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幼儿安全问题调查研究
2019-09-10朱丹君
朱丹君
摘 要:本课题通过对幼儿安全现状的问卷调查,从幼儿期孩子身心发展的阶段特点,分析出幼儿发生意外伤害的情况,通过统计得出:一方面幼儿安全始终处于片面强调成人对幼儿被动保护状态,少有对幼儿生命个体抵抗生存压力、战胜困难和冒险的主动性引导教育,另一方面幼儿教师教育观念滞后,教育成人化的倾向严重,往往忽略幼儿生命个体对安全自护知识及其能力提高的迫切需求。此外,家长教育盲区更为严重。由于大多数家长片面追求幼儿智力发展,忽视孩子生存需求,对孩子溺爱有加,造成幼儿娇气重,依赖性强,心理素质差,面对困难坚持性不够、主动求助少,多是被动依赖成人解决问题;面对危险勇敢精神少,缺乏积极主动的交往能力,造成幼儿自我保护的能力差。
关键词:幼儿;安全教育;安全问题
一、研究内容
幼儿应掌握的安全知识与技能,既包括对自然环境和主体感觉等方面变化(或异常情况)的感知与处理,也包括对社会环境中不安全因素和危险处境的认识與应对。据此,本人提出如下安全自护的内容:
(一)生活环境中的安全自护教育
1、进餐:进餐或饮水时先用手摸摸碗或杯子,以免烫嘴。
2、睡眠:不能含着东西睡觉,不把杂物带到床上玩。
3、行走:行走时手不插在衣兜里;会扶着栏杆走楼梯;学会在右侧行走,不快跑飞跑;过马路时学会在人行横道上行走,时刻关注来往通行的车辆;分辨清红、绿灯等一些关键的交通安全标志。
4、药物:学会分辨药物与一些极易和液体饮品混合的有害物品,不随意乱吃药;知道急救电话120
5、防触电:告诉幼儿不触碰电插头、插座插孔等,远离电源,不在电源附近的地方玩耍;掌握高压电的标志,注意不靠近高压电。
6、开、关门:远离门边玩耍;不将手放在抽屉、门缝中;掌握“安全门”的具体作用。
(二)意外事故中的安全自护教育
1、防火、防烫伤:远离火源玩耍;不随意玩弄火柴、打火机以及蜡烛等易燃物品;掌握衣服着火时快速浇水并迅速将衣服脱掉;烫伤之后用冷水快速冲洗或者浸泡伤处;掌握119火警电话,会分辨防火标志。
2、防雷电:明确知道打雷下雨天气中,应当远离大树与较高的建筑物,不得在下面避雨;在雷雨天气里不看电视。
3、防拐骗:时刻谨记自己及父母的姓名、电话号码以及家庭住址等必要信息,确定父母的工作单位及地址;不要陌生人的食物、玩具,不和陌生人交流,不跟随陌生人走;遭遇危险时,知道电话报警呼救;掌握110报警电话。
4、防异物:不把硬币、别针、玻璃球、黄豆以及钮扣等小东西放进耳鼻口中;不把气球的破碎部分放进口中进行倒吸气玩。
二﹑调查结果
调查采用统一编制的问卷,家长问卷由家长如实填写。幼儿问卷则由课题研究人员(教师、家长)通过观察幼儿在日常生活中的行为表现填写。
观察幼儿在安全自护意识及行为方面的表现。
分析:调查前幼儿意外事故中的安全自护能力明显落后于生活环境中的安全自护能力。这是因为日常生活与幼儿接触的较多,父母、教师在这方面也比较重视。实验后,幼儿在意外事故中的安全自护能力大幅度提高,其中防雷电与防拐卖从实验前15%上升为93%于81.5%,并且大多数幼儿能自觉遵守公共规则。幼儿在交通安全方面、生活独立意识和能力明显提高,增强了防自然灾害的能力,只有很少数的幼儿不认识常用的标示和常用求救电话号码。大部分幼儿知道120是医院急救电话、119是火警电话、110是匪警电话,认识有毒、有电,安全通道及红绿灯标示。
家长对实验课题的评价。
分析:本次的调查工作得到了100%家长的认同和积极支持。家长普遍认为孩子经过一年的教育,在安全意识、自理自护方面有显著的提高,总体满意程度高达92%。
三﹑分析与讨论
﹙一﹚幼儿园中的安全教育要与家庭教育密切配合
安全教育所施行的不仅仅是安全知识、规则的传授,而且是相应能力及相应行为习惯的训练培养的教育过程。幼儿安全教育的内容与家庭生活息息相关,如果仅靠幼儿园教育而没有家庭教育的积极合作,幼儿安全教育的效果会受到影响,因此必须得到家长的积极配合。事实上通过问卷调查发现100%家长支持幼儿园对幼儿进行安全自护教育,问题是他们自身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在家庭生活中不懂得时时给孩子营造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悲剧屡屡发生,要从实质上真正得到家长的支持,托幼机构应对家长进行分批分期的安全知识培训,通过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丰富家长的安全知识.才能使他们有效地与幼儿园合作,把孩子的安全问题落到实处。
﹙二﹚幼儿的安全不能消极对待
