我们一笔,并且一点也不着急。这简直就是灾难。”

“真是见鬼了,”他的上级同意道。他是贫贱者中五位副院长之一,来自索福家族,拥有语言学和应用数学的两个博士学位。想到被一个佩里美狄亚的妓女贩子当人质换赎金,就不太舒服。但他也是个聪明人,而人质中有一个是波瓦特家族的。“我们得把人质弄回来,”他说,“同时也不能让六分者觉得我们失控或者放弃了。趁着现在还有选择,我得把这件事上报给基金会参议,看看他们想做什么。”

在这次会面之前,他和卡纳迪博士谈了谈。像他这样的佩里美狄亚人现在似乎四处都是。但这一次,博士说了些有趣的东西。当然了,要是按照一个外邦神秘主义者的言论来做政治决策,他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傻瓜。但从另一方面看,他自己也是个科学家和哲学家,对于不理解的事情能够保持开明态度。现在最重要的显然是维持一种平衡,既不鲁莽行动,也不轻易忽视任何可能性。至于人质们嘛,他希望他们有个温暖干燥的地方躲避这恶劣的天气,因为不管最终做了什么选择,都应该是很久之后的事情了。

“想到余生都要在这里度过,真让人难过。”年轻的士兵嘟囔着,抬头看屋顶漏洞处滴下来的雨水,“幸好我比较确定我的余生不会太长。”他打了个寒颤,又往火堆里扔了一块木头,“从这个角度看,这里倒也不错。”

伦瓦特院士点了点头。“在我看来,我已经死了,”他说,“至少,我本来应该死掉的。但那个屠夫似的勤务兵给我的药实在太难喝了,喝下去之后难受得根本死不掉。”

“泡在蒜汁里的蓝色面包霉,”年轻士兵点点头,“肯定在伤口痛的基础上又添了一重可怕的体验。我猜死亡肯定不轻松,但味道总比那种药好。”他笑了起来,“你现在觉得好一些了吗?”

伦瓦特点点头。“大概是睡觉的时候出了一身汗,烧退了。我现在还是觉得乏力,一点食欲也没有。不过这应该是件幸运的事。”

“是啊,”年轻士兵闷闷不乐地同意,“剩下一个星期的食物,如果我们肯折磨自己的话,也许勉强能吃两个星期,再多就不可能了。至少不缺饮用水,”随着一滴雨水落进他的眼睛,他補充道。

“真是棒极了,”伦瓦特翻身仰躺,盯着茅草屋顶上那个漏水的黑点。“这是你的第一次任务吧?”

年轻士兵笑出了声。“恐怕是的,”他说,“我的学位课程上到第三年,然后像傻子一样选择了提早服六个月兵役,想体验一下行军打仗。”

“你很幸运。”伦瓦特哼哼了一声,“要我说,现在的状态就是行军打仗的本质精髓。我在你这个年纪的时候可是拼尽全力利用人脉,争取分配到秘书处。”

年轻士兵咧嘴笑着。“其实,”他说,“这个选择应该不错。毕竟,如果要指挥士兵打仗的话,这种经历至少能帮你更好地理解他们。”

“当然了,”伦瓦特说,“你的研究是什么领域?”

“噢,基本都是普通的东西,伦理学与经济理论,再加上一点文学和形而上学。之后我会选择专攻的领域,但现在还不确定要学什么。大概会选伦理学吧,因为我比较擅长。但我私下里其实更想试试贸易哲学。那肯定是理解基金会的关键。”

“是啊,没错,”伦瓦特一脸正经地说,“提醒你一下,那可是个很难的科目。”

“当然了,”年轻士兵回答,“但主要文献都是以沙斯特方言写成的,不需要花三个月学习古佩里美狄亚语、南部方言和巴苏语。我不擅长学语言。不需要语言基础的科目只有贸易哲学和军事理论,而且,”他苦笑了一下,“如果我这次能活着出去的话,军事理论可算是学够了。”

“军事理论的学生毕业之后一般都直接去教书。”伦瓦特打了个哈欠,“这就很能说明问题了,不是吗?”

年轻士兵摇了摇头。“我们社会很独特。”他说,“按理说,它应该制造理想的人才,集利他主义、学者、士兵和现实主义生意人的特质于一身。如果不是待在这个被敌人包围的小棚屋里,我对这个观念的态度应该会更乐观。”

伦瓦特耸耸肩。“只有当你无法控制等式中的人为因素时,问题才会出现。把科学方法应用到人性这样古怪又乖张的东西上是完全没意义的,尤其是对于一个集体。”

“你的意思是人类很麻烦?”年轻士兵问。

“这么说挺合适的,”伦瓦特赞同道。他又打了个哈欠,伸展身体,直到感到背部绷得有些疼痛,这才站起身来。因为发烧,他已经荒废了今天的大半时间,而除他之外没人能胜任的工作还有很多。他想,所谓职业军人,应该就是行政和管理能力不够好,因此只能和人命而不是金钱打交道吧。

“有什么新情况?”他问负责岗哨的士官。后者摇了摇头。“他们一直在山脊上徘徊,”士官说,“但那些人只是侦察兵。我猜他们是在等待什么。”

“增援部队。”

“或者包围战用的装备,”士官说,“投石机和攻城槌之类的。不过,要把太重的东西运上山很难,只能把军械拆开,运到这里再组装起来,太费工夫了。”

伦瓦特做了个苦脸。“更可能是增援部队,”他说,“取决于他们的计划。要我看,他们不会进攻。毕竟没这个必要。只要派足够的人围困这个地方,只用一个星期左右我们就只能投降,他们一个士兵也不会损失。而且,”他苦笑了一下,“我们活着对于他们更有价值,不论是作为人质还是作为普通的商品。”

士官耸肩。“听起来不错。”

“我也这么觉得,”伦瓦特透过窗板和窗框之间的缝隙盯着外面下个不停的雨,窗板是仓促拼凑出来的,据说可以防箭。“不幸的是,我上过的课程没有讲过被围困多久之后投降才算体面,不至于担心上军事法庭,或者被自己这边的人处死。我想大概食物耗尽之后就可以了。从逻辑上是说得通的,不是吗?”

士官没有就此发表看法的意思。伦瓦特把他留在岗位上,自己去处理等待他的一长串工作。文明的营利性战争,他想,购买与售卖,贸易与谈判……不幸的是,他们把这些说辞理清楚之前,我们只能待在这个鬼地方。但是会没事的,他提醒自己,只要所有人保持冷静,不做蠢事——比如再派一支队伍来救我们。就算是我们的人也不会傻到那种程度吧。

除了两人都不太喜欢的、有点过期的黑麦面包和残余的红奶酪之外,家里什么吃的都没有。男孩开口道:“看起来我明天得去村里买——”然后沉默下来。洛雷登没有说话,继续嚼着恶心的食物。

“你觉得会惹上麻烦吗?”过了很久之后,男孩问道,“你打了那两个士兵。”

“我想不会。”洛雷登边吃边说,“仔细想想,我哥哥应该不会费心费力派人来救我,转头又以伤害罪把我扔进监狱。”他停顿了一下,皱起眉头,“不过也不一定。”他若有所思地说,“事实上,他还真做得出那种事。等我在监狱里熬上六个月,再向法官请求特赦,用他的人脉和影响力大张旗鼓地帮我出狱。然后还会指望我心怀感激。我哥哥这个人很奇怪。我不太喜欢他。”

男孩想了一会儿。“为什么不喜欢?”他问,“还是说我问得太无礼了?”

“没有为什么。”洛雷登回答,“还有,确实无礼。你要是不想吃,就把最后那一点奶酪给我。”

“不用,谢谢了。以前在城里的时候,我有个哥哥,我告诉过你吗?”

“没有。”

男孩低头看着面前的木碗,把碗的一侧抬起来了一点,又放回去。“有时候,”他说,“我会幻想他突然出现,一言不发地走进门,给我一个惊喜。他应该已经死了,但我不能完全确定。我知道我父母死了,我是亲眼看着他们被杀的,但我们从街上逃跑的时候,哥哥没有跟上,所以他可能——”男孩捡起面包皮,放进碗里,“我是说,这是个幻想。也许他会在几年后突然出现,而我一直以为他死了。”他站起来,开始收拾碗和切面包板,“你只有一个兄弟吗?”他问。

洛雷登摇了摇头。“我还有两个弟弟,现在应该还在中邦,就是我出生的地方。我已经——噢,记不清多久没见过了。反正据我所知,他们都还在我们小时候住的那个地方讨生活。”

“你也不喜欢他们吗?”

“我不讨厌,”洛雷登回答,“某种程度上,我是关心他们的。但他们过得挺好,因为有农场。可以说,他们过的是我本应该过的生活。”

“是你想要的生活吗?”

洛雷登皱起眉头。“我不确定,”他说,“这么说吧,如果我当初一直没有离开农场,没有离开中邦,就根本想象不出其他类型的生活,所以我大概会感到幸福或者满足之类的。我很可能永远不会去想别的生活方式。务农就是这样。你所有的精力都会被手头的工作占据,除了这一年的下一个阶段该做什么,其他事情都没有时间去想。有些人认为那样会拘束你的头脑,让心智萎缩,但我不太同意。对于一个农夫来说,唯一重要的只有农场上的工作,其他的和他毫无关系,因此也不会产生兴趣。人们总是取笑我们,聊天的时候只会抱怨天气糟糕,不是雨水太多就是日头太毒,不是泥泞得没法放牛,就是干旱得让羊没草吃——好吧,他们也没说错。但是,如果你卖力气劳作,天气又不是太糟,麦种又没有被白嘴鸦吃掉,就不会有什么问题,第二年又可以从头开始,然后是第三年。只要把自己分内的事做好,老天又不太混蛋的话,你就会得到不错的回报,一切就会正常运行,而你可以完全相信这一点。”洛雷登甩了甩头,“神啊,如果可以过那样的生活,我就没什么好抱怨的了。”

没怎么听明白的男孩揉搓着下巴沉思着。“你为什么不行动呢?”他问,“如果你觉得当农夫那么美好,干嘛不买一片地?”

洛雷登笑起来。“我不知道,”他承认,“也许是因为我知道事情没那么简单吧,我永远没法信赖那种生活。你看,我了解得太多了。我知道某一天,你正拄着镰刀用油石打磨刀刃的时候,十几个骑手会突然出现,端着长矛策马向你冲过来。我知道连着遇上五年收成不好,你就会去别人门口乞讨,而他们会说,好,玉米种子想拿多少都行,但首先要在这张纸上画押。我知道某一天征兵官会带走你的儿子们,查封官会带走你盈余的粮食用来支付拖欠的什一税,而收税官会带走你剩下的财产,作为伟大君主的战争经费。之后你的犁铧断了,需要给铁匠付钱修理,你的女儿又生病了,要请医生。事情一件接着一件。然后,你从制桶工的铺子门口走过,看见他坐在阴凉处拿着小锤子敲敲打打,你会想,你这得意洋洋的混蛋,我要是有你一半的运气就好了。真希望我是个手艺人的儿子,而他也怀着和你一样的心情想当个农夫,王储的儿子则坐在塔里梦想着离家出走去当海盗。”洛雷登笑了,“要我说,统统都是白日梦。把四十磅的那把反曲弓拿来,我们出去打点好东西吃。”

走出后门,他们才意识到雨停了。空气闻上去很甜,傍晚阳光的照射下,潮湿的大地上已经升起了一阵薄雾。“你说的好东西意思是兔子吧。”男孩用责备的语气问。洛雷登耸了耸肩。

“我只会射兔子。”他说。

“可我吃腻兔子了。”男孩抗议,“就算炖的时候加一堆香料,尝起来还是一股兔子骨头的味道。”

“没错。可其他能吃的东西都不会蠢到让我近身。其实,加一点迷迭香来烤的话——”

“我们没有迷迭香。”

“没有的东西可不止迷迭香。要么吃兔子,要么饿着,怎么样?”

男孩还没来得及回答,一只肥大的野鸡从他们脚边的高草丛里逃了出来,发出惊慌的咯咯声。洛雷登已经搭箭上弦,目光锁定野鸡,以流畅的动作把弓弦拉到嘴角,然后松开手指。箭向左侧飞去,射进一丛高大的荨麻中消失了。

“我喜欢兔子还有一个原因。”片刻后,洛雷登一边搭上另一支箭,一边说,“就是它们不会飞。别管那支箭了,肯定折了。”

“我能试试吗?”男孩充满希望地问。

“想都别想。”洛雷登回答,“好啦,我们去橡树桩旁边的兔子洞看看。”

他们轻手轻脚地走到一处长着黑莓灌木和杂草的浅洼地。“那儿有一只,”男孩悄声说,“你从这里就能射中它。”

“安静,”洛雷登说,“我不想浪费箭。你别乱动。”

他小心地向前走去,步子迈得很小,身体保持挺直不动。他走到四十码的距离时,兔子停止了吃草,直起身来。洛雷登停在原地,一直等到它再次低下头,才继续屏住呼吸缓慢前进。走到三十码开外的时候,兔子再次直起身,他立刻停步,别扭地单腿保持平衡,而兔子连跑带跳地朝洞口移动了五码,再次停了下来。洛雷登等待着。兔子放下了前腿四肢着地,但并没有吃草,只是看着安全的洞口,像在考虑逃进去是不是个好主意。洛雷登又向前走了五码,确保每次落脚时都平贴地面,缓缓压下自己的体重,以免不小心把树枝或者蓟草莖踩出声响。

离兔子二十五码的时候,他举起了弓,慢慢拉开弓弦,顺着箭杆看向前方,弓身呈四十五度角向下倾斜。拇指根部从嘴角擦过的同时,他调整瞄点,向右下方移了一码的距离后继续开弓,感觉指尖触到嘴唇才松手,看着箭飞向目标。如他所料,兔子看见了箭,开始逃向老窝,但他已经算好了。修长的破甲箭头射穿了兔子背部,将它钉在地上。洛雷登把弓扔在地上,向疯狂踢腾、试图挣脱箭杆的猎物跑去。赶到的时候它已经死了,眼睛睁得很大,还在反射性地抽搐。曾经杀人多过杀兔子的洛雷登一直等到它完全不动了才把箭拔出来,擦干净箭头,放回腰带上的箭筒。他抓住兔子的后腿提起来,用刀插入跗关节,在肌腱和骨骼之间划开一道口子,又割断左腿的肌腱,将它的左后脚插进那条刀口里,捡了根木棍把兔子挂在上面,然后走回去拾起他的弓。

“够吃两顿了。”他说。

男孩点了点头,毫无兴奋之情。“你又要用骨架煮汤了。”他丧气地说。

“上好的食物不能浪费,”洛雷登回答,“恶心的食物也不能。”他解开兔脚套子,左手托住兔子的身体,让它的头垂在自己手腕边,用拇指轻轻挤出它膀胱里的尿液,然后用刀尖小心地刺进兔子腹部的皮肤,直到刺穿,接着调转刀刃,向上一直划到肋骨。男孩移开了眼神。洛雷登用两根手指分别环住兔子的颈部和后腿,将它翻过身来抖动,让内脏从刀口处垂下来,随后手腕一翻将它们甩掉。心脏和剩余的肠胃脏器也都被他用食指勾出来丢弃,只留下肝脏和肾脏。接着他再次拿起刀,从兔子腹部的刀口一路割到后腿关节,用一根手指插进兔皮和肉之间,将二者逐渐分开而不撕破,直到制造出足够的空隙,从后背处拉着皮毛把整条腿剥离出来。他对另一条后腿如法炮制之后让皮毛向前垂到地上,用脚踩住,提着兔子的后腿向上拉扯,将胸部以下大半个身体都拽出了皮毛,然后剥出前腿,割断兔子的脖颈。把兔皮绒毛朝外仔细叠好之后,他从关节处拧断四条腿的骨头,切断肌肉和筋腱,将兔脚扔到一旁。他手里提的兔子晃来晃去,如同初生婴儿一般赤身裸体,鲜血淋漓。

“你留着皮做什么?”男孩问。

“胶水,”洛雷登回答,“熬煮之后可以做成粘接底剂,用来给轻型弓的弓背贴牛皮。其实,几乎所有的活物都能用来做胶水,只是有些做出来的效果更好些。”他拿起那一小包皮毛,男孩则拿过弓,擦拭上面的潮气。“我说过,”洛雷登说,“什么都不会浪费。”

男孩不自然地笑了笑。“动物的各种部位都被我们拿来做东西了,”他说,“筋腱、皮革、角片和胶水,还有肠子拧的线和骨头做的小部件。”

“还有血,”洛雷登补充,“把血和锯末混在一起可以做成很好的上浆剂。我有时候用它来密封端面木纹。”

“好吧,”男孩迟疑地说,“可你不觉得这样有点——唔,有点可怕吗?”

洛雷登点点头。“但是效果很好,不是吗?如果杀了之后直接扔掉,就太浪费了。我们只会对人做这种事情。”

卡纳迪局促地四处张望,心里希望自己当初没有多嘴(不是第一次这么想了)。就算你有一些明智又实用的意见,说出口也不一定是好事。事实上,大部分时候,闭嘴才是对的。这取决于具体情况。这次的情况是,一个五十九岁的哲学家有机会指出一个军事寡头政权所犯的明显错误。闭口不言置身事外无疑是聪明的选择。

基金会的参议礼堂很大,比佩里美狄亚的学院礼堂大四五倍,很可能比以前城里的议事厅还大,不过卡纳迪只去过几次,并没有确切的记忆。像基金会的大多数公共建筑一样,礼堂明亮通风,有着高高的穹顶和五扇大窗,每一扇都安装着几千块通透的浅蓝色玻璃。这颜色意味着它们产自佩里美狄亚,大概是在过去二十年里进口的。当然,现在买不到新的了。其他地方的人也能制造玻璃,但没人知道城里的行会守护了几个世纪的秘密配方。卡纳迪还小的时候,就听说行会刺客会无情地追踪并处决任何试图逃出城市、将秘方卖给外邦人的玻璃工。这样的故事让他觉得又刺激又可怕。后来,他知道了所谓的秘密其实不存在。他们的玻璃略微发蓝,只是因为作为原材料采自城市海边的沙子里有某种特殊物质。不过,故事仍然是好故事。

一个引座员碰了碰他的肩膀,指向最后一排的一个空位。它正对着演讲台和读经台,也就是院系委员会高级人员的位置。他向那人道谢,然后踏着大理石地面,开始了朝着座位的长途跋涉。路途中,他再次暗自惊奇于这里极佳的传声效果。在大厅中央,他就能清晰地听到他座位附近两个男人的谈话声。他微笑起來。这样一座能让所有窃窃私语无处遁形的建筑,会让政治变得要么无聊透顶,要么激动人心。

他不认识座位左边那个人,坐在他右边的是海默·莫格雷,应用形而上学与军事行政学的讲师。他们曾经在院系会议上聊过几句。据他所知,莫格雷来自贫贱者中一个位高权重的家族,姓氏的意思是“瘦”或者“饥饿”(这两点看样子没有遗传下来)。海默是同辈中最年轻的,这意味着他的职位是家族允许的范围内最卑微的——这实在恼人,因为他其实更适合去再低一等的院系,比如会计学或者诗歌。可惜他家里人不会同意。海默承认自己不擅长形而上学,更不擅长行政管理,但(他一有机会就指出)这两方面的能力远没有他哥哥胡伊差劲。后者比他年长一岁,在两个领域都是他的直接上级。

“太糟糕了。”海默走过来,在他耳边用几不可闻的声音说。大概是因为那该死的传声效果吧。“完全是一场灾难。”

卡纳迪满怀同情地点了点头。“我想是的,”他悄声回答,尽管并不知道为什么需要弄得这么神秘,“连续两场败仗——”

海默·莫格雷像看白痴似的看着他。“我说的不是军事情况。”他回答,“要是没法从容接受几百人的阵亡,那就意味着我们该打包行李走人了。我指的是这件事对权力平衡造成的影响。我真的不知道这次该怎么办了。”

“啊,”卡纳迪说,“抱歉,我对基金会的内部政治不太了解。”

“好吧。”莫格雷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开始解释。由于他声音极低,局势无比复杂,四个敌对派系中有三个都有德波福家族的成员,而这家人又习惯给所有男孩都取名叫哈因,卡纳迪理解起来颇为困难。不过他最终还是把碎片信息拼凑了出来,了解到第一支溃败部队的指挥官——此刻被银行俘虏的朱弗雷兹·波瓦特——属于回赎派(这一派最开始支持让七分者赎回抵押物,但现在极度反对当初的想法)。而分离派(支持让几个委员会管理财政和其他事务)正由于军事历史教学大纲的修改提案与回赎派剑拔弩张,因此才坚持推举伦瓦特·索福担任报复性袭击行动的指挥官。结果是,第二次败仗让异议派(因七十年前反对吞并多雷而得名)抓到了把柄,用来对付和他们争夺次级艺术院系教职员理事会空缺职位的分离派。而在这一争端中,异议派与传统派(支持传统,反对《基金会宪法》的三次修正)站在了同一阵线,条件是传统派和他们一起承认医学为独立的院系,而不是次级科学院系的分支。另外,哈因·多斯·德波福不负责任的行为让局势更复杂了。他不知犯了什么毛病,竟突然在吞并问题上转变立场——

(“他们还在争论那个?”卡纳迪打断了他,“都过去七十年了啊。”

“当然了。”莫格雷回答,“事实上,现在越来越有看头了。”)

