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债务陷阱论”可以休矣
2019-09-10龚婷
龚婷
近期,所谓“一带一路”“债务陷阱论”甚嚣尘上。这种言论不符合事实,是抹黑中国,挑拨中国与相关国家关系的谬论。从理论和实践看,“一带一路”倡议与有关国家的債务问题并没有直接联系。
迄今,没有一个国家因为参与“一带一路”合作而陷入债务危机。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认定的17个非洲债务危机国中,多数国家的债权人是欧美国家银行、企业等,不是中国。美国波士顿大学《2019年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中国研究》报告称,中国贷款绝大多数并未超过IMF的债务可持续性门槛。基于债务风险问题指责中国故意“掠夺”他国是没有依据的。
究竟有没有掉入所谓“债务陷阱”,参与“一带一路”合作方最有发言权。肯尼亚总统肯雅塔去年公开表示,肯尼亚有非常健康的债务组合,不仅从中国借钱,还向美日法等国和世界银行、非洲开发银行借钱,并质疑“为何偏偏只关注一国借贷”;斯里兰卡总理维克勒马辛哈去年9月公开否认所谓“陷阱”问题,并强调中国投资不是威胁;缅甸国家安全顾问当吞公开否认所谓“债务陷阱”。
事实上,“一带一路”合作着眼区域和全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包括中国贷款在内的投融资资金为相关合作方“赋能造血”发挥了独特作用。世界银行去年发布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量化模型与“一带一路”倡议评估》显示,根据对相关国家的研究,“一带一路”交通基础设施项目为这些经济体带来了3.35%的GDP增长,除去基建成本还会有2.81%的增长。这些项目还可为非“一带一路”合作国家带来2.61%的GDP增长、为全球带来2.87%的GDP增长。
为推进融资体系建设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包括中国在内的28个国家共同核准了《“一带一路”融资指导原则》。中国今年发布的《“一带一路”债务可持续性分析框架》,倡导与各国、多边开发银行等通力合作,提高投融资决策科学性和债务管理水平。中国将与世界银行共同研究“一带一路”环境和社会标准,发挥好中国与亚投行等8家多边开发机构共同设立的多边开发融资合作中心作用。此外,中国还将通过加强与多边金融机构合作,推动上合银联体等合作机制发展,加强多元化投融资来源、创新投融资方式,让“一带一路”投融资实践更加适应发展中国家需要和遵循市场规律,惠及更多的利益相关方。
(作者系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美国研究所助理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