从幼儿生理来看,幼儿处于身心初始发展的阶段,神经系统和小脑发育尚未成熟,尤其是听觉、视觉及运动感觉综合协调能力差,在进行户外活动时,普遍存在不能正确判断视觉深度或者力不从心的问题。同时,从幼儿心理来看,好奇和好模仿是其突出的行为特征,幼儿对周围事物喜欢探究,又缺乏基本的生活常识,受到认知发展水平的限制,心理活动及行为无意性大、自制力差,常常不能正确预见自己的行为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致使在幼儿期烫伤、车祸、骨折、摔破、走失、溺水等意外事故发生率很高,
幼儿的安全是第一位的,但是决不能以安全问题为借口取消孩子的正常活动、降低基本的教育要求标准,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幼儿的安全问题,还剥夺了幼儿通过实践探索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的机会。因此幼儿园不应为了安全面“因噎废食”,应辨证地处理好安全与活动的关系,让幼儿在安全的天空下茁壮成长。
﹙三﹚帮助幼儿养成优秀的行为习惯,防止伤害事故的产生
生理学家表示:“习惯一项是自动化的条件反射。”幼儿阶段的神经细胞的反应时间较短,非常容易产生条件反射,换言之就是容易培养习惯,教师应当紧紧抓住这个教育机会,帮助幼儿培养优秀的行为习惯,防止伤害事故的产生。生活中常遇到的问题,在实践中成人应反复提醒和帮助,避免只讲大道理多进行正确行为的强化练习,持之以恒,使幼儿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从而起到自我保护的作用。
四、幼儿意外伤害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
造成幼儿意外伤害事故发生的原因很复杂,既有客观方面的,也有主观方面的,通过调查研究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经济发展的两面性
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卫生保健领域有了很大的进步,新的检查手段、新的治疗方法、新药、新疫苗的使用以及完善的预防措施的实施,肺炎、腹泻、破伤风、肺结核等过去对幼儿生命威胁很大的疾病,现已被消灭或得到有效控制。从幼儿总死亡率的逐年下降,死亡原因排序的变化,可以看到社会发展进步有利于幼儿成长。但同时我们也发现,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家用电器的普及,城市建筑的高层化,交通工具特别是汽车的大量增加,又成为威胁幼儿生命安全的新因素。有关部门对意外事故进行调查的结果表明,在造成幼儿意外事故的原因中车祸的发生呈逐年上升趋势。我国这一状况与发达国家的情况极为相似,这说明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具有两面性:在人们生活水平、幼儿保健条件不断改善的同时,各种危险因素也随之增多,幼儿发生意外事故的可能性增大。
(二)监护人防范思想薄弱,缺少必需的安全知识
调查研究结果显示,大部分家长安全思想薄弱(相較来说,教师比较好),基本没想到孩子会产生意外事故。幼儿形成意外伤害大部分原因就是家长、教师与其相关监护人缺少预防幼儿意外伤害的思想与相关专业知识。比如,北京一个5岁半的幼儿从被家长接回家之后,就一直哭闹,家长为了哄孩子,就把一颗日本豆塞进孩子口中,结果导致日本豆误进气管,孩子抢救无效,因因窒息而死亡。又例如,1998年6月的一天,江苏某个幼儿园大班的孩子在等着吃饭,保育人员把刚做好的饭菜拿到教室后,随意的热汤桶放置在教室门口,桶上未盖盖子,老师在给孩子们分饭菜时,桶旁的某个孩子被另一个小朋友推了一下,就掉进滚热的热汤中,导致深度烫伤。诸如此类的悲剧数不胜数,如此表明家长和教师的安全思想薄弱,缺少基础的安全知识。
(三)幼儿安全知识具有空缺区,缺少一定的防范能力
幼儿意外事故的发生率情况离不开幼儿园与家庭的教育形式。在应试教育环境中,大人只关注孩子的“知识”教育,他们表示,只要孩子学习好,其余知识的学习情况不重要,调查研究结果显示,在3~6岁幼儿里,大约半数的孩子具有相应的安全思想,约十分之一的幼儿极度缺乏安全思想,不知道如何躲避生活中容易产生的危险问题。例如,南方某市一名6岁男童在家属院玩耍,院内有一套配电设施,这名幼儿本注意看配电设施周围铁栅门上的高压标志,沿扶梯爬上操作平台被电流击伤,造成高位截瘫。此案例说明,由于成人的教育理念存在问题,忽视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幼儿没有相应的安全知识,从而造成了严重的伤害。通过调查还发现,家长、教师对幼儿安全方面的状况缺乏了解,往往过高估计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成人自认为孩子懂得自我保护,而轻视对幼儿安全方面的教育。
