寸短尺长度天地
2019-09-10景志刚
景志刚
“协时月正日,同律度量衡。”自古以来,作为衡量世间万物的尺度标准,计量特别是长度计量和地积计量,广泛应用于土地调查、确权、登记、分配、使用和交易等方方面面。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从灿若星辰的诗词名句,到浩如烟海的文章典籍,古老的土地文化与计量技术交相辉映,体现出别具一格的地域特点、民族风格和历史渊源。
度量天地,权衡万物
度、量、衡,计量长度、容积、重量的标准或器具。“度者,分、寸、尺、丈、引也,所以度长短也”“量者,龠、合、升、斗、斛也,所以量多少也”“衡,平也;权,重也,衡所以任权而均物平轻重也。”从古至今,计量与人们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农田的大小、粮食的多少、城池的高低、距离的远近、货物的轻重、财帛的贵贱,无不以度、量、衡作为测量、计算和比较的标尺。
人类最初的计量,伴随着文明的曙光而萌芽。早在原始部落时期,华夏先人们在生存环境的探索和采摘、渔猎的活动中,通过对事物的观察和比较,逐步形成数量、大小、长短、多少、轻重等概念,进而发展为数理和计量。相传
“黄帝设五量”——“权衡、斗斛、尺丈、里步、十百”,这其中的“尺丈”即长度,而“里步”则是土地面积的计量单位和测量方法。
“圣人南面而治天下,必自人道始矣,立权度量。”计量对发展农业生产、开展城乡建设、规范商品交易、维护社会秩序等至关重要。齐国名相管仲曾多次阐述计量与治国的关系:“量之不以少多,称之不以轻重,度之不以短长,不审此三者,不可举大事”“审度量,节衣服,俭财用,禁侈泰,为国之急也”“尺寸也,绳墨也,规矩也,衡石也,斗斛也,角量也,谓之‘法’”。
鉴于此,历朝历代均将建立计量标准和制度作为治国理政的大事。从管仲提出“衡石一称,斗斛一量,丈尺一綧制,戈兵一度,书同名,车同轨”,到商鞅变法改革田亩制度,从秦始皇颁布统一度量衡诏书:“法度量则不壹嫌疑者,皆明壹之”,再到中华民国乃至新中国成立后数次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度、量、衡在保障国计民生和维护国家统一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布手知尺,布指知寸
长度标准是计量的基础,也是土地测量的前提。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勤劳智慧的劳动人民在生产生活实践中不断探索、积累和创新,以不同的参照物,创设出不同的长度计量体系。
以人体为参照物。古时向来有“布手知尺,布指知寸,舒肘知寻”的说法,也就是以手指指节的长度为寸,以拇指与食指的指尖间距为尺,以展开双臂的长度为寻。以此为基础,衍生出众多类似的长度单位,如:咫,“中妇人手长八寸谓之
咫”;仞,“伸臂一寻,八尺”;常,“倍寻为常”,即十六尺;索,“十寻而索”,即八十尺;墨,“五尺为墨”;丈,“倍墨为丈”,即十尺;引,“十丈为引”,即一百尺。
以物品为參照物。因地制宜,将固定大小的生活物品作为计量尺度。以布帛尺寸为标准——端,“倍丈谓之端”,即两丈;匹,“四丈也”;幅,“凡布帛广二尺二寸,其边曰幅”。以生活器具为标准——“室中度以几,堂上度以筵……涂度以轨”,即以小桌子、地上铺的竹席、马车轮距的宽度,分别用于室内、大堂、道路的计量,大致为五尺、九尺和八尺。以头发、马尾、蚕丝等为标准,如:“蚕吐丝为忽,十忽为一秒,十秒为一毫,十毫为一厘,十厘为一分”,作为细小尺度的计量。
以音律为参照物。“律者,候气之管,而度、量、衡三者,法制皆出于律。”以音律作为计量参照标准,实在是古人的一大创举。“度长短也,本起黄钟之长”——用一支古代调音使用的竹制律管,如果管径保持固定不变,所发出的音调便会因管体长短的不同而高低变化,当律管发出的音调为黄钟(古代音韵十二律中六种阳律的第一律)时,将其管体长度定为9寸,管内容积定为1龠;1龠中盛黍1200粒,黍重定为12株(半两)。
寸田尺地,立步制亩
“理民之道,地著为本,故必建步立亩正其经界。”准确测定地块大小,向来是明确土地权属、解决土地纠纷的重要手段。与物品或建筑的计量不同,土地幅员辽阔、地形复杂,土地面积计量也由此从长度计量中延伸出来,成为相对独立的一项技术。
“昔黄帝始经土设井,以塞争端,立步制亩,以防不足。”这其中的“立步制
亩”,即以步幅测量地块的长度和宽度,进而计算土地面积,无疑是最古老、也最常见的计量方法。相传大禹测量九州土地时,便是以步作计量单位——“使太章步自东极,至于西极,二亿三万三千五百里七十五步;使竖亥步自北极,至于南极,二亿三万三千五百里七十五步。”
依照古制,“一举足为跬,倍跬谓之步”,也就是单脚向前迈出一次为1跬,双脚各迈出一次为1步。以步量地简便易行,但长短大小却因人而异,必须换算成精确的尺度。唐代之前,均以六尺为一步,三百步为一里;唐代以后改以五尺为一步,三百六十步为一里,一直延续到民国。
“六尺为步,步百为亩,亩百为夫,夫三为屋,屋三为井,井方一里是为九夫”。以步为基准,相继出现一系列土地面积计量单位,特别是“亩”的使用,贯穿了中华历史数千年。商周井田制时100方步一亩,商鞅变法后改为240方步一亩,南北朝一度出现360方步一亩。直到现在,“亩”在民间仍广为使用,是我们计量土地面积的主要标准之一。
公市两制,接轨世界
近现代以来,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计量体系,成为历代政府的重要职责。1928年7月,国民政府颁布《权度标准方案》,规定以米突制为权度的标准制,市用制为辅制,标准制长度以1公尺为标准尺,市用制长度以标准尺的1/3为1市尺,地积以6000平方市尺为1亩。1929年2月,公布《度量衡法》。1930年10月,成立全国度量衡局,负责统一度量衡的具体实施工作。
新中国成立后,中央政府高度重视计量标准和制度的完善。1959年6月,国务院发布《关于统一计量制度的命令》,明确“国际公制(即米突制,简称公制)是一种以十进十退为特点的计量制度,使用简便,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使用”。同时强调“原来以国际公制为基础制定的市制,在我国人民日常生活中已经习惯通用,可以保留。”
1984年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提出“农田土地面积计量单位的改革,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订改革方案”;1990年12月,国家技术监督局、土地管理局、农业部联合印发《关于改革全国土地面积计量单位的通知》,要求与土地调查、科学种田等工作相结合,加强宣传、试点,向农村推广。
时值今日,丈、尺、寸等计量单位已不在正式场合使用,跬、步、寻、引等更已成为历史名词。我国土地面积法定计量单位主要包括平方公里(100万平方米)、公顷(1万平方米)、平方米等。但数千年传统习惯根深蒂固,亩、分、厘等市制单位一时难以退出历史舞台,由此而带来的换算麻烦和误差仍不可避免。
“朝量水田雪,暮量山田月。青山白水人如云,朝暮量田几时歇?尺田寸地须尽量,丝毫增入毋留藏。”华夏文明博大精深,神州大地人杰地灵,我们自可在这千山万水之间,尽情感悟文化之厚重;在这寸田尺地之上,悉心接续历史之传承!(作者单位:河南省自然资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