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扩音器怒斥下属的县委书记及其胞弟都涉案被诉
2019-09-10
廉政瞭望·下半月 2019年3期
据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显示,近日,由赣州市人民检察院交办安远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王某甲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已审查终结,并依法提起公诉。
经查,2013年至2018年,被告人王某甲利用其胞兄王某乙任职宁都县委书记的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请托人职务晋升及一些工程项目中标、承建过程中,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收受钱款,数额特别巨大。
王某乙即是去年落馬的宁都县委书记王四华。
2016年11月,王四华于在宁都县委书记任上获任赣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并跻身副厅级干部。他在跻身副厅级干部前夕,因网上流传其手持扩音话筒当众训斥多名下属的视频而意外“走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