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德育导师制实效性探究
2019-09-10刘芳
摘要:广州松田职业学院多年采用德育导师工作制度,在不断探索中改进完善,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在未来的工作中需要从扩大广度和提高深度两方面着手,更好地提高高职德育导师制的实效性。
关键词:高职;德育导师;实效性
广州松田职业学院自2012年10月起,对全体大一年级学生实行德育导师制,拓展了德育的广度,采用学生自选的形式,让德育导师直面学生学习生活感情疑惑,疏导学生的心理问题,解决群体性问题,促使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维系和谐的校园集体关系。多年来,依托德育导师制,我校学生生命安全事故为0,没有出现大面积的群体性事件,各种校园集体关系较融洽,整个学校的氛围和谐,为我校继续办学及办学质量的提升打下了基础,外界对我校的评价提高。当然这种制度还在不断完善中,笔者从以下三点来回顾德育导师制度在我校的实践:
一、选择分配
德育导师的分配。我校德育导师的工作安排给思政课老师,由于思想课教学与德育部分内容重合,并且思政课教师对德育有着得天独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理论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普遍较高,学校选择思政课教师来担任此重任,正好可以发挥这些优势。但是德育是一项繁重而又长期的工作,仅仅只靠少量的思政课教师,不仅忽视了学校其他德育主体的职责和作用,尤其是直接参与学生管理工作的辅导员、学工办等人员,以及社团、团委和党委等部门,还有专业课教师,忽视了思想课教师的主要职责是教学,但他们精力有限,多项工作压力之下,难以圆满完成。只有学校各方力量协同起来,隐形德育与显性思政课堂结合起来,实现联动互通,双管齐下,全方位挖掘受导学生信息和资料,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比靠思政课教师单孤军奋战有效得多,不仅发挥各岗位在德育中不同优势,还可以优势互补,形成全校德育氛围,真正落实“教书育人,育人为先”的教育理念。
受导学生的选择。之前我校德育导师选择受导对象比较随意,班级是自己任课班级中的1个,参与的活动是导师根据自己的时间来安排的,学生也是导师在自己的任课班级随意选的,每学期只要达到工作量即可,有时连量都难以达到,而跟学生谈话也是没有目的性地随便聊,导致德育导师的作用无法发挥。2019年改革之后,德育讲堂面对的对象扩大到全年级,由学生根据需要自愿参加,受导学生不仅有学习较好的,也有学习方面有困难的,覆盖面扩大。
二、工作形式
之前我校德育导师工作形式是"9+20",其中的,’8”包括两个内容:一是德育导师主讲或举办的讲座、报告会,开展的社会实践、主题教育、特色活动等4次,德育导师往往象征性地参与学生的特色活动,例如:合唱比赛、辩论赛、模拟法庭等等,虽然要求每学期至少参加4次,但是由于主客观原因,德育导师一学期只参加1-2次,指导也是有限的;二是德育导师每学期开展学生日常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至少4次,事实上德育导师参加较多的是主题班会,而往往作为嘉宾被邀请到现场观看,鲜有对班会的前期准备活动进行具体指导。这个“8”往往流于形式。“20”是指德育导师每学期至少跟20个学生谈话,往往谈话没有问题导向,内容随意,沟通较浅,聊天次数少,无法有效助力学生成长。所以,之前德育导师工作方式很不成熟,既没最广泛地对学生进开展德育工作,也没有最大深度地与受导对象进行谈话辅导。
2019年改进之后的工作方式是“1+1+6*5”,即:德育导师必须每学期举办1次面向全校的主题讲座、参加1次班级活动、负责每年级2名学生(三个年级共6名学生)的德育工作且,至少與每位受导学生进行谈心辅导5次。其中讲座不得无的放矢,应调研了解学生的实际需求来“量身定做”主题,德育导师以三年为一周期填写《受导学生成长记录册》。
改进后的工作方式较之以前的有了较大完善。第一,增加了德育的深度。举办面向全校学生的主题讲座,必须做好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主题的选择必须是由学生来定体现了德育对象的主体性和以生为本的教育原则,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目的性。每个年级德育导师至少要跟踪2名学生,但是与每个学生至少进行谈话辅导5次,虽然从受导学生的数量上看比原来少了很多,但谈话的内容加深了很多,时间加长到大学三年。第二,扩大了德育的广度。改进后的德育导师工作要求德育导师每学期举办的讲座必须是面向全校的,而不是之前随便选一个班级。总而言之,改进后的工作方式大大提高了我校德育工作实效性,也为以后的德育导师工作指明了方向,希望未来德育导师在参加学生班级活动中能像其他两项做深做实,扩大影响。
三、评价体系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德育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是一项效果显现滞后的工作。德育工作的效果如何,最终还是需要社会和生活来检验,这就需要构建一个健全的评价体系。之前,我校德育工作最后是由受导学生和班级所在系部的领导在《德育导师工作手册》上签字盖章即可。改进后,思政课任德育导师考核细化为6点:受导学生的政治引导、心理疏通、生活指导、学力辅导、及时沟通和《德育导师工作手册》和《受导学生成长记录》的完成情况,考核意见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较之以前,考核内容和标准详细很多,考核意见也细化了,未来在考核意见上可以增加优秀、良好甚至具体分数,让优秀的德育导师得到精神和物质上的鼓励,树立德育导师工作先锋,起到示范作用,有利于提高德育导师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十年磨一剑,通过不断改进,我校德育导师工作阶段性的成果,较大提高实效性,但仍需进一步改进,才能更大提高实效性,为学生学校排忧解难,引导学生健康成才。
参考文献:
[1]王银媛.引入教育导师制,践行全人教育——谈新时期班主任工作的创新[J].教育学管理与教育研究,2017(15).
[2]胡振国.实施“德育导师制”[J].教育家,2017(01).
作者简介:刘芳(1983-),女,广东广州人,广州松田职业学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