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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部委动态

2019-09-10

小城镇建设 2019年8期
关键词:天然林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全文如下。

天然林是森林资源的主体和精华,是自然界中群落最稳定、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陆地生态系统。全面保护天然林,对于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1998年,党中央、国务院在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及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启动实施了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标志着我国林业从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转变。20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不断加大天然林保护力度,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实现了全面保护天然林的历史性转折,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同时,我国天然林数量少、质量差、生态系统脆弱,保护制度不健全、管护水平低等问题仍然存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的重大决策部署,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修复天然林,现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建立全面保护、系统恢复、用途管控、权责明确的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体系,维护天然林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完整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良好生态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全面保护,突出重点。采取严格科学的保护措施,把所有天然林都保护起来。根据生态区位重要性、物种珍稀性等多种因素,确定天然林保护重点区域。实行天然林保护与公益林管理并轨,加快构建以天然林为主体的健康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

——坚持尊重自然,科学修复。遵循天然林演替规律,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促进为辅,保育并举,改善天然林分结构,注重培育乡土树种,提高森林质量,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治理,全面提升生态服务功能。

——坚持生态为民,保障民生。积极推进国有林区转型发展,保障护林员待遇,保障林权权利人和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确保广大林区职工与林农和全国人民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地方各级政府承担天然林保护修复主体责任,引导和鼓励社会主体积极参与,林权权利人和经营主体依法尽责,形成全社会共抓天然林保护的新格局。

(三)目标任务。加快完善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体系,确保天然林面积逐步增加、质量持续提高、功能稳步提升。

到2020年,1.3亿公顷天然乔木林和0.68亿公顷天然灌木林地、未成林封育地、疏林地得到有效管护,基本建立天然林保护修复法律制度体系、政策保障体系、技术标准体系和监督评价体系。

到2035年,天然林面积保有量稳定在2亿公顷左右,质量实现根本好转,天然林生态系统得到有效恢复、生物多样性得到科学保护、生态承载力显著提高,为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提供有力支撑。

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以天然林为主体的健康稳定、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的森林生态系统,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生态产品、优美生态环境和丰富林产品的需求,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打下坚实生态基础。

二、完善天然林管护制度

(四)确定天然林保护重点区域。对全国所有天然林实行保护,禁止毁林开垦、将天然林改造为人工林,以及其他破坏天然林及其生态环境的行为。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及生态区位重要性、自然恢复能力、生态脆弱性、物种珍稀性等指标,确定天然林保护重点区域,分区施策,分别采取封禁管理,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促进为辅或其他复合生态修复措施。

(五)全面落实天然林保护责任。省级政府负责落实国家天然林保护修复政策,将天然林保护和修复目标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按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省”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建立地方政府天然林保护行政首长负责制和目标责任考核制,通过制定天然林保护规划、实施方案,逐级分解落实天然林保护责任和修复任务。天然林保护修复实行管护责任协议书制度。森林经营单位和其他林权权利人、经营主体按协议具体落实其经营管护区域内的天然林保护修复任务。

(六)加强天然林管护能力建设。完善天然林管护体系,加强天然林管护站点等建设,提高管护效率和应急处理能力。充分运用高新技术,构建全方位、多角度、高效运转、天地一体的天然林管护网络,实现天然林保护相关信息获取全面、共享充分、更新及时。健全天然林防火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天然林有害生物监测、预报、防治工作。结合精准扶贫扩大天然林护林员队伍,建立天然林管护人员培训制度。加强天然林区居民和社区共同参与天然林管护机制建设。

三、建立天然林用途管制制度

(七)建立天然林休养生息制度。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对纳入保护重点区域的天然林,除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等维护天然林生態系统健康的必要措施外,禁止其他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开展天然林抚育作业的,必须编制作业设计,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实施。依托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培育大径材和珍贵树种,维护国家木材安全。

(八)严管天然林地占用。严格控制天然林地转为其他用途,除国防建设、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特殊需要外,禁止占用保护重点区域的天然林地。在不破坏地表植被、不影响生物多样性保护前提下,可在天然林地适度发展生态旅游、休闲康养、特色种植养殖等产业。

