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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国部长”里的江苏籍女部长

2019-09-10胡卓然

世纪风采 2019年9期
关键词:邓中夏律师

胡卓然

1949年10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3次会议确认“主持国家行政事宜”的各机构部门,并且正式通过了各机构主要负责人任命。翻开当时这份中央人民政府“开国部长”名单,可以看到其中有一位江苏籍的女部长。她就是新中国第一任司法部长、被誉为“人民司法工作的开拓者”的史良。

从江苏常州走出的“革命律师”

1900年,史良出生于江苏省常州市一个知识分子家庭。她在家中排行第四,上有三个姐姐,下有三个妹妹和一个弟弟。这样一个大家庭,都靠父亲史子游以教书的微薄收入养育。艰辛的生活里,二姐、三姐和七妹先后因病早逝。史良从自己的家庭和一些穷苦亲戚的遭遇里,看到了当时中国人民的苦难。因家中贫困,史良年幼时一直在家中学习,常听父亲给她讲屈原、文天祥、史可法等英雄的故事。这些故事在她幼小的心灵里埋下了民族气节的种子。

到史良13岁以后,她的大姐开始工作贴补家用,她才得以正式走入学堂,到武进县立女子师范学校附属小学读四年级。史良小学毕业后,又考入武进县立女子师范学校继续深造。在女师读书期间,史良的功课成绩较好,还成为球队队员,并且担任了学校的学生会长。1919年5月,五四运动的消息传到常州后,江苏省立第五中学、武进县立女子师范和武进县立男子师范等学校于5月6日在文庙明伦堂举行会议,共同成立了学生联合会。史良担任了联合会副会长兼评议部主任,成为五四运动在江苏常州境内的学生领袖。她和另一名同学还作为常州学生代表前往南京参加省内学生的联合斗争。五四运动之中,史良热切地阅读《新青年》等进步书刊,进一步确立了人生的道路。后来,史良曾回忆自己读书期间“在常州女师时就闹得不亦乐乎。我的反抗情绪是浓厚的”。

1922年7月,从武进县立女子师范学校毕业的史良来到上海,进入大同大学补习英语,准备进大学深造。随后,她先后在上海女子法政学校、上海法政大学和上海法科大学学习,从此和法律专业结缘。

在上海读大学期间的1925年,史良又参加了著名的五卅运动,并且在运动之中主编学生会刊物《雪耻》,宣传民族独立,反对列强侵略。学生时代先后参加的五四运动和五卅运动,让史良心底埋下了为国为民奋斗的信念。大学毕业后的史良,在短暂从事过一些养成所、训练所教学工作和法院书记官工作后,最终于1931年选择到上海成为一名律师。1936年初,史良回忆自己的职业选择时,说:“我曾看到多少被陷害的有着革命意志的青年,弄得有冤无处诉。他们没有钱,没处请律师,我便感到不妨在这方面试一试,做一个不出卖灵魂的律师。”

刚刚从事律师工作后的1932年初,史良就参加了中国共产党设在上海的外围组织“中国革命互济会”,担负互济会的律师工作。中国革命互济会承担救济和援助被捕同志及其家属的任务,也通过合法斗争的手段营救被捕的革命者。史良以担任革命者辩护律师的身份,通过法庭进行斗争。她回忆自己“每逢发生被捕事件,就尽力营救”。先后成功营救任白戈、吴仲超、李士英等多位地下党员和著名进步作家艾芜、著名进步画家陈卓坤等革命者出狱。在从事营救工作期间,史良结识了宋庆龄,随后她也长期在宋庆龄的领导下参加进步活动。史良参加的外围组织工作和营救革命者的行动,让她被誉为“与国民党斗争的著名革命律师”。

