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省级政府主体责任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启动耕地保护督察
2019-09-10赵光强
赵光强
仓廪实,天下安。粮食生产是安天下、稳民心的战略产业,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我们必须把关系十几亿人吃饭大事的耕地保护好,绝不能有闪失。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重要论述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经国家自然资源总督察批准,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近期启动省级政府耕地保护督察。
对省督察,夯实省级政府主体责任。《意见》提出,督察机构要加强对省级政府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履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健全耕地保护制度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省级政府是贯彻中央精神、推动工作落实的关键一环,自然资源督察机构要落实好督察地方政府的职责,关键是强化对省级政府的督察。
此次督察将省级政府作为直接督察对象。督察是否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耕地保护决策部署,切实扛起耕地保护、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是否认真履行省域耕地保护的管理责任,是否严格落实了对市县的监督责任。各派驻地方的督察局组织督察组进驻后,直接对省级政府开展督察,查阅省级政府印发的有关文件、会议纪要等资料,召开座谈会,开展问询谈话,组织实地核查,了解耕地保护情况。在此基础上,下沉问题突出的重点市、县延伸督察。通过在市县层面督察发现的问题,印证省级政府是否切实担起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力监管市县土地利用和管理行为,推动落实省级对本省耕地保护工作负总责的要求。通过对省域情况开展研判,掌握面上情况,并深挖问题线索和根源,抓全面与抓重点有机结合,耕地保护督察便既有广度,又有深度。
全覆盖,揭示省级层面普遍性问题。此次督察以各省(区、市)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督察对象,对2017年以来省级政府加强耕地保护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履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等进行督察,重要事项可向以前年度延伸。
为落实全覆盖要求,督察围绕3方面展开。一是省级政府落实《意见》情况,包括耕地保护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主要督察省级政府及省级以下负有耕地保护主体责任的市、县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制度情况;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情况,主要督察省级政府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情况、严控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优质耕地情况等;履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情况,主要督察各省(区、市)2018年末耕地保有量是否达标、补充耕地真实性等。二是巩固“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成果,监督检查地方政府是否按规定如期推进“大棚房”后续问题整改,是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严防反弹等。三是结合督察,统筹开展2018年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督导核查,督促地方严格落实督察意见。
看变化分析耕保趋势,报典型严查重大违法。此次督察将对省级耕地保护和执法监管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揭示省域耕地保护变化和趋势,预警提醒突出问题、普遍性问题等,引导依法依规合理管地用地。
从国土资源到自然资源,“土”味似乎淡出,但耕地保护意识不能弱化。自然资源部尽管职能范围更大,使命责任更重,但对耕地的保护仍是重中之重。保护好耕地资源,离不开最严密制度最严密法治。督察将落实“严起来”要求,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推动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督促地方依纪依规追究党政领导责任。对督察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触碰耕地保护红线的实质性违法典型问题,及时上报,按照规定程序曝光,保持舆论高压态势,督促地方严肃整改。
担使命抓落实,以讲认真的态度履职尽责。在国家自然资源总督察领导下,总督察办按照工作部署,加强指导和协调,及时汇总问题,协调做好数据提供、技术支撑和政策研究。各督察局组织实施督察,统筹安排督察任务、督察地区等,建立健全质量管控机制,严格督察发现问题认定和督察整改标准,确保督察質量和效果。
此次督察要求大力弘扬认真的工作态度,把了解情况要认真、研究问题要认真、起草文件要认真、信息传递要认真、上报情况要认真、反馈问题要认真、落实整改要认真贯穿全过程,做到敢于负责、敢于较真、敢于碰硬。
党风廉政建设是督察的生命线。督察中,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与督察工作深度融合,以主题教育为督察提供强大动力,做到依法督察、严格督察、廉洁督察,维护好督察工作独立性和督察机构良好形象。(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