四、健全天然林修复制度

(九)建立退化天然林修复制度。根据天然林演替规律和发育阶段,科学实施修复措施,遏制天然林分继续退化。编制天然林修复作业设计,开展修复质量评价,规范天然林保护修复档案管理。对于稀疏退化的天然林,开展人工促进、天然更新等措施,加快森林正向演替,逐步使天然次生林、退化次生林等生态系统恢复到一定的功能水平,最终达到自我持续状态。强化天然中幼林抚育,调整林木竞争关系,促进形成地带性顶级群落。加强生态廊道建设。鼓励在废弃矿山、荒山荒地上逐步恢复天然植被。

(十)强化天然林修复科技支撑。组织开展天然林生长演替规律、退化天然林生态功能恢复、不同类型天然林保育和适应性经营、抚育性采伐等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科研攻关,加强对更替、择伐、渐进、封育尤其是促进复壮等天然林修复方式的研究和示范。加快天然林保护修复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开展技术集成与推广,加快天然林保护修复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大力开展天然林保护修复国际合作交流,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理念和技术。

(十一)完善天然林保护修复效益监测评估制度。制定天然林保护修复效益监测评估技术规程,逐步完善骨干监测站建设,指导基础监测站提升监测能力。定期发布全国和地方天然林保护修复效益监测评估报告。建立全国天然林数据库。

五、落实天然林保护修复监管制度

(十二)完善天然林保护修复监管体制。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修复成效考核监督,加大天然林保护年度核查力度,实行绩效管理。将天然林保护修复成效列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事项,作为地方党委和政府及领导干部综合评价的重要参考。强化舆论监督,发动群众防控天然林灾害事件,设立险情举报专线和公众号,制定奖励措施。对破坏天然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可以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十三)建立天然林保护修复责任追究制。强化天然林保护修复责任追究,建立天然林资源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落实天然林保护政策和部署不力、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天然林保护修复不担当、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破坏天然林资源事件处置不力、整改执行不到位,造成重大影响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

六、完善支持政策

(十四)加强天然林保护修复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安排国有林区林场管护用房、供电、饮水、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国有林区林场道路建设。加强森林管护、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等方面现代化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加大对天然林保护公益林建设和后备资源培育的支持力度。

(十五)完善天然林保护修复财政支持等政策。统一天然林管护与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政策。对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天然商品林,中央财政继续安排停伐管护补助。逐步加大对天然林抚育的财政支持力度。完善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社会保险、政策性社会性支出、停伐及相关改革奖励等补助政策。优化调整支出结构,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推进重点国有林区改革,加快剥离办社会职能,落实重点国有林区金融机构债务处理政策。调整完善森林保险制度。

(十六)探索天然林保护修复多元化投入机制。探索通过森林认证、碳汇交易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天然林保护修复资金。鼓励社会公益组织参与天然林保护修复。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捐赠、资助、认养、志愿服务等方式,从事天然林保护公益事业。鼓励地方探索重要生态区位天然商品林赎买制度。

七、强化实施保障

(十七)切实加强党对天然林保护修复工作的领导。天然林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中一项具有根本性、全局性、关键性的重大任务,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把天然林保护摆到突出位置,强化总体设计和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天然林保护修复机构队伍建设,保障天然林保护修复和管理经费。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牵头协调组织各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天然林保护修复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

(十八)完善天然林保护法律制度。健全天然林保护修复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天然林保护条例。各地应当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天然林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已经出台天然林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要根据本方案精神,做好修订工作,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天然林资源。

(十九)编制天然林保护修复规划。继续实施好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全面总结评估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实施方案执行情况。研究编制全国天然林保护修复中长期规划,提出天然林保护阶段性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天然林保护政策和措施。各省级政府组织编制天然林保护修复规划,市、縣级政府组织编制天然林保护修复实施方案,明确本行政区域天然林保护范围、目标和举措。经批准的天然林保护修复规划、实施方案不得擅自变更。编制或者修订天然林保护修复规划、实施方案应当公示,必要时应当举行听证。