党的早期领导人之一邓中夏当时担任中国革命互济会的党团书记,他化名“施义”和史良有过合作和交往。1932年11月2日,邓中夏的妻子李瑛被捕。史良随即以辩护律师的身份代为探视和传递消息。邓中夏写给妻子的信件里就有这样的语句:“几次托人来看你,见不着,送的东西也送不进,真把我急坏了。托史良律师来看你,你又无只字告我,心里更难过。现在又托史律师来看你,关于你和朱姊生活上应如何得到我们的帮助,请对史律師详细的说,以便我好照办。”史良传递的信件里,还有一些涉及党组织情况的暗语。邓中夏和李瑛能够让史良传递这样的信件,显示出当时党组织对她的充分信任。

1933年5月15日邓中夏被捕后,史良也以辩护律师身份全力投入营救。但终因叛徒指认了邓中夏的身份致使营救失败。邓中夏随后被杀害于南京雨花台。史良后来回忆:“事后我才从宋庆龄大姐那里知道,施义就是坚持地下斗争的中共中央委员邓中夏先生。(营救邓中夏)这件事情是我永远难以忘怀的。”

成为著名爱国民主人士

1935年12月,面对日本帝国主义在华北步步紧逼的局面,中国共产党领导了一二·九运动。受到抗日救亡热潮推动,1935年12月21日,史良和部分上海妇女界知名人士发起的妇女界救国会成立。成立大会上,史良慷慨陈词:“今天我们上海各妇女团体和各个妇女个人在此地总集合,就是我们中国妇女救亡运动的开始。”1936年6月,史良又被选为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的常务委员,成为救国会的领袖之一。

救国会随即发动了一系列声势浩大的活动。1936年9月18日,为纪念九一八事变5周年,救国会在上海组织了呼吁抗日救亡的爱国运动。国民党竟出动军警镇压,各界爱国群众有20多人重伤。史良为了援救一名后脑被打出血的女同胞也被打伤。她于10月1日回溯事件经过时愤怒地写下“这是上海救国运动起来后第一次的流血”。

但救国会并没有被压倒和屈服,其后继续组织各类爱国运动。救国会的迅猛发展势头让日本帝国主义也视其为眼中钉。日本外交档案记录,日本驻沪总领事甚至派出外交官前往国民党上海市政府施压,要求逮捕救国会“后台”。11月23日凌晨,上海租界警方和国民党配合,逮捕了救国会领袖沈钧儒、章乃器、邹韬奋、李公朴、王造时、沙千里和史良七人后,日本驻华大使馆立即提出“须警戒救国会方面发起夺还人员之举动”。11月23日下午,日本驻沪总领事访问上海市政府。国民党的上海市长,卑躬屈膝,竟向其“备述逮捕之苦心”,日本驻沪总领事也“对此努力表示谢意”。

史良等七人被国民党迫于日方压力而逮捕后,从此成为了闻名遐迩的“救国会七君子”,受到全国爱国同胞的同情和声援。连他们被关押的苏州江苏高等法院看守所,群众也称其为“七君子监”以表达敬佩之情。而史良被捕后也以律师的口才和国民党的法官展开论战。

七七事变后,全民族统一战线形成。因呼吁抗战御侮而被捕的史良等“七君子”是当时社会各界景仰的人物,社会舆论也愈发要求立即释放他们。1937年7月31日,“七君子”终于获释。出狱后,史良积极投身妇女抗日救亡运动。她曾经担任了中国战时儿童保育会设计委员会主任、全国妇女指导委员会委员,为组织妇女界参与全民族抗战做出了贡献。

1938年7月,国民参政会在武汉正式成立。史良以“努力国事,信望久著之人员”的条件被选为参政员。国民参政会第一届200名参政员里仅有10名女性参政员,史良能跻身其中,可见,作为“七君子”之一的史良,已经成为国内著名的爱国民主人士。

皖南事变后不久,史良愤而退出参政会。她随后加入了中国民主同盟,成为民盟的中央常委之一。抗战胜利后,她一直为呼吁国内和平而奔走。1946年7月,李公朴、闻一多先后被国民党杀害。史良在追悼会上怒吼:“烈士们为什么而死?他们是为中国的和平、民主、团结而死。”随后,民盟拒绝参加国民党召开的伪“国民大会”。1947年5月,国民党以民盟和中共“勾结”为名,公然“取缔”民盟。史良作为民盟负责人之一,在白色恐怖之中冒着生命危险参加了重建民盟组织的地下斗争。1949年5月上海解放前夕,史良身边的工作人员包括司机、秘书乃至厨师都被国民党逮捕。史良在艰苦的地下斗争之中迎来了解放军入城的日子。