——因此打破了平衡,使得收购委员会的掌控权危险地倾向了传统派。后者对吞并问题没有半点兴趣,但在处理这个问题的附属委员会中,他们的势力压过了回赎派。

“然后就变成这样了,”莫格雷继续说道(卡纳迪仍然完全不明白他支持的是哪一派)。“你知道会发生什么吧?分离派会尽力忽视人质危机,把整件事都抛在一旁,因为这一切都是他们的错。异议派则肯定会要求组织救援,借此羞辱分离派和回赎派。这样一来,分离派就会想获得传统派的支持,而传统派则会趁此提出条件,迫使他们停止谴责《修正宣言》。一下子闹出这么多事,”他总结道,“本来我们在准则问题上都有些进展了呢,真让人想哭。”

卡纳迪还没来得及询问他《修正宣言》和准则问题是怎么回事,首席引座员就用黑檀木手杖敲了敲演讲台的地板。院系高层入场,众人起身致敬。他们年纪很大,其中有两个衰弱得需要引座员们搀扶着前进,像是被朋友架着往家走的醉汉。尽管如此,他们个个都穿着猩红色的长袍,外面披着镀金的无袖锁子甲,下襟一直垂到膝盖以下,看起来肯定有四十磅重。每人手里都拿着一把礼仪用剑和一根装着《宪法》抄本卷、长度与佩里美狄亚的标准排水管差不多的银管。他们落座之前,引座员们把银管收集到一起,在演讲台后面摆成整齐的一摞。一群小丑,卡纳迪心想,就连我们当初也没穿成这副德行。瞧瞧我们的下场吧。

激烈的辩论开始了,并且越来越炽烈。有三个人正在对吼(“那是谁?”卡纳迪指着一个冲演讲台挥舞拳头的高个子男人问。“哈因·德波福。”莫格雷回答他)。持续了数分钟后,演讲台上一个耄耋老人摇摇晃晃站了起来,拉开卡纳迪这辈子听过的最响亮的嗓门加入战局。这让前三个人住了嘴,但台上另一个老人又站了起来。大厅的传声效果卓越无比,他微弱低哑的声音就连最后一排的卡纳迪也能听见。由于他正在对另一名理事会成员(不是他打断的那个)进行残暴的人身攻击,卡纳迪听得再清楚也没什么意义。在这座设计精妙的宏伟建筑里,他能听见许多声音,听懂的却少之又少,这让他觉得有些讽刺。

在他快要打瞌睡的时候,突然听见有人提起自己的名字,接着发现大厅里几乎所有人都把目光转了过来。太可怕了。他双腿发软,一开始甚至没法站起来。

“我想说的只有一点,”他的声音在巨大的空间里回荡,像深谷里的隆隆雷声,“亚历克修斯,佩里美狄亚前任教长,在思科纳。”

他眨了眨眼,再次环顾四周。大家仍然在盯着他,而他想不出还能说什么其他的话。他强迫自己继续下去。

“我认为,这个事实可能非常重要。”他说,“我认识亚历克修斯很多年了,而我想象不出,如果不是他自己愿意,还有什么能让他去思科纳。我的猜测是,思科纳政府中有人把他劝到了那里。现在,”他逐渐找到了演讲节奏,“诸位应该在疑惑,思科纳银行要一位七十多岁的哲学家做什么。我先前也很困惑,直到我想起了关于洛雷登家族的传言。”

他略作停顿,制造点戏剧效果。果然,洛雷登这个姓氏引起了他们的注意。他深吸一口气,继续说下去。“诸位或许知道,尼莎和高戈斯·洛雷登的弟弟曾经住在佩里美狄亚。事实上,正是这位巴达斯·洛雷登在草原人袭击时领导了城市的保卫力量。我应该顺便提一下,事实和大家听闻的不同,尽管身处险境,敌人意志坚决,人数众多,城市防御力量衰弱,当局忙着搞分裂,几乎到了足以治罪的地步,但他还是出色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在这之前,他从佩里美狄亚最杰出的将军、他的舅舅麦克森那里学到了行军打仗的本事。毫无疑问,巴达斯·洛雷登是个能力卓越,颇有天赋的军官。当战争发生时,我绝不想站在和他敌对的阵营。”

他再次停了一下。“不幸的是,这也许马上就要成为现实了。思科纳和沙斯特的居民都知道,巴达斯·洛雷登多年前就和他的哥哥姐姐决裂了。尽管城市陷落后他一直住在思科纳,但依然不想和他們扯上关系。你们大概不知道,巴达斯从前为数不多的朋友中就有亚历克修斯。如果世上有谁能让巴达斯·洛雷登和他的姐姐重归于好,那肯定就是这位前教长。当然,我是指普通的说服。我知道在座诸位中有很多不相信元理,也不认可那种据说是源于元理、能够改变未来、影响个人行为的深奥的形而上学。不过有一点,相信元理的人应该会感兴趣:我和亚历克修斯曾经卷入了一系列古怪的事,应该和巴达斯·洛雷登以及某种对元理的操控有关。在这些事件中,亚历克修斯是——怎么说呢——他是元理的主要载体。总而言之,我想强调的是,思科纳有可能获得巴达斯·洛雷登这个实力很强的军官。诸位在打算与他们冲突之前,应该仔细掂量。我不懂打仗,但就算是我也能看出,如果和思科纳开战,输则损失惨重,赢却没多少好处。巴达斯·洛雷登可以让本来就不乐观的形势变得更糟。所以,用一句我们以前在佩里美狄亚常说的话:动动脑子吧。”

发言结束后的死寂让人有些不安,卡纳迪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说话太轻浮了(但是,从来到这里开始,他就对他们非常厌烦。也该让他们烦一次了)。有那么一会儿,卡纳迪觉得自己出了个大洋相,没人会在意这番话的意义。但随后,第三排有个人站起来说:这下明白了,既然思科纳有了新的军事指挥官,那他们绝不该继续派军队去冒险——思科纳一连两次击败基金会的精兵,肯定是因为巴达斯·洛雷登在为银行效劳。他还没说完,另一个人就跳了出来,并表示正因为如此,沙斯特才应该立刻派出大量人马,在这个新来的洛雷登把整支军队训练得战无不胜之前,扑灭这个威胁。很快,大厅里出色的传声效果就起了作用,一波接一波的愤怒叫喊轰击着卡纳迪的耳膜,每句话都无比清晰。他闭上双眼,向后靠在坚硬的椅背上,发出一声呻吟。

他站在她身边,神情困惑地俯视着她,仿佛在努力记起她是谁。他的眉毛轻轻抽了一下——想起来了。他开始思考为什么她在这儿,这又是哪里。

“是我,”她试着说,“维特里丝。你记得吗,我们是在佩里美狄亚认识的,第一次见面是你那次在庭上意外打败了对手之后。在酒馆里,我和哥哥坐在你后面讨论那场对决,说了许多没礼貌的话。之后我们总是意外碰面。你负责城防的时候,文纳德还从你那里买了绳子……”她能听见自己的声音,也清楚出于某种原因,自己一个字都没能说出来。

因为她死了。

我不喜欢这个梦,它糟透了。

“为什么觉得这是个梦呢?”她身体没动——似乎动不了——但目光转到了另一个方向,看见了高戈斯·洛雷登。又是一张熟悉的脸,但她并不欢迎他入梦。之前哥哥出门在外的时候,她曾经一反常态,允许这个富有魅力却令人反感的男人亲近自己……现在他却在这里,告诉她,她已经死了。给我走开。

“我做不到,”他笑着回答,“我不在这儿。严格来说,你也不在。这只是你的尸体而已。你被淹死了。”

是吗?

高戈斯·洛雷登点了点头,“是海难。”她意识到,他弟弟巴达斯·洛雷登似乎没发现他的存在。“你们在这里做完生意,驾船回家。你哥哥误判了海流,船遇上了东北方向的气飑,被刮到了乌斯特岬。当时是夜里,又有许多岩礁,根本没机会脱身。真是不得了的死法。”他伤感地补充。

文纳德很擅长航海啊。虽然他不擅长的事很多,但是驾船很拿手。他绝对不会犯那种错误。

“他自己也许不会,”高戈斯·洛雷登亲切地微笑着,“但是,你不是唯一一个会做奇怪的梦的人。人在睡眠时很容易接受暗示,这是众所周知的。”

维特里丝恼怒地试图挪动身体。她此刻最想做的就是给高戈斯·洛雷登一记让他毕生难忘的耳光,其他形式的暴力谴责也行。不幸的是,一切努力似乎都没有效果,这感觉就像被锁在了门外一样。

“放心,”高戈斯带着可恨的笑容说,“就算我想也做不到。我真的不知道你哥哥平时完美的航海技术是怎么了。对于这种事的运行机制,我也只略知一二而已。”

在她脑子里还能运行的那部分,维特里丝感到有什么东西滑到了正确的位置,就像生锈的锁舌终于转了一圈。你是个——亚历克修斯怎么说的来着?——天赋者。你可以做那些不是魔法但看起来像魔法的事。

高戈斯郑重地点了点头。“基本正确。”他回答,“说实话,我仍然不太相信我能做……不,这个说法不恰当。应该说,只有一小部分的我能做那些事。遇见重要问题,不同角色的我开始商议对策时,那一部分总是被集体否决。如果我矫情一点,就会管它叫‘藏在心里的恶魔’。但这么说也有误导性,好像我被某种外力控制了一样,事实并非如此。是的,我的一部分与元理极为合拍,这让我拥有在未来、现在或者过去某个时间停留片刻的奇怪能力。我能想到的唯一解释就是,这是对我长时间沉溺于过去的某种补偿,而我的过去可不是什么好东西。你能听懂吗?”

说实话,听不懂。

高戈斯叹了口气。“没人能完全懂,就算专家也不行,包括你的朋友亚历克修斯。他对此的了解已经比世上任何人都多了——我问过他。并且,在他不注意的时候,我又问了他一次。”

你是说你入侵了他的——

“入侵了他的思想?”高戈斯耸了耸肩,这时,巴达斯已经走开了。他在几码之外的海滩上,似乎正在查看另一具尸体。但她看不清楚,高戈斯的腿挡住了视线。“你说得好像我是什么玄学盗贼似的。他对元理的理解是……天啊,他说的实在太专业了,我完全听不明白。但他说过,他所知道的最有用的比喻,就是桌子上放着一杯水,同时有一辆沉重的牛车或者一队士兵从屋外经过。你看不见是什么在让桌子轻微震动,但杯中水起了涟漪,你看不清自己的倒影了。亚历克修斯认为元理就是牛车或者士兵,而水杯就是我们的心,能够模糊地感知到元理的存在,但无法理解它。我却不这么想。我认为我时不时看到的幻象,是牛车或士兵队伍停下的时刻。在我看来,它们只会在等待什么东西的时候才会停下——当元理到达了未来某个时刻,可能向任意方向发展时,我就会看见幻象。而在那一刻,未来的前进方向还没有决定,正在左右摇摆,像天秤一样维持着平衡。这时如果我抓住机会,踩到其中一侧秤盘上……但这些都是伪玄学的垃圾理论。我只知道,有一次,我看见亚历克修斯在法庭观众席上看我弟弟与人斗剑,试图对天秤做手脚,让局面对他不利,所以我只能插手,在另一侧秤盘上施力。我隐隐觉得,因为当时我并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所以无意中也打破了许多其他事的平衡。我当时不知道究竟是哪些事,现在也不完全知道。现在你能听明白吗?”

和之前差不多。继续说吧,既然我死了,手头也没有其他事忙活了。

“确实没有,不是吗?还有一件怪事。”高戈斯继续道,“在这些诡异又晦涩的幻象里,我总是碰上你。记得吗?”

记得很清楚。

“啊,不过也不是有意的。我调查了你的背景,查得很彻底。”他得意地笑了,“奇怪的是,你完全是个庸庸碌碌又毫不起眼的小人物,整个人身上没有一处特别的地方。”

还真是谢谢你。

“不客气。在这种古怪的短暂旅行里,我遇见的人都不简单。有亚历克修斯、我那可怜又可恶的外甥女,以及我姐姐——遇见她让我吃惊不小,她看见我也不怎么高兴。还有巴达斯。不过他并不属于这个空间,似乎只是被我和尼莎牵扯了进来。还有聪明的卡纳迪博士,他的洞察力和才干比亚历克修斯强多了,但智慧却不如他。最近,我还看到了一个新来的,是沙斯特基金会的一个女学生。她确实很厉害,我瞥见了她在未来会做的事。毫无疑问,她很了不起。但是你这种人……让我搞不清。你现在身在此处,丢了性命,短暂又浅薄的人生中没有任何成就。我完全弄不懂为什么会这样。”

真的很对不起。请问我现在能醒了吗?

“噢,為什么不呢?”高戈斯说——

——她坐了起来,肩上挂着乱成一团的毯子,叫道,“文!”

屋子另一边的那张床上,她哥哥哼哼着翻了个身。“快睡吧。”他含糊地嘟囔。

“文,”她焦虑地问,“你刚才做梦了吗?”

文纳德用一侧胳膊支起身体。“你说什么?”他糊里糊涂地问。

“你刚刚是不是做了一个梦,里面有个光头男人?想想,这很重要。”

“不知道。”文纳德双手握拳用力摩擦着脸部。“记不清楚了,我从来都记不起我做的梦。拜托,别闹了行吗?现在是半夜啊。”

维特里丝叹了口气。头疼得厉害。她下床给自己倒了杯水喝,然后又爬上了床。“抱歉,”她说,“我做噩梦了。”

“你吃太多血肠了。”文纳德困倦地说,“晚上吃这么多就是会不舒服,你早该知道的。快睡吧。”

维特里丝在床上躺好,但不想闭上眼睛。這和她小时候相信床下或者窗帘后藏着怪物时的感觉一样。她觉得气恼,有点羞愧,又有点担心。她没法重新睡着,就像没法刻意不去想猴子一样。

“文。”她说。

“闭嘴。”

“文,我们回家的时候,你会小心驾船的,对不对?”

“不,我会故意往我们遇到的第一块礁石上撞,就因为我乐意。行了吧。你以后绝对不准再吃血肠了。”

“好吧,”维特里丝说,“但你会小心的吧?保证?”

“我保证。我什么都保证,只要你闭嘴让我好好睡觉。”

她听见床垫上的绑带在他翻身时吱嘎作响,很快,床上就传来了他特有的低微鼾声。她闭上眼睛,想象一幅鸽子落在高枝上的画面。在以前,这总能让她昏昏欲睡。死了,她想,我当时就在那里,困在尸体里面。多恶心的想法啊。不过,大概我们都是寄居在肉体中的活物。但他说我庸庸碌碌又毫不起眼——噢,为什么不呢?肯定比做一个厉害人物来得容易些。无聊又满足地过一辈子然后死去也不错。

她试图欣赏脑海中鸽子收起翅膀滑翔而下,然后迎风展开船帆一样的翅膀,放缓速度,踩上树枝。但是这幅画面似乎泛着涟漪,像被扔了一颗石子的池塘水面。也许他们可以早一天启航,或者晚一天,但幻象里并没有明示意外发生在那一天。靠耍手段来躲避未来倒是不错,但故事里不是经常出现这样的情节吗——迟一天出发,反而遇上了风暴,按照原计划则不会。那么,在思科纳无限期留下去会怎样呢?在她看来,那样只会引发一系列更加恶劣的事,后果比淹死还可怕。比如说?一辈子都在思科纳度过肯定是其中之一。

也许(她困倦地想)这一切都是假的,是他植入她心中的图景,目的是阻止她离开。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呢?是那个显而易见的原因吗?不太可能。是他的奇怪魔法阴谋?可魔法根本不存在啊。他没理由对她产生企图,毕竟,她这样庸庸碌碌又毫不起眼的人身上捞不到任何好处。她渐渐滑入梦乡,鸽子们开始小心地滑翔降落,收起翅膀,落在树上。不管她有没有做更多的梦,第二天早晨都没有留下记忆。

家人,高戈斯·洛雷登自言自语,家人是生活的意义,但有时他们会把人气得发疯。他躺在坚硬的石制长凳上,活动了一下肩膀,叹了口气。

门开了,一个职员走出来。鼻尖以下都被他怀里一大捧铜管装的档案书卷挡住了。“喂,你,”高戈斯叫他,“她到底在里面干什么?”

文员停下脚步转过身。“董事在参加一场会议,”铜管下面传出一个尖细而疲惫的声音,“结束之后她会通知你的。”

“好极了。”高戈斯回答,“我从佩纳一路赶回来是因为她要和我紧急会面,说得像是什么生死攸关的事一样。结果我现在像个延误了付款的客户,被晾在办公室外间,等得都快要生根了。我本来应该在处理战事——”

文员什么都没说,转身走了。过了大概一分钟,高戈斯冷静下来。虽然生他姐姐的气,但也没理由冲文员大喊大叫。如果不是因为他腰酸背痛,靴子由于先前涉水渡河湿透了的话,他是不会那么失控的。他伤感地摇了摇头,然后伸展身体,把脚架到长凳远端的扶手上,卷起外套枕在脑袋底下,尽量放松。不管你是谁,带着脾气去和尼莎·洛雷登见面都没有好处。

他努力将思绪转向佩纳村外的驻军。按理说,他应该利用这意外的珍贵闲暇来分析战局。在这安宁的、摆脱了指挥管理责任的环境中计划下一步行动。但对他来说,这总是行不通。他下不好象棋,连战场缩略图都不爱看。看到用涂了色的木块表示的敌方和己方部队、用轮廓线标出的山岭、用填满绿色和灰色斜线的方块表示的树林和房子,他的脑子就一片空白,仿佛有人邀他玩一场他不知道规则的游戏。他姐姐则刚好相反。他怀疑在尼莎眼中,整个世界都是一块棋盘,既可以用来下棋,也可以用算筹计算每一步。他一直认为她可以当一个好将军,只是想象不出她在布满灰色泥泞的战场上踏过死尸,或者缩在烧毁的马车底下躲雨,阅读急件、涂写命令的样子。在他看来,他们的分工很合适,因为尼莎觉得任何形式的军事行动都说明她做得不够好。她厌恶战斗,毫无疑问,这也影响了她对他的看法。但是,她一直认为他是不可或缺的必要之恶,不是吗?

门开了,高戈斯本能地把腿从长凳上放下,坐得笔直,就像小时候胡乱躺在家具上被母亲发现时一样。两个男人从房间里走出来。他认出他们是外交官,不是常驻思科纳的那一拨,而是本土来的代表。他们看起来和他一样疲累,外套和长裤也几乎和他一样潮湿泥泞——看来是带着新提案匆匆赶来的,难怪她让他等了这么久。

一个文员带他们离开。片刻后,尼莎出现在房间门口,示意他进去。

“这是怎么回事?”他问。

尼莎微微笑了笑,神情立刻变了。从那张让人一眼认出的强硬自信的谈判脸,变成了一个犯头疼的疲乏中年女人。高戈斯想起了多年前祖母给他讲的精灵的故事,它们能够改变外形,变成任何兽类、鸟类,或者人。尼莎似乎就有这样的能力,以至于他虽然认识了她一辈子,但如果需要从一大群人中找出她,他还是很难描述出她的长相。

“别问我,”她说,“是他们内部斗争的事。虽然基金会不少大人物都领着我的薪水,我都算是在管理那地方了,但我还是搞不懂他们是怎么回事。进来吧,”她补充道,仿佛这时才发现他的湿靴子和脏兮兮的双手,“我觉得我们都需要来点热苹果酒和煎饼。”

高戈斯忍住了一个微笑。他姐姐排解压力的方法有两个:吃东西和强迫别人吃。大量美味、富含淀粉的农家食物,配上热饮一起下肚。他看过她神情严峻地签发一摞死刑令,一只手拿着钢笔,另一只手拿着一块对折的煎饼,袖子里还塞着餐巾,以免羊皮纸染上油渍。他跟着她进了办公室,一屁股坐进来访者用的椅子。尼莎则招来一个文员,命令他准备食物。

“他们提出,”她一边坐进自己的椅子一边说,“如果你释放朱弗雷兹·波瓦特和那些被你困在——那地方叫什么来着?”

“佩纳。”

“对,佩纳。如果我们释放他们,他们就会正式承认银行是一个主权实体——”

“真慷慨。”高戈斯插话,“但他们的实际行动早就承认这一点了。”

“——然后正式允许六分者们在我们这里进行二次抵押。”尼莎继续道,“条件是支付代理费,撤走驻沙斯特本土的所有顾问,并且将活动严格限制在一定区域内。”她叹了口气,然后身体前倾,把重心压在手肘上。“你怎么想?”

高戈斯想了想。“有点太慷慨了。这么做的话,等于放弃抗争,把他们所有的客户拱手让给我们。那些条件毫无意义。我们都知道,到时候肯定不会兑现。毕竟,根本也没法兑现。”

尼莎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这是基金会的派系争端。”她说,“派系B利用影响力,让议会同意了军事行动,结果惨败。派系A通过夸大失利的影响让B大失颜面,声称只有用极端手段,才能补偿B的错误造成的后果。A刚刚占了上风,就立刻违背协定,擅自组织军事行动,幻想这一次能成功。这些人就是这一点特别恼火。”她的脸上突然出现了怒容,暴戾得有些扭曲,“他们把我们拖入战争,但根本不在意输赢。战争只是派系斗争的另一个角斗场。连对方想要什么都不知道,我该怎么打这场仗?”