(二十)提高全社会天然林保护意识。天然林保护是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共同受益的事业,是一项长期任务,要一代代抓下去。鼓励和引导群众通过订立乡规民约、开展公益活动等方式,培育爱林护林的生态道德和行为准则。加强天然林保护科普宣传教育,充分利用互联网等各种媒体,提高公众对天然林生态、社会、文化、经济价值的认识,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天然林的良好氛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天然林保护管理事业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来源:新华社)

自然资源部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和现状评估工作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印发之后,自然资源部开始了紧锣密鼓的落实行动。近期印发的《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7月18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和现状评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和市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工作。

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如何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该如何完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工作又将如何开展?《通知》对这些问题给予了回答。

一、三步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自然资源部明确,要构建覆盖全国、动态更新、权威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为此,《通知》明确了三个步骤。

第一步,统一形成“一张底图”。各地应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整合规划编制所需的空间关联现状数据和信息,形成坐标一致、边界吻合、上下贯通的一张底图,用于支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第二步,建设完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省、市、县各级应抓紧建设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并与国家级平台对接,实现纵向联通,同时推进与其他相关部门信息平台的横向联通和数据共享。基于平台,建设从国家到市县级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监测评估预警。

第三步,叠加各级各类规划成果,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推进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和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中,应及时将批准的规划成果向本级平台入库,作为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和审批的基础和依据。经核对和审批的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成果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整合叠加后,形成以一张底图为基础,可层层叠加打开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为统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实施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强化规划实施监督提供支撑。

二、以节约实用为原则建设基础信息平台

2017年,按照原国土资源部与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发文要求,各地已着手开展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近年来,很多地方也基于规划实施管理和监督建设了信息平台。如何将原有的信息平台与新的要求对接?《通知》明确,各地应本着节约和从实际需求出发的原则,充分利用已有信息平台,继续推进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经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认定不具备建设条件的市县,自然资源部可提供基础版应用软件,实现“一张图”建设、数据汇交等基本功能。

省级以下平台建设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筹。可采取省内统一建设模式,建立省市县共用的统一平台,也可以采用独立建设模式,省市县分别建立本级平台,或采用统分结合的建设模式,省市县部分统一建立、部分独立建立本级平台。

三、对市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进行定期体检

做好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是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有效实施监督的重要前提。《通知》指出,市县应以《通知》提出的28个核心指标为重点,结合推荐指标,建立符合当地实际,反映当地特点的指标体系。以指标体系为核心,通过基础调查、专题研究、实地踏勘、社会调查等方法,切实摸清现状,在底线管控、空间结构和效率、品质宜居等方面,对市县进行定期体检,找准问题,提出对策。

首先,要坚持目标导向。评估工作要体现坚守生态安全、水安全、粮食安全等底线要求,反映市县在应对气候变化、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对全球生态文明的贡献;要科学评估规划实施现状与规划约束性目标的关系,做到全面监测、重点评估和特殊预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要客观反映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结构、效率和宜居水平,为实施自然资源管理和用途管制政策,以及规划动态调整与完善提供参考。

其次,要坚持问题导向。评估工作要着力发现规划实施中存在的空间维度“重量轻质”、时间维度“重静轻动”、政策维度“重地轻人”等突出矛盾和问题,以人为本,从规模、结构、质量、效率、时序等多角度充分挖掘存量空间和流量空间价值,提出针对性解决措施,促进规划更好编制实施。

最后,要坚持操作导向。评估工作要统筹兼顾,构建科学有效、便于操作、符合当地实际的评估指标体系。采用客观真实的数据及可靠的分析方法,确保评估过程科学严谨,评估结论真实可信。同时,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要求,在充分利用现状基础数据、规划成果数据等基础上,鼓励采用社会大数据,提高空间治理问题的动态精准识别能力,着力构建可感知、能学习、善治理、自适应的智慧规划监测评估预警体系。(来源:自然资源部网站)

自然资源部废止8部修改15部规章

7月24日,自然资源部部长陆昊签署第5号部令,发布《自然资源部关于第一批废止和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在对现行有效的52部部门规章逐一梳理的基础上,废止8部规章,集中修改15部规章,废止和修改的数量占自然资源部规章总数的近一半,涉及300多个条款。这是自然资源部组建后开展的首次部门规章全面清理,是自然资源部深化机构改革、推进机构职能轉变、落实“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7月30日,自然资源部就此召开新闻发布会。

