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屠宰管理和检疫监督工作现状及对策
2019-09-10覃婕
摘要:畜禽屠宰管理与检疫监督对动物疫病治理和畜禽产品安全质量有很大的影响。因此,该文针对目前的畜禽屠宰检疫情况进行了分析,并探讨了新形势下畜禽屠宰检疫监督管理工作对策。
关键词:畜禽屠宰管理;检疫监督;对策
中图分类号:S851.34
文献标识码:B
doi: 10.3969/j.issn.2096-3637.2019.05.096
0引言
畜禽屠宰管理与检疫监督工作是我国目前特殊的公共事业,不但要体现行政强制性,还要具备一定的专业性与服务性特点,这给肉制品构建了一道安全防线,对人们身体健康有很大好处。目前,国家始终实施定点屠宰与集中检疫方法,对私自屠宰行为与抗检疫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且使用合理的措施防止畜禽疫病带来的危害,保证畜牧业顺利发展,确保畜禽产品安全。但目前畜禽屠宰管理与检疫监督中存在一些不良问题,因此需要对新形势下的畜禽屠宰检疫工作进行研究与分析。
1现状
1.1屠宰检疫缺乏规范性
畜禽定点屠宰与集中检疫监督管理存在不规范的现象,由于畜禽屠宰检疫工作管理机制还有待健全,缺乏有效的配套举措,一部分较小的屠宰点未能引入无害化处理没备,导致畜禽屠宰检疫工作不规范,且严重妨碍屠宰检疫工作的正常进行。另外,检测到的病害肉无法在第一时间有效处理。
1.2屠宰检疫意识淡薄
畜禽屠宰检疫人员与部分协助检疫的工作人员在法律、安全及责任方面认知度较低,畜禽屠宰检疫意识不强,导致畜禽屠宰检疫职责不能切实履行,或不到位,导致更多问题的产生。通常体现在对畜禽场检查验收机制未能仔细开展,使诸多入场的畜禽未能出示有关检疫证明与免疫标识,检疫证明与现实状况不符。肉品经营市场巡检工作人员对畜禽产品以及有关肉制品是否具备肉品合格证与动物检疫合格证把关不当,未能仔细且严格实施有关规章,导致诸多商贩未能认识到畜禽产品附产品合格证与相关检疫证明的重要性,忽视检疫证明和相关产品合格证[1]。一些商贩与农户安全意识较弱,为减少投资,降低畜禽屠宰成本和检疫成本,存在私自屠宰与随意屠宰的现象。
1.3执法主体和法律授权不到位
畜禽屠宰监督管理智能划转为农业部有关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执法主体没有修正,农业行政管理部门是该管理条例执法主体,未能得到法律方面的授权。畜禽定点屠宰办公室依旧在实施有关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管理畜禽屠宰,存在执法主体合法与否的问题。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按照有关畜禽防疫法与畜禽屠宰检疫开展监督管理。在现实工作中仅有瘦肉精使用快速卡进行检测,平时的检疫工作只根据兽医经验展开目测判断,部分隐藏的疫病与违反禁令添加的药物等无法确保检测精确,依旧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2对策
2.1有效落实检疫规程,规范执法行为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主要工作就是确保动物源性食品安全,该机构不但需要认真履行动物产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严格根据畜禽屠宰检疫规程开展检疫工作,严禁没有检疫合格证明与畜禽标识或有病害的畜禽进入现场屠宰。同时,还应在开展屠宰活动中,严格把好屠宰各个环节与关卡,严格入场检查与检疫申报、屠宰巡检与同步检疫、健全检疫记录与依法出示相关检疫证明,同时对官方兽医检疫与职责履行情况等展开严格检查与监督,规范相关操作程序,依据法律规章进行检疫,保证检疫结果精准[2]。另外,应进一步确定屠宰公司是动物产品质量的主责,确定公司瘦肉精自检和检疫监督管理之间的关系。规定定点屠宰公司依据规定开展经营活动,健全疫情报告与处理、消毒与隔离等规章机制。
