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余市采取“432”工作法化解信访疑难问题
2019-09-10
新长征 2019年1期
2018年以来,扶余市探索实施了“432”工作法,受理信访举报案件263件,有效化解了大量信访矛盾纠纷,解决了很多信访疑难问题,15个信访老户息访。
抓住“四访”,主动出击。一是重点约访。建立实行重点约访制度,由市纪委约访领导主动约定时间,与相关科室人员一同对上访人进行重点约访。二是专题下访。市纪委监委坚持走出机关,深入一线,变上访为下访。三是阳光办访。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视情况吸收上访人参与调查组相关办案活动。四是带案回访。建立“联合回访”机制,针对重点区域、重点问题、重点人员的重点案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回访,对调查结果有异议的,进行详细复核,并再次回访,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
把握“三时”,因势利导。一是抓住第一时。初信初访是处理信访问题的最佳处理期。在处理初信初访时,将能力强、有經验的业务骨干充实到信访接待一线。二是掌握关键时。力争把每一起信访案件都办成铁案,经得起推敲和历史的检验。同时,在上访高发期积极开展信访矛盾大排查、大走访等行动,掌握上访动态信息,做好重点稳控。三是扭住最后时。信访案件查办结束时,对署实名信访举报件进行反馈,确保每个案件均能得到答复。
坚持“二不”,务求实效。一是查处不到位不放过。在信访案件中,坚持做到问题未查清的不放过,定性不准确的不放过,处理意见未落实的不放过,卷宗材料不规范的不放过,查结后未反馈的不放过,反馈后不满意的不放过。二是上访不息访不放过。信访案件经查结并反馈后,仍不息访的,无论什么原因,都要在掌握真实情况、充分研判的基础上,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以便对症下药,精准施策。
(扶余市委组织部嵇岩龙王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