在新闻发布会上,自然资源部法规司司长魏莉华介绍,这次规章清理,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精神,推动自然资源管理职能重构实现“化学反应”的需要。这次清理中,一是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约优先、保护优先”的要求,将“增存挂钩”、全域国土综合整治等写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明确分解下达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与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数量相挂钩,对批而未供、闲置土地数量较多和处置不力的地区,减少其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安排。二是落实党中央“多规合一”、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要求,废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三是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废止《在京中央国家机关用地土地登记办法》。四是废止主要内容不符合改革需要和管理实践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办法》《测绘地理信息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

据介绍,这次规章清理,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部署,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需要。一是修改《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的9个条款,落实取消“国家级土地调查单位名录审核”的审批要求。二是修改《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的4个条款,落实将“收藏单位之间转让、交换、赠与其收藏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审批”改为备案。三是修改《海洋观测站点管理办法》的6个条款,落实将“设立、迁移海洋观测站(点)审批”改为备案。四是修改《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的6个条款,落实外商投资准入措施负面清单,取消中外合资、合作测绘企业“中方控股”条件。五是修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各4个条款,落实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证明事项清理要求。六是修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的有关条款,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的合并编制,切实为矿山企业减负。

部门规章是国务院部门的最高立法权限,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决策部署、科学规范部门管理行為的重要载体。据悉,下一步,自然资源部将结合《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的修法进程,同步研究对《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划拨用地目录》《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等24部规章进行全面修订。同时,将持续深入贯彻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改革的要求,从制度建设上谋划布局,对部门规章进行整合重构,建立规章清理长效机制,与部职能调整优化结合起来,推动自然资源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发展。(来源:自然资源部网站)

自然资源部发布2019版基础测绘成果

近日,自然资源部发布2019版基础测绘成果公告,2019版国家1:5万、1:25万、1:100万地形要素数据(DLG)已经过验收,自7月18日起向社会提供。

公告显示,2019版地形要素数据(DLG)包括三种:一是1:5万地形要素数据(DLG)(2019版),其采用基准为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覆盖全国范围,图幅数为24185幅,现势性达到2018年。二是1:25万地形要素数据(DLG)(2019版),其采用基准为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覆盖全国范围,图幅数为816幅,现势性达到2017年。三是1:100万地形要素数据(DLG)(2019版),其采用基准为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覆盖全国范围,图幅数为77幅,现势性达到2017年。

公告表示,2019版地形要素数据(DLG)的提供和使用按照基础测绘成果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用于政府决策、国防建设和公共服务的,无偿提供。

据悉,基础测绘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公益性工作,其成果是政府管理和制定决策的重要依据。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自然环境的变化,基础地理信息的内容需要不断更新。自2012年开始,1:5万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实行每年更新;自2015年开始,1:25万与1:100万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基于1:5万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进行联动更新。(来源:自然资源部网站)

我国全面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

7月11日,自然资源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 、水利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无居民海岛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所有自然生态空间统一进行确权登记。这标志着我国开始全面实行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迈入法治化轨道。同步印发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明确,从2019年起,利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国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在此基础上,通过补充完善的方式逐步实现全国全覆盖。

《办法》共分总则、自然资源登记簿、自然资源登记单元、自然资源登记一般程序、自然资源登记信息管理与应用、附则等六章34条。

《办法》明确,国家实行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无居民海岛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所有自然生态空间统一进行确权登记,清晰界定全部国土空间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所有权主体,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划清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划清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划清不同类型自然资源之间的边界。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分级和属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登记管辖。

《办法》规定,自然资源登记簿应当记载自然资源的坐落、空间范围、面积、类型及数量、质量等自然状况;自然资源所有权主体、所有权代表行使主体、所有权代理行使主体、行使方式及权利内容等权属状况等,并关联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用途、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等管制要求及其他特殊保护规定等信息。全民所有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行使主体登记为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所有权行使方式分为直接行使和代理行使。中央委托相关部门、地方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权的,所有权代理行使主体登记为相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

