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论电影对文学作品的改编及其利弊

2019-09-10王雅婷蒲昱頔李思佳

广告大观 2019年9期
关键词:利与弊改编电影

王雅婷 蒲昱頔 李思佳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人们生活的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人们也不再满足物质上的需求,逐渐开始注重精神方面的享受。电影作为一种非常重要艺术形式,综合了表演艺术、剧本创作、配音、摄影以及剪辑等,可以让人们在闲暇之余得到放松,满足精神上的需求。对文学作品的改变作为电影十分重要的来源,可以让人们以更加生动、直观的形式来了解文学作品,扩大了文学作品的传播途径,但同时也存在一些弊端,特别是文学作品所具有的独特品质,让很多原著迷比较失望。本文就简单探讨了电影对文学作品的改编及其利弊,以供相关同仁参考。

关键词:电影;文学作品;改编;利与弊

引言:

电影与文学之间是相互共存的,电影的创作过程中就有一部分源自精彩的文学作品,而电影通过独特的艺术表现形式,给人们呈现出文学作品的精华部分。近些年来,中国电影市场上就有不少电影是由文学作品改编的,这种形式也成为当前电影制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凡事都有两面性,电影对文学作品的改编有利也有弊,如何去平衡这样的关系是很关键的。

一、电影对文学作品的改编

从电影艺术诞生至今,对文学作品的改编就没有断过,如《广岛之恋》《一个国家的诞生》《乱世佳人》等,几乎很多有名气的文学作品都被改编过,从某种角度来说,电影的发展史就是文学作品的改编史。我国电影事业起步较晚,对文学作品的改编最早可以追溯到20世纪20年代,《红粉骷髅》是以法说《保险党十姐妹》改编而来的,随着这股浪潮影响的扩大,巴金的《家》、曹禺的《雷雨》等经典名著也纷纷被搬上了大荧幕。到后来,有的作家也会直接参与到影视剧本的创作中。在新时期,对革命历史题材小说的改编使这种情况达到了高潮,如《白毛女》《青春之歌》等。总之,电影的创作离不开文学作品,对其发展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但毕竟两者属于不同的艺术形式,在进行文学作品的改编过程中,需要充分了解其中的利与弊,并可以找到平衡点,避免电影改编对文学作品艺术性的扼杀。

二、电影对文学作品改编的利

随着时代的发展与进步,互联网技术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与习惯,尤其是电视、电脑和智能移动终端设备的普及程度越来越高的背景下,人们逐渐开始追求视觉上带来的冲击体验,传统的纸质媒介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如今,文化传播的主导手段已经由影视媒介所主导,声像挑战文字、视听取代思考、影视取代小说,在这样的大众审美趋势下,越来越多的人不再去静下心来阅读,虽说传统的文学艺术不会消亡,但也面临着巨大的冲击。在此背景下,将文学作品改编为电影也可以作为一种出路,尤其是一些知名度不高的文学作品,经过改编后很有可能被更多人熟知,甚至会让有的人主动去阅读这些文学作品,作家也会收获声誉及名利。比如,《红高粱》在被改编之前,只是在小圈子内的轰动,大众对其的了解很少,但张艺谋将其改编为电影后,几乎妇孺皆知,并获得了多个奖项。再比如,北村、苏童等人也是在影视的宣传下被更多人认可,苏童的小说《米》《红粉》《妇女生活》就被相继改编为《大鸿米店》《红粉》《茉莉花开》,使其名利双收。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如今“触电”的作家越来越多。同时,影视作品对作家的创作也有着积极的影响,作家林白就在小说的叙事方法上借鉴了一些电影的手法,使其在叙事上跳开了线性叙事,在意识流动中构造出心理化场景。

三、电影对文学作品改编的弊

但是,电影对文学作品的改变也存在弊端。通常情况下,大部分影视作品的时长被控制在两个小时左右,而用这么短的时间对文学作品表达的内容进行细致的叙述是不可能的,很多时候都是把文学作品中的精华部分进行改编,而这就会与原作出现很大差异,更多是满足消费文化的需求,所具有的文学性基本上没有体现。另外,电影的艺术表现形式与文学作品还是存在不同的,无论编剧的水平多高,都无法来抹平两者之间的区别。电影是通过图像的方式来描摹世间的人生百态,而文学作品时通过语言文字的方式表达作者对人生、世间万物的看法,两者存在本质上的区别。所以,电影对文学作品的改编不可避免会使其失去一些独特的品质,甚至会与原作有很大的差别。另外,对文学作品的改编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创作者的积极性,会让更多创作者陷入庸俗化的境地,可以说是扼杀了艺术创作。例如,《大红灯笼高高挂》是张艺谋改编自苏童《妻妾成群》,虽然电影收获了很高的评价,但其实与原作有着比较大的差别,其中主要体现在苏童与张艺谋在人物个性的刻画上存在不同。电影中的颂莲会让人看到人性恶的一面,而小说中的颂莲则是处处维护自己的自尊,有着强烈的自我意识,即便是最后精神崩溃也是在保护自己的本真。造成任务形象精神缺失,这不仅与改编者有直接的关系,也和电影艺术表现形式相关。另外,在描写人物形象中,小说基本都具有朦胧性的特征,不同的读者会有在自我脑海里勾勒出独特的人物形象,而电影是无法做到的。还有,文学作品可以对人物性格、整个事件进行完整、从容叙述,但电影并不能,需要在有限时间内完成,很多时候不是过长显得拖拉,就是太短让人不知所云,让观众看的云里雾里。例如,《长恨歌》的文学作品中,王安忆对女主人王琦瑶曲折、艰难的一生描写的十分细致,但是在电影中,人物关系简单,情节弱化,失去了原作独特的品质。

结束语:

总之,电影对文学作品的改编是客观存在利与弊的,面对这个复杂的问题,既不能实施“闭关锁国”的政策,也不能任之听之,无论什么文学作品都被用于改编。对此,我们需要基于一定的艺术原则,采取开放的态度对待影视与文学作品之间的关系。作为作家,应该在发挥自身艺术才能与文学灵感的基础上,积极借鉴影视作品的艺术技巧与表现手法,创造出符合时代发展需求、具有鲜明特色的文学作品;作为影视改编者,则要在充分尊重原著的前提下,進行合理的改编,为广大人民群众奉献优秀的影视作品。

参考文献:

[1]  王林刚. 论电影对文学作品的改编及其利弊[J]. 唐山师范学院学报,2009(06):159-161.

[2]  黄元泽. 论中国电影对文学作品的改编[J]. 长江丛刊,2017,000(023):18.

[3]  范涛. 论中国电影对文学作品的改编[J]. 电影文学,2012,No.561(12):80-81.

(作者单位:西安理工大学)

猜你喜欢

利与弊改编电影
线上美术教学的利与弊
《烈日灼心》:文字到影像的改编策略
中韩两国对真实事件的电影改编理念
试论微博对公共管理的利与弊
由《万物理论》看英国传记文学的改编
莫言文学作品电影改编
汤姆?提克威影片的审美特征
解读张艺谋影片的视觉审美
后现代视域下香港电影的解构与建构
国产“现象级”影片的跨文化症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