高戈斯露出笑容。“幸好他们总是输。”

“这不是重点。”尼莎恼怒地回答,“他们输得起,我们却不同。即使一直打胜仗,也负担不起。每次击败他们的远征军,都会付出金钱和人力的代价。这样怎么做生意?我又不能把死掉的斧枪兵收集起来卖掉,也不能和平解决争端,因为和平解决的唯一办法就是我们彻底离开,永远不回来。”

“还有个办法,我们可以攻占沙斯特。”高戈斯平静地说,“你想过这点吗?”

尼莎轻蔑地看了他一眼。“别犯傻了,高戈斯。你以为我们是谁,佩里美狄亚的军官吗?他们兵力是我们的十倍。我们没被打垮的唯一原因,就是他们不乐意坐船。而且,”她苦涩地补充,“现在的战局已经让我难以负担,更不用说主动进攻了。那样的胜仗会毁掉我们的。”

高戈斯愉快地笑起来。“不一定要那么大的消耗。”他低声说,“摧毁佩里美狄亚可没花费我们一分一毫。”

“那不一样,”尼莎说,“那次全靠运气。据我所知,并没有什么野蛮人部族打算从山里涌出来围困沙斯特——我们应该为此心怀感激。”

“好吧,”高戈斯说,“先来看看我们面对的是什么:一支由死读书的政客们指挥的脑满肠肥的常备军,成千上万个为军队掏腰包、永远不会反抗的死脑筋农夫,现在还有至少一个派系——很可能是两个——深陷麻烦,因为我们把六十多个斧枪兵困在了一个村子里。你对此有什么想法吗?”

尼莎耸了耸肩。“你是想说,应该与那些派出突袭队的派系直接交易,给他们一点好处,借此换得真正的让步。那样会让他们在派系斗争中占据优势,激化局面,获胜的派系也会在我们的掌控之中。”她摇了摇头,“行不通。他们一得到想要的东西,就不会再给我们什么了。一个月内,一切就会恢复原样。”

高戈斯摇头。“你还没懂,”他说,“如果我们公开处决所有的俘虏,极尽侮辱之能,以此重创他们背后的派系呢?我们可以把尸体吊在绞刑架上示众,或者砍下两个贫贱者家族出身的军官的脑袋,戳在矛尖上,立在生人码头示众。那些派系肯定会焦头烂额,不知怎么办才好,这样他们就完蛋了。到时候就可以开始谈判——找个黑漆漆的雨夜替我们打开大门,让我们帮你解决敌人,把你们的宝贝基金会还给你们,随便怎么玩都行,而我们只会在沙斯特留下一支低调又规矩的驻军,方便照顾你们,这是双方都受益的事。当然,他们也可以暗地里向我们付钱,那样的话就皆大欢喜了,至少他们会这么认为。”他止住话头,想读懂姐姐的表情。“你觉得如何?”

门开了,一个文员用托盘装着苹果酒和煎饼走进来。“总算来了。”尼莎说,“就放在桌上吧。”她站起来,用勺子给煎饼淋上蜂蜜,再把它们整齐地叠起来。文员很快离开了。

“你怎么说?”高戈斯问。

“假设我们这么做了,但是没成功。”他姐姐回答,“他们会杀掉或者俘虜我们的士兵,把和我们合作的派系打成叛国者,接着正式宣战。他们可以从岛民或者海盗那里雇佣船只——我之前说了,他们一早就可以这么做,只是不愿意而已。到那时,一切就结束了,我们会彻底完蛋。”

“确实。”高戈斯承认,“但我不准备打败仗。”

“那好,”尼莎嘴里塞着食物说,“假设成功,我们能在沙斯特驻扎一支军队,控制他们。有什么用呢?能帮到我们吗?管理这座小岛就够麻烦了,再接手一个国家怎么行。”

“还能接手他们的税收。”高戈斯指出。

尼莎摇了摇头。“没希望的。”她说,“你可能不知道,税款不是给政府随意花的。治理国家需要金钱,作为政府就得忍受这一点。我们不是政府,而是生意人,你得记好这点。当然,我们可以从总税收中捞走百分之十,甚至百分之十五。但那样的话,我猜是做不到收支平衡的。你这个建议会让我们在一年内破产。”她咽下食物,喝了一些热苹果酒,结果烫到了舌头。“高戈斯,如果你想当国王的话,大可以找个地方自己玩去。你被佩里美狄亚的事冲昏头了,这是你的错。攻打城池是富人的爱好。我建议你想清楚自己是谁。行为要符合身份。”

高戈斯缓慢地点了点头。“也许你是对的。”他说,“你把我召回来不是为了让我提供建议,那你想要什么?”

“是巴达斯的事。”她一边用袖子擦嘴一边回答,“你显然还没想过这点。如果我是他们的话,肯定会派二十个人——既能干又专业的人——把他绑上船,带去沙斯特,用他交换人质。所以,我想让你把他带回来,好好照顾。我们早该这么做了。我派你去佩里美狄亚,不是为了让你享受肆意破坏的乐趣,让他背着弓箭到山里乱转悠。他是我们的弟弟,也是个隐患,是时候着手处理了。他那个教士朋友已经在我这儿了,所以这方面没问题。我只需要你好好听话一次,把他带回来。你能做到吗?还是说你想让我派其他人过去?”

高戈斯盯着她看了很长时间,然后带着调笑地说:“老妈子,”他说,“你就是忍不住要扮演母亲,是吧?”

有那么一瞬间,他觉得自己这次过分了,不过这一刻他也不怎么在意。但尼莎只是瞧了他一眼。“这倒提醒了我,”她说,“你说过你会管管我那个愚蠢的女儿,可你什么都没做。高戈斯,我唯一的孩子被关在牢里,这太丢人了。我知道她很难对付,但你总得努力一下。在你回战场之前去看看她吧。”

男孩放下刮刀,认真观看。

巴达斯·洛雷登正在驯弓。他制作了一台颇为精密的驯弓器:一截三尺长的橡木门柱安装在沉重的锯木架上,一端装着绞盘,另一端刻着用来放弓把的槽沟,旁边还有固定用的夹钳。橡木柱被打磨得光滑平整,上面布满了以半寸为间隔的精确刻度。

“你最好看仔细了。”洛雷登头也不抬地说,“这是制弓过程中唯一有技术含量的部分。其他的都是基本的木工活,加入了一点糊弄顾客的戏法而已。”

男孩在一根原木上坐下,手臂交叉。“我看着呢。”他说。

“好,”洛雷登反转绞盘,“驯弓要从最原始的弓胚开始,也就是一根切割成弓的模样的木材。不用说,光有模样不算数。就像你一样,穿着围裙坐在那儿,身旁放着刮刀,头发里全是木屑,但也只是看起来懂行。”

男孩懒得和他顶嘴。洛雷登拂去驯弓器上的刨花,继续说:“驯弓,就是教导弓如何弯曲。一根棍子和一张弓之间的区别就是,如果你掰弯一根棍子,它要么直接折断,要么变形,永远那么弯着。但如果你弯曲一张弓,它既能弯下去,又能恢复原本的样子,还能借此产生力量,把一支箭射到二百码外,穿透十六号钢板。区别大吗?”

“区别很大。”

“很高兴你在认真听,”他转动把手,绞紧绞盘。“要驯弓,先要用一根绳子系住切削好的弓胚的两端,绕上绞盘,把弓拉开半寸或者一寸,然后缓缓放开,这样反复下去,每多拉开一英寸,最少要重复五十次。七十五次更好。这样它就能学会弯曲。弓胚外侧,我们叫作弓背的地方,能学会拉伸;而内侧,也就是弓腹,则能学会承壓。拉伸和压缩结合起来就会产生力量。把一根木材弯曲成半圆,你只能得到两截折断的棍子,因为它背部的纤维会被拉伸力撕裂,腹部则会被压缩力压破。要是弯曲一张弓——一根被弯折过千万次的木棍——你就会得到一件能够杀掉世上任何活物的武器。”他笑起来,擦了擦额头,“一点点地折磨它,反反复复。觉得它无力抵抗的时候,就再多拉开半英寸,增加张力和压缩力。弓会意识到自己还能继续承受拉力,并且因此变得更强了些。这样下去,你会突然发现目的达到了,弓的拉距已经到了一根箭杆的长度。这就是驯弓。”

“一点点地折磨,”男孩重复道,“这么说很奇怪。”

洛雷登耸耸肩。“这是事实。”他说,“毕竟,你要教导木材违反天性。它本该折断或者变形,但通过拉伸和压缩,它能做到在自然情况下绝对做不到的事。”他笑了笑,“从前有人告诉我,可以把这当作把木材逼疯的过程,折磨它——我应该是从他那里学到这个说法的——是为了让它变得暴虐。不是顺服,不是软弱,不是自然,而是充满暴力。”他继续转动绞盘,缓慢地拉开弓,然后反转绞盘,让它放松,像一个耐心的行刑者在对付肢解架上的犯人。“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觉得这个说法太夸张了,但它确实有道理。”

“就是不停把它拉开和放松。”男孩说,“还有其他的吗?”

洛雷登摇摇头。“不止这样。”他说,“做一张弓的时候,需要确保两条弓臂能均匀对称地弯曲,不仅是末端,而是整体。比例也要合适。这样在拉弓的时候,它才能弯成圆弧。”

“该怎么做?”

“取决于具体情况。”洛雷登说,“有些弓拉开的时候应该形成完美的半圆,有些则要方正一点,靠近弓把的一尺左右的部分几乎完全不弯曲。所以,驯弓的时候,你要注意弓的弧度。如果一头的弯曲弧度不如另一头大,就要在合适的位置修掉木头,直到它和另一条弓臂对称。这是最难的地方。”

“啊。”男孩说。接下来的半个小时,他坐在原地,看着洛雷登一遍遍绞紧和放松绞盘,偶尔停下来固定绞盘,俯身用一把利刃以垂直角度削掉少许木料。他观察着,逐渐明白了洛雷登先前说的话——木料不再是一根棍子了,变成了一件完全不同的东西。

“当然,”洛雷登注视着弓,继续说道,“到了某个程度,它就无法继续弯曲了,否则就会折断。在达到这个程度之前,弓就做成了,可以用来射箭了。这很讽刺。在它最脆弱的时候,多一丁点张力和压缩力都会让它折成两段——但这也是它最强大的时刻,射出的箭力量最大,射程最远。这个时候,弓腹的纤维被压得极紧,无法继续压缩了,我们管这叫作满弓。一般来说,弓背能够伸展的程度比弓腹能被压缩的程度更大,因为我们会在弓背铺上黏筋层或者皮革,增加强度。做优质弓的时候,还会在弓腹贴上角片,那样一来,弓腹在断裂之前能够承担更多的压力。”他休息了片刻,挺直了腰背。“所以,最好的弓都是用死去动物的部分身体做的。动物比树木更能弯曲和承压。当然,我是说它们死了之后。”

是啊,没错,他突然想到,我们就是弓腹和弓背。“来,”他说,“你过来操纵绞盘。我想看看它侧面的轮廓。”

弓已经达到了他之前说的状态——不再是一块被折磨过的木头,而是一件武器。洛雷登看着两条弓臂在同样的拉力下弯曲成对称的弧度,已经接近机械效益变为断裂应力的那一刻了。两条弓臂需要极度相似,像一对兄弟一样,同时经历着施加到身上的力量,以同样的方式承受拉伸和挤压,将折磨储存起来,转化为暴力,就像蜜蜂将花粉酿成蜂蜜。

“看起来挺不错。”他说。

“你要在弓背上粘东西吗?”男孩问。洛雷登摇摇头,“这只是给军队做的垃圾货。”他回答,“是用一整块白蜡木料做的单体平板弓。也就是说它的剖面是矩形的,弓身没有反曲。对于军方任务已经够用了,没必要把它做得更好。”

“反曲就是被加热的位置,是吧?”男孩问。

“对。用蒸汽把木料蒸软,就可以让它永远保持弧度,朝着弓弦的反方向弯曲。”洛雷登打了个哈欠,“这样能增加弓的张力,提高力量的传递效率。那些筋丝铺背、角片贴腹的好弓,反曲弧度都很大,下弦之后弯得像马蹄铁,上弦拉开则会由里向外彻底翻转过来。”

“我明白了。”男孩说,“你做过那样的弓吗?”

洛雷登点点头。“很久之前,我做过一张很美的弓。它的拉力几乎有一百磅,射出的箭无人能挡。而且它能一直弯曲下去,你根本没法把它拉断。那之后我再也没做过那么好的弓了。”他补充道,“真可惜。”

“它还在你这儿吗?”

“不,那是我给我哥哥做的。我想给自己做一把更好的,结果折断了,刚好又用完了那种优质牛角,所以就没再费心了。这也不重要。我能做好弓,但箭术很普通,我哥哥却是个顶级弓箭手。好啦,说到哪儿了?再拉几寸,弓就驯好了。”

等到驯弓完毕,洛雷登用三股长度合适的火麻纤维编织线给弓上了弦,两人一起到院子里试射。男孩冲进柴棚,抱着一个沉重的稻草靶摇摇晃晃走出来。水井旁边那棵苹果树较低的树枝上钉着钉子,他用铁链套住靶子,挂在钉子上,然后让开。洛雷登站在二十码外,以平稳而流畅的动作拉弓放箭。叶状破甲箭头像穿过低垂的云朵一样刺穿了稻草靶子,箭翎被靶子扯了下来,只有箭尾露在外面。

“不坏。”洛雷登说,“弓把有点上弹,但这我也没办法。试射完之后,再在弓上擦一层蜂蜡就完事了。”

他退到五十码外的距离,射完了一打箭。靶子上的箭杆集中在直径十八寸左右的圆圈里,向靶心的左下方偏离了一尺。接下来的一组更接近靶心,但没那么集中了。第三组更加散乱,其中有两支飞出了涂在靶子上的圆环,挂在最外侧的稻草中。

“我能试试吗?”男孩问。

洛雷登摇了摇头。“这是把八十五磅的弓,”他说,“你来拉会伤到自己。不过这在军用弓里算是磅数轻的。帮我把箭取回来,我要到七十五码的位置去。”

在七十五码外,射到靶子上的箭已经几乎看不出圆形的分布区域了。有一支彻底脱靶,穿过苹果树的枝叶和树篱,飞进了果园。洛雷登咒骂了一句。

“我们最好去把那一支找回来。”他踏进弓身和弓弦之间的空隙,抵着膝盖弯曲弓身,把绳圈从上弓臂末端的弦槽上褪出來。“先看看这东西变形了多少。”他把弓放在地上,后退一步。“半寸,”他说,“算好的了。”男孩看了看,这次他注意到弓不再笔直了,被弦带出了一点弧度。“等到这弓完全射熟,应该会增加到四分之三寸。”洛雷登说,“这会让磅数降低到八十磅左右,对此我也没什么办法。”

他们在进入果园一百码左右的地方找到了那支箭,它射中了一棵树,箭杆断裂了。洛雷登看了看破损的位置,确定已经无可补救,用拇指抵着断裂处将箭头折了下来。“你明天有活儿了。”他说,“把断杆从插孔里拔出来,回收箭翎和箭尾。我去取蜂蜡和油,你把炉子点上,我们给弓身打几层蜡,趁着晚上晾干。”

男孩注意到,洛雷登左臂内侧距离手腕三寸左右的地方正在形成一块很大的紫色淤青,左手食指也被箭翎擦伤了。洛雷登似乎没有发现。那些伤被他彻底忽视了,就像女人忽视被爱猫的利爪挠出的爪痕一样——如果被人质疑,还会辩解那是猫表示友好的方式。如果我成了一个制弓师傅,应该也会浑身是伤吧,他想。

“你做这些被人用来互相残杀的武器,会觉得不安吗?”他问。

洛雷登摇了摇头。“一点都不。”他说,“比起我以前的职业,这已经是非常清白了。就连以前,我也没有不安,至少不是你说的那种意思。大多数时候,我只担心能不能活过下一次战斗。”

“那更早的时候呢?”男孩锲而不舍地问,“在军队的时候,那种生活让你不安吗?”

“有时候吧,但不频繁。原因也是一样的。”他拾起刮刀,用拇指指肚试了试锋刃,“每次战斗时,不安都会减少一些。而且,军队生活并不是你想的那样。绝大多数时间都非常无聊——偶尔的极度恐惧让这种无聊变得可以忍受。你越是经常做一件事,做起来就越是容易,同时,也愈发容易出错。你看,这是个渐进的过程——每次只增加半寸,你不会意识到它把你越拉越开,直到拉满,而你突然发现自己再进一步就会折断。”

“高戈斯舅舅,真是稀客。我还以为你不会再费心管我了呢。”

高戈斯在床上坐下,忍住干呕的冲动。他以前也去过不少肮脏难闻的地方,但这里的味道简直无法忍受。“我从来没那么说过,”他说,“就算说了,那也只是你惹我发火了才说的气话。顺便一问,你喜欢这儿的生活吗?”

伊苏斯露出微笑。“不,”她回答。“我觉得这里很恶心,你不觉得吗?”

高戈斯叹了口气。“我让看守把这地方打扫干净,不管你愿不愿意。现在这样肯定有害健康。”

“可是舅舅,”她用受了委屈的语调说,“正因为恶心,我才想住在这儿呀。这样我就能染上可怕的疾病然后死掉,不给人添麻烦了。你看,我只是在为别人着想。”

高戈斯举起一只手。“今天别来这套,”他说,“我没心情。之前一直追着沙斯特的斧枪手满山跑,你母亲又对我颐指气使,我都记不起上次睡觉是什么时候了。解决了你的事,我又得回山里去找你舅舅巴达斯,把他带回城里,不管他愿不愿意。所以你最好别惹我。”

“否则呢?”伊苏斯在他对面的地板上坐下,认真打量着他。“否则怎么样?来呀,把威胁的话说出来听听。”

“你就——别来这套。”高戈斯闭上眼睛,深深吐出一口气,“你母亲给我的小任务之一就是处理你的事。你让她觉得丢人,你舅舅巴达斯也是。大概在她眼里,我也不是什么拿得出手的货色。”

“哦?为什么?”

“我做事不够讲求实际。”

女孩点了点头。“确实是这样。”她说,“你不懂得止损,常常把时间和精力投入无底洞。你不知道什么情况是得不偿失——”

高戈斯睁开眼睛。“好,够了,”他叹了口气。“你说得够清楚了。其实我不介意。你等于在说,我从不轻易放弃重要的东西。”

她注视着他,头微微偏向一侧。“没错,”她说,“不过,你说重要的东西,我不怎么确定。我不知道对你来说什么是重要的。但你确实从不轻易放弃。”

“谢谢你。”

“这可不是夸奖。还有,你完全不会被罪恶感和基本道德束缚,这点倒是值得认可。”

高戈斯打了个哈欠。“你知道吗,自从那该死的突袭部队登陆思科纳,这是我第一次有机会好好放松。住在这儿应该不错。既没有麻烦,也不用担忧,没有谁揪着我办事。说不定下次尼莎给我任务的时候,我会拒绝服从。除了臭气和污秽,你住的地方其实也不坏,至少比墙角的泥水沟好些。”

“真让人心酸,”伊苏斯说,“可你转移话题了。”

“那又怎样?你在侮辱我。”

她摇摇头。“不,我是在试图理解你啊。如果能理解你、我母亲,还有这个家里的其他人,也许我就能搞清为什么自己沦落成现在这样了。”

高戈斯点点头。“可能吧。”他说,“那么,你想说什么?”

“这个嘛,”伊苏斯思考了片刻,“确实,你这个人从不放弃。你安排别人强奸自己的姐姐,因为害怕家人发现,害怕被他们惩罚,就杀了父亲和姐夫,还试图杀死姐姐和弟弟——我没说漏什么吧?这么多事情真难记。”

“你继续。”高戈斯说。

“按常理说,这种人应该放弃家人才对。他会意识到,活下来的家人肯定不想和他扯上关系了。他应该一个人离开,去干别的事。但是你——高戈斯·洛雷登——没有。你把曾经的一切置诸脑后,说:别抱怨了,你这不是还活得好好的吗,咱们重归于好吧。”她笑了起来,“你知道吗,我真是不得不佩服你。”

“我说过,”高戈斯移开目光,“我从不轻易放弃对我来说重要的东西,比如家人。我会一直坚持,直到听见我想要的答案为止。你看,我已经证明了人是可以改变、可以原谅的。看看你母亲和我吧。如果我们能做到的话,你也能。说真的,生命只有一次,为什么要为了自己不能改变的事而毁掉它呢?”

“啊。”她摇了摇头,“对于我眼中重要的事,我和你一样坚持。比如说杀死巴达斯舅舅。像这样意义重大的事,没有做不到的。”

一只老鼠从墙上两块砖石之间露出脑袋,环视一圈后从地板上匆匆跑过。高戈斯从外衣口袋里拿出钱袋,用力掷出,动作敏捷流利。钱袋打中了老鼠的脑袋,立刻杀死了它。女孩对他怒目而视。

“你这是干什么?”她质问。

高戈斯耸耸肩。“那是只老鼠,”他说,“怎么了?”

“你不能毫无理由地杀生,”女孩愤怒地回答,“不能仅仅因为它是老鼠就杀掉。这是不对的。”

“这话从你口中说出来还真够善良的。你还想杀自己的亲舅舅呢。”

“没错,”伊苏斯说,“但我有理由。”她双膝着地爬过地板,捏着老鼠的尾巴将它提了起来。“非常正当的理由。而你这样的杀戮是一种浪费。”

高戈斯做了个怪相。“有什么大不了的。”他说,“浪费老鼠而已,又不是什么稀缺资源。”

“这是浪费生命,”她回答,“这样很糟。我本来感觉开始理解你了,但也许我错了。”她高高提着老鼠,然后张嘴凑上去咬掉它的头,咽了下去。“為了食物而杀生是没错的。”

高戈斯看向一旁。“你真恶心,”他说,“前一秒还坐在那儿像个正常人似的说话,下一秒就做出这种事来。”

“亏你有脸说,”她回应,“杀它的人是你。吃它和杀它哪个更恶心?”

