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企业女职工权益保障问题的几点探讨
2019-09-10唐志苓
【摘要】:近年来,企业女职工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层出不穷,特别是在就业过程中男女职工所遭受到的不平等待遇,女职工无疑成为了弱势群体。企业为压缩用工成本常常只招录已婚的女性,避免因女职工婚假、产假等原因而增加用工成本,导致未婚女性就业压力增加,结婚与事业不能兼得的尴尬境遇。因此,本文就从保护企业女职工劳动权益的角度出发,结合高速公路收费工作的实例,分析如何有效解决企业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问题,以实现男女平等就业,促进社会经济稳定发展。
一、女职工劳动权益的含义及其具体内容
劳动者做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建设者,在为社会经济发展作出贡献的同时也依法享有劳动权益,女性劳动者在此基础上还享有特殊劳动保护,对于妇女权益特殊保护是我国家维护并保障基本人权的重要举措。相关法律要求我国境内一切用人单位对待女职工都遵循男女同工同酬、不得安排女性劳动者从事具有高强度的劳动工作、但凡属于适宜妇女从事的工作,招聘方均不可借口拒绝招收,同时绝对禁止于女职工孕期、产期及哺乳期间降低其基本工资或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在注重保护女职工身体健康的基础上做好对其劳动权益的维护工作,是符合人道主义的也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二、导致我国企业女职工劳动权益无法得到保障的原因
(一)欠缺规范化的企业管理
企业的发展不仅能促进经济发展,还能够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尤其是像广深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这样的国企,一旦存在管理不当、违法违规等问题,就会出现严重的后果,除了劳动者的权益受侵害,国有资产也会受到损失。由此政府部门应依法履行行政职责,对企业进行相应的行政管理。部分政府部门对企业管理不到位,让其在人力资源管理上钻了空子,特别在一些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企业,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同虚设不能得到落实,特别是属于弱势群体的低收入女性,不能使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又介于工作原因選择妥协。阳奉阴违的企业有很多,不对自己企业管理依法进行规范,仅应付政府管理部门的检查。综上所述,女职工劳动权益在企业中受侵害,部分原因来自于企业管理上的不规范。
(二)企业用工制度存在争议
企业的规章制度是管理整个企业的核心标准,用工制度的不完善将使整个
企业文化涣散,人心无法凝聚。例如高速公路收费这一具有性质较为特殊的工作,通常采用的是轮班运作(三班倒)的模式,而女性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显然是难以满足这一工作时间安排的,作为企业应当充分考虑到女职工的权益,避免在上述时间内为其安排晚班。就女性职工而言,企业的用工制度是否合情合理符合法律法规是至关重要的,这关乎到女职工是否能否正确进行工作。但实际上广深珠作为我国制造业的主要地区,很多企业在招聘女性员工时都未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提供岗前培训,购买社会保险等,出现因工伤亡事件基本都是草草私了,而出现这些问题的弊端就在于企业未按国家劳动规章制度制定合乎自己企业实际情况的用工制度。
三、切实保障企业女职工权益的措施
(一)企业、用人单位规范其管理
1.制定劳动合同订立标准
强制要求用人单位必须同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对于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应要求用人单位注明女性职工在经期等特殊时期不用从事根据岗位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作业,并购买相应的社会保险,确保女性职工有正常的工休时间。明确劳动合同订立标准,将劳动合同的合法制定纳入对用人单位的考核评价中。
2.坚持平等就业、非歧视就业原则
将平等就业原则和非歧视就业原则落实于社会就业风尚,用人单位选择劳动人才时应坚持男女平等选拔,不歧视每一位就业者,择优录取,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的“三公”要求。以此作为用人单位的企业文化和形象,对违反平等就业、非歧视就业原则的用人单位除了给予行政处罚,还将纳入该企业信用系统。
(二)加强女性就业教育培训提高女职工综合素质
1.增加针对于女性的职业技能培训
我国《劳动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
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而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有计划有目的地对单位的劳动者进行与劳动岗相对应的职业培训。这不仅能帮助女职工提高自身技能的熟练度为企业带来更好的收益也培养了女职工们对自己职业的自豪感,建立一个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
2.女职工职业技能与劳动权益的双重教育
女职工在工作中掌握过硬的职业技能固然重要,但企业或者政府在对女职工
进行岗前技能培训时要着重女职工劳动维权教育,做到双重教育模式。让女职工不仅懂得如何更好的去参与到工作中、社会中,而且还懂得在劳动中应采取怎样的方式来维护自己应该有的权益,做到不侵权也不被侵权。
自新中国改革开放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以及国家政策的支持下,女性通过
就业提高自己社会地位,成就了不少成功的女企业家、政治家。伴随着民主化和法制化建设的完善,女性在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中有着不容忽视的作用。因此,维护企业女职工权益也已经成为了构建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各界均应积极行动起来,加大宣传力度,规范企业行为,同时提升女性自身维权意识,只有这样女职工才能更加积极地投入到工作中,也只有这样我们的家庭、社会才能更加稳定和谐的向前发展。
作者简介:姓名:唐志苓 出生年月:1972.6.29 性别:女 民族:汉 职务:经理 职称:中级经济师 学历:本科 研究方向:思想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