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失信儿子报考公务员受阻
2019-09-10
华声文萃 2019年2期
2006年10月,浙江湖州市南浔区项某因养殖需要向德清县某饲料有限公司购买饲料,截止2008年4月17日尚欠德清县某饲料公司饲料款35100元,并出具欠款单一份,欠款单载明欠款必须在欠款之日起半月内付清,逾期则每月按货款3%承担违约金。事后,经德清县某饲料公司多次催讨,项某仅支付饲料款25000元,余款10100元一直未支付。
2010年3月23日,德清县某饲料公司向德清县人民法院起诉。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项某依法应承担支付所欠货款及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法院判决生效后,项某均以没钱为由拒绝还款。为此法院将被执行人项某录入失信“黑名单”。
2018年湖州公务员招考,项某的儿子参加考试并通过笔试,在政审时被查出其父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可能无法通过政审。这可急坏了一家人。6月27日,项某主动将欠款连同利息共计14000元交到法院,并承认错误:“都怪我法律意識不强,才给儿子造成了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