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建设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中审批流程优化措施
2019-09-10戚佳奉
戚佳奉
【摘 要】基本建设程序是指基本建设项目从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整个过程中各个阶段及其先后顺序。整个过程涉及到建设工程项目的多个审批环节,审批流程是否顺畅,对于项目能否成功推进意义重大。就建设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中审批流程的优化措施,本文作了浅论。
【关键词】建设工程项目;基本程序;审批流程;优化措施
建设程序是“基本建设工作程序”的简称,是建设项目从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整个过程中各个阶段及其先后顺序,它是对基本建设过程中客观存在和起作用的时序规律的认识和反映,并据以制定出的基本建设管理工作制度。在建设工程项目的推进过程中,审批流程是否顺畅,对于项目能否成功推进意义重大,采取适当的项目审批优化措施有利于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有利于加快项目落地和项目推进,促进经济快速增长。
一、基本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和审批流程
基本建设是一项工程从计划建设到建成投产,要经过许多阶段和环节,有其客观规律性。一般都要经过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初步设计文件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建设准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后评价阶段,每个阶段又包含着许多环节,这些环节均涉及到建设项目的审批流程,从整体上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大致可分为项目立项、用地审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5个阶段,每个阶段的审批又可能被分成若干个审批或者备案环节,曾经有网上报道:“审批一个项目,需要盖多少公章?全国人大代表、大同煤矿集团董事长张有喜的答案是205个。”可见,项目审批流程,是建设工程项目推进的一个现实“痛点”。
二、审批流程优化措施
为加快投资建设项目推进,就要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具体措施如下:
(一)全面梳理优化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学习先进地区“店小二”、“保姆式”、“最多跑一次”等服务理念,从工程项目立项审批、规划审批到施工许可等环节,对涉及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公共服务等事项的办理流程、前置条件、时限、收费等,进行全面梳理优化。逐步建立透明化、标准化办事规范和流程,实现事项设定、法定依据、审批要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数据归集的统一。
(二)建立完善项目服务制度,压缩审批时限。项目审批部门要以受理、审查、公示、办结为基本框架,实行项目审批流程规范化。优化重构办理流程,编制办事指南,严格执行要件清单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容缺受理制度。建立审批流程可追溯制度,实现全程留痕。完善工程项目清理核查制度,建立审批进度台账,定期开展清理核查。健全项目审批联审联办和衔接管理制度,积极帮助申请人做深做实项目前期服务。按照行政审批事项的法定审批时限,结合审批办理实际情况,最大限度地精简重复审核或功能雷同的审批环节和层级,进一步压缩承诺办理时限。
(三)推行并联审批。投资项目各环节前置或互为关联影响的事项能够并联的,应列入并联审批事项。项目审批部门应突破审批事项间的界限,提前介入审批流程中的技术审查内容,根据投资建设项目的特殊性和审批要求,主动提供与出让方式、审批条件、标准、内容等相关的政策咨询服务,编制公开并联审批事项和阶段服务指南、审查细则、审批流程图,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审批服务。并联审批的运行规范和实施由牵头部门统一负责,申请人向牵头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牵头部门统一接收和转送申请材料,组织联合核查、联合会审,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督促并联审批部门及时作出审批决定,颁发、送达许可证件;并联审批部门向牵头部门提供本部门行政审批的相关内容,及时作出审批决定,颁发、送达许可证件,参加牵头部门组织的联合核查、联合会审等,经核实需申请人补正材料的,由并联审批部门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四)优化创新项目审批服务。项目审批部门要加快推进网上平台建设和功能升级,依托“互联网+”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变“申请人跑”、“企业跑”、“部门跑”为“数据跑”、“网上跑”。着力建立完善工程项目协同代办、主动帮办工作机制,为项目提供提前介入、培训辅导、纵横联动、代办帮办、项目承包等服务。建立项目清单制度,及时将新签约项目纳入清单管理,动态掌握项目进展,做好跟踪服务。建立综合服務机制,加快推进“一事联办”、“一窗受理”、“集成服务”、“项目管家”等改革措施。大力推行工程项目审批改革,积极研究制定“告知承诺”、“合并审批”、“调整时序”等制度措施,建立一张蓝图统筹、一个平台实施、一个窗口服务、一张表单申报、一套机制运行的审批体系。
(五)精简申报材料。梳理各个审批事项需要提交的相关证照、申报材料等前置条件(要件),推进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涉及审批事项的信息互通、校验核对,取消各类无关的证明材料和繁琐手续。申报材料为行政审批实施部门(系统)发放的证照或批准文书、行政审批实施部门能够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一律不得要求审批对象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审批对象只负责提供批准文件名称、文号、编码等信息供实施部门查询验证,不再提交证照或批准文书的原件或复印件,其他部门负有提供审批相关材料的义务和责任。
三、总结
总之,随着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简政放权,能由建设单位(申请人)自主决定的事项由建设单位自行把控,能由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检测单位把关的事项,尽可能采取承诺制完成,各部门、各单位相互配合,简化项目审批程序,加快项目建设,政府审批部门只需把握好工程建设管理核心审批环节,通过采取“整合流程、一口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等方式,有效解决投资建设项目审批环节复杂、流程繁多、要件繁琐、时限冗长、效率低下、自由裁量权过大等问题,最大限度减少审批事项、削减审批材料、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规范化、标准化制度,才能切实适应市场需要,提升政府服务水平,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加快经济社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金晶.宁波市江北区工业类基本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流程改革研究[D].宁波大学.2017年
[2]吴青.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项目行政审批研究[D].内蒙古师范大学.2017年
[3]沈雪彤.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流程改革研究[D].重庆大学.2016年
[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优化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冀政办字〔2017〕13号)
(作者单位:广西宏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