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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我国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工作的若干建议

2019-09-10王绪鑫

新生代·上半月 2019年7期
关键词:事务部军人政策

【摘要】:军人,在战争年代抛头颅、洒热血,保卫国家和平,在和平年代,又常年驻守边疆、抗洪救灾,维护国家安宁,可以说军人提供的都是纯公共的产品,为社会和国家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上明确指出:“组建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保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这标志着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工作也进入了一个新时代。

【关键词】:退役军人 管理保障

引言

据统计,现我国已有5700多万的退役军人,而且仍然在以每年約80万的数量增长,遍布全国。在党的十九大上,习近平总书记进行报告时明确提出:“组建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保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紧随其后,第十三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就通过了关于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的提案,于2018年4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正式挂牌成立[]。

当下,关于退役军人的管理保障工作一直处于快速完善的阶段。在退役军人事务部组建之后,围绕着退役军人接收安置、优待抚恤、就业创业和关心关爱等方面已经出台了12个政策性文件,现在还在制定和修订当中的还有11部法规和17个政策文件,其中还包括受到全社会瞩目的《退役军人保障法》,可见党和国家对于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工作的重视。

一、 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工作面临的问题

1.1机构设置上的问题

成立退役军人事务部之前,关于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工作的职能过于分散,形成了“九龙治水,各自为政”的局面[]。当时主要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负责军职以上(包含军职在内)的退休干部的管理保障工作,由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师团职置业干部的安置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正营以下(包含正营在内)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民政部负责退役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伤残军人等的安置工作。而且还专门设立了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来起到沟通协调的作用,这样看起来井井有条,但在实际运行中,各部门之间职能交叉、相互掣肘,缺乏一致的标准,难以形成统一意见,造成效率低下等问题,严重影响了退役军人的管理保障工作。好在退役军人事务部成立,将上述部门有关于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工作的职责整合,形成了统一的管理保障机构和标准,使我国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工作前进了一大步,但事务部当前还处于组建阶段,完善相关的制度政策、整合管理保障的职责、理清各种关系、将管理保障工作切实落实还需要一段时间。

除了政府开展的管理保障渠道,也有很多民间成立的关于退役军人的社会组织。但这些社会组织发展明显滞后,内部管理不规范,影响力和实际效用较小,缺乏政府方面对它们统一的注册或者管理,复杂混乱,导致很多社会组织打着退役军人管理保障的旗号,但其实都是非法组织或者骗子集团的现象出现。

1.2法律政策上的问题

早在七八十年前,我们党就开始重视退役军人的管理保障工作,据党史记载,陕甘宁边区政府在1942年就颁布《抗日军人退伍及安置暂行办法》。建国、改革开放以来,也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如198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1987年的《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2001年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以及2018年的《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等等。这些法律和政策都起到很大效用,从多个方面维护了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但部分法律条文或政策内容过于原则化,并不能与实际情况很好的结合起来,容易出现初衷是好的,但执行起来却变了样的现象。

比如现政策规定,退役军人原则上都必须要回到自己入伍时户口的所在地进行安置,由当地的地方政府来承担回到本地的退役军人的管理保障工作以及福利待遇的支出。但这也间接造成了征兵多的地方,其负担也重的情况,本来不同的兵源户籍地的经济发展状况、社会发展水平等很多方面就不一致,已经导致了退役军人同等服役,但不同等待遇的不公平问题的出现,再加上这种情况,又严重打击了地方政府进行征兵工作的积极性,影响了人民军队新鲜血液的注入。

1.3社会文化上的问题

在我国处于长期的和平环境下,我国军人的社会地位有所下降。在战争年代,需要我们的人民军队上阵杀敌、保家卫国,其价值自然体现得一览无余,虽然现在身处和平年代,但仍在发展国防事业,同样需要人民子弟兵们驻守国家边境、抗震救灾。但当下有越来越多的人,可能是由于没有亲眼看到军人的重要性等种种原因,而越发的轻视军人在社会当中的地位和价值,误以为退役军人是被部队淘汰下来的,不重视退役军人这一高效资源,认为退役军人、甚至现役军人都是无用的,公开污蔑人民军队,让英雄们寒心,严重影响了党和国家与军人之间的血肉联系,阻碍了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事业的发展。

