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圈养教育”下,学生失去了什么
2019-09-10熊丙奇
熊丙奇
目前,在北京的一些学校,教师为确保学生安全,午休时间不允许学生到操场上自由活动,引发了不小的争议。
其实,这并非什么“新闻”,多年前,就有媒体报道过,北京某学校规定,课间时学生不能随意离开教室;午休时学生不能到操场玩耍;放学后学生不能在学校逗留。在广东,某些学校也有类似不成文的规定。对此,校方的解释是去操场没有意义,而且,“一些健身器材对低年级学生来说并不适合,没有老师引导容易发生意外”。这就是对学生进行“圈养教育”。
“圈养教育”现象的存在,有两方面原因。一是没有明确界定学校、教师在学生安全事故中的责任,令学校、教师承受巨大的责任压力,进而消极对待可能会出现安全事故的体育课、课间活动、户外活动。当前,我国中小学普遍存在“推责式教育”。所谓“推责式教育”,就是为避免承担责任,取消本该进行的教育教学活动。随着“推责式教育”的蔓延,学校对学生的教育就表现为“圈养教育”,即学生整天被关在教室里学习。
二是在升学导向下,地方教育部门没有严格要求学校履行教育职责。学校取消的教育教学活动,多与升学无关,这些教育教学活动本来就容易被边缘化,安全责任问题又给了学校取消这类活动的理由,主管部门对此也视若无睹。可以说,“圈养教育”是教育功利化的结果。把学生“圈养”起来,既无须承担安全事故的责任,又可把更多的时间,用于学习与应试训练,直接服务于办学的功利诉求。
去年发布的首份《中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报告》显示,92.4%的小学和97.4%的初中有图书馆;78.4%的四年级有科学实验室,97.1%的八年级有物理实验室,93.6%的八年级有生物实验室。但是,教学资源使用率有待提高。在拥有图书馆的学校中,37.2%的四年级学生和50.5%的八年级学生在本次监测的学期中还没去过图书馆。在配备了实验室的学校中,39.1%的四年级科学教师、39.7%的八年級物理教师、59.4%的八年级生物教师表示从不或很少使用。这些教学资源,明明是对学生成长有利的,但是,对学校、老师,以及当地教育部门,似乎没有什么“好处”。例如,使用实验室,就需要大量维护成本,同时,也可能出现意外事故。
“圈养教育”对学生的健康成长是不利的,调查显示,我国小学生近视率为40%,初中生近视率为60%,高中生近视率为80%。去年,教育部等八部门制定了《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明确要求,要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确保中小学生在校时每天有1小时以上体育活动时间;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确保小学一、二年级每周4课时,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阶段每周2课时;中小学校每天安排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按照动静结合、视近与视远交替的原则,有序组织和督促学生在课间时到室外活动或远眺,防止学生持续疲劳用眼;全面实施寒暑假学生体育家庭作业制度,督促检查学生完成情况。以上规定虽清晰明确,但如何落实,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要治理“推责式教育”“圈养教育”,首先,必须坚持依法治教。当前,尤为重要的是监督学校依法办学,开齐开足所有国家规定的课程,并按学生的成长规律进行教学管理;与此同时,要明确学校、教师在学生安全事故中的责任,为学校和教师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今年8月,教育部等五部门共同发布了《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明确了8种“校闹”行为。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邓传淮说:“因为‘校闹’的存在,学校承担了不应当承担的责任和压力,导致一些学校不敢正常开展体育教学、课外活动,不敢正常批评教育学生,干扰了素质教育的实施,影响了良好教育生态的形成,必须下大力气予以解决。”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这一《意见》为治理“校闹”提供了指南,可是,现实中,学校和教师并没有因此从安全责任压力中解放出来。从教育部门管理角度看,处理“校闹”只是发生安全事故后的权宜之计,而“理想”的局面,应该是不发生安全事故,这也是社会对学校办学的期待。于是,为实现理想的办学局面,就反复强调学校和教师的安全责任。《北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第二十七条就规定:“学校安全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校长直接分管安全工作,学校可设一名校级干部协助校长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学校结合岗位设置,明确其他校级干部、部门负责人及全校教育教学行政后勤岗位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建立覆盖全体教职员工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按此规定,所有教师都将签订安全责任书。这从提高教师安全责任意识的角度看,无可厚非,但如果演变为只要出现安全事故,就要问责,那教师必定会想尽办法,消除安全隐患,而取消教学活动,限制学生活动空间,成为一个“皆大欢喜”的选项。于教师而言,这样不但省心,也能把安全事故的发生率降到最低;于学校而言,这减少了安全隐患,也减少了有关教育教学活动的成本;于地方教育部门而言,减少安全事故,也就减少了由安全事故引发的舆论风波,而且,把学生关在教室里,集中精力抓学习,还有利于完成升学政绩指标。甚至对部分家长而言,也是喜闻乐见的,因为他们也希望对孩子进行“圈养教育”,限制孩子的户外活动时间。
对此,首先,要理性地看待校园学生安全事故。通过依法治教,明晰安全责任,把学校和教师从不合理的安全压力中解放出来。既保障校园安全,又落实教师教育权。
其次,要推进教育评价体系改革。从长远来看,治理“圈养教育”问题,还需要改革教育评价体系,引导学校转变办学理念。“圈养教育”既有校园安全责任界定不清晰的原因,又有以升学为导向办学的原因,“只育分不育人”,即便没有安全责任问题,学校和教师仍有可能会选择把学生关起来进行应试训练。近年来,“AI+教育”颇为流行,但进一步观察一些学校的“AI+教育”,其实是对学生进行更严格的“圈养教育”,用人脸识别系统、“智能头环”等,监测学生的一举一动,收集学生的信息加以分析。这些做法必须纠正,让学校回归育人本位。
(作者系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责任编辑:樊效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