高戈斯吞咽了几次。他想呕吐,但不允许自己那么失态。“这么说,等你杀了巴达斯,你会把他吃掉?”他问,“剩下的皮肤和骨头呢?你也不会浪费吧?准备用它们做什么?”

伊苏斯想了一会儿。“这是个好问题,”她说,“我得仔细考虑一下。当然啦,”她补充,“我的手不怎么中用了,但应该还是能做点什么的。”她又拿起了那只老鼠,但没等她下口,高戈斯猛地站了起来,一巴掌把老鼠从她的手里拍了出去。伊苏斯向他吐了口唾沫,接着向后退缩,就像猎物被抢走的猫一样。

“你真恶心,”高戈斯重复道,“肯定是从你父亲那边遗传的。”

“谁知道呢,”她甜甜地回答,“我还没出生他就死了,记得吗?”

“能再捋一遍吗?”维特里丝耐心地问,“毕竟,这是我学做生意很重要的一部分。你说我们要去买咸鱼?”

“没错。”

“我们要去买咸鱼,”维特里丝重复道,“然后运到离这里半个世界那么远的老家,也就是一座小岛,四周被大海环绕——”

“没错。”

“海里满满的都是鱼和渔民,你甚至可以在水上铺满优质的金枪鱼、牙鳕鱼和鲭鱼,从一条渔船直接走到另一条——”

文纳德叹了口气。“你没抓住重点。”他说,“岛上的渔业确实很发达,新鲜的鱼确实既丰富又便宜。但是,如果你仔细听过我以前教给你的贸易知识,就会注意到我刚刚用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词。”

“丰富?便宜?”

“新鲜。”文纳德回答。“鲜鱼多得白送都没人要。至于咸鱼,就完全不一样了。”

维特里丝停下脚步,查看商贩挂在摊上的毯子。它们都是外国货,说不准具体来自哪里。毯子的花纹很少见,比老家市场上卖高价的中邦毯子更细腻轻薄些。但她还没来得及开口询价,文纳德就把她拉走了。

“可是,”她说,“岛上没人卖咸鱼,肯定是有道理的。”

“你在犯蠢。”文纳德严厉地说,“鲜鱼市场已经成熟了,那玩意每个人都吃,但实在太常见了,完全没有新意。人们总会想尝试新奇事物的,只要不新奇过头就行。咸鱼可不就正合适吗。我们可能要赚大钱了。”

“或者像白痴似的出洋相。你考虑过吗?”

他们离开主路,穿过一扇低拱门,走上一条陡峭的上坡小路。光线突然暗了下来,路旁低垂的屋檐下一片漆黑。“相信我,”文纳德平静地说,“并不只是新奇,也有实际考虑。新鲜鱼必须立刻吃掉,没法保存。”

“本来就不需要保存,第二天买新的就行了。”

“而且,”文纳德一边低下身子躲开一排晾在房子外面的湿衣物,一边继续说,“咸鱼还有和新鲜鱼完全不同的风味。”

”是啊,就是咸味。非常咸。”

“也别忘了,”文纳德锲而不舍地说,“还得考虑性价比。如果能低价购入咸鱼,就能用和鲜鱼差不多的价格把它们卖出去,这一点非常重要。”

维特里丝叹了口气。让人恼火的是,文纳德很可能是对的。她想起了几年前风靡全岛的干牛肉。那段时间,从科里昂进口、在太阳底下晒干的上等牛肉条是唯一时髦的待客食物,尽管它尝起来像皮革,硬得能磕坏牙齿。同时,中邦的运牛货船则只能卖掉一半牛肉。同样流行过的还有进口饮用水、尼亚山羊奶酪,以及从瑞亚用大缸运来的活乌贼。本地的乌贼明明多得吃不完。如果你在奠基者码头不慎落水,上岸时衣兜准能兜住三只。

思科纳的咸鱼交易区位于一座不起眼的小旅馆的天井之中,而旅馆所在的小巷子从一条阴暗狭窄的街道分岔出去,寻找巷口就耽誤了半天。它看起来和普通的门径差不多,而街上两侧的房门又大多敞开着。直到维特里丝执意停下来问路(她哥哥对此大为反感),才找到了正确的入口。小巷窄得像条走廊,两人不得不跨过好几个坐在地上聚精会神地织花边、对礼貌的让路请求毫无反应的老太婆。昏暗之中,维特里丝几乎看不清她们手上的活计,光是想象蹲坐在阴影中做精细复杂的针线活就让她不舒服——她昨天才在集市上买了三条精美的花边领圈,此刻都放在旅馆房间里。

他们总算找到了旅馆,但旅馆里又是纵横交错的走道。正当他们觉得走错了路、想掉头返回时,天井却蓦地出现在眼前。

首先映入眼中的是阳光,接着是草地中央那棵美丽的樱桃树。树下坐着一个很胖的男人,似乎根本没注意到环绕天井的回廊里坐着四十多个男男女女。他们大多一动不动,茫然地盯着天空或者地面。但也有几个人正在用成串的算珠做算术,或者忙着在杉木蜡板上写字。这些人丝毫没有挪出位置给新来者的意思。最后,文纳德和维特里丝只能局促地在一张石凳末端勉强坐下。

稀稀拉拉的几句交谈似乎和鱼一点关系也没有。一个年纪很大、瘦得可怕、从手腕到手肘戴满金手镯的老太婆正啰里啰唆地讲着她女儿生孩子时的惨痛经历,周围没有一个人在听她说话。两个结实的光头男人在下跳棋,小小的棋盘放在膝头,棋盘格子是青金石和象牙小方块镶嵌而成的,棋子是珊瑚和琥珀做的。一个一脸困惑、长头发打着结的年轻人正以很快的速度喝着盛在一只铜罐里的深红色葡萄酒。他伸直手臂把酒倒进嘴里,胡子和外袍都被淋湿了。一个样貌可亲、头发雪白、穿着崭新红靴子的老人低声弹奏曼陀林琴。这地方看起来像人间乐园和疯人院的混合体。

坐在天井中间的胖男人突然放下了手里的书,开始谈论鳕鱼。他说,由于最近的恶劣天气和贝尔马尔海峡的海盗活动,高质量的咸鳕鱼不久就要成为稀缺品了。周围一片沉默,似乎他说了什么难听的脏话。然后,一个脑袋像骷髅头、样子凶戾的大个子家伙回答说,他的货仓里放满了成桶的咸鳕鱼,全是优质货,但他很快就得把它们倒进海里,把地方腾给卖得出去的货物。一个漂亮的中年女人打断了他,用平实的语气说,由于她的仓库里塞满了卖不出去的大量鳕鱼,她马上就要破产,目前正在考虑自杀。一个留着短灰胡子,面目毫无特点的男人补充,他先前用女儿的嫁妆投资了鳕鱼,现在已经接受了那可怜的姑娘永远也嫁不出去的事实。

胖男人点点头,安静了片刻,然后宣布,既然现在需求陡增,在之后一段日子里,他恐怕都只能限量售卖鳕鱼,每个顾客最多购买五十厄米尔,而从现在开始,鳕鱼价钱应该定在一厄米尔十七块钱——

(“厄米尔是什么?”维特里丝悄声问。

“完全不知道,”文纳德回答。)

——不可议价,先付钱后交货,不接受期票和信用证。角落里一个干瘪矮小的男人(他个子太小,维特里丝好不容易才看见他)叫道:“十五块。”胖男人没有理会,重复了一遍自己的卖价,然后继续埋头读书。中年女人开价十六块,交货时付一半,三十天后付剩下的一半。胖男人头也不抬地说:“十六块,现金。”然后所有人都开始插嘴、叫喊。一片嘈杂中,文纳德没听清收盘价是多少,但能看出竞价已经结束,因为胖男人站了起来,拍了拍屁股,摇摇晃晃地走到其中一个跳棋手旁边,开始和他激烈地交谈,但文纳德听不清。一个模样快活、留着鲜艳红头发的女人站起来,走到树旁坐下,拿出一个绣花绷子。

“如果不知道厄米尔是什么,”维特里丝气恼地小声说,“我们根本弄不清楚买了多少货。”

“打扰了,”有人说。文纳德看向身后。说话的是一个面容严肃的高个子男人,一头短短的灰发,壮观的胡子垂到胸口,简直像铁丝组成的瀑布。“你对我们的计量单位不熟悉吗?”

“不太熟悉。”文纳德承认。

“其实很简单,”男人说,“我们这儿的鳕鱼按科里昂厄米尔来算。一厄米尔大概等于两个思科纳猪头桶,而一思科纳猪头桶差不多是十九佩里美狄亚加仑。对于其他鱼——鲱鱼除外——我们用的计量单位都是沙斯特厄米尔,约等于21/4个思科纳猪头桶。要用重量单位的时候,我们用思科纳担,相当于9/10佩里美狄亚担。不过为了记账方便,我们会把它换算成沙斯特担,也就是10/11佩里美狄亚担。一思科纳猪头桶的鳕鱼比一沙斯特担要多一点,知道这个也许对你有帮助。当然,”他补充,“新鲜的鱼就不是这么算了。如果你要买鲜鱼来制作咸鱼的话,这点要记牢。”

文纳德绝望地点了点头,谢过了男人的提醒。这时,树下那个快活女人对着她手里的针线活宣布,她手头有四百维赞特高级金枪鱼,但要等有人出到和她进货时差不多的价格再出手。

(“维赞特又是什么?”文纳德悄悄问。

“就是41/8科里昂厄米尔,”他旁边那人回答。“有些人觉得货物量大的时候用那个单位方便些。当然了,她在撒谎,但如果她能把手里的货都卖掉的话,下午就会进更多货来补上。”)

过了一小时左右(在这种情况下估算时间有些困难),文纳德终于加入了竞价,并且和那个拿铜酒罐的年轻人定了口头协议,用十四块钱一克里昂厄米尔的价格购买十二佩里美狄亚担的咸鲭鱼。他们动身离开时,所有人都抬起头来,庄重地祝福他们长命百岁,生意兴隆。

“总共七十二块。”他们出了巷子,重新走上吵嚷明亮的主街后,文纳德说,“要我说,这价钱不错。”

“七十六。”维特里丝纠正道,“十二佩里美狄亚担等于104/5沙斯特担,约等于104/5思科纳猪头桶,或者52/5厄米尔。七十六块钱。据我所知,这比市价略微高一点。”

“哦,”文纳德说,“回旅馆去喝一杯庆祝一下吧。我觉得这是我们应得的,不是吗?”

回到旅馆的时候,四下里半个人影也没有。他们放弃了买酒的念头,在门厅里的两张旧椅子上瘫坐下来。文纳德拿出蜡板,开始努力算账。他抬起头的时候,看见面前站着一个穿着军服的男人。

“文纳德·奥泽尔?”那人问。

“是我。”

“你被逮捕了。”士兵说。

“好像断了,”文纳德一边用一块血迹斑斑、从袖子上扯下来的布料轻轻擦拭鼻子,一边悲哀地说,“事实上,我很确定。”

“别这么娇气,”维特里丝鄙视道,“真正断了才不是这样。再说这都是你的错。”

意识到没法从妹妹那里得到同情,文纳德只好转头打量他们身处的房间。这并不是地牢囚室之类的地方,而是位于思科纳银行的总部之中、极长的走廊末端的一间候见室。但这种没窗的房间,四面光秃秃的石墙,加上沉重紧闭的大门,不管它叫什么,只要你被困在其中,那就是一间牢房。

“你真是个白痴,文。”维特里丝继续说,“你到底为什么要和那个人那样说话?”

“我怎么知道会搞成这样?”文纳德苦涩地反驳,“自从到了这倒霉的岛上,所有人都告诉我,‘别管那些兵痞,他们只是想吓唬你骗钱。’所以我当然——”

维特里丝叹了口气。“如果你连海关人员和官方警卫都分不清楚的话,做商人活到现在还真是个奇迹。他明显不是普通——那个词怎么说的来着?”

“我看都一样,”文纳德怨怼地说,“都是穿着制服的大块头废物。他根本没理由打我,我只不过说我不会跟他走而已。”

“不是吧。”维特里丝指出,“你的语气相当无礼。他想抓你的胳膊时,你还推了一把——”

“我没推他,是他撞到我胳膊上了。”

维特里丝粗声粗气地哼了一声,双臂紧紧交叉抱在胸前。“你以前在这种地方待过吗?”她问,“我是说,你知不知道接下来会怎么样?”

文纳德耸耸肩。“不知道,”他说,“他们大概会把我们带去法官那儿受审,然后敲诈一大笔罚款。我猜,他们就是想分点我们的钱。”

维特里丝打了个冷颤。“但愿你是对的。”她说,“但你攻击了一个执行公务的军官……他们不会把我们吊死吧?或者让我们蹲很多年监狱?”

文纳德皱起眉头。“可这是家银行呀。”他努力让自己听起来自信一点,“如果每次和异邦商人发生误会,就把人扔进监狱,他们还有什么生意可做?想继续和外地人打交道,就不会做这种事。”

“虽然有道理,”维特里丝根本没被他说服,“但是,现在都不知道我们是以什么罪名被捕的。可能是很严重的罪。”

“为什么这么说?你背着我做了什么坏事吗?”

“当然没有。但有可能是某种他们这里的人特别忌讳的事。”维特里丝沮丧地盯着房门。“这样太蠢了,”她说,“被困在这里,对情况一无所知。我们待了多久了?”

文纳德耸耸肩。“三个小时?我不知道,反正挺久了。我还需要看医生呢。”

“哦,别提你那愚蠢的鼻子了。你这人怎么老是只想着自己?”

“好吧,都是因为我之前给仓库管理员交了钱,你一直念叨我太好骗了——”

维特里丝叹了口气。“妙极了,那我们就来大吵一架,互相指责吧。好歹能消磨时间。待在这儿我很害怕。”

“我也不舒服。”文纳德承认,“要是有能够帮忙的熟人就好了。”

维特里丝张开嘴想说什么,然后又闭上了。片刻之后,门开了,一个士兵出现在门口。

“跟我来。”他说。

他们照做了,穿过一条无穷无尽的走廊,登上几级阶梯,走下几级阶梯,踏上一段楼梯,又走过一段同样漫长的走廊……一路上什么人都没看见,只有士兵的靴子踩出响亮的脚步声,回荡在石墙和天花板之间。文纳德开始怀疑他们是在绕圈子的时候,士兵突然停了下来,拉开一扇门。“进去。”他说。

这是另一个空荡荡的无窗小房间,摆放着两把几乎一模一样的椅子和一张桌子。文纳德和维特里丝被推了进去。门在他们身后关上了。

“好极了,”文纳德叹了口气,“也许这是一种特殊的刑罚,专门用来对付犯了重罪的人。我們可能余生都要——”

“闭嘴,文。”

十分钟后,门再次打开,另一个士兵把他们带了出来,领着他们穿过另一条无穷无尽的走廊,走上几级阶梯,进入另一个空旷凄凉的房间。但这一间又宽敞又高大,有着悬臂托梁式的屋顶和粗壮的花岗岩立柱。除了一张石制长凳之外,屋内空无一物。他们坐了下来,还没来得及习惯这稍有改善的环境,门又开了,一个文员走了进来。

“董事可以见你们了。”他说,“这边来。”

文纳德看了看妹妹,她耸了耸肩。文员把他们领到邻近的房间,和刚才待过的那间几乎完全一样,只是中央摆着一张桌子,桌子后面坐着一个女人。她身材偏矮胖,有一张宽脸,眼睛很大,发灰的褐色头发紧紧扎成一个发髻,身上穿着一件和平民罩袍样式差不多的暗绿色长袍,腰间系着一条没有装饰的绳子当腰带。她坐在一张没有扶手、又大又旧的木头椅子里。房间里没有其他坐的地方。

女人打量了一下他们。“文纳德和维特里丝·奥泽尔。”她说,用的是陈述事实的语气。

“对,”文纳德回答。女人的嗓音很低,佩里美狄亚通用语唱歌一般的语调中,带着一丝陌生的口音。“恕我冒昧,”他继续说道,“但是,为什么把我们带来这里?”

女人看着他。

“我是说,”文纳德接着说,“那个士兵拉我的时候,我确实推了他一把,但那只是本能反应,而且是他先动手的。再说,他揍我就根本没道理了,所以……”他的声音逐渐低了下去。女人仍然看着他。

“你还攻击了军官啊,”她说,“这我先前不知道。”文纳德刚想开口说话,又闭上了。她不再看他,注意力转向维特里丝。

“从佩里美狄亚营救亚历克修斯教长的事是你安排的。”她说。维特里丝点点头。“在他来到这里之前,还和你们一起住了一段时间。”她的语气仍然平静,讲的依然是无可争议的事实。

“没错,”她说完之后停了下来。为了打破沉默,维特里丝回答:“我们在城市陷落之前认识了他,成了朋友。他是个和善的老人。我们很喜欢他。”

“我是尼莎·洛雷登,”女人说。“你认识我的两个弟弟,高戈斯和巴达斯。”

维特里丝点了点头。

“你也听说过我。”

“是的。”维特里丝真正想说的是,我们是不是还见过一面?不是在这里,是在……另外一个地方。我确实怕你,但不如你想的那么怕。

尼莎·洛雷登的一侧嘴角轻轻抽动了一下。“你知道亚历克修斯现在哪儿吗?”她问,“你到思科纳岛后,有没有和他见过面?”

“没有,”文纳德说,“他离岛之后就没见过他了。你是不是邀请他——”

“我想不是,”尼莎·洛雷登说,“我觉得他是来找你的,想请你把他带回岛上。你应该知道他在哪里。”

文纳德开始激动地反驳,两个女人对他毫不理会。事实上,在她们眼中,他已经不存在了——空洞的房间里只有尼莎和维特里丝两个人,隔着一张粗糙简单的桌子面对面站着。

“你知道我们来这儿之后没见过他。”维特里丝说。

“我知道,”尼莎回答,“至少,我现在知道了。真是可惜,要解决现在的混乱局面,我还得用上他。你知道现在的局面吗?”

“不太清楚,”维特里丝回答,“只是听过传言,关于突袭部队——”

尼莎耸耸肩,示意她不用说了。“不过,我想见你不是因为他。你爱上了我的弟弟。”

“没有!”维特里丝气冲冲地回答,“只是有过那么一次而已,第二天早上我就觉得糟糕极了——”

尼莎微笑了起来。“我说的不是高戈斯,”她说,“是巴达斯。对不对?”

维特里丝皱起眉。“我一点也没感觉到。如果有那种事情的话,我觉得自己还是会注意到的,不是吗?”

“不一定。好,那这么说吧,他把你迷住了。你第一次见到他,就被吸引了——那是看见他在法庭上和人斗剑的时候,是吧?接着,出于纯粹的巧合,庭审结束之后,你立刻在一家酒馆里见到了他,和他说上了话,你觉得——很感兴趣,是不是?”

维特里丝想了想。撒谎明显没有必要。

“可能吧,”她说。“但我经常看见长得讨我喜欢的男人,又由于各种原因没了下文。和他们发展下去……不妥当。”

尼莎又露出微笑,这种笑和大多数人笑起来的意思不同。“但你救了他的命,不是吗?你用了自己作为天赋者的能力,使用了元理,改变了结局,对不对?”

维特里丝摊开手。“说实话,”她说,“我不知道。高戈斯……他通过某种方式把这件事告诉了我,但即便真是我做的,我也没有意识到。天赋者不就是这样吗?这一点你应该和我一样清楚才对。”

“不一定,”尼莎把手指交织在一起,“我的天赋和你不太一样。我发现了一种有意识使用元理的方法。在我之前,应该没有人做到过。这意味着我的能力虽然有限,但能随心所欲地使用它。我本身不是个天赋者,但我能——该怎么说呢?就像水蛭,或者在别的鸟巢里下蛋的布谷鸟。”

“我觉得叫‘寄生虫’比较合适,”维特里丝说,“你是个附在天赋者身上的寄生虫。”

“说得很好,”尼莎微笑着说,“我想知道更多关于亚历克修斯和卡纳迪的事情。他们应该学会了——或者摸索出来了怎么做我所做的事。而我没有用任何与生俱来的能力,只凭借后天习得的技术和知识就做到了。对他们来说,那只是纯粹的巧合而已,是他们在学术研究的过程中无意发现的。”听她的语气,好像学术研究完全没有意义。“不用说,我想知道他们所知的一切,因此我把亚历克修斯带到了这里。卡纳迪此刻正在基金会当导师,这实在可惜,但是等我有时间就会处理好那边的事。不管怎样,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你对我弟弟的兴趣,你似乎能——唔,控制他。”

“噢,这不是真的。”维特里丝抗议,“你说得好像我能够操纵他做事一样。我很确定我不能。我从来没试过,但我知道——”

“你帮他避开了死亡,”尼莎打断了她,“或者说,有人借助你达到了那样的结果。我该告诉你一个秘密吗?好吧,为什么不呢?你不算太蠢,总会自己明白的。你的朋友亚历克修斯也是个天赋者,可笑的是,他并不知道。这么多年来他一直苦读不倦,喋喋不休地和那些愚蠢的学术界老头交流,却不知道自己有能力操纵元理。我觉得他应该想都没想过。也许是不感兴趣吧。这也有可能,不是吗?他告诉我元理——我当时为了气他,管它叫‘魔法’——的实用效果纯粹是哲学研究过程中产生的不相干的副作用。你能想象他这种态度吗?举个例子吧,想象一下一个古代烧炭工,畢生的追求就是提升自己烧炭的技术。有一天,他发现火堆的灰烬里有一些小小的闪亮碎屑。他把它们捡了起来,但是对它们没兴趣,就随手扔掉了,下一次再看见的时候也毫不理会。这个人无意中发明了提炼铁矿的方法,但他只对木炭有兴趣,所以将提炼技术彻底忽视了。好了,说得够多了。亚历克修斯是个天赋者,这一点千真万确。”

维特里丝看着她,感觉就像看向城墙上的弓箭射击口。“你想从我们这里得到什么?”她问,“你是个生意人,我也是。你要做什么交易?”