《办法》明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以自然资源登记单元为基本单位。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应当在自然资源所有权范围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不同自然资源种类和在生态、经济、国防等方面的重要程度以及相对完整的生态功能、集中连片等因素划定。国家批准的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按照管理或保护范围优先作为独立登记单元划定。水流以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提防、水域岸线划定登记单元。湿地按照自然资源边界划定登记单元。森林、草原、荒地登记单元应当以土地所有权为基础,按照国家土地所有权权属界线封闭的空间划分登记单元。海域依据沿海县市行政管辖界线,自海岸线起至领海外部界线划定登记单元。无居民海岛按照“一岛一登”的原则,单独划定自然资源登记单元。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固体矿产以矿区,油气以油气田划分登记单元。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具有唯一编码,编码规则由国家统一制定。

《办法》规定,自然资源登记类型包括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更正登记。首次登记程序为通告、权籍调查、审核、公告、登簿,由登记机构依职权启动。登记机构要充分利用集体土地所有确权登记发证、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等不动产登记成果,开展自然资源权籍调查,采取叠加的方式,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边界及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要充分利用全国国土调查、自然资源专项调查成果等自然资源调查成果,获取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内各类自然资源的坐落、空间范围、面积、类型、数量和质量等信息,划清自然资源类型边界。

《办法》规定,在国家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上,开发全国统一的自然资源登记信息系统,实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信息的统一管理。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信息纳入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信息与不动产登记信息有效衔接和融合。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信息与水利、林草、生态环境、财税等相关部门管理信息互通共享,服务自然资源资产的有效监管和保护。

自然资源部登记局负责人表示,建立和实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關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法治化,将推动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有利于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来源:自然资源部网站)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发布

近日,自然资源部制定并发布《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全面梳理公开事项、明确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完善公开方式,充分发挥基层在实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的主体作用,提升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和服务水平,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该标准指引自2019年8月1日起施行。 标准指引适用于实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政务公开工作。该标准指引按照征地管理和报批流程划分公开事项,包括征地管理政策、征地前期准备、征地审查报批、征地组织实施4个一级公开事项。在一级公开事项下细分拟征收土地告知、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拟征地听证、征地报批材料、征地批准文件、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补偿登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听证、征地补偿费用支付10个二级公开事项。每一事项明确了公开内容、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公开方式等标准规范。

标准指引明确,各地拟制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有关公文时,应当明确公文公开方式(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对于不公开的,应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征收前期准备、征地审查报批、征地组织实施等一级公开事项和10个二级公开事项政府信息生成后,应通过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村公示栏等渠道,及时主动公开。属于依申请公开的,明确公开有关规定要求。

信息公开平台应当具备信息检索、查阅、下载等功能。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负责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有关部门应将网络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工作列入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网络政务舆情“收集、认领、研判、处置回应”处理流程,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创新公众参与形式,扩大政民互动交流。同时,要及时将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信息录入到政府网站,并共享到省级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做好省级征地信息公开平台与全国征地信息共享平台的衔接,保持信息完整性、一致性。持续推进省级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实现征地信息全覆盖,保证被征地农民能够高效便捷获取征地信息,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来源:自然资源部网站)

自然资源部免费向公众提供标准地图服务

近日,某电视剧中存在的“问题地图”引发广泛关注。根据自然资源部对电视剧相关内容的初步核查结果显示,该剧一方面存在登载使用的地图未履行地图审核程序的问题,另一方面,其登载使用的地图存在错误表示我国藏南地区和阿克赛钦地区国界线、我国台湾岛和海南岛底色与大陆不一致、漏绘我国南海诸岛和南海断续线、克什米尔地区表示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等问题。就此,自然资源部已责成属地管理部门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依法处理。

应如何规范使用地图?从哪里获取标准地图服务?公众应如何切实提高国家版图意识?在一年一度的国家版图意识宣传周来临之际,就相关问题,记者采访了自然资源部地理信息管理司地图管理处有关同志。

一、规范使用地图应做到“谁公开?谁送审”

“规范、正确地使用地图,应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地图管理条例》《地图审核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地图管理处有关同志表示,按照“谁公开,谁送审”的原则,该电视剧的出品方负有送审地图的责任。

