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大运河沿线城市协同发展新动能
2019-09-10陈爱蓓
陈爱蓓
大运河流经江苏全域,千百年来以其特有的运输、沟通、经济和文化价值,成为江苏沿线城市发展的重要推动力。近期,随着《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正式颁布,结合《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大运河沿线城市如何跨地域合作,因市制宜、协同发展,再次提上议事日程。通过培育城市间联动发展新动能,将运河沿线城市有机串连,才能避免同质化竞争,借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形成区域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有效合力。
政策协同创新联动发力
随着现代交通设施的建设,大运河江苏段城市间要素自由流动与城市“互联”越发充分,但城市规划、产业规划、政策措施内涵方面“互联”仍存在不足,有着更大的协同发展空间。高质量推进大运河文化带江苏段建设,必须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融合中,以加强城市间一体化体制机制创新的协同,实现跨行政区域的深层次“互联”,来联动推进。
实现长三角区域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的协同。大运河流经地域广泛,管理主体众多,保护和利用还存在协调机制不到位等问题。沿线城市的管理力度不平衡,江苏段目前只有淮安、扬州等少数城市制定了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法规,大部分城市未完成立法工作,需要进一步协调好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文化价值弘扬、生态环境修复和经济发展的关系,将沿线设区市的立法、江苏省级立法与长三角相邻运河省份浙江省、安徽省的相关立法对接。
建立跨行政区域协同载体,协同推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在文化、文旅融合产业、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方面,建立起跨行政区域行业协会,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在此基础上,建立政府层面的重大事项协调推进机制,探索大运河文化带协同发展和治理新模式。要充分发挥沿运重要节点城市的带动作用,落实《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形成大运河江苏段以扬州、淮安为中心,辐射周边地区的淮扬文化高地;以苏州、无锡、常州为中心,覆盖苏南的吴越文化高地;以徐州为中心,带动宿迁等地的中原文化高地;并辐射与运河紧密相关的南京、泰州、南通3市。同时,创新城乡融合的政策体系,建立重要节点城市与乡村融合发展机制,实现城乡公共服务普惠共享、要素资源合理流动。
文化生态立市联动推进
江苏大运河文化带建设要与长三角一体化、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以及省内“1+3”重点功能区、江淮生态经济区等规划深度融合。大运河(江苏段)坐拥我国第三、第四大淡水湖(太湖、洪泽湖),水系发达、平原陆地广阔。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理念,使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大运河(江苏段)城市的最鲜明特色。《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提到“以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浙江嘉善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面积约2300平方公里),示范引领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涵盖了大运河苏州到浙江杭州的段落。同时,大运河文化带江苏段规划也可作为江苏的“1+3”重点功能区布局的战略补充,推进江淮生态经济区建设更是其题中之意。
借鉴国际生态补偿经验,签订城市间合作协议。以沿线城市整体为主体承担保护资源环境之责,根据发展的机会成本进行分摊补偿。同时,强化江苏省内大运河与长江生态环境、河道水系、交通航运等多方面的协同管理,推进环境综合治理。强制性规范和激励性规范相结合,构建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目前,京杭大运河首条千吨级纯电动运输船泊示范项目已经落户常州,为争取“十四五”期间大运河(江苏段)初步实现大型运输船泊电动化开了好局。在长三角一体化国家规划和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的引领下,沿运河城市生态旅游区创新融入人文资源,将推进富有江苏平原、湿地资源特色的全域旅游线、网建设,牵引长三角城市群文旅融合产业联动开发。
明确权责、统一标准,最大限度地发挥政策的合力。整合大运河江苏段文化资源,推动高品位、高效益的文化型城市建设,充分发挥大运河重要节点城市的窗口作用,促进大运河城市的国际人文交流。在全面梳理沿运河城市历史文脉的基础上,整合多样的文化资源,完善相关文化法规,以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为载体,培育积极协作的城市文化联动机制。要避免两种倾向:一是文化遗产的伪传承和泛商业化,二是对文化遗产的开发性破坏。推进商业网点、医疗机构建设,加快国家公园、博物馆、图书馆等为市民提供精神文化服务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把大运河江苏段城市打造成一个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让居民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智能+城市”联动融合
在“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大运河文化资源的基础上,推动大运河江苏段沿线建设功能复合、智慧互联的未来城市。目前,G42高端智能制造走廊从上海桃浦工业区往西经嘉定,将大运河江苏段的苏州、无锡、常州、镇江,以及省会南京连接起来,是长三角智能制造产业布局的重要抓手,大运河江苏段流经的其它城市应借助长三角一体化和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相关项目实施,挤进区域产业转型升级的行列。
要以智能基础设施为先导,建设大运河智慧城市。“智能+城市”,就是建设智慧城市和智慧城市群。依托现代交通设施、高度发达的信息网络与“城市大脑”,建设智能建筑、智能社区、智能城镇、智能都市圈和智能城市群,提供智能基础设施建设、智能制造、智能管理和智能服务等。当前,大运河城市“智能+”主要面临的是技术瓶颈。需建立大数据收集与信息共同服务平台,对水位、环境等实行实时监测,实现沿运河城市之间的联通、协同,共享均等化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
制定大运河文化带(江苏段)智慧城市发展规划与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系统谋划信息网络基础设施与城市市政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整合建设,提升智慧基础设施建设的效率。强化基础设施、智慧交通、智慧能源、智慧产业等要素的整合和协同。协调智慧城市规划与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交通规划等规划的内容与项目布局建设。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地方特色,把大运河(江苏段)智慧城市建设纳入统一的建设方案,做好单体规划,推进智慧城市标准化工作,确保日后推广和系统对接。
建立良好的政策、法治环境和完整科学的标准体系。大运河智慧城市的建設应在更高的要求上,推动智能公共交通、智慧医疗、智慧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的一体化布局与共享。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快流程优化和信息公共平台建设,推动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各地区的资源集成与应用。建立满足智慧城市建设的人才引进与培育、基础设施建设、智慧产业发展、投融资、信息共享与信息安全等政策体系。加强与智慧城市建设相适应的法治环境建设,完善信息化建设的法律体系,加强信息化立法、执法、司法、法律监督工作。创新城市资源共享建设模式和运行机制,研究制定资源共享的标准体系和相关政策法规。
(作者系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
责任编辑:何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