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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路径

2019-09-10张建荣闾月清

群众 2019年24期
关键词:泰兴泰兴市试点工作

张建荣 闾月清

泰兴市2018年被农业农村部列为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单位。试点工作启动以来,泰兴围绕“整合规范一批、提升发展一批、创新健全一批、注销退出一批”的总体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举措,全市农民合作社服务体系逐步健全,示范社率稳步提高,服务带动能力明显提升。

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的较好基础

近年来,泰兴高度重视农民合作社发展和规范化建设工作,农民合作社整体数量不断增加,带动效应不断增强,运行质态不断提升,夯实了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的基础。

合作组织迅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11年来,泰兴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蓬勃发展,成长为重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现代农业建设的中坚力量。试点工作启动之前,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1484家,入社农户28.5万户,农户入社率达93%。农民合作社合作类型不断丰富,主要包括农民专业合作、土地股份合作、社区股份合作、综合合作等类型,合作要素由单一要素的简单联合向资金、技术、土地等多要素合作转变。服务领域不断拓宽,经营范围实现农业产业全覆盖,由种养销逐步向农产品加工、民间工艺制作和服务业延伸。营销渠道由零售批发向超市门店、农事体验、直销直供和“互联网+”转变。

示范创建深入推进。从2015年开始,泰兴按照“星级创建、提档升级、全面规范”的工作思路,稳步开展各级示范社创建。截至试点前,累计创建国家级示范社5家,省级示范社19家,泰州市级示范社41家,泰兴市级“星级示范社”200家,拥有注册商标37个,通过“三品一标”认证34个,设立直销窗口17个,开展电子商务33个。全市农民合作社统一购买生产资料近10亿元,其中统一购买达80%以上的合作社有440家;合作社统一销售农产品15.6亿元,其中统一销售达80%以上的合作社480家,合作社的服务功能不断增强。

创新试点稳步开展。选择国家级示范社七贤绿花菜专业合作社和六圩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先行开展试点,在资料收集、档案整理、规范建档、配套硬件、人员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选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基础较好、一二三产业融合度较高的黄桥镇祁巷村,依托国家级示范社泰兴市和平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组建农民合作社综合社,整合全村资产、土地、资金、技术、信息等要素,为全村从事种植、养殖、农机、加工、植保、花卉、苗木、餐饮、乡村旅游的成员社提供服务。选择产业特色明显、家庭农场抱团愿望较强的乡镇开展试点,组建镇级或区域性的行业性农民合作社,提供种苗供应、病虫防治、市场销售、统一配供和信息咨询等服务。截至试点前,组建以家庭农场为主要成员的镇级农民合作社52家,吸纳600多家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入社,初步建立起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利益联结机制。

整体推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的实践

为保证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泰兴成立了以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各乡镇(街道)也相应建立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组织体系。研究制定《泰兴市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了试点工作目标、工作步骤、主要措施、扶持对象、奖补标准等主要内容。制定下发《全市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试点工作计划》,明确了各阶段工作重点和完成任务时间节点。

健全服务体系。为加强对农民合作社的管理和服务,泰兴积极构建以市级联合会、苏合联社为主体的农民合作社组织服务体系。市级农民合作社联合会组建到位,聘请从合作社辅导员岗位退下来、有事业心、责任感强的老同志担任会长,为全市农民合作社开展各项代理服务。建筑总面积达800多平方米的苏合联社农副产品展示窗口和电商营销中心竣工投入使用,为全市农民合作社提供产品展示推介、线上线下销售等服务。各乡镇(街道)组建镇级农民合作社联合会,按照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要求,结合本地区农民合作社发展特点,因地制宜开展各项服务。建立农民合作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重点研究解决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和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全面清理核实。组织各乡镇(街道)开展农民合作社清理核实工作,对农民合作社进行拉网式调查摸底,实行一社一表,重点核实合作社注册时的成员数、成员出资、章程等是否与实际一致,合作社的运行是否正常,记账是否及时等,所有调查内容均由合作社、所在村(居)、乡镇(街道)签字盖章确认。在清理核实的同时,由各乡镇(街道)根据合作社经营状况,结合合作社意愿,分可规范、待转变为家庭农场、挂名社(僵尸社)、为村集体服务等类别,设立分类处置台账。

优化扶持方式。为促进农民合作社提升发展质量,泰兴安排专项资金250万元进行重点扶持,对各级示范社、自主创建品牌、参加农产品展销、设立直销窗口的,分级分档予以奖补。整合省以上现代农业发展项目,重点向农民合作社倾斜,每年安排资金150万元左右,用于支持农民合作社购买机械设备、建设基础设施。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创新政银担合作服务“三农”新模式,以“苏农担”系列产品“农牧贷”、“惠农快贷”等产品为依托,为农民合作社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泰兴农商行对全市农民合作社逐一走访,对符合信贷准入条件的集中授信,全市共授信50家,发放贷款3000多万元。

试点简易注销。为健全合作社退出机制,畅通合作社退出渠道,泰兴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积极开展农民合作社简易注销试点,选择部分注册后一直未从事经营活动、未有纳税业务发生、未承担财政扶持项目、无经济纠纷的“挂名社”和“空壳社”进行简易注销。在进行简易注销时,注重优化程序,做到能簡的则简、能免的则免,特别是对注册时成员较多、存在代签现象的农民合作社,以代表大会决议作为注销依据,减轻农民合作社退出成本和基层工作负担。试点启动以来,全市共注销346家,农民合作社的整体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

推动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

尽管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已取得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合作社有序退出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养殖业合作社遇到政策性瓶颈,合作社主体难以准确界定等。紧扣试点工作目标,坚持规范建设与创新发展相结合,泰兴正进一步强化指导服务,注重示范带动,推动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

加强规范建设,提升整体水平。在全面清理核实的基础上,对可规范的农民合作社,逐条逐项自查整改、完善提高。完善成员退出机制,修订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办社。加强对新组建镇级行业性合作社的业务指导,实现规范运行。深入开展各级示范社创建活动,不断提升示范社率。根据分类处置台账,继续加大“空壳社”清理力度,确保应退尽退。

提升服务功能,助力乡村振兴。引导农民合作社为全体成员和小农户提供技术、信息、营销等全方位服务,推广“合作社+农户”“合作社+基地”等模式,统一生产标准,统一品牌规范,统一包装标识,统一市场销售。围绕优质稻米、面粉、银杏、小杂粮等泰兴地域特色农产品,引导农民合作社开展品牌创建,注册具有地方特色的品牌商标。整合全市涉农项目资金,重点支持农民合作社转型发展和融合发展,引导合作社发展现代种养业,推动种养业向产前产后全面拓展。支持行业性农民合作联合社建设展示基地、销售窗口、贮藏保鲜、冷链物流等基础设施,不断延伸产业链。

加大改革力度,推动创新发展。稳步扩大综合社试点范围,继续选择有一定产业基础、生产规模、发展前景的行政村,由村集体领办组建农民合作社综合社,为全村成员社开展全方位的服务。支持规模较大、运行规范的合作社和联合社开展互助保险试点,探索帮助小农户多渠道化解风险的新型方式。加大农村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力度,在有条件的地方试点组建民宿合作社,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积极组织社会专业服务力量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共同打造为合作社服务的农业种植综合服务、农产品物流销售和金融服务平台。

(作者单位:中共泰兴市委宣传部,泰兴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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