根据《地图管理条例》,全国地图、主要表现地为两个以上省(区、市)行政区域的地图、港澳台地区地图、世界地图及主要表现地为国外的地图、历史地图需经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审核,景区图、街区图、地铁线路图等内容简单的地图除外。

“目前,自然资源部免费向公众提供地图审核服务。需审核的地图可送至自然资源部政务大厅,由政务大厅提交至部地图技术审查中心进行审查,便可在20个工作日内收到审查结果。”有关同志介绍道。

据悉,随着多部门对“问题地图”监管、打击力度的持续增强及公民国家版图意识的逐步提升,自然资源部年审图数量大幅增加。去年,自然资源部地图审核量为8546件,图幅数达50万幅以上。

作为政务服务的一部分,自然资源部已免费向公众提供标准地图的在线服务。公众只需登录自然资源部官网,在“数据服务”一栏的“测绘”栏目下找到“标准地图服务”,即可以获取依据中国和世界各国国界线画法标准制作而成的标准地图。目前已发布的标准地图包括中国地图、世界地图、京津冀都市圈区域图等共141张标准地图,公众均可免费下载使用。

此外,自然资源部的标准地图在线服务,还可以为有不同需要的使用者提供自助制图服务。使用者可以通过简单的操作,制作统计地图,或可以选取地图要素,编辑要素的颜色、增加点、线、面标记与文字,即可以制作出个性化地图,并输出地图图片。

据悉,今年下半年,标准地图在线服务系统还将发布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地图、英文版中国地图、粤港澳大湾区地图等在内的各种标准地图,并进一步展开调研,根据公众需求,制作更多标准地图。

二、严格地图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地图的使用,自然资源部与多部门携手,通过完善地图管理政策制度、强化地图监管等工作,严格地图管理工作。”有关同志表示。

记者了解到,今年上半年,自然资源部与民政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的通知》,完善地图管理政策制度,并在做好地图监管工作方面持续发力。上半年,自然资源部完成了对29家“世界500强”企业官方网站“问题地图”的核查整改工作;完成了国务院组成部门、省级人民政府主办的大型会议和展览徽标使用地图情况的核查及“问题地图”标识整改工作,并对涉及粤港澳大湾区相关新闻、“一带一路”有关互联网网站书刊、亚洲文明大会相关网站存在的“问题地图”进行了核查整改。

“在2017年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的基础上,我们还指导各地落实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有关承印、进出口经营单位地图管理工作的通知》,在深圳、山东等地依法查处一批‘问题地图’案件,销毁了29万件‘问题地图’产品。”有关同志表示。

此外,在日常监管上,自然资源部地图技术审查中心的互联网地图监管系统已实现了国家级节点与省级节点的联动,切实发挥对互联网中提供地理信息服务的网站、涉及地图的网络图片进行监管与捕捉的作用。目前,2019互联网地图监管系统在国、省两级已部署完成,并将通过不断地技术升级,提高日常监管的力度与效率。

三、国家版图意识亟需加强

“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加之许多个人、单位尚未形成规范使用地图的意识与习惯,导致互联网中“问题地图”不断出现。因此,我们希望通过每年度开展的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公民国家版图意识,维护国家版图尊严,引导公众正确使用地图。”有关同志表示。

加强对国家版图意识的宣传教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的明确规定,也是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今年测绘法宣传日暨国家版图意识宣传周活动的主题为“规范使用地图 一点都不能错”,时间定为8月底。

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周相关活动,通过举办全国国家版图知识竞赛、少儿手绘地图大赛和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媒体等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将大力普及国家版图知识,促进公民版图意识逐步提升,更好地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来源:自然资源部网站)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批准开展2019年农业产业强镇建设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壮大乡村产业,2019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开展农业产业强镇建设。按照建设内容、建设条件及申报程序的要求,经镇(乡)自愿申报、省级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共同遴选、农业农村部和财政部审核,批准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等298个镇(乡)开展农业产业强镇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把握建设要求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19〕23号)要求,选准主导产业,培育产业融合主体,丰富业态类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加快建設集标准原料基地、集约加工转化、紧密利益联结于一体的产业集群,打造主业强、百业兴、宜居宜业的产业强镇,把就业岗位留在农村,增值收益留给农民。