“啊,”尼莎赞同地说,“你终于学会和我说话了。事实上,你有不错的生意头脑,比你那蠢货哥哥好多了。像我们这样有着商业嗅觉的女人,似乎都会被没用的兄弟拖累。你只有一个,也算运气好了。我就知道如果仔细找的话,肯定能找到我们的共同点。和你实话实说吧,有时候我能看见一个未来,看见我的一切努力和成就都被毁掉,所有事情都大错特错。而在这个时刻,我总能看见我弟弟巴达斯。我知道——别问我怎么知道的——他只要愿意,就能阻止灾难。但他偏不那么做。”她皱着眉头停顿了片刻,像是在为账本里怎么也做不平的账目烦心。“我当然尝试扭转那个未来,但我做不到,因为那个时刻的世界里没有我——那也是一股我怎么努力都解不开的丝线。我觉得那个局面跟巴达斯和亚历克修斯都有关系,或许还有你。”她叹了口气,“不瞒你说,这已经成了我的执念,连我真正该做的工作都会被它影响。我不喜欢这样,太烦人了,不知道你能不能明白。”

“我能想象。”维特里丝面无表情地说。

“你能吗?真有趣。按逻辑来讲,我有两个选择。我可以让亚历克修斯干涉那个未来,就像我那讨厌的女儿让他诅咒巴达斯时那样。但我对他没什么信心。我怀疑他的诅咒能够成功,很大程度上是运气使然,破解起来也不太难。另一个选择就是你。毕竟你也是个天赋者,大概能力还很强。你也被那股线缠住了。而且,”尼莎平静地补充,“你比那个看起来已经活腻了的老人更容易操控。毕竟,你年轻漂亮,有个感情很深的哥哥,也关心亚历克修斯和巴达斯。让你乖乖听话的方法实在太多了。唯一的小问题就是,我该先用什么手段,”她抱起手臂,“我说清楚了吗?”

维特里丝想要开口,但文纳德还在说话,说的是她和尼莎开始这场奇怪的对话之前,他没说完的那句。尼莎·洛雷登等着他说下去,然后弹了弹舌头。“如果你的撒谎技术真的这么差,”她尖锐地说,“我建议你别做生意了,找个其他营生吧。无论如何,”她做了个满不在乎的手势,“情况很不错。文纳德·奥泽尔先生,对你来说眼下最明智的做法,就是在——我想想,不能让你太难办——在四十八小时内离开这座岛。你妹妹会留在这里,和我一起。我们有事情要谈。”

有那么一会儿,维特里丝唯恐文纳德做出蠢事,比如拉上她往外逃,或者出手揍尼莎。她本能地抓住了他的手臂。他甩开了她的手。”

“我不接受,”他的语气英勇而坚定,“如果你试图拘留一位岛屿居民——”

“没事,”维特里丝说,“我会没事的。你走吧。别担心我。”

文纳德看着她,好像有把椅子活过来咬了他一口似的。“不,怎么就没事了。”他急躁地说,困惑极了,“你肯定不想待在这里,和她一起——”

“我想。”维特里丝说。

“不,你不想——”

“你可以走了,”尼莎打断了他,“不然我就把你们两个都留下来。但是,如果你留下来,奥泽尔先生,你会经历很不愉快的事。别和你妹妹吵嘴了,处理你自己的事情去吧。”

文纳德看向她,然后看向维特里丝。他觉得眼前好像是两个伪装成人类的怪物。他想说点什么,却什么都想不出来。

“拜托了,”维特里丝说,“真的,我肯定会没事的。如果你闹起来,才会出事。”

文纳德深吸了一口气。“我不明白。”他真心实意地说。

“真是让人惊奇啊。”尼莎说,“军官会带你出去的。”

高戈斯其实想回家。但是,他只能脚步沉重地穿过走廊,沿着台阶上上下下,最终来到那间有着悬臂托梁式的屋顶和毫无品味的粉色立柱的大厅。他拦住一个文员,对方告诉他董事正在忙。

“不,她没有。”高戈斯回答,“如果她在接待其他人的话,让她把他们赶走。我有重要的事。”

文员恨恨地看了他很久,这才走进董事办公室。片刻后,他走了出来,几乎藏不住脸上得意的笑容。

“恐怕董事不在这里.”他说。

“别犯蠢了,”高戈斯说,“董事住在这儿。如果不在办公室,那肯定在卧房。去告诉她……算了,见鬼去吧,我自己去。”看到文员惊恐地试图阻止他,他补充道,“没事,我知道怎么走。”

他从文员身边走过,用肩膀把他撞到一边,走进办公室用力关上门,然后穿过房间,来到一面嵌在墙上、几乎看不见的门前,用拳头在门上砸了一下,猛地一把推开,大步走了进去。

“你他妈的这是干什么?”

“你好啊,尼莎。”高戈斯回答。

房间很小,比关押她女儿的牢房还要小,也更加干净,但家具更少。远端角落里有一张当作床铺的石制搁架,另一个角落放着一只简朴的橡木箱子,上着锁。床铺上方的墙壁里有一处凹槽,一盏油灯的火苗在短短的灯芯上摇曳。房间里没有壁炉,也没有窗户,低矮的天花板下只有一个被铁栅覆盖的通风口。尼莎·洛雷登躺在石架上,全身赤裸,正在织补一条已经布满补丁的长袜的后跟。

“出去。”

“好吧,”高戈斯说,“五分钟后办公室里见。”

不到五分钟后,尼莎就冲出了房间。她穿着一条紫色的丝质长袍,赤着脚。“你再敢那么做——”她说,但高戈斯打断了她的话。

“出问题了。”他说。

“是什么?”

他在给来访者用的椅子上坐下,跷起二郎腿。“人质都死了。”他说,声音平板,毫无起伏。“先前我在这儿和你闲聊的时候,我手下的人想用烟把他们熏出来。结果他们烧掉了整座村子。”他苦笑着补充,“还有阿比亚克种植园。真是太可惜了。我觉得你需要尽快知道这个消息,所以立刻赶过来了。”

尼莎盯着他看了一会儿,好像没听明白他在说什么,然后开始骂起了脏话。她说起脏话来像男人一样流利。骂完之后,她拿起装苹果酒的杯子,把里面剩余的酒一饮而尽,又往嘴里填了一块小蛋糕。

“怎么办?”高戈斯问。

“我还想问你呢。”尼莎边嚼边回答,“一开始想杀他们的不是你吗?”

高戈斯不耐烦地皱起眉头。“没错,确实是,”他说,“然后你和我解释了,那么做非常愚蠢。拜托,你冷静点,我真的得去补补觉了。”他说着,用一个长长的哈欠佐证自己的观点。

尼莎用两个掌心搓了搓脸。“好吧,”她说,“我们先用理智想一想。首先,你觉得有没有可能瞒住这件事?毕竟,又没有规定我们必须告诉他们人质死了。可以说他们投降了,然后被我们转移到了安全的地点,以防有人来营救。甚至可以说我们用船把他们无声无息地转移走了,离开了思科纳。这样短期内不会有麻烦。”

高戈斯摇了摇头。“第一,我们迟早得承认。”他说,“第二,我觉得不走漏风声是不可能的。天知道我们的人里有多少基金会间谍,我连笔记都不用查就能点出三十个。一个暴露了的间谍背后肯定有至少三个隐藏身份的。我觉得还是别想了。”

“那好,”尼莎说,“还是再考虑一下你最初的主意吧。在我看來,我们有两个选择。其一,我们可以大肆宣扬一番,比如侵略者格杀勿论,然后等着基金会的派系内斗替我们做收尾工作。但我觉得这样行不通。原先反对远征袭击的派系这下会呼吁发动报复,而原先支持远征的派系也不敢表示异议。我猜,这些派系最后会像开竞价会一样,把行动权交给愿意派出最大的征讨部队的那一派。”

高戈斯点点头。“有道理。”他说,“另一个选择是什么?”

“那个嘛,”尼莎说着,拧着鼻尖,“就是你之前的主意了。一开始支持派出突袭部队的派系现在会进退两难。如果他们提议对我们发动报复,就等于支持敌对派系。如果反对他们,就会被视作懦弱无能。问题就在于,他们的意志是否足够坚定,能够挺过这阵风波,还是说我们能给他们制造恐慌,迫使他们与我们做一场交易。你怎么想?”

高戈斯思考了一会儿。“听了你昨天说的那些话——神啊,感觉是很久之前的事了——我现在的直觉是别走这条路。他们的派系中确实有几个足够疯狂,宁愿打开城门放敌人进来也不愿意让敌对方占上风。但这还不够。我们需要做长远打算。那些反对派肯定没有选择,只能同意发动报复,是吧?所以,他们唯一的希望,就是这次征讨比以前还要失败。而这一点我们可以帮他们实现,与他们谈条件。”

尼莎点点头。“这对他们来说同样是一步险棋。”她说,“暗中通敌确实比公开叛国好得多。但如果计划失败或者暴露的话,他们仍然会被处死。”

“没错,”高戈斯承认。“但是你再想想,按照我原先的主意,至少需要两个派系完全加入我们的计划,现在只需要几个人——几个派系中的疯子,可以这么说——向我们提供有用的信息,并且在物资供给和战略部署两方面进行破坏工作,以此帮助我们。合适的人选我大概知道十几个。”

尼莎摇了摇头。“这个计划默认了一点,就是我们只能凭借派系内斗击败基金会。我不喜欢这种没有定数的事。我认为,就算能得到内部情报,合作方也尽力妨碍了袭击行动,我们本身的实力仍然不够与倾巢而出的沙斯特军队抗衡。到最后,获胜的仍然会是人数占优的一方。就算击溃了一次进攻,甚至把他们的士兵屠杀殆尽,他们下次难道不会派一支更大、更精良的军队来吗?”

高戈斯又打了个哈欠。“好吧,”他说,“那换个角度试试呢?设想一下,六分者们突然意识到基金会并非坚不可摧,久负盛名的沙斯特斧枪手被思科纳的弓箭手狠狠羞辱了一番——”

尼莎刺耳地笑了起来。“纯属幻想。”她轻蔑地说,“他们是农夫,不会骤然聚众造反。就算那么干了,成功也得靠运气。需要一系列凑巧的事像滚雪球一样让他们越来越兴奋,直到所有人都疯狂起来,不论什么事都有胆子去做。这种事情确实有,但你不能指望它发生,也无法预先筹划。我的想法是做一场交易。”“

高戈斯挑起眉毛。“我想不出怎么做。”他说,“记得吗,我们面对的不是理智的人,而是结党成派的恶棍。和他们在明面上交流等于自杀。”

“也许吧,”尼莎说,“除非我们能够提出他们无法拒绝的条件。要不这样,首先,我们宣称人质的死亡是一场不幸的意外——比如森林火灾——并对此表示真诚深切的惋惜。显然,”高戈斯试图插话,但她继续说了下去,“如果这场交易不是对他们足够有利,他们是不会同意的。我们还是正视事实吧——如果找不出避免全面战争的方法,我们会被彻底消灭。”

“我同意。”高戈斯说,“那我们怎么出价呢?”

尼莎拿起一支笔摆弄起来。高戈斯注意到,这玩意是典型的尼莎的东西——一根修剪过的普通鹅羽,安装着小巧的金制笔尖。“不能太低。”她说,“不用说,也不能多过必要的好处。”

“仅仅是金钱是没用的。”高戈斯说,“他们的资本已经足够庞大,钱对他们毫无意义。得给他们土地,很可能还要加上别的东西。”

“好吧。我提议,把我们在内陆持有的所有抵押债券转交给基金会。一项不剩。毕竟,那才是他们一直想要的,不妨给他们。如果能毫不费力地从我们手中得到那些土地,他们就不会再想要其他东西了。”

“那好。”高戈斯冷静地回答,“问题是,之后我们靠什么吃饭呢?”

“噢,到时候总有办法的。而且,这么和你说吧,我们要是死了的话,就连吃饭都不用担心了。”

高戈斯点点头。“好吧,”他说,“你说的有道理。长远来看,这些围绕六分者的争端并不会给我们带来什么好处。这么久以来,我一直在说我们应该注重商业和制造业,而不是一味守旧。当然,我们还没有完全准备好,但——”

尼莎笑了起来。“这就是你那个把思科纳打造成新的佩里美狄亚的计划,对吧?相信我,我不打算泼你冷水,这确实是我们努力了很久的目标,所以,这样也好。”

“没错,”高戈斯说,“而且,到时候我们仍然有船。”

尼莎摇摇头。“别这么想。”她说,“你别忘了,除了土地之外,很可能还要搭上别的东西。站在他们的角度看,如果把我们彻底消灭了,土地自然也归他们,还能洗清之前败仗的耻辱——要让他们把这件事置之脑后,非得给他们一些特别的利益才行。要记住,在他们的文化中,打仗是件好事。要让他们放弃一场上好的战争,以及肯定属于他们的最终胜利,我们必须给他们足够的好处。”

“所以?”高戈斯耸耸肩,“你的主意是?”

“把舰队送给他们。”尼莎回答。“这是他们极其渴求、又无法用武力夺走的东西。我们把船交给他们,提供人手帮忙训练,在训练完成之前帮他们驾驶船只。从他们的角度看,这样很合理。当然,我们得表现得像是不得已才做出这个让步。”

高戈斯皱起了眉头。“这就等于放弃了在这个地方谋生的所有希望。”他恼火地说,“好吧,也许我们可以给他们一些船和一些人手,但为什么要全部给他们?”

“你没抓住重点。”尼莎说,“成就佩里美狄亚繁荣商业的不是他们的船只,而是物美价廉的货品。我觉得未来发展的关键是你那些生产军队物资的作坊。让做箭尾的工人去做纽扣,做军械的工匠也一样转行。他们既然能生产头盔和剑,那肯定能生产銅罐和铁铲之类的东西。速度要快,造价要低。想想吧,到了世界上所有的纽扣都由思科纳生产的那一天,我们就该感谢现在放弃做抵押放款这一行的决定了。照我说,我们连军队都可以放弃,因不再需要打仗了,沙斯特会为我们代劳的。”

高戈斯看着她。“抱歉,”他说,“我没听明白。”

“你想想,”他姐姐回答,“到时候沙斯特有了船队,却没有货物可卖。他们会开始用船装运我们的货物,开始依赖我们,因为这是个轻易赚钱的办法。”她展颜一笑,“最后,我们也许能不费一兵一卒就掌控沙斯特。”

高戈斯思考了片刻。“这也太他妈冒险了。”他说。

“我们当初来这里也是冒险之举。”尼莎心平气和地说,“和已经做成的事情相比,这个计划根本不算什么。而且,你一直说我们该往这个方向发展。这么做可以避免一场战争,也不会被杀掉,这才是最重要的。世上没有比战争更消耗金钱的东西了。就算我们和死神签下契约,确保获胜,我也绝不愿意打仗。你打几场小规模的战役作为兴趣爱好我不介意,但要是你觉得我会任由一场大战发生,你就错了。”

高戈斯一动不动坐了很长时间,安静地沉思着。“好,”他最后说,“如果他们不配合呢?如果他们无论如何也不接受交易——”

“这个很可能。”尼莎打断了他的话,“毕竟他们就是那种人。”

“是吧,没错。那样我们该怎么办?”

尼莎做了个怪相。“很简单,”她说,“我们在几艘好船上装满财物,前往岛屿地区,把这儿扔给大举进攻的沙斯特人。“毕竟,”她露出悲哀的微笑,“我们当年抛下一切离开了家,再来一次也经受得住。而且这次我们可比上次有钱多了。”

高戈斯站了起来。“我要回家睡觉了。”他说,“你仔细考虑一下,早晨再告诉我你的决定。不过,还有一件事。”

“什么?”

“巴达斯。我们拿他怎么办?”

尼莎耸耸肩。“当然要把他一起带走。说起来,我交给你的那个任务怎么样了?根本没开始吧?”

“尼莎,”高戈斯皱起眉头,“我最近很忙。”

“我注意到了。”尼莎回答,“好吧,别忘了就行,不然就只能我来做了。记住,”她补充,“我可不会和你一样。”

卡纳迪?

没有回答,什么都没有。这感觉像是他又回到了童年时代,站在一扇被别人的母亲挡住的门前:不行,卡纳迪今天不能出来玩了,他得帮他父亲照顾鸡群。他叹了口气,睁开双眼。理论上说,头疼意味着他和元理产生了接触。但实际上,亚历克修斯头疼的原因更可能是头部保持着别扭的角度,紧闭着双眼坐了太长时间。天赋者?这样也能管自己叫天赋者?说什么呢。

这一天格外漫长,因为尼莎给他上了第一堂“魔法课”。他试着运用新学到的技巧,结果彻底失败了。据董事所言,闭眼盘腿坐在地上,任由脑袋像绞刑架上的死人似的垂向肩膀,集中精神,让心灵变成一块沸腾的镜面,不断汇集蒲公英种子一样四处漂浮的丝丝缕缕的元理。不过目前为止,他一点迹象都没——

——他坐在一个木桶上,这里是一艘船的甲板。大海风平浪静,从太阳的位置和光线强度来看,此刻正值清晨。天空布满一道道红色朝霞,空气清新宜人,但他觉得累极了,好像为了等待黎明一夜没睡似的。甲板上只有他一个人,这意味着船员们仍然身在梦乡。

他抬起头,向陆地远眺。看到的景色和他初次被带到思科纳时从船上看到的一样。从这个角度看,思科纳和佩里美狄亚略微有些相似,只是没有上城,也没有引人瞩目的背景相衬。陆地像匆匆抹在天际线上的灰绿色污点,还没有彻底干透。但是,眼前的画面有些异样。不难看出到底是哪里不对。

思科纳镇成了一片废墟。一股股青烟从曾经伫立着建筑物的位置升起。港口空空荡荡,码头周围的仓库都已经不复存在。映入眼帘的一件东西使他站了起来,向船舷外看去。几码外的海水中,他看见了一具尸体,面朝下漂浮着。事实上,尸体还不止这一具,个个被海水泡得肿胀,看不清民族身份,甚至無法辨识性别。浮尸毫无生气,除了血、骨头和肉之外的一切都已被夺走。将同类看作物品、看作单纯的肢体器官的机会并不多。就算失去了生命,总的来说,人仍然保留着曾经作为独立个体的特质。但如果隐藏了面孔、性别和可供分类、辨别的衣物和财产,剩下的不过是些血、骨头和肉,剩下的只是原材料。

看来那里发生过战斗。亚历克修斯推测。海里的尸体意味着海战,或者猛烈的风暴。港口没有船,说明船只都被派去跟敌人作战了,或者用于撤离镇中居民。要么是大风暴之后发生了一场灾难性的火灾——但风雨肯定会扑灭火焰——要么是海战之后敌人成功登陆,攻击了城镇。如果是那样,那敌人肯定是沙斯特。可沙斯特人并没有舰队呀。

“亚历克修斯,”有个声音在他后面问,“发生了什么?”

卡纳迪。我一直在找你。

“是吗?我都不知道……”

噢,真是太谢谢你了。别人说你是世界上最了解元理的人,这是怎么回事?

“你指的是玛基拉的话?仅仅因为她年龄太小了,特别喜欢搞英雄崇拜。”

这倒没错。眼下又是怎么回事?你在这里做什么?

卡纳迪在木桶上坐下,露出一个虚弱的笑容。“其实,”他说,“我经常来这里。我觉得这儿能让人心情平静。”

平静?看着被烧毁的城镇和这些尸体?你疯了?

“当然不是这个原因,”卡纳迪不耐烦地回答。“而且,和我最近遇到的事相比,这算好的了。这儿的战争已经结束了。当你被迫目睹肉搏恶战,看着手无寸铁的平民被屠杀之后,看看平静的大海和阳光挺舒服的。”

你目睹了战争?

卡纳迪悲伤地笑了。“目睹?我一直在编写它,就像平时在脑中想象出不同的未来一样。在你质问我为什么要做这种事之前,我得告诉你,罪魁祸首不是我。噢,我确实进行了粉饰和编排,但那只是职业使然。是我那该死的学生把未经雕琢原坯构想了出来。”

那个女孩?她把整座岛都诅咒了?

“郁闷的是,好像确实如此。”卡纳迪回答,“是她独立完成的,没有凭借我的帮助。事实上,我一直在尽力破解,至少让最糟糕的部分变得温和一点。我觉得她没注意到,至少现在还没有。”他皱起眉头,“你要是看到这里之前是什么样的,那才难受。到处都是跑来跑去的人,乱劈乱砍,血喷得到处都是。我猜,她那个年纪的人没见过真正的战争,只在书上读过、在歌里听过,所以才会想象成刀剑相击,人们乱跑,人头在水沟里乱滚,或者像我们小时候做的皮球似的在街上蹦来蹦去。实在可怕极了。”

你也想让这一切发生?

