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合同下的“暗礁”
2019-09-10吴文诩
科教新报 2019年44期
吴文诩
问题机构打“擦边球”逃避监管
今年6岁的林林(化名)此前曾在北京市丰台区某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2018年6月的某天,林林妈妈发现孩子身体有淤红伤痕,经询问,林林称在幼儿园被外教老师掐了脖子、打了脸和后背,家人随即报警。警方在调看监控与多方查证后确认,该外教不仅实施了殴打行为,而且本人不具有教学资质。
北京市一家从事小学课后补习培训机构的负责人万可(化名)表示,目前涉未成年人培训机构行业有一套“潜规则”: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在经营范围中涵盖技术培训、教育咨询等内容,进而直接招生开课。“这种做法不仅通过打‘擦边球’逃避了监管,也向家长隐瞒了资质‘缺陷’。各培训机构还自行制定格式合同,尽一切可能免责。”
北京丰台法院方庄法庭法官李蕊介绍,近几年大量涉诉案件表明,当前教育培训机构签订的合同“暗礁”丛生。比如,合同内暗藏免责“霸王条款”、培训机构之间相互“转包合同”、签订“阴阳合同”等。
校外培训市场还需标本兼治
面对“暗礁”丛生的培训合同,消费者怎样避“坑”维权?受访专家表示,整治未成年人校外培訓合同乱象还需标本兼治。
四川法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佳泽表示,消费者在签订过程中应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充分理解合同条款的真实原意。对存在分歧或模糊的条款,要提请对方详细解释说明其真实意思,并就模糊条款双方的重新理解签订补充协议。
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师刘泽表示,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严格履行校外培训相关审批手续,规范培训机构在许可范围内招生,督促其主动对办学资质、招生范围进行披露,加大巡查力度,营造健康积极的经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