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二传手”,将“两个责任”落实到底
2019-09-10卢志
卢志
为推进管党治党“两个责任”更好落实,南江县紀委组成专题调研组,对10个乡镇、10个县级部门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并结合当前形势和全县工作进行了深入思考。
经调研,南江县“两个责任”落实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主体责任比监督责任落实差。部分党组织站位不高、认识不深、重视不够,从调研的乡镇、部门看,75%的党组织负责人认为监管过严容易打消干部积极性,影响队伍稳定,不愿抓、不愿管;个别党组织负责人当“二传手”,将“两个责任”简单交给纪检组织去落实。50%的纪检监察干部责任担当不够,工作主动性不强,坐等指示安排,主动监督、靠前监督不够。
班子成员比主要领导落实差。部分党组织主体责任履行层层递减。此次调研,发现4名班子成员认识不到位,有2人甚至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和纪委的事,与己无关,“一岗双责”的观念淡薄;28%的领导班子成员都存在重业务、轻党风廉政建设的问题,忽视了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
督促检查比安排部署差。安排部署多,监督检查、跟踪督办少的问题较为普遍,有的党组织习惯于开会布置任务、发文分解责任,对具体落实得如何,不关心不掌握。从调研情况看,各单位均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了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但开展跟踪督办的仅占37.5%。
下级比上级落实差。个别乡镇党委对村支部建设措施乏力,村干部队伍仍存在老化弱化的问题,因年龄较大、待遇不高,工作负面情绪重,主体责任较易落空断档。有的村“两委”成员存在“任性”不服管和“撂挑子”的情况,对工作被动应付。有的纪检小组长兼任其他职务,存在因利益关联不敢监督、因人情关系不愿监督的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南江县提出几点建议。
提升思想认识,着力解决“为什么抓”的问题。明确落实“两个责任”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把责任意识教育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必修课。明确“两个责任”的提出弥补了常识短板,明确了党委和纪委的主要职责,厘清责任边界。明确落实“两个责任”是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迫切需要。
明确工作重点,着力解决“抓什么”的问题。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切实树牢“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作风建设作为永恒课题。大力整治“中梗阻”,开展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问题排查,大力整治“四风”问题。坚持把干部监督管理抓在严处。紧盯“关键少数”,把党政一把手作为监督的重中之重,建立约谈一把手制度,用好纪律教育、巡察监督、群众监督等途径,扎紧一把手监督的制度笼子。
优化履职方式,着力解决“怎么抓”的问题。坚持以上率下。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发挥头雁效应,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抓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抓实风险防控。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对高风险点位、关键岗位、关键人员要分类研判、科学化解、有效防范。制定责任清单。建立健全党组织、纪检组织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4+X”和监督责任清单机制。常态督促检查。纪检组织必须持续深化“三转”,不断加强和改进监督的形式,加强对人的监督、对履职情况的监督,协助督促党组织落实好主体责任。
强化制度保障,着力解决“如何抓好”的问题。坚持严管厚爱。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正确把握容错与纠错的关系,调动干事创业积极性。优化考评机制。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加大上级党组织对下一级党组织的考核力度,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强化问责倒逼。严格执行《问责条例》,准确区分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个人责任与集体责任等,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典型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倒逼“两个责任”落实。(作者系南江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