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创新改革要有系统集成思维
2019-09-10冯亮
冯亮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深改委第十次会议上强调当前落实各项改革任务要着力加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为全面创新改革下一阶段工作指明了方向。
系统集成就是要把独立个体集成到相互关联、统一协调、集中高效的系统之中,达到整体优化的目的。全面创新改革作为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为主攻方向的重大改革实践,是一项宏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要有系统集成思维,必须是全面的、系统的改革,是各领域体制机制改革的联动和集成。
当前,四川通过三年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围绕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在科技体制改革、科技金融创新、人才激励、区域创新、产业创新、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在職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低空领域开放等方面取得了重大制度突破。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省创新能力总体上还不强,鼓励创新的制度体制还不完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转化水平还不高,创新型企业的数量还不多、质量还不优。如何巩固第一阶段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取得的成效,充分发挥全省军工资源、人才科技资源富集的优势,将科技资源转化为经济发展动能是我省面临的重要课题。
加强全面创新改革系统集成,核心是要围绕“转变创新发展模式、加快创新体系建设”,推动创新发展模式从传统的技术主导型向企业引导型转变,从单一的成果转化向创新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转变,加快形成产业引导、企业为主体的市场导向型创新体制机制。
加强制度创新和法治保障。应大力推广“先确权,后转化”的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经验,在部分高校院所探索改革国有科技成果无形资产管理与定价机制,加快推进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纳入法治保障。
推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试验。应探索解决科技成果“中试”(产品在大规模量产前的较小规模试验)资金问题,以政府财政设立母基金,引入社会资本设立针对高校的子基金投资中试项目。探索建立市场化导向的地方政府与科技成果转化团队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
完善“技术经济人”激励制度。应探索设立高校“技术经纪人”岗位,按市场价值导向开展对科技成果的筛选、技术评估、转移转化模式设计、中试投资、公司孵化等全流程服务。开展技术经纪职称制度改革,制订专门的职称评定标准,以转化成果数量、孵化企业数量等转化效果作为评审指标。
进一步完善创新生态。应支持高校院所依托研究团队建设新型研发机构,打造产学研融合的平台载体,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和科技企业孵化。同时,按照市场化、专业化原则,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服务集群化发展,围绕创新链集成和完善资金链、产业链,加快形成创意、创新、创业、创造蓬勃发展的良好生态。(责编/陈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