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不分类可罚款50至200元
2019-09-10
文萃报·周五版 2019年48期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11月27日通过的《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關于修改<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决定》,将于明年5月起开始施行。条例规定,如果有人不按分类要求投放垃圾,遵循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先劝阻再书面警告;再次违反规定,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同时规定,自愿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等社区服务活动的,不予行政处罚。
这样规定主要是体现以教育和引导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为主,不以处罚为目的;对极少数态度恶劣经劝阻还拒不改正且多次违法的,才会被处以罚款。此外,根据征求意见过程中公众反映信用管理要慎重的建议,没有对个人进行信用惩戒的相关规定。 (据新华社 11.27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