卡纳迪用力摇了摇头,接着又说,“但我能做什么呢?”他说,“我一个人没办法,所以我才一直在找你。”

抱歉,别把我卷进来。以前破解一个人身上的诅咒就差点把我害死,这你没忘吧。给一整座岛解除诅咒肯定会让我没命的。不过,众神啊,这个玛基拉真是个残酷的小东西,有点像之前那个可恨的女孩。

“一点都不像。”卡纳迪叹了口气,“她腼腆、温和、礼貌又胆小,课后想问个问题都会紧张得要命。但她这样反而更吓人,你不觉得吗?”

亚历克修斯缓缓地点了点头。那告诉我发生了什么吧,他说,然后我们可以从头开始研究,看有没有阻止这一切的办法。

“很简单,”卡纳迪说,“沙斯特舰队从思科纳岛防守薄弱的那一面绕了过来——”

等等,说慢点。什么沙斯特舰队?

“我也不明白啊。可是,他们显然搞到了舰队,正把军队运过海峡。这时,思科纳的船出现了,好戏开场。他们击沉了十五艘沙斯特的船,上面载满了士兵,全都淹死了。接着又点燃了另外六艘。这以后,思科纳的船全部被击沉。”

都沉了,原来如此。你继续说。

“毕竟数量差距太大了。不管思科纳的船多么精良,也只有二十二艘,差得太远了。总之,沙斯特舰队在生人码头强行登陆。情况非常糟糕,他们损失惨重,但仍然凭借人数优势冲破了阻挡。接下来就是大规模的屠杀了,你可以看到结局。”

卡纳迪,这太可怕了。我们必须想办法阻止这个未来。

卡纳迪疲倦地看着他。“好吧,”他说,“请问到底怎么做?你来制定一个简明易懂的计划,我尽力帮助,如何?”

那好,阻止那个女孩。让她知道这是错的。告诉她别这么做了。你是她的导师,不是吗?你应该能控制一个年轻腼腆的学生才对。

“噢,对极了。”卡纳迪气冲冲地回答,“说得真轻巧。那样的话,她就会去院长那儿说,卡纳迪博士发现我可以帮我们在战争中获胜,却告诉我不要那么做。他们会把我吊在柠檬树上当标枪靶子的。这不行。我觉得唯一可能行得通的方法——注意,这只是猜测——就是杀了她,而我不能那么做。抱歉。”

思科纳被毁,双方死伤数千人,思科纳被烧成平地……难道说,被大火摧毁是镇子和城市不可避免的命运?还是有什么更精确的原因?比如说,只有和我扯上关系的城镇才会……

“而且,”卡纳迪继续说道,“我不觉得杀死她能解决问题。要阻止这一切,该找的不是她,而是另外的人。”

“比如说?”

“比如那个将要主导这场进攻、率领舰队的人。我想,这就需要你的帮助了。”

我?为什么?

一个热切的笑容在卡纳迪脸上蔓延开来。“就是你。”他说,“因为那个将军名叫巴达斯·洛雷登。”

十一

玛基拉从梦中醒来。这个梦她总是做完就忘,梦中有浓烟和屠杀,还有人在叫她的名字。记不起这个梦她一点也不介意,没有哪个心智正常的人愿意把那种东西留在脑子里。

她打了个哈欠,坐了起来。她是不小心睡着的,希劳德的《责任与意志》还有三分之一没读完,而第一次学位测验的时间已经近得让人心慌了。在应用科学和次级艺术方面,她的学习进度超过了所有人,但最近在投影练习上花了太多时间,阅读已经落后几个星期了,而测验中最先考的就是“精选作者”。如果不是那糟糕的头痛,功课其实还不算太重。驻校医生说,头痛应该是因为读书时光线太暗。真是这样的话,就只好把閱读时间挪到白天了。也许她应该停止投影练习,至少等测验结束后再来。毕竟,应用科学的成绩只占总成绩的百分之十五。

她抓着水罐朝自己的方向倾斜了一点,里面空空如也。她叹了口气拿起它,一路小跑下螺旋楼梯,到天井的蓄水池去打水。抱着装满水的罐子刚刚直起身子,背后就传来一个声音。

“你好呀。”那声音说,“原来你在这儿,过去几个星期你都躲到哪儿去了?”

她叹了口气。“你好,科托伊斯,”她回答,“我一直在用功学习,不过这种事你是不会懂的。”

“真幽默,”科托伊斯·索福说,“恰好,我最近也很用功。”

“真的?你在学双音节单词之类的吗?”

年轻人的表情一反常态地严肃起来。“当然不是,”他说,“我最近对学习产生了一种无法抗拒的渴望。卡纳迪博士因为我的次级艺术论文逾期未交,从思科纳突袭队名单中撤掉了我的名字。这件事让我意识到,自己内心深处其实是个好学的书呆子。就算把我锁进一座图书馆然后扔掉钥匙,我也愿意。”

玛基拉睁大了眼睛。“你本来该去突袭部队的?”

科托伊斯点点头。“伦瓦特叔叔本来动用了关系,安排我和他一起去,当他的副官或者随从。我高兴坏了,结果卡纳迪博士插了一脚。”他移开了眼神,“他们说反抗军已经把伦瓦特叔叔的脑袋挑在了杆子上,立在生人码头示众。据说从海滨步道往海关厅走的路上,看见的第一样东西就是伦瓦特叔叔。”

玛基拉打了个寒战。“应该不是真的,”她鼓起勇气说,“这种传言大多是乱编的。拉默说,反抗军的间谍会故意散播谣言,让我们担心,觉得我们会输掉战争。”

科托伊斯耸了耸肩。“好吧,如果那是他们的目的,我觉得他们做得很成功。那么多人啊,玛基拉。远征队里有不少我们的朋友:哈因·葛奇、米希尔·法伊姆,包括我——差一点也去了。米希尔比我还小呢,该死的,还在识字学校的时候,我就拿他比我小六个星期这件事开他的玩笑。比我还小的人怎么就死了呢?”

玛基拉想了想。“你表弟希罗不是十五岁死的吗,”她说,然后立刻后悔了,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说这种无礼的蠢话。毕竟,提起和他感情深厚的表弟没有任何安慰作用。

“没错,”科托伊斯平静地说,“但是他病了半年,我们至少知道他快死了,有机会习惯这个事实。但是哈因和米希尔没有生病。该死,哈因几个星期前还借了我的几何学笔记,要补抄他错过的部分。这下我还怎么在考试前把笔记拿回来?”

玛基拉正想责怪他太过自我中心,他突然哭了。这实在令人手足无措。科托伊斯是从来不哭的,认识他这么多年,她都没见过他掉眼泪。五岁那年,他在北蓄水池边上摔下阶梯,两个膝盖都磨破了皮,当时似乎马上就要哭了。她就站在那里,仔细打量着他,像观察有趣的天文现象一样等着他哭出来,可他没有。他遇到什么都不会哭,这是最令她恼火的一点。

“科托伊斯——”她说。

“噢,见鬼去吧。”他抽泣着嘟囔,“这样太蠢了,现在你会告诉所有人——”

“科托伊斯,我不会的。”

他耸了耸肩,用袖子擦着鼻涕。“无所谓了。”他说,“最让我难过的是,如果我按照原本的安排去了远征队,肯定会害怕逃跑,或者吓得动弹不得。战场上的愤怒和暴力,想想就很可怕。你知道我刚刚意识到了什么吗?我这辈子都是个懦夫。以前我还不知道这点。”

玛基拉非常希望可以换个地方待着,但不幸的是她没有选择。她一边因为科托伊斯选择在她面前崩溃而对他非常厌恶,一边想把他抱在怀里安慰,告诉他没关系。这很奇怪,因为她对他毫无好感。“瞎说。”她尽量轻快地说(就像亨提尔院士在形而上学辅导课上失去耐心时那样),“你不是懦夫。每个人都会害怕,觉得危险来临时肯定无法承受。这并不代表他们是懦夫。”

科托伊斯摇了摇头。“从现在开始,”他盯着他时髦的鞋尖说,“我要确保那种事永远不会发生。我不管别人怎么说,离战争越远,我就越高兴。”

玛基拉不禁笑了起来。“你可以建立一个新的派系,叫不想参战派。这肯定是你独家首创,我非常确信别人从来没想过。”

“那样我就出名了。”科托伊斯带着眼泪笑道,“那会是沙斯特五十年来第一个新派系。”

“为索福家的荣耀出一份力,”玛基拉补充。

“喔,那是当然。”科托伊斯回答,“伦瓦特叔叔若是还在,他会很骄傲的。”

高戈斯·洛雷登下了马,把缰绳交给护卫队的士官。“你们最好躲开点。”他低声说,“但也别太远了,免得万一有需要的时候听不见命令。不过应该没事。”

他从背面接近谷仓,每隔几步就停下观望、倾听,就像弓箭手在高草丛里接近一只野兔。没有动静。没有刨子削木头的嘶嘶声,没有锯子和锉刀的声音,也没有人声。按理说,巴达斯肯定在作坊。毕竟他是个需要挣钱糊口的工匠,肯定会趁着天光干活。吃苦卖力的人都是这样的。

除非他在外面伐木,或者已经死了,或者被突袭队吓坏了,逃进了山里。最后一个猜想让他皱起眉头。指挥过部队、当过职业剑士的人不会一看到斧枪手就像兔子似的匆匆逃跑。好吧,他可能出去送货或者买原材料了。甚至可能仅仅是去买日用品。

他走过谷仓转角,进入院子,略作停顿打量四周。作坊外面空荡荡的,他也没有那种隐隐约约的、被人注视的奇特感觉。直觉告诉他,确实没人在家。巴达斯不太可能突然一箭射中他的后背,或者拿着剑从蓄水桶后面跳出来。但这次行动的重点是跟踪猎物,而不是打草惊蛇。若是弄出响动让弟弟发现,成功把他提溜回思科纳镇的难度就大了。高戈斯露出一丝微笑,想起以前几兄弟被打发到池塘捉鸭子、把它们塞进柳条篮带回鸭舍的经历。这活儿讨厌极了,几乎不可能完成。世上再没有什么比受惊的鸭子速度更快、更难预测了。池塘里还剩十几只的时候,好戏才真正开场。那是高戈斯平生做过的最累的活儿。

他走上三级石制阶梯,来到谷仓门口,小心翼翼地探头查看。作坊里光线昏暗,窗板紧闭。理论上说,可以藏人的地方包括几垛修整过的木料,以及角落里那台由黏土、管子和砖石组成的设备(高戈斯认出那是蒸汽台,用来薰蒸弓臂,弯成反曲弧度。他的父亲从前很想做出这个装置,结果失败了)。但高戈斯只是粗略地扫视了一圈。这么近的距离上,他愿意相信直觉。如果巴达斯在这儿,他肯定会感觉到的,但他并不在。

高戈斯叹了口气,在凳子上坐下。不算整洁,他注意到,工具到处都是,地上的木屑没到了脚踝。没有整洁怎么可能有效率呢。他拾起一把刮刀,对着光验看。磨利的刀刃上已经出现了雨点般的锈痕。父亲看到的话准会大发脾气。

他将刮刀谨慎地放回原处,忍着打喷嚏的冲动拨开一小堆木屑。底下是一张被台钳夹住的军用平板弓,由整块木料制成,已经完成了四分之三。高戈斯用手指抚过弓腹,发现平整得惊人。有人费了大工夫才打磨得这么光滑,触感几乎像玻璃。但为什么呢?超出军队要求的质量标准有什么意义?没人会注意和欣赏它的——纠正一下,弟弟,除了你我之外没有别人会欣赏他的。好吧,要不就是你随着年龄增长變成了一个完美主义者,或者你的学徒没有其他活儿可干,只能做这个。无论如何,这么做生意不明智。幸好你有个负责军方采购的哥哥来确保别人付给你两倍的价钱,不然你肯定坚持不到现在。想到弟弟这么天真,高戈斯不禁笑了起来。巴达斯并不知道受了暗中帮助,否则准会大闹一场。巴达斯·洛雷登是个不错的人,就是有点不谙世事。

他离开谷仓,关上门,穿过院子前往主屋。那里也是空的,不仅没人,连东西都没有。这让他想起弟弟在佩里美狄亚的岛屿区租的那间空荡荡的糟糕的公寓。显然,巴达斯讨厌囤积东西,甚至有点心理障碍。这可不是他小时候的个性。但考虑到这中间发生的事,也可以理解。不过——他一边检视客厅一边想——能让房子同时具备空旷和邋遢两个特质,也是个本事。

他继续四处查看,直到找到了想找的东西——一个塞在床垫底下,用麻绳捆住的布包,里面是一把稀有而昂贵的古朗阔剑。巴达斯绝对不会留下这东西,自己远走高飞。它不仅价值高昂,而且是世上最好的剑之一。拥有过它的剑士绝不忍心主动与它分开。如果这把剑还在,巴达斯就一定会回来。高戈斯在屋里仅有的那把很不舒服的椅子上坐下——作为一个弓匠,弟弟,你的木工活做得真够差劲的——然后开始等待。

麻烦事一件接着一件,文纳德一点也没有做生意的心情。但是他别无选择。他需要向别人付钱,也需要从别人那里收款,还得监督工人往船上装载货物,阅读租船提单和运输提货单,还需要在离开思科纳之前批发采购杂货。如果他不做的话,不会有人帮他的。

一个人时间紧张的时候,每件简单平常的事都会变复杂,这是商贩的生活中永恒的法则。欠他钱的人都不在家。只有动作够快,才能在码头、黄金广场或者从银行回来的路上堵到这些人。他的债主们却都能轻易找到他,而且似乎不能理解这个道理:他们越是拦着他说话,他越是没时间去找别人要回钱来付给他们。搬运工也不好找,他好不容易才聚集了一堆游手好闲的懒汉帮他干活。等他到了海关厅,才得知港务长整个上午都不在。据说可能晚些时候会回来,但也不一定,取决于之后的情况。接着,他又发现货物清单出了错,必须重写一遍(但先前写清单的书记员不在办公室,思科纳镇剩下的所有书记员似乎又都忙得接不了急活儿)。批发商那边的葡萄干全卖完了,四股制帆绳的价格不知怎么一夜之间从一卷三块钱涨到了十块。总的来说,这座镇子虽然不欢迎他,但也不想让他轻松离开。

“羊毛脂?”找遍镇上的杂货商后,终于碰上一个没有直接拒绝的。他一边抚摸着下巴,一边若有所思地嘟囔,“羊毛脂啊。我可能还有一些。这东西的需求量不大。”

文纳德等了好一会儿,默默从一数到十。“那能不能麻烦你找一找?”他建议道,“我至少需要两加仑。三加仑也行,如果你有那么多的话。”

杂货商耸了耸肩。“如果有,那应该是放在地窖里了。”他回答。文纳德搞不懂他的语气,究竟是在陈述事实,还是在委婉地暗示地窖被堵死了,或者他因为害怕蜘蛛而不敢下去?

“你能去一趟地窖吗?拜托。”文纳德问。

“行,”杂货商勉强同意,“你明天中午再过来行吗?”

文纳德叹了一口气,缓解憋了二十分钟的郁闷。“算了,”他说,“我再去其他地方看看吧。”他转身就走,但刚要出门时,杂货商突然说,“等等,我一会儿就来。”再看时,人已经消失在地上的一个洞里了。

半个小时后,他空着手上来了。“我有橄榄油膏,”他用有点惊讶的语气说,“有很多桶。你想买多少都行。”

文纳德解释说他要用羊毛脂涂船壳,以免木头被船蛆蛀穿,而橄榄油膏不仅没用,还会起到反作用。“你确定没有羊毛脂吗?”他问。

“阁楼上可能有一点。”杂货商回答。

文纳德深吸了一口气,刚要开口,就听见身后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

“你愿意的话,我可以先借给你一点。”艾希莉说,“回去之后再还我。”

文纳德几天以来第一次感到了高兴,“太好了,”他说,“你在这里干什么?”

“你面前这个这五尺三寸的人,”艾希莉微笑着回答,“就是佐希思商业银行。来吧,我去拿羊毛脂给你。你看起来需要喝一杯。”

“我还不知道你姓佐希思呢。”他们一起走向码头时,文纳德承认,“现在想来,之前我就没问过。”

艾希莉耸耸肩。“我们没谈起过这个话题。”她说,“你看起来很累。有什么不顺心的事吗?”

文纳德拉长了脸。“可以这么说。”他说,“但讲起来肯定没完,你还是别问了。你先前说的银行是怎么一回事?”

“我得到了沙斯特在岛屿地区的代理权。”艾希莉回答,“其实也是不久前的事。因为刚好路过思科纳,想着来看看这边的室内装潢市场。实话和你说,没什么看头。这儿的人都活得很凄凉。”

文纳德皱起眉头。“你也知道吧,思科纳和沙斯特之间正在打仗,你待在这儿可不是好主意。”

艾希莉又耸了耸肩。“似乎没人在意。”她说,“在我看来,并不是打仗了就得跑。严谨的说法其实不是‘打仗’,而是一系列不幸事件。双方代表正在积极研究对策,希望尽快达成和解。当然,这不过是故弄玄虚,事情的本质依然是战争。不过,对于富有想象力的生意人来说,这个局面带来了不少有趣的可能性。”

文纳德看着她。“是吗?”

“是啊。想想吧,文。没有那些富有想象力的生意人,他们就做不了战时生意了。”

“我觉得他们并不想做什么生意。”

艾希莉笑了。“这不是他们能选择的事。思科纳岛上至少有五个大型商户在和沙斯特的重要家族合资,而法伊姆家族——一个位高权重的贫贱者家族——把大多数运营资金都投资到思科纳了。”

“他们疯了。”文纳德难以置信。

“确实,”艾希莉表示同意,“但尼莎·洛雷登这边的利率更划算。”她补充道,“我就喜欢这一点:这里的人不会因为战争而放弃上好的商机。”

文纳德想不出该怎么回应。他还没回过神,艾希莉就问起了維特里丝。他闭眼休整了一会儿。先前遇到的麻烦事有一个好处,就是能占据他的全部注意力,不让他胡思乱想。

“她惹上麻烦了,”他说,“非常大的麻烦。”

“哦,”艾希莉停下了脚步,“哪种麻烦?”

文纳德绝望地比画了一下。“我不知道,这差不多是整件事最糟糕的地方了。我唯一了解的就是,这事和亚历克修斯教长、魔法,还有洛雷登上校有关,但根本不懂——”

“洛雷登上校,”艾希莉打断了他,“你是说高戈斯·洛雷登?”

“不,我是说巴达斯——你那个巴达斯,你以前为他工作过的那个。你还记得吧?他是银行董事的弟弟,但他们关系不好,大概和佩里美狄亚发生的一些事有关,我不清楚。”

“巴达斯·洛雷登和这件事情有什么关系?”艾希莉冷静地问。

“我说了,”文纳德回答,“我搞不懂。一开始,我以为维特里丝和我被逮捕了,然后董事似乎想让她帮什么忙。维特里丝告诉我她想留下来,做董事让她做的事。我现在担心得要命——你在听吗?”

“什么?啊,当然在听。要不我们先去喝一杯吧,你把这些事从头和我讲一遍。我能帮上忙也说不定。”

文纳德想了想。“好吧,”他说,“恐怕我现在头脑一片空白。如果你能提一些建议,或者帮我把事情捋清楚就太好了。神啊,我真希望我们没来过这里。”他恶狠狠地补了一句,“这是我这辈子来过的最糟糕的地方。如果可以成功离开,安全回到岛上——”

“的确。”艾希莉不耐烦地打断,“好了,你看,街角有一家红酒铺,我们过去吧。看在老天的份上,冷静一点,从最开头开始讲。”

“六块钱,”老头重复道,“爱买不买。”

巴达斯·洛雷登看了看那条鳗鱼,又看了看老头,然后又看向鳗鱼。去掉老头的手和脚,二者可以说十分相似。“谢谢,”他说,“我宁愿挨饿,至少饿肚子不会食物中毒。”

老头眨了眨眼。“随你便,”他说,“没有其他吃的了。”

“这是什么道理?”巴达斯说,“一群沙斯特士兵在岛上晃荡几天,打砸了几座村庄,现在整个思科纳就没东西吃了?”

“六块钱。爱买不买。”

“四块。”

老头什么都没说。他很擅长纹丝不动地坐着,像只蜥蜴。

“五块钱,”巴达斯说,“我只出这么多,是因为我不买的话,你可能会自己把它吃掉,把你吃死了我会良心不安。”

“六块钱。爱买不——”

“噢,看在众神的份上。”巴达斯在衣兜里摸索一番,拿出钱来。老头把鳗鱼夹在膝盖下面,对着光举起钱币验看。其中五块钱币通过了严格检查,他有些不甘心,把第六块放在旁边一块扁平的石头上,从口袋里拿出一支凿子和一把小锤,在钱币外沿上敲了一下。接着,他再次拿起钱币调整位置,直到阳光落在刚刚凿出来的那处缺口上,使它闪烁了一下。

“镀过的。”他说。

巴达斯看了一眼。“你是对的,”他说,“你到底怎么看出来的?”