新中国司法行政工作的奠基人

上海解放后,史良受邀前往北平,作为中国民主同盟代表出席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并且被选为大会主席团成员。1949年10月19日,史良被任命为新中国第一任司法部部长。精通法律事务又对旧中国的法统弊端有充分认识的史良,迅速成为了新中国司法行政工作的奠基人。

在史良的主持下,司法部推动全国各级司法机构迅速建立起来。新中国成立后到1953年初,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等司法机构已基本建立。到1956年止,司法干部队伍已由建国初期的7000余人发展壮大到了41483人,人数增长了约6倍。人民陪审员制度、审判公开制度以及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的制度等新中国重要司法制度,都是从无到有在史良主持下建立起来的。

司法部还先后建立了新中国的律师制度和公证制度。这两项制度都融合了新中国全新的司法理念。史良提出律师工作范围,不仅是办理刑事辩护和民事代理,协助和监督法制的审判工作,更主要的是给予广大群众以法律上的帮助。她指出“帮助不懂得法律的人懂得法律,他们懂得法律之后,就会遵守法律,就可以少违反法律甚至不违法,这样就可以达到预防犯罪和减少纠纷的目的”。史良结合自身在旧中国律师生涯的见闻,对这一工作范围的拓展也评述道:“这是我们新型律师的一个特点,这是一切为旧的统治阶级服务的旧律师所绝不能做到的。”而公证制度也是史良主持创设的带有拓荒意义的司法制度。她指出公证工作“应以保护国家经济建设、保护国家财产和保护私人的正当权益,端正公私关系,借以发展生产,减少和预防纠纷为主要目的。”她提出的公证制度具有“预防流弊、减少讼争”的意义,使这项制度成为不同于旧中国有上千年历史的“私证”(民间证明)制度的全新创举。私证只能证明有记载事实的確实存在。证明人是否有法律效力,事实本身是否合法没有任何保证。公证制度的建立,第一次改变了这一问题。

鲜为人知的是,史良担任司法部部长期间,还做了一项填补法制空白的重要工作。她是新中国战犯管理所的开创者之一。新中国成立后,准备接收苏联移交的日本和伪满战犯的工作任务,一度都交由史良全权办理。1950年,史良前往辽宁省进行详细的实地考察,几经比较后,确认位于抚顺市的东北人民政府司法部直属第三监狱(抚顺城监狱)设施完好、建筑坚固,当地社会秩序比较稳定,距省城较近,具备关押战犯的条件。她提出在此成立东北战犯管理所。1950年5月下旬,史良又安排时任旅大地区关东高等法院劳改处处长的曲初,暂时主持东北战犯管理所的筹建工作。在史良的推动下,抚顺城监狱迅速完成了监所的翻修扩建工作。为7月中下旬接收战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史良担任了部长之后,不再有律师费收入。她的工资收入又要接济家属和一些社会人士,有时候入不敷出。在月底工资提前用完时,她甚至会跟自己的勤务员借钱救急。共和国的部长向勤务员借钱,这折射出了新中国“开国部长”的全新作风。

史良担任司法部部长期间,在回到家乡江苏前往苏州考察时,曾专程到从国民党手里接收的看守所去视察。她看着旧时自己作为“七君子一员”时被关押过的牢房,不禁哈哈大笑。这笑声表达出了新中国司法部部长破旧立新的豪情。

这位从江苏走出的新中国首任司法部长,不仅有“革命律师”“七君子之一”等具有法律意义的传奇经历,也用自己的法律学识和具有开创性的努力,为新中国司法事业埋下了一块块奠基石。70年后,当我们回溯新中国的司法事业如何起步时,这仍旧是历史不能忘怀的一页光辉篇章。

(责任编辑:杨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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