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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性幼儿园建设需政府“兜底”

2019-09-10戴先任

科教新报 2019年44期
关键词:普惠性入园幼教

戴先任

今年9月,全面二孩政策后出生的首批孩子进入了幼儿园,“入园难”问题变得愈加突出,在四川、广东等一些省份,幼儿园甚至采取了“摇号入园”的政策。(10月17日《光明日报》)

随着“二孩时代”的到来,我国迎来了“婴儿潮”,让长期以来就存在的“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变得更加严重。2017年4月,教育部等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要求到2020年,全國学前三年毛入学率达8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80%。而从现在看来,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却并不顺利。

2018年,国务院也发文要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要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这也正是为了解决“入园难”等问题。但小区配套幼儿园,却迟迟难以成为“公共产品”,被收费昂贵的民办园甚至其他商业项目所占据。让“小区配套幼儿园新政”这一“善政”难以发挥应有作用,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并不顺遂,广大家庭不得不继续面对幼儿“入园难”“入园贵”难题。不仅是“小区配套园移交难”问题,比如幼教师资严重匮乏等,也让“入园难”难题难以“解扣”,让普惠性幼儿园建设遇阻。

要解决幼儿“入园难”“入园贵”难题,要推进普惠性幼儿园建设,一方面需要财政大力扶持。值得注意的是,要将提供的经费更多用于生均经费和教师工资,这样才有利于有针对性地解决幼儿园缺编的问题,吸引更多幼教人才扎根学前教育,有利于幼教职业发展。

另一方面,对于“小区配套园移交难”问题,地方政府要能担起自身的职责,做好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用地规划,教育部门也要严格把关。各相关部门都能尽职尽责,还要能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对于“历史遗留问题”,要能审慎对待;对于民办园的正当权益,也要予以尊重,要能通过财政补贴,促使更多民办幼儿园主动转化为非营利性幼儿园,强调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公共产品属性。同时,不能以牺牲民办园举办者的合法利益为代价,需在两者间找到平衡点,找到利益的契合点,从而兼顾各方正当权益,让“新政”更顺利推行。

学前教育不是义务教育,导致一些地方对学前教育不够重视,这才是学前教育“入园难”难以得到根治的根本原因。普惠性幼儿园建设不能一直“道长且艰”。要实行普惠性学前教育,要从根本上解决幼儿入园难等问题,就需要政府能够对学前教育真正重视起来,体现出“兜底”责任,扫除学前教育面前的障碍,破解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困局,才能让普惠性幼儿园建设顺利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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