2.2强化畜禽检疫宣传教育
增加对畜禽屠宰检疫工作的宣传与教育,各大基层与政府有关部门应积极制定相应的宣传方案与对策,可通过刷写标语、发放传单与走访等多种方式,对人民群众开展进一步的教育和宜传,对畜禽屠宰检疫工作的优势与重要程度进行大力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畜禽屠宰检疫的重要性,同时意识到开展屠宰检疫工作有利于自身安全,使大众积极主动配合检疫人员开展屠宰检疫监管工作,以推动畜禽屠宰检疫的正常进行。
2.3修正法律规章,规范监管主体
动物防疫法律规章中明文规定,农牧部门管理责任就是屠宰检疫,授予商务部门权利对屠宰行业展开监管。此次方案发布后,要面临以下责任:第一,农业部门接手的以商务部门转交的屠宰行业监督管理职能后,需要整理与归纳职能,承担行业管理职责;第二,根据法律方面确定管理的主体。涉及屠宰管理内容的有关动物防疫法与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规章需要健全与修正,构建完善的管理制度,尽量做到主体合法与管理有序。
2.4明确风险级别,实施分类管理
各个地区都有屠宰点多与分布较广的情况,环境较为复杂,管理水平良莠不齐。一些畜禽定点屠宰场中有生猪、家禽与牛羊等,其规模不大、建没标准不高、没备稀缺、管理不到位、环境恶劣、屠宰数量不多,导致屠宰公司面临各种各样的问题,如检疫条件不合格[3]。定点屠宰公司明确后,需要构建完整的风险评估机制与退出机制,定期对环境与规模、检疫设备与人员、质量安全等情况展开风险分析,按照风险級别实施分类管理。对于不达标与防疫条件不合格的、运行中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需要暂停且让其退出。同时,还应使用合适的方法定期发布公司诚信评价结果,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2.5明晰部门职责,做好登记管理
方案中对于牵扯卫生与农业部门、视频监督部门与质量监督部门等进行职责重划。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畜禽屠宰监管由农业部门承担,涵盖注水与屠宰违禁物添加与肉类产品不达标等内容。当新职能移交后,农牧部门需要设置定点屠宰场构建管理标准,突出各种要求,如人员与设备配置、制度与管理要求等,同时在此基础上严格根据有关动物防疫审查条例,对管辖区中定点屠宰场的防疫情况展开第二次复查。对符合定点标准与设定规划建没标准、防疫条件与屠宰资质的确定其为畜禽定点屠宰场,且在本地兽医主管部门登记。对不符合定点标准的屠宰公司需要给予一些时间让其修正,若在限期中仍未达标,需要使其退出,报请本地人民政府取缔定点屠宰资格。针对乡镇小的屠宰点需要将其取消。整体原则为整合资源、去小留大、取消不规范的、扶持规范的。因此,要激励屠宰公司健全举措,强化质量管理,引入先进科技与管理理念,促使屠宰公司经过HACCP管理体系等认证。
3结束语
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是一番新的事业,畜禽产品的安全问题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畜产品质量安全涉及各个方面,危害比较严重,要合理把控畜产品质量与安全,就需要健全畜禽屠宰管理与检疫监督工作管理机制、完善硬件设备,构建质量安全紧急处理制度,保证人们身体健康。
参考文献
[1]庞继忠.畜禽定点屠宰的监管措施[J].畜牧兽医科技信息,2017(8):26-27.
[2]王海兄.祁连县畜禽屠宰行业发展现状及建议[J].山东畜牧兽医,2017,38(3):62-63.
[3]刘洪明,王慧珍,赵明晓.山东省烟台市畜禽屠宰监督管理现状调研[J].中国动物检疫,2016,33(6):40-42.作者简介:覃婕(1978-),女,壮族,大学本科,兽医师,从事畜牧兽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