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体育田径教学中的训练强度及训练量
2019-09-10曹伟超
曹伟超
摘要:伴随素质教育逐渐深化,体育教学逐渐受到师生重视,通过体育教学不仅能够对高中生的身体素质加以培养,同时还能对其心理素质进行有效培养。本文在分析田径训练的强度与训练量的外在影响因素的基础上,对优化训练强度与训练量的具体策略加以探究,希望能够对田径训练进行相应指导。
关键词:高中体育;田径教学;训练强度;训练量
前言:如今,在高中阶段的体育教学之中,不少体育教学都为了提升高中生身体素质开展田径教学。然而,多数教师却采用以往训练模式对高中生进行锻炼,其并未对训练量和训练强度间的关系加以重视,进而对高中生的锻炼效果造成较大影响。因此,体育教师需对现有教学水平进行提高,对训练强度和训练量间的关系加以科学把握,进而促使学生素质得以提高。
一、对田径训练的强度与训练量造成影响的外在因素
如今,在高中阶段田径教学之中,多数体育教师都不重视训练量和训练强度有关问题。第一,其受到社会环境较大影响。因为国内专业的田径教学一般都是针对运动员开展的,普通高中基本上无法开展专业的田径训练。教学期间,体育教师缺少对天津运动的关注度,无法借助专业知识促使锻炼效果进行提高。除此之外,学校以及社会都未对田径训练进行深入研究以及报道,这样难以对教师教。第二,家庭认知。如今很多家长并未对田径运动进行详细了解,其过度关注学生的理论学习成绩,常常忽视学生体育锻炼。这样一来,就导致高中生身体素质较差,使学生对于田径训练存在学习偏差。第三,教师素质。如今,不少体育教师都难以平衡训练量和训练强度,这和其自身水平以及素质有关[1-2]。由于教师具有的专业水平以及素质不高,致使田径教学缺少科学性,进而对学生锻炼效果造成影响。
二、优化训练强度与训练量的具体策略
(一)完善训练体系
如今,为发挥出田径运动整体作用,教师需采用相关措施,不断提升自身教学水平,构建健全教学体系,以此来对田径教学进行指导。所以,体育教师需要对高中生具有的身体素质加以考虑,研究与高中生相适合的田径训练的体系,同时在体系之中融入训练量与训练强度间具有的协调关系。实际教学期间,体育教师需严肃对待具体训练任务,同时向高中生讲明具体训练计划,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进行执行,这样才可提升高中生对田径训练实际重视程度。而且,体育教师还需不断对自身专业知识进行丰富,不断提升课堂实际管理水平。同时,教师还需对田径教学有关资料进行查阅,制定相应的训练方案。病区内在制定方案之时,尽量避免重复内容,确保教学具有灵活性。例如,体育教师可结合学生具有的身心特征选择适当的训练方式,这样可以对训练形式进行丰富,借助耐力跑、接力跑、加速跑以及障碍跑这些形式给高中生创设不同的运动情境。
(二)平衡训练量和训练强度
进行田径教学期间,体育教师徐对训练强度和训练量间的平衡关系加以把握,需要教师对二者关系进行协调,按照高中生真实情况制定训练计划。实际教学期间,体育教师需对高中生身体素质加以关注,假设发现高中生难以承受,需要适当减少训练量。同时,体育教师还可把田径教学进行分解,着重培养高中生的专项能力。比如,进行长跑教学期间,主要对高中生意志力进行培养,可以通过短跑接力对高中生爆发力进行培养。而且,体育教师还需使用适度言责,按照学生具有的不同差异设置不同训练内容。比如,针对男生,体育教师可开展一些有针对性的内容,并且降低女生训练量和训练强度。此外,体育教师还可采用阶梯形式的训练方法,不断提升训练强度[3]。比如,体育教师可把一个学期当作一个单位,逐渐加大训练强度以及训练量,进而促使学生适应能力不断提高,并且对其身体机能进行有效锻炼。
(三)进行合理训练
体育教师若想实施田径教学,借此促使学生进行长远发展,就需要提升训练具有的合理性。训练期间,体育教师需对高中生实际身体情况加以考虑,重视训练具有的灵活性,把握训练量和训练强度间的界限。假设训练量以及训练强度较小,那么将难以取得较好效果。假设训练量以及训练强度较大,会导致高中生身体透支。因此,体育教师需在实际教学当中对训练量和训练强度的关系加以摸索进而开展科学训练,促使学生素质进行提高。
结论:综上可知,田径运动属于体育教学当中的基础内容,若想促使田径运动具有的锻炼作用得以充分发挥,体育教师需保证训练量与训练强度间的平衡。实际上,社会环境、教师素质以及家庭认知全都会对田径训练的强度与训练量造成影响。所以,体育教师需对这些因素加以重视,在教学期间尽可能的完善训练体系,进行合理训练,进而促使体育教学进行长远发展。
參考文献:
[1]吴捷.初中体育教学中田径训练强度及训练量的有效策略[J].当代体育科技,2017,7(16):41-42.
[2]刘少华.体育教学中田径训练强度与训练量的影响因素与对策[J].西部素质教育,2016,2(04):94.
[3]苏济海.浅谈专科学校体育教学中田径训练强度及其训练量[J].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4(01):292-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