二、细化实施方案

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将把各地上报的农业产业强镇申报材料专家审核意见反馈各省(区、市)。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将意见反馈相关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督促相关镇(乡)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明晰主导产业、培育经营主体、强化基地建设,推进多主体参与、多要素聚集、多业态打造,建设主导产业突出、联农带农紧密的产业强镇。请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认真制定本省工作方案。

三、精心组织实施

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加强对产业强镇的指导,有力有序推进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加强相关项目资金统筹,形成合力,创新投融资模式,引导金融、社会资本投资。承担建设任务的县(市、区)要成立由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指导小组,加强统筹,强化指导,推进落实。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主动扛起责任,加强对承担建设任务的镇(乡)技术指导和工作督导,确保责任到位、资金到位、措施到位,力争一个自然年度内完成建设任务。

四、强化资金监管

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农业产业强镇建设过程的调度,健全考核机制,推动项目建设。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及时下拨补助资金,加强对资金运行的监管。严禁将建设补助资金用于兴建楼堂馆所或变相搞房地产开发,确保建设方向不偏、资金使用规范。此外,今年审查未通过的镇(乡),明年中央财政在下拨资金时予以抵扣。(来源:根据农业农村部网站资料编辑整理)

中央农办 农业农村部 卫生健康委等7部门关于切实提高农村改厕工作质量的通知

近年来,各地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关于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行动的指导意见》,积极推进农村改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近期从媒体曝光和基层农民反映的情况来看,一些地方农村户用厕所建设改造还存在宣传发动不到位、推动方式简单化、技术模式选择不科学、产品质量和施工质量不过关、管护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农村公共厕所仍存在运行管护不够到位、粪污处理不够重视等情况,影响了农村厕所革命的质量和效果。各地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从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农村厕所革命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小厕所、大民生”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农村改厕工作的组织实施,切实提高改厕质量。对已经完成改造的农村厕所开展排查,对老百姓不愿用、没法用、用不上等问题进行整改,确保每一户改厕都质量优良、使用有效、群众满意。特别是东部地区及中西部城市近郊区,列入今明两年优先重点推进农村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任务的县(市、区),更要切实加强领导,注重质量,好事办好,确保优质高效如期完成改厕任务。重点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严把领导挂帅关。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尤其是县乡村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不仅要亲自挂帅,还要亲自出征、靠前指挥。县乡党委书记要认真组织制定和审议改厕工作方案,研究部署农村改厕的教育发动、试点示范、资金投入、资源调配等,建立健全工作推动责任机制。

二、严把分类指导关。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认真对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明确的不同地区农村改厕目标任务,根据实际确定本地区农村改厕的优先序,明确哪些地区先改、哪些地区后改、哪些地区可以缓改,集中力量、精准推进。基础条件具备的一类县(市、区)要加快推动开展,为全国农村如期完成三年行动目标作出积极贡献。农民群众意愿不强、技术模式不成熟、基础条件差的地区,要重点做好示范引导,可适当放慢进度或暂缓。防止盲目追赶进度、贪大求快,严禁在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强行推开,造成好心办坏事。

三、严把群众发动关。坚持好字当头、质量优先、务实推进,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评价标准。要把群众工作贯穿于全过程各环节,做深做细做透,让老百姓充分知晓改厕目的、意义和政策,有效调动群众参与改厕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要把选择权交给农民,不搞行政命令、不搞一刀切。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不得推进整村改厕;未经农户同意,不得强行推进农户改厕。政府重点要做好组织引导,不搞大包大揽,防止出现农民成为“局外人”现象。

四、严把工作组织关。避免工作方式简单化,做好农村厕所改造数据信息的摸底调查,在摸清农户实际需求的基础上制定改厕计划,不能简单地自上而下层层下指标、分任务。建立完善农村改厕建档立卡制度,以“一户一档”“一村一档”的方式建立数据档案。避免以“发厕具”简单代替“改户厕”。做好各项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全面公开支持政策、推进程序、资金使用、设备采购、服务承诺等。

