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检疫重要性及措施
2019-09-10祝艳琴
摘要:动物检疫是确保动物公共安全的重要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在社会大众对食品安全重视程度不断加强的大背景下,做好动物检疫工作既是一项工作程序,也是一份责任和法律。該文分析了动物检疫的重要性,并论述了动物检疫工作实施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动物检疫;重要性;实施措施
中图分类号:S851.34
文献标识码:B
doi: 10.3969/j.issn .2096-3637.201 9.07.097
0 引言
近年,人们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膳食结构发生巨大变化,肉、蛋、奶需求量逐年增加,肉制品在其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但动物饲养不科学,导致大量不合格的动物制品流入市场,引起一系列的食品安全问题,动物制品安全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大众普遍关注的焦点。动物检疫工作是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动物检疫工作的开展是动物防疫工作顺利实施的重要基础,是贯彻预防为主方针的重要举措。动物检疫工作落实到位,能有效确保动物防疫目标的实现,控制动物传染性疫病传播,从源头上保障动物制品安全。
1 重要性
1.1 有效预防动物疫病传播
动物运输前,通过进行严格的产地检疫,可以充分掌握动物养殖环节的各种物品的投入,及时发现养殖户的不合理养殖行为,禁止不合格的动物调出养殖场。同时,开展产地检疫工作,还能在动物销售、运输等重点环节加强控制,切断动物疫病的传播途径,避免动物疫病向其他地区传播和流行。在产地检疫中,针对检疫出来的带病动物,按照国家动物防疫法规定的相关要求采取隔离、封锁、扑杀、无害化处理等强制性措施,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保护易感动物和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
1.2 有效预防人畜共患病传播
在动物传染性疫病中,有120多种人畜共患病,其中可以通过肉制品传播给人类的就有30多种[1]。通过开展严格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能及时发现带病动物、带病动物制品以及被污染的肉制品,并通过相关法律法规,对带病动物和有问题的肉制品进行严格的消毒和无害化处理,避免不合格的肉制品流入市场,给人类生命安全造成威胁,确保动物市场安全。
1.3 保障动物及其制品安全
近年,随着一系列动物制品安全事件的爆发,社会大众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日渐增高。在影响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的诸多因素中,动物疫病始终是一个重要方面。开展严格的动物检疫工作,只有具备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书的动物和动物制品才能在市场中合法流通销售。由于动物检疫工作始终贯彻全程监管的原则,动物检疫工作可以作为动物和动物制品进入流通环节前的前提基础。只有经过全面检疫合格的动物制品,才有资格在市场中流通。动物检疫工作既关系到动物疫病的传播流行和防控,又关系到动物制品的安全,为人们生活水平提升提供了相应保障。
2 措施
2.1 严把产地检疫关
各动物检疫申报点要落实检疫值班人员,保障通讯畅通,实行24h检疫申报受理,严格按照检疫规程到场、到户、到指定地点实施现场检疫,严查动物的免疫情况和动物的健康状况,严禁“隔山开证”,严禁给未免疫的动物和健康检查不合格的动物出具检疫证明[2]。对检疫出的病害动物要严格按照农业部《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GB16548-2006)之规定予以处理。
2.2 严把屠宰检疫关
各乡镇街道动物卫生监督所要落实官方兽医人员到定点屠宰场实行驻场检疫,每班检疫人员不得少于2人,严格执行24h轮流值班,严把入场验证查物、待宰巡查、同步检疫、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等各个环节。严禁无免疫标识和临床检查不健康的动物进场屠宰,严禁给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出具检疫证明。对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规范出具检疫证明,胴体加盖检疫合格验讫印章;对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要严格按照农业部《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GB16548-2006)的规定予以处理,严禁出场上市销售。
2.3 严把市场检查关
各乡镇街道动物卫生监督所要切实加强流通环节检疫监管工作,要对辖区的每个农贸市场、经营动物产品的超市安排2名官方兽医人员,负责对每天上市经营动物产品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有未经检疫的“白板肉”和病害动物产品的上市销售,以及超市经营的动物产品是否按规定建立了“动物产品购销检疫信息台账”[3]。对检查情况要如实填写《牡丹区农贸市场、超市动物产品质量检疫监管登记表》,并保存备查。对检查发现的故意逃避检疫、经营病害动物及其产品等违法行为要先控制相关物证,并立即向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报告。市级公路动物防疫检查站要认真落实24h轮流值班制度,严格出入境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监管,严查各种违法调运行为,严防病害动物及病害动物产品流入菏泽市牡丹区。
2.4 严格落实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制度
首先,高度重视,保障检疫电子出证设备全面到位。检疫电子出证设备是开展电子出证的基础,虽然绝大部分出证点已落实了出证设备,但仍有少数出证点的出证设备迟迟未落实。没备未到位的务必高度重视,积极研究并尽快筹集资金,落实电子出证工作各项经费,加快采购电脑、打印机等出证设备,并保障网络正常运行,确保各出证点的出证设备全部到位。设备已到位的要加大对现有设备的维护,及时维修更新损坏的设备,确保出证设备能正常使用,保障电子出证全面开展;其次,严格要求,确保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符合规范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的规范填写,确保检疫关键信息顺利上传到中央平台,对于实现有效监管畜禽流通、有效防控动物疫病和保障畜禽顺利外调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出证官方兽医的培训,严格按照农业部有关动物检疫证明填写规范,对动物A、产品A证的“统一管理编号、货主、动物种类、启运地点、数量、承运人”等检疫证明关键内容必须按规范填写,中央平台会对上述内容逐项审核,凡填写不规范的,一律视为无效数据,中央平台将无法查询。电子出证时要认真核对检疫证号,防止检疫证号输入错误,导致系统内显示的检疫证号与纸质检疫证号不一致,影响畜禽调运。另外,要严格遵守离线出证规定,及时上传离线出证数据,动物A、产品A、动物B证在离线出证4h内、产品B证在离线出证24 h内,数据必须上传到电子出证系统。
2.5 加强队伍建设
以切实提升执法队伍专业素质、工作能力、操作能力为标准,加强官方兽医队伍管理。建立健全官方兽医准人制度、培训考核制度、奖惩管理制度,努力在较短时间内打造一支政治素养过硬、作风优良、专业能力强、纪律严明的执法队伍。严格落实兽医人员制度,兽医人员在开展检疫工作时必须确保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管理下开展,并对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同时,还应该注重对队伍进行多层次的培训教育。制定完善的培训计划,有目的、有组织的开展培训,制定完善的培训方案,编写完善的培训教材,构建高素质的培训师资队伍,逐层逐级的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官方兽医每年培训学习不少于40学时。此外,还要加强廉政建设。加大良好素养学习,通过制度约束、典型案例教育和加大监察力度,使执法人员树立正确理念,认真履职尽责。严格执行农业部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规范检疫人员行为,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大对违法违纪人员的查处力度,树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3 结束语
动物检疫工作事关肉制品安全和畜禽屠宰安全,而肉制品安全又关乎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作为食品安全的把关部门,工作开展中,一定要小心仔细,任何环节都不容忽视。
参考文献
[1]方有军,李晓燕,吕玉花.动物检疫中牛羊常见病探析[J]中国畜禽种业,2018(9):61.
[2]陈向英.新形势下动物检疫若干问题探讨[J]农业开发与装备,2018(9):154,165.
[3]孙荣森.基层动物检疫监督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J].畜禽业,2018(9):71.
作者简介:祝艳琴(1986-),女,山东菏泽人,大专,助理兽医师,研究方向:动物检疫与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