(四)幼儿处于生长发育的环节中,身体各项机能水平较低
在幼儿发生的意外事故里,摔伤头、磕破皮、打掉牙、骨折、溺水以及车祸等从某种角度来说是因为幼儿体质较差,体能发育不健全,运动机能整体情况较差导致的。瑞典与日本的相关研究表示:幼儿遭遇迎面驶来的车辆通常不知道如何闪躲,过马路时只知道关注一个方向的车辆而忽略另一个方向,不能准确判断汽车的车速情况,错误的以为噪音小的汽车无危险等。由此不难发现幼儿属于一类容易发生问题的群体。
五、减少幼儿意外伤害事故发生的相应措施
(一)监护人应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
加强安全方面的知识学习,为幼儿创设安全、良好的生活环境调查发现,幼儿意外伤害多发生于家长、教师和其他监护人麻痹大意的情况下,因此幼儿的监护人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加强有关知识的学习,重视对幼儿的保护,时刻把幼儿的安危放在心上。幼儿园教师及游乐场等公共场所的工作人员都必须有安全意识,把幼儿的安全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上,幼儿园应制定和执行健全的安全值班制度,凡是幼儿在园期间都要安排教师值班,要做到时时处处都有人想着、看着孩子,对孩子做到“放手不放眼,放眼不放心”。游乐场要针对幼儿容易发生的安全问题,配备必要的保护设施,不能只为营利而不顾孩子安危,要适当限制幼儿活动的范围,只有这样,才会降低不良事件发生的机率。
(二)结合幼儿的生活进行安全教育
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幼儿处于身心逐步发展的阶段,缺少生活经验和各种社会方面、自然方面的常识,自理能力较差,虽然教师和家长在竭尽全力小心翼翼地呵护他们,以尽量减少事故的发生,但我们应知道成人对孩子的保护毕竟是有限的,因此在关注孩子、保护孩子的同时,也应教给幼儿必要的安全知识,提高其自我保护能力。只有把安全的金钥匙交给孩子才是比较可靠的。所以,幼儿园应通过健康教育活动,有意识、有计划、有目的地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抓住一日活动的各个有效环节随机强化。家长应与幼儿园配合,利用家庭教育的特点,及时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工作。
(三)培养、训练幼儿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降低伤害事故的产生,养成优秀的行为习惯可以使幼儿减少伤害。比如,幼儿在吃饭喝水前养成摸摸、吹吹的习惯,从冰箱中拿出食物时闻闻的习惯,可以有效预防烫嘴、误食食物;走路与跑步都在右侧,可以明显降低和同伴碰撞或者被汽车碰撞的情况,系牢鞋带可以防止摔伤跌倒,吃鱼过程中将鱼翅调经可以防止被鱼刺扎到嗓子,吃饭过程中拨打闹茜茜,防止异物进入气管,诸如此类都是日常常见问题。家庭与幼儿园互相合作,长期坚持,促进幼儿培养优秀的生活习惯,进而发挥保护自身的作用。
(四)增强幼儿的体能训练,提升其自我保护能力
在现实生活中不难发现平时不爱运动的孩子更容易受伤,那些活泼运动的孩子行动更加灵活,反应更加敏捷,相对而言不容易磕碰受伤。现阶段我国特别是城市大部分幼儿都属于独生子女监管,他们在身高体重方面和过去相比有明显进步,但是他们的内衣照的功能却明显比身体的发育情况落后,这主要是因为缺少锻炼导致的,因为身体肌肉长时间缺少适当的活动。肌肉组织中存储氧量减少,肌肉弹性张力降低,所以幼儿的动作灵活能力与平衡能力都无法达到自我保护的水平。因此,幼儿家庭与幼儿园应当给幼儿提供充足的时间与空间,科学地组织适当的户外活动,提升幼儿的身体发育能力,防止意外事故的产生。
结论
本次调查研究是有效的。即通过教师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教育指导活动,提高有愕然全自护教育质量,强化了幼儿安全自护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为幼儿适应社会,接受挑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通过调查研究,使我探索出一条幼儿安全自护教育的新路子。得到了专业成长。提升了理论水平,为将来进行教科研积累了丰富宝贵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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