老头盯着他。巴达斯拿出了另一块钱币。这次检验合格。老头从膝盖底下拿出鳗鱼,递给了他。

“和你做生意很愉快。”他声音嘶哑地说。

巴达斯在村中的广场上找到了坐在井边的男孩,他正在吃苹果。“哪儿来的?”他问。

“一个老太太给我的。”男孩边嚼边说,“你想吃点吗?”

“什么?噢,不了,你自己吃吧。”巴达斯惆怅地看着那个苹果,“我受不了这东西,吃了会觉得胀气。你看,这是我们的晚餐。”

男孩看了一眼鳗鱼,退缩了一点。“我才不吃呢,”他说,“恶心死了。”

“别犯傻了,这是条上好的鳗鱼。在我老家,这可是一种美食。”

“那你肯定很庆幸离开了那个地方。”

“你要么吃这个,”巴达斯带着最后一丝耐心说,“要么我给你一张弓和一支箭,自己打兔子去。你自己选,不用勉强。”

男孩看着鳗鱼,咽了口唾沫。“如果放點鼠尾草和小葱,再加很多胡椒,”他说,“也许不会太难吃。”

“没有鼠尾草,没有小葱,更没有胡椒。如果你想继续吃兔子的话,”他强调,“那我也没意见。我们还没做过炖兔子呢,是吧?”

“前天吃过了。”男孩闷闷不乐地回答,“好吧,那就吃你这条讨厌的鳗鱼好了。但是明天我们得去镇上买点面包,行不行?”

巴达斯摇了摇头。“不,我已经告诉你了,我不喜欢镇上。我们可以去苏萨那边看看,那里肯定有吃的卖。记得上次我们去那里送货时吃的炸面圈吗?”

男孩仔细地打量着他。“你为什么不想去思科纳镇?”他说,“那里比苏萨近多了,而且肯定有食物卖。那里的人也不会像村里一样要高价。”

“我不喜欢那里。”巴达斯重复道。

“为什么?”

“没有为什么。赶快上马车,我们要在天黑之前回家。”

巴达斯的想法过于乐观了。快到家的时候,四周已经一片漆黑,天上连一颗星星也没有,男孩不得不在马车前面提着灯,走完最后的两里路。等他们爬上小路的最高点,男孩突然停了下来。

“怎么了?”

“房子里有灯火。”男孩叫道。

巴达斯思考了片刻,然后跳下马车,把缰绳交给男孩。“在这里等着,”他说,“看到任何人从房子里出来,只要不是我,就赶快跑到我们之前待过的旧塔楼那里,等上一天。”他伸手从衣兜里掏出一个钱袋。“看在老天的份上,别把这个弄丢了。这里面的钱够你坐船去岛屿那边,到那儿之后去找一个叫艾希莉·佐希思的女人,告诉她是我让你过去的。懂了吗?”

男孩盯着他,圆睁的眼睛里满是恐惧。“这是怎么了?”他问,“如果是出了坏事,我们就不能一起藏起来等他们走掉吗?”

巴达斯耸了耸肩。“你记得之前我哥哥派了两个士兵来把我们带回去吗?”

男孩点头。“你揍了他们。”

“没错。你自己琢磨琢磨。不管在房子里等我们的人是谁,他似乎不屑于躲起来。这就排除了盗贼,或者迷路的沙斯特斧枪手。同理,肯定也不是我哥哥的手下。所以,还能是谁呢?也许是一大群斧枪手。那样的话,我会去通报岗哨,然后很快回来。但我觉得这也不太可能。他们若是敢公然四处游荡、闯进别人屋里生火的话,我们去了这么多地方,早该听到风声了。我想我知道这是谁。”

“你哥哥本人?”

巴达斯点点头。“或者也可能是完全无害的路人,我也不确定。不论如何,你在这里等着——记住,艾希莉·佐希思,岛屿地区。记清楚了吗?”

“记清楚了,”男孩回答,“我可以和你一起过去吗?”

“不行。待在这里,注意观察。”他伸手从马车厢里拿出那把九十磅的反曲短弓,以及装着短芦苇箭的箭筒,看了看,又把它们放了回去。“见鬼去吧,”他说,“这把弓我大白天都射不好,更别说夜里了。算我活该。”

他悄无声息地顺着谷仓一侧走到柴棚。幸运的是,他对柴棚的门极为熟悉,知道怎样打开它才不会让铰链发出嘎吱声。院子里伸手不见五指,但他凭借触觉找到了他需要的东西:一把安着伐木柄的手斧,用一根带子挂在横梁的挂钩上。拿它做武器就像把兔子当食物一样,聊胜于无。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气愤。如果房子里的人真是高戈斯,那幸好他提前察觉到了。以他现在的感受来看,若是猝不及防地碰面,他会想都不想地直接发起攻击,而由于高戈斯身上几乎肯定带着更好的武器,那么做就会犯下大错。不过,提前得到警示也没有太大用处——他有了找武器的机会,短时间内却无法熄灭怒火。这很奇怪。这么多年来他一直靠杀人挣钱,以至于无法想象自己不收报酬白白杀人。刚来到思科纳岛上,见到高戈斯和尼莎的时候,他也没觉得生气。那时的他甚至以比较文明的方式说了一番话,告诉他们尽管这座小岛比较逼仄,他还是想离他们越远越好。那次会面并不愉快,光是和他们待在同一个地方就难以忍受了。但他并没有像现在这样,强烈地想要他们流血。

自那之后,再也没发生什么特别的事。他们没有干涉他,这正是他想要的。拒绝了几个信使带来的钱啊衣物啊之类的礼物之后,高戈斯也领会了他的意思,没有再尝试接近他。最近,巴达斯已经能连续几天在这座属于他们的小岛上忘记他们的存在。为了把他们关在脑海之外,他付出了极大的努力。尽管知道这一切都是假的,但他还是相信,他可以假装自己是一个靠辛勤劳动过上安稳日子的手艺人,假装自己的弓做得特别好,让军方采购官情心甘情愿出高价。他以为这种幻想可以维持一段时间,甚至能够一直持续下去,直到他本人也随之固化,就像一张上了弦之后被放置一旁的弓——木材逐渐忘记弓背的张力,弓腹也顺着弓弦弯曲成永久的弧度。这现象背后的机制让他困惑,让他想起制弓这一行里的老话:一张拉满的弓已经折断了十分之九。他发现,自己现在唯一想做的就是折断,让周围的一切见鬼去,但搞不明白为什么会这么想。也许是因为他发现,打破这个浅薄幻觉是如此简单——高戈斯走进他的家里,在他的壁炉里生火。这就够了。在佩里美狄亚,时不时有失去主人的房子(户主死去时没有子嗣也没有家人,或者户主去了外邦,再也没回来)。根据法律,对无主房屋宣示所有权的方法就是做屋主才会做的事——搬入新家具、粉刷墙壁、清洗窗帘,甚至简单平常地给壁炉生火。如果这么做的是几个迷路的沙斯特斧枪兵,就算他们把整座房子烧成平地,他也会默默接受。因为他们只是过客,无意宣示所有权。高戈斯在他的壁炉里生火就完全不同了。这就成了法律问题,而他在佩里美狄亚的法庭里待得足够久,知道该怎么应对。

也可能只是几个强盗。神啊,但愿如此。

他知道有一根窗闩钉在腐烂的木料里,已经松了,用斧柄插入窗框和窗板之间当作杠杆,轻轻地持续用力,就可以无声无息地把窗闩从烂木头里撬出来。我倒是能当个好强盗,可以破窗入室。看来,我已经把这里当作别人的房子了。撬开窗板之后,他数到二十,然后小心地翻进去,踏进漆黑的食品储藏室。尽管小心又仔细,他还是忘了一件事——有个质感像干燥的皮肤一样的东西轻轻拍在脸上时,他及时想了起来。是那种无处不在的、天杀的兔子,一共两只,倒吊在这里放血,下方的石板上放着一只接血用的盆子。他缓缓呼出一口气,让自己镇定下来,慢慢记起盆子和门闩的准确位置。在自己的房子里(是的,我的房子,该死的)把兔血脚印踩得到处都是,只会让情况变得更加麻烦。

又数了二十下之后,他把门打開了一寸左右。毫无疑问,浅橙色的火光来自最大的壁炉。他突然生出一种不适感,仿佛房子背叛了他——仿佛它从一开始就是高戈斯手下的间谍,而他刚刚意识到真相。他觉得仿佛在悄悄接近自己的妻子和她的情人,一边蹑手蹑脚穿过黑暗的走廊,一边倾听着响动。现在没必要尝试冷静了,他几乎可以闻到他哥哥的气息,就像枕头上陌生的头油味。他急迫地想挥动那把小斧子,像劈开一棵刚砍倒的树一样劈开骨头(只要知道从哪里下手,知道在哪里可以找到断层,就没有劈不开的树)。这种欲望在他脑子里挥之不去,像尿急或者腹痛一样持续不断,不想做又不得不做,令人厌恶。我们扯平了,他心想,我终于堕落到了他的层次,只不过我算是迫不得已。或者他会杀了我,离杀掉全家人又近了一大步。管他呢。最终结果无所谓,重要的是结束这一切。

确实如此。他放松下来,站直身体,深深吸了一口气。他没有任何理由在自己的房子里偷偷摸摸。他将左手放在分隔房间的门上,用力一推。

高戈斯坐在炉火面前的凳子上,背对着他,只能看见略微弓起的宽阔肩膀和没有头发的后脑勺。他转身站起来,两个动作结合得优雅流畅——高戈斯从来没有显得笨拙或者局促过,就算小时候也没有——然后向侧面跨了一小步,让火光照在他的脸上。

“嗨,”他说,“我没听见你进来。”

“高戈斯。”巴达斯说。

“我路过,”高戈斯说,“在这里生了火,希望你不介意。”

在这一刻之前,他都觉得手中的斧子像是他手臂的延伸。但现在,手臂仿佛被压了太久,完全麻木了。他可以察觉到斧子在那里,却完全没感觉。他看着哥哥,什么都没说。

“希望我没有吓着你。”高戈斯继续说,“这个时候不适合在别人房子里晃荡。不过我比较确定,我们已经把他们都干掉了。就算有一两条漏网之鱼,我觉得也不太可能逃这么远。”

巴达斯迷惑地眯起眼睛,然后意识到他哥哥说的是沙斯特突袭部队的幸存者。他听见自己回答说,他不久之前在路上遇到过一个和大部队走散的斧枪兵。

“噢,”高戈斯说,“我猜,威胁又少了一个。”

他的话似乎在暗示,只要巴达斯·洛雷登在路上遇到了一个人,准会把他杀掉,因为那就是他做的事。木匠修整木材,泥炭工挖泥炭,烧炭人制木炭,而巴达斯·洛雷登杀人。有人逃了吗?不要紧,现在日短夜长,巴达斯刚好可以找点事情做。

“你的那个学徒和你在一起吗?该死的,我记不起他叫什么了。他还好吧?”

“他没事。”巴达斯回答。

高戈斯点了点头。“我想他就是那个在布里欧拉传递警报的男孩吧,他做得很好。”

向前一步,步子稍微偏左以防绊在凳子上;如果他来得及拔剑的话,双手持斧向右侧佯攻引他防御;然后松开左手,右手挥动斧子砍向他耳朵上方的位置。他在剑术学校教课的时候,曾经把这作为基本招数教给学生。这一招简单又明显,但在人类互相屠杀的几千年历史里,还没有人发明出对抗它的稳妥方法。以此对付一个手无寸铁的人,肯定会得到满意的结果,就像在十五码外射杀一只坐着不动的兔子。困难又考验技巧的是追踪猎物的过程,放箭只是个必然结局而已。以此对付一个手无寸铁、恰巧是你哥哥、又正在没话找话的人,完全是万无一失。

“你想要什么,高戈斯?”巴达斯问。

他哥哥难为情地笑了。“不是好事,”他说,“我不会说场面话,那等于是在侮辱你。尼莎让我把你带回思科纳镇。”

“我明白了。”

“其实,”高戈斯继续说,“她这样也有道理。战争正在升级,快要失控了。你是我们的弟弟,一个人住在海岸边,他们可以轻易派船驶到这儿,在我们反应之前把你抓走。那样的话,我永远不会原谅自己——”

巴达斯开口想要说话,又改变了主意。

“我知道你不想去镇上。”高戈斯说,“众神为证,我理解你的想法。尼莎只想确保你的安全,把你留在她能掌控的地方。这个安排不是永久的,只要等到一切平静下来、我们和沙斯特之间的烂摊子解决了就行。毕竟,这是我们搞出的麻烦,理应在不伤到你的情况下处理好。在这一切演变成全面战争之前,应该可以解决掉。没人想打仗,那是疯子才做的蠢事。到时候你就可以回到这儿,和现在一样——”

“我不去思科纳镇。”巴达斯说。

高戈斯深吸一口气,坐了下来。“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他说,“见鬼,你是我弟弟,我不会用绳子拴住你,像牵着走失的牛犊一样把你牵回去。好吧,要不这样,港口有一艘从岛屿地区来的船,你坐上它,爱去哪里就去哪里,只要是基金会无法轻易找到的地方就行。当然,把你的学徒也带上。钱之类的事不用担心,我们可以安排——”

“你开什么玩笑,”巴达斯说。他觉得天空似乎在他周围垮了下来,他和星辰之间不再有任何阻隔,“她会杀了你的。”他用二十多年前,年轻时的语气说。

高戈斯耸了耸肩。“必要的时候,我能應付尼莎。”他说,“窍门在于,不能老是这么做。让她见鬼去吧,小弟弟。这是你想要的对吧?”

“你知道我根本不想来这儿。”巴达斯说,声音仿佛是从破洞的酒袋里流出来的。

高戈斯点点头。“那是因为我们太自私了。”他说,“我想,我和尼莎都自认为可以对你做出补偿,让一切回到正轨。”他用双手大幅度地比画了一下,“但根本不是那样。无论我们做什么,似乎都只会让事情变得更糟。也许唯一有用的就是停止尝试。大概是这样吧,至少我和尼莎不该只考虑我们想要的,却不照顾你的想法。”

巴达斯想不出任何回答。他在桌角坐了下来,看着高戈斯——他背朝着炉火,看起来掌控着一切,仿佛身处自己家中。他任由斧子从自己手中滑落下去。

斧枪兵打了个哈欠。他从海边一路行军,在村子里作战,后来又被困在那个屋顶漏水的糟糕地方,好不容易才逃过突然袭击和那场火灾。经历了这么多事情后,他只想睡一觉——如果真有人能在这个可怕的地方睡着的话。

幸存者只有他和拉默两人。他们逃出生天,其他人都死了。没有逻辑解释得通,这只能是某种随机事件,原因毫无意义。现在,一切又顺利起来,简直像在嘲讽他们之前吃的苦。他们碰巧找到了这座偏僻又空无一人的房子,屋里有几块冷掉的烤兔肉,主屋的桌上放着走气的啤酒。还有一座舒适的干草仓可供睡觉。在他俩养足力气和勇气去找人投降之前,待在这里会暂时安全。此时,他的同伴正在外面走来走去放哨(拉默执意要这么做,就像在军队里那样。也好,如果他宁愿扮哨兵玩也不睡觉,那就祝他好运吧)。

眼睛里落了沙子,疼得只能一直睁着。眼前是一片斑驳的红色朝霞。加入基金会的军队之前,他是个六分者的儿子,住在沙斯特半岛最西侧,守着山腰上的六十多亩地和一片沼泽过活。在天气炎热又要干农活的日子里,或者他父亲发怒时,干草仓一向是个藏身的好地方。不论在哪儿,干草仓都长得完全一样,这是世界的基本规则。眼下这一座就连气味和声响都和他多年前藏身的那一座一模一样。所以,尽管他疲惫不堪,心神不宁,饿得要命,这个地方还是让他多日以来第一次感到了些许安全。

但这是个错误。当他把斧枪靠在稻草堆上,把双手枕在脑后时,先前以为是头顶上老鼠跑动的声音突然变得更响了。他差点就抓住了斧枪,但时间终究不够。一个高个子男人从堆叠的稻草垛顶上跳下来,落在他身边,在他的指尖刚触到斧枪柄时一把抢了过去,把枪尖刺进了他的气管。

巴达斯·洛雷登扭转枪刃,将它抽出来,然后蹲伏下来,仔细倾听。什么声音也没有。他奢侈地休息了片刻,然后把尸体推到稻草垛的另一边,从门口看不见的地方。他拉下那死人的外套披在肩上,以防有人朝这个方向看,然后在斧枪兵之前的位置坐了下来。他的膝盖很痛,一边听着哨兵哼的无调曲子一边等待天亮。在自己的干草仓后面蹲了两个小时之后,这是应得的休息。

幸好他有足够的时间思考,想清楚了在他看来最好的计划。

他低头看看斧枪,不确定自己在安全离开之前是否还需要和其他人交手。不知道对方有多少人,也许只是突袭部队的幸存者,但这也仅仅是猜想而已。如果对方行事妥当,应该在门口安排了哨兵,说不定界墙那里也有人巡逻。如果他们发现了后院树篱里的那个洞,那就太不走运了。只要从那里溜出去,他很快就可以走上通往布里欧拉的主路。但那意味着需要穿过后院,从作坊的窗前经过。而如果他从这里下去,顺着谷仓一直走到前门,就可能在不被发现的情况下接近门口的哨兵,让他根本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他掂量了一下手里的斧枪,然后将它靠在草垛上——赤手空拳行动反而比拿着那根长得过头的棍子更有胜算。

他将双腿垂到干草阁楼窗外,双手支撑着地板,身体向前滑,稳稳地落在软草地上。正如他希望的那样,周围一个人都没有。他冷静而缓慢地走向大门。那里确实有个哨兵,正靠在门上,低头看着山坡下的道路,提防着从那里出现的敌人。他甚至把头盔取了下来,仿佛是为了让洛雷登动手更方便些。在靠近他之前,洛雷登从地上拾起他用来抵门的石头。石头的形状和大小都十分称手。只听一声脆响,像有人踩穿了厚厚的冰层,哨兵向前撞在门上,然后滑了下去,四肢伸开瘫倒在地。洛雷登用他的脑袋当垫脚石,从大门上方翻了出去。

好吧,还挺容易的。比逃出佩里美狄亚容易多了,也许是熟能生巧。他脚步轻快,头也不回地沿着小径一路走到主路,那里有一块界碑,从树篱里支棱出来。他在界碑上坐下,深吸了一口气。他感觉很好,并没有颤抖或者打寒战。

人还活着,能走路,身上没有刀伤,肋骨没断,头部也没有受伤。他一样样数过来,发现没什么可抱怨的。这样的状态,后面那两个死人求之不得。他站了起来,开始沿路前行,仿佛只是要去村里买鱼一样。我的一切都随我离开了,他想,就像上次一样,只不过这次不用在冷水里游泳。上次我逃到了这个地方,这次不会再犯相同的错误了。

他边走边思考这两次逃跑能不能拿来比较。毕竟,高戈斯迟早会带着思科纳的军队回来,逼出藏在他房子里的突袭队幸存者,或者直接动手除掉。如果是后者,那他的房子肯定会被毁掉——他们会点燃茅草屋顶,等敌人像兔子一样仓皇逃出来,再一箭射死。但如果敌人和平投降,那就不会造成多少损失了。那样的话,如果还想要回房子,就得去礼貌地找他哥哥要——太费事了,根本不值得。如果能找到男孩的话,房子可以给他,但自从发现高戈斯来访之后,他就再也没见过他了。要么是被掉队的斧枪兵杀了,要么是跑到思科纳镇上,坐船去了岛屿地区(我真是个多事的蠢货,还专门告诉他该去哪儿。唉,管他呢)。如果他在全家被杀、好不容易逃离佩里美狄亚之后丢了性命,就太惨了。有那么一会儿,巴达斯开始相信男孩幸存下来是有原因的,耗费精力和运气把他带到这里也是有意义的。事实上,我上一次根本没有逃离,因为我来到了这儿。

他停下脚步,看向身后。离家和告别从来都不是洛雷登一家擅长的事。他们离去时总是仓促而忙乱,被烈火与刀剑环绕,还得冒着被抓住的危险。他挤进树篱隐藏自己,然后蹲了下来,琢磨着怎么告别才算正式。但由于完全没有参考的对象,很快就放弃了。这也不能怪他,每次离家总是和高戈斯有关,而且总是不太愉快。第一次是离开中邦;第二次是佩里美狄亚的最后一晚,高戈斯突然出现;现在,他又被驱赶到这湿漉漉的树篱里。高戈斯似乎能将所有地方都变得不适合居住,但他又总是会出现,像是集市上一次次驱赶小贩的治安官。

我该抓住机会,杀了他的。

这个想法在脑中不断回荡,巴达斯倾听着,然后笑了起来。确实,他几乎动手了,但那和真正走出无法挽回的一步仍旧大不相同。老家那次无疑是高戈斯的错——高戈斯像地主的管家一样把他赶出了中邦,直接导致他跑到麦克森舅舅身边,和草原部族作战。但链条在这里就断了,他可以责怪高戈斯害他去了草原,后面的事却是自己亲手做下的,后果也得自己承担。无论高戈斯做了什么,都没有导致佩里美狄亚的毁灭。为了他自己的暴行而惩罚高戈斯,岂不是和高戈斯·洛雷登一样恶劣?