五、严把技术模式关。要因地制宜选择简单实用、成本适中、技术成熟、群众乐于接受的卫生改厕模式,经过试点示范、科学论证之后再全面推开。要积极研发适合本地区的农村户厕和公厕建设改造技術模式,不能简单生搬硬套城市和其他地区的模式。坚持宜水则水、宜旱则旱,对于特殊自然条件地区农村改厕,如寒冷地区、干旱地区、偏远贫困地区、农户居住分散地区也可推行使用卫生旱厕。

六、严把产品质量关。要严格确定选材的质量标准和技术参数,杜绝质量低劣产品。相关材料设备要具备质量鉴定报告,地下部分应明确使用寿命。有条件的地方要对材料设备进行现场抽样送检,由专人或专门机构进行质量把关。在评选改厕产品和厂家过程中,要广泛听取村民代表意见。开展招标采购的项目要严格程序,中标单位要全程提供设备安装指导服务。要充分了解产品市场信息,严肃查处相互串通哄抬产品价格、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七、严把施工质量关。强化施工全过程监管,探索建立由乡镇政府主管、第三方监理、村民代表监督的全方位监管体系。要由培训合格的施工人员严格按标准要求进行改厕,或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组织村民进行施工。严格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明确施工队伍的保修责任。不得随意转包分包,不得擅自更改设计内容和工程量,不得随意压缩合理工期,强化工程施工日志管理,以备核查。

八、严把竣工验收关。省级农业农村、卫生健康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要指导市县制定完善农村改厕验收标准和办法。改厕施工结束后,应由县级组织有关部门、乡镇工作人员逐户验收,将群众使用效果、满意度等纳入验收指标。关键要由农民说了算,农户不满意且理由合理的,不能通过验收。未通过验收的,不得拨付财政奖补资金。

九、严把维修服务关。树立“三分建设、七分管护”的理念,明确厕所设备管护机制,配套建立相应的维修服务体系。要与设备供应厂商建立易损备件供应服务协议,明确相应的维修服务责任。明确农村公共厕所管理的责任主体,做到定期清扫、清理和巡查,发现故障及时维修。积极培育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维修服务力量,做到设施坏了有人修、管道堵了有人通,确保厕所正常使用。没有落实好维修服务措施,宁可不开工、不建设。

十、严把粪污收集利用关。不能就改厕搞改厕,要优先解决好厕所粪污收集和利用去向问题,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统筹推进。要配套建立粪污收集利用体系,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收集、集中收集或接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明确粪污抽取、转运、贮存的责任主体,落实粪污收集资金,确保粪污满了有人掏。在粪污无害化处理基础上,以农牧循环、就近消纳、综合利用为主线,与农村庭院经济和农业绿色发展相结合,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对不能就近就地及时利用处理的,可以村(组)为单位建立贮粪池进行集中处理,严禁随意倾倒粪污。鼓励各地通过购买服务或与个人、企业合作的方式,开展厕所粪污收集处理利用。

各地特别是东部地区及中西部城市近郊区,要把农村改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重大民生工程、重要政治任务,强化责任担当,把准工作方向。加大培训力度,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把农村改厕的政策取向和相关工作要求宣传贯彻到基层,确保不走弯路、不翻烧饼,不搞面子工程、形式主义。畅通信息渠道,市县各级要建立群众投诉处理制度,加强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农村改厕工作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提高群众满意度。要强化对本地区改厕情况的督促指导,对措施不力、工作不实、搞虚假形式主义、劳民伤财无实效的地方和单位进行问责,切实保障农村改厕工作有力有序扎实推进。(来源:根据农业农村部网站资料编辑整理)

第一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单公布

7月25日,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公布第一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单的通知》。按照《“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提出的建立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要求,在各地遴选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和公示,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将北京市怀柔区渤海镇北沟村等320个乡村列入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列入名录的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将优先享受国家有关支持政策。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为基础,加强对全国乡村旅游的模式总结和分类指导,充分发挥重点村的典型示范和带动引领作用,树立乡村旅游品牌意识,推出一批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乡村旅游品牌,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乡村旅游品牌体系,推动全国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来源:文化和旅游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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