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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环境下经济法课程思政改革的路径研究

2019-09-10马冬艳

E动时尚·科学工程技术 2019年6期
关键词:机遇挑战互联网+

马冬艳

摘 要:互联网悄无声息地进入到商业和社会领域,并在随后逐步释放出巨大能量,这种能量在深刻改变社会运转方式的同时,也影响着人们的生活习惯以及对这个世界的独到看法。本文通过分析“互联网+”环境下经济法课程思政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探讨了经济法课程思政今后改革与发展的方向和路径,以期开辟出一条适应时代潮流的经济法课程思政发展道路。

关键词:“互联网+”;经济法课程思政;机遇;挑战

前言

“互联网+”战略的推出,首次给了“互联网”作为主体“被加数”的机会。“互联网+”即“互联网+各个传统行业”,对于教育领域而言,互联网与其深度融合,必然会影响到我国的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使高校经济法思想政治理论课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一、“互联网+”环境下经济法课程思政面临的机遇

世界因互联网而更精彩,生活因互联网而更丰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也应因互联网而更有魅力。

1、“互联网+”提供了更多的教学资源,丰富和充实了经济法课程思政的教学内容。任何一门课的讲授都希望学生能够全身心的投入进去,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并使理论与学生的实践相结合,这就需要利用互联网技术搭建理论教学与当下鲜活的时事之间的桥梁,使课程贴近学生的生活。

2、“互联网+”推动了经济法课程思政教学方法和手段的创新,扩展了经济法课程思政的教育教学平台。“互联网+”给思政课教学形式和教学方法的升级带来契机:“互联网+”打破了教育者对知识的垄断,使知识从封闭走向开放,人人能够共享知识,人人也都能够获取和利用知识;“互联网+”的开放性、连接性特征正在推动着全球性知识库的形成,人们随时、随地都可以获取他们想要了解的资源。经济法课程思政的教学改革可以充分利用“互联网+”给我们带来的便利,组织专任教师通过建 QQ 群、微信群、论坛、开发 APP 手机应用、编辑微信公众号、录制网络精品视频公开课等对学生进行在线教育,把经过教师编辑的核心观点和重要内容通过线上教育的形式传播给学生,使学生能够突破课堂上的时空限制,在课堂以外的时间进一步学习和掌握自己错过或感兴趣的知识点。

3、“互联网+”推动了经济法课程思政教学评价的创新。在大学教育中,学生通过网络平台给教师的教学水平进行打分,已经成为促进教师获得良性发展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互联网+”行动计划的提出也推动了经济法课程思政教学评价的系统升级

二、“互联网+”环境下经济法课程思政面临的挑战

1、“互联网+”的信息海量性使经济法课程思政所倡导的主流意识形态和核心价值观面临巨大冲击。巩固马克思主义主流意识形态、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经济法课程思政的本质规定。然而,随着微博、微信和 APP 手机应用等“互联网+”平台的构建,人人都可以成为网络舆论的制造者和传播者,人人都可以针砭实事、评论政府,这就给经济法课程思政所倡导的主流意识形态和核心价值观带来巨大挑战。

2、在经济法课程思政融合“互联网+”开放性特点的同时,增加了教育者主体权威性被弱化的风险。传统的思政课教学主要是通过课堂教学和师生之间的面对面交流来实现,教学内容的素材多由教育主体提供,“客体”在“主体”的引导下接受教育者的知识熏陶和思想陶冶,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客体”作用明显。虽然对这种教学模式的质疑声音不断,但它确保了教育者的主体权威性和思想政治教学的教育引导功能。

3、“互联网+”的信息碎片化使经济法课程思政教学所必需的反思性和思想性遭到削弱。鲜明的意识形态性和深邃的思想性是经济法课程思政最为本质的特征,可以说,思想政治理论是一套科学系统的世界观、方法论和认识论的思想体系,它帮助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和辩证的思维方法去分析和解决问题,增强其政治敏锐性和反思能力。然而,“互联网+”平台在打破时空壁垒的同时也将知识严重地碎片化,这极易导致大学生在学习知识时浅尝辄止,进而形成懒于思考、惰于反思的习惯。互联网世界的碎片化阅读,使我们对“扫描”和“略读”越来越得心应手,但我们正在丧失的是专注能力、深思能力和反省能力。而这种沉思能力和反省能力恰恰是经济法课程思政教学中大学生所必备的素养。因而,“互联网+”的信息碎片化在把大学生的专注和思考能力撕成碎片的同时,必然使经济法课程思政所必需的反思性和思想性遭到削弱。

三、“互联网+”背景下经济法课程思政改革的路径选择

1、面对各类“互联网+”平台上传播的多元化价值观,经济法课程思政应始终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导。经济法课程思政教学的主要任务是在各种社会思潮和价值观的碰撞下,始终保持其意识形态性,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南,引导学生树立积极向上的价值观、人生观。

2、经济法课程思政改革应坚持课堂教学为体,互联网为用的原则,在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的同时,保持课堂教学的充分性。“互联网+”平台虽然能够解决部分知识传授问题,但它不可能替代人才培养、文化传承、科学研究的大学功能。正如在通信领域,微信 APP 的出现并没有彻底颠覆传统通信行业,反而是促进了运营商进行相关业务的变革升级。“互联网+”时代经济法课程思政的变革升级应涵盖教学内容、教学形式、教学平台、教学评价的更新,其最终目的始终是增强其实效性,更好地发挥其教育引导作用。在这一目的引导下,引入“互联网+”,使得经济法课程思政的教学形式从当前的老师讲、学生听的单一教学模式,升级到教师与学习者在教学内容与形式上的互动互生,这无疑是提高经济法课程思政的有效措施。但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应始终坚守经济法课程思政为体,互联网为用的原则,从经济法课程思政改革的核心需求出发去合理、高效地利用互联网,始终把“互联网+”平台作为经济法课程思政课堂教学的延伸和发展,将虚拟空间的学习与互动视作学生与课堂教学的粘合剂,而不能“反客为主”,过分夸大互联网的变革作用,以线上的学习与互动完全代替课堂上的教育教学活动,从而以“互联网+”的工具理性代替课堂教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价值理性。

3、要充分发挥思政课教师的教育主导性作用。“互联网+”行动计划的提出对经济法课程思政教学是一个全新的课题,同时也对思政课教师如何更充分的发挥其主导性提出了新要求。经济法课程思政教师在认识到“互联网+”平台为我们的教学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应该能够更充分地发挥教师的主导性作用,承担起“授人以渔”的责任,使得思想政治理論课的教学从原来的知识为主升级为思想为主,教予学生在面对各类互联网信息的同时学会思考懂的反思,而不是一味跟风随波逐流。

4、建设“互联网+”品牌阵地,加强对“互联网+”的掌控与运用。当前,微信公众号、微博、QQ等“互联网+”平台已经渗透到 90 后大学生的学习生活当中,学生的心情、个性签名、对事物的观点和看法很多时候都会通过这些平台表达出来。基于这样一种现实实际,经济法课程思政负责部门可以通过组织任课老师和学生们一起开发具有特色和品牌效应的 APP 手机应用、微信公众平台等的方式,更加有效地传播正能量,进一步加强与学生的交流互动,从而能够更好地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育引导功能,增强其教学实效性。

参考文献

[1]杜春梅.网络信息多元化背景下捍卫思政课教学主导性[J].改革与开放,2017(2).

[2]裴晓军.新媒体视野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探索[J].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2017(1).

[3]王茜.“互联网+”背景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机制研究[J].科教导刊,20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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