1.4心理期望上的问题

美国心理学家亚当斯曾提过一种公平理论,认为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有追求公平的倾向,是否公平则是由那个人将自己得到的报酬与自己所做出的贡献进行对比之后得出来的结论,但人们的积极性也不仅仅取决于其得到报酬的绝对值,还要取决于人们得到报酬的相对值。简单的说,这个报酬的相对值就是指人们会将自己得到的报酬与其他人得到的报酬相比较,如果自己的报酬不如其他人的报酬或者不如以前的报酬丰厚,那么就会极易产生出一种不平衡的心理现象。

不同的地区、不同的机构、甚至不同的退役军人自身所掌握的资源都是不一样的,不同的退役军人对自己今后的工作、待遇等,也都有不同的期望值,如果与自己的预期大为不同,就很容易产生一些负面、消极的或者感觉国家和社会不公平的心理,致使退役军人的管理保障工作进展受到质疑,甚至会威胁的社会的安全。

二、关于我国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工作的意见

2.1机构设置方面

首先,要完善退役军人事务部的建设工作。目前,事务部尚处在组建阶段,还未成熟,一定要从现在建设期间就开始注重组织、职能以及监督等方面的设置,以防日后出现大问题。第一,组建事务部的人员应该从哪来呢?比较推荐吸纳之前在各部门中负责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工作的公职人员或退役军人自身,这样保证了工作的连续性,也避免了新机构的人员臃肿。第二,确定该事务部的职能和责任,全心全意为退役军人服务,解除军人后顾之忧,同时也确定事务部内各行政部门的职能,以免再次出现职能交叉、相互掣肘的情况。第三,按国家行政层级设置各级退役军人管理保障的职能部门,可适当参与到地方医疗卫生组织的管理当中,如成立专为退役军人服务的医院科室等,与地方政府相互配合更好的服务于退役军人。

其次,要建立和健全针对退役军人事务部等协同处理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约束监督体系,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设立问责制度、信访制度,以免出现管理保障工作不到位、不作为、没有把好事办好办事甚至贪污腐败的现象出现。

再次,可以成立和规范提供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服务的民间社会组织。退役军人事务部等政府组织做的再好,但与退役军人这个群体也很难做到百分百的融合,而民间的社会组织不同,它们就在退役军人的身边,对退役军人的生活更深入、更全面的了解,自然可以提供出更加适合退役军人的管理保障服务,对政府組织起到启示作用。但是也要严格规范社会组织,以免出现非法行为,保护退役军人的利益。

最后,必须要以退役军人事务部为主,多方参与,共同完善并进行针对退役军人的管理保障工作。全国共有5700多万的退役军人,仅靠退役军人事务部等政府组织是远远不够的,政府的能力也是有限且有限制的,就需要社会组织、公共医疗卫生组织、地方政府、教育部等很多方面共同参与,共同为了退役军人的美好生活而努力。

2.2法律政策方面

首先,继续完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令和规章制度。2019年3月3日,在全国两会“部长通道”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部长孙绍骋就提到,事务部今年将着手制定11部法规和17个政策文件,其中包括《退役军人保障法》、《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等,其中受到社会各界

普遍关注的《退役军人保障法》有望在今年下的半年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与这部《退役军人保障法》配套的《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等也在制定当中,计划今年完成。期待这些法规、政策出台后,能够建立起比较完备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工作的政策制度体系,更好地维护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在这也有两点小建议:第一,当下的制度规定军人在退役之后原则上都必须要回到自己入伍时户口的所在地进行安置,然后再由当地政府来负责当地退役军人的管理保障工作,相当于变相增加了当地政府的财政压力,造成了前面说过的哪里征兵多,哪里“负担”就比较重的现象,也就逐渐消磨了地方政府征兵工作和提供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服务的积极性,那么,是否可以每年由国家财政统一下拨一笔资金来专门解决退役军人的补助、抚恤、医疗等福利的支出,降低地方政府的压力;第二,在第一点建议中提到,当下制度是规定退役军人原则上都必须要回到自己入伍时户口的所在地进行安置,但是现实当中的影响因素比较复杂,再由于不同地区的经济条件、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都不同,种种原因,很多军人在退役之后并不想回到自己在入伍时户口的所在地进行安置,强行贯彻户口所在地安置的政策也会适得其反,那么是否可以放宽退役军人安置地的选择条件呢。事实上在2019年1月23日退役军人事务部新闻发布会上也提到了安置地这件事,移交安置司司长包丰宇就表示,出台了“四个放宽、三个加强”等一系列的措施和政策,其中的一个放宽就是指放宽安置地去向条件,但是具体如何规定与执行情况,可能还需要实验一段时间。