链条断了,但高戈斯却再次出现,仿佛缺损的拼图或者丢失的书页。这是他没搞懂的地方。

不过,这一点是可以改变的。他清空脑子,就像在一天的工作结束后清理工具,然后开始思考接下来该去哪里。

他得考虑一些实际问题。离开思科纳需要找一艘船,还得想办法付路费。商船只会在思科纳镇入港,这意味着要去镇上待一段时间。要么找到赚钱的方法,要么遇上一个同意他在船上干活的船长(可能性很小,因为谁都看得出他对船上的工作一无所知),或者等到哪个商人给他一份差事,离开时把他一起带走。第三个选项似乎最有可能,他至少会两门能赚钱的手艺。但没有现成作品和专业工具,不知道能不能说服别人相信他。最实际的选项终究不够实际。不过,他欣然接受了这个困难。没有什么比艰巨的任务和饿扁的肚子更有利于转移注意力了。

还有,我现在相当愉快,好像得到了一个月的长假,而今天是第一天。克服困难就能帮助我离开思科纳,而我一来这儿就想离开了。

太阳已经升得很高了,他决定离开主路。思科纳的军队可能不久就会经过这条路,而他一点也不想和他们碰面。他走上了一条熟悉的小径——其实是一条小溪的河床,现在涨了水,他的旧靴子踩得直打滑。小径途经布利欧拉村,一直通往乌斯特和思科纳镇之间的马车道。路况崎岖,考虑到他不久前才在干草仓睁眼待了一夜,继续耗费体力实在不怎么理想。但是,深一脚浅一脚地跋涉了半个小时之后,他开始庆幸自己选择了这条路。因为当他爬上一面陡坡,从另一侧滑下去时,差点踩上了一具尸体——一个背上插着一支箭的沙斯特士兵。他把尸体从烂泥中拖了出来,翻了个身。这不是普通的斧枪兵,而是个军官,应该是在最近的军事行动中走散了。他穿着做工精良的锁子甲,腰带扣是金质的,手指上戴着一个镶宝石的戒指。在他躺着的地方,洛雷登找到了一把埋进烂泥的剑,质量上乘,剑柄饰有花纹,能值三十块。死者的钱袋里还有不少于二十块的现金,靴子几乎是全新的,垫上几块布之后还算合脚。

他脱下死者身上的锁子甲,塞进死者的挎包,结果发现包里有半块面包、一截香肠和一个洋葱。洛雷登在恩人旁边坐下,边吃边郑重地向他致谢,同时心算起来:剑能卖三十块,钱袋里有二十块,锁子甲既然坏了,就算三十吧,戒指十块,金腰带扣十块,一共就是一百。足够他坐船的路费了。这还没算上卖了挎包能得到的三块钱,他的旧靴子也值一块,如果那支箭的箭头没有弯折,也许也能卖一块钱。他重新在尸体上翻找起来,以免漏掉什么。锁子甲下面那件非军用的棉衣仍然能穿。尽管染着血,背后还有个破洞,但依然比他身上的好,所以他把棉衣也接手了。他又脱下那人的长裤,两条裤腿的膝盖处都有破损,沾满泥浆。另外还有沙斯特军队的统一长外套,穿上它就不能在思科纳镇的大街上晃悠了。但外套口袋里有一把小折叠刀和一本书。书名叫《帕西卢斯论伦理》,扉页上潦草地写着它的主人在变成任人取用的资源之前的名字:伦瓦特·索福。书已经弄皱了,有些地方的字迹被雨水和血液浸得无法辨认,但挎包里还有多余的空间,所以他把书也拿走了。离开那具赤裸的尸体时,他意识到,除了肉体之外,似乎什么都没有浪费。

玛基拉尖叫着从梦中惊醒,睁开双眼。

梦境退去,让她渐渐安下心来。梦中有人搏斗,有人被踩进烂泥之中。她的表哥拉默靠在一扇门上,瘦瘦的身体沾满泥污,怀里抱着一柄斧枪。人们从一座燃烧的房子里逃出来,又纷纷倒在地上。漫天的箭雨懸在空中,又向她倾泻而下。一个男人遇到一具尸体,剥光了它……还有许多她不愿去想的可怕景象。她飞快下了床,仿佛梦中的灾祸还潜伏在枕头底下一样。她抱起水罐,把冷水泼在脸上。脑子渐渐清醒,窗外,太阳升起来了。她叹了口气——已经连着两次睡过头,错过早餐了。

她匆匆穿上长袍和一只凉鞋,另一只不见踪影,她花了几分钟才在压书机后面找到。手忙脚乱地摸索鞋带时,钟声响了——肯定是吃不上早餐了,还得在一分钟之内跑下楼,穿过天井,爬上旧图书馆的台阶去小演讲厅。她冲出房间,用力关上门,意识到自己忘记了蜡板,又返回去取,发现尖头铁笔没插在蜡板背后的线圈里,又疯狂寻找了一番,最后在床下找到。这次她下了楼梯,跑进了天井,刚好和抱着一大堆书的初级舍监撞个满怀,书不可避免地散落了一地。她不敢直视对方的眼睛,只能跪下身拾起书,塞回对方怀中。等她归还了最后一根卷轴,刚想开口道歉,就看到初级舍监(时年八十二岁,刚好是四十一岁的高级舍监的两倍)愤怒地看着她,问她,“搞什么?”她决定在自己惹出更多祸之前尽快脱身。

现在去小演讲厅已经没有意义了。一旦授课开始,大门就会闩上,不许任何人进入。没人知道为什么有这个规矩。最广为接受的解释是,多年以前,常有并非基金会成员的人在授课途中溜进演讲厅,坐在最后排,学习他们不应该知道的知识。玛基拉转身走向通往她房间的楼梯,脑子被羞耻和内疚完全占据,没注意到一个年轻女子清了清嗓子对她说“打扰了”,差点直接撞上对方。幸运的是,她及时避免了第二次撞人。

“打扰了。”年轻女子重复道。

玛基拉敬畏地盯着她。像她这样的人物从来没有在基金会的领地上出现过。她身着深蓝色的硬麻布外套和同样颜色的马裤,穿着闪亮的黑靴子,头戴一顶黑色宽檐帽,腰上环绕着丝质腰带,上面挂着刺绣丝绸做的钱袋和装着蜡板的袋子。她的肩上用深蓝色饰带挂着一把细长的银柄剑,插在蓝色的丝质剑鞘里。对于岛民来说,这是小女孩出门闯荡的标准打扮,几乎算是女商人的制服了(维特里丝就有两套,都是绿色的,此次出门文纳德没准她那么穿)。但在玛基拉眼里,这是她这辈子见过的最奇特的装扮,她不确定该做何反应。

“你能帮我个忙吗?”年轻女子问,“我在找一个叫卡纳迪的人。”她的声音也给人一种外邦人的感觉。除了熟悉的佩里美狄亚口音,还夹杂了一些其他东西。也许是岛屿口音?玛基拉从来没见过那里的人,但听说岛屿区的女人像男人一样穿长裤、随身佩剑。然后她突然想起,这么穿的女人大多是海盗,大概眼前这个怪人也是?不过,海盗生涯似乎没对她漂亮的指甲造成什么影响。

“你是说卡纳迪博士吧。”玛基拉说,有些好奇卡纳迪和海盗有什么交集。也许他们想找他出手从南方商船上抢来的珍稀手抄本,或者西方丛林的废弃神庙里发现的铭文碎片。“如果他没在授课的话,应该就在住处。我带你过去。”

“谢谢你,”年轻女子跟在她后面庄重地说。玛基拉一边领路,一边不时紧张地四处张望,似乎在确认海盗女士还跟在身后,而不是溜去抢劫配膳室了。

“你以前来过这儿吗?”玛基拉问。

“没有。”年轻女人回答,“我知道,对于做我这一行的人来说很奇怪。”

“噢?”玛基拉说,马上后悔了。如果基金会真的和海盗有紧密联系,她可不想深究,“好吧,”她补救道,“祝你在这里过得愉快。”

年轻女人露出微笑。“这里确实有很多值得一看的东西,”她回答,“有些总让我想起过去。”

“抱歉,什么过去?”

“这里让我想起佩里美狄亚。”海盗女士解释道,“比如这些一个接一个的天井,还有喷泉。佩里美狄亚以前有很多喷泉。”

“啊,”玛基拉点点头,如同解开了一个大谜团,“好吧,穿过这里,上了楼梯之后左转,第一扇门那里就是卡纳迪博士的住处。”她犹豫了片刻,一方面对这个女子有强烈的兴趣,另一方面又想赶快离开,免得有人看见她与这怪人待在一起。“我可以带你过去。”她最后说。

“不用麻烦你了,”海盗女士微笑着,“我能找到路。谢谢你帮助我。”

“噢,这没什么。”玛基拉努力表现得随意些,仿佛经常带着穿长裤佩武器的女孩游览隐修所,“很高兴认识你。”

不知道她的佩剑会不会磕到其他东西。玛基拉一边走向自己的房间一边想。佩剑在她走动的时候有点碍事。在拥挤的街道上一定特别麻烦。

年轻女子找到了楼梯顶端左侧的第一扇门,敲了敲。片刻等待后,一个熟悉的声音说:“请进。”她压下门闩,走了进去。

“你好,卡纳迪。”她说。

他变胖了。上次见面时,他正在岛屿区的海滨,忙着把一口沉重的行李箱朝一艘叫松鼠号的双层货船上面搬。他的头发也剪短了,大概正因为如此,看起来才比上次更多灰白。他身上的灰色长袍应该是这个地方的博士服,和他们第一次在佩里美狄亚见面时穿的褐色长袍没太大区别。现在,佩里美狄亚只存在于少数人的记忆之中了。

“艾希莉,”卡纳迪说,“神啊,你来这里做什么?”

艾希莉展颜一笑,取下饰带和佩剑,放在椅子上。“放心,”她说,“我不是来找你还钱的。你看起来很好。”

“谢谢你,”卡纳迪说着,打开红酒罐的塞子,“这么说很惭愧,但这糟糕的地方很适合我。我会马上还钱的。我本该一早就还给你,但是找不到可信的人——”

艾希莉挥挥手示意他不用说下去了。“别担心那个,”她说,“那些钱你帮我保管着吧,说不定以后会需要呢。工作还顺利吗?”

卡纳迪笑了起来。“比起室内装潢①,我更擅长这个行当,”他回答,“不过也差不了多少。你呢?你看起来挺好,但一般来说,岛民商人外表越风光,越是有可能欠了一屁股债。我希望你不是这样。”

艾希莉摇头,接过那杯酒。“而当商人说生意上一切顺利、好得不能再好的时候,你就知道他是要找你借钱了。不过说正经的,生意确实顺利。我已经有自己的船了,”她补充道,“钱款已经结清,还拓展了业务,不再做室内装潢的生意了。我现在是基金会在岛屿区的代理人,或者说,处理完一些琐事之后,我就是了。我来找你就是为了这个。卡纳迪,你能想到吗?一个佩里美狄亞的斗剑手助理,现在管理银行。”

卡纳迪看着她,郑重地说:“祝贺你。”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她说,“但不论他们有什么缺点,他们所经营的都是一家无比成功的银行机构,获得他们的代理权甚至比在大街上捡钱还划算。而且,”她皱着眉补充,“你也在为他们工作,所以你没资格反对。”

卡纳迪耸耸肩。“他们给了我一份工作。我不能永远靠着你的善意过活啊。你得承认,我是个很没用的记账员。”

“没错,”艾希莉喝完杯子里的酒,“但记账员的职位仍然是你的,只要你决心——算了,”她笑着说,“我开个玩笑。这里怎么样?”

“就像回到了佩里美狄亚。”卡纳迪回答,“我把自己独创的一套胡话教给天真的年轻人,而他们执意相信这一切都和魔法有关。只要认真听讲写作业,就能把敌人变成青蛙。我心情好时仍然会做点研究,但主要是为了做个样子,而不是产出智慧。据我看,了解这个学科的人越少,我就越幸福。”

艾希莉点了几次头。“的确是这样。”她说,“不过,你知道我对这种事的看法,我觉得你还是回账房工作好些。当然,这到底是你的事,也幸好如此。不,我不喝了,”看到卡纳迪想给她添酒,她拒绝道,“再过一个小时,我就得去和那些精明的生意人谈生意了。如果口齿不清,满身酒气,会留下坏印象的。”

卡纳迪点点头。“他们只喜欢干面包和干净的泉水,过得特别惨。”他说,“在眼下的危机面前,他们也没有表现出哪怕一丁点幽默感——噢,最近的军情,你应该还不知道吧?”

艾希莉摇了摇头。“你是说思科纳的那回事吧。”她说,“怎么,又出了新状况?”

“可以这么说。”卡纳迪回答,“出事的是几百个我方士兵,外加几个贫贱者中的重要人物。他们要么是被杀了,要么还困在思科纳。大家都很沮丧。在我看来,这个挫折应该挺严重,未来也不容乐观——六分者大量叛变、报复性袭击、海上封锁,甚至侵略都是有可能的。消息刚传过来不久,他们还在努力封锁。但这件事显然打击了基金会成员的信心。你和他们讨论佣金比例和特许经营协议时,别忘了这些。你的谈判地位很可能比你想的要高。”

艾希莉挑起一根眉毛。“前提是,我仍然想要代理权。”她说,“这事严重吗?到底有什么影响?我最不想看到的就是基金会破产之后留下一堆还没兑现的信用证。”

“不用太担心。”卡纳迪回答,“长远来看,这肯定是一场拼财力的战争。基金会是座大银行,思科纳则很小。不是说基金会可以损失三百个斧枪兵而毫不在意,但如果最糟的情况发生了,我们和思科纳的兵力对比是五十比一。唯一让人头疼的是,他们有不少战船,我们却一艘都没有。事实上,基金会想在岛屿区设立代理机构,很可能就跟这个有关。毕竟,如果要租一支五十艘战船组成的舰队,毫无纠纷,一次性支付酬金,你还能去哪里呢?”

艾希莉露出微笑。“我也有过一样的想法。”她说,“在这之前,岛上所有船主都这么想过,而且讨论了很多年。大家都意识到,这笔生意耗资过大,思科纳带给基金会的烦恼还不值那么多钱。不管你那些穿麻布袋的朋友怎么看,我想现在的情况也没有大变化。不过,谢谢你的建议,”她笑着说,“至少可以让他们伤脑筋,搞不懂我是从哪儿弄到的消息。我觉得他们对于保密和安全措施相当偏执。”

卡纳迪抿起嘴唇。“也许你是对的。”他说,“但是,一帮没礼貌的暴发户成功毁灭一个高尚又强大的城邦,这样的事也不是第一次发生了。这一点你我都知道。好了,国家大事和经济问题谈得够多了。文纳德和维特里丝怎么样?岛上布荣姐妹呢?我堆在你那里的紫红色花边饰带你有没有全卖掉?”

谈起不在场的岛民友人和旧时经历,艾希莉轻松地打发了一小时的空闲。动身去干正事的时候,她感到愉快而放松。但就在转身离开时,卡纳迪突然说,“还有件事,”语气听起来让人有些不安。

“什么?”她問。

卡纳迪低头看着自己的脚,然后把目光投向墙壁。“我知道你怎么看我,唔,据我所知——”

“我确实会想到‘哗众取宠的神棍’,或者‘江湖骗子’,不过请继续。”

“那么想也没错,”卡纳迪说,“但是,我有个年轻学生,在所谓的哗众取宠的和江湖骗术这一行,天赋卓绝到了让人郁闷的程度——”

“关键是‘天赋’吧。”艾希莉平静地说,“你继续。”

“没错。之前有一天,她又看到了那种麻烦的幻象,并且一如既往地带来和我分享。我看见了。那幻象似乎没什么用,没能预知赛马赢家之类的东西。我见到了一位老熟人,你曾经的雇主。”

“洛雷登,”艾希莉面无表情地说,卡纳迪表情苦涩。

“在这里可不能大声提那个姓氏。”他说,“是的,她的幻象确实和巴达斯·洛雷登有关,所以我才冒着被你取笑的危险,告诉你这些。你想不想——?”

艾希莉点点头。“是怎么回事?”

卡纳迪闭眼片刻。“那女孩有个表兄,叫拉默还是什么的。他和突袭队一起去了思科纳。在幻象里,她看见他靠在一扇门上,似乎在放哨,时间是清晨,看起来又累又无聊。她就看到了这些——这个画面她应该看过很多次。理论上讲,这意味着它很重要。但当她把幻象给我看时,出现了新情况。我看见那个拉默表哥靠在门上,但也看见巴达斯从他背后出现,用一个东西敲了他的脑袋,然后翻过大门,快步沿着一条小径向前走。这还没有结束,她——我的学生——还看到一个男人在山坡上剥下一个死掉的沙斯特士兵身上的盔甲和衣服。当我看到那个画面时,发现那人是巴达斯·洛雷登。差不多就是这样了。”他迟疑地说,“我觉得应该告诉你,以免——”

“好,谢谢你,”艾希莉说,卡纳迪看到她的脸色变白了,“有没有办法——我是说,我能不能看看这个幻象?还是说不信这个的人是看不到的?”

卡纳迪摇头。“我知道那是巴达斯。”他说,“他看起来还行,没伤没病,但也说不上多好。他拿死人的靴子和衬衣换下了自己的,这说明他的处境比较窘迫。不知道幻象里的地方是不是思科纳,但拉默表哥在思科纳——或者说,死在思科纳。也因为这个,我认为这幻象要么是刚刚发生的事,要么即将发生。我知道巴达斯确实身在思科纳。事实上,他已经在那里待了很久了。”

艾希莉看向他的眼神变成了冷冷的愤怒,“我明白了,”她说,“而你之前没想过告诉我?”

“不是这样的,我也只是最近才第一次在幻象里看见他。我知道他在那里待了很久,是因为我看到他有一座房子和一间作坊,看着像是在做稳定营生,和木工有关。这就是说——”

“好,我知道了。”艾希莉打断了他,“抱歉,所以你是在说,他在思科纳,而且可能碰上了麻烦。”

卡纳迪点点头。“我是这么猜想的,所以我想,好吧,最好把这些告诉你。我知道你之前——”

“没错。”艾希莉说,“我得走了。谢谢你告诉我。我离开之前也许没法再来拜访你了,所以……保持联系吧。顺便问一下,文书办公室怎么走?”

她在身后带上了门。片刻之后,卡纳迪从窗户看见她快步穿过天井,向教务长的住处走去。他注意到她忘了带走她的剑,不知道该不该派人送过去。他把佩剑从剑鞘里抽出来,发现剑柄上只连着六寸长的断刃。

“你做了什么?”尼莎质问道。

“我放他走了。”高戈斯疲倦地重复。

“为什么?我告诉过你——”

“因为我当时只能这么做。”高戈斯有些恼怒地打断了她,“想想,尼莎!他站在我面前,手里拿着一把斧头。我发誓他差一点就要动手砍我了。”

“胡说。”

“你不在场,不知道当时的情况。”高戈斯打了个寒战,“拜托,想想其他办法吧。如果硬把他带回来,我和他必然会死一个。不管他杀了我,还是我杀了他,都达不到你的目的。这样没好处,你同意吗?”

尼莎皱了皱眉。“你带着护卫队的人。四对一——”

“噢,当然,”高戈斯叹了口气,“三个小兵加上我,对付佩里美狄亚历史上存活时间最长的法庭剑士,战场还是一间拥挤的小屋,人数优势根本没用。杀掉一两个小兵对他根本没难度。这不是军事行动,尼莎,是家务事。带兵去只会让事情恶化。”

“这是银行事务,”尼莎冷冷地说,“行动目标是为银行解决一个隐患。从这个角度来说,我宁愿你把他杀了。至少那样他不会四处晃荡,被抓走当人质。”

高戈斯强压怒火,散发出的压迫感几乎可以肉眼看到。“这话我会装作没听过,”他轻声说,“我知道你不是那个意思。你看,”他繼续说着,放松了些,“我们的目标是让他免受伤害,是吧?我做到了这点。明天这个时候他就已经坐上船了,目的地离这里很远,那地方的人可能根本没听过思科纳。问题解决了,没有使用暴力,大家都开开心心。这样甚至还能让他觉得我们不是太坏。如果你违反他的意愿,把他强行抓过来,绝对不可能有这效果。”高戈斯前倾身体,“而且,还有一个好处,我打赌你想都没想过。”

“是吗?你说。”

“很简单,是我那讨厌的外甥女。如果巴达斯走了,我们就可以把她放出来了。既然他不在这儿,她就没法杀他了,是吧?”

尼莎的表情证明她确实没有考虑过这点,这一刻相当有趣。

“这就是我的长处,”高戈斯继续说,“我能把一个难题变成解决更多难题的机会。当然,这意味着需要看到全局,做长期打算。如果我的人生有什么意义的话,就是证明了世上没有解决不了的事。就算要花很长时间,只要不放弃就行。就像麦克森叔叔以前常说的那样:只要手下还有一个人就绝不能投降,因为你永远不知道会有什么变数。”

【责任编辑:钟睿一】

①后面的章节会对此做出解释。下文的“银行职员”也一样。

①原谚语为“博爱始于家门,施舍先及亲友”。

①燃烧的木头变成奶和蜜:摩西在燃烧的荆棘丛中看见耶和华,然后带领以色列人前往应许之地,也就是流淌奶与蜜的地方。卡纳迪这句话是在暗示学生,他讲课半句真,半句假。要想不被糊弄,必须见识过真正的奇迹,又能搞懂“帽子戏法”这样的假奇迹。

①不再担任巴达斯·洛雷登的法庭斗剑助理以后,艾希莉从事过室内装潢业,卡纳迪则帮她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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