其次,在政策制定上,除了提供免费的就业培训,注重退役军人的工作和经济压力外,还要重视退役军人的精神和心理层面的问题,将免费进行也心理辅导工作纳入到政策中。同时,关于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方面,可引入市场机制,不将就业范围只局限在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加强政策的力度,运用一些间接方式来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如2019年2月2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就从税收方面鼓励退役军人自主创业,吸引企业招收退役军人。

再次,可以在规章制度层面规定,相关的工作人员必须要定期去看望和慰问退役军人,以便切实了解退役军人的生活状况,明白他们生活的真正所需,解决他们面临的实际问题,对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进行一个及时的反馈和纠错。

第四,注意制定政策时覆盖的全面性。在地区上要全面覆盖,坚决不能有提供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服务的盲区;在时限上也要全面覆盖,不能只对退役军人提供暂时性的管理保障服务,我们要管就必须要管到底;在服务对象上也要全面覆盖,不能只管退役军人自身,对家属也要给予相应的政策福利待遇,真正做到“一人当兵,全家光荣”,对遗属更要追加相应的福利待遇,不能让烈士们的在天之灵伤心。

最后,也要注意退役军人事务部官方网站的建设,让退役军人多了一种更加方便快捷地去接受培训、辅导以及找工作的途径,也可使他们更及时、准确的了解相关政策,推进了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工作的发展。

2.3社会文化和心理期望方面

首先,要积极传播军人的先进事迹和优秀品格,在全社会形成一种崇尚军人的良好氛围,使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充分发挥报纸、杂志、电视媒体的优势,同时也要重视网络的作用,将微博、微信等社交或新闻软件利用起来,把军营中的艰苦训练、军人的英勇奋斗和先进事迹广泛的传播到社会上,使人们能从心底开始了解军人,使得军人不再那么遥远,而就在我们身边,看得到摸得着。

其次,要在网络上严厉打击肆意侮辱、污蔑、抹黑现役及退役军人和革命英烈的行为。网络是一个比较自由的空间,人们可以在上面畅所欲言,但可能由于没有全面实行实名制等原因,经常出现造谣、语言攻击、侮辱军人形象的情况。对于这些行为,必须严厉打击,甚至可以上升到法律层面,通过网络找出造谣者、污蔑者,严惩不贷,军人的尊严不容践踏。

再次,进行退役军人的就业培训或心理辅导时,要充分发挥退役军人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成功事例,如王健林、任正非、张瑞敏等,充分发挥退役军人的主观能动性,使他们能够积极主动的参加这些培训和辅导,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形成一个良好的价值观,主动去适应社会的变化,迎接新的生活。

此外,还可以通过很多方式营造出一个尊崇军人的良好社会氛围,比如可以将当代军人或革命先烈们的先进事迹更多的写到语文、政治等教科书中,中小学可定期举行关于这方面的班会或讲座,让青少年从小就可以学习军人的优秀品质,也可设立退役军人节,来表达对退役军人的敬意等。

结论

本篇论文在机构设置、法律政策、社会文化以及心理期望四个方面分析了我国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工作所面临的的问题并提出了若干相对应的意见和建议。 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工作涉及到5700多万退役军人的福祉,关乎社会和谐稳定,也关系到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未来,仅靠一个新组建退役军人事务部孤身奋战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全社会多方的共同参与,用实际行动来表明:为国家和人民战斗过的军人,不会被忘记!

【参考文献】::

【1】 彭雲峰.基于退役军人事务部的成立浅谈我国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工作的发展[J].劳动保障世界.2018,21:33.

作者简介:王绪鑫(1995-),男,汉族,籍贯:山东省,学历:在读硕士研究生,单位:黑龙江大